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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寡妇

蜜莉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西蒙连吭都没吭一声就一头栽倒在地上,断了气。

“见鬼!”蜜莉咕哝了一声。上帝对蜜莉实在太不公平了,她又失去了丈夫。

其实从一开始,蜜莉就不想要那支惹祸的枪,可丈夫坚持把枪给她,这可倒好,丈夫自己倒命丧于枪口之下了。

西蒙是蜜莉的这一任丈夫,同时也是蜜莉这些丈夫中最固执、最喜欢发号施令的一个。他喜欢别人叫他“西”。

由于工作的原因,西蒙常常要去外地出差,一去就是好几个月,所以他认为妻子独自一人待在家里不安全。西蒙坚持认为,蜜莉必须学会使用枪,以便今后能保护自己。

可蜜莉对枪支一点好感都没有,她甚至对枪心怀恐惧。蜜莉宁可跟随丈夫到处出差,也不愿意与一支枪待在家里,所以,她就恳求丈夫出差时带着她,这样就可以随时待在丈夫身边了。可西蒙却不愿意这么做,他不希望妻子跟随自己辛苦地四处奔波,于是不顾蜜莉的极力反对,还是买回了一支枪,并开始教她如何使用这个能致人死命的小玩意儿。

“亲爱的,你看,”西蒙说,“你先拉开枪栓,像我这样。”说着,西蒙动作优雅地做了一个示范。然后,他把枪递给蜜莉,让她试着做一下。可蜜莉刚一接过枪,不知怎的,那枪就走火了,于是便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与西蒙同样倒霉的还有阿奇博德,他喜欢人们叫他阿克。阿克死得也非常蹊跷。据他叔叔说,阿克从小就喜欢玩水,天生会游泳,还曾认为自己的前世是一条鱼。总之,阿克从小到大,对水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而蜜莉则恰恰相反,她非常怕水。

其实,蜜莉并不能算是个胆小的女人,自然界中很多可怕的东西她都不惧怕——她不怕闪电,不怕老鼠,甚至不害怕蛇,但她一见到大片的水域,就会害怕得头晕目眩。若是让蜜莉在小小的游泳池里游泳倒还好,但如果让她坐着小船航行在水中央,她会被吓得魂飞魄散。所以,如果蜜莉生活在没有飞机的年代,她绝不肯去美国之外的地方。

阿克喜欢水,蜜莉非常爱他的丈夫,所以她也经常陪着阿克去水边游玩。不过,蜜莉从来不到船上去,她只肯站在岸边,微笑着看阿克划船。但阿克坚持认为:夫妻一定要有相同的爱好,这样才有共同语言。于是,他坚持叫蜜莉上船:“亲爱的蜜莉,上来吧,我会好好保护你的,请相信我!”

“阿克,我相信,可是我真的不行……”

阿克对蜜莉说:“如果你不上船,就意味着不够爱我!”

阿克都已经说这样的话了,蜜莉还能怎么办呢?于是,在阿克的帮助下,她战战兢兢地上了船。小船渐渐地离开码头,蜜莉坐在船上心惊胆战,她不住地恳求阿克把船划回去。可是阿克对此置之不理,他觉得要想治好蜜莉的恐水症,就得让她完全克服对水的恐惧。当小船划到湖心时,巨大的恐惧让蜜莉“腾”的一下站了起来,阿克怕她有闪失,急忙站起来想扶她一把,可蜜莉下意识地双手向外一推,顿时,阿克失去了平衡,落入水中。蜜莉又惊又怕,放声尖叫起来。其他游船上的人们听见了呼救声,纷纷赶来救人,可直到四个小时之后,阿克才被人们找到,可怜的他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阿克死后,蜜莉又嫁给了乔纳森,他喜欢别人叫他乔。乔纳森对蜜莉的母亲有点儿不满,因为蜜莉的母亲总是把他叫错成“约翰”。他不止一次地对蜜莉抱怨说:“你母亲是一个不错的岳母,但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我的名字叫错!”可怜的乔并不知道,用不了多久,蜜莉的母亲就不会再叫错他的名字了。

乔是个热爱大自然的人,非常喜欢野餐,他经常带着蜜莉到野外去。在那里,两个人摆下一张折叠桌,插上一顶遮阳伞,然后在伞下品尝着美味的鸡胸肉、火腿,痛饮冰镇香槟,那是一种多么美妙的享受啊!但是,乔的野餐却并非仅仅如此,他太崇尚自然了,以至于他坚持要从自然中获取食物来源,他经常说:“所谓野餐,必须从野外获取食物!”

他们最后一次野餐的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乔去河边钓鱼,他安排蜜莉去树林里采蘑菇和野草莓。蜜莉对蘑菇一窍不通,乔就教他如何辨认蘑菇——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哪些味道鲜美,哪些难吃……蜜莉就尽力按照乔所说的去做。不巧的是,蜜莉那天没戴眼镜——因为乔总是说她戴眼镜的样子难看。所以,蜜莉就在看东西模模糊糊的情况下,采摘了一大篮蘑菇和野草莓。

两个小时后,他们在露营地会合了。乔拎着一串钓到的鱼,向蜜莉炫耀着,而蜜莉也高兴地展示着那满满一篮的蘑菇和野草莓。他们坐在太阳伞下,畅饮波旁威士忌。过了一会儿,他们觉得非常饥饿,就收集树枝生着火,然后把鱼埋在灰堆里烤,并用树枝串起一串蘑菇,放在火上烤。烤熟之后,乔狼吞虎咽地吃起了蘑菇。蜜莉不太喜欢吃蘑菇,所以就吃了点儿野草莓。最后,他们又一起把烤鱼吃了个精光。

不一会儿,乔忽然嚷嚷着肚子疼,最后疼得在地上直打滚儿,蜜莉急忙过去扶住他,只见大颗大颗的汗珠从乔那苍白的脸上滚落下来。原来,蜜莉分辨蘑菇的功夫还没学到家,在乔刚才吃的那些蘑菇里,混着几个毒蘑菇,就这样,乔在痛苦的挣扎中送了命。

蜜莉的下一个丈夫是潘,他的全名叫潘勒顿。到现在蜜莉都不忍回想他出的事,要是潘当时稍微往旁边一点,无论是向左还是向右,那个半身像就不会要了他的命。

潘年轻时代的梦想是做一个室内设计师,但遭到他父亲的阻挠,最后潘只好进入一家银行,成为一名银行职员。和蜜莉结婚后,潘在室内设计方面的天赋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他把结婚的新房变成了艺术设计的试验场。潘先是按摄政时期的风格装修了房子,随后又觉得不理想,想把它改为维多利亚或现代风格。最后,他决定还是按照古典风格来装修,在楼下放置六个古罗马将军的半身像,为了遥相呼应,在楼上也放置了六个半身像。在蜜莉看来,这太庄严肃穆了,冷冰冰的,根本不像客厅,倒更像是博物馆。可潘坚持己见,蜜莉也就没有反对。潘连续熬了几个通宵,终于完成了设计草图。随后,他就指挥搬运工把十二尊沉重的石像扛到家里来了。

新房装修好不久,有一天晚上,蜜莉正要上楼换衣服,潘站在楼下叫住她,说:“希望你换上那件蓝色的睡袍,那会让你显得更加性感。”蜜莉满心欢喜地俯身给了潘一个飞吻,也正是这个动作不小心将身旁的尤利乌斯·恺撒半身像碰翻,从天而降的石像当时就夺走了潘的性命。

当蜜莉将这一悲剧向父母诉说时,父母在悉心安慰女儿的同时,也委婉地提出:“亲爱的,你知道,我们家的墓地里已经没有潘的位置了。你瞧,你叔叔亚当和婶子贝斯、你爷爷、你父亲和我——当然还有你,都要葬在那里,所以……虽然我们非常欢迎把潘葬在那里,可事实上,已经没有容纳他的地方了。”

最后,蜜莉不得不在河对岸很远的地方替潘选了一块墓地,把他埋葬在了那里。葬礼结束后,蜜莉很为潘感到悲哀,也因为自己迫不得已,将潘孤零零地留在那么远的地方而遗憾不已。不过没过多久,艾尔就去陪伴潘了。

艾尔,他的全名是艾罗西斯。他爱好体育,对体育的痴迷程度几乎不亚于阿克对水的迷恋,但同时他也是个固执的男人,就像乔坚持在野餐时一定要从野外采集食物一样。

艾尔坚持要教蜜莉学习打垒球。

蜜莉担心自己细腻的皮肤会被磨出趼子,还怕运动会导致小腿抽筋,所以她从不参加体育运动。但艾尔却不管这些,他没征求蜜莉的同意,便为她在垒球俱乐部里报了名,艾尔希望和妻子一起站在运动场上,参加夫妻垒球比赛。

当蜜莉举着球棒站在运动场上时,感到浑身不自在,她多么希望艾尔能够理解她,说一声:“亲爱的,实在不行就下去吧,我不勉强你。”

可艾尔说的却是:“击球,亲爱的,我知道你行!狠狠地来一下,打啊!”

于是,蜜莉铆足了力气猛挥球棒,结果球棒不偏不倚,正好击中了艾尔的太阳穴,他当场倒地死去了。事后,虽然蜜莉非常痛苦,但也感到一丝庆幸——毕竟她打死的是艾尔,而不是穆尔。因为,在比赛开始前,是穆尔站在蜜莉身边的,可蜜莉就要击球时,艾尔非要和穆尔调换位置,为的是亲自指导蜜莉,结果反倒被打死。如果蜜莉打死的是穆尔,那么他的妻子玛丽·穆尔是绝不会放过她的。

艾尔死后,蜜莉不止一次地听爷爷说:“蜜莉是一个迷人的女孩子,男人们围着蜜莉转都是因为她的美貌和金钱。”

但蜜莉觉得,爷爷只说对了一半儿。男人们被自己的美貌所吸引,这不假,可他们并不是为了钱才和自己结婚的。自己的前几任丈夫都有体面的工作,并且每一任丈夫都在结婚前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其受益人正是自己,而且,根据保险规定,凡是意外死亡,就会得到双倍赔偿,又不用交遗产税。可见,并非丈夫们贪图自己的钱,正相反,他们的死反倒给自己留下了许多钱。

不久,蜜莉又与博瑞嘉结了婚。嘉是蜜莉这么多丈夫中最温和的一位。

嘉的眼睛里总是充满神采,尤其是当他凝视蜜莉时,更是充满了深情。可是他们的婚姻注定短暂,只持续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嘉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他喝苏格兰威士忌、波旁威士忌或伏特加时,都能保持头脑的清醒,可奇怪的是,他对杜松子酒却非常敏感,只要喝上一点点,就会变得情绪失控。蜜莉知道他有这个毛病,所以从来不敢在家里存放杜松子酒。然而,最后还是由杜松子酒引起了悲剧。

有一天,亚当叔叔来看望他们时,带来了杜松子酒。嘉一看到杜松子酒,就不顾蜜莉的劝阻,急不可耐地打开喝了一小杯。亚当叔叔在蜜莉家吃过午餐,便告辞准备回去,蜜莉急忙起身送叔叔出门,到马路边的公共汽车站去,也就是十几分钟的时间。当蜜莉回到家时,惊讶地发现嘉正在一杯接一杯地痛饮着杜松子酒,她知道现在已经无法阻止丈夫了,就跑到厨房切了一盘牛肉,希望食物或许能转移嘉的注意力。但是她错了,嘉正好拿牛肉当下酒菜,很快,一瓶杜松子酒就要见底了。

这时,嘉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他的情绪非常高涨,对着蜜莉喋喋不休,然后又拎着酒瓶跑到楼上的阳台,嚷嚷着要去赏月。蜜莉担心他有闪失,不放心地跟着他上了阳台。嘉站在阳台上,兴奋地对着天上的明月比比画画,等比画够了,他又一仰脖把瓶子里的酒喝光,随着一声兴奋的大叫,他把空瓶子从阳台上扔了下去。蜜莉心想,如果瓶子掉在石头路面上,一定会摔个粉碎!但却只发出了“砰”的一声,原来楼下的灌木丛和马鞭草接住了那个瓶子。

嘉喝完了酒,赏完了月,忽然想起了蜜莉,他回头叫道:“我的姑娘在哪儿?我亲爱的姑娘在哪儿?”

蜜莉咯咯地笑着,说道:“我在这儿,你来抓我啊?”

嘉摇摇晃晃地过来,想抓住蜜莉,可蜜莉灵巧地一闪,从嘉的腋窝下钻了过去。两个人就在阳台上玩起了“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嘉转过身来,看准了蜜莉的位置,猛地扑了过去,谁知他用力过猛,竟然撞断了阳台上的铁栏杆,头冲下栽向地面,这下灌木丛或马鞭草没像接住酒瓶那样接住他,他的脖子当场就折断了,人也死掉了。

嘉死后几个月,阿德博特走进了蜜莉的生活。阿德博特喜欢别人叫他博特,他与蜜莉的婚姻持续得比较长——整整两年。如果不是博特也意外死掉的话,他们的婚姻或许会持续更长时间。

蜜莉非常爱博特,就像讨好丈夫的所有太太一样,尽力来讨好博特,尽管她非常不能理解为什么博特不让她戴眼镜。她知道,报纸上说过,美国有一半的人都在戴眼镜。不过博特也有自己的理由,他说蜜莉是完美的,不许她用眼镜来丑化自己可爱的脸,所以照这么说,博特之死也是他自找的。

原来,博特在与蜜莉结婚两年之后,犯了一次严重的心脏病,至于他怎么得的心脏病,就没人知道了,恐怕连博特的母亲也说不清楚,总之,他被送进了医院。

在博特住院期间,蜜莉一直细心地照顾着他,出院后,蜜莉更是对博特的饮食起居照料得无微不至。而博特却表现得像个被宠坏了的孩子,他要蜜莉一天二十四小时守在他身边,一刻也不能离开。

那天晚上,忙碌了一天的蜜莉疲惫地趴在床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就在她睡得正香时,博特把她摇醒,原来,到了博特该吃药的时间了。她没戴眼镜,就摸摸索索地在抽屉里寻找,她觉得最外面的药盒应该是,就从里面取出药来,倒了杯水帮博特服下。可没想到,蜜莉拿错了药,结果药物再次诱发了博特的心脏病,他再也没醒过来。

博特去世之后,蜜莉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谈恋爱,她只是想静下心来,好好回顾和思考一下,为什么这些事情接二连三地在她和她的丈夫们身上发生。

蜜莉不得不承认,由于丈夫太多,她把他们都搞混了。她记得她以嘉的名义捐了一大笔钱给麻省理工学院,可过了好长时间,她才回想起来,博特才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毕业生;她向动物保护协会捐了一笔钱来纪念乔的生日,可后来她才想起,乔其实并不喜欢动物,而喜欢动物的是阿克,再说,那天也并不是乔的生日,而是阿克的;有时候,她会默默地怀念和西蒙做爱的美妙滋味,可后来仔细一想,其实不是和西蒙,而是和潘;有时候,她会回忆和嘉去巴黎旅游的美好日子,而事实上,她只和阿克一起去过巴黎;有时候,她还会想起和乔去威尼斯度过的悠闲假期,其实和她在圣马可广场喂鸽子是阿克,并不是乔。

虽然蜜莉总是把丈夫们搞混,但这没关系,关键是蜜莉尊重他们每一个人,怀念他们每一个人。当蜜莉还是个小女孩,刚开始对爱情有所憧憬的时候,她就梦想着能和她的真命天子白头偕老,只可惜造化弄人。

再过几年蜜莉就到三十岁了,而她已经有……呃,得想想看,到底有几个丈夫。

蜜莉掰着手指头数着自己的历任丈夫——博特、乔、阿克、嘉、西蒙、潘,一共六个丈夫。咦,奇怪,怎么少了一个?噢,对了,还有艾尔,怎么把艾尔忘记了?他可是蜜莉最喜欢的丈夫之一。算上艾尔,一共是七个丈夫。蜜莉曾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曾先后得到了七份完美的爱情;但同时她也是最不幸的,到头来她仍是孤身一人。

现在,蜜莉对爱情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她觉得,不会有男人再敢怀着浪漫的想法接近她了,因为她的婚姻史本身就是一部充满悲剧的历史,任何想追求她的男人在知道这段历史之后,都会退避三舍的。

蜜莉的心情特别郁闷,她非常希望能把自己的疑虑和苦恼向别人诉说,她常常想:“要是有人愿意倾听该有多好!”但她结婚的次数越多,死的丈夫越多,她的家人和朋友就越发回避这个话题,他们似乎认为,与蜜莉探讨这个话题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担心会刺痛蜜莉的心灵。可是他们恰恰忽略了,其实蜜莉最迫切、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她急需和别人谈谈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

这天,当蜜莉又在自悲自怜时,门口突然传来了敲门声,她打开门,只见门口站着一个身材高大、英俊潇洒的男人,看起来有四十出头。

蜜莉心里想:“以前的每个丈夫大多与我同龄,而眼前的这个男人比我大了至少十岁,看来他肯定不是想和我结婚的。”

“雷蒙德夫人!”

“很抱歉,你找错地方了。”蜜莉说。

“难道你不是雷蒙德夫人吗?”那个男人问了一遍,他以为蜜莉没听懂他的话。

见蜜莉没反应,那个男人又说了第三次:“雷蒙德夫人!”

直到这时,蜜莉才猛然清醒过来:“天哪,连自己都差点儿忘了,有一任丈夫——博特,他全名就是‘雷蒙德·阿德博特’呀!”既然曾经有一位丈夫姓雷蒙德,那么称自己为“雷蒙德夫人”自然也没错了,想到这里,蜜莉对那个男人点了点头。

“我叫威廉姆斯,请问,我可以进来吗?”那个男人自我介绍说。

蜜莉再次点了点头,请他进屋。

其实,威廉姆斯是纽约女王区警察局重案组的一名警官,他对蜜莉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和此行的目的。他这次来找蜜莉,是一次秘密行动,连警察局的上司和同事都不知道。

原来,由于蜜莉的丈夫连连死亡,威廉姆斯早就对蜜莉心生怀疑了。那还是在蜜莉的第三位丈夫意外死亡之后,威廉姆斯就去找过警察局长,希望能传唤蜜莉进行调查,但局长一口拒绝了威廉姆斯的请求,因为局长和蜜莉的爷爷和父亲有很深的交情,他坚信,蜜莉绝对不可能是谋杀丈夫的凶手。

后来,蜜莉的第五个丈夫也意外死亡了,威廉姆斯实在坐不住了,他再次去见局长,请求对蜜莉展开调查。这次,局长气得火冒三丈,狠狠地将他训斥了一顿:“威廉姆斯,你难道是鬼迷心窍了吗?你的怀疑都是无端的、愚蠢的,你应该去惩罚那些真正的罪犯,去女王区大街上转转吧!大批犯罪分子等着你去打击,你怎么还有工夫去怀疑一个无辜的女人?”

局长的训斥让威廉姆斯非常难过,可他并不放弃,因为他认定:蜜莉是个狡猾的女杀手,她正不断残害女王区的年轻男性,而自己的使命就是要让这个可怕的杀手认罪伏法。

直到后来,蜜莉的第七个丈夫也因意外而死于非命,威廉姆斯终于决定隐瞒自己的身份,找到蜜莉,终止她的犯罪计划。

于是,威廉姆斯就像前文所述,来到了蜜莉家的门前。

此前,他并不知道蜜莉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但他想:“既然连续七任丈夫都死在她手上,也许她是个满脸凶相的女人。”可是当蜜莉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也暗暗吃了一惊,看着蜜莉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那双纤细、娇小的手,还有那有如婴儿般的柔嫩皮肤,他几乎要否定自己先前的看法,不过他还是告诫自己:“千万不要被女人的美丽外表所迷惑,越是美丽就越危险!那七个好男人不就是被她送上黄泉路的吗?”

威廉姆斯不得不承认蜜莉的确是个漂亮的女人,难怪那么多男人会不顾她的婚姻史,前仆后继地爱上她。

“但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威廉姆斯始终相信这一点。于是,他就与蜜莉聊起她的婚姻、她那七位不幸的丈夫以及她对爱情的憧憬……

威廉姆斯坚信:“蜜莉被那些可怕的罪行压抑了太长时间,只要她不停地倾诉,要不了多久,就会慢慢露出马脚。”

而蜜莉呢?她则彻底被这个意想不到的来访者迷住了。她一直期待有人能倾听她心中的苦闷,而威廉姆斯先生对她的倾诉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兴趣。更令蜜莉吃惊的是,威廉姆斯居然知道她那些丈夫的所有情况,甚至当她有时叙述的事实出现错误时,威廉姆斯还予以纠正。而且,他似乎对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很感兴趣,还不时掏出笔记本记录着。

威廉姆斯似乎对蜜莉家的房子也很感兴趣。蜜莉心想:“这倒没什么奇怪的,毕竟这是一幢有着三百年历史的老宅子,每当春季或圣诞节期间对外开放时,十里八乡的人们总会蜂拥而至前来参观。”

此外,威廉姆斯对蜜莉的丈夫们的死亡地点和经过也显得非常好奇,不过他表现得非常小心谨慎,比如,当他站在大厅的楼梯下时,眼睛会始终紧张地看着头顶,好像生怕上面再掉下个石像,把自己活活砸死,像潘一样。蜜莉心想:“威廉姆斯的担心完全多余,因为在潘的葬礼后,那些石像就被捐献给了博物馆。”

当蜜莉带着威廉姆斯参观嘉曾经跌落的阳台时,威廉姆斯也小心翼翼,显然他担心自己也一不小心掉下去。

最后,蜜莉留威廉姆斯在家里吃午饭,两个人一边吃一边聊。

午饭过后没多久,天色渐渐变了,屋子里越来越黑,蜜莉不得不打开电灯。看样子,一场暴风雨就要到来了。不一会儿,屋外刮起了狂风,吹得窗户“啪啪”作响,蜜莉赶快跑上楼去关窗户,威廉姆斯也非常有绅士风度地跟上去帮忙,但他总是刻意与蜜莉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因为他担心蜜莉会趁他转身之际,把他推出窗外。

突然,一道闪电划过天空,屋里顿时陷入了黑暗。蜜莉想:“一定是闪电烧坏了电线,不过没关系,在烛光下两个人反倒更有浪漫的味道。”于是,她递给威廉姆斯一个烛台,然后又点起一根蜡烛,两个人继续在二楼的走廊里关着门窗。当他们来到后面的楼梯上时,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煤气味。

“糟糕,一定是风把热水器的火给吹灭了!”蜜莉焦急地说,“煤气阀门在地下室。”

“我去关煤气阀门。”威廉姆斯吹灭了自己的蜡烛,“吹灭你的蜡烛!站在一边,看着通往地下室的门,别让它关上!”说完,他就沿着漆黑、狭窄的楼梯,摸索着向地下室走去。

“吹灭你的蜡烛!站在一边!看着通往地下室的门,别让它关上!”蜜莉回想着威廉姆斯留下的这句话,多么专横、不可一世的男人!刹那间,蜜莉想象着火焰吞没了他,而她救了他,俯身给他做着人工呼吸。多么浪漫的一幕!就像一篇哥特式小说——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座位于荒郊野岭的古老宅邸,一个神秘的陌生男人和一个美貌迷人的女人。而她就是那个女人。天哪,多么刺激!

“砰”,一声巨响将蜜莉从幻想中惊醒,“上帝啊,一定是煤气爆炸了,威廉姆斯他……他也遭遇了不幸……”

当蜜莉回过神儿时,她才意识到,原来并没有发生煤气爆炸,只不过是一阵狂风吹来,通往地下室的门被猛地关上了。蜜莉想到,威廉姆斯临走前曾说过,要让那扇门保持开着,于是她急忙冲到门前,拼命把它推开。

就在蜜莉猛地把门推开时,威廉姆斯刚好冲上来要做同样的事,结果那扇门狠狠地撞在威廉姆斯的脸上,他仰面跌倒,顺着台阶滚了下去,最后,他的脑袋重重地撞在砖头地板上,一命呜呼了。

蜜莉悲痛欲绝。

多么好的一个人,偏偏这么倒霉!但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事她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发生意外死亡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打电话报告警察,而且不能动任何东西。

当她跑向电话时,不禁有些疑惑:威廉姆斯先生与自己素不相识,可他怎么知道自己姓过的所有姓氏,而且顺序丝毫不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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