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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Feeling easy on the outside,

But not so funny on the inside.

Blue Öyster Cult,‘This Ain't the Summer of Love’

外表若无其事,

内心却笑不起来。

——蓝牡蛎崇拜乐队,《这不是爱的夏天》

之后几天里,斯特莱克和罗宾轮流跟踪银发。斯特莱克找借口要求在上班时间换岗,坚持让罗宾在天黑之前趁地铁上人多回家。周四晚上,他一直跟到银发安全地回到“第二次”审视的目光之下,然后回到旺兹沃思的奥克塔维亚街。他为了躲避媒体,仍然住在这里。

这是他在职业生涯里第二次为避难,借住在尼克和艾尔莎家。他们家大概是他愿意长期居留的唯一一个地方,但他在这对各有工作的夫妇家里,还是觉得难以习惯。那间拥挤的阁楼不管有多么不便,他可以随意进出,在结束监视工作后的半夜两点吃饭,在咣当作响的金属楼梯上不必担心会吵醒谁。而在朋友家里,无形的压力让他不得不偶尔出现在饭桌上,和他们共进晚餐,夜里搜索冰箱时觉得自己像个反社会人士,尽管主人叫他别客气。

斯特莱克入伍之前,就是个整洁有条理的人。在混乱和污秽中度过少年时期,造就了他与生活环境完全相反的个性。艾尔莎总赞叹斯特莱克经过哪里都不留痕迹,而她那身为肠胃科医师的丈夫一路乱扔杂物,任由抽屉开着。

丹麦街上的熟人告诉斯特莱克,摄影记者还在他办公室门外盘桓不去。他放弃了,决定就在尼克和艾尔莎家的客房度过这一周。客房里只有光秃秃的白墙,弥漫着一股等待宿命的忧郁气息。他们打算要个孩子,尝试了好几年都没有成功。斯特莱克从来不问他们在这方面的进展,两人似乎很感激他的这份体贴,特别是尼克。

夫妇两人都是他多年的朋友,艾尔莎更是他童年时的老相识。她的发色很浅,总是戴着眼镜,从小生长在康沃尔的圣莫斯。那里也是斯特莱克住过时间最久的地方。他和艾尔莎小学时同班。少年时,他经常回去和特德与琼同住,也因此保持了和艾尔莎的友情。两人最初相识,是因为琼和艾尔莎的母亲是老同学。

尼克则是斯特莱克在哈克尼上综合学校时的朋友。他有一头浅棕色的头发,二十多岁时就开始秃顶。尼克和艾尔莎结识于斯特莱克在伦敦举办的十八岁生日宴会,两人之后约会了一年,上了不同大学之后就分手了。两人二十五六岁时,又见了面,那时艾尔莎已经和律师订了婚,尼克则有了一位医生女友。他们再会后短短几周,各自的恋爱关系就都结束了。一年后,尼克和艾尔莎结了婚,斯特莱克当了伴郎。

晚上十点半,斯特莱克回到他们家。他进屋,反手关上门,尼克和艾尔莎在客厅里对他打了招呼,叫他赶紧去吃还剩不少的咖喱外卖。

“这是什么?”斯特莱克问道,无所适从地环顾四周。屋里摆着好多幅长长的英国国旗,旁边是一些厚厚的笔记本,大塑料袋里装着将近两百个红白蓝三色一次性塑料杯。

“我们在帮忙组织皇家婚礼之后的街道庆典。”艾尔莎说。

“神圣的耶稣基督啊。”斯特莱克阴沉地说,盛了满满一盘变凉的马德拉斯咖喱。

“会很好玩的!你也一起来吧。”

斯特莱克瞥了艾尔莎一眼,她咯咯地笑起来。

“今天过得还好吗?”尼克问道,递给斯特莱克一罐坦南特。

“不怎么样,”斯特莱克说,感激地接过拉格啤酒,“又有一个委托取消了。我只剩下两个客户了。”

尼克和艾尔莎发出同情的声音。在随之而来的亲密沉默里,斯特莱克把咖喱一勺勺地递进嘴里。在回家的路上,他疲惫又沮丧,大部分时间都在想这条腿所带来的影响。如他担忧的那样,这件事像拆楼用的铁球,摧毁了他努力经营起来的事业。在网络和纸媒上,他的照片正在飞速增殖,与偶发的可怖事件一起出现。媒体顺便提醒整个世界,他本人也只剩一条腿。他并不为这件事感到羞耻,但也不会用它给自己做广告。现在他的名声已经受到污染,沾上古怪而变态的气息。

“关于那条腿,有什么新消息吗?”斯特莱克吃完一大碗咖喱,喝了半罐啤酒后,艾尔莎问他,“警察发现什么了吗?”

“我明晚去见沃德尔,但似乎没什么进展。他一直盯着帮派那边的动静呢。”

他没告诉尼克和艾尔莎,可能给他寄人腿的危险人物还有三个。他只说自己曾与职业罪犯打过交道,那个罪犯曾经分尸并邮寄出人体部位。所以尼克和艾尔莎与沃德尔一样,也认为那个罪犯就是最大嫌疑人。

斯特莱克坐在舒适的绿沙发里,多年来第一次想起,尼克和艾尔莎也见过惠特克。斯特莱克的十八岁生日宴会是在白教堂的“钟”酒吧里办的,那时他母亲已经怀孕六个月。显然嗑药嗑高了的惠特克关掉迪斯科舞曲,唱起自己写的一首歌;琼阿姨的脸上是混合着反感的勉强微笑,总是息事宁人的舅舅特德则根本无法掩饰愤怒和厌恶。斯特莱克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怒火和想要逃跑的渴望——跑到牛津去,逃开这所有的一切。但尼克和艾尔莎也许不记得这些了——那天晚上,他们彻底沉溺于彼此,为突如其来的两情相悦惊喜不已。

“你很担心罗宾吧。”艾尔莎说,好像是在陈述事实,而不是询问。

斯特莱克哼唧一声,表示肯定,嘴里塞满馕。在过去四天里,他有足够的时间反刍整件事。在这样极端的情况下,罗宾已经成了弱点,尽管这并非她的过错。斯特莱克怀疑寄件人也知道这一点,不管他是谁,因为他最后把收件人换成罗宾。秘书如果是个男人,斯特莱克恐怕不会如此担心。

斯特莱克并未忘记,至今为止,罗宾的表现足以让她成为他几乎受之有愧的一项财富。他的个头和令人生畏的长相常吓得证人不愿开口,是她说服他们改变主意。她的魅力和平易近人的态度缓解了太多疑虑,打开无数扇紧闭的门,上百次地为斯特莱克铺平道路。他知道自己欠她的,他只希望她现在能暂时躲开这一切,好好藏起来,直到他们抓到寄人腿的人。

“我挺喜欢罗宾的。”艾尔莎说。

“大家都喜欢罗宾。”斯特莱克嚼着第二块馕,含糊不清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他妹妹露西,给办公室打电话的朋友们,客户们——所有人都特地告诉斯特莱克,他们有多喜欢和他共事的那位女人。尽管如此,他还是在艾尔莎的声音里听出一丝疑问。这让他下决心把对罗宾的讨论限制在公事范围里。艾尔莎的下一个问题证实了他的猜测:

“你和埃琳怎么样了?”

“还行。”斯特莱克说。

“她还对前夫隐瞒你的存在?”艾尔莎问道,语气有点刺人。

“你不太喜欢埃琳吧?”斯特莱克说,为了好玩,故意反戈一击。他和艾尔莎认识差不多三十年了。艾尔莎匆忙否认,这在他的意料之中。

“我挺喜欢——我的意思是,我还不是很了解她,不过她看起来挺——总之,你很开心,这就够了。”

他以为艾尔莎不会再提罗宾了。她并不是第一个关心他和罗宾进展的朋友:既然你们相处得这么好,有没有可能……他有没有想过……但艾尔莎是律师,一旦发问就不会被轻易吓跑。

“罗宾的婚礼延期了,是吧?有没有重新订好——”

“嗯,”斯特莱克说,“七月二号。她这周末请了个长假,回约克郡忙——反正就是办婚礼要忙的那些事。下周二才回来。”

他坚持让罗宾周五和周一也不要来了,他难得与马修达成一致。他想到罗宾安全地待在两百五十英里外的娘家,放心不少。罗宾对没法和他一起去肖尔迪奇的“蓝调之音”见沃德尔感到很失望,但斯特莱克自以为从她的声音里听出一丝如释重负。

艾尔莎听到罗宾还是打算嫁给斯特莱克之外的男人,显得有点失落。她没来得及说什么,斯特莱克的手机在兜里震动起来。是格雷厄姆·哈德亚克,他在特别调查局的老同事。

“抱歉,”斯特莱克对尼克和艾尔莎说,放下咖喱,站起身来,“接个电话,要紧事——哈迪!”

“方便说话吗,老伙计?”斯特莱克举着手机走向前门时,哈德亚克说。

“现在可以了。”斯特莱克连跨三步,就走完短短的花园小路,来到黑暗的街道上,边走边抽烟,“有什么料可以给我?”

“说实话,”哈德亚克的声音有些紧张,“你如果能过来亲自看一眼就更好了,哥们儿。这儿有个准尉特烦人。我们处得不太好。我如果从这儿寄出什么东西,而且被她发现了——”

“我过去呢?”

“一大清早过来吧,我可以把资料留在电脑上。不小心没关机,懂吧?”

哈德亚克以前和斯特莱克分享过一些他严格来说不该泄露的情报。他现在刚刚转入三十五科,斯特莱克能理解他不希望自己的职位受到影响。

侦探过了街,靠着对面房子的花园矮墙坐下,点了支烟,问:“内容呢,值得我跑到苏格兰一趟吗?”

“看你想要什么了。”

“以前的地址、亲属信息,医疗记录和精神科记录也行。布罗克班克因伤病退伍是在什么时候,二〇〇三年?”

“没错。”哈德亚克说。

身后传来声音,斯特莱克站起身向后望。他靠着的矮墙后面房子的主人出来倒垃圾。那是位六十岁左右的小个子老头,街灯下的表情一开始相当恼火,看清斯特莱克的个头后变成和解的微笑。侦探走开,经过几座联排公寓,周围的阔叶树和树篱在春风中沙沙作响。这里很快就会插满国旗,庆祝一对新人的结合。之后不久,罗宾的婚礼也将举办。

“我猜你没查到莱恩的什么信息吧?”斯特莱克说,声音中略带怀疑。这个苏格兰人的从军生涯比布罗克班克更短。

“没——不过老天爷,他好像可了不得。”哈德亚克说。

“玻璃房之后,他去了哪儿?”

玻璃房是位于科尔切斯特的军事监狱。所有犯罪的军人都要先去那里,之后将被转移到平民监狱。

“皇家监狱,埃尔姆利。之后就没记录了,你得去问缓刑局。”

“嗯。”斯特莱克说,冲着星空吐了口烟。他和哈德亚克都清楚,他已经不是官方人员,和普通民众一样,看不了缓刑局的记录。“他是苏格兰哪个地方的人,哈迪?”

“梅尔罗斯。他入伍时,在亲属栏里填了母亲的名字——我查过了。”

“梅尔罗斯。”斯特莱克沉思道。

他想着剩下的两名客户:一个有钱的傻帽,非要证明自己被戴了绿帽子;一位母亲,叫斯特莱克收集前夫跟踪两个儿子的证据。那位父亲此刻正在芝加哥,而银发的行动记录缺失二十四小时也不是什么大事。

当然,还有一个可能:他怀疑的这三个人都和人腿无关,一切都是他的幻想。

A harvest of limbs……手脚的丰收……

“梅尔罗斯离爱丁堡有多远?”

“开车大概一到一个半小时。”

斯特莱克把烟头扔到下水沟里,踩灭。

“哈迪,我可以周日晚上坐夜车过去,一大早去趟办公室,然后开车去梅尔罗斯,看看莱恩有没有回自己家,或者他家里人知不知道他在哪儿。”

“行。到达前告诉我一声,老伙计,我可以去车站接你。或者这样吧,”哈德亚克开始展现慷慨,“你要出去一天,我把我的车借你开吧。”

斯特莱克没有立刻回到好奇的朋友和冷掉的咖喱那儿。他又抽了支烟,在静谧的街道上走着,默默沉思。他想起自己已经和埃琳约好在周日晚上去南岸听音乐会。埃琳一直想培养他对古典乐的爱好,而他从没掩饰自己其实兴趣寥寥。他看了手表一眼。现在给她打电话太晚了,明天再打吧。

他往回走着,思绪回到罗宾身上。对于两个半月后的那场婚礼,罗宾没说过什么。斯特莱克听到她对沃德尔讲到在婚礼上使用的一次性相机时,突然意识到她很快就会成为马修·坎利夫的太太。

还来得及,他心想。至于什么事还来得及,他没有对自己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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