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〇年 穿黄外套的下等人
6
肮脏的老男人
泰德的拿手菜
噩梦
魔童村
在那边
送妈妈离开后一个小时,博比跑去斯特林会馆后面的第二棒球场。由于要到下午才有比赛,所以只有一些人在做打击练习,但即使这样也聊胜于无。北边的第一棒球场,有一群小孩在胡乱比着几乎不太像棒球赛的球赛,而在南边的第三棒球场,总算有一群中学生认真进行着像样的棒球赛。
小镇广场的大钟敲响正午钟声没多久,男孩子纷纷停下来寻找卖热狗的摊贩。比尔问:“那边那个奇怪的家伙是谁呀?”
他指着树荫下的长椅,虽然泰德披了件军用外套、戴了软呢帽和墨镜,博比仍然立刻认出他来。他猜如果萨利没有去夏令营的话,一定也认得出来。博比几乎要举起手来挥一挥,但是忍住了,因为泰德在乔装打扮。泰德是特地出门来看住在楼下的朋友打棒球的,虽然这不算正式比赛,博比感觉喉头一阵哽咽。自从两年前博比开始打棒球以来,妈妈只来看过一次球赛——那是在去年八月,他的球队打入冠亚军决赛时——即使那次,她也只看到第四局就离开了,因此没有看到博比击出胜利关键的三垒打。博比,家里总得有人出去工作。如果他胆敢质疑妈妈,她会这样回答。你知道,你老爸并没有留下大笔财富给我们。当然,她说得没错——她必须上班,而泰德已经退休了。只是泰德必须躲避穿黄外套的下等人(而那也算一种全职工作)。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下等人不是这件事的重点,因为泰德相信他们的确存在……但是仍然出门来看他比赛。
“也许是什么想欺负小孩的脏老头。”哈里说。哈里虽然个子小,但很强悍,无论碰到什么事,都不轻易屈服。和比尔及哈里在一起,博比不禁怀念起星期一早上(在头脑还昏昏沉沉的清晨五点钟)搭巴士离开的萨利。萨利没什么脾气,而且心肠很好;有时候,博比觉得那是萨利最大的优点——心肠好。
第三棒球场传来清脆的挥棒击球声——那是球棒稳稳击中球的声音,是第二棒球场的小孩子还没有办法制造的声音,紧接着又传来赞赏的吼叫声,比尔、哈里和博比听了都紧张地望着那个方向。
“圣盖伯利中学的学生,”比尔说,“他们把第三棒球场当成是自家开的了。”
“一群讨厌的天主教徒,”哈里说,“天主教徒都是娘娘腔,随便来一个,我都可以把他撂倒。”
“如果来个十五、二十个呢?”比尔问,哈里不吭声。前面卖热狗的车子像镜子一样闪闪发光。博比摸摸口袋里的钱,泰德从妈妈给的信封里拿钱出来给他,然后就把信封放在烤面包机后面,告诉博比需要钱的时候,随时自己拿。博比因为泰德如此信任他而感到飘飘然。
“往好的一面看,”比尔说,“也许那些圣盖伯利的学生会把那脏老头痛扁一顿。”
他们走到餐车时,博比只买了一根热狗,而没有像原先打算的买两根。他的胃口似乎没有以前好。他们回到第二球场时,狼队的教练已经推着装满球具的手推车出现了,而原先泰德坐的那张椅子如今空无一人。
“过来,过来!”泰瑞尔教练拍拍手,叫大家过去。“想打棒球的过来吧!”
那天晚上,泰德用葛菲家的烤箱做他的拿手菜,换句话说,菜里面又放了一大堆热狗。但是在一九六〇年的夏天,十一岁的博比可以一天吃了三顿热狗后,在宵夜时再吃掉一根热狗。
泰德忙着煮晚餐的时候,博比读报上的新闻给他听。关于帕特森和约翰松即将举行的对抗赛,也就是每个人都说是世纪决战的那场比赛,泰德只想听一两段就好,但是关于明天晚上艾比尼和海伍德在纽约麦迪逊花园广场的比赛,他却要博比一字不漏地念给他听。博比觉得有点奇怪,但是他太快乐了,不想表示什么意见,更别说抱怨了。
他不记得妈妈以前是否也曾不在家过夜,他很想念她,但同时也因为她会离开一阵子而松了一口气。最近几个星期或甚至几个月以来,他们两人之间有一种奇怪的紧张气氛,就好像通电后会持续发出的嗡嗡声,你几乎习以为常了,直到有一天那声音消失不见了,你才晓得那个声音已经对生活造成多大的影响。这时候,他又想到妈妈常说的一句话。
“你在想什么?”博比走过来端盘子的时候,泰德问他。
“我在想,改变和休息同样都是好事。”博比回答,“我妈妈常这么说。我希望她和我一样觉得很开心。”
“我也希望,博比。”泰德说。他弯下腰来打开烤箱,检查晚餐好了没有。“我也一样。”
晚餐美味极了——泰德从小镇广场边的肉商那儿买来了特殊的辣味热狗,而不是用超市卖的那种热狗,再加上博比最喜欢的B&M豆子罐头(博比猜,泰德大概是乔装出门的时候顺便买了这些东西),里面还放了辣酱,吃进嘴里没一会儿,整个脸都快热得冒汗。泰德再添了一次,博比则添了两次,配着一杯又一杯的葡萄汽水,把辣热狗送下肚。
泰德吃晚餐的时候又恍神了一次,起先他说可以从眼球后面感觉到他们,然后又叽里呱啦说了一堆不知是什么的外国话,或是根本在胡言乱语,但是为时很短,完全没有影响博比的食欲。恍神就好像走路拖拖拉拉或右手食指和中指间的尼古丁痕迹一样,已经是泰德的一部分了。
他们一起收拾碗盘,泰德把剩菜收进冰箱、将碗盘洗干净,博比则把碗盘擦干收好,因为他比较清楚什么东西应该放在什么地方。
“明天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搭车去布里吉港?”泰德一面洗碗一面问,“我们可以去看一场电影——午场电影——然后我有一点事情要办。”
“哇,耶!”博比说,“你想看什么电影?”
“欢迎你提出任何建议,不过我心里想的是英国电影《魔童村》,是根据约翰·温德姆写的一部很不错的科幻小说改编的,你想看吗?”
起先博比兴奋得说不出话来。他在报纸上看过《魔童村》的广告——广告上有一群眼睛发光、看起来阴森森的小孩——但是从没想过他真的可以去看这部电影。这部电影显然和帝国戏院或广场上哈维切戏院的星期六午场电影很不一样。哈维切镇的戏院常在午场放映怪兽电影、西部片或奥迪·墨菲演的战争片。虽然妈妈去看晚场电影的时候,通常都会带他一起去,但是莉莎不喜欢科幻片(她喜欢像《黑暗的顶楼》之类的伤感爱情片)。而且,布里吉港的电影院也和哈维切这种老戏院或帝国戏院那种朴实无华的风格很不一样,布里吉港的戏院好像童话中的城堡一样,里面有巨大的荧幕(剧终时会放下天鹅绒帷幕),天花板上许多小灯如繁星般闪烁,墙壁上装饰着漂亮的壁灯……还有双层楼座。
“博比?”
“就这么说定了!”他终于说,觉得今晚大概会兴奋得睡不着觉了。“我会很爱这部电影的。但是你难道不怕……你知道……”
“我们坐出租车去,不要搭公交车。回来的时候,我可以打电话另外叫一部出租车。没有问题的。我猜他们正在远离我们,因为我没有办法清楚感觉到他们。”
不过泰德一面这么说,一面往外面看。博比觉得泰德好像在说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故事,他心想,如果泰德愈来愈常恍神的情况有任何含义的话,那么他很有理由露出那副表情。
少来了,下等人根本不存在,和闪电侠一样不真实。他要求你注意的东西只是……只是一些东西而已。千万要记得这点,博比,那些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东西。
收拾干净以后,他们两人坐下来看电视剧《野马》。虽然在所谓“成人西部片”的类型中,这不算最好的一部(《安邦定国志》和《超级王牌》是最好的两部),但已经算不错了。看到一半的时候,博比放了一个普通响的屁,泰德的热狗炖豆开始发生作用了,他偷瞄了泰德一眼,确定他没有皱着眉头、捏起鼻子。还好没有,他顾着看电视,似乎很专心。
播广告的时候(几个女演员在推销电冰箱),泰德问博比想不想喝一杯沙士。博比说好。“我想我应该吃一点浴室架子上的胃片,我刚刚可能吃太多了。”
他起身的时候,泰德放了个长长的响屁,听起来就像吹低音喇叭一样。博比用手掩住嘴,咯咯笑个不停,泰德抛给他一个悔不当初的微笑,就走出房间。博比笑的时候,一用力又放了更多屁,当泰德一手拿着泡着胃片的杯子,一手拿着还在冒泡的沙士走回来时,博比因为笑得太厉害,眼泪都流出来了,像雨滴似的沿着脸颊流下来,悬在下巴。
“这个应该有点帮助。”泰德说,当他弯着腰把沙士拿给博比时,后面又响起洪亮的喇叭声。“刚刚有一只鹅从我的屁股飞了出来。”他理所当然地说。博比笑得没法好好坐在椅子上,于是从椅子上滑下来,像烂泥巴一样瘫在地板上。
“我马上回来,”泰德告诉他,“我们还需要别的东西。”
泰德把门开着,所以博比可以听到他上楼的声音。泰德还没走上三楼,博比已经想办法爬回椅子上,他觉得这辈子从来没有笑得这么厉害过。他喝了一点沙士后又开始放屁。“鹅刚刚飞……飞出……”他没有办法把话说完就重重落在沙发上,头左右晃动,不断号叫。然后又从沙发滑落,整个人笑得瘫在地上。
泰德下楼了,楼梯又吱嘎作响。他回来的时候,手臂中夹着电风扇,电线整齐地缠绕在电扇底座上。“你妈妈说得对。”他说。当他弯下去插插头时,又有一只鹅从他的屁股飞了出来。
“她通常都对。”博比说,两个人都觉得很好笑。他们一起坐在客厅里,电风扇来回转动,搅动着愈来愈芳香的空气。博比心想,如果再不止住笑,他的头简直要爆了。
电视播完之后(这时候博比早就不知道故事在演什么了),他帮泰德一起把沙发床拉出来。原先藏在沙发里的床看起来不是太舒适,但铺上莉莎准备的床单和毯子后还差强人意,泰德说这样很好。博比刷完牙后,从卧室门口望出去,看到泰德正坐在沙发床尾看电视。
“晚安。”博比说。
泰德看看他,在那短暂的片刻间,博比以为泰德会站起身、走过来拥抱他一下,或许还会亲亲他。但他只是滑稽地向他敬个礼而已。“好好睡吧,博比。”
“谢谢。”
博比关好卧室门,把灯熄掉,摊开双腿平躺在床上。他在黑暗中瞪着天花板,回想起泰德抓着他的肩膀,然后用双手环绕着他的颈背的情景。那天他们的脸靠得很近,几乎就像他在摩天轮上面和卡萝尔接吻前靠得一样近,那是他和妈妈吵架的那一天,是他发现商品目录里夹了钞票的那一天,也是他从麦奎恩先生手中赢了九毛钱的那一天。当时麦奎恩还说:去买点酒喝吧!
难道是因为泰德吗?是因为泰德碰了他,所以他才有第六感吗?
“是啊,”博比在黑暗中喃喃自语,“是啊,可能是。”
如果他再像那样碰我一次呢?
博比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睡着了。
他梦到一群人在丛林中追着他的妈妈——《蝇王》里的杰克和小猪、小顽皮,还有拜德曼、库希曼和迪恩。他妈妈穿着从露西时装店买来的新衣服,也就是那件有细肩带的黑色洋装,只是已经被树枝和荆棘刺破,袜子也破破烂烂的,好像腿上挂着一片片坏死的皮肤一样,深陷的眼眶中满是汗水,闪耀着恐惧的光芒。而追赶她的男孩全身赤裸,拜德曼和其他两个男人则穿着西装。他们脸上都画着红黄交替的线条,手里挥舞着长矛,嘴里叫嚣着:杀掉这头猪,割断她的喉咙!杀掉这头猪,喝干她的血!杀掉这头猪,剁碎她的肠子!
天刚破晓,他在微曦中醒来,颤抖着起身上厕所,回到床上时已经不太记得刚刚的梦境了。他又睡了两个小时,然后就在培根和煎蛋的香味中醒来。明亮的夏日阳光已经从窗户斜射进来,泰德已经开始做早餐了。
《魔童村》是博比童年时期看的最后一部电影,也是最棒的一部电影,而且也是他挥别童年后的第一部电影以及最棒的一部电影,他之后就进入了人生的黑暗期,经常做坏事,总是感到迷惘,变成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博比。第一个逮捕他的警察满头金发,当他偷了东西被警察从杂货店里带走时,他当时想到的就是《魔童村》电影里面的金发男孩。这个警察有可能是其中一个男孩长大成人后的模样。
电影是在凯特雷戏院放映,正是博比前一晚所向往的其中一座布里吉港梦幻宫殿。这部电影虽是黑白片,不过对比相当鲜明,不像家里电视上播的那些黑白片画面那么模糊,而且在大荧幕上,影像也显得特别巨大,音效也很好,尤其当米德维奇村的小孩真的开始运用他们的力量时配乐声令人毛骨悚然。
博比被这部电影给迷住了,电影才放映不到五分钟,他已经觉得电影所描述的故事是真的,里面的人看起来好像真实的人,因此令虚构的情节更加恐怖。他猜萨利会觉得这部电影除了结尾之外,都很沉闷。萨利喜欢看巨蝎蹂躏墨西哥市或怪兽登陆东京之类的影片,对其他的怪兽片就没有兴趣了。不过萨利现在不在这里,而且自从他离开之后,博比这才是第一次觉得很开心。
他们正好赶上一点钟的下午场,戏院里几乎空无一人。泰德(戴着软呢帽,墨镜折起来放在胸前口袋中)买了一大包爆米花和一盒糖果,还替博比买了一杯可乐,也给自己一杯沙士。(当然啰!)他偶尔会把爆米花和糖果递给博比,博比会伸手拿一些,但是他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吃东西,更不晓得自己在吃什么。
米德维奇是一座英国村庄,电影开始的时候,村里每个人都在睡觉(这时候,一个拖车司机已经被杀了,还有一个女人也遭到杀害,她的脸朝下贴着点燃的炉台)。军方接到通知后,便派了一架侦察机去查看。飞机一飞到米德维奇村的上空,飞行员就睡着了,于是飞机坠毁。另外有个腰上缠了绳子的士兵才走进村里十几步,便陷入沉睡中,当他被拖回来的时候,一跨过公路上画的“睡眠线”,就立刻醒了过来。
米德维奇的村民后来都醒了,而且似乎一切如常……直到几个星期以后,镇上的女人发现她们全都怀孕了。年纪大的女人、年轻的女人、甚至像卡萝尔这样年纪的小女孩,全都怀孕了,而她们生下的小孩就是电影海报上那些阴森森的孩子,那群满头金发、眼睛闪闪发亮的男孩。
虽然电影没有明说,但博比猜想这些魔童一定和外层空间有关,就好像《人体异形》里的那些人一样。无论如何,他们长大的速度比正常孩子快,也特别聪明,还有办法让别人听命行事,而且个个冷酷无情。当其中一个父亲想要管教他的魔童时,所有魔童全聚集在一起,大家的脑子一起想着那个侵犯魔童的大人(他们的眼睛发亮,配乐骇人而诡异,博比喝着可乐,手臂上满是鸡皮疙瘩),直到那个家伙拿着枪对准自己的头,开枪自杀(博比很庆幸电影没有把这部分演出来)。
片中的英雄是乔治·桑德斯,他的太太也生下一个金发男孩。萨利瞧不起桑德斯,老是叫他“娘娘腔的杂种”,但博比看腻了兰道夫·斯科特、理查德·卡尔森和无所不在的奥迪·墨菲耍英雄,很高兴能看到不一样的英雄人物。套句里弗斯的话,桑德斯还真会耍冷。他总是系着一条很酷的领带,头发紧贴着头皮往后梳拢,看起来实在不像是能打败流氓坏蛋的那种人,但在米德维奇村里,魔童只愿意和他打交道;事实上,魔童征召他来担任老师。博比实在无法想象斯科特或墨菲可以教导一群外层空间来的超级聪明孩子任何东西。
最后,唯有桑德斯能摆脱魔童的控制。他发现他能够不让魔童看透他内心的想法——尽管只是短暂片刻都好——只要他在脑子里想象一面砖墙,然后把内心深处的秘密都藏在砖墙后面就可以了。当大家一致同意必须赶走魔童以后(你可以教他们数学,却没办法教他们明白:为了惩罚一个人而让他开着车子坠下悬崖是不对的事情),桑德斯把一枚定时炸弹放在箱子里,然后提着箱子走进教室,因为只有在这里才能将魔童全都一网打尽(博比依稀明白,其实这是《蝇王》灵异版中的杰克和猎人们)。
魔童感觉到桑德斯对他们有所隐瞒。在电影的最后,你可以看到桑德斯心墙上的砖块一块块飞出去,当魔童刺探他脑中的思想、想找出他到底在隐瞒什么时,砖块愈飞愈快。最后,魔童看到了箱子中炸弹的影像——八九捆炸药和闹钟绑在一起,你看到他们那对令人毛骨悚然的金眼睛睁得大大的,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炸弹爆炸,英雄也阵亡了,这点令博比十分震惊——在帝国戏院放映的午场电影中,斯科特从来不会死掉,卡尔森和墨菲也不会——但是他明白桑德斯是为了大我而牺牲小我。博比认为自己同时也明白了另外一件事:泰德为什么会恍神。
泰德和博比探访米德维奇村的那天,南康涅狄格州的天气变得非常炎热。反正刚看完一部很棒的电影之后,博比并不怎么喜欢现实世界;在那短暂的片刻间,上天仿佛在开个不公平的玩笑,周遭看到的尽是眼神呆滞、面无表情、庸庸碌碌的平凡人。有时候他觉得假如现实世界也有高潮迭起的情节,就会有趣多了。
“布罗廷根和博比击中砖块了!”泰德走过戏院遮檐下(前面悬着的布条写着“请进来凉一下”)时赞叹。“你觉得怎么样?喜欢这部电影吗?”
“很棒,”博比说,“太棒了。谢谢你带我来看电影,这是我所看过最棒的一部电影。他是什么时候拿到那些炸药的?你当时觉得他骗得过他们吗?”
“这个嘛……别忘了,我看过那本小说。你认为你会想看这本小说吗?”
“会!”博比这么认为,事实上,他突然有股冲动想冲回哈维切镇,在炙热的骄阳下一路跑回去,这样他就可以马上用新借书证把《米德维奇的布谷鸟》借回来。“他有没有写别的科幻小说?”
“温德姆吗?喔,当然有,还不少呢,而且无疑还会继续写。科幻小说和推理小说作家有个好处,就是他们很少踌躇五年都不出书,只有成天喝威士忌、搞风流韵事的严肃作家才有这样的特权。”
“他的其他作品也像刚刚的故事这么好看吗?”
“《三尖树时代》和这部一样好,《海龙醒来》甚至比这部更棒。”
“海龙是什么?”
他们走到街角,等着红灯转绿。泰德睁大眼睛、装出阴森森的表情,弯下腰,学鲍里斯·卡洛夫㊟的样子对博比说:“是一种妖怪。”
他们继续走,起先讨论电影,然后谈到外层空间是不是真的可能有生物,接着又聊到桑德斯在电影中系的那条很特别、很酷的领带(泰德告诉他,那种领带叫做蝉形阔领带)。当博比开始注意周遭环境时,他们已经走到他从来不曾看过的布里吉港——他和妈妈一起来这里的时候,总是在市区逛街,所有的大商店都集中在那里。这里则有很多小店挤在一起,没有一家店贩卖百货公司会卖的商品,例如服装、电器、鞋子和玩具等。博比看到锁匠的招牌、支票兑现服务及二手书店。其中一个招牌上面写着“罗德枪店”,另外一个写着“照片冲洗”,还有一家则是“伍发面条公司”,而在伍发公司隔壁是一家卖纪念品的商店。这条街和赛温岩的广场像得出奇,以至于博比几乎预期会见到那个玩纸牌的人站在街角,前面摆着牌桌和扑克牌。
经过那家纪念品店的时候,博比想瞧一下橱窗里面的摆设,但是却被竹帘子给遮住了;他从来没有听过有任何商店会在营业时间用竹帘子遮住展示品。“你觉得谁会想买布里吉港的纪念品?”
“我认为他们不是真的在卖纪念品,”泰德说,“我猜他们卖的是性相关的服务,大都不太合法。”
博比肚子里有一缸子疑问——可能有上亿个问题——但是他觉得此时此刻还是沉默为妙。在门口挂着三颗金球的理发店外面,他停下来看看天鹅绒上陈列的十几把露出刀锋的刮胡刀。刮胡刀排成一个圆圈,看起来很奇怪,但(在博比眼中)也很漂亮:这几把刮胡刀看起来仿佛从致命的机器上拆下来的。刮胡刀的刀把也比泰德的刮胡刀奇怪多了,一把看起来像象牙,另外一把看起来像镀了金线的宝石,第三把则像水晶。
“如果你买了一把这样的刮胡刀,你的胡子是不是就会变得比较有型?”博比问。
他以为泰德会笑,但却没有。“一般人买了这样的刮胡刀,都不会拿来刮胡子的,博比。”
“你是说?”
泰德没有回答他,倒是在一家希腊人开的熟食铺买了一种叫做“基洛”的三明治给他吃,这是把一种手工面包对折后,里面涂了一种奇怪的白酱,博比觉得看起来好像青春痘的脓一样。他强迫自己尝尝看,因为泰德说这种三明治很好吃,结果这是他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三明治,和科隆尼餐厅的热狗面包或汉堡放的肉一样多,却又多了热狗和汉堡所没有的特殊口味;而且在人行道上吃东西、和朋友一起散步、看别人也被别人看,感觉很棒。
“这一区叫什么?”博比问,“有名字吗?”
“现在,谁知道呢?”泰德说,并耸耸肩,“他们以前叫这里希腊区,后来意大利人搬来了,接着是波多黎各人,现在黑人也搬来了。有个名叫大卫·古迪斯的小说家——大学教授绝不会读他的作品,他是街头药店卖的那种廉价小说高手——他称之为‘那边’。他说每个城市都有这样的地方,你可以在那边买大麻、买春或买只会说脏话的鹦鹉,男人老是坐在凳子上聊天,就像对面那些男人一样,而女人似乎总是大声吼着叫孩子赶快回家,除非他们皮痒了想讨打,还有那里的酒总是放在纸袋里。”泰德指一指水沟,的确可以看到酒瓶脖子从棕色纸袋中探出头来。“这就是古迪斯说的,在那边姓啥名谁根本不重要,只要口袋里有钱,几乎什么东西都买得到。”
“在那边。”博比看着三个橄榄色皮肤的青少年经过,心里想。这里是卖折叠式刮胡刀和特殊纪念品的地方。
站在这儿,博比感觉凯特雷戏院和孟西百货公司仿佛前所未有的遥远,而步洛街呢?步洛街和哈维切镇的一切简直就像在另一个太阳系那么遥远。
最后,他们来到一个叫做街角撞球店的地方。那里也有一条广告横幅,上面写着“进来凉快一下吧”。当博比和泰德经过时,一个年轻人走出来,他身穿T恤、头戴巧克力色鸭舌帽,打扮得好像法兰克·辛纳屈㊟一样,手上还提着一个又长又细的盒子,里面是他的撞球杆,博比觉得既敬畏又赞叹,他的盒子里装着自己专用的撞球杆,就好像提着吉他之类的东西一样。
“谁最时髦啊?”提着盒子的年轻孩子问博比,然后咧开嘴笑,博比也笑了。年轻人用手指比了个手枪的手势,指着博比,博比也用手指对着他比比手枪。那孩子点点头,仿佛在说,耶,好吧,你很时髦,我们都很时髦,然后就随着脑子里的音乐节拍扭动身子,边打着响指走到马路对面去了。
泰德先看看马路的这一头,然后又看看另外一头,前面有三个黑人小孩在松开的消防栓溅出的水中嬉戏。回头往他们来时的方向望去,有两个年轻人——一个是白人,另一个可能是波多黎各人——正神情严肃地掀开一辆福特老爷车的车头盖,仿佛正在快速操刀动手术的医生。泰德看看他们叹了一口气,然后看着博比说:“即使在大白天,这里仍然不是小孩子该来的地方,但是我也不想把你留在大街上。进来吧。”他牵着博比的手,带他走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