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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Four winds at the Four winds Bar,

Two doors locked and windows barred,

One door left to take you in,

The other one just mirrors it……

Blue Öyster Cult,‘Astronomy’

四风酒吧的四股风,

两扇门锁了,窗上栅栏重重,

一扇门开着让你进,

另一扇不过是镜中倒影……

——蓝牡蛎崇拜乐队,《天文学》

“你认识四个会给你寄人腿的人?四个?”

斯特莱克站在水池边刮胡子,能在旁边的圆镜子里看见罗宾惊骇的表情。警察带走人腿,斯特莱克宣布暂时停工,罗宾还坐在他这厨房兼客厅的富美家餐桌边,手里捧着第二杯茶。

“跟你说实话,”他说,大片大片地刮胡子,“我想应该只有三个。我也许不该跟沃德尔提起马利。”

“为什么?”

斯特莱克给罗宾讲述自己与那个职业罪犯的短暂交集。此人的最后一场牢狱之灾,有一部分是拜斯特莱克作证所赐。

“……沃德尔现在认为,哈林盖伊犯罪集团发现我当时作证了。但我出庭后不久就去伊拉克了,也没听说过特别调查局里有谁因为出庭作证就暴露身份。再说,那些歌词一点也不像是挖掘工的手笔。他不是喜欢这种花哨把戏的人。”

“但他会杀人,分尸?”罗宾问。

“据我所知只有一次——但是你别忘了,给我们寄来人腿的人不一定杀了人,”斯特莱克岔开话题,“也许是从已经存在的尸体上砍下来的。也许是医院处理掉的截肢。沃德尔会去调查。我们得先看鉴定结果怎么说。”

至于从活人身上把腿砍下来这种恐怖的可能性,他决定略过不提。

在随后的沉默里,斯特莱克打开厨房水龙头,洗了洗剃刀。罗宾盯着窗外出神。

“嗯,可你总得把马利的事告诉沃德尔,”罗宾说,转头望向斯特莱克,他们的目光在镜子里相遇,“我是说,他以前给人寄过——他究竟给人寄了什么?”她有点紧张地问。

“一根阴茎。”斯特莱克说。他洗干净脸,在毛巾上擦了一把,才又说:“嗯,你说得对。但我越想越觉得不是他。等我一下——我换件衬衫。你尖叫时,我扯掉了两颗扣子。”

“抱歉。”罗宾小声说,斯特莱克钻进卧室。

罗宾呷着茶,环顾自己所在的屋子。她以前从没进过斯特莱克住的这间阁楼,最多只是敲敲门,传达个口信,或者在业务最忙、他们最缺觉时过来叫他起床。这间厨房兼客厅面积狭小,但收拾得相当整洁。从四处的布置看不出任何性格:不成套的马克杯,煤气灶边叠着一条廉价抹布;没有照片,没有装饰品,只有挂墙橱柜上摆着张小孩的画,画中是个士兵。

“这是谁画的?”斯特莱克穿着干净衬衫重新出现时,罗宾问道。

“我外甥杰克。他挺喜欢我的,不知道为什么。”

“别装可怜。”

“我没装。我不太会跟小孩说话。”

“所以你认识的人里有三个——”罗宾重新提起之前的话题。

“我想喝一杯,”斯特莱克说,“我们去托特纳姆酒吧吧。”

路上不可能谈这种事,气钻的噪音还在不断从施工的大坑里传出。但斯特莱克走在罗宾身边,那些穿着荧光服的工人既没有吹不怀好意的口哨,也没说任何调侃的话。最后他们走到斯特莱克最爱的本地酒吧,里面有华丽的镀金镜子、深色的木板和闪亮的黄铜酒泵,头上是彩色玻璃圆顶,旁边挂着费利克斯·德容所绘的嬉笑美女。

斯特莱克点了一大杯“厄运沙洲”啤酒。罗宾没心情喝酒,点了杯咖啡。

“所以,”侦探回到穹顶下的高脚桌边,罗宾又问,“那三个人都是谁?”

“别忘了,我很可能彻底搞错了目标。”斯特莱克呷着啤酒说。

“好,”罗宾说,“是谁?”

“心灵扭曲、有理由对我恨之入骨的人。”

在斯特莱克的脑海里,一个腿上到处是伤、吓坏了的十二岁瘦小女孩正透过屈光眼镜打量着他。她伤的是右腿吗?他想不起来了。上帝啊,千万别是她……

“谁?”罗宾又问一遍,已经失去耐心。

“有两个是军队的人。”斯特莱克说,揉了揉还留着胡茬的下巴,“他们都挺疯狂暴力的,完全有可能——有可能——”

他话没说完,就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罗宾等着他进一步解释,在心里猜测他前一天晚上是不是和新女友约会了。埃琳是位前专业小提琴手,如今在广播三台做主播。她是个长相颇具北欧风情的金发美女,在罗宾看来像是萨拉·夏洛克的美貌版。她想这就是自己一开始就不喜欢埃琳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埃琳曾在罗宾在场时称她为斯特莱克的“秘书”。

“抱歉,”斯特莱克说,“我一直在给可汗那件案子写笔记。写到很晚。”

他看了手表一眼。

“要不要下楼吃个饭?我饿坏了。”

“等一会儿。还不到十二点呢。我想知道那几个人的事。”

斯特莱克叹了口气。

“好吧。”他说。一个人走过他们坐的桌子,去上厕所,斯特莱克压低声音。“唐纳德·莱恩,皇家直属边境军团。”他又想起那对鼬般的小眼睛,里面强烈的恨意,玫瑰刺青。“我让他被判了无期。”

“那他——”

“过了十年就出来了,”斯特莱克说,“二〇〇七年就自由了。莱恩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疯子。他是头野兽,聪明又狡猾的野兽;反社会——货真价实的反社会,要我说的话。让他被判无期的那件案子本来不该由我调查。他本来就要逃掉指控了。莱恩完全有理由恨我。”

但他没说莱恩到底做了什么,也没说他斯特莱克为什么会去调查那件事。有时候,特别是谈到特别调查局的工作时,罗宾能从斯特莱克的语气判断出他什么时候不想再讲得更详细。至今为止,她从来没再逼他往下说过。她不太情愿地放弃唐纳德·莱恩这个话题。

“另外那个军队的人呢?”

“诺尔·布罗克班克。‘沙漠之鼠’。”

“沙漠——什么?”

“第七装甲旅。”

斯特莱克似乎越来越不情愿说了,表情也阴郁起来。罗宾不知道这是因为他饿了——他需要定时进餐才能维持状态——还是其他更阴暗的理由。

“我们吃饭吧?”罗宾问道。

“好。”斯特莱克说,将啤酒一饮而尽,站起身来。

地下室的餐厅很温馨,房间里铺着红地毯,另设第二处吧台,四处摆着木头餐桌,墙上挂满镶框画。他们是第一桌客人。

“你之前说什么来着,诺尔·布罗克班克?”斯特莱克点好炸鱼配薯条后,罗宾点了沙拉,催促道。

“嗯,他也有理由对我怀恨在心。”斯特莱克简单地说。他不想谈唐纳德·莱恩,似乎更加不愿意谈布罗克班克。他的目光越过罗宾的肩,盯着虚空看了很久,然后说:“布罗克班克脑袋不正常。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是你把他送进监狱的?”

“不是。”斯特莱克说。

他的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罗宾等了一会儿,明白他不会再主动说什么关于布罗克班克的事了,又问:

“第三个呢?”

斯特莱克没说话。罗宾以为他没听清。

“谁是——”

“我不想说。”斯特莱克咕哝。

他怒视着新端上来的啤酒。罗宾可不会就这样被他吓倒。

“不管那条腿是谁寄的,”她说,“收件人可是我。”

“好吧,”斯特莱克犹豫片刻,不高兴地说,“他叫杰弗·惠特克。”

罗宾感到一阵震惊。她不用问斯特莱克怎么认识杰弗·惠特克的。她已经知道了,虽然他们从来没有谈过这个人。

关于科莫兰·斯特莱克的早期生活,网上有详细记载,之后媒体报道他成功破案时,又无数次把那些记录翻出来。他是一位摇滚明星的私生子,生下他的女人一直被形容为“骨肉皮”,也就是追求和明星发生关系的特殊追星族。她在斯特莱克二十岁时因吸毒过量而死。杰弗·惠特克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年纪比她小很多,曾被指控为杀死她的凶手,但最终无罪释放。

两人沉默地坐着,直到侍者上菜。

“你怎么光吃沙拉?不饿吗?”斯特莱克问,吃光他的一盘薯条。正如罗宾所想,他的情绪随着碳水化合物入肚而明显好转。

“婚礼。”罗宾言简意赅。

斯特莱克什么都没说。他私下给两人的关系制定了严格的界限,评论她的身材绝对是越界行为。从两人认识开始,他就下决心不要和她变得过于亲密。不过他还是觉得她已经太瘦。以他的口味而言(在心里这么想想已是越界),她还是圆润点好看。

“你不会连你和那首歌的关系,”罗宾沉默几分钟后,开口问道,“也不肯告诉我吧?”

他咀嚼了一会儿,喝了几口啤酒,又点了一杯“厄运沙洲”,才说:“我母亲身上有那首歌歌名的刺青。”

他不想告诉罗宾刺青所在位置,他其实根本就不愿意想刺青。但食物和啤酒让他快活起来。罗宾从来没有对他过去的生活表现出丝毫兴趣,他想今天给罗宾提供些信息,算是种回礼。

“那是她最喜欢的歌。蓝牡蛎崇拜是她最喜欢的乐队。嗯,‘最喜欢’可能不太准确,她简直对这支乐队五迷三道。”

“她最喜欢的乐队不是‘死亡披头士’?”罗宾不假思索地说。斯特莱克的父亲是死亡披头士的主唱。他们从来没聊过这位昔日摇滚巨星的事。

“不是,”斯特莱克微微一笑,“在莱达眼里,可怜的老乔尼只能排在第二。她最想要的是埃里克·布鲁姆,蓝牡蛎崇拜的主唱,但从来没能得手。他是为数不多成功逃脱的乐手。”

罗宾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一直在想象,自己母亲辉煌的情史如果全都暴露在网上,被所有人看到,那她会产生怎样的感受。斯特莱克新点的啤酒到了,他喝了一大口才接着说:

“她差点给我取埃里克·布鲁姆·斯特莱克这个名字。”他说。罗宾正在喝水,差点呛到。她冲着餐巾直咳嗽,斯特来克大笑起来。“说真的,科莫兰这名字也没好到哪儿去。‘蓝色’科莫兰·斯——”

“蓝色?”

“蓝牡蛎崇拜,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老天,”罗宾说,“你可从来没说过。”

“你如果是我,会说吗?”

“歌名是什么意思,‘Mistress of the Salmon Salt,鲑鱼盐小姐’?”

“我哪里知道。他们的歌词都莫名其妙。跟科幻小说似的,胡言乱语。”

他的头脑里响起一个声音:She wanted to die.She was the quicklime girl.她想死,她是生石灰女孩。

他又喝了几口啤酒。

“我大概没听过蓝牡蛎崇拜的歌。”罗宾说。

“不,你听过,”斯特莱克反驳,“《Don't Fear the Reaper,别怕死神》。”

“别怕——什么?”

“他们最出名的歌。《Don't Fear the Reaper,别怕死神》。”

“哦,这——这样啊。”

在一瞬间的恐慌中,罗宾还以为斯特来克是在警告她。

他们在沉默中吃了一会儿饭。最后罗宾再也按捺不住,一边担心着自己的语气是否太过恐惧,一边问:

“你觉得那个人为什么要把那条腿寄给我?”

斯特莱克已经思考过这个问题了。

“我也在想,”他说,“我想我们必须要考虑到,这很有可能是种威胁。所以,我们搞清楚——”

“我可不休假,”罗宾语气激烈地说,“我也不会待在家里。马修巴不得我待在家里。”

“你和他通过电话了?”

斯特莱克和沃德尔下楼时,她给马修打了电话。

“嗯。他气我签了字。”

“我想他应该很担心你。”斯特莱克言不由衷地说。他见过马修几次,每次之后都更讨厌马修。

“他才不担心呢,”罗宾愤怒地说,“他只是觉得这下好了,我会吓得要命,辞掉这份工作。我才不会呢。”

马修听说这件事后相当惊骇。但与此同时,罗宾也听出他的声音里有一丝满足,听出了他没有明说的想法:在一个连正常薪水都付不起的私人侦探手下工作,和他共同进退——她现在总该明白这是个多么荒谬的决定了吧。斯特莱克让她的工作时间毫无规律,所以她在办公室收包裹。(“我收到一条人腿,可不是因为亚马逊没法往家里送货!”罗宾生气地争辩道。)对了,还有,当然啦,斯特莱克现在有了点名气,总能成为朋友聚会时的话题。而马修只是个会计,论声望远不及此人。他的怨恨和嫉妒相当深,还在不断膨胀。

斯特莱克没傻到要鼓励罗宾以任何方式对马修不忠,何况她冷静下来恐怕会后悔。

“把腿寄给你而不是我,是他之后才想到的,”他说,“他一开始写的是我的名字。我猜他要么是想表明他知道你的名字,让我担心,要么就是想把你吓跑,不再为我工作。”

“哈,我可不会被吓跑。”罗宾说。

“罗宾,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不管他是谁,他想告诉我们的是:他很了解我。他知道你的名字,今天早上也知道了你的长相。他近距离观察过你。我不喜欢这一点。”

“你显然不觉得我的反跟踪能力有什么了不起。”

“看看你是在跟谁说话。我可是送你去上了我他妈能查到的最好的课程,”斯特莱克说,“还读了你拍到我脸上的那封烦人的推荐信——”

“那你就是觉得我的自卫能力不怎么样。”

“我从来没见识过你的自卫能力,你自称学过而已。”

“对于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你见过我撒谎吗?”罗宾感到受了侮辱,忍不住如此质问。斯特莱克不得不承认他没见过。“那不就得了!我不会傻乎乎地去冒险。你教过我怎么观察可疑的东西。再说,你也没法让我休息。手头的案子已经让我们忙不过来了。”

斯特莱克叹了口气,抬起两只毛茸茸的大手,揉了揉脸。

“天黑以后哪儿都不要去,”他说,“你得带个报警器,质量好点的。”

“行。”她说。

“反正从下周一起,你就要去忙雷德福的案子了。”他说,想到这里稍稍安心。

雷德福是个富有的企业家,想让侦探扮成兼职员工,潜入他的办公室,调查某位高级经理是否在进行非法交易。罗宾是当仁不让的选择——他们破的第二桩案子过于受人瞩目,太多人都认识斯特莱克。斯特莱克喝光第三杯啤酒,想着要不要劝雷德福延长罗宾的工作时间。他想确定罗宾每天朝九晚五地待在富丽堂皇的办公楼里,直到寄来人腿的疯子落网。

罗宾抑制住阵阵袭来的疲倦和隐约的呕吐感。一场争吵,支离破碎的夜晚,然后是人腿带来的惊骇——她回到家之后,又得重新解释自己为什么要为一点微薄的薪水做如此危险的工作。马修曾是她获得安慰和支持的首要来源,如今却变成下一项等待排除的障碍。

那幅景象再次违背她的意愿,不请自来:塞在纸盒里的冰冷断腿。她不知道多久之后才能不再想它。不小心碰到过断腿的指尖微微发痒,她摆在腿上的手不自觉地握成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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