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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So grab your rose and ringside seat,

We're back home at Conry's bar.

Blue Öyster Cult,‘Before the Kiss’

拿上你的玫瑰,占好观察席的座位,

在康里酒吧,我们宾至如归。

——蓝牡蛎崇拜乐队,《亲吻之前》

商业街上有家店铺在玻璃门后挂了条茶巾,茶巾上面有黑色细线绣出的本地标志性建筑。真正吸引斯特莱克目光的则是建筑旁边的几朵黄玫瑰,它们和他记忆里唐纳德·莱恩健壮小臂上的刺青一模一样。他停住脚,读着茶巾中间的文字:

It's oor ain toon

It's the best toon

That ever there be:

Here's tae Melrose,

Gem o'Scotland,

The toon o'the free.

这是我们的城镇

天下无双的城镇;

梅尔罗斯,向你致敬

苏格兰之宝,自由之城。

他找了个停车场,停好迷你。旁边就是梅尔罗斯修道院,拱门被淡蓝色的天空衬得格外深红。东南方是他曾在地图上见过的艾尔登山,三座山峰给城市的天际线增添了不少活力和个性。他在附近的咖啡馆买了个培根卷,坐在露天桌上吃了,然后抽了支烟,喝了当天的第二杯浓茶,步行去找温德街——十六年前,莱恩入伍时填写的住址。斯特莱克不是很确定这个街名该如何发音,温德还是万德?

小镇在阳光下显得相当繁华。斯特莱克漫步沿商业街走向上坡,尽头的中央广场里有座花坛,广场中央的石柱顶上雕着一只独角兽。地面上嵌着一块圆石,上面印着小镇的古罗马名“特里蒙奇乌姆”,意为“三山之上”,斯特莱克想,这一定是指旁边那三座山峰。

他好像已经错过温德街,手机上的地图表示它在商业街之外。他掉头折回去,在右侧的墙面间找到一个狭窄的巷口。巷口窄得仅够一人穿行,里面是个光线昏暗的内院。莱恩曾经住过的公寓有扇亮蓝色的前门,门前有两三级台阶。

斯特莱克敲了门。前来应门的是位漂亮的黑发女人,年轻得不可能是莱恩的母亲。斯特莱克解释来意,她用颇具魅力的柔和嗓音答道:

“莱恩太太?她离开这里大概有十多年了。”

斯特莱克还没来得及感到失望,她又补充道:

“她现在住在辛格尔顿路。”

“辛格尔顿路?离这儿远吗?”

“就在那边,”她往右后方一指,“我不知道具体的门牌号,抱歉。”

“没关系。谢谢你。”

他沿着昏暗的小巷走回阳光灿烂的广场,突然想起自己从来没听过唐纳德·莱恩开口,除了他当时在拳击场上对着自己耳边低声骂过的那些脏话。莱恩受审时,他还在卧底查毒品案,也就无法以那副大胡子的形象在总部进出,一切审讯都交给其他同事。后来他结了毒品案,胡子也剃干净了,出庭就对莱恩的指控作了证。但莱恩站起来否认他曾经捆绑或折磨过妻子时,斯特莱克已经登上离开塞浦路斯的飞机。斯特莱克穿过集市广场,不禁想知道莱恩的苏格兰口音是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让别人那么愿意相信他、原谅他、喜欢他。侦探记得,自己似乎在什么地方读到过,推销员都喜欢用苏格兰口音说话,以表明自己诚实可信。

他向辛格尔顿路的方向走着,这里的唯一一家酒吧在旁边的街上。梅尔罗斯似乎对黄色有种偏爱:酒吧的墙是白色的,但门窗都涂成鲜亮的柠檬黄,勾着黑边。斯特莱克是个康沃尔人,所以发现这家地处内陆的小店名叫“船舶酒馆”后觉得好笑。他拐上辛格尔顿路。街道向远处延伸,穿过一座桥后变得陡峭,向上消失在视野之外。

所谓“不远”是个因人而异的相对概念。斯特莱克失去小腿和脚之后,对这一点感触颇深。他往上坡爬了十分钟,开始后悔没有回修道院旁的停车场开迷你。他在街上先后找了两个女人问路,问她们是否知道莱恩太太住在哪里。她们礼貌而友好,但都不知道。他继续缓步前行,全身冒汗,走过路边一排白色的平房,迎面遇上一个老头。老头戴着羊毛平顶帽,牵着一条黑白相间的牧羊犬。

“打扰一下,”斯特莱克说,“请问你知不知道莱恩太太住在哪里?我忘了她家的门牌号。”

“梅萨思·莱恩?”遛狗人说,灰白粗眉下的双眼打量着斯特莱克,“嗯,她就住在我隔壁。”

谢天谢地。

“再过去三户,”老头说,伸手指点,“外面有许愿石井的那家。”

“非常感谢。”斯特莱克说。

他走上莱恩太太家的车道,眼睛的余光注意到,老头站在原地望着他,牧羊犬徒劳地往下坡拽着绳子。

莱恩太太的平房整洁庄严。门口的草坪和花圃里四处摆着迪士尼式可爱的石雕动物,建筑侧面的大门躲在阴影里。他手去抓门环,突然意识到自己下一秒就有可能与唐纳德·莱恩打个照面。

他敲了整整一分钟门,里面毫无反应。遛狗的老头走回来,站在莱恩太太门前,毫不掩饰地盯着斯特莱克看。斯特莱克以为他是后悔不该随便透露邻居的住址,特地走回来看着这个陌生大个子,免得他对莱恩太太不利。斯特莱克猜错了。

“她在家呢,”老头冲犹豫要不要再敲一次门的斯特莱克喊,“但她已经木了。”

“她什么?”斯特莱克边敲门边回喊。

“木了。脑子飞了。”

遛狗人向斯特莱克走了两步。

“她疯了。”他把当地方言翻译成英语。

“哦。”斯特莱克说。

门开了,门里站着一个脸色蜡黄、矮小干瘪的老太太。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睡裙,带着没有明确对象的敌意,抬头瞪着斯特莱克。她下巴上有几根硬邦邦的胡子。

“莱恩太太?”

她没有说话,只是用黯淡充血的眼睛瞪着斯特莱克。斯特莱克知道,那双眼睛曾经一定如鼬鼠般圆滑闪亮。

“莱恩太太,我想见见你儿子唐纳德。”

“不,”她突然异常愤怒地说,“不。”

她退后一步,用力撞上门。

“该死。”斯特莱克低声说。他想到罗宾。罗宾一定比他更能要赢得这位小老太太的欢心。他慢慢转过身去,琢磨着梅尔罗斯还有谁能帮上忙——他在一九二网站上查到其他几个姓莱恩的人——结果迎面撞上遛狗的老头。他已经不知何时走过来,正好奇又兴奋地看着斯特莱克。

“你是那个侦探,”他说,“你就是让她儿子坐牢的那个侦探。”

斯特莱克目瞪口呆。他无法想象一个素未谋面的苏格兰老头是怎么认出自己的。他现在的声名远远不足以让陌生人认出他。他每天走在伦敦街头时,完全没人在乎他是谁,也很少有人会把他和新闻报道里那个成功人士联系起来,除非是认识他或在他办案时听到他大名的人。

“哦,就是你!”老头说,更兴奋了,“我和我老婆都是玛格丽特·布尼安的朋友。”他见斯特莱克一脸茫然,解释道,“罗娜的母亲。”

斯特莱克用了几秒钟,才从浩瀚的记忆里拖出相关信息:莱恩的老婆名叫罗娜,就是他发现被捆在床上、盖着染血床单的那个年轻女人。

“玛格丽特在报纸上读到你的消息,就对我们说:‘就是这个人,救出我们家罗娜的小伙子!’你干得可真不错啊!老实待着,威利!”他冲使劲拽链子、朝着想回到街上的牧羊犬吼了一声,“哦,是啊,玛格丽特一直在跟踪你的消息,把报纸上所有报道都读了。你抓住了杀死那个模特姑娘的凶手——还有那个作家案子!玛格丽特从来没忘记过你对她女儿的大恩大德,从来没有。”

斯特莱克低声咕哝两句,暗自希望语气足够谦逊、感恩。

“你想跟莱恩太太谈点什么?他不会又干了什么吧,那个唐尼?”

“我想找到他,”斯特莱克打个马虎眼,“你知不知道他有没有回过这里?”

“哎哟,没有,我想没有。他几年前回来,短暂看望母亲。在那之后,我不记得他回来过。这个地方可小了,唐尼·莱恩要是回来了,我们都会听说的,你明白吧?”

“你觉得布尼安太太——是姓布尼安吧?——有没有可能知道些什么?”

“她会很高兴见到你,”老头激动地说,“不行,威利,”他又对低嚎的边境牧羊犬说,狗正努力把他拖向大门,“我给她打个电话吧?她住得离这儿不远,就在达尼克,隔壁镇。要我打个电话吗?”

“那太感谢了。”

斯特莱克陪着老头走到隔壁住宅,在一尘不染的客厅里等着。老头激动地讲着电话,声音压过牧羊犬越来越狂野的哀嚎。

“她这就过来,”老头一手捂着话筒说,“你愿意在我这儿见她吗?别客气。我让老婆泡点茶——”

“谢了,但我还有其他事要做。”斯特莱克撒谎。有这么一位聒噪的听众在,他很难问出什么东西。“你能不能问问她,是否有空去船舶酒馆吃个午饭?一小时之后。”

对散步异常执着的牧羊犬帮斯特莱克解了围。两个男人出了门,并肩走向下坡的路。牧羊犬一路向前猛拽,斯特莱克被迫加快步伐,这样在下坡上走路对他的腿有害无利。他们到了集市广场,他如释重负地和新朋友道了别。老头兴高采烈地挥了手,走向特威德河的方向。斯特莱克一瘸一拐地走下商业街,随意打发时间,快到点才走回船舶酒馆。

他走到马路尽头,又撞上一大片黑色和柠檬黄,随即意识到酒馆装饰色调的由来。一块印着梅尔罗斯橄榄球俱乐部的招牌上出现同样的黄玫瑰。斯特莱克停住脚步,双手插兜,目光越过一段矮墙,望向树丛间平整的鲜绿色草坪。黄色的橄榄球门柱在阳光下闪着光,右侧是看台,远处则是柔缓起伏的群山。这个球场和所有信仰之地一样,得到悉心照料。对于这么一个小镇而言,这里设备齐全得令人惊叹。

斯特莱克望着那片天鹅绒般柔软的草坪,想起惠特克在公寓一角抽着大麻,散发出臭气,莱达躺在他身边,张着嘴听他讲艰苦的过去,把他的话照单全收。斯特莱克现在回想起来,莱达对他编的那些故事,渴求得像只雏鸟。在莱达眼里,惠特克上的仿佛不是戈登斯敦学校,而是恶魔岛:她这位瘦削的诗人竟然被迫暴露在苏格兰严苛的寒冬中,饱受殴打碰撞,在雨里泥里摸爬滚打。这实在太没道理了。

“怎么会是橄榄球呢,亲爱的。哦,可怜的宝贝……你怎么能去打橄榄球呢!”

十七岁的斯特莱克对着作业本无声大笑(他刚才在拳击俱乐部,嘴唇被打肿了)。惠特克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用可憎的伪伦敦口音喊道:

“你他妈笑什么呢,猪脑袋?”

惠特克忍受不了被别人嘲笑。他极度需要受人追捧;如果无人奉承,他就用恐惧和憎恶证明自己的地位。而一个人嘲笑他,表明此人认为自己地位比他高。这是他绝对无法容忍的事情。

“你要是能去,可他妈会高兴坏了,是不是啊,笨小子?以为自己已经是他妈的军官了,和那帮打球的畜生一个德行。叫他那有钱的老爸送他去他妈的戈登斯敦啊!”惠特克冲莱达大吼。

“冷静,亲爱的!”她说,然后以蛮横的语气说,“坐下,科莫!”

斯特莱克已经站起来摆好架势,准备痛揍惠特克一拳。那是他最接近出手的一次,但他母亲及时跌撞着挡在他们中间,戴着戒指的瘦削双手分别抵在两人喘着粗气的胸膛上。

斯特莱克眨了眨眼,找回焦距,灿烂阳光下的球场看上去单纯而充满激情,路边传来树叶、草坪和橡胶被晒热后发出的气味。他慢慢转过身,走向船舶酒馆,非常想喝一杯,但潜意识不肯罢休,好像故意与他作对。

那片平整的橄榄球场引出另一段回忆:黑发黑眼的诺尔·布罗克班克,攥着破碎的啤酒瓶向他猛冲过来。布罗克班克体型庞大,强壮又敏捷:他是橄榄球侧卫。斯特莱克记得自己抬拳从啤酒瓶旁边掠过,在玻璃击中自己的脖子前,狠狠打中对方——

布罗克班克被诊断为颅底骨折。耳朵也出了血。大脑受损。

“操,操,操。”斯特莱克和着自己步伐的节奏,低声喃喃。

莱恩,你来就是为了这个,莱恩。

船舶酒馆的门上挂着一艘金属帆船,船上竖着亮黄色的船帆。斯特莱克从船下走进去,门边的招牌上写着:梅尔罗斯唯一的酒吧。

这地方让他立刻平静许多:暖色系的室内装潢,闪亮的玻璃和黄铜;棕色、红色和绿色混杂的褪色地毯;桃粉色墙面,裸露的石块。到处都有东西表明梅尔罗斯人民对体育的狂热:写着赛事日程的黑板,好几个巨大的等离子屏幕,连小便池上(斯特莱克已经憋了好几个小时)都有挂墙电视,以免某次精彩的达阵不幸发生在膀胱再也无法忍受的那一瞬间。

他还要开着哈德亚克的车回爱丁堡,便只买了半品脱约翰·史密斯啤酒。他在面对吧台的皮沙发上坐下来,浏览塑封菜单,希望玛格丽特·布尼安能够守时。他饿了。

没过五分钟,她就到了。斯特莱克已经不太记得她女儿的长相,以前也从来没见过她,但还是一眼就认出她:她还没进门,就僵在原地,盯着他,表情既焦虑又期待。

斯特莱克站起来。她跌撞两步,走到斯特莱克面前,双手紧抓着黑色大提包的肩带。

“真的是你。”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班杨太太年近六十,个头矮小,模样娇弱。她戴着金属框眼镜,淡金色头发烫成细卷,满脸紧张。

斯特莱克伸出大手和她握手。她的手又小又冷,微微颤抖。

“她爸爸今天在霍伊克,没法过来。我给他打了电话,他让我告诉你,我们永远不会忘了你对罗娜的大恩大德。”她一口气说完,挨着斯特莱克在沙发上坐下,继续用混合着惊叹和紧张的目光望着斯特莱克。“我们从来没忘记过。我们在报纸上读到你的消息。很抱歉听到那条腿的事。是你救了罗娜!你为她——”

她突然热泪盈眶。

“——我们简直……”

“我很高兴能……”

发现她的女儿被人绑在床头,全身赤裸,到处是血?那份工作最糟的内容就是和家属谈起当事人曾经历过的一切。

“……帮上忙。”

布尼安太太从黑色提包深处拽出一条手帕,擤了擤鼻子。他看出她不习惯这里:在她所属的时代,女性一般不会独自走进酒吧,除非实在是没有男人代劳,更别提直接在吧台买酒了。

“我给你买杯喝的吧。”

“橘汁就好。”她屏着呼吸说,用手帕按了按眼睛。

“再来点吃的吧。”斯特莱克建议道,期待给自己来一份油炸鳕鱼加薯条。

斯特莱克去吧台点了单,回到她身边。她问起斯特莱克来梅尔罗斯所为何事,斯特莱克这才明白她为何如此紧张。

“唐尼不会要回来了吧?他回来了吗?”

“据我所知还没有,”斯特莱克说,“我不知道他在哪儿。”

“你是不是觉得是他……”

她压低声音。

“我们在报纸上读到了……有人给你寄了——寄了——”

“对,”斯特莱克说,“我不知道和他有没有关系,但我想找他谈谈。他出狱以后回来过,来看他母亲。”

“哦,应该是四五年前了吧,”玛格丽特·布尼安说,“他突然出现在她门前,直接破门而入。她得了老年痴呆,没法阻止他。邻居们给他的几个哥哥打了电话,他们来了,把他赶了出去。”

“把他赶了出去?”

“唐尼是家里的老幺,有四个哥哥。他们都很厉害,”布尼安太太说,“每一个都很凶。杰米在塞尔扣克生活——他一回来就直冲进门,把唐尼从母亲家赶出去。听说他把唐尼揍得人事不省。”

她颤抖着喝了口橘汁,继续说:

“我们都听说了。我们的朋友布莱恩,就是你刚才遇见的那个人,正好看见他们在街上打。四个打一个,全都在大喊大叫。有人报了警,警察警告了杰米。他不在乎,”布尼安太太说,“他们不想让唐尼接近家里任何人,包括他们的母亲,所以把他赶出了城。

“我担心死了,”她继续说,“替罗娜担惊受怕。他以前老说,他一出狱就会去找她。”

“他去了吗?”斯特莱克问。

“哦,去了,”玛格丽特·布尼安痛苦地说,“我们都知道他会去的。罗娜已经搬到格拉斯哥,在旅行社找了份工作。他还是找到罗娜。整整六个月,罗娜每天担惊受怕,最后他还是去了。那天晚上,他直接去了罗娜的公寓,但他病了。不再是以前那个他了。”

“病了?”斯特莱克语气尖锐地问。

“我不记得是什么病,好像是关节炎什么的吧,罗娜还说他胖了好多。他是晚上去那儿的,最后找到了罗娜。但谢天谢地,”布尼安太太激动地说,“罗娜的未婚夫那天正好留宿。他叫本,”她补充道,胜利地挥了一下手,黯淡的脸红润起来,“是个警察。”

她似乎认为斯特莱克听到这些会很高兴,仿佛他和本是什么了不起的警察兄弟会同袍。

“他们现在结婚了,”布尼安太太说,“当然,没有孩子——唉,你知道是为什么——”

她的眼泪毫无预兆地涌出来,从眼镜底下滑过脸颊。十年前可怖的记忆突然在她眼前重现,鲜活得仿佛有人往桌上倒了一堆牛内脏。

“莱恩往她身上捅了一刀。”布尼安太太低声说。

她毫无保留地倾诉,仿佛把斯特莱克当成医生或牧师。她讲出压在心底多年,对朋友都无法吐露的秘密。斯特莱克反正已经见过那最可怕的一幕。她又从方形黑包里拽出手帕,斯特莱克突然想起当时床单上的那一大摊血迹,想起罗娜在挣扎中伤痕累累的手腕。感谢老天,这位母亲没法看见他在想什么。

“他捅了一刀——他们努力想要——你明白吧——修好——”

两盘食物上桌,布尼安太太颤抖着深吸一口气。

“她和本每年都去度假,”她激动地说,反复用手帕抹着瘦削的脸颊,抬起眼镜抹眼睛,“他们还养——养德国——德国牧羊犬。”

斯特莱克很饿,但没法刚聊完罗娜·莱恩的事就大快朵颐。

“她和莱恩生了个孩子,对吧?”他问道,想起那个婴儿躺在血迹斑斑、奄奄一息的母亲身边,发出虚弱的啼哭,“他现在应该有,呃,十岁了吧?”

“他死——死了,”她低喃,泪水从下巴淌下来,“婴——婴儿猝死综合征。他一直都是个多病的孩子。是他们把唐——唐尼关进监狱后第三——第三天发生的事。他——唐尼——他在监狱里给罗娜打电话,说他知道是她杀——杀死了孩子——说他一出狱就会杀了她——”

斯特莱克把大手放在抽泣的女人的肩上按了片刻,随即站起身,走向在一旁张大嘴看着他们的女侍。对于身边这个像燕子一样脆弱的女人,白兰地恐怕太烈了。斯特莱克的舅妈琼只比布尼安太太略大一点,一直视波特酒为药剂。他点了杯波特酒,端回去递给布尼安太太。

“来。把这喝了。”

斯特莱克的话又引出一阵汹涌的泪水。她用湿乎乎的手帕反复擦着眼睛,声音颤抖地说:“你真好。”然后她呷了一口波特酒,轻呼一口气,对着斯特莱克眨了眨眼,淡色的睫毛下双眼通红。

“你知不知道莱恩离开罗娜家之后去了哪里?”

“嗯,”她低声说,“本通过缓刑局查了查。他去了盖茨黑德,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那里了。”

盖茨黑德。斯特莱克想起在网上搜到的那个唐纳德·莱恩。他从盖茨黑德搬到科比?还是说那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

“总之,”班杨太太说,“他没再来找罗娜和本的麻烦。”

“我想也是,”斯特莱克说,拿起刀叉,“家里有个警察,还有好几条德国牧羊犬。他不傻。”

这话似乎给了罗娜妈妈勇气和慰藉。她眼泪汪汪地露出一个微笑,用叉子叉起奶酪通心面。

“他们结婚太早了。”斯特莱克评论道。他想尽可能收集莱恩的信息,追查他认识的人,或了解他的行为模式。

班杨太太点点头,咽下一口食物,说:

“实在太早了。罗娜十五岁就和他在一起了,我们都很反对。我们听说过唐尼·莱恩的不少传闻。有个小姑娘说,他在青年农民会的迪斯科舞会上试图强奸她,但这事最后不了了之。警察说证据不足。我们想警告罗娜他不是什么正经人,”她叹了口气,“但这些话让她更坚定了。我们家罗娜一直很倔。”

“那时就有人指控他是强奸犯?”斯特莱克问道。他点的炸鱼薯条好吃极了。酒吧里越来越热闹,他对此心存感激:女侍终于不再只盯着他们看了。

“是啊。他们一家都很野蛮。”布尼安太太带着循规蹈矩的小镇居民所特有的偏见说,斯特莱克从小在类似的环境长大,对这种态度并不陌生。“那几个兄弟一天到晚打架,找警察的麻烦。但他是最差劲的一个,几个哥哥都不怎么喜欢他。说实话,我看就连他妈妈都不太喜欢他。有传言说,”她突然飞快地倾诉起来,“他们不是同一个父亲生的。他父母老是吵架,两人分居和她怀上唐尼的时间差不多。听说她和本地一个警察搞上,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后来警察走了,莱恩先生也搬回来,但他从来都不喜欢唐尼。这点我可以保证。他一点都不喜欢唐尼。大家都说,那是因为他知道唐尼不是自己的种。

“唐尼是所有兄弟里最野的,个子也大,进了少年七人队——”

“七人队?”

“橄榄球七人队。”她说。斯特莱克居然不知道这个球队,这让这位娇小温和的老太太惊讶不已。在梅尔罗斯,橄榄球似乎比宗教的地位还高。“但他被开除了,因为他毫无纪律。他被开除两周后,有人把绿坪划得乱七八糟——就是球场。”她见英格兰人一脸茫然,解释道。

酒精让她健谈起来,话语喷涌而出。

“然后他就去玩拳击了。他嘴上可是会说呢,天生就会。罗娜跟他在一起时——罗娜那时十五岁,他十七岁——还有人跟我说,他这人其实不坏。哦,没错,”她对一脸难以置信的斯特莱克点点头,“有些人不了解他,很容易为他说话。他只要愿意,可能招人喜欢了。唐尼·莱恩就是这么个人。

“可是你去问问沃尔特·吉尔克里斯特,问他觉得唐尼是不是个招人喜欢的人。沃尔特把他从农场开除——他老是迟到——然后不知道什么人放火烧了沃尔特的谷仓。哦,没人能证明是唐尼干的。也没人能证明是他破坏了球场。但我知道是怎么回事。

“罗娜不肯听。她觉得自己了解他,大家都误会他了,诸如此类。是我们偏见太深,头脑狭隘。后来他想参军。赶紧走吧,我心想。我盼着他一走,罗娜就能忘了他。

“结果他又回来了。他让罗娜怀了孕,但她流产了。然后罗娜生我的气,因为我说——”

她没说自己当时说了什么,但斯特莱克能想象。

“——结果她不肯理我了,唐尼下次休假回来时,他们结了婚。根本没邀请她爸爸和我,”她说,“然后他们一起去了塞浦路斯。我知道,是唐尼杀死了我们家的那只猫。”

“什么?”斯特莱克没跟上跳跃的话题。

“我知道是他。罗娜跟他结婚前,我们最后一次见罗娜,跟她说这决定大错特错,结果我们当天晚上找不到波迪。第二天发现它躺在我们家后面的草坪上,死了。兽医说它是被人掐死的。”

在她身后的等离子电视上,一身猩红队服的迪米塔尔·贝尔巴托夫正在庆祝成功射门,对手是富勒姆队。空中回荡着苏格兰口音的兴奋喝彩,玻璃杯当当碰撞,刀叉当当作响,斯特莱克的同伴则在讲着死亡与暴力。

“我知道是他干的,是他杀死了波迪,”她激动地说,“瞧瞧他对罗娜和孩子做的事。他是个恶魔。”

她的手摸索着提包的搭扣,抽出一小叠照片。

“我丈夫老说:‘你还留着这东西干吗?赶紧烧了。’但我一直觉得,我们终有一天会用上他的照片。给,”她说,把照片都塞到斯特莱克期待的大手里,“拿着,你留着用吧。盖茨黑德。他去了盖茨黑德。”

她又流下眼泪,反复道谢,然后离开了。斯特莱克付了账,走路去“梅尔罗斯的米勒”,他之前闲逛时发现的一家家庭式肉店。他在店里吃了几个鹿肉派,比在伦敦上车前买到的食物好吃得多。

然后他穿过一条短巷,走回停车场,周围到处都是黄玫瑰图案,让他再次想起那条强壮手臂上的刺青。

很多年以前,唐纳德·莱恩属于这个可爱的城镇,并为此心存骄傲。他曾在农田的围绕下眺望过艾尔登山的三座山峰。但他不是脸朝黄土的勤恳劳动者,毫无团体意识,在这个看重纪律与诚实的地方分文不值。梅尔罗斯把他如渣滓般吐出去,赶走这个烧谷仓的纵火者、杀猫的凶手、划坏橄榄球场的犯人。于是他进了英国军队:许多人在那里要么找到救赎,要么得到报应。那段生活以牢狱之灾作为结束,监狱又把他扔出去,他尝试回家,只是家里没人欢迎他。

唐纳德·莱恩是否在盖茨黑德找到了更温暖的归宿?或者他又去了科比?又或者——斯特莱克一边艰难地钻进迷你,一边心想——也许这些地方只是暂时性的落脚之处,他已经去了伦敦,寻找斯特莱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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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生涯:科莫兰·斯特莱克推理系列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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