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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the damn call came,

And I knew what I knew and didn't want to know.

Blue Öyster Cult,‘Live for me’

……可恶的电话响了,

我知道了我已经知道又不想知道的一切。

——蓝牡蛎崇拜乐队,《为我而活》

第二天,罗宾醒来后感到头痛欲裂,胃里沉甸甸的。她在陌生而松软的白枕头上慢慢转过头,突然想起昨晚发生的一切。她晃了一下脑袋,甩开头发,坐起身,环顾四周。四帷柱大床的木柱上雕着花,房间里一片昏暗,从锦缎窗帘间透入的一丝晨光隐约照亮家具的轮廓。她的眼睛慢慢适应环境,看清墙上有幅镀金肖像画,画里是一个留着络腮胡的胖绅士。这是有钱人度假时会选择的宾馆,不是她随便拿了几件衣服离家出走、喝醉后过夜的地方。

斯特莱克把她送到这么精致奢华的老式酒店来,是为了先做好铺垫,以便进行一场严肃的对话吗?你现在情绪不稳,我想你最好休息一段时间。

她只喝了大半瓶廉价红酒,就把一切都告诉斯特莱克了。罗宾低低呻吟一声,躺回枕头堆里,抬手捂住脸,任凭记忆趁虚而入,将虚弱又可怜的自己带回到过去。

强奸犯戴着橡胶做的猩猩面具。他用一只手将她按倒在地,另一条手臂的全部力量都扼在她的喉咙上。他一边强奸她,一边说她很快就要死了,说他会掐断她该死的脖子。她的头脑里只剩下恐慌的尖叫,他的双手像绞索,在她的脖子上越来越紧。她之所以能存活下来,完全是靠装死。

之后几天,几个星期,她一直觉得自己早就死了,只是还被困在这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身体里。唯一能保护自己的方法就是将头脑与肉体分开,否认两者有任何联系。过了很久,她才觉得重新拿回对身体的掌控权。

那个人在法庭上始终温顺地低声回话。“是,法官大人”,“没有,法官大人”。他是个样貌普通的中年白人,肤色红润,耳下有块白斑。那双无精打采的淡色眼睛不停眨来眨去,他戴上面具后,那双眼只是小孔里的两条缝。

他所做的事彻底粉碎了罗宾对自己的看法,结束她的大学生涯,让她逃回马沙姆。她被迫参与了整个案子的审判,律师的交互询问几乎和事件本身一样残忍。那人辩称,是罗宾主动邀请他进入楼梯井。事情发生几个月后,她仍然忘不了那双戴着手套的手是怎样从黑暗里伸出来,捂着她的嘴,将她拖入楼梯后的狭窄空间内。她在一段时间内忍受不了任何形式的肢体接触,哪怕是家人温和的拥抱。这个人污染了她的第一场、也是唯一一场恋爱,她和马修不得不从头开始,每一步都有恐惧与歉疚形影相随。

罗宾把双臂紧紧搭在脸上,仿佛这样就可以抹杀曾经发生的一切。她一直将马修视为无私的模范,友爱与理解的化身。她现在知道了,她独自躺在家里的床上,一连几个小时纹丝不动,茫然凝视天命真女的海报时,马修就在巴斯的学生宿舍里,与萨拉赤裸相对。罗宾躺在黑兹利特豪华而静谧的房间里,第一次想象一种可能:她如果安然无恙,完好无损,马修会不会转投萨拉的怀抱?她如果顺利完成学业,她和马修会不会因为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而自然分手?

她放下胳膊,睁开眼睛。她今天没有哭,泪水仿佛已经干涸。钻心的痛苦已经变成迟钝的隐痛。此刻,她更恐慌于工作可能受到灾难性影响。她怎么会蠢到把这些事都告诉斯特莱克?她难道还没接受教训,不知道实话实说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吗?

强奸案发生一年后,她克服广场恐惧症,体重也基本恢复正常,急切地想要走出家门,把失去的时间都补回来。那个时候,她委婉地表达过自己对“犯罪调查之类的工作”感兴趣。她没有学位,失去自信,没敢说出真正的心声:她想当警察。幸好她没说,因为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都劝她干点别的,即便她只提到跟刑侦工作有些微关系的工作。母亲也反对,而她一直是最能理解罗宾的人。所有人都把她的新兴趣理解成某种后遗症,以为这表明她仍然没有摆脱那次事件的阴影。

但他们错了:早在案发多年前,她就一直有这样的渴望。八岁时,她对兄弟们宣称,她以后要去捕捉大盗。他们尽情嘲笑她,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因为她是个女孩,是他们的姐姐或妹妹。罗宾暗自希望他们的反应只是出于群体性的男性本能,而不是因为她能力不足。尽管如此,这件事让她失去自信,她再也没对三个大嗓门的兄弟表达自己对侦探工作感兴趣。她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她之所以会选择心理学专业,是因为它能与犯罪调查中的心理测写工作产生联系。

强奸犯堵死她追求这一目标的道路。这是此人从她手里夺走的又一件东西。罗宾从极度脆弱的状态下慢慢恢复,周围所有人似乎都觉得她随时有可能重新倒下。在这种情况下,要坚持梦想太难了。她疲惫不堪,又不忍拂了家人的好意——她最需要他们时,他们竭尽全力保护她,爱她——就此把多年的志向抛诸脑后。大家看到她终于放弃,似乎都很欣慰。

然后临时中介一个疏忽,把她派到私人侦探所。她本来只有一个礼拜的实习期,结果再也没有离开过。这仿佛是个从天而降的奇迹。不知怎的,她帮上了正在挣扎的斯特莱克的忙,先是靠运气,然后是靠天赋和坚持。一个陌生人为了自己的变态享受把她当成随用随弃的玩物,殴打后又差点掐死她之前,这是她最想得到的工作。

为什么,她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斯特莱克?斯特莱克之前已经很担心她的安危。现在呢?罗宾相信,斯特莱克会觉得她太脆弱,无法胜任工作,无法承担与他共事必须承担的那些责任。她很快就会退出第一线。

乔治王朝时代风格的房间沉默稳重,令人压抑。

罗宾挣扎着钻出沉重的被褥,走过倾斜的木地板,进了浴室。里面没有淋浴头,只有一个爪脚浴缸。过了十五分钟,她正在穿衣服,手机在梳妆台上响了。还好她昨晚记得充电。

“嗨。”斯特莱克说,“感觉如何?”

“还好。”她声音嘶哑地说。

她知道,斯特莱克一定马上就会叫她别去上班了。

“沃德尔刚才打来电话。他们找到尸体的其他部分了。”

罗宾一屁股坐到绒绣凳子上,双手紧紧抓住手机。

“什么?在哪儿?她是谁?”

“我去接你,见面再谈。警察想找我们聊聊。我九点到你的门口。别忘了吃点东西。”他最后说。

“科莫兰!”罗宾听他要挂电话,叫了一声。

“嗯?”

“我还……我还没失业吧?”

短暂的沉默。

“你说什么呢?你当然没失业。”

“你没……我还……什么都没变?”她说。

“你会听我的话吗?”他问,“我说不许在天黑后工作。从现在开始。你会听吗?”

“会。”她说,声音微微颤抖。

“那就好。九点见。”

罗宾颤抖着深吸一口气,如释重负。末日并没到来,斯特莱克还需要她。她刚要把手机放回桌上,发现手机有一条有史以来最长的短信。

罗宾,我一直在想你,睡不着觉。你不知道我有多希望这一切没有发生过。是我太差劲,我没什么可辩解的。我那时二十一岁,什么都不知道,但现在知道了:你是独一无二的,我不可能像爱你这样爱别人。从那时之后就只有你一个人。我嫉妒你和斯特莱克的关系,你可能会说我做了那种事,根本没有权利嫉妒。但在我内心某个地方,我也许觉得你值得拥有比我更好的对象,这才是我嫉妒的原因。但我知道,我爱你,我想娶你。这些如果不是你想要的,那我只能接受。可是,罗宾,拜托了,给我发个短信,让我知道你平安无恙,拜托了。马修

罗宾把手机放回梳妆台上,穿戴整齐,然后打电话点了羊角面包和咖啡。食物送来后,她没想到填饱肚子能让她的心情变得如此高昂。然后她又读了一遍马修的短信。

……但在我内心某个地方,我也许觉得你值得拥有比我更好的对象,这才是我嫉妒的原因……

这几乎不像马修,她有点感动。马修以前总是说,在潜意识中寻找根源不过是强词夺理。不过她又想起,马修从来没有与萨拉断绝关系。萨拉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在他母亲的葬礼上温柔地拥抱他,和他们出去,进行四人约会,一起吃饭,至今仍不时与马修调情,挑拨马修和她的关系。

罗宾在心里斟酌片刻,回了条短信:

我没事。

她站在黑兹利特门口等着斯特莱克,和往常一样仪表整洁。八点五十五分,一辆黑色出租车开过来。

斯特莱克没刮胡子,茂盛的胡须让他的下巴看上去脏兮兮的。

“看新闻了吗?”罗宾刚坐上出租车,斯特莱克就问。

“没有。”

“媒体刚得到消息。我刚要出门,电视上就播了。”

他俯身向前,关上隔绝后座与司机的塑料挡板。

“她是谁?”罗宾问。

“还不能正式确认死者身份,但他们说是个二十四岁的乌克兰女人。”

“乌克兰人?”罗宾吃了一惊。

“嗯,”他犹豫顷刻,又说,“房东在双门冰箱里发现她的尸体块,那儿好像是她住的公寓。右腿没了。的确是她。”

罗宾嘴里的牙膏味变得刺鼻,羊角面包和咖啡在胃里一阵翻腾。

“公寓在哪儿?”

“牧羊丛,科宁厄姆路。有印象吗?”

“不,我——哦,老天。哦,老天!想砍掉自己腿的那个女孩?”

“对。”

“可从名字看,她不像是乌克兰人啊?”

“沃德尔认为她用了假名。你也知道——妓女的职业用名。”

出租车载着两人驶过帕尔马尔街,开向伦敦警察厅。新古典风的白色建筑在汽车两侧飞掠而过,威严而傲慢,对人类令人惊诧的脆弱无动于衷。

“事情和沃德尔想的一样,”斯特莱克沉默一会儿后说,“他认为那条腿是一个乌克兰妓女的。一个乌克兰妓女前段时间和挖掘工马利一起消失了。”

罗宾听得出,他还没说完。她紧张地看着斯特莱克。

“她的公寓里有我寄的信,”斯特莱克说,“两封,签着我的名字。”

“可你从没回过信!”

“沃德尔知道信是假的。我的名字被拼错了,成了凯莫兰——但他叫我去一趟。”

“信上写了些什么?”

“他不肯在电话里告诉我。他的态度挺客气,”斯特莱克说,“没有借此机会发挥一通。”

白金汉宫出现在前方。维多利亚女王的巨型大理石像皱眉俯视着困惑又头疼的罗宾,随即消失在视野之外。

“他们可能会给我们看尸体照片,看看我们能不能认出她的身份。”

“没问题。”罗宾说,语气比内心感受更坚决。

“你还好吗?”斯特莱克问。

“我没事,”她说,“别担心我。”

“我今早本来就想给沃德尔打个电话。”

“为什么?”

“昨天晚上,我从黑兹利特往外走,看见旁边的小街上有个人鬼鬼祟祟的,是个大个子,戴着黑色毛线帽。他那样子让我有所怀疑,我叫了他一声——我本来想借个火——结果他拔腿就跑。你可别,”斯特莱克说,尽管罗宾一声都没出,“别说我疑神疑鬼,说什么都是我的想象。我觉得那个人一直在跟踪我们,不仅如此——我到酒吧去找你时,他就在里面。他马上就走了,我没看见他的脸,只看见了后脑勺。”

出乎他的意料,罗宾并没有反驳。相反,她皱眉集中精神,想要唤起模糊的回忆。

“这么说……我昨天好像也见过一个戴毛线帽的大个子……对,他当时站在托特纳姆法庭路的一个门廊里。脸藏在阴影里了。”

斯特莱克低声骂了一句。

“别叫我休假,”罗宾提高声音,“拜托了。我喜欢这份工作。”

“如果那混蛋继续跟踪你呢?”

她无法抑制心里的一丝恐惧,但她的决心更盛。一定要抓住这头野兽,不管他是谁,不管她罗宾要付出什么代价……

“我会小心的。我有两个防狼报警器呢。”

斯特莱克并没显得放心多少。

他们在新苏格兰场下了车,立即有人领他们上楼,进入开放式办公室。沃德尔卷起袖子,和一群下属说话。他瞥见斯特莱克和罗宾,立刻抛下同事,领两人进了一间小会议室。

“瓦妮莎!”他冲门外喊。斯特莱克和罗宾在椭圆形的会议桌边坐下。“信在你那儿吗?”

没过多久,侦缉警长埃克文西就拿着塑料文件袋进了门。袋子里是两封打印出来的信,还有斯特莱克在“蓝调之音”交给沃德尔的信的复印件。侦缉警长埃克文西对罗宾微微一笑,拿着笔记本坐到沃德尔身边。罗宾感到那个笑容让自己无比安慰。

“要咖啡什么的吗?”沃德尔问。斯特莱克和罗宾都摇了头。沃德尔把两封信推到斯特莱克面前。斯特莱克读完信,随手递给罗宾。

“都不是我写的。”斯特莱克告诉沃德尔。

“我想也不是,”沃德尔说,“你没有代斯特莱克回过信吧,埃拉科特小姐?”

罗宾摇了摇头。

第一封信说,斯特莱克确实是自愿砍断了腿,阿富汗爆炸什么的只是掩护性说辞。他不知道凯茜是怎么知道的,但恳求她别告诉别人。假斯特莱克答应帮她去掉那个“累赘”,并问他们该在何时何地见面。

第二封信很短,假斯特莱克保证会在四月三日晚上七点去看她。

两封信都用厚重的黑墨水签着“凯莫兰·斯特莱克”。

“看起来,”罗宾读完信,斯特莱克把第二封信拉回自己面前,“她给我写了信,订好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这也是我的下一个问题,”沃德尔说,“你接到过她写的第二封信吗?”

斯特莱克望向罗宾,罗宾摇摇头。

“好吧,”沃德尔说,“为了记录,再问一遍——”他看了复印件一眼,“——凯茜的第一封信,她自己签名的那封——是什么时候寄到的?”

罗宾回答了。

“信封还在精神——”斯特莱克的脸上飘过淡淡的笑意,“——在一个抽屉里,我们一般都把不请自来的信件放在那儿。可以查查邮戳。我隐约记得是今年年初寄的。大概是二月份。”

“嗯,很好,”沃德尔说,“我们这就派人去拿信封,”他冲表情紧张的罗宾微微一笑,“别担心,我相信你们。有个疯子想陷害斯特莱克,但在逻辑上根本站不住脚。他为什么要捅死一个女人,分解她的尸体,再把腿寄回自己的办公室?为什么要把自己写的信留在她的公寓里?”

罗宾努力回以微笑。

“她是被刀捅死的?”斯特莱克插话。

“他们还在调查具体死因,”沃德尔说,“但她身上有两处很深的伤口,现在可以初步确认,这就是致命伤。然后他就开始分尸。”

罗宾的双手在桌面下握成拳,指甲深深扎进掌心。

“好了。”沃德尔说。侦缉警长埃克文西按了一下圆珠笔,准备开始写字。“你们听说过奥克萨娜·沃洛什纳这个名字吗?”

“没听过。”斯特莱克说。罗宾摇摇头。

“这应该就是受害者的真名,”沃德尔解释道,“她签租房合同时用的是这个名字,房东说她出示了身份证明。她说自己是学生。”

“她说?”罗宾说。

“我们还在调查她真正的身份。”沃德尔说。

当然了,罗宾心想,他一定觉得她是个妓女。

“根据信的内容来看,她的英语不错,”斯特莱克评论道,“如果信真是她自己写的。”

罗宾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有人伪造了我写的信,为什么不能伪造她写的?”斯特莱克问罗宾。

“你是说,为了让你亲自给她写信?”

“没错——为了引我和她见面,或者留下来往信件,在她死后增加我的嫌疑。”

“瓦妮莎,去看看尸体的照片好没好。”沃德尔说。

侦缉警长埃克文西出门,走路的姿态很像模特。罗宾恐慌起来,感到内脏绞成一团。沃德尔似乎感觉到了,转头对她说:

“你不一定非看不可,只要斯特莱克——”

“她应该看看。”斯特莱克说。

沃德尔一脸意外。罗宾极力掩饰,内心却在想,斯特莱克是不是想借此恐吓她,让她每天天黑前就乖乖回家。

“是啊,”她说,显得十分平静,“我也觉得我该看。”

“这些照片可——不怎么好看。”沃德尔说,难得如此轻描淡写。

“腿是寄给罗宾的,”斯特莱克提醒他,“罗宾也有可能见过这个女人。她是我的搭档。我们干的是同一份工作。”

罗宾瞥了斯特莱克一眼。他从来没对别人说过她是他的搭档,至少在罗宾在场时没有。斯特莱克没有看她。罗宾把目光转回沃德尔身上。她很害怕。但她听了斯特莱克亲口承认她是和他地位平等的同事,便绝对不会让自己和他失望,不管接下来会看到什么。侦缉警长埃克文西拿着一叠照片回来了。罗宾使劲咽下口水,坐直身体。

斯特莱克率先接过照片。他的反应并没让罗宾安心一些:

“操他妈的老天。”

“头颅是保存最好的一部分,”沃德尔轻声说,“因为是放在冷冻室里的。”

一个人如果碰到滚烫的铁块,一定会不假思索地缩回手去。罗宾现在有与之相仿的强烈冲动,想要撇开头去,闭上眼睛,把照片翻过去,拿开。但她抑制住这种本能,从斯特莱克手里接过照片,低头看。一瞬间,她的所有内脏仿佛都溶为液体。

人头连在脖颈仅剩的残片上,无神地盯着镜头,眼睛上覆满冰霜,看不出瞳孔的颜色。嘴唇张着,形成一个黑洞。棕色的头发冻得根根直立,上面还带着碎冰。婴儿肥的脸颊很饱满,下巴和前额上长着粉刺。她看起来不到二十四岁。

“你见过她吗?”

沃德尔的声音听起来近得让罗宾吃惊。罗宾盯着与躯干分离的头颅,感觉自己刚刚经历一场长途旅行。

“没有。”她说。

她放下这张照片,从斯特莱克手里接过下一张照片。一条左腿和两条胳膊被塞在冰箱的冷藏室,已经开始腐烂。她看头颅那张前做好充分准备,并未想到下一张同样惨不忍睹,忍不住小声叫出来,并为此感到羞愧。

“是啊,很惨。”侦缉警长埃克文西轻声说。罗宾感激地望了她一眼。

“左手腕上有个刺青。”沃德尔说,递来第三张照片。左臂被从冰箱里拿出来,摆在桌上。罗宾忍住呕吐感,仔细辨认出“1D”字样的图案。

“你不用看躯干的照片。”沃德尔说,把照片拢在一起,递还给侦缉警长埃克文西。

“躯干放在哪儿了?”斯特莱克问。

“浴缸里,”沃德尔说,“那里也是谋杀现场。浴室看起来像个屠宰场,”他犹豫片刻,“他不止切下了那条腿。”

斯特莱克没问他还切了什么,罗宾为此暗暗感激。她觉得自己快受不了了。

“是谁发现的?”

“房东,”沃德尔说,“是个老太太,我们一去她就倒下了,好像犯了心脏病。他们送她到哈默史密斯医院了。”

“她为什么会上门去看看?”

“气味,”沃德尔说,“楼下的住客给她打了电话。她打算在买菜前过去一趟,趁奥克萨娜还没出门,找她谈谈。没人应门,房东就自己进去了。”

“楼下的人听见过什么了吗?尖叫声?”

“那是座改建公寓,住满了学生。都是他妈的废物,”沃德尔说,“整天放嘈杂的音乐,不停有人进进出出。我们问他们有没有听见楼上有什么动静,他们全都瞪着眼睛,跟一群羊似的。给房东打电话的那个女生快疯了。她说她绝对不会原谅自己没在刚闻到臭味时就打电话。”

“嗯,那样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斯特莱克说,“你可以把她的头塞回去,她没事了。”

沃德尔大声笑起来。侦缉警长埃克文西也露出微笑。

罗宾猛然站起来。昨晚的红酒和早上的羊角面包在她的胃里来回翻腾。她小声说了声抱歉,快步走向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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