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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琪2016年2月11日 星期四

献给我的丈夫

这是一个阴沉的下午,就在午饭之后,我终于知道你死了。

办公桌上的手机震动起来,屏幕里显示的是一个无法识别的号码,我按下接听键,暂时从堆积如山的文件中抬起头来。

“是弗兰西丝卡·豪伊吗?”听筒中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仿佛在我的记忆表面烧灼出一个黑洞,他的乡村口音温暖醇厚,与我这间位于我父母的酒店顶层的办公室格格不入:室内陈设着极简主义风格的家具,窗外便是伦敦市中心著名的“小黄瓜”大厦。这样的口音只属于过去,属于我们的老家萨默赛特,那里的黎明有海鸥啾鸣,浪花终日拍打码头,炸鱼薯条的香味丝丝渗入空气。

“丹尼尔?”我被自己嘶哑的嗓音吓了一跳,慌忙用另一只手抓紧桌子边缘,稳住身体,似乎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自己陷入令人眩晕的过去。

过了这么多年,他现在才给我打电话,只可能为了一个缘故。

有新的消息。关于你的消息。

“好久没联系了。”他尴尬地说。他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

我两腿发软,像刚出生的马驹,几乎站立不住,只好摇摇晃晃地靠在窗台上,窗户俯瞰整座城市,雨点敲打着窗玻璃。我感到肺部被空气充满,听到自己粗重嘈杂的呼吸。“是因为索菲吗?”

“是的,有人找到她了。”

唾液涌出我的嘴角。“她……她还活着吗?”

电话里静了一下。“不。”他的嗓子哑了,我试图想象他现在的模样,你的哥哥。从前他又高又瘦,喜欢穿一身黑,黑色和他的头发、苍白的长方形脸庞很相配。他老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像青春片里的吸血鬼,似乎总是无精打采,但我看得出他是在极力保持镇静。我好像从来都没见过他哭,连刚刚知道你失踪的时候,他都没有哭;为了找你,警察把整座树林翻了个遍,又派了船出海,折腾了许多天之后终于决定放弃,那时他也没哭;后来,他们在旧码头边上发现了你的一只海军蓝的阿迪达斯运动鞋,推断你已经掉进布里斯托尔海峡,被潮水冲走。听到如此平淡无奇的结论,公众对你的失踪案失去了兴趣,这个时候,你的哥哥仍然没有哭。现在,除了我们之外的每个人都已经开始忘记你,索菲·萝丝·科利尔,来自奥德克里夫海岸的二十一岁女孩,有时羞怯腼腆,有时滑稽搞笑,某天晚上消失在一家夜总会,看到英国电信公司的那些创意老掉牙的广告时你会哭,你喜欢贾维斯·库克,每次拆开一袋饼干,你都会风卷残云般地吞进肚子里,一块都不留。我听到你哥哥在电话那头清了清嗓子:“发现了尸体的残块,被海水冲到布瑞恩的沙滩上……符合她的特征。是她,弗兰琪,我知道是她。”听他叫我“弗兰琪”感觉很奇怪,你也总是叫我弗兰琪,我已经好多年都不是“弗兰琪”了。

我试着不去想象将近二十年后的你漂浮在海水里会是什么样子,还有他们在布瑞恩海滩上的沙子里找到的是你的哪一部分,然而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猜测那是不是你的脚,被人从你瘦削的脚踝上整齐地切割下来,或者那是不是一条长时间曝晒得发黑的胳膊。我讨厌以这种方式想起你。

你死了,这是事实。你不再只是失踪,我无法继续哄骗自己相信你只是失去了记忆,茫然地生活在某个地方,也许在澳大利亚,更可能在泰国。我们不是一直盼望旅行吗?还记得我们打算背包环游东南亚吗?你讨厌寒冷的冬天。我们能一连好几个小时幻想着如何逃离那个寒风刺骨的小镇,风摇晃着光秃秃的树枝,沙砾被风刮到街上,钻进我们的牙缝。没有了游客的喧嚣扰攘,旅游淡季的奥德克里夫愈发显得湿冷阴郁。

我把抵在喉咙上的衬衫领子拨到一边,感觉呼吸困难。透过虚掩的门,我看见内尔在她的电脑键盘上敲敲打打,红色的长发堆在头顶,挽成一个结构复杂的发髻。

我回到办公桌前,跌坐进转椅,手机烫得我耳朵发热。“我很抱歉。”我说,这四个字几乎是对我自己说的。

“没关系,弗兰琪。”我听得到背景音里风声呼啸,飞驰的汽车碾过水坑,路上的行人模模糊糊地交谈,“我们又不是没想到。心理准备早就有了。”他这是从哪个城市或者镇上给我打电话?你哥哥现在去了哪里?“遗骸的身份还需要正式确认,因为时间关系……”他深吸一口气,“因为尸体在水里泡了很长时间,难以辨认,但他们说下周三或周四结果就能出来。”

我突然想到,也许你并没有留下太多可供辨认的尸骸。“警察……”我强自压抑着怒火,“警察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

“他们还是老一套,说她是喝醉了跌进海里淹死的,她不该到那个码头去,是意外身亡。总之还是原来的说辞。”他的语气中升起一股怒意,“但我不相信。我觉得有人知道更多那天晚上的事,弗兰琪。我觉得有人知道我妹妹到底出了什么事。”

突然觉得手指发痒的我忍住拉扯自己头发的冲动,伸出手去,绕过办公桌上的一只镇纸,把桌上的那张镶框照片摆正,照片上的我骑着一匹小马,父亲自豪地站在我旁边,笑得很开心。我永远都是他的弗兰西丝卡。“为什么这么说?”

“她失踪的那天晚上,似乎很害怕,说有人要来找她。”

我的耳朵火辣辣的,更加用力地握紧电话。“什么?你以前从来没提过。”

“我当时就告诉警察了,可他们没在意。那天她特别紧张,精神很不稳定,我甚至怀疑她嗑药了——你知道吧,那一阵子许多人都嗑药,但索菲从来没碰过毒品,我很清楚,她不是那种人,她是个好姑娘,最好的。”他烦躁地说。

他不知道我俩在阿什顿庄园的音乐节上“溜冰”,对不对,索芙?还记得吗?拜冰毒所赐,那天我们一边看“道基”乐队表演,一边兴奋地说个不停,最后还产生了幻觉。那一天,你逼着我赌咒发誓,不把嗑药的事情告诉你哥哥。

我闭上眼睛,回忆起那个夜晚。你站在“地下室”夜总会的角落里,看别人跟着《天生滑头》的旋律跳舞。那天的日期烙印在我的脑中:1997年9月6日,星期六。当时我在舞池的另一侧和DJ聊天,后来我越过乌烟瘴气的舞池朝角落那边看过去时,发现你已经不见了,消失在人群之中。站在角落里的时候,你看起来并不害怕,也不是特别担忧,假如真的遇到麻烦,你一定会告诉我的,对不对?

因为我是你最好的朋友,我们之间无话不谈。

“你能帮我吗,弗兰琪?”丹尼尔问,他的语气突然变得急促起来,“我需要弄清楚她究竟遇上了什么事,有些人知道内情,但是不愿意多说。那个码头……”

“那个破码头太危险,早就对公众关闭了……”

“我知道,可这也挡不住我们,对不对?我只是不相信她会自己一个人到码头去,那天晚上,一定还有别的人和她在一起。”

我听得出他声音里的绝望,顿生同情,即使过去这么多年,我也始终忘不了那个晚上。他是你的哥哥,肯定更加难以忍受,那些未能得到解答的疑问时常在他脑海中旋转,令他夜不能寐,无法真正释怀。

“别人不愿意和我谈论这件事,但是你不一样,弗兰琪……你能让他们开口。”

为了你,他当然会这样做,作为大哥,他始终在保护着你,对此我并不感到意外。

“我不知道。搬来伦敦以后,我就没回去过……”“回去”的想法让我恐惧,青春期的那几年,我一直渴望逃离我们长大的那个幽闭恐怖的海滨小镇,镇上的大部分居民是三代同堂,正因如此,想要搬走的人在他们眼中都是怪胎。

在那里,见不得光的秘密不会因为年代久远而被人遗忘。

也不会因此而得到原谅。

“拜托,弗兰琪,看在过去的分上。她是你最好的朋友,她认识的人你也认识,那时候你们两个整天都在一起,难道你不想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吗?”

“我当然想。”我说。可是,已经过去了十八年,我真的能再回去吗?虽然我曾发誓永远不再踏足那个小镇,但事到如今,我也别无选择。“你希望我什么时候回去?”

我穿上那件红色的羊毛外套,用最清脆动听、最令人信服的声音告诉内尔:我觉得不舒服,必须回家去。她瞪大眼睛,惊讶地盯着我,因为我以前从来没生过病,但我假装没有看到她关怀的眼神,径直走出办公室,以最快的速度——在穿着高跟鞋和铅笔裙的情况下——来到外面,跨进雨幕之中,拦下一辆出租车。陷进后排座的时候,我仍然头昏脑涨,车座上的皮革凉飕飕地贴着我的小腿。司机载着我朝伊斯灵顿驶去。

突然听说你真的死了,我一时之间无所适从。

结束了?

想起刚才和丹尼尔在电话中的交谈,他是如此冷静地坚持要我返回奥德克里夫,帮他挖掘那些陈年旧事,我不寒而栗。

我意识到,事情永远都不会结束。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索芙。1983年9月,我们两个只有七岁,那是你进入小学读书的第一天,老师德雷珀夫人把你领进教室,你站在全班同学面前,看上去孤单失落,头发缺少光泽,戴一副蓝色的“国民健康”眼镜,已经变得不怎么白的白色袜筒从瘦削的小腿上滑落下来,松弛地堆在脚踝周围,一条腿的膝盖上打着石膏,石膏夹板脏兮兮的,绿色校服裙子上的褶边脱了线。德雷珀夫人问哪位同学愿意和你做朋友,我高高地举起了手,因为你看上去太需要朋友了。

走进家门,我头一次觉得整座房子阴森森的,像个山洞。如果知道我现在竟然产生了这样的幻觉,你会怎么想?你会不会看着我的三层联排别墅,夸一句“混得真不错”?还是会像过去那样嘲笑我,嘴角挂着酷似丹尼尔那样的讽刺笑容,说我只是在吃父母的老本?

我在走廊的镜子前停住脚步,镜面里那个三十九岁的女人也在凝视着我。我的头发依旧暗黑有光泽,丝毫没有变白,这得感谢我的美发师,我的绿色眼睛周围已经出现了几条细纹,你会觉得我老了吗?很可能会的。而你永远不必担心变老,被时间定格的你将一如既往地年轻,始终都是二十一岁。

我转过身去不再看镜子,必须收拾行李了。我跑到楼上自己的卧室。丹尼尔已经为我安排了住处,他的朋友有套度假公寓,现在是二月份的旅游淡季,公寓无人租住,我可以按照折扣价格入住。明天一早我就开车过去。

我需要让自己忙起来。我把我的路易威登旅行箱从衣柜顶上拿下来,放在床上,打开箱盖。各种问题像狂奔的赛马一样在我脑海中飞驰而过。我得带上够用多少天的日常用品?我会去多长时间?还有一个新问题:我该如何向迈克解释这一切?

在地下室的厨房里飞快地洗菜切菜的时候,我听到迈克打开前门走进来,在客厅叫了我一声。这个厨房还是他去年为我装修的,说是帮我个忙,后来我们两个就在一起了,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就帮我重新装修过旅馆。迈克高大强壮,沙色的头发,结实的下巴,刚见面我就被他吸引住了。我们两人的关系与厨房里亮闪闪的白色家具和厚实的可丽耐台面可有一比:表面看起来洁净崭新,内部的铰链却已经松动,其中一个柜子里还出现了裂缝。

我调大收音机的音量,让拉赫玛尼诺夫的曲子冲洗我的耳孔,抚慰紧张的神经,与此同时,我刚才喝下的那一大杯梅洛葡萄酒也在发挥着同样的作用。我在旅行箱里放了两套换洗衣物,然后开始做炖菜,准备晚上吃。这时,迈克走进厨房,看到我在家,而且在做饭,他看上去迷惑不解——我平时总是在办公室里工作到很晚。

“你还好吧,弗兰?”

弗兰。这个名字听起来比“弗兰琪”成熟多了,更适合现在的我,毕竟,我早已不是过去那个简单幼稚的弗兰琪了。

“你哭了?”

“洋葱辣的。”我撒了个谎,拿围裙擦了擦手,走到他身边,凑上去亲吻他晒黑的脸颊,蹭着他下巴上的胡茬,他身上有股类似砖块和混凝土的土腥味。

他轻轻地把我推开。“我很脏,需要洗澡。”他侧着身子从我身边走过,离开了厨房。几分钟后,我听到楼上传来淋浴的水流声。

吃晚饭时,我和他说了你的事。

“我从来没听你提起过她。”他嚼着牛肉和胡萝卜说。没错,我确实没对任何人提起过你,索芙,包括迈克、我的同事和仅有的几个朋友,连我前夫都没听说过你。因为我们曾经——现在也是——非常亲近,一旦提到你,势必就要牵扯到我自己的过去,所以,不谈到你是我避免提及往事的唯一方法。

我喝了一大口酒。“她是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我的手微微发抖。我放下杯子,拿起叉子,戳了戳盘子里的一块土豆,它往肉汁里埋得更深了。“我们曾经很亲密,我妈说我们好到穿一条裤子。但索菲十八年前失踪了,我今天听说,她的尸体——或者说是残骸——被人发现了。”我放下叉子,完全失去了胃口。

“过了这么多年才发现?警察都是蠢货吗?”迈克摇摇头,似乎在思考警察究竟有多蠢,但我看不懂他那双颜色浅淡的眼睛里的神情。我猜测——也希望——他想问问我关于你的事,比如我们是怎么认识的、认识了多久、你是什么样的人,然而他没问。他永远不会知道,我们俩九岁的时候为麦当娜的《真蓝》那首歌编了一支舞;十三岁那年,我和西蒙·帕克在自行车棚后面接吻后,第一个告诉的人就是你;你和我说你很想你爸爸,但你几乎已经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有一次,我逗得你哈哈大笑,当时你正骑在我的肩膀上,笑得尿了我一脖子。既然他没问,我只能就着红酒,缓缓咽下我们的美好往事,吞进肚子里,同时看着面无表情的迈克慢条斯理地咀嚼牛肉,圆鼓鼓的腮帮子一圈又一圈地蠕动,活像一台水泥搅拌机。

我突然很想把手中的酒杯丢到他的脸上,不为别的,只为了让他对这件事产生一些比较像样的反应。我的朋友波莉总是说,迈克属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那种人,虽然这样的形容有些老派,但她说的是事实。我不认为迈克生性残忍,他只是缺少与我合拍的共情能力——不擅长处理与我有关的问题。

不知道他是否意识到我俩的关系走进了死胡同。我已经后悔让他搬进来了,当时他和一群比他年龄小一半的学生住在霍洛威那座破旧的房子里,我动了恻隐之心,邀他过来同住。三周之后,萌生悔意的我正准备和他坐下来谈谈,我妈突然打电话过来,说我爸中风了。早知如此,我真应该听从我爸的忠告,他总是警告我要小心,千万不能随便让男人搬过来住,他说,一旦邀请他们与你分享你的房子和你的生活,你们的关系就会变得错综复杂,在经济和情感上难解难分,很像两段打了死结缠在一起的线头,难以互相摆脱,更何况,我现在没有精力从这种关系中脱离出来,解开那个结。我从桌边站起来,把自己盘子里没有动过的食物刮进垃圾桶。

就寝之前,我告诉了迈克我的计划。

“索菲的哥哥丹尼尔为我安排了住处,度假公寓。”我脱下裙子,扔到卧室里的椅背上。

他坐在床上,裸着上身,胸膛肌肉发达却几乎光洁无毛。我仍然喜欢他、在乎他,但我知道我们的关系无法再继续下去了。

“这么快就能找到房子?”他挑起浓密的眉毛,看着我解开衬衫纽扣。

我耸耸肩。“现在是旅游淡季。而且,你知道我不能把这边的酒店生意丢下不管。”在外面奔波了一整天,我最不希望的就是回到旅馆或者招待所里休息,更想待在自给自足、远离他人的空间。

“为什么是现在?你不是说她已经失踪十八年了吗?为什么等到现在才去调查真相?”

一阵刺痛的感觉爬上我的脊椎。难道他不明白,发现你的遗骸彻底改变了失踪案的性质吗?

“因为我们现在才确定她已经死了。”我厉声说。

他看起来吃了一惊。“我从来没去过奥德克里夫。”他喃喃地说,低下头去摸了摸胳膊,仿佛刚刚在上面发现了一块污渍。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暗示打算和我一起去,反正我没有理会。

“去到那里之后,我会告诉你情况的。”我套上真丝背心。我不希望他和我一起去,我需要一些喘息的空间。

“在海边长大,一定很有乐趣吧。”

我僵硬地笑笑,想起自己在那个如同俯瞰大海的粉红色怪兽般的小镇长大的经历,我就觉得脊背发寒,感谢上帝让我爸爸拥有足够的理智和金钱,卖掉了镇上的房子,在不动产价格飙升之前买下伦敦的房子,举家搬迁过来。我掀开羽绒被,钻到他身边躺下。

“那你打算去多久?”他把我拉过去,鼻尖蹭着我的脖子。

“不会很久的,”我关掉台灯,“我希望只待几天,我受不了在别的地方住太长时间,尤其是我爸爸现在……”我吞掉后面的半句话,直到现在,我都没法说出与他的现况有关的那几个字。我父亲过去总是那么健康、精力充沛,现在却形容枯槁,日复一日地躺在病床上,无法说话,身体几乎不能动弹。我始终接受不了他现在的样子。我向后缩了缩,装出很累的样子,翻身背对着他。

我静静地躺着,直到他发出有节奏的鼾声,四肢沉重地压在我身上,这才抓起椅背上的睡袍,踮着脚尖来到楼下,摸黑坐在厨房的桌子旁边。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空气中依然留有炖牛肉的味道,洗碗机上的小红灯一闪一闪,发出哔哔的声音,提醒我它已经完成了工作,哔哔声在空荡荡的黑暗房间里听起来有些诡异。

这些年来,我只知道努力工作——为了保持我的生活正常有序,为了成功,也为了忘掉过去向前看,为了不要每天都想着你——仿佛把自己包裹在一个密不透风的蚕茧里,然而现在,这个蚕茧开始分解,当它完全解体之后,我就得完全暴露在世人面前了。

杰森。他的名字从我的脑海里跳出来,出乎我的意料。

我灌下一大口酒,可它并没有如我所愿,阻止我的心跳。因为事实注定水落石出,索芙,我们从那时开始就共同保守的那个见不得人的秘密终将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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