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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八五五年,英格兰发生了“火车大劫案”;如今事隔一百多年,我们很难理解此案对当时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是多麽震撼。乍看之下,这桩罪案简直不值一提。被窃的金钱数额——价值一万两千英镑的金条——很大,但并非空前;同一个时期还有十来桩金额更大的劫案。而这桩罪案的筹备和规划很严密,历时超过一年,且动用了很多人手,也同样并不希奇。在十九世纪中期,所有的大型罪案都需要高度的准备和协调配合。

然而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提到这桩罪案,总以专有名词说是“火车大劫案”,同时代的观察者也称之为“世纪最大罪案”与“现代最轰动的事件”。用在这案子的形容词总都语气强烈:“言语无法形容的”、“骇人的”,还有“可憎的”。即使是在那个道貌岸然的时代,这些辞汇也暗示此案对人们的日常意识造成了某些重大的冲击。

要了解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为什麽对这桩窃案如此震惊,就必须明白铁路对他们的意义。维多利亚时代的英格兰是全世界有史以来第一个都市化、工业化的社会,而且进展的速度十分惊人。拿破仑兵败滑铁卢之时,乔治王朝时代的英格兰还是一个人口只有一千三百万、以农村为主的国家。但到了十九世纪中期,人口几乎倍增至两千四百万,而且有半数住在都会区。的确,这个过程快得让所有人都无法真正理解。

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不书写城市,只有狄更斯和吉辛除外;维多利亚时代的画家也大都不描绘城市题材。此外,也还有概念上的问题——十九世纪的大部分时期,工业产品被视为一种特别珍贵的收获物,并不是什麽史无前例的新玩意儿。即使是当时所使用的语言,也还跟不上时代的演进。比方十九世纪的大部分时间,“贫民窟”(slum)这个字指的是名声低下的房间,而“都市化”(urbanize)意思是变得高尚有礼。当时无论是要形容都市的成长,或描述都市中衰败的区域,都还没有一般公认的辞汇。

这并不是说,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没察觉到社会的改变,也不是说这些改变没有引起广泛的辩论——其实还往往很激烈。但这个过程还太新,无法轻易理解。日後遍及西方世界的都市与工业的生活方式,其先驱便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就算我们觉得他们的态度很古怪有趣,也务必要明白他们的奠基之功。

维多利亚时代的新城市飞速成长,拥有前人无法想像的充裕财富,但其贫困不堪的一面也与任何社会同样悲惨。这种城市中的不公不义和鲜明对比,使得很多人呼吁改革。但一般大众也普遍持有一种自满的态度,因为维多利亚时代的人认为,在进步(指的是改善所有人类的生活条件)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不公平的状况发生。今天看来,我们可能会觉得非常可笑,但在一八五零年,这种自满态度却是相当合理的。

在十九世纪的前半,面包、肉类、咖啡、茶的价格下降,煤的价格几乎减半,布类成本减少百分之八十,而各种物品的每人平均消费量则增加了。英国改革了刑法,个人自由更受到保护,而且国会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更具代表性,每七个成年男子中就有一个有投票权。每人平均税额减少了一半。工业技术带来的第一个好处显而易见:煤气灯照亮了每个城市,汽船让横越大西洋到美洲的旅程从八星期缩短为十天,新的电报和邮政服务提供了惊人的通讯速度。

英国各阶级人民的生活条件都获得改善。食物成本下降,意味着每个人都吃得更好。工厂的成人工作时数从每周七十四小时减少到六十小时,童工则从七十二小时降低到四十小时;星期六工作半天的惯例愈来愈普遍。平均寿命增加了五年。

简而言之,当时的人有很多理由相信,整个社会正在大步向前走,情况愈来愈好,而且会持续进步下去,没有终止。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来说,“未来”这个概念是极其稳定可靠的,程度超乎我们所能理解。当时皇家亚柏特音乐厅的包厢可以提供长达九百九十九年的包租期限,而且很多公民还真的预订了。

但在所有进步的证据中,最显而易见也最突出的,莫过於铁路。在不到二十五年间,铁路改变了英国人生活和商业的每个面向。稍稍简化地说,一八三零年九月,利物浦与曼彻斯特之间的铁路开通,革命也随之展开。营运的第一年,两个城市之间的铁路乘客总数就是前一年马车乘客的两倍。到一八三八年,这条铁路线的每年乘客量超过六十万人——比当时利物浦或曼彻斯特的城市总人口还要多。

铁路为整个社会带来剧烈的冲击,也引发了强大的反对声浪。新的铁路线都是私人出资、利润导向的企业,因而引发许多批评。

同时也有基於审美观点提出的反对意见。当时知名的英国作家、评论家兼艺术家罗斯金便谴责跨越泰晤士河的铁路大桥,反映了那一代人广泛持有的态度,大家一致为城市与乡村的“集体毁坏”深感悲痛。各方地主都反对铺设铁路,认为将有损他们地产的价值。因为当时没有炸药和挖土机,无论造桥、铺铁轨、挖隧道,全都只能靠人力解决,数千名粗野、流浪、四处为家的营建工人於是涌入各地城镇,也破坏了当地的平静生活。同时大家也很清楚,一旦失业後,营建工人很容易沦为最生嫩的城市罪犯。

尽管有这些反对意见,英国铁路仍迅速成长普及。到一八五零年,全国各地已经铺设了五千哩铁轨,为每位公民提供便宜且日益快速的运输服务。无可避免地,铁路成了进步的标志。根据《经济学人》杂志的报导:“在陆路运输方面……我们的进步实在太了不起了——胜过上帝创造人类以来的每个阶段……在亚当与夏娃的时代,如果亚当要旅行的话,他的平均速度会是每小时四哩;而在一八二八年,亦即距离亚当时代四千年後,每个小时还是只有十哩。於是有科学精神的明智之士都准备好要断定、并急於证明这个速度不可能再大幅进步了——可是到了一八五零年,时速四十哩已经是司空见惯,甚至可以高达七十哩。”

这个进步是无可否认的,而以维多利亚时代的思考方式来说,这类进步也暗示着道德同样有大幅的改善。根据当时的牧师作家查尔斯·金斯利的说法:“一个城市的道德水准如何,要看……这个城市的物质水准,亦即其居民在食物、水、空气以及住宿方面的条件。”物质条件进步,则社会祸害与犯罪行为必然会随之消泯——因为随着物质条件逐步改善,窝藏祸害与犯罪的贫民窟便会逐一清除。似乎只要扫除罪恶根源,犯罪问题最终就能完全解决了。

当时的人怀着这种安然的观点,於是当他们发现“犯罪阶级”想方设法掠夺进步的果实,而且偏偏就是在象徵进步的火车上犯下罪行时,当然震惊不已。同时,劫匪还突破了当时最精密的保险柜,这个事实更加深人们的惊恐。

但对冷静的思考者而言,火车大劫案最令人震惊的是,这个案子显示出社会进步并不必然会致使犯罪绝迹。犯罪可能不像鼠疫那般,只要社会条件改变就能消失,成为大家逐渐淡忘的一种昔日威胁。犯罪是另外一回事,犯罪行为不会就这麽逐渐消逝。

几个勇敢的评论家甚至大胆提出犯罪与社会条件完全无关,而是源於其他刺激。在当时,这类意见至少可以说是非常不中听的。

即使到今天,火车大劫案已过了一个世纪,而另一桩轰动的英国火车劫案也过了十年之後(编按:指发生於一九六三年英国史上最大的火车抢案,十三名抢匪抢劫英国皇家邮政火车上的二百多万英镑),这种说法依然不中听,一般西方都市人仍然坚信犯罪源自贫穷、不公义以及教育不足。我们认为罪犯是比较低能的、受迫害的,或许还是心智失常的人,因为迫切的需要——现代的吸毒成瘾者便是这类人物的典型——才会违法犯纪。而的确,当报导指出纽约市绝大部分的街头犯罪并不是有毒瘾的人犯下时,大部分人的反应都是怀疑或惊慌,就像一百年前我们的维多利亚时代前人一样。

一八七零年代,犯罪变成学术研究的领域之一,其後犯罪学家更攻击一切老旧的刻板模式,开创了一套绝对不可能讨好一般大众的新观点。如今相关专家都同意以下几点:

第一,犯罪并不是贫穷引起的。学者巴恩斯与提特斯於一九四九年合着的犯罪学专着中就说:“大部分犯罪行为都是出於贪婪,而非需要。”

第二,罪犯并非智力比较低,反而可能比较聪明。针对监狱罪犯的人口研究结果显示,受刑人的智力测验结果和一般大众相同——只不过入狱者代表被抓到的违法之徒。

第三,大部分的犯罪活动都未受到惩罚。这其实是一个推测性的问题,但当局某些人士认为,所有犯罪行动只有百分之三至五报了案;而已报案的罪案中,只有百分之十五到二十是所谓的“破案”。即使是最严重的犯法行为如谋杀,破案率也不会更高。大部分的警方病理学家都会嘲笑“谋杀总会水落石出”这种观念。

同样的,犯罪学家也对“犯罪不划算”的观念提出质疑。早在一八七七年,一位美国监狱研究者李察·达格代尔便得出结论:“我们务必去除犯罪不划算的观念。事实上,犯罪是划算的。”十年後,义大利犯罪学家科拉贾尼更进一步表示,整体而言,犯罪的报酬要比正当工作来得高。到一九四九年,巴恩斯与提特斯便断然表示:“现在还相信犯罪不划算的,大部分是卫道人士。”

我们对犯罪所持有的道德立场,反映出我们对犯罪行为本身一种奇特的矛盾心理。一方面,我们对之恐惧、不屑、厉声谴责;另一方面,我们却又暗自欣赏犯罪行为,而且总是热中於得知某些轰动罪案的种种细节。这种态度在一八五五年显然非常普遍,因为火车大劫案不单令人震惊而骇然,也同时被当时的人形容为“大胆”、“勇敢”以及“高超”。

我们和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同样相信有“犯罪阶级”的存在,这个阶级指的是一种职业罪犯的次文化群体,以破坏社会既定的法律维生。今天,我们称这个阶级为黑手党、黑社会或黑帮,而且我们很有兴趣知道这个阶级的行规、其颠倒是非的价值观、其特有的语言和行为模式。

毫无疑问,这麽一个明确的职业罪犯次文化群体,早在一百年前维多利亚时代中期的英格兰便已出现。而火车大劫案发生两年後才被捕的主嫌博吉司、艾噶尔、皮尔思,他们的审判中便揭露许多群体的特色。他们大量的法庭证词与当时的新闻报导仍保存至今,藉由这些资料来源,以下的故事才得以成形。

麦克·克莱顿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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