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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柯林·蓝姆的叙述

我投宿的旅馆是破旧的,就在警察局附近。他们卖有一种烧烤食品,而唯一值得一提的也只有这一样菜,还有,当然价钱便宜。

第二天早上十点,我打电话给加文狄希社,说我需要一位速记打字小姐,速记我的信并重打一份商业合同。我的姓名是道格拉斯·威瑞比,住在卡兰敦旅馆(愈是简陋的旅馆名字愈是耀眼)。雪拉·威伯小姐有空吗?我有个朋友说她很有效率。

我运气不错。雪拉能够立即过来,但她十二点有约。我说我能让她在十二点钟之前把工作做完,因为我自己也有一个约会。

“道格拉斯·威瑞比先生听你吩咐。”我说。

“电话是你打的?”

“是的”“你不能做这种事。”她看起来很愤慨。

“为什么不能?我打算向加文狄希社付费的。我将你宝贵且昂贵的时间用在街对面的咖啡店里,而非让你记述令人厌烦的书函,这跟她们有何关系?来吧,让我们找个安宁的环境喝杯清静的咖啡。”

金凤花咖啡屋凭它那强烈耀眼的黄,真是各副其实的“金凤花”、无论是桌围、椅垫、一杯子和碟子,都是清一色的淡黄。

我点了两份咖啡和圆饼。

女侍走后,我们隔着桌子对视。

“好吗?雪拉”“什么意思——我好吗?”

她的眼睛下有两片黑圈,看起来紫胜于蓝。

“你这一阵子吃了不少的苦吧?”

“是的——不——我不知道。我以为你走了。”

“是的,但我回来了。”

“为什么?”

“你知道为什么。”

她的眼睛垂视下来。

“我怕他。”她足足有一分钟没有说话,那是好长的一段时间。

“你怕谁?”

“你的那个朋友——那个探长。他以为……他以为我杀了那个人,也杀死了伊娜……”

“噢,他就是那种样子,”我向她打气地说,“他办起案子,仿佛每个人都是嫌疑犯一样。”

“不,柯林。不是那样子的、你想说些话使我打起精神,没有用的。从一开始,他便认定我和命案有瓜葛。”

“好女孩,并无对你不利的证据啊!只是因为那天你在场,因为有人设计……”

她打断我的话。

“他认为是我自己设计的。他认为这一切是一个捏造的故事。他认为伊娜一定知道了什么。他以为伊娜认出是我在电话中假借佩玛繻小姐的声音。”

“那是你的声音吗?”我问。

“不,当然个是。我没打那电话。我一直是跟你这样说的。”

“听着,雪拉,”我说,“不论你对别人怎么说,你都要跟我说实话。”

“那么你是不相信我的话。”

“不,我相信。那天你也许自己也不知何故打了那通电话。也许有人要你这么做,告诉你说这是开玩笑,后来你吓着了,你既然已经说谎,只有继续说下去。是不是这样子?”

“不,不,不!我到底要对你说多少次?”

“这个没关系,雪拉,只是有些事你一直没告诉我。我要你信任我。如果哈卡斯特握有一些对你不利的事实,某些他没有对我提起的——”

她再度打断我的话。

“你期望他什么都告诉你?”

“呃,他没有理由不告诉我。我们所干的几乎是相同的行业。”

就在这时候,女侍端上咖啡和圆饼。咖啡的味道谈得仿佛最近流行的貂皮衣的色泽。

“我不知道你和警察有何关系。”雪拉一边说,一边慢慢搅动杯里的咖啡。

“我不是警察,我干的完全是不一样的另一行。我要说的是,如果狄克知道你的事而不告诉我的话,一定有其特殊的理由。那是因为他认为我对你有兴趣。啊,我是对你有兴趣,而且不止于此。我是‘为’你,雪拉,不论你做了什么事。那天你从屋子里冲出来。吓得要死。你真的给吓着了。你不是装的,你那样子绝对无法装出来。”

“我是吓着了!我真的吓死了。”

“你是不是只因为发现尸体而吓着了?还是因为别的事?”

“哪里还会有什么别的?”

我攒足勇气。

“你为什么要偷走那只铸有‘Rosemary’字样的钟?”

“什么意思?我为什么要偷它?”

“我在问你为什么。”

“我从未碰过它。”

“你后来又回到屋里,因为你说把手套给忘了。那天你并未戴手套啊。九月的好天气。我从未见你戴过手套。你那时候回到屋里,偷走了那只钟。不要想瞒我。是你拿的,是不是?”

她沉默半晌,捣碎了盘子里的圆饼。

“好吧,”她以几乎耳语的声音悄悄地说:“好吧,是我偷的。我拿起来后立即放在手提袋里,然后再走出去。”

“你为何要那么做?”

“因为我的名字——‘Rosemary’——那是我的名字。”

“你的名字叫‘Rosemary’,不是雪拉?”

“两者都是。”

“就只因为这个?因为钟上的字和你的名字一样?”

她听到我并不相信,但仍然坚持。

“我跟你说过,我吓着了。”

我瞪着她。雪拉是“我的”女孩——我要的女孩——教终身梦想的女孩。但我不能欺骗自己。雪拉撒谎。而且恐怕要永远成为一个说谎的人。那是她求生存的方法——口齿伶俐,直接而容易地否认。那是孩子的武器——而她恐怕永远也甩脱不掉。如果我要雪拉,我便得接受她的一切——眼前我下定决心攻击。只有这个方法。

“那是你的时钟,是不是?”我说,“它是属于你的?”

她喘了一口气。

“你怎么知道?”

“告诉我吧。”

故事慌慌张张地崩塌了下来。这只钟差不多跟她跟了一辈子。她在六岁之前一直用的是罗丝玛莉这个名字——但她厌憎它,坚持人家叫她雪拉。。近来这只钟很是不顺。她把它带着,想拿到打字社附近的一家钟表店去修理,但给弄丢了。

——也许是在公车上,或是中午吃三明治的牛奶铺。

“这事发生在威尔布朗姆胡同十九号命案之前多久?”

她想,大概一星期。她并不觉得十分懊恼,因为这只钟实在是老了,走起来并不准。真该买只新的。

“起先我并没有去注意,”她说,“当我走进客厅里,我并没有注意到。而后我发现了尸体。我浑身瘫痪。我在摸过他后站起身来,愕在那儿,而我的钟在靠近壁炉的一张桌上正面对着我——我的钟——我的手上又是沾着血——然后她走进来了,我吓得忘掉了一切。因为她就要踩到了他。而——于是——我便猝然惊叫。夺门而逃——当时我只想到这个。”

我点点头。

“后来呢?”

“我开始想。她说她没有打电话找我,那么会是谁呢?是谁把我骗到那里,并把我的钟摆在那儿?我——我便说我掉了手套——然后把它塞进我的皮包里。我想我——真笨。”

“你所做的再也没有比这更傻了,”我告诉她说,“在某些方面。雪拉,你实在一点道理也没有。”

“但是有人要陷害我。那张明信片。一定是知道我偷走了钟的人寄来的。明信片上——那栋建筑物。如果我父亲是个犯人——”

“你对你父母的了解有多少?”

“我很小的时候,我父母因为发生意外而丧生。这是我姑妈告诉我的,她一直跟我这样说。但她从来不曾对我说过他们的事(从来没有。有时候,我问过她一两次。两次所说的都不一样。所以我知道,这中间一定有问题。”

“所以。我想我父亲也许犯过罪——甚而是个杀人犯。或者,犯罪的人是我母亲。如果别人对你谈起你的双亲,徐非有什么特别的理占——有什么特别可怕的事不要你知道,否则不会说你的双亲死了,或者不愿告诉你他们的事。”

“这一切都只是你个人的猜测而已,也许事情很简单,你只是个私生子而且。”

“这点我也想过,人们有时候把这种事瞒着孩子,不让他们知道,实在愚蠢之极。其实不如把事实公开,反而要好得多。时代不同了,这种事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然而整个问题是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件事背后的真相。为何给我取名罗丝玛莉?它并个是家族的名字。它是缅怀或记忆的意思,不是吗?”

“它可能是个好的意思。”我指明道。

“是的,可能……但我不觉得如此。总之,自从那天探长问了我一些问题之后,我开始想,为何有人要设计我到那里?教我到那里碰上一个死人?或者是那已死的人要我到那里和他相见?难道,他是——我的父亲,他要我为他做什么事?于是,来了一个人将他杀死了。或者,从一开始那个人便处心积虑要陷害我为凶手?噢,我方寸已失,我好害怕。总之,不知何故,事情总是对着我来。把我骗到那儿,一个死人,钟上有我的名字——罗丝玛莉——然而钟本来不在那里。我心里惶恐,所以做出了你所说的笨事。”

我对着她摇摇头。

“你读了太多的恐怖侦探小说,或者是说这类作品打字打得太多。”我责备她说,“伊娜?你知道她的心事有什么事吗?她每天和你在办公室见面,为何却又跑到你家要和你说话?”

“我一点也不知道。她不可能以为我和凶手有什么关系。不可能的。”

“会不会她偶尔听到了什么,而产生了误会?”

“没有的,我告诉你,没有的!”

我心里怀疑。我禁不往怀疑……甚至就在这一刻,我不相信雪拉是在说实话。

“你有没有敌人?怀恨的年轻人,嫉妒的女孩子,或是某个心理不太平衡而有可能找你麻烦的人?”

我自己听着自己的声音都觉得没什么信心。

“当然没有。”

事情就是这样。即使现在我对于那只钟也不确然。这故事可真玄。四点十三分,这数字有什么意义呢?明信片上除了这数字,还写着“记住”两个字,为什么呢?除非它们对发信人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我叹了一声,付清帐,起身。

“不要担心。”我说。(那是英语或者任何其他语言里最愚昧的话。)“柯林·蓝姆私人服务社将尽职到底。你会没事的,我们将会结婚,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我知道,如果就此打住,让那浪漫作为休止符,一定要好多了,然而我实在压抑不下柯林·蓝姆的好奇,于是添加了一句:“那只钟你到底如何处理了,藏在抽屉里?”

她沉默片刻,然后说:“我把它扔进了隔壁的垃圾箱。”

我听了不禁讶然。干净俐落!真亏她想得出来。也许,我低估了雪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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