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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纽约医院位于约克大道和六十八街,出租车停在急诊室入口。柜台后的护士告诉我伊莱恩·马德尔的手术已经结束,正转到加护小组去,她指着病房图告诉我到加护病房怎么走。

加护病房的护士说院方只允许近亲探病,我只好告诉她说这个病人没有家人,我大概是她最亲近的人。护士问我们两人是什么关系,我回答是朋友,然后她问我们是不是亲密的朋友,我说是,亲密的朋友。于是她在卡片上写上我的名字,并作了标记。

她带我到等候室,那里已经有好几个人,抽着烟读着杂志等待他们心爱的人死亡。我翻开《运动画刊》,一个字也看不下,只是出于习惯往后翻。

不久之后医师走进等候室,喊我的名字,我站起来,他便把我带到走廊。他看起来很年轻,但发稍已掺杂不少白发。

他说:“这个案例很复杂,实在不知该怎么说。”

“她撑得下去吗?”

“刚才的手术大概作了四个钟头,已经不知道给她输了多少血。她被送来时,失血相当严重,内出血情况更是危急。她现在仍在持续失血,我们也在继续为她输血。”他握住双手,不时扭着手术服,我想他大概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个动作。

他又说:“我们必须移摘她的脾脏,没有脾脏还是可以活,许多人都是这样。不过她全身都遭到严重创伤,肾脏几乎失去功能,肝脏受损——”

他一一列举出伊莱恩身体各处受到的创伤,我大概只听进其中一半、所能了解的只是些枝微末节。接着他又说:“我们替她插了管子,接上呼吸器,她的肺已经没有用了,这就是所谓‘成人呼吸衰竭症候群’,这种情况有时发生在遭到事故的患者身上,我是说,交通事故,他们的肺就此失去任何功能。”

还有许多专业的细节,不是我能了解的。我只能问情况究竟有多糟。

“嗯,很糟。”然后他告诉我所有可能出错的状况。我问他我能不能见她一面。

“只能给你几分钟时间,”他说,“我们给她注射了镇静剂,而且我也说过,她身上接着呼吸器以维持她的呼吸。”他带我走到加护病房,“看到她的样子,你可能会吓一跳。”

房间里摆满各种仪器,到处悬挂着大小管子。仪表上数字闪动,机器发出哔哔声,指针则不停跳动。她被掩埋在其中,看来仿佛已经死了,皮肤像白腊,脸色糟透了。

我又重复了先前的问题,“她撑得下去吗?”

他没有回答,我抬头一看,他已不见踪影,房里里只剩我和伊莱恩两人。我很想伸手去摸摸她,却不知道这样会不会违反规定,我只好站在那儿不动。这时护士进来检查仪器,她告诉我只能停留几分钟,“你可以和她说话。”她说。

“她听得到吗?”

“我想即使在昏迷中,还是可以听到。”她离去后,我又在房里待了十分钟左右,说了一些话,但连自己也记不得说了些什么。

然后又进来一个护士,说必须请我离开,我可以留在等候室,如果病人情况有变化,他们会通知我。

我问她预期会有什么变化。

她没明确答复。“任何情况下都有可能出错,”她说,“像她这种情况,他用各种方法伤害她。我告诉你,我们住的这城市——”

不是城市,伤害她的不是城市,而是一个男人,而且这个男人可能出现在任何城市。

乔·德金也到了等候室。我进去时,他立刻站起来。他早上还没刮胡子,身上穿的衣服好象被穿着睡过觉。

他询问她的情况。

“不好。”我说,“她没有说什么?”

“她躺在那儿,没有知觉。鼻子里插了管子通到喉咙,不方便说话。”

“他们也是这样说,不过我想确认一下罢了。如果她能指出凶手是莫特利也不错,但其实我们并不需要靠她来指认,门房已经确认是莫特利了。”

他把事情的发展大略告诉我,关于埃切瓦里亚被谋杀,以及莫特利进入东五十一街大楼的方法。

他说:“我们已经全面下令,把你那张素描张贴城里各处,他杀了一名辅警,这绝对会让大家义愤填膺去追捕他。”

警察大都认为辅警是笑话,那是一群满怀幻想的家伙,偶尔穿上警察制眼过过瘾,万一他们不幸丧生,就立刻会光荣升任警察成为殉难英雄。想要降低这个行业的门槛,甚至敞开大门让有志者加入,最快的方法莫过于一死。

“他至少已经杀了九个人了,”我说,“如果把伊莱恩也算进去,就是十条命。”

“她会死吗?”

“目前还没有人敢站出来这么说。这么明白地说出这种话,大概有违医生的信仰。不过要在拉斯维加斯,他们可能早就抽手不玩了。这就是他们对她存活机率的看法。”

“很遗憾,马修。”

我的心头涌出许多话想要说,却勉强克制住。他清清喉咙,问我是否有莫特利行踪的线索。“我怎么会知道。”

“我以为你说不定能挖出什么情报来。”

“我?”我瞪着他,“我怎么可能,乔?他为了防我,申请了保护令,还记得吗?如果我到处去找他,而他也真让我找到的话,你这种人就会出现来逮捕我。”

“马修——”

“对不起,”我说,“伊莱恩是个好人,我认识她已经好多年了。大概是看到她现在这副模样,所以我有些不太理智。”

“任谁都会有这种反应。”

“而且我几乎筋疲力竭,整夜没睡。事实上,如果不是听到新闻,我正准备上床睡觉。”

“你上哪儿去了?找莫特利吗?”

我摇头,“只不过是和米克·巴卢聊天吹牛罢了。”

“老天爷,为什么和他在一起?”

“他是我的朋友。”

“你竟然交这种奇怪的朋友。”

“哎,我也不知道,”我说,“你想想,我也只不过曾经当过警察,那还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呢,好像搞不清楚到底是干哪一行的,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家伙,所以——”

“别说了。”我住嘴不再说话。

“我向你道歉,可以了吗?当时情况下,我也只能顺应情势罢了。你在这圈子里也混得够久了,应该明白这种事情总是这样。”

“嗯,我当然明白。”

“好吧,”他说,“你如果想到什么,通知我一声,好吗?”

“如果想到的话。”

“还有,干吗不回家补个觉?你在这儿也不能帮她,回去休息一下吧。”

“好。”我说。

我们一起走出等候室,医院正在广播寻找某一位医师。我努力回想先前跟我谈话的那位医师的名字,他身上挂了印有名字的塑料牌。结果我完全想不起来。

室外阳光普照,似乎比前一阵子温暖。德金说他的车子就停在路口,可以顺便送我到城中心,我说可以自己搭出租车,他也不再勉强。

我毫不费力就进了东二十五街两百八十八号的大门。我进门时,恰好有个女人走出来。从她对我微笑的样子看来,她一定以为自己认识我。她替我拉住大门,我向她道谢,走进去。我穿过走廊,通往后院的门仍然跟我安排的一样,牙签卡在门上以免被锁上。我推门进去之后把门关好,站在后院抬头仰望他的窗户。

在进城的路上我停了两次。现在我的外套口袋一边装有纽约市警局的制式手铐,另一边则放了一台迷你录音机。我勉强在裤子口袋中挤出位置,把手铐换了地方,然后把录音机也换到夹克口袋,和马库斯·奥雷柳斯的书放一起。那本书我一直读不完,因此也一直带着。夹克另一侧的口袋中是点三八史密斯手枪。我脱下外套,折好放在其中一个垃圾桶上面,穿着它会使我稍后的活动相当不便。

我在垃圾桶堆中潜行时,没有任何老鼠四处逃窜。或许经过漫漫长夜,它们都已经安稳入眠。或许莫特利也睡着了。

我尽量压低声音,搬了一个垃圾桶放在防火逃生梯下,然后站上去。站稳后,我伸手去拉头顶上的梯子,轻拉之下梯子毫无动静,我只好用力一拉,梯子抗议似地发出摩擦声,那是梯子降下来时金属刮过的声音。

我等了一会儿,没有人从窗户探出头来观望。显然先前的噪音并不大,而且在这个时刻,大部分的房客都已上班工作,上夜班的人则在呼呼大睡中。

外面第二街上,有人不停按汽车喇叭,另外有人回应似地按了一连串断音。我努力往上,伸长了手把自己拉上防火梯的第一级台阶,口袋中的史密斯手枪撞击在金属栏杆上发出铿锵声。最后我终于爬上第一层平台,不得不倚靠在砖墙上,好好喘口气。

休息了一两分钟,我总算恢复体力可以爬完剩下的路程。爬上四楼后,我压低身子蹲在金属栏杆边,偷看窗户里的动静。那间公寓内一片漆黑。窗户上有防盗栓,但并没锁上,窗户也没完全关紧,下边留了几寸缝隙。我向窗户移过去,先透过下面的缝隙朝里看,然后透过窗玻璃看进去。这是一间小卧室,室内有张金属床架的床,一个抽屉柜,一组充当床头柜的牛奶箱。其中一个箱子上放了一部电话,另一个则放了数字钟收音机。

我坐在那儿一动不动,直到电子钟跳过了一分钟。这台钟上,一秒一秒的流逝是无声但却可见的。公寓内毫无声息,床上无人而且床褥没整理。

是这间公寓没错,布赖恩的线索是正确的,而且他闯入伊莱恩公寓后已经回来过。

橱柜门把上挂了一件绣有纽约市辅警肩章的夹克。想必他曾经待在此处,而且他一定会回来,我也一定会在此等候他归来。我小心翼翼地握住窗沿往上推,没有制造任何声响地把窗玻璃推上去。我转头张望四周,确定没有邻居监视我的行动。我很难想像自己在房内等待莫特利,结果开门进来的却是那些热心于邻里互助好市民召唤来的警察。

幸好并没有人注意我的行动。我把窗户全部推开,跨过窗台进入房间。

房内充满兽穴般的气味。从橱柜里的衣服及梳妆台上的杂乱物件,可以断定这是女人的房间,但室内却弥漫着侵略性的阳刚气息。我不清楚他究竟是多久前离开这房间的,但还是感觉到他的存在。我不假思索地伸手到口袋中掏出那支史密斯手枪,手握枪托,食指扣住扳机,随时作好射击准备。

我取下挂在门把上的埃切瓦里亚的夹克,自己也不知道能搜出什么东西来。我仔细地研究那上面的肩章,彻底翻遍口袋,最后还是把夹克挂回原处。

接着我又去梳妆台检查那上面的杂物,铜板、地铁代币、耳环、票根、香水瓶、化妆品、口红和发夹等等琳琅满目。这位莱普考特小姐不知究竟是什么人,她是怎么认识了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对于这段关系,她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呢?我一边想着这些问题,同时伸手拉开梳妆台上层抽屉。但理智告诉我,不必再浪费时间,绝不可能在抽屉当中找到这两人的。这房子的格局是典型的出租公寓,三个小房间连成一排,房门相连,一进大门恰好正对着先前我爬进来的那扇窗户。这时我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觉得应该把窗户关好,以免他回来时会发现窗户不对劲。但这实在是多此一举,他根本不可能注意到这些,更何况他一进门,我就会拿枪指着他鼻子,窗户是开是关又有什么关系?

想到这里,我并不急于立刻就位等他。我检查中间的浴室,里面放着有脚座的浴缸。在通往第一个房间的走廊上,我犹豫了一会儿。我手中握着枪,却仿佛拿的是手电筒一样往前伸,希望能投出几丝光线。其实在这片黑暗中,我仍然可以看得相当清楚,身后卧室那扇窗户透出一些光亮,而且前面这间客厅面向防火巷的窗户能透进更多光线。

我走进房内。

不知从哪儿突然冒出一件东西,朝我手腕上方几寸处猛力一击,我的手臂完全失去力量,那把点三八手枪也飞落地上。

我的胳膊被控制住了。他一手抓住我的手肘,另一手则钳住我的肩膀,然后他用力一举,我整个人便像弹弓发射出去一样摔落在房间另一端。我撞翻桌子后四脚朝天跌倒,双腿发软。我伸手想抓住支撑物却扑了空,又撞到墙上跌倒在地。

他站在那儿嘲笑我。“来啊,站起来。”他说。

他身上穿着埃切瓦里亚的全套制服,除了那件夹克,脚上是双棕色鞋尖的鞋。这时他已经开了灯,所以我才看到那双鞋子的颜色。

我勉强站起来,心想,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警察,就算鞋子穿对了也不像。其实自从当局取消身高限制而且不再禁止蓄胡之后,有很多警察看起来也不像警察。但不管怎么说,无论是正规的、义务的、旧式或新生代的警察,他哪一种都不像。他倚在走廊边,把手指关节弄得喀喀作响,饶有兴趣地盯着我。“你那么吵,”他说,“实在不会干鬼鬼祟祟的事情。都这把年纪了,还要站到垃圾桶上爬防火梯,斯卡德,连我都替你捏把冷汗,真怕你摔下去跌断骨头。”

我张望四周,想找那支史密斯枪,结果发现枪飞到房间另一角,掉在一张铺着针织椅背座垫的沙发下面。我把目光从枪移向他,看到他闪烁的笑容。

“你的枪掉了。”他一边说,一边拿起埃切瓦里亚的警棍,在掌中拍打,然后猛击我的手臂,遭到敲击的部位目前已经完全麻痹,一旦知觉恢复,疼痛的感觉将会持续数日。

这是假设届时我还活着。

他又开口说:“你可以拼老命去拿你的枪,但恐怕机会不大。我不但距离比你近,而且动作也比你快,你还没拿到枪我就把你制服了。这样看来,你设法逃出这扇门的机会可能还大一些。”

他点头示意前门,我也顺从地把目光移过去。“门没锁,”他说,“本来我上了链条锁,但我一听到你在后院大肆喧闹,就跑去把链条解开,我怕你一看到那个链条还锁着就会知道有人在家。不过你大概没注意到吧?对吧?”

“没注意。”

“你知道吗?我还特别为了你才把那件夹克挂在衣柜门把上,否则你恐怕会爬进隔壁公寓。斯卡德,你真是个小丑,害得我非把事情弄到最简单你才能应付。”

“确实很简单。”我说。

我想在自己身上找寻恐惧的情绪,却一丝也没找到。相反的,我感到异常冷静。我不怕他,根本没什么值得恐惧的。

我看了前门一眼,仿佛真考虑逃出去,但这实在是个可笑的主意。门锁可能根本没打开,而且就算真的没上锁,在我设法跑到那儿,打开门再逃出去之前,他一定早就抓住我了。

更何况,我并不是来躲他的,我是来抓他归案的。

“去啊,就让我们瞧瞧你能不能逃出那扇门。”他说。

“我们一起走出去,莫特利,我会抓住你的。”

他大声嘲笑我,举起警棍指着我说:“我想把这玩意儿插进你屁眼里,你觉得怎么样?伊莱恩挺喜欢这样。”

说完他仔细观察我的反应。我不动声色。

“她已经死了,”他说,“那可怜的宝贝,死得很惨。但我猜你已经知道了。”

“你错了。”我说。

“当时我可是亲临其境,斯卡德。如果你忍受得了,我还可以给你描述细节。”

“那时你确实在那儿没错,但你离开得太早。门房及时赶到并且叫来救护车。她这会儿正在纽约医院,状况好得很。她已经把证词交给警方,那门房也证实了她的说法。”

“骗人。”

我摇头。“我不会去担心这些,”我说,“还记得尼采说过的话吧,这只会使你更强壮。”

“这倒没错。”

“当然,除非它能完全把你摧毁。”

“斯卡德,你真是越来越无聊了,我比较喜欢你求饶的时候。”

“奇怪了,”我说,“我怎么不记得曾经求饶过。”

“很快就会开始了。”

“我可不这么想。你已经玩过了,而现在你也玩完了。一开始你很小心,但后来就变得粗心大意,你的气数已尽。你自己也知道,这辈子无论什么事都一样,你注定是个输家。”

“我会用胶带贴住你的嘴,这样就不会有人听到你叫了。”

“你完了,”我说,“留下伊莱恩这个活口就已经失去机会。你能挟持她两个钟头,却无法在离开时确定她是否断气。现在你只能站在那儿威胁我,对于一个不怕死的人而言,威胁发挥不了一点作用。你必须有本事才能吓退别人,但现在你什么都做不到。”

我扭过头好像显示我对他的轻视。他站在那儿正准备采取行动时,我立刻抓起一个铜制中国香炉,那个香炉大约半个葡萄柚大小,本来放桌上。

我抓起来朝他扔过去,然后躲到桌下。

这一次他没有试图抓住我向他扔去的东西,他挥手把香炉打到一边,扑过来反击。我佯装打他的头部,却蹲下袭击他的中盘。那个部位一点赘肉也没有,全是结实的肌肉。他出拳打中我的头侧,只是从旁擦过,并不严重。我蹲下躲开他的第二拳,绷紧下巴出拳回击他小腹,同时一脚踢向他胯下。

他转身避开,然后抓住我的肩膀,用手指深深箍住。他的手劲和从前一样强大,但这次恰好不是抓在压力点上,我还忍得住。

我猛击他腹部,他不禁缩了回去,于是我欠身起来把他推向墙壁。他一拳又一拳打向我的肩膀及头部,但他肉搏战的本事显然比不上那套压、戳、捏的技术。我再度试图攻击他鼠蹊部。在他移身防卫时,我用尽全力一脚踩在他脚背上。这一招终于让他感到疼痛,我趁机再一次出击,用鞋跟狠狠踢向他的胫骨,使尽力气踹他脚,用劲折断他几根小骨头。

他移动双手,一手抓住我上臂,另一手则扣住我后颈,手指探索着痛点位置。这一次他没失去准头,拇指深深戳在我耳后,那种痛楚鲜明而剧烈。

然而这次却有些不同。毫无疑问,那痛楚确实存在,非常剧烈,但这次我却能够知道那疼痛的存在却感觉不到,确知有痛楚而毫不受影响,某种力量让那种知觉通过我体内,但我毫发无损。

接着他转移另一只手,双手都放在我脖子上,两只大拇指压在我耳后,其他手指则环绕着我颈部。痛楚并不能阻止我的动作,但是他若是勒住我,让我不能呼吸或血液不能流动,那么我真会生不如死。

我又攻击他的脚,他的手略微松了些,我压低身子尽量蹲下,他又凑过来,伸手找我的痛点。我缩紧双脚,猛然站立起来,头朝上顶,像个撞墙槌一般。

有些事情永远都不会改变,他的手指仍然像是鹰爪,力量前所未见。而且,老天,他的下巴也依然不堪一击。

我连续揍了他好几次,但其实在揍他第一拳时就已经彻底打败他了。等我放开他退后一步时,他整个人就像具尸体一样滑靠在墙上,长长的下巴搭拉着,口水从一边嘴角流下来。

我把他拖到房间中央,拿出事先买的手铐,把他双手铐在背后,又用挂在埃切瓦里亚皮套里的另一副手铐铐住他脚踝。我从口袋里拿出录音机检查了一下,确定带子转到可录音的段落,以便他恢复知觉后随时可以录音。

我坐下来让自己喘口气,开始设想今后事情的发展。倘若伊莱恩撑得下来,那么她的证词应该足以定他的罪。但如果她死了……

于是我打电话到纽约医院,转接到加护病房。他们在电话中不肯多谈,只肯说伊莱恩目前情况危急。

至少她还活着。

万一她死了,门房也可以指认莫特利。此外,一旦警方开始全力侦办这个案子,说不定就会有一堆证人纷纷出现,证明莫特利曾经出现在埃切瓦里亚遭刺杀、伊莉莎白·斯卡德受屠害、以及托妮·克利里飞出窗外等现场。如果没有专业的监识人员朝正确的方向搜集证据,警方将很难找到有利的证据。更何况,关键在于,由于俄亥俄州允许死刑,因此最好能让汤姆·哈夫利切克的上司在合理可行的状况下重开斯特迪文特案。但在纽约这个大城市展开彻底搜查工作,绝对会使马西隆的财政陷入窘境。

但是,如果能有他的自白将会使情势更为有利。这混蛋的话特别多,我只需要坐着等他醒来,诱他开口就行了。

他原本脸朝下,双手铐在背后俯卧在地。我把他翻过来,用手指撑开他的眼皮,他的眼珠子滚进眼窝、翻出白眼来。他全身僵直毫无知觉,看来似乎还得再昏迷一段时间。

我捡起史密斯枪,盯着枪然后再看着他,回想起他干过的坏事,审视自己内心,试图唤起我对他的仇恨,却发现自己完全找不到这股情绪。

几分钟之前也是这样,当时他甚至还不是现在这副动也不动倒在房中央的模样。就在几分钟前,我为了活命而与他搏斗奋战时,心中是完全冷静的,我当时根本不恨他,现在也是如此。

我把枪抵在他太阳穴上,试试扳机的松紧度,然后又缩回手指,把枪放地上。

我花了好几分钟把这整件事仔细思考清楚,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用力的程度似乎要伤到胸腔。我又拾起那把枪,打开弹匣。

我把旋转弹匣里的六颗子弹都卸下来,用手帕把子弹及枪身擦拭干净,彻底擦掉任何可能残留的指纹。然后我先确定他不是在装死后才解开手铐。我抓着他的手指去触摸那些子弹,接着又把子弹装回枪膛。

紧接着,我把枪放下,架着他的手臂拖了几尺,抬起他的身子把他扔在那张针织沙发椅上。他一点一点往下滑,我得把他再推上去,维持平衡的坐姿。我回头拿起那把史密斯,用手帕再擦拭干净,把枪放进他右手,把他的手指塞进扳机,再用我的左手拨弄他的下巴,设法打开他的嘴,把这支枪短小的枪管塞进他的上下牙齿之间。

我再三确定枪管的角度正确无误。时不时总有警察饮弹,似乎这是最受欢迎的自杀方法。但有时也会失误,子弹虽射穿头部但却未造成致命伤口。我想让这件事完美结束,但只有一次机会。我希望这子弹直接射穿他的上颚,然后进入他的脑部。等把枪架在预期的位置后,我维持着这姿势停了几分钟,心中似乎有些话想说,但可以对谁诉说呢?

我心想:就对他说吧。我想起加护病房护士告诉我的事。根据她的说法,昏迷中的病人能够听懂别人说的话。

于是,我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个好主意。但假如这次又让你逃脱,你的律师还会搬出什么精神异常的辩护,让你远避他乡逃过这一劫。我怎么能放过这种机会?”

我停顿了一下,摇头说:“不知道事情是否真能就此结束,反正我就是不希望你继续活在这世上。而且我希望能够亲眼监督这件事。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对吧?以前我扮演上帝的角色,栽赃说你谋杀未遂。那时候如果我顺着事情自然发展,情况又会怎么样?会有任何不同吗?”

我停下来,仿佛等待他回答,然后又开口说:“这一次我又要来假扮上帝,虽然我知道这不应该,但我还是要这么做。”

说完这些,我单膝跪在他身旁,把枪架在他口中。他的手指扣在扳机上,我的手指则压着他的手指。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等了多久或在等些什么。

最后他的呼吸开始有些改变,身体也稍微动了动。我的手指终于移动,他也跟着移动。一切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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