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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1972年,我还没回美国;1977年,我从中央情报局退休后也一样没有回去。

直到四天前,我终于回了家。此时,距我离开美国,从迈阿密飞至哈瓦那,见到一个名叫欧内斯特·海明威的家伙已经过去近56年了。

无论是谁都无法预知自己年老时的情景,也不愿看到朋友们一个个辞世的惨状。但这就是我的命。我已是一个近八十六岁高龄的老者。年轻时,我曾经四度中枪,历经两次车祸和一次戏剧般的空难而不死,在孟加拉湾迷航四个昼夜,甚至在数九寒冬被困喜马拉雅山脉长达一周之久。我熬过了这一切。运气不错,大多数时候我的运气都很不错。

十个月之前,我的好运气终结了。当时我让司机开车带我去马德里看医生。我每年都要定期体检两次,我的私人医生看上去大概六十二岁,每次见到我都会责骂一番:“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西班牙医生也要打电话催人来体检了?”我总是一笑了之。

但去年8月的这一天,我实在是笑不起来了。他向我简明扼要地道出了真相。

“如果你再年轻点……”他的眼神里写满了忧伤,“我们或许还能给你做一次手术。可你现在已经八十五岁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我还能再活一年不?”海明威曾经对我说过,他用一年就能写出一部书来。

“我的朋友,恐怕没有一年了。”

“那我还能再活九个月吗?”我的书不会是海明威那种旷世杰作,用九个月大概也能完成。九个月,听上去真像是要怀个孩子似的。

“九个月,还是有可能的。”医生说道。

当晚,在回家的路上,我让司机把车开到了一家文具店。我要为我的激光打印机再多买些纸。

1961年,在我听闻海明威死讯的那一周,我决心将1942年夏天与他共度数月的经历写下来。上一周,在我发下这番宏愿的三十七年之后,我完成了这部书的初稿。我知道,自己应当再对手稿进行几番校对、改写和润色,但恐怕这已经是无法完成的任务了。从某种程度上说,我感觉自己是在借着挑战规则而取乐。

我直到二战结束之后才开始阅读“创作文学”。起初,我读的是荷马史诗,随后又花了整整十年时间研读查尔斯·狄更斯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1974年,我第一次阅读海明威的书。尼克松卸任美国总统当天,我开始阅读《太阳照常升起》。

我在海明威随心所欲的文字乃至其更为随心所欲的哲学阐述中,看到了他的弱点。有些时候,针对他作品的批评——尤其是《过河入林》之类的后期作品——其实是不无道理的:海明威的风格越发变成了对他自身风格的拙劣模仿。

可是,唉,他毕竟还是有过辉煌的时期。其实那就是他在罗马海岬那一夜提到过的“天才”吧。

我认为,那些短篇小说才是最能体现海明威创作天赋的。在他的短篇小说里,我仿佛看到了一只在夜空中静静翱翔等待猎物现身的鹰鹫。在那些字里行间,我仿佛看到了蓝海里一闪而过、几乎无法被察觉到的潜望镜反光——凭着这一丁点儿蛛丝马迹,我就能立刻听到潜艇引擎的运转声,闻到艇员们的汗臭味,甚至感受到那两个即将登岸的可怜虫怦怦的心跳。

过去九个月间,我为数不多的遗憾之一,便是作为一名每天要写作十到十二个小时的人,我几乎没有时间继续读书。我不知道真正的作家是怎样处理创作与阅读之间的矛盾的。我记得海明威几乎是日夜都在阅读的,游泳池边、餐桌旁、“比拉”号的甲板上,都能见到他阅读的身影。或许他的编辑催稿不那么急吧。

美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记忆中的那个国度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当然,一切都还似曾相识。至少我们还有杂志、报纸、电视、广播、成千上万以录像带和激光视盘为载体的电影,以及近年来越发普及的国际互联网。但曾经的美国已经彻底改变了。

我给仅有的,仍在中央情报局供职的寥寥数位友人之一打了个电话——那是我退休前的最后一年训练的一个年轻人,如今已是局里的高层人物——我请他帮我最后一个忙。他在电话里回应得很是犹豫,但我最终还是收到了一份由联邦快递送来的包裹,里面有一本看上去用了很多次、盖满了各国海关章戳的护照,上面写着别人的名字却贴着我的照片,一套包括美国运通公司金卡在内的信用卡,一本驾照,一张社会保险卡,以及捕鱼许可证等其他一些琐碎之物。这位朋友真是蛮有幽默感的。但他了解我,确信我在短暂入境美国期间不会给他惹什么乱子。在我离境之后,我的捕鱼许可证也会自动作废。

我是从多伦多入境的。我决定驾车到爱达荷州去。亲自开车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转折——尽管连我自己都不确定,一个只有一只眼睛好使的八十五岁老头还能不能合法开车上路——对我而言,驾车行驶在美国的州际公路上真的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与德国的高速公路相比。美国的州际公路显得更宽、更空旷。

我在南达科他州的斯皮尔菲什买了一支手枪。为了核查我的身份,确保没有重大前科,我不得不等上一段时间才能拿这支枪——我倒是不介意等待。这次旅行让我疲惫不堪,不过仍比不上我正在服用的药物对我的折磨。这些药物支撑我完成了这次旅行。这种药太过强大,还没有被FDA或者任何国家的任何监管机构合法化,但是效果确实很好。如果继续服用这种药超过一个月,我就会被这药害死,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几天后,我在汽车旅馆接到了来自枪支店的电话。他告诉我,我随时可以去拿那支枪。我护照照片下方的名字属于一个坚实、品行端正的好公民。这个公民没有任何重大前科或是暴力倾向的精神疾病记录。

我选了一支西格绍尔点三八口径自动手枪,因为我在职业生涯中从未拥有或是使用过这个牌子的武器。与我年轻时代用过的那些长身管火器相比,这支西格绍尔真算得上是小巧玲珑了。我上一次随身带枪,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昨天,我抵达了凯彻姆。自从1959年冬天,海明威在此购屋置地,这座小城的规模显然是扩大了许多。不过,我依然能感受到那份矿山小镇特有的氛围。我找到了克里斯蒂亚娜餐厅——那正是海明威坚称有联邦调查局特工跟踪他,并且要求陪同人员饭还没吃完就离开的地方。我在餐厅附近的一家汽车旅馆订了个房间,又去了一趟贩酒店。我买了一份礼盒装的芝华士酒,还有两只雕着芝华士徽章的苏格兰酒杯。

海明威夫妇1959年购置的房子依然矗立于斯。那是一座非常其貌不扬的两层建筑,简陋的屋顶用茅草铺就,粗糙的墙壁皆以水泥浇成。海明威还在此居住时,屋前的碎石路便已铺成。其他房屋都高居山顶——曾几何时,那里应该长满了灌木艾草吧。放眼望去,风光如旧,南北两侧群峰叠嶂,大木河两度蜿蜒,流向东方。

昨天晚上返回旅馆之前,我驾车在城中游荡,无意中发现了一条空旷的小道。它穿过茂密的灌木,仿佛要将高原一分为二似的,一直通向山麓雾霭。今天下午,祭拜过海明威的埋骨之处后,我打算驱车去那儿看看。我会开着租来的汽车,带着我的笔记本电脑。等把最后一章存进软盘之后,我就关掉电脑,去灌木丛中漫步一番。

海明威的坟墓坐落在两棵松树之间,与锯齿山脉相对。如此风光——特别是在这样一个温暖的春日,望着群山之巅那尚未融化的皑皑白雪——实在是摄人心魄。有三个人在墓前瞻仰,我在车里等了大概半个小时,他们才尽兴离开。我真不敢相信,海明威的坟墓居然成了一处旅游名胜。

我将那一箱芝华士酒搬到墓前。我已辨不清那墓碑上的铭文,只看到海明威的姓名和生卒年月。

尽管阳光和煦,我的双手依然感到无比冰冷。我用了半天时间才将酒盒上的塑料包装撕掉,拔掉瓶塞同样用尽了我吃奶的力气。年老体弱真是让人力不从心啊。

我倒了两杯酒,将酒杯放到墓碑旁边的平地上。在阳光的映照下,杯中的威士忌仿佛成了液态的黄金。

我一直都很讨厌电影里那些人物角色在墓前喃喃自语的愚蠢情节,那简直是太虚假了。人的情感怎会如此廉价。如果我有机会再去古巴……甚至再去瞭望山庄看看的话,铁定是不会到爱达荷州来的。如今的瞭望山庄已经被改成了一家博物馆,而“比拉”号则被安置在山庄后院,任凭风吹雨打。今生我应该是不可能再去古巴了。行将就木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但菲德尔·卡斯特罗比我更长寿却让我心中颇感不悦。我希望他不要比我多活太久。

我端起一杯酒。“迷惑我们的敌人。”我低声说着,将杯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

接着,我端起另一杯酒。“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说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啊……老爹,你说得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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