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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ritings done in blood.

Blue Öyster Cult,‘OD’d on Life Itself’

……用血写下的文字。

——蓝牡蛎崇拜乐队,《吸生活过量而死》

很多男人可能会觉得,收费跟踪傻乎乎的金发美女漫游伦敦是件美差,但斯特莱克已经受够了跟踪银发。他在霍顿街待了好几个小时,看着这位兼职大腿舞者在伦敦经济与政治学院进出,身影在玻璃钢铁天桥上若隐若现。然后他又跟着这个女孩去绿薄荷犀牛上下午四点的班。女孩进了俱乐部,他就走了。银发如果有什么反常举动,乌鸦会给他打电话。他约了沃德尔六点见面。

他在见面的酒吧附近买了个三明治吃。手机响了一次,他拿出手机,看见是妹妹打来的就没接。他知道应该是外甥杰克的生日快到了,但他完全不想去参加生日宴会,他上次已经去过了——他还记得露西那些做母亲的朋友有多喜欢问东问西,孩子们激动狂欢的叫声又有多么刺耳。

“蓝调之音”坐落在肖尔迪奇区东大街的最高处,是座外表光滑的高大三层砖楼,正面的形状像船头。根据斯特莱克的记忆,这里曾经是脱衣舞俱乐部兼妓院。他和尼克的一个同学自称曾在这里失去童贞,对方的年龄足以做他的母亲。

门口的招牌表明,“蓝调之音”已经翻新成音乐厅。斯特莱克看到,从今晚八点起,他将享受到伊斯灵顿男孩俱乐部、红窗帘、金色眼泪和霓虹指数等乐队的现场演出。他带着嘲讽的微笑推开人群,挤进铺着深色木地板的酒吧。吧台后面挂着巨大的古董镜,镜子上面有镀金字母写的上个世纪的淡色麦酒品牌。高高的天花板上挂着球形玻璃灯,玻璃灯照亮一群年轻男女。大多数人看起来像学生,衣着要比斯特莱克时尚得多。

他母亲热爱的是在大型场馆举办的音乐会,但也曾在他小时候带他去过许多不同类型的演出场所。她有些搞乐队的朋友会在这种酒吧演出个一两场,激烈地争吵,散伙,三个月后重组,出现在另一家酒吧里。沃德尔选这样的地方见面,这让斯特莱克很惊讶。他们之前只在靠近警察厅的“羽毛”酒吧喝过酒。警察此刻正独自站在吧台边,面前摆着一杯啤酒。斯特莱克走到他身边,才知道他选择这里的原因。

“我老婆喜欢伊斯灵顿男孩俱乐部。她下班后会来找我。”

斯特莱克从来没见过沃德尔的妻子。在他有限的想象中,她是银发(因为沃德尔的目光总是会被人工晒黑的皮肤和裸露的服装吸引)和另一位警察家属的混合体——斯特莱克只认识这么一位警察家属,她叫何莉,只关心孩子、房子和风流八卦。沃德尔的妻子喜欢一个斯特莱克从来没听说过的独立乐队——斯特莱克已经先入为主地鄙视这个乐队——表明她这个人似乎比他想象得有趣。

“有什么消息吗?”斯特莱克管越来越忙的酒保要了杯啤酒,问沃德尔。两人心照不宣地离开吧台,坐到最后一张双人位空桌边。

“法医组的结果出来了,”沃德尔坐好后说,“他们认为那是女性的腿,女性年纪在十五岁到二十五岁之间,腿被砍断时已经死了,但根据凝血程度判断,当时还没死多久。那条腿被砍下来以后,应该一直被放在冰箱里,直到被寄给你的朋友罗宾。”

十五岁到二十五岁。斯特莱克计算,布里塔妮·布罗克班克现在应该是二十一岁。

“年龄还能再精确点吗?”

沃德尔摇了摇头。

“他们只能估计到这个范围。为什么想知道准确年龄?”

“我告诉你为什么:布罗克班克有个继女。”

“布罗克班克。”沃德尔重复,语气表明他什么也没想起来。

“我认为的寄人腿的嫌疑人之一,”斯特莱克说,没掩饰自己的不耐烦,“退伍的‘沙漠之鼠’。身材高大,肤色比较黑,菜花耳——”

“哦,好吧,”沃德尔立刻生气,“我一天到晚不停听到人名,伙计。布罗克班克——他胳膊上有刺青——”

“那是莱恩,”斯特莱克说,“因为我而坐了十年牢的苏格兰人。布罗克班克是那个说我对他造成了脑损伤的人。”

“哦,嗯。”

“他的继女布里塔妮腿上有些旧伤痕。我之前告诉过你了。”

“嗯,嗯,我记得。”

斯特莱克忍住一句尖刻的反问,呷了口啤酒。此刻坐在他对面的如果不是沃德尔,而是老同事格雷厄姆·哈德亚克,他会更有信心,至少他的怀疑会得到认真对待。他和沃德尔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带有猜忌,最近还增添了竞争心理。斯特莱克信任沃德尔的侦查能力,认为他要强于警察厅的其他人,但沃德尔对自己的推理有种父母对孩子般的偏爱,对斯特莱克的意见则不上心。

“小腿上的伤痕呢,他们是怎么说的?”

“很老了。死前很久的事。”

“操他妈的老天。”斯特莱克说。

那些旧伤对法医团队也许毫无意义,但对他举足轻重。这是他最不想听到的结果。就连不放过任何机会嘲讽他的沃德尔,此刻也因为他的反应而表现出几分同情。

“哥们儿,”他说(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称呼斯特莱克),“不是布罗克班克。是马利。”

斯特莱克一直担心情况会这么发展,生怕沃德尔会紧紧抓住马利不放,忽略其他嫌疑人。沃德尔面对这个臭名昭著的帮派匪徒,光是想到可能会抓住他就兴奋。

“证据呢?”斯特莱克直截了当地问。

“哈林盖伊犯罪集团偷偷往伦敦周边和曼彻斯特输送东欧妓女,我和扫黄缉毒队谈过了。他们上周刚搜查一家妓院,解救了两个乌克兰小姑娘,”沃德尔把声音压得更低,“我们找了女警官给她们做笔录。她们有个朋友以为自己是到英国来做模特,被毒打了一顿也不肯卖身。两周前,挖掘工拽着她的头发,把她带出去了,那两个姑娘再也没见过她。也再也没见过挖掘工。”

“对挖掘工来说,这种事不费吹灰之力,”斯特莱克说,“可这并不代表寄到办公室的是那个姑娘的腿。有人听他提起过我吗?”

“有。”沃德尔胜利地说。

斯特莱克放下啤酒。他没想到会得到肯定的答案。

“真有?”

“扫黄缉毒队救出的一个姑娘说,她不久之前听到挖掘工说起过你。”

“说了什么?”

沃德尔说出一个多音节词:一个富有的俄国赌场老板的名字。去年年末,斯特莱克确实给那个老板干过活。斯特莱克皱起眉。在斯特莱克看来,挖掘工知道他曾为赌场老板干活,完全不能说明挖掘工已经发现,自己被判长刑是因为他斯特莱克。从这条情报能得到的唯一推论是,那位俄国客户的人际圈相当不健康,而斯特莱克早就知道这一点。

“我挣了阿尔扎马斯采夫的钱,跟挖掘工又有什么关系?”

“嗯,从哪儿说起呢?”沃德尔说。斯特莱克觉得,他摆出一副纵观全局的态度,完全是因为他不清楚细节。“犯罪集团染指太多领域了。简单说,有个人以前和你有过节,这个人有向别人寄送人体部位的案底。最近,他带着一个年轻姑娘消失,不久后,你收到一条年轻姑娘的腿。”

“你这番话听起来还有几分说服力,”斯特莱克说,虽然仍然一点都不信,“你有没有查过莱恩、布罗克班克和惠特克?”

“当然,”沃德尔说,“我叫人去调查他们的行踪了。”

斯特莱克希望这是真的,但并未开口质疑。那样做只会终结他和沃德尔的友好关系。

“我们拿到了有送货员在里面的监控录像。”沃德尔说。

“然后呢?”

“你同事的观察力很强,”沃德尔说,“那辆摩托车确实是本田牌。假牌照。那个人穿的衣服和她描述的一模一样。他骑着摩托车往西南方向去了——真的骑到一家快递集散中心。他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里是在温布尔登。之后没人再见过他,也没人见过那辆车。但我说过了,牌照是假的。他现在有可能在任何地方。”

“假牌照,”斯特莱克重复,“他的计划很周密。”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楼上的演出显然快要开始了。人群挤向通往二楼的楼梯口,斯特莱克能听到音箱刺耳的噪声。

“有东西给你,”斯特莱克无精打采地说,“我答应罗宾给你一份。”

今天天亮前,他回了趟办公室。媒体已经放弃蹲守,但路对面吉他店的熟人告诉他,有个摄影记者一直待到前一天晚上。

沃德尔接过复印的两封信,流露出有些感兴趣的表情。

“过去两个月寄来的,”斯特莱克说,“罗宾觉得应该再给你看一眼。再来一杯?”他冲沃德尔的空杯子挥了一下手。

沃德尔读着信,斯特莱克又去买了两杯啤酒。他回到桌边,沃德尔在读署名为RL的那封信。斯特莱克拿起另一封,读着上面圆润清晰的中学女生字迹:

……等我的腿没了,我就会变成真正的自己,变得完整。没人能理解那条腿不属于我,从来都不是我的一部分。我想要截肢,但家人很难接受。他们认为一切都是我的幻想,但你应该能理解……

你错了,斯特莱克心想,把复印件扔回桌上,注意到她把位于牧羊丛的地址写得非常清晰,免得他把对最佳砍腿法的建议寄错地方。信件署名是凯尔西,没有姓氏。

沃德尔还在读另外那封信,觉得好笑又厌恶,哼了一声。

“操他妈的地狱,你读过这玩意没有?”

“没。”斯特莱克说。

更多年轻人挤进酒吧。除了他和沃德尔,还有其他几个三十多岁的人,但他们无疑是整个酒吧里最年长的两个人。斯特莱克看着一个白皙漂亮的女孩在人群里寻找约会对象。她的化妆风格是四十年代小明星,眉毛又细又黑,口红鲜亮,浅灰蓝色头发绑成胜利卷。“罗宾会读这些精神病来信,如果觉得有必要,会把来信大意告诉我。”

“‘我想按摩你的断腿,’”沃德尔念出来,“‘我想让你把我当成拐杖。我想——’见鬼的老天,这在物理上根本行不通——”

他翻过信纸。

“RL。你知道后面的地址是哪里吗?”

“不知道。”斯特莱克眯眼望去。字迹密密麻麻,难以辨认。他第一眼只能在挤成一团的地址里认出“沃尔瑟姆斯托”。

“说好的‘在吧台等你’呢,埃里克?”

一个浅灰蓝色头发、亮红嘴唇的女孩出现在两人中间,手里端着一杯酒。她穿着四十年代风格的夏装长裙,外面披了件皮夹克。

“抱歉,宝贝,谈正事呢,”沃德尔无动于衷地说,“阿普丽尔,科莫兰·斯特莱克。我老婆。”他补充道。

“你好。”斯特莱克说,伸出一只大手。他永远也猜不到沃德尔的妻子是这么一个人。出于一些他已经懒得分析的原因,这让他更欣赏沃德尔了。

“哦,是你啊!”阿普丽尔说,冲斯特莱克露出灿烂的微笑。沃德尔把复印的信件推下桌面,折好放进口袋,“科莫兰·斯特莱克!我可听说过你不少事。你会留下来看演出吗?”

“恐怕不了。”斯特莱克说,但并没觉得不快。她长得很漂亮。

阿普丽尔似乎很不情愿放他走。还有几个朋友要来,她告诉斯特莱克。果然,她出现几分钟后,另外六个人也凑过来,里面有两位女士没伴。斯特莱克在他们的劝说下上了楼,楼上有个小舞台,舞台周围已经挤满人。他问了阿普丽尔几个问题,阿普丽尔解释,她是个时尚搭配师,刚拍完杂志照。她随意带了一句:她还是兼职艳舞演员。

“艳舞?”斯特莱克高声重复。话筒导致的音响反馈尖利地刺穿整个房间,酒客们发出抗议的叫喊和呻吟。不就是带点艺术性的脱衣舞吗?斯特莱克心想。阿普丽尔介绍,她的朋友可可——一头番茄色红发的姑娘,冲他笑着挥舞手指——也是艳舞演员。

这几位朋友看起来彼此相当友好,其中男人对他的态度也很正常,没有马修每次对他表现出的那种令人厌烦的心浮气躁。他已经很久没看过现场演出了。小可可表示想让他举起自己,好看清舞台……

伊斯灵顿男孩俱乐部上台后,斯特莱克的思绪又不由自主地回到从前。他想起自己不愿想的那些人。发酵的汗味,吉他熟悉的调弦声,麦克风轻微的轰鸣——他能忍受这些,但主唱的姿势和雌雄难辨的柔软体态实在太像惠特克了。

四小节音乐之后,斯特莱克知道他必须离开。不是这种倚重吉他的独立摇滚的错:他们水平不错。主唱有把好嗓子,尽管他形似惠特克。但斯特莱克以前在这种环境里待过太多次,每次都无法随意离开;今晚,他可以尽情追求和平与清新空气。他打算充分利用如今的自由。

他冲沃德尔喊了声再见,对阿普丽尔挥了一下手,微微一笑。阿普丽尔冲他眨了一下眼,挥了挥手。然后他就走了,庞大的身躯轻松挤出一条路来,穿过已经汗流浃背、气喘吁吁的人群。他走出大门时,伊斯灵顿男孩俱乐部正好唱完第一首歌。二楼传来的掌声仿佛是冰雹打在锡屋顶上。一分钟后,他大步走在车流的呼啸声中,如释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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