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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 年  夜幕低垂

一九九九 年 夜幕低垂

来吧,你这小杂种,回家吧!

二〇〇〇年前最后一个夏天,博比·葛菲回到康涅狄克州哈维切镇。他先跑去西边公墓参加在萨利家族墓地举办的追思礼拜。来追悼老萨利的人很多,许多人看到《邮报》的报道后纷纷结伴来参加,当美国退伍军人协会的仪队举枪发射时,几个小孩吓得眼泪夺眶而出。追思礼拜结束后,他们在镇上退伍军人服务处举行接待茶会。博比只象征性地露一下面,打算吃块蛋糕、喝杯咖啡,并和奥利弗先生打个招呼就离开。他没有看到任何熟面孔,而且趁天还没黑还要去好几个地方。他已经有将近四十年没有回哈维切镇了。

圣盖伯利中学的旧址现在矗立着纳特梅格购物中心,以前的邮局现在成了空地,火车站依旧俯瞰广场,但是天桥的支柱如今满是涂鸦,而伯顿先生的书报摊也钉上了木板。休斯通尼河和瑞佛大道之间仍然绿草如茵,但是鸭子都不见了。博比还记得小时候曾经抓起鸭子往一个穿棕色西装的男人身上丢过去——说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却千真万确。只要你帮我吹,我就给你两块钱,那个男人说,于是博比抓起鸭子丢过去。他现在可以一笑置之,但当时那个猎人还真把他吓坏了,而令他害怕的原因有很多。

艾许帝国戏院的旧址现在是一座很大的联邦快递仓库。继续往布里吉港的方向走,在艾许大道衔接清教徒广场的地方,以前的威廉·佩恩餐厅也不见了,由乌诺比萨店取而代之。博比曾考虑过要不要走进去,但只是随便想想,没有当真。他的胃和他的人一样已经五十岁了,再也难以消受像比萨这样的食物。

但这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那里太容易触发他的想象了,他很可能会看到门口停了一辆粗俗的大车子,车身漆着醒目鲜艳的油漆。

所以他开车回到哈维切镇中心。万一科隆尼餐厅已经不在老地方,而且不再供应炭烤热狗,就真是太可恶了;热狗和他妈的比萨一样糟糕,不过胃药是做什么用的,不就是在你偶尔享受回忆中的美食时派上用场吗?他吞了一颗胃药,吃了两根热狗;热狗依然装在油油的纸筒中送来,也依然美味如昔。

他把热狗配冰激凌派一起吞下肚,然后走到外面,在车子旁站了一会儿。他决定把车子留在这里——接下来只剩两个地方要去了,而且两个地方都很近,走路就到得了。他从座椅上拿出运动袋,慢慢走过斯派塞杂货店,现在那里变成7—11便利店,门口还有个加油站。他经过的时候传来流连不去的一九六〇年的声音,那是席格比双胞胎的声音。

妈咪和爹地又在吵架了。

妈咪叫我们待在外面。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笨博比?

笨博比,没错,他是笨博比。也许这些年来变得比较聪明了,但或许没有真的那么聪明。

往步洛街的方向走到半路的时候,他看到人行道上有个褪色的跳房子格子。他屈膝跪下,在昏暗的光线下仔细审视图案,用指尖轻轻擦着方格子。

“先生,你没事吧?”拿着7—11纸袋的年轻女孩问他,注视着他的眼神夹杂着关心与怀疑。

“没事。”他说,站起来拍拍手。格子旁边没有任何月亮或星星的图案,更别提彗星了,他信步走来,一路上没有看到任何宠物走失的海报。“我很好。”

“那就好。”年轻女孩说完就匆匆走开,脸上没有一丝微笑。博比看着她离开,然后又开始往前走,很好奇席格比双胞胎后来怎么样了、现在又在哪里。他还记得泰德有一次说到时间的时候,说时间是又老又秃的骗子。

直到博比真的看到步洛街一百四十九号,才明白他原先一直以为那里一定早已变成录像带出租店、三明治快餐店或改建为公寓,结果老家除了门窗木饰从绿色变成乳白色以外,其他完全是老样子。门廊上停着一辆脚踏车,他想起待在哈维切的最后一个夏天时是多么想要一辆脚踏车,甚至有一个专门用来存钱的罐子,上面还贴了写着“脚踏车基金”之类的标签。

他伫立在那儿,任凭影子愈拉愈长,耳边响起更多过去的声音。

如果我是亿万富翁,你想带小女友去坐云霄飞车的时候,就不必从脚踏车基金罐子里预支这笔钱了。

她不是我的小女友!她不是我的小女友!

他记得当时很大声地对妈妈说话,事实上,几乎是吼出来的……但是他很怀疑自己的记忆到底正不正确,因为除非你不想活了,否则哪敢随便对妈妈乱吼乱叫。

更何况卡萝尔确实是他的小女友,不是吗?她曾经是他的小女友。

上车之前,他还有一个地方想去。他好好看了一九六〇年八月以前和妈妈住了多年的房子最后一眼,就沿着步洛街往下坡走,手里的运动袋晃来晃去。

那年夏天十分神奇而魔幻,即使已经五十岁了,他对此仍深信不疑,不过他不再确定当时到底是怎么回事。也许他只是像很多小镇孩子一样经历了布莱伯利式的童年,或至少在记忆中曾经历了那样的童年——真实世界和梦中世界有时交叠在一起,创造出某种魔幻世界。

是啊,但……

当然还有玫瑰花瓣,卡萝尔转寄来的花瓣……但是花瓣有任何意义吗?在他眼中有一度似乎很有意义——对一个寂寞迷惘的男孩而言似乎很有意义——但是玫瑰花瓣早就不见了。大约在他看到洛杉矶那栋烧焦房子的照片、明白卡萝尔已不在人世之后,玫瑰花瓣也不见了。

在博比看来,卡萝尔死后不仅是他不再有神奇魔幻的感觉,童年对他而言也失去了意义。如果童年会带来这些,那么童年又有什么意义呢?年纪大了以后视力变差、血压升高是一回事,但会胡思乱想、噩梦连连和无法善终又不同了。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你想对上帝说,啊,别这样,老大,别这样!好吧,每个人都晓得,长大以后会失去原本的纯真,但是一定得同时失去希望吗?十一岁的时候在摩天轮上亲吻一个女孩又怎么样呢?如果你在十一年后打开报纸时,赫然发现那女孩烧死在贫民窟的小屋里呢?就算你一直记得她美丽的眼睛或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秀发,那又有什么用呢?

如果是一个星期之前,他会抱有这样的想法,但后来过去的魔法再度碰触他、对他低语着,来吧,博比,来吧,你这小杂种,回家吧。所以他就回来哈维切镇了。他回来向老友致敬,在镇上四处闲逛(而且一次也没有迷路),现在差不多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不过离开前,他还有一个地方要去。

现在是晚餐时间,联合公园中几乎空无一人。博比走到第二棒球场本垒板后面的围栏那儿,三个原本在打球的孩子慢吞吞地经过他身旁,往另一个方向走去。两个人用红袋子提着球具,另外一个人则拿着音响,以超大音量播放着后裔合唱团的歌曲。三个男孩都对博比投以怀疑的目光,但他一点都不觉得讶异。他是个闯入孩子土地的成年人,而在这个年头,成年人一点都不可靠。他没有点头打招呼或挥手或说些“比赛成绩如何啊”之类的蠢话,免得火上浇油。他们继续往前走。

他手指勾着围栏的网子站在那儿,注视着夕阳余晖斜射在外野草地上,映照着计分板和写着“留在学校继续求学”、“你知道为何毒品被称为毒品吗”等标语的牌子上。他再度感觉到那股令人喘不过气来的魔力,觉得这世界仿佛是薄薄一层覆盖在某个更光明又更黑暗的东西上面。现在四周都充斥着那些声音,好像陀螺的线条一样旋转不停。

你敢说我笨,博比。

你不应该打博比,他和那些人不一样。

他真是个大好人,小鬼,他最爱点史黛芙的那首歌了。

那是卡……卡就是命运。

我爱你,泰德……

“我爱你,泰德。”博比说出这几个字,没有高声宣告,但也非喃喃自语,只是轻声试探。他甚至不记得泰德的样子了(只记得切斯特菲尔德香烟的味道,还有随时都有得喝的沙士),但是说出这几个字还是让他心头一暖。

他还听到另外一个声音,当那个声音说话的时候,是博比回来后第一次热泪盈眶。

博比,你知道吗?我觉得长大后当个魔术师也不错,可以穿黑西装、戴高帽,跟着马戏团或巡回游乐场到各地表演……

“从帽子里变出兔子和大便。”博比说完便转过身去,离开棒球场。他大笑,擦干眼泪,用手遮着头往前跑。他头顶光秃秃的,最后一根头发大约在十五年前就准时掉光了。他穿过小径,(以前只是碎石子路,现在则铺了柏油,还竖起牌子声明:只准单车通行,严禁溜冰!)然后坐在长椅上,那可能是萨利邀他去看电影那天坐的同一张椅子,结果那一次博比没有去,因为他想把《蝇王》看完。博比把运动袋放在身旁。

前面有一片树林,博比还蛮确定那里就是卡萝尔在他开始哭泣后带他去的那片树林。卡萝尔那样做是免得其他人看到他像小婴儿一样号啕大哭。那次除了她以外,没有人看到他哭。她当时是不是还搂着他,直到他把胸中块垒一吐而尽?他不确定,但应该没错,他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后来那三个圣盖伯利中学的男生几乎要把他们揍扁。卡萝尔妈妈的朋友救了他们,他忘记她叫什么名字了,不过她在紧要关头及时出现……就好像《蝇王》的结尾,由于海军军官及时出现,拉尔夫才得以死里逃生。

蕾安达,她叫蕾安达。她告诉他们她会告诉牧师,而牧师会告诉他们的爸妈。

但后来那三个男生又找到卡萝尔的时候,蕾安达就不在她身边了。如果哈利和他的死党当年没有欺负卡萝尔,卡萝尔后来还会烧死在洛杉矶吗?当然你没办法确定,但是博比认为答案可能是不会。即使到现在,每当他想到“但是我逮到你了,哈利,对不对?”时,都可以感觉到拳头愈握愈紧。

不过当时已经太迟了,那个时候一切都变了。

他拉开运动袋的拉链翻找了一番,拿出一台收音机。这个收音机不像刚刚那几个孩子手上提的音响那么大,但是就他的目的而言已经够了。他只需要转开收音机,频道已经设定在WKND电台的“南康涅狄克州老歌的窝”。电台正在播放湘戴尔的歌《这一次》,博比觉得这首歌也还好。

“萨利,”他看着那片树林说,“你这酷毙的杂种。”

后面有个女人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你说粗话,我就不要和你一起走。”

博比飞快转过身子,收音机从他腿上掉下来落在草地上。他看不到女人的脸孔,只看到她的侧影,她背后的红色天空仿佛双翼般延展开来。他想开口说话却发不出声音,而且完全无法呼吸,舌头仿佛粘住了一样,脑子里有个声音说:原来活见鬼就是像这样!

“博比,你还好吧?”

她快步绕过长椅,博比看着她,眼里满满映着火红的夕阳。他倒吸一口气,举起手来,闭上眼睛。他闻到香水的味道……或许那是夏天的青草味?他不确定。他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只看到一个女人的身形,当他注视着她的脸孔时,眼里残留的太阳影像飘浮在她脸上。

“卡萝尔?”他问,声音沙哑而不稳定,“天哪,真的是你吗?”

“卡萝尔?”女人说,“我不认识什么卡萝尔,我的名字是丹妮丝·斯库诺弗。”

但那是她,上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才十三岁大,但他晓得是她,博比拼命揉眼睛。掉在草地上的收音机里传来DJ的声音:“您现在收听的是WKND,您总是可以在这里找到您的过去。接下来听的是克莱德·麦克菲特的歌,他有个《情人的问题》。”

你知道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就一定会来。你原本就知道。

当然,他自己不就是因为这样才回来的吗?当然不是为了萨利,或者不只是为了萨利。他原本确信她已经死了;从看到洛杉矶那栋房子焚毁照片的那一刻起,他一直确信她已经死了,而且他当时是多么伤心欲绝啊,仿佛她多年来一直都还是他的好朋友,是随时可以通电话或在街上碰面的密友,而非最后一次碰面时看着她快步跑过联合大道。已经是四十年前的事了。

他还在拼命眨眼想去掉眼前飘浮的太阳残留的影像,那女人却牢牢吻上他的唇,在他耳边低语:“我得回家做色拉了,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你小时候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回答,然后转向她,“你来了,你还活着,而且你来了。”

落日余晖映照着她的脸,残留的光影逐渐消失,他慢慢可以看清楚她的脸。尽管从右眼角到下巴有一道鱼钩形的疤痕,她依然很美……或许正因为有那道疤痕而更加美丽。她的双眼旁边有些许鱼尾纹,但额头上及嘴唇边都没有皱纹。

但她的头发几乎完全灰白,博比不禁惊叹。

她仿佛看透了他的心事,伸出手来摸摸他的头。“对不起,”她说……但是他看到她的眼睛里闪烁着以往那种逗趣的神情,“你的头发最漂亮了,蕾安达以前常说我有一半是爱上你的头发。”

“卡萝尔——”

她伸出手,用手指按住他的嘴唇。博比看到她手上也有疤,小指扭曲变形到几乎像熔掉似的。她手上的疤痕是烧伤的疤痕。

“我告诉过你,我不认识什么卡萝尔,我叫丹妮丝,和兰迪与彩虹合唱团那首老歌里面的丹妮丝一样。”她哼了几句,博比很熟悉这首歌,所有老歌他都很熟。“如果你检查我的身份证,就会看到上面写着丹妮丝·斯库诺弗。我刚刚在追思礼拜上看到你了。”

“我没有看到你。”

“我很擅长不被别人看到,”她说,“很久以前有人教我这个窍门,让自己变得不显眼的窍门。”她打了一个寒战。博比曾经在书中看过形容有人战栗的样子,大半都在一些不入流的小说里读到,但从来没有真的见识过。“碰到人多的时候,我很懂得怎么样远远躲在后面。可怜的萨利,你还记得他的波露弹力球吗?”

博比点点头,露出微笑,“我还记得有一次他想耍酷,想把球从两腿中间弹到后面?结果球打到他的蛋蛋,我们都笑得肚子痛,刚好有几个女生走过来——我很确定你也是其中之一——你们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们不肯说,你们简直气坏了!”

她也笑了,举起一只手掩着嘴,博比几乎可以从这熟悉的动作中清楚看见从前那个小女孩的身影。

“你怎么知道萨利过世了?”

“我在纽约《邮报》上看到的,他们最擅长取这种恐怖的标题了——还登了他的照片。我住在波基浦西,那里看得到《邮报》。”她停了一下接着说,“我在瓦沙学院教书。”

“你在瓦沙教书,而且你看《邮报》?”

她耸耸肩微笑,“每个人都有缺点。你呢,博比?你也在《邮报》上看到这则消息的吗?”

“不是,是泰德告诉我的,泰德·布罗廷根。”

她坐在那儿看着他,笑容逐渐消失。

“还记得泰德吗?”

“我原本以为我的手臂就此报废了,但泰德好像变魔术一样就把它医好了。我当然记得他,但是博比——”

“他知道你会来。我一打开包裹就想到这点,但是在见到你之前,我一直不相信你真的会来。”他伸出手来,像个毫无心机的孩子般抚摸她脸上的疤痕。“你是在洛杉矶留下这道疤的,对不对?当时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她摇摇头,“我不谈那些事情,我从来没有谈过那栋房子里发生的事情,以后也绝对不会谈。那是截然不同的生活,那时候的我也是截然不同的女孩。她当时很年轻、充满理想,而且受骗了。你还记得赛温岩那个江湖郎中吗?”

他点点头,微微笑了一下,然后握住她的手,她也紧紧抓住他的手。“纸牌动起来了,纸牌慢下来了,纸牌停下来了,现在要考考你了。他叫麦可康或麦可高兰之类的。”

“他叫什么名字都没关系,重要的是他总让你自以为晓得皇后藏在哪里,他总让你以为你会赢,对不对?”

“对。”

“这个女孩就是牵扯上那样的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总是会比你预期的更快地移动纸牌。他在寻找一些迷惘而愤怒的孩子,并且找到了他们。”

“他是不是穿着黄外套?”博比问,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开玩笑。

她看着他稍微皱了眉头,他明白她不记得那个部分。他有没有和她提过下等人的事情?他认为应该有,他觉得自己以前和她几乎无话不谈,但是她不记得了,也许洛杉矶的遭遇将她的记忆烧出几个缺口。博比可以想见为何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也不是唯独她才这样,不是吗?从约翰·肯尼迪在达拉斯遭暗杀到约翰·列侬在纽约市遇刺的那段时间,很多与他们差不多年纪的人都努力想抛开过去的自己,忘掉以往曾经相信过的东西。

“没关系,继续说。”他说。

她摇摇头。“我想说的都已经说完了,所有我能说的部分。卡萝尔·葛伯早就死了,死在洛杉矶市班尼菲特街,目前住在波基浦西的是丹妮丝·斯库诺弗。卡萝尔痛恨数学,连分数的计算都不会,但丹妮丝却在当数学老师。他们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呢?这个想法太荒谬了,没什么好说的。我想知道的是,你说萨利的死讯是泰德告诉你的,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怎么可能还活着呢?博比,如果他还活着,一定已经超过一百岁了。”

“如果你是破坏者的话,我不觉得时间会代表任何意义。”博比说。在WKND电台里,时间也不代表任何意义,现在收音机正传来吉米·吉尔默的歌声。

“破坏者?那是什——”

“我也不晓得,但那不重要,”博比说,“接下来这部分可能很重要,所以注意听好吗?”

“好。”

“我住在费城,有个可爱的老婆,她是专业摄影师,还有三个可爱的孩子和一只可爱的老狗,以及一栋随时都需要大翻修的老房子。我老婆说那是因为鞋匠的孩子总是打赤脚,而木匠的屋顶总是漏水。”

“所以你现在是木匠啰?”

他点点头,“我住在瑞德蒙山,我如果想看报,都是买《费城询问报》来看。”

“木匠,”她沉思着说,“我一直以为你会成为作家之类的。”

“我以前也这么想。但是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还以为会在康涅狄克州立监狱度过余生,但结果这样的事情却从来不曾发生,所以我猜所有的一切自有办法找到平衡。”

“你提到的那个包裹里面有什么东西?和泰德又有什么关系?”

“那个包裹是一个叫诺曼·奥利弗的家伙用联邦快递寄来的,他在银行工作,是萨利的遗嘱执行人,他寄来这个东西。”

他再次伸手到运动袋中拿出一只破旧的棒球手套,然后把它放在身旁女人的大腿上。她立刻把手套翻面,检视侧面用墨水写上的名字。

“我的老天!”她说,声音模糊但震惊。

“自从发现你手臂脱臼倒在树林里的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有看到过这只宝贝手套了,还以为当时有其他小孩在树林里看见手套躺在草地上,便据为己有,虽然即使在那时候,这只手套的状况已经不是很好了。”

“威利把手套偷走了,”她说,小声得几乎听不到,“威利·席尔曼。我还以为他是好人,你瞧我是多么不会看人,即使在那时候?”

他惊讶地注视着她,什么话也没说,但是她没有看到他的眼神,只是凝视着旧手套,拉扯着虽纠结成一团却仍把两片手套牢牢系住的皮线。然后她做了一件让博比又高兴又感动的事情,因为博比一打开盒子、看到包裹里的东西时,就做了同样的事情:她把棒球手套拿到面前,闻着手套掌心混合了油和皮革的香甜气味。只不过博比在做这个动作之前,不假思索就先把手滑进手套里。爱打棒球的人都会这么做,小孩子的动作,几乎像呼吸一样自然。奥利弗一定也曾经是个孩子,但是他显然从来不打棒球,因为他没有发现深深塞进手套小指中的纸片——皮革上有深深的刮痕。博比发现了那张小纸片,他的小指戳到纸片,发出啪啦啪啦的声音。

卡萝尔把手套放下,无论头发是否已经灰白,她现在又显得很年轻,而且生气勃勃。

“他们发现他死在车子里的时候,手上就拿着这只手套。”

她的眼睛睁得又圆又大,在那个刹那间,她不只是看起来就像当初和他一起在赛温岩坐摩天轮的小女孩,而简直就是那个小女孩。

“你看,在手套底部阿尔文·达克的签名旁边,看见没?”

天色很快就变暗了,但她还看得见。

B.G.

杜邦环路1464号

瑞德蒙山,宾州,十一区

“你的地址,”她喃喃地说,“那是你现在的地址。”

“是啊,不过你看,”他指着十一区那几个字,“我查过了,邮局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起就不再为邮件划分邮递区了。泰德如果不是不知道,就是忘了。”

“也许他是故意这样做的。”

博比点点头。“有可能。无论如何,奥利弗看到地址以后把手套寄给我——说他觉得不需要经过遗嘱验证的程序才来处理这只旧棒球手套。他主要是想通知我萨利已经过世了(万一我还不晓得的话),并告诉我会在哈维切举行追思礼拜。我相信他希望我来参加,这样他才可以听一听手套的故事。不过关于这件事,我实在帮不上什么忙。卡萝尔,你确定威利——”

“我看到他戴这只手套,叫他把手套还我,我会寄给你,但他不肯。”

“你觉得他后来把手套送给萨利了吗?”

“应该是吧!”不过她并不认为实情真是如此,她感觉实情一定奇怪得多。虽然她已经不太记得确切的情况,不过威利以前对于手套的态度很奇怪。

“无论如何,”他轻轻拍着手套上的地址说,“我很确定那是泰德的字迹,然后我把手伸进手套里找到一个东西,这才是我来这里真正的原因。”

他第三度把手伸进运动袋里,夕阳已经不再那么火红,只剩下愈来愈淡的粉红色。野玫瑰的颜色。草地上的收音机现在播放的是“休伊·‘钢琴’·史密斯与小丑”的歌《你难道不知道吗》。

博比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片,虽然好几个地方有汗渍的痕迹,但纸片看起来仍然很白、很新。他把纸片递给卡萝尔。

她对着光拿起纸片来看,然后又让纸片离眼睛远一点——博比明白她的眼力已经大不如前了。“这是一本书的封面,”她说,然后就笑了起来,“《蝇王》,博比,你最喜欢的一本书!”

“再看看底下,”他说,“把那行字读出来。”

“费伯出版公司……罗素广场二十四号……伦敦。”她不解地看着博比。

“这是费伯出版社一九六〇年发行的平装版,”博比说,“封底写着的,但看看这张纸,卡萝尔,简直像新的一样,好像这本书几个星期以前才在一九六〇年出版似的。我不是指这只手套,看到手套的时候,它就已经破破烂烂的了,我是指这张封面。”

“博比,如果好好保存的话,不见得所有的旧书都会变黄。即使是旧平装书都有可能——”

“把它翻过来,”博比说,“看看另外一面。”

卡萝尔照做,在“版权所有”下面写着这行字:“告诉她,她和狮子一样勇敢。”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知道自己应该来参加追思礼拜,因为他认为你会在这里,你还活着。我简直不敢相信,相信他要比相信——卡萝尔?怎么了?是最底下的那行东西吗?最底下的那行东西代表什么意思?”

她哭了起来,而且哭得很厉害,手中握着那张皱巴巴的封面,看着封面背后硬塞进空白处的字迹:

“那代表什么意思?你知道吗?你知道的,对不对?”

卡萝尔摇摇头。“没什么重要意义,只是对我而言有特殊意义罢了,如此而已,就像手套对你有特殊意义一样。就一个老人家而言,他还真晓得该按哪个按钮,对不对?”

“大概吧,也许破坏者就专门做这些事。”

她看着他。博比心想,她虽然还在哭,但是似乎并非真的那么不快乐。“博比,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怎么知道我们会回来?四十年是很长的时间,人会长大,长大以后就会把童年的自己远远抛在脑后。”

“是吗?”

她继续在愈来愈暗的天色中凝视他。远处树丛的阴影愈来愈深,在树林里——他有一天曾经在那里哭泣,第二天又发现卡萝尔独自一人在那里受了伤——天色已经差不多黑了。

“有时候,我们周遭还是残留着些微魔力,”博比说,“我是这么想的。我们回来这里是因为仍然听到一些对的声音。你有没有听到?那些声音?”

“有时候,”她几乎不太情愿地说,“有时候会听到。”

博比把手套拿过来,“我可以离开一下吗?”

“当然可以。”

博比走到树林子里,单膝跪下,压低身子,把旧手套放在草地上,让手套掌心对着愈来愈昏暗的天空。然后他回到长椅那儿,再度坐在卡萝尔身旁。“它属于那里。”他说。

“你晓得明天可能会有小孩跑来把它捡起来拿走,对不对?”她笑着说,用手擦拭眼睛。

“也许,”他同意她的话,“或许手套就这么不见了,回到它原本的地方。”

当最后一道粉红日光也褪去时,天空一片昏暗,卡萝尔把头靠在博比的肩膀上,博比的手臂环绕着卡萝尔。他们默默坐着什么话也没说,脚旁的收音机传来五黑宝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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