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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下午四五点,我去葛洛根开放屋,没有人在掷飞镖,也没看到安迪·巴克利,不过顾客看起来还是一样。汤姆坐在吧台后面,过了很久才放下手中的杂志给我倒了杯可乐。一个戴着布面棒球帽的老头正在谈大都会队,哀悼一桩十五年前的球员交易。“他们换来了吉姆·弗雷戈西,”他轻蔑地说,“而换走了诺兰·瑞恩。诺兰·瑞恩呐!”

电视荧屏上,约翰·韦恩正打断某个人的话,我试着想象他推开酒吧的门,靠在吧台上,告诉酒保给他一杯可乐加水合氯醛。

我拿着可乐,慢慢地喝。快喝光的时候,我向汤姆勾勾手指,他过来伸手要拿我的杯子,可是我用手盖住了杯口。他看着我,脸上依然没有表情,我问他米克·巴卢有没有来过。

“这里人来人往的,”他说,“我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

他有北爱尔兰口音,以前我没发现。“你认得他的,”我说,“他不是老板吗?”

“店名叫葛洛根,老板不是应该叫葛洛根吗?”

“他才是老板,”我说,“他有时会穿一件屠夫围裙。”

“我六点就下班了,或许他是晚上来的。”

“或许吧,我想留话给他。”

“哦?”

“我想跟他谈谈。你会转告他吧?”

“我不认识他,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字,要怎么跟他讲呢?”

“我是斯卡德,马修·斯卡德。我想跟他谈谈埃迪·邓菲。”

“我可能会忘记,”他说,眼神坦然,语调平静。“我不太会记人家的名字。”

我离开那里,四处走一走,大约六点半又到葛洛根开放屋。人多了一点,吧台边有半打下班后来喝酒的人。汤姆不在了,接班的是一个高个儿,有一头深棕色的鬈发,他穿了一件没扣子的牛皮背心,里面是黑红夹杂的法兰绒衬衫。

我问他米克·巴卢来了没。

“没看到他,”他说,“我才刚接班,你是谁?”

“斯卡德。”我说。

“我会跟他讲的。”

我离开那儿,到火焰餐厅吃了个三明治,然后赶去圣保罗。这是星期五晚上,这表示有一个进阶课程聚会。这个星期是第六阶段,在这个阶段,要准备进入自己的内心,改掉自己的性格缺点。我只知道,这个阶段实在没什么特别的收获,也许对别人有效,但对我来说没有用。

聚会中我一直很不耐烦,不过总算强迫自己待到最后。休息时间我把吉姆·费伯拉到一旁,告诉他我不确定埃迪死前是否清醒,法医验尸时在他的血管里发现了水合氯醛。

“在酒里掺药的事情以前经常听说,”他说,“现在不了,现在毒品发展太快了。我只听说过有个酒鬼吃水合氯醛是为了调剂一下,她有一阵子自己喝酒,喝得很节制,每天晚上吃一剂水合氯酸,可能是药丸也可能是药水,我不记得了,然后再喝两瓶啤酒。这样她才能倒下去睡个八小时或十小时。”

“结果她怎么样了?”

“不是水合氯醛对她没用,就是她买不到了吧,总之她就改喝杰克·丹尼波本威士忌。到了她每天要喝一夸脱半时,她就知道自己有酒瘾的问题了。我不认为埃迪吃水合氯醛吃得很厉害,马修,这跟他戒酒戒了这么久不太符合,可是他吃多少反正也已经不是问题了,一切都已经成定局了。”

聚会后我推掉了去火焰餐厅的邀约,直接赶去葛洛根开放屋。一进门就看到巴卢,他没穿他的白围裙,可是我照样认得出他。

很难不去注意他。他站着身高超过六尺,骨架很大,肌肉发达,脑袋像一颗大鹅卵石,又大又硬,看起来像复活节岛上的风化岩石。

他站在吧台前,一脚踏在铜栏杆上,弯着身子跟酒保讲话。酒保还是我几个小时前见到的那个穿无扣皮背心的家伙。顾客少了,有两三个老头坐在火车座,两个人在吧台远端那儿独饮,后方有两个人在射飞镖,其中一个是安迪·巴克利。

我走向吧台,和巴卢隔着三个凳子。我从吧台后方的镜子观察他,然后他转头过来直视着我。他打量我一下,然后转头过去跟酒保说了几句。

我走向他,他头转过来面对着我。他的脸上坑坑洼洼,像是饱经风吹雨打的花岗岩,颧骨上数道血疤,有的还横过鼻梁。他的眼睛出奇的绿,眼睛周围有很多疤痕。

“你是斯卡德。”他说。

“是的。”

“我不认识你,不过我见过你,你也见过我。”

“是的。”

“你在找我,现在我在这里了。”他的嘴唇很薄,扭曲着好像要挤出一个笑容。他说:“你喝什么,老兄?”

他面前的吧台放了一瓶詹森牌爱尔兰威士忌,十二年份的,旁边的一个玻璃杯里,两块冰在琥珀色的液体里浮沉。我说如果有的话,我喝咖啡。巴卢看看那个酒保,酒保摇摇头。

“这里的桶装健力士是东岸最好的,”巴卢说,“我不喝瓶装的,浓得跟糖浆似的。”

“我喝可乐。”

“你不喝酒。”他说。

“今天不喝。”

“你一点都不喝,还是你不跟我喝?”

“我一点都不喝。”

“一点都不喝,”他问,“那是什么滋味?”

“还好。”

“很难熬吗?”

“有时候,不过有时候喝酒也很难熬。”

“啊,”他说,“那是他妈的真理。”他看看酒保,酒保便替我倒了杯可乐。他把可乐放在我面前,就走开了。

巴卢拿起酒杯,越过酒杯上方看着我。他说:“以前莫里西兄弟还在那个街角经营夜间酒吧的时候,我在那儿见过你。”

“我记得。”

“那时候,你连两只手都醉了。”

“那是那时候。”

“而这是现在,嗯?”他放下玻璃杯,看着自己的手,在衬衫上擦了擦,然后伸向我。我们的握手有一种奇怪的郑重。他的手很大,握得很用力,不过没有侵略性。我们握了手,然后他喝他的威士忌,我喝我的可乐。

他说:“你跟埃迪·邓菲之间有什么牵扯不清的吗?”他举起杯子,看着。“喝酒能改变一个人,真他妈的。不过我要说,埃迪从来就不能自控,那个可怜的混蛋。他喝醉的时候你认得他吗?”

“不认得。”

“他喝醉就没脑袋了。后来我听说他戒了酒,现在他把自己吊死了。”

“他死前一两天,”我说,“我们谈过。”

“你就是为这个来的?”

“有一些事情让他很难受,他想讲出来,可是又害怕告诉我。”

“什么事情?”

“我就是希望你能回答。”

“我不懂你的意思。”

“他知道什么危险的事情吗?他做过什么良心不安的事情吗?”

那颗大脑袋摇过来又摇过去。“他是我从小长大的邻居。他当过小偷,喝醉时会乱讲话,因此闯过一点小祸。也不过就是这样。”

“他说他以前常来这儿。”

“这儿?葛洛根?”他耸耸肩,“这是公共场所,任何人都可以进来,喝喝啤酒或威士忌,消磨时光,然后继续过他们的日子。有些人会点葡萄酒或可口可乐,就这样。”

“埃迪说他以前常常泡在这里,有天晚上我们经过,他还穿过马路跑去对街,以避免经过这里。”

他的绿眼睛睁大了,“真的吗?为什么?”

“因为他喝酒时大半是在这儿。我猜想他是害怕如果经过的话,会不由自主被拉进去。”

“老天。”他说。他扭开瓶盖,添了一些酒,那两块冰融化了,不过他好像不在意没有冰块。他拿起酒杯,专心瞪着,然后说:“埃迪是我兄弟的朋友,你认识我兄弟丹尼斯吗?”

“不认识。”

“丹尼斯跟我很不一样。他长得像我妈妈,她是爱尔兰人。我爸爸是法国人,来自离马赛半个小时路程的一个小渔村。我回去过一次,一两年前,只是想看看那是什么样的。我可以了解他当时为什么会离开,那儿什么都没有。”他从胸前口袋掏出一包香烟,点燃一根,吐出烟雾。“我长得就像我爸爸,”他说,“除了眼睛。丹尼斯和我都遗传了我妈的眼睛。”

“埃迪说丹尼斯在越南战死了。”

他的绿眼睛转向我,“我不懂他为什么要去。要把他弄出来一点也不难,我告诉他:‘丹尼斯,看在老天的份上,我只要打个电话就行了。’他就是不肯。”他把烟从嘴里抽出来,在烟灰缸里按熄。“所以他就去了,”他说,“结果他们把他的屁股都轰掉了。那个蠢货。”

我什么都没说,两人都静静的。有一度我觉得房间里充满了死人——埃迪、丹尼斯、巴卢的父母,还有几个是我这边的鬼魂,所有那些已经死掉但仍隐隐让你良心不安的鬼魂。我想,如果我迅速转过头去,我会看到佩姬姨妈,或者我死掉的父母亲。

“丹尼斯是个绅士,”他说,“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去,去证明他所没有的强悍。他是埃迪的朋友,埃迪以前帮他做事。他死了之后,埃迪有时候会过来,我没什么事情给他做。”

“他告诉过我,有天晚上他看见你把一个人活活打死。”

他瞪着我,双眼露出惊奇之色。我不知道让他惊奇的是埃迪告诉我这些,还是我居然会把这些事情说出来。他说:“他告诉你这件事,是吗?”

“他说是在这附近的一个地下室。他说你在一个火炉室,用晒衣绳把一个家伙绑在柱子上,然后你棒球棍把他打死。”

“把谁打死?”

“他没说。”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几年前吧,他没详细说。”

“他当时在场吗?”

“他是这么说的。”

“你不觉得他只是在编故事吗?”他拿起杯子,却没喝。“不过我不太相信,你说呢?一个人用棒球棍打死另一个人,真下流,不过太假了。听了这种故事会让你吃不下饭。”“还有一个比较棒的故事,几年前大家在传。”

“哦?”

“有个人失踪了,一个叫法雷利的家伙。”

“帕迪·法雷利,”他说,“这家伙难搞。”

“据说他给你惹了麻烦,然后失踪了。”

“大家是这么说的吗?”

“大家还说,你带着一个保龄球袋走遍第九和第十大道半数的酒吧,逢人就打开球袋给每个人看法雷利的脑袋。”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他们编的故事。”

“那件事发生时,埃迪在场吗?”

他盯着我,现在我们周围一个人都没有。酒保在吧台尾端,坐我们附近的人都走了。“这里真他妈热,”他说,“你还穿着夹克干嘛?”

他自己也穿着夹克,斜纹软呢质料的,比我的还厚。“我觉得很好啊。”我说。

“脱掉。”

我看着他,把夹克脱掉,挂在我旁边的那张凳子上。

“衬衫也脱掉。”他说。

我脱了,然后是内衣。“好家伙,”他说,“老天在上,你还没感冒前快把衣服穿上。这种事得小心点,有人会跑进来跟你谈一些陈年旧事,结果被录了音,他身上藏了他妈的窃听器。你刚刚说帕迪·法雷利的脑袋?我外祖父来自北爱尔兰斯利戈镇,他总是说全世界最困难的事情,就是在都柏林找一个复活节起义当天没在邮政总局的活人。他说,二十个勇士走进邮局,结果引起三万人走上街头。好吧,在第十大道要找一个没见过我带着可怜的法雷利那血淋淋人头的龟儿子,也一样难。”

“你是说,这件事情没发生过?”

“喔,耶稣啊,”他说,“什么事发生过?什么事情没发生过?或许我从没打开过那个操他妈的保龄球袋,或许里面装的只是个操他妈的保龄球。你知道,大家都喜欢那个故事。大家喜欢听,喜欢讲,喜欢肩胛骨之间小小的颤抖。爱尔兰人这一点最糟了,尤其是操他妈的这个区的爱尔兰人。”他喝了口酒,放下酒杯。“这块土地上很肥沃,你知道。撒一颗种子,一个故事就像杂草一样长得到处都是。”

“法雷利怎么了?”

“我怎么会知道?或许他跑去大溪地,边喝椰奶边操褐皮肤的小姑娘。有人发现他的尸体了?或者看到那颗操他妈传奇的脑袋吗?”

“埃迪知道些什么让他变得危险的事情?”

“没有,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对我不构成威胁。”

“他可能对谁构成威胁吗?”

“我想不到任何人。他做过什么?还不就偷了点东西。他曾跟几个小混混去二十七街的一个统楼,偷了一堆皮草,这是我所记得的他干过的最大的事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当时一切都安排好了,老板给了他们钥匙,想骗保险赔偿金。那是好几年前,好几年前了。他能对谁构成威胁?老天,他不是上吊死了吗?所以他不是只对自己有危险吗?”

我们之间有一种什么,难以解释,甚至也很难理解。谈完了关于埃迪·邓菲的事情之后,我们静默了几分钟。然后他告诉我关于他弟弟丹尼斯的一件往事,说他小时候如何替弟弟顶罪,然后我告诉他以前我在格林威治村第六派出所当警察的一些故事。

某些理由或某些事情把我们连在一起。谈了一阵子,他走到吧台尾端,绕进去。他把冰块装进两个玻璃杯中,两杯都加满可口可乐,然后交给坐在吧台这边的我。接着又从吧台后头拿了一瓶新的十二年份詹森牌爱尔兰威士忌,在一个干净的玻璃杯里放了几个冰块。然后他折回吧台前,带我到角落的一张火车座。我把两杯可乐放在面前的桌上,他把威士忌开了封,倒满他的杯子,之后我们在那儿就坐了大约一个小时,有一搭没一搭地互诉往事。

以前我喝酒时,这种事情很少发生。其实一直就很少。我想我们两个不能说成了朋友,友谊是不太一样的。现在就好像我们两个各自心里一直存在的一个结,这会儿一下子都解开了。好像是某种休战宣告,假日期间暂停对立。那个小时里,我们两个之间相处得比老朋友、比兄弟还要轻松。而这一小时过去后,我们之间的种种就不会再持续,但却并不减损这一切的真实性。

中间他一度说:“老天在上,我真希望你喝酒。”

“有时候我自己也希望。不过大部分时间我都很高兴自己不喝。”

“你一定很想念酒。”

“偶尔。”

“换了我一定想死了。我不知道少了酒我还能不能活得下去。”

“我喝酒的话会更麻烦,”我说,“我最后一次喝酒,结果大病一场。我倒在街边,醒来时是在医院,完全不知道之前我去过哪里,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送来的。”

“天哪,”他说,摇了摇头。“不过直到当时为止,”他说,“你也度过了很长一段饮酒好时光。”

“的确是。”

“那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了,”他说,“我们两个都不能抱怨,不是吗?”

大概午夜时分,我们渐渐没话可说,我开始觉得自己在那儿待太久了。于是我站起来,告诉巴卢我得回家。

“你走回去没问题吧?要不要我替你打电话叫车?”他发现自己说错话,笑了起来。“老天,你喝的不过是可口可乐,自己走回家怎么会有问题呢?”

“我很好。”

他挣扎着站起来。“现在你知道我在哪里了,”他说,“再来看我。”

“我会的。”

“很高兴跟你聊天,斯卡德。”他伸手搭着我的肩膀,“你不错。”

“你也不错。”

“埃迪的事情真是让人难过。他有家人吗?有没有人替他守灵?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下葬前市政府会保管尸体。”

“这样结束真是要命。”他叹气,然后声音又恢复原状。“以后再聊吧,我们两个。”

“我很乐意。”

“晚上我大半都在这儿,进进出出的。否则他们也知道怎么能找到我。”

“你们早班的酒保根本不承认他知道你是谁。”

他笑了,“那是汤姆,他嘴巴很紧,对吧?不过他传话给我了,尼尔也讲了。这儿不管谁站在吧台后面,都可以找他们传话。”

我从皮夹里面拿出一张名片。“我住在西北旅社,”我说,“上头有电话号码,我不常在,他们会帮我留话。”

“这是什么?”

“我的电话号码。”

“我问这个。”他说。我看了一眼,他刚才把名片转过来,看到了保拉·赫尔德特克的照片。“这个女孩,”他说,“她是谁?”

“她叫保拉·赫尔德特克,来自印第安纳,夏天时失踪了。她以前就住在这一带,在附近几个餐厅工作过。她父亲雇我来找她。”

“你给我她的相片干嘛?”

“这是我手上唯一有我名字和电话的东西。干嘛?你认识她吗?”

他仔细看看保拉的照片,然后抬起他的绿色眼睛看着我。“不,”他说,“我从来没见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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