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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it any wonder that my mind's on fire?

Blue Öyster Cult,‘Flaming Telepaths’

我的头脑着了火,这有什么可奇怪的?

——蓝牡蛎崇拜乐队,《燃烧的传心术师》

当晚,罗宾在回家的路上格外警惕,偷偷观察车厢里的每一个男人,与记忆里递给她那个可怖包裹的黑色皮衣高个子进行比对。她第三次和一个穿着廉价西服的瘦小亚洲男人对上目光,亚洲男人满怀期待地冲她微笑。在那之后,她就一直盯着手机,手机只要有信号,她就在BBC网站上四处浏览,和斯特莱克一样,也想知道那条腿什么时候会上新闻。

下班四十分钟后,她在离家最近的车站下了车,走进旁边的维特罗斯大超市。家里的冰箱几乎空空如也。马修不喜欢出门买菜(在他们倒数第二次争吵时,他否认这一点)。她很确定,马修是觉得她的工资还不到两人总收入的三分之一,这些他不喜欢干的日常琐事自然是她罗宾的义务。

穿西装的男人们独自往购物篮和购物车里扔加热就能吃的速食快餐。职业女性步履匆匆,抓过货架上煮一下就能喂饱全家的意面。一位神色疲惫的母亲推着尖叫的婴儿,在货架间转来转去,像只晕头转向的飞蛾,无法集中精神,购物篮里只有一袋胡萝卜。罗宾沿着货架缓步而行,神经格外过敏。这里没有人长得像那个一身黑色皮衣的男人,没人在一旁埋伏,想象着砍断罗宾的腿……砍断我的腿……

“借过一下!”一个想拿香肠的暴躁中年妇女说。罗宾道了歉,退到一边,惊讶地发现自己手里正拿着一包鸡腿。她把鸡腿扔进推车里,快步走到超市另一端,在各种酒水的包围下暂获宁静。她拿出手机,给斯特莱克打了个电话。铃声刚响第二次,他就接了。

“你还好吗?”

“嗯,当然——”

“你在哪儿?”

“维特罗斯。”

一个秃顶矮个男人在罗宾身后仔细浏览雪莉酒货架,目光与她的胸部平行。罗宾往旁边挪了一步,结果他也跟过来。罗宾怒视对方,男人脸红,走开了。

“哦,在维特罗斯应该没事。”

“嗯,”罗宾盯着秃顶男人逃走的背影说,“听着,这可能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刚想起来:过去几个月里,我们收到过几封奇怪的信。”

“精神病函?”

“别这么说。”

罗宾一直抗议他用这个词统称那些来信。斯特莱克自从解决了第二桩谋杀案,声名远扬,奇怪的信件越来越多。有些语句相对通顺的信会直截了当地要钱,以为斯特莱克富可敌国。还有一些人希望斯特莱克帮助解决一些诡异的私仇,他们似乎把所有时间都用来证明异想天开的理论。那些需求和愿望写得逻辑不通,语句支离破碎,读信者唯一明白的是,写信者患有精神疾病。最后一类写信者是认为斯特莱克相当迷人的男男女女(“这才叫精神病呢。”罗宾如此评论)。

“寄给你的?”斯特莱克问,语气突然严肃起来。

“不,给你的。”

她能听见斯特来克在自己的屋子里走来走去。他也许要和埃琳约会。他从来没谈起过这段关系。要不是某天埃琳亲自来到办公室,罗宾恐怕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也许直到斯特莱克戴着结婚戒指来上班的那一天。

“信里说什么?”斯特莱克问。

“嗯,有个姑娘说她想砍掉自己的腿。她写信来征求你的意见。”

“你再说一遍?”

“她想砍掉自己的腿。”罗宾口齿清晰地复述,在旁边挑选粉红酒的女人惊恐地瞥了她一眼。

“我的老天,”斯特莱克嘟囔,“你还不让我叫他们精神病。你觉得她真的做了,现在把腿寄给我,通知我一声?”

“我想这么一封信也许和现在的情况有关系,”罗宾压抑着语气说,“有些人就是想砍掉自己身上的某些部位,这是一种医学现象,名叫……可不叫‘精神病’,”她补上一句,提前堵住斯特莱克的话,斯特莱克大笑起来,“还有另外一封信,署名用的是首字母缩写。那封信挺长的,不停地说你的腿,还说要补偿你什么的。”

“如果要补偿我,应该送条男人的腿过来。把现在这条装在我身上,我会看起来像他妈的傻——”

“别,”她说,“别开玩笑了。我不懂你怎么有这个心情。”

“我不懂你怎么就不能。”他温和地说。

罗宾听见一阵熟悉的窸窣声,随即是洪亮的咣当声。

“你去翻精神病抽屉了!”

“你不该称之为‘精神病抽屉’,罗宾。这对精神疾病患者可不尊重——”

“明天见。”她说,忍不住露出微笑,在他的大笑声中挂断电话。

她在超市里慢慢走,她抵抗了一天的疲惫卷土重来。最累人的部分是决定吃什么。如果能跟着别人列出的单子买东西,她会觉得很放松。罗宾和那些全职上班的母亲一样,寻找适合快速烹饪的食材,最后拿了好多意面。她在结账处排队时,发现前面就是之前带着婴儿的那位年轻女人。婴儿终于哭累了,睡得很死,拳头胡乱摊在两边,双眼紧闭。

“真可爱。”罗宾觉得那姑娘需要鼓励。

“只有在睡着时。”年轻母亲露出虚弱的微笑。

罗宾回到家时真的累坏了。让她吃惊的是,马修正站在狭窄的走廊里等她。

“你买东西了!”马修见到她手里提着四个鼓鼓囊囊的购物袋,说道。罗宾感觉到马修的失望——他做的好事得不到应有的赞赏了。“我给你发了短信,说我会去维特罗斯!”

“我没看到,”罗宾说,“抱歉。”

她当时大概正和斯特莱克打电话。他们也许是同时去超市的,只不过她有一半时间都躲在酒水区。

马修伸出手臂,向前迈一步,将她搂在怀里,表现出的宽容态度让罗宾不禁又生气。但罗宾必须承认,他和平常一样英俊:一身深色西装,浓密的金褐色头发向后梳去。

“很可怕吧。”他低声喃喃,吹在罗宾头发上的气息很温暖。

“是啊。”罗宾说,伸手搂住他的腰。

他们安静地吃了意面,没人提起萨拉·夏洛克、斯特莱克或雅克·伯格。她早上还下定决心要马修亲口承认,之前对鬈发表示赞赏的是萨拉,不是她。现在那股气势已经消失殆尽。马修带着歉意开口时,罗宾觉得这是对自己成熟忍让的奖赏:

“吃完饭,我还有些工作要处理。”

“没问题,”罗宾说,“反正我也打算早点睡。”

她冲了杯低热量热巧克力,带着本《红秀》杂志上了床。但她无法集中精神。过了十分钟,她起床去拿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回到被窝里,在谷歌上搜索杰弗·惠特克。

她曾经带着歉疚搜索过斯特莱克的历史,读过惠特克在维基百科上的词条。现在她更加仔细地读了一遍。词条开头是惯例的免责声明:

本条目存在多项问题。

本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本条目可能包含原创性研究内容。

杰弗·惠特克

杰弗·惠特克(一九六九年生)是个音乐家。他以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与“骨肉皮”莱达·斯特莱克结婚闻名,并于一九九四年被指控谋杀了她。惠特克的父亲是学者、杰出服务勋章获得者兰道夫·惠特克爵士。

早期经历

惠特克由祖父母抚养长大。他的母亲帕特里夏·惠特克未成年就生下了他。她患有精神分裂症。惠特克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他曾因拿刀捅伤教职工而被戈登斯敦中学开除。他本人声称,他被学校开除后,他祖父把他关在一间工棚里三天。但他祖父否认这一指控。少年时期的惠特克离家出走,度过一段艰苦的生活。他说自己曾当过坟墓挖掘工。

音乐生涯

惠特克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为几支激流金属乐队弹过吉他,写过歌词,其中包括康复艺术乐队,恶魔之心乐队和死灵乐队。

个人经历

一九九一年,惠特克认识了莱达·斯特莱克,她是乔尼·罗克比和里克·范托尼的前女友,当时正在为考虑签下死灵乐队的唱片公司工作。惠特克和斯特莱克于一九九二年结婚。同年十二月,她生下一个儿子,名为斯维奇·拉维·布鲁姆·惠特克。一九九三年,惠特克因为吸毒被死灵乐队解雇。

莱达·惠特克于一九九四年死于过量使用海洛因,惠特克被控谋杀了她,但最终被无罪释放。

一九九五年,惠特克因为殴打罪和意图绑架自己的儿子被捕。当时,他的儿子由他的祖父母抚养。他因殴打祖父被判缓刑。

一九九八年,惠特克用刀威胁同事,获刑三个月。

二〇〇二年,惠特克因阻碍尸体下葬入狱。与他同居的卡伦·亚伯拉罕死于心脏衰竭,惠特克将她的遗体藏在两人同居的公寓里,时间长达一个月。

二〇〇五年,惠特克因贩毒入狱。

罗宾把这一页读了两遍。今晚,她很难集中注意力。信息进入她的头脑后会滑到一边,无法被她完全吸收。但惠特克个人史的某些部分跳了出来,诡异得让她无法不在意。为什么会有人愿意把尸体藏在家里一个月?惠特克是害怕再次被控谋杀罪,还是另有原因?死尸,四肢,分成几块的冰冷肉体……她喝了口热巧克力,做了个苦脸。那味道仿佛是放了香料的尘土。她为了穿上婚纱后能显得苗条,已经一个月没碰过真正的巧克力了。

她把马克杯放回床头柜上,手指重新在键盘上摆好,在图片搜索栏里输入“杰弗·惠特克,审判”。

图片布满整个屏幕。两个不同的惠特克出现在法庭上,时间相隔八年。

被控杀死妻子的年轻惠特克脑后束着肮脏的马尾辫。他穿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看起来有种落魄的魅力,个头高得足以俯视包围他的大多数摄影记者。他的颧骨很高,肤色暗沉,大大的眼睛间距格外宽:那样的眼睛往往属于吸多了鸦片的诗人,或信奉异教的牧师。

被控阻碍死者下葬的惠特克已经失去之前流浪者的英俊气质。他变胖了,推了个粗暴的平头,留着胡须。没变的只有那双间距很宽的眼睛和毫无惧意的自负气息。

罗宾慢慢翻动网页。很快,她在心里称为“斯特莱克的惠特克”的照片中,夹杂了其他上过法庭的惠特克的图片。一个名叫杰弗·惠特克的美国黑人将邻居告上法庭,指控对方总是任由他的狗到自己的草坪上大小便。

斯特莱克为什么会认为他这个从前的继父(罗宾觉得这个称呼怪怪的,毕竟他只比斯特莱克大五岁)是寄人腿的可能人选?罗宾不知道斯特莱克上一次见到那个他认为杀了自己母亲的男人是什么时候。罗宾对老板了解不多。他不爱讲自己的过去。

罗宾的手指挪回键盘上,输入“埃里克·布鲁姆”。

罗宾看着照片里一身皮衣的七十年代摇滚歌手,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他的头发和斯特莱克一样,浓密,黝黑,拳曲。她想起雅克·伯格和萨拉·夏洛克,心情低落。她想查查斯特莱克提到的另外两名嫌疑人,但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了。唐纳德什么来着?还有个布什么的古怪姓氏……她的记性一直很好,斯特莱克经常夸奖她。但她现在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

话说回来,她想起来又能怎么样呢?查询两个不知道在哪儿的男人,笔记本电脑能做的相当有限。罗宾在侦探事务所干了这么久,已经知道,一个人只要用假名,生活得艰苦一点,偷住在别人的空屋里或租房住,不去登记投票,躲过电话号码簿是很容易的。

她坐在床上沉思了几分钟,带着背叛老板的想法,在搜索栏里打出“莱达·斯特莱克”,然后带着前所未有的愧疚感,输入“裸体”二字。

那是张黑白照片。年轻的莱达把双手举过头顶,长长的黑发垂下来,遮住胸部。罗宾光看缩略图,也能在黑色的三角区里认出那行花样字体。她微微眯起眼睛,仿佛让照片模糊一点就能减轻心虚,然后点开大图。她不想再放大图片,也没有这个必要。“盐小姐”几个字清晰可辨。

卫生间的风扇开始嗡嗡作响。罗宾惊跳起来,关掉页面。马修最近有了用她电脑的坏习惯,几周以前,她正好撞见马修在读她发给斯特莱克的邮件。罗宾想到这一点,重新打开浏览器,删掉浏览记录,又点开系统设定,考虑片刻后,将密码设成“别怕死神”。马修一定猜不到。

罗宾下床,把热巧克力倒进厨房的水池里。她突然想起,自己完全忘了查“挖掘工”特伦斯·马利的信息。当然,要找一个伦敦歹徒,警察要比她和斯特莱克更有效率。

无所谓了,她走回卧室,睡眼蒙眬地心想,反正不是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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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生涯:科莫兰·斯特莱克推理系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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