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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 turn your back, don't show your profile,

You'll never know when it's your turn to go.

Blue Öyster Cult,‘Don't Turn Your Back’

别留下破绽,别表露身份,

不知何时就轮到你。

——蓝牡蛎崇拜乐队,《别留下破绽》

“社会各界都提供了大量的情报。我们现在正在调查超过一千两百条线索,其中一些相当有价值,”侦缉督察罗伊·卡佛说,“对于曾运输过凯尔西·普拉特部分遗体的CB750型红色本田摩托车,我们还在收集目击情报。如果有人在希瑟·斯玛特被害的六月五日晚上去过老街,欢迎与警方联系。”

头条新闻的标题明明写着“警察追踪夏克韦尔开膛手新线索”,底下简短的报道里却没什么内容,在罗宾看来完全文不对题。当然,卡佛恐怕并不会把真正的进展告诉媒体。

大部分版面都被现有五名受害者的照片占据,她们的身份和遇害日期以黑体字印在胸前。

玛蒂娜·罗西,二十八岁,妓女,被刀刺身亡,项链失窃。

玛蒂娜是个身材丰满的黑人,穿着一件白色露脐装,模糊的照片看起来像张自拍。她脖子上挂着个心形竖琴挂坠。

萨迪·洛奇,二十五岁,行政助理,被刀刺身亡,尸体残缺不全,耳环失窃。

她长得很漂亮,留着利落的短发,耳朵上挂着圆环。照片四周有经过裁剪的人影,原照似乎是张家庭合影。

凯尔西·普拉特,十六岁,学生,被刀刺身亡,后惨遭分尸。

照片里是罗宾熟悉的脸庞,圆润而平凡。这个曾给斯特莱克写信的女孩穿着校服,一脸微笑。

莉拉·蒙克顿,十八岁,妓女,被刀刺伤,手指被犯人砍断,最终幸免于难。

模糊的照片上,女孩脸色憔悴,蓬乱的短发染成亮红色,好几只耳环在闪光灯下反着光。

希瑟·斯玛特,二十二岁,金融机构雇员,被刀刺身亡,鼻子和双耳被犯人割下带走。

她留着棕灰色鬈发,圆脸上长了好多雀斑,表情纯真,笑容腼腆。

罗宾深深叹了口气,从《每日快报》上抬起头来。马修去高威科姆做审计了,今天没能开车送她。她从伊灵坐了一小时二十分钟的车才到卡特福德,车上挤满游客和上班族,大家都在伦敦灼热的天气里大汗淋漓。她站起身,走向车门,和其他乘客一起随着车的节奏摇晃。列车减慢速度,在卡特福德桥站停下来。

她回来已经有一周了,工作的气氛有些奇怪。斯特莱克显然不打算乖乖听话,远离调查,但他对卡佛说的话相当上心,做事十分谨慎。

“他如果能证明警察的调查被我们搞砸了,那我们的生意就完了,”斯特莱克说,“你也知道,他一定会说我妨碍办案,不管事实如何。”

“那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调查?”

罗宾故意唱反调。斯特莱克如果真的说要放手不管,她一定会非常沮丧,非常不开心。

“因为卡佛觉得我提供的嫌疑人毫无价值,而我觉得他是个无能的混蛋。”

罗宾大笑起来,但笑声戛然而止,因为斯特莱克叫她回卡特福德,继续找机会接触惠特克的女朋友。

“还要找她?”罗宾问,“为什么?”

“你明白为什么。我想看看斯蒂芬妮能不能提供他在关键日期的不在场证明。”

“不如这样吧,”罗宾鼓起勇气,“我在卡特福德待了好久了。你如果不介意,我更愿意去调查布罗克班克。要不,我去找艾丽莎试试?”

“你如果想换,还有莱恩呢。”斯特莱克说。

“我摔倒时,他近距离看过我的脸,”罗宾立刻反对,“你不觉得你去跟莱恩更好吗?”

“你不在时,我一直在监视他的公寓。”

“结果呢?”

“他大多数时间都蹲在家里,偶尔去趟商店。”

“所以你觉得不是他?”

“我还没完全排除他,”斯特莱克说,“你为什么这么想负责布罗克班克?”

“这个嘛,”罗宾勇敢地说,“我觉得我已经跟了他很久。我找霍莉问出了在马基特哈伯勒的地址,找幼儿园问到了在布隆丁街——”

“你还在担心和他一起住在一起的那两个小孩。”斯特莱克说。

罗宾想起卡特福德百老汇那个绑着脏辫盯着自己看、最后跌倒的黑人小女孩。

“我是担心,那又怎么样?”

“我更希望你能去找斯蒂芬妮。”斯特莱克说。

罗宾一阵恼火,干脆开口要两周假期。

“两周?”斯特莱克惊讶地抬起头。罗宾以往恳求他让她留下来工作,从来没主动要过假期。斯特莱克现在一时很不习惯。

“度蜜月。”

“哦,”他说,“对了。嗯。没多久了吧?”

“当然。七月二日就是婚礼了。”

“老天,那就只有——多久?——三周了?”

他没注意到日期也让罗宾很恼火。

“对,”罗宾说,站起身去拿外套,“能麻烦你回复一下是否出席吗?”

就这样,她回到卡特福德繁忙的商业街上,闻着熏香和生鱼的气味,站在百老汇剧院舞台门外的石熊雕塑下,毫无意义地等待着。

罗宾今天戴了顶草帽,藏起头发,还戴了副墨镜。但她再度潜伏到惠特克和斯蒂芬妮窗口对面时,几个摊主仍然露出认识她的神情。她恢复监视工作后,只见过斯蒂芬妮两次,每次都只是匆匆一瞥,根本没有机会搭话。惠特克则根本没有出现过。罗宾靠到剧院凉爽的灰色石墙上,打了个哈欠,准备度过漫长而无聊的一天。

临近傍晚时,她又热又累,努力抑制心里的烦躁:母亲一整天都在不停发来短信,继续询问婚礼相关事宜。最后她让罗宾给花店打电话,说花店的人还有点细节要确认。罗宾接到这条信息时,刚决定去买点喝的。她想象着回信息说全用塑料假花母亲会作何反应——头冠也是,捧花也是,教堂里各处放的桌花也是,只要能让花店的人别再问问题。她穿过街道,走向薯条店,打算买杯冷饮。

她还没碰到门把手,就和某个冲向薯条店门口的人撞了个正着。

“抱歉,”罗宾下意识地说,又忍不住加了一句,“老天啊。”

斯蒂芬妮的脸肿得发紫,一只眼睛几乎没睁开。

两人冲撞的力道很大,斯蒂芬妮太瘦,被罗宾撞得弹出去,险些跌倒。罗宾伸手扶住她。

“老天——出什么事了?”

她那种熟人的语气表明,她仿佛早就认识斯蒂芬妮。从某种角度而言,的确如此。罗宾每天看着她规律进出,熟悉她的身体语言、着装、对可乐的喜爱,甚至对她产生了单向的亲近感。现在,罗宾自然地问出没有哪个英国人会问陌生人的问题:“你还好吗?”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办到的,但两分钟后,她已经领着斯蒂芬妮走到和薯条店相隔几扇门的剧院咖啡馆,在凉爽的阴影里坐下。斯蒂芬妮显然正忍受疼痛,羞于被人见到自己被打成这个样子,但实在太饿太渴,没法再待在楼上的公寓里。现在罗宾主动请她吃饭,这突如其来的热情让她猝不及防,忍不住就跟着罗宾走了。罗宾喋喋不休地说着没有意义的话,推着斯蒂芬妮走下街道,撒谎说请她吃饭是为了弥补将她撞倒这件过失。

斯蒂芬妮接过芬达和吞拿鱼三明治,喃喃道谢。她吃了几口三明治,又把三明治放下,用手托住脸颊,好像很痛。

“牙?”罗宾关心地问。

女孩点点头,能睁开的那只眼睛里有泪光。

“是谁干的?”罗宾迫切地问,伸手越过桌面,握住斯蒂芬妮的手。

她在即兴扮演某个角色,在实践中让人物成形。草帽和夏季长裙为她的新角色增色不少,衬托出一个热爱冒险的嬉皮姑娘,满心以为自己能拯救斯蒂芬妮。罗宾感到斯蒂芬妮轻轻回握一下自己的手,但仍然摇头,表示不会出卖打她的人。

“你认识的人?”罗宾低声问。

眼泪滑下斯蒂芬妮的脸颊。她撤回手,喝芬达。冷饮流过口腔时,她又做了个苦脸。罗宾猜测,她的牙被打裂了。

“是你的父亲吗?”罗宾低语。

这是最明显的猜测,斯蒂芬妮看起来还不到十七岁。她瘦得几乎没有胸部。泪水冲刷开她每天都会画的眼线。她脏兮兮的脸有些孩子气,上牙似乎向前凸出,但紫灰色的淤青盖住一切。惠特克揍得她右眼里的血管都裂开了,眼里的可见部分一片深紫。

“不是,”斯蒂芬妮低声说,“男朋友。”

“他在哪儿?”罗宾问,再次伸出手去。斯蒂芬妮的手拿过芬达,变得冰凉。

“他出门了。”斯蒂芬妮说。

“他和你一起住?”

斯蒂芬妮点点头,又喝了些芬达,努力让冷饮远离受伤的那一侧口腔。

“我不想让他走。”斯蒂芬妮低语。

罗宾俯身凑得更近些,女孩原本的决心在温柔和糖分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想和他一起去,他不让我去。我知道他去嫖了,我知道。他还有别人,我听班卓提起过。他在别的地方还有女人。”

罗宾简直难以置信。斯蒂芬妮最痛苦的不是牙齿断裂和满脸的淤青,而是肮脏的毒贩惠特克正在别处,和其他女人睡觉。

“我只是想和他一起去。”斯蒂芬妮重复,眼泪流得更多,那只肿胀的眼睛变得更红。

罗宾知道,她正扮演的这个冲动而善良的姑娘会对斯蒂芬妮说教一番,叫她赶紧离开打她的男人。可问题在于,她如果真这么说了,斯蒂芬妮一定会转身就走。

“你想跟他一起去,他就生气了?”罗宾问,“他去哪儿了?”

“他说他和‘崇拜’在一起,和上次一样——‘崇拜’是个乐队,”斯蒂芬妮喃喃,用手背抹了抹鼻子,“他和他们一起巡演——但那只是个借口,”她哭得更厉害了,“他就是想出去操别的姑娘。我说我也要去——因为他上次叫我一起去来着——我为了他,跟整个乐队的人都做过。”

罗宾尽量假装没听懂她说了什么。但在纯粹的善意之外,她肯定还是忍不住流露出一丝愤怒和憎恶,因为斯蒂芬妮突然退缩。她并不想受到评判,她每一天都在被人指指点点。

“你去看医生了吗?”罗宾轻声问。

“什么?没有。”斯蒂芬妮说,瘦削的双臂环抱住身体。

“你的男朋友,什么时候回来?”

斯蒂芬妮只是摇摇头,耸了一下肩。罗宾之前创造出的交心气氛已经消失。

“那个崇拜乐队,”罗宾说,头脑飞速运转,嘴里发干,“不会是‘死亡崇拜’吧?”

“是啊。”斯蒂芬妮有点惊讶。

“是哪场演出?我刚看过一场!”

看在老天的分上,千万别问我是在哪儿看的……

“是在一家酒吧里,叫绿——绿色提琴,之类的。在恩菲尔德。”

“哦,不,不是同一场,”罗宾说,“你是在哪天看的?”

“我去上个厕所。”斯蒂芬妮低声说,环顾咖啡馆,走向洗手间。

洗手间的门关上后,罗宾连忙在手机里搜索关键词,搜了几次才找到需要的信息:六月四日的那个周六,也就是希瑟·斯玛特遇害前一天,“死亡崇拜”在恩菲尔德的“提琴手的绿地”酒吧演出。

咖啡馆门外的阴影变长了。其他顾客都已经离开,只剩下她们这一桌。夜晚即将来临,这里显然很快就会关门。

“谢谢你的三明治,”斯蒂芬妮走回罗宾身边,“我得——”

“再点些什么吧,巧克力之类的。”罗宾劝她,尽管在旁边擦拭桌面的女侍一脸想把她们赶走的表情。

“为什么?”斯蒂芬妮说,流露出一丝怀疑的神情。

“我真的很想和你谈谈你的男友。”罗宾说。

“为什么?”少女重复,有些紧张。

“坐下好吗?没什么坏事,”罗宾哄她,“我只是担心你。”

斯蒂芬妮犹豫一下,慢慢坐回椅子里。罗宾注意到她的脖子上有一圈明显的红色印迹。

“他不会——他不会还想掐死你吧?”罗宾问。

“什么?”

斯蒂芬妮伸手摸摸细瘦的脖子,泪水又在眼里打转。

“哦,这是——这是项链勒的。他送了我一条,然后他——因为我挣的钱不够多,”她说,忍不住又哭起来,“他拿去卖了。”

罗宾想不出还能做什么,就伸出双手,紧紧抓住斯蒂芬妮的手,仿佛斯蒂芬妮正坐在一个随时可能飘走的平台上。

“你说他让你……和整个乐队?”罗宾轻声问。

“那是免费的,”斯蒂芬妮泪汪汪地说,显然还在介意自己的挣钱能力,“我只给他们口交。”

“演出之后?”罗宾问,收回一只手,拿了几张纸巾给她。

“不是,”斯蒂芬妮擤了擤鼻子,“第二天晚上。我们在车里过了一夜,就在主唱家门外。他就住在恩菲尔德。”

罗宾从没想到憎恶和喜悦两种情感会同时出现。斯蒂芬妮六月五日如果一直和惠特克在一起,那希瑟·斯玛特不可能是惠特克杀的。

“他——你男朋友,他也在吗?”她把声音放得很轻,“他一直在旁边吗?你——的时候——”

“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

罗宾抬起头来。斯蒂芬妮一把抽回手,满脸惊恐。

惠特克站在桌边,俯视她们。罗宾在网上见过照片,一眼就认出他。他个子很高,骨架也宽,但看起来骨瘦如柴。他穿着一件黑色T恤,T恤已经被洗得发灰。那双如邪教牧师般的金色眼睛目光灼人。他的头发杂乱纠缠,脸色憔悴发黄。罗宾对他感到阵阵厌恶,但仍然能感觉到他身上那股奇特的疯狂气质,腐肉臭气般的吸引力。他和所有肮脏腐烂的东西一样,让人涌起一股可耻却强烈的冲动,想要上前一探究竟。

“你是谁啊?”他问,语气并不激烈,有种如猫打呼噜般的悠闲。他的目光毫不掩饰地扫视罗宾的长裙。

“我在薯条店门外撞到你的女朋友,”罗宾说,“我请她喝杯饮料。”

“是吗?”

“我们要关门了。”女侍大声说。

罗宾看得出,惠特克的出现让女侍难以忍受。出售食物的地方不会欢迎他的阔耳环、刺青、疯狂的眼神,以及那股气味。

斯蒂芬妮表情惶恐,但惠特克根本没理她,全部注意力都在罗宾身上。罗宾无比强烈地感受到他的存在。罗宾结了账,离开咖啡馆。惠特克跟在她身后,也离开咖啡馆。

“嗯——那就再见了。”罗宾对斯蒂芬妮低声说。

她暗自希望能拥有斯特莱克的勇气。斯特莱克敢在惠特克面前叫斯蒂芬妮跟自己走,但罗宾现在只觉得嘴里发干。惠特克直盯着她,仿佛在粪堆上发现了什么稀奇玩意。在他们身后,女侍锁上咖啡馆的门。不断下沉的夕阳投下凉爽的阴影,但罗宾只觉得这条街上炎热,气味难闻。

“你就是关心她一下,嗯,亲爱的?”惠特克轻声问,罗宾不知道他语气里的恶意和甜蜜哪个更多。

“我只是有点担心,”罗宾说,强迫自己直视那双分得很开的眼睛,“斯蒂芬妮看起来伤得很重。”

“这个?”惠特克说,伸手示意斯蒂芬妮肿成紫灰色的脸,“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了。对吧,斯蒂芬?笨手笨脚的小母牛。”

罗宾突然明白斯特莱克为什么对这个男人怀有那么强烈的恨意。她也很想揍惠特克一拳。

“回头见,斯蒂芬妮。”罗宾说。

她不敢在惠特克面前给女孩留电话,就转身走了,觉得自己是个差劲的懦夫。斯蒂芬妮就要跟着惠特克上楼了。罗宾觉得自己应该再做点什么。可是做什么呢?她做什么才能改变这种情况?她能报警,控诉惠特克家暴吗?这会影响卡佛办案吗?

她彻底走出惠特克的视野范围,背后如有蚂蚁爬过的感觉才终于消失。她掏出手机,给斯特莱克打电话。

“我知道,”她堵住斯特莱克训斥的话,“时间很晚了。我已经在去车站的路上了。你听我说完就知道为什么了。”

罗宾在渐渐变冷的街头快步走着,把斯蒂芬妮的话都告诉了斯特莱克。

“所以他有不在场证明?”斯特莱克慢慢地说。

“在希瑟被害那天有,如果斯蒂芬妮说的是实话。我确实认为她没撒谎。那时她一直和惠特克待在一起——还有‘死亡崇拜’乐队。”

“她说惠特克当时也在场?在她为乐队服务时?”

“我觉得是。她刚要回答,惠特克就出现了——等一下。”

罗宾站住脚,环顾四周。她走得太快,不小心转错了弯。太阳马上就要下山了。她的眼角余光瞥到一个身影在墙后掠过。

“科莫兰?”

“我在。”

也许那个身影是她想象出来的。她正站在一条自己不熟悉的街上,两边都是住宅,大部分窗口都亮着灯,不远处还有一对夫妇并肩而行。她告诉自己:我很安全,我没事。原路返回就好。

“没事吧?”斯特莱克语气尖锐地问。

“没事,”罗宾说,“我拐错弯了。”

“你现在在哪儿?”

“在卡特福德桥站附近,”罗宾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现在这个地方的。”

她不想说起那个身影。她小心地穿过天色渐黑的小路,不想经过那面有身影闪过的墙,然后把手机换到左手上,右手放进兜里,握紧防狼报警器。

“我要原路返回了。”罗宾告诉斯特莱克,想让他知道自己在哪儿。

“你看见什么了吗?”斯特莱克追问。

“不知——也许吧。”罗宾承认。

她走到两排房屋之间的小巷口,她刚才瞥见那个身影的地方空无一人。

“是我太紧张了,”罗宾说,加快脚步,“见到惠特克可一点也不好玩。他确实非常——讨厌。”

“你现在到哪儿了?”

“离你刚才问我时我所在的地方大概二十英尺。等一下,前面有个街牌。我现在过街了,我知道自己在哪儿转错弯了,应该——”

罗宾听见脚步声时,脚步声已经到她身后。两条裹在黑衣里的硕大手臂猛然抱住她,压得她动弹不得,难以呼吸。手机从她的手里滑下去,砰的一声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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