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严冬的真相
第二章 信心
我曾经认为自己已经懂得什么是死亡。
从小到大,在电视上,或是坐在电影院里嚼爆米花的时候,我看过太多死亡的画面。原野上风沙漫漫,篷车队急速奔驰,成百上千的印第安人紧追不舍,无数的牛仔中箭落马,无数的印第安人被枪射杀。我看到过侦探或警察和歹徒搏斗,被歹徒开枪击中,倒在地上奄奄一息。我看到过无数的动物被霰弹枪击中,被冲锋枪扫射。我看到过电影里的怪兽张开血盆大口咬人,而那些人在怪兽的利齿下凄厉惨叫。
当叛徒用那空洞茫然的眼神看着我,那一刻,我认为自己已经懂得什么是死亡。当内维尔老师最后一次对我说再见时,我认为自己已经懂得什么是死亡。当那个人开车冲进萨克森湖,被漆黑冰冷的湖水吞没,那一刻,我认为自己已经懂得什么是死亡了。
但我错了。
因为死亡是无法理解的。因为死亡是不能亲近的。假如死神是个小男孩,那么,他一定是天底下最孤独的小男孩。当操场上洋溢着孩子们的欢笑,他却只能孤零零地站在最边上的角落。假如死神是个小男孩,那么,他注定只能一个人踽踽独行,只能说话给自己听,而他那神秘深邃的眼神是凡人无法理解的。他脑海中的秘密,是凡人无法承受的。
在夜深人静的时刻,有一句话始终萦绕在我脑海中:我们都来自一个黑暗世界,而总有一天,我们最终都要回到那黑暗世界去。
我还记得,那天,我和乐善德医生坐在他家的门廊上,眺望着金黄灿烂的连绵山岭,当时,他跟我说了那句话。我不愿相信那是真的。我不敢想象,此时此刻,戴维·雷就在那个完全看不到光的黑暗世界里。而那个黑暗世界,就连长老教会教堂的烛光也照耀不到。我不敢想象戴维·雷被囚禁在一个看不到阳光的地方,无法呼吸,无法欢笑,就连他的灵魂也无力挣扎。戴维·雷过世之后那几天,我忽然明白,从前面对的死亡,都只是一种虚幻的想象。牛仔和印第安人,侦探和警察,士兵和那些被怪兽咬死的人,他们并没有真的死亡。只要电影院灯光一亮,他们就会再度活过来。他们只是演员,他们会回家,等待下一次演出。然而,戴维·雷却是真的死了。他永远不会再活过来。我不忍心想象他在那个黑暗世界里。
我无法入睡。房间里一片漆黑,眼前的景象忽然变得好陌生,黑夜仿佛化为一团模糊的黑影,在跟叛徒说话。假如戴维·雷在那个黑暗世界里,那么,卡尔·贝尔伍德一定也在那里,而叛徒也在那里。波特山上那些长眠的死者,还有埋骨在奇风镇地底下那世世代代的祖先,也都在那里。他们,都回到了那个黑暗世界。
我还记得那天戴维·雷葬礼的情景。他坟墓边缘的红土堆得很高。如此深厚,如此沉重。牧师念完悼词之后,来宾渐渐散去,布鲁顿区的工人把红土铲进墓穴里,而我却忽然想到,坟墓底下没有门。在那深厚的泥土底下,是无边的黑暗。想到这里,我心头忽然感到一阵撕裂的剧痛。
我已经不再知道天堂在哪里了。我已经无法确定上帝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的一切作为真是有计划的吗?有道理吗?说不定,上帝自己也身陷在那个黑暗世界里。对于这一切,我再也不像从前那么笃定了。对生命,对死后的世界,对上帝,对善良的人性,我再也不像从前那么笃定了。商店街上,大家已经开始忙着张灯结彩,准备迎接圣诞节,而我,脑海中思绪起伏,内心深陷在痛苦中。
距离圣诞节只剩两个星期了,但整个奇风镇的人却还在挣扎,努力想营造出节庆的欢乐气息。戴维·雷的死,使奇风镇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哀伤。不管是在多拉尔先生店里,在明星餐厅,还是在教堂里,街头巷尾大家都在谈戴维·雷的死。大家都说,他还那么小。大家都说,这次意外真是一场悲剧,然而,人生就是这么回事。世事难料,这就是人生。
然而,不管他们怎么说,我内心还是无法释怀。我爸妈当然拼命想安慰我。他们说,戴维·雷已经解脱了,已经没有痛苦了。而且,他去的地方,是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但我根本不相信。天底下还有什么地方会比奇风镇更美好?
那天,我坐在壁炉前面,面对熊熊火焰。妈妈陪在我身边。“天堂,”她告诉我,“戴维·雷已经上天堂了。你一定要相信。”
“为什么一定要相信?”我问她。她立刻露出一种难以置信的表情。
我等着她回答。我渴望找到答案,然而,她给我的答案却令我大失所望。她对我说的是:“因为那是信仰。”
他们带我去看拉佛伊牧师。到了教堂,我们走进他的办公室,坐在他办公桌前面。他桌上摆了一只大盆子,里面装满了糖果。他从盆子里拿了一颗柠檬糖给我。“科里,”他说,“你相信耶稣吗?”
“相信。”
“上帝派耶稣来到人间,为世人的罪牺牲性命,你相信吗?”
“相信。”
“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被送去埋葬,三天后却又复活了。这你相信吗?”
“相信。”这时我忽然皱起眉头,“可是,耶稣不是普通人,而戴维·雷却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孩子。”
“这我知道,科里,不过,耶稣来到人世,就是为了要让我们明白,生命并不只存在于人类的躯体。他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相信上帝,遵从上帝的意志,奉行上帝的训示,那么,有一天,我们就可以回到上帝的天堂。你明白吗?”
拉佛伊牧师往后靠到椅背上,眼睛看着我。我想了一下。“天堂比我们奇风镇更好吗?”我问他。
“好千百万倍。”他说。
“天堂有漫画书吗?”
“这个……”他微微一笑,“我也不太清楚天堂到底有什么。我只知道,天堂很美好。”
“为什么?”我问他。
“因为……”他说,“我们一定要有信仰。”说着他端起那只盆子推向我。“要不要再吃颗糖?”
我想象不出天堂是什么模样。要是天堂里根本没有我们喜爱的东西,那怎么可能会美好呢?要是天堂没有漫画,没有电影,没有脚踏车,没有乡间小路可以自由自在地奔驰,那么,天堂怎么可能会美好呢?要是天堂没有游泳池,没有冰淇淋,没有夏天,没有7月4日国庆节的烤肉餐会,那么,天堂怎么可能会美好呢?要是天堂没有暴风雨,我们就没有机会坐在门廊上欣赏狂风暴雨、雷电交加的景象,那么,天堂怎么可能会美好呢?听牧师的形容,感觉上,天堂就像一座只有一本书的图书馆,而我们却必须日复一日读同一本书,直到永远。要是天堂没有打字纸,没有那个神奇的盒子——打字机,那么,天堂会像什么?
这样的天堂,跟地狱有什么两样?
当然,那阵子,日子倒也不是每天都这么暗淡沉闷。商店街上已经挂满了五彩缤纷的圣诞灯,街头巷尾到处都有圣诞灯装饰的圣诞老人,红绿灯的灯柱上挂满了一条条的金箔丝。爸爸找到了新工作。他在巨霸超市当仓库工人,一个星期上三天班。
后来有一天,老铁肺骂我蠢材,连骂了六次。她叫我上台演算质数给全班看。
结果,我说我不要。
“科里·麦克森,你马上给我上来!”她大吼。
“不要。”我说。坐在我后面的魔女笑得很开心,因为她感觉得到有好戏看了,居然有人敢正面挑战老铁肺。
“你——马——上——给——我——上——来!”老铁肺气得满脸通红。
我还是摇摇头。“不要。”
她立刻朝我冲过来,动作快得超乎我的想象,然后一把抓住我的毛衣,把我从座位上拖起来。她拖得太用力,害我膝盖撞到了桌子,那一刹那,一阵剧痛立刻沿着腿向上蔓延,痛彻心扉,随即化为一股怒火。
那阵子,我心情一直都很沉痛,因为我总是想到戴维·雷身陷那个黑暗世界里,而且又听牧师说什么信仰不信仰的,心情更加恶劣。这一切,在那一瞬间化为一股难以言喻的怒火,于是,我忽然抬起手打向老铁肺。
结果,我的手不偏不倚正打中她的脸。平常就算认真瞄准都不可能打得这么准。她的眼镜一下就被我打飞了,她吓得倒吸了一口气,哼了一声。而就在那时,我的满腔怒火立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接着,老铁肺开始大吼了:“你敢打我!你敢打我!”然后她一把揪住我的头发,猛扯我的头。全班同学都愣住了,目瞪口呆。虽然他们也喜欢惹老铁肺,但这种场面已经超乎他们想象。不知不觉中,我的举动已经进入一种超自然的境界。老铁肺揪住我,然后用力把我甩开,我被甩得撞向了萨莉·米查姆的桌子,差点就把她压倒。接着老铁肺拖着我快步走出教室,准备去找校长。她已经气得七窍生烟。
结果,我爸妈当然就被请到学校来了。当他们发现我竟敢打老师,那种震惊是无法形容的。校长个子很小,长相有点像鸟,而且更巧的是,他姓卡迪纳,英语发音听起来跟北美红雀一模一样。他罚我三天不准到学校,在家里面壁思过,而且还要写一封悔过书向哈珀老师道歉,而且悔过书还要我爸妈签名。
虽然这里是他的办公室,但我还是当着爸妈的面狠狠瞪着他。我告诉他,就算他罚我三个月不准到学校,我也无所谓。我还告诉他,悔过书我绝对不写,而且,一天到晚被老师骂蠢材,一天到晚算那种无聊的鬼数学,一天到晚面对那些讨厌的人,我已经受够了。
爸爸紧张得从椅子上跳起来,“科里!”他大叫了一声,“你到底怎么回事?”
“本校自创校以来,从来没有出过这种事!竟然有学生敢打老师!”卡迪纳校长越说越大声,“从来没有!在我看来,这孩子需要狠狠教训一下才知道悔改。”
“虽然我觉得打孩子不是什么好事,”爸爸说,“不过,在这件事情上,我同意你的看法。”
后来,在回家的路上,我拼命想跟他们解释,可是他们根本听不进去。爸爸说,打老师就是不对,没什么好说的。妈妈说,这辈子她从来没有这么丢脸过。所以,我就索性不再说了。火箭被放在车子后面的货厢里,而我坐在前面,一脸阴郁。回到家之后,爸爸真的打了我好几下屁股。他下手并不重,可是很痛。后来我才知道,前一天爸爸在巨霸超市统计圣诞节糖果的数量,结果算错了好几箱,被他老板骂了一顿。更令他难受的是,他老板比他年轻了八岁,开雷鸟跑车,而且,他竟然给我爸爸取了个绰号叫小汤米。
被爸爸打的时候,我强忍着没有叫出声,但一回到房间,我立刻扑到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
后来妈妈进来了。她说她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打老师。她说她知道,戴维·雷的死对我伤害很大,可是他已经上天堂了,而我们也应该要好好活下去,好好过日子。她说,不管我愿不愿意,悔过书一定要写,所以,越快写完越好。我抬起头告诉她,就算爸爸每天打我,我也无所谓,反正我就是不写。
“既然如此,年轻人,那我看你就继续关在房间里闭门思过,好好想清楚。”她说,“还有,我看你晚饭就别吃了,空着肚子,头脑会比较清楚。”
我没反应。没什么好说的。然后妈妈就走出去了,我听到爸妈在走廊上讨论我的事,说他们不明白我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会这么没礼貌。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他们在吃晚饭,闻到阵阵的炸鸡香。我翻了个身,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我又梦见那四个黑人小女孩,梦见闪光,接着,我忽然感觉到一阵无声的爆炸,立刻惊醒过来,又把床头桌上的闹钟打翻了,不过这次爸妈没有跑进来。我看了一下,发现闹钟没摔坏,还在转,上面的时间是半夜两点。我下床走到窗口看看外面。天上有一弯新月,尖尖细细的像一根钩子,仿佛可以用来挂帽子。窗外是冷冷的夜,万籁俱寂,满天繁星灿烂闪烁。我心想,就算打死我,我也不写什么悔过书。我想到,我会有这种反应,说不定也是遗传到爷爷的一部分性格。但不管怎么样,叫我向老铁肺低头,想都别想。
我好想找个人聊聊。一个了解我的人,比如说戴维·雷。
我那件毛料外套挂在大门旁边的衣柜里,问题是,我不想从前门出去,因为那样会惊动到爸爸。于是,我穿上那条灯芯绒裤,穿上两件毛衣,再戴上手套。接着,我轻轻把窗户往上拉,结果窗框还是发出尖锐的嘎吱一声,吓了我一大跳。我等了差不多一分钟,确定门外没有传来脚步声,然后才又继续把窗户往上拉,钻出窗口。夜晚的风冷冽刺骨。
我关上窗户,只留下一道手指伸得进去的细缝,然后跳上火箭骑上路。天上那一弯新月犹如一根尖锐的獠牙。
我骑车沿着深夜寂静的街道一路前行,经过一个又一个闪着黄灯的路口,每次呼吸都会喷出一团白雾。我注意到有几户人家还亮着灯,不过,那都是浴室里的灯光,以免半夜有人起来上厕所摔倒。我鼻子和耳朵很快就冻僵了。在这样冷的夜晚,大概连狗都宁愿躲在窝里不肯出来,而且,我相信就连弗农·撒克斯特也不敢光溜溜地走出来。我一路骑向波特山,半路上来到一个路口,我忽然拐了个弯绕到另一条路。虽然走这条路会多出大概半公里的路程,但我还是决定绕远路,因为我想去看看某个地方。没多久,我已经慢慢靠近了。那栋房子坐落在一片三英亩的空地上,旁边还有一座马房。
楼上有个房间里透出灯光,看起来好亮,不像浴室的灯。乐善德医生果然还没睡,还在听外国的广播。
我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乐善德医生之所以会变成夜猫子,说不定是因为他也怕黑。说不定,他三更半夜不睡觉开着灯听收音机,是因为这样听得到人声,他就不会觉得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
接着,我骑着火箭又转了个弯,慢慢远离乐善德医生家。自从戴维·雷过世以后,我就一直没再去想那根羽毛的事了。本来,打个电话给蓝色格拉斯小姐,答案就水落石出了,问题是,那些日子,我面对生离死别,对生命感到困惑,根本就不想打电话。那些日子,我感觉自己也快要被那个黑暗世界吞没,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奋力挣扎。那些日子,我很少再去想到沉落在萨克森湖底的那个陌生人。我甚至不愿再去想乐善德医生和这一切是否有关系。假如这件事真的和他有关,那么,这世上还有什么是真的?还有谁能相信?
后来,我终于骑到了波特山。墓园的铁栅门上了锁,不过,四周的石墙很矮,只有六十厘米高,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跨进去。我把火箭留在门口,走路上山。月光遍洒满园的墓碑。波特山仿佛坐落在一条分隔不同世界的无形交界线上,同时,它的位置也正好介于奇风镇和布鲁顿区之间。白人死者长眠于山的这一边,而黑人死者则是在另一边。白人和黑人不能在同一家餐厅吃饭,不能在同一个游泳池里游泳,不能在同一家店里买东西,就连死了也不能葬在墓园的同一边。这样的分隔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有一点我却始终搞不懂。有时候我很想问问拉佛伊牧师,要是有一天女王和月亮人也上了天堂,那么,戴维·雷去的是否也是那个天堂?假如黑人和白人死后上的都是同样的天堂,那么,他们活着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在同一家餐厅吃饭,不能在同一家店里买东西?假如黑人和白人上的都是同样的天堂,而我们在世的时候却偏要划清界线,那么,这种行为,是因为我们比上帝更聪明、更有智慧,还是因为我们实在太笨呢?当然,如果有一天我们死后都是回到那个黑暗世界,那么,这些问题也就没什么好讨论的了,因为那里没有上帝,也没有天堂。看着眼前那一座座的墓碑,我忽然想到那天我亲眼看到史蒂维·考利开着午夜梦娜从我身边穿过去。他是怎么从那个黑暗世界里逃出来的,到现在我还是想不通。
眼前的墓碑数都数不清。我记得很久以前曾经听人说过一句话:如果有个老人过世了,那就好像一座图书馆被烧毁了。我忽然想到,那天在《亚当谷日报》上看到戴维·雷的讣告,上面写了很多他的资料,比如,他是打猎的时候意外丧生的,他父母是谁,他有一个叫安迪的弟弟,他们全家都是长老教会的信徒。另外,讣告上还注明了葬礼的时间是早上十点三十分。看到这样的讣告,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因为他们竟然漏掉了那么多更重要的事。比如说,每次戴维·雷一笑起来,眼角就会出现皱纹。每次他准备要跟本斗嘴的时候,嘴巴就会开始歪向一边。每当他发现一条从前没有勘探过的森林小径,眼睛就会发亮。每当他准备要投快速球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咬住下唇。这一切,讣告里只字未提。讣告里只写出戴维·雷的生平,可是却没有告诉我们他是个什么样的孩子。我在满园的墓碑中穿梭,脑海中思绪起伏。这个墓园里埋藏了多少被遗忘的故事,埋藏了多少烧毁的老图书馆?还有,年复一年,究竟有多少年轻的灵魂在这里累积了越来越多的故事?这些故事都被遗忘了,失落了。我好渴望能够有个像电影院的地方,里头有一本记录了无数名字的目录,我们可以在目录里找出某个人的名字,按下一个按钮,银幕上就会出现某个人的脸,然后他会告诉你他一生的故事。如果世上真有这样的地方,那会很像是一座天底下最生动有趣的纪念馆,我们历代祖先的灵魂会永远活在那里,而我们可以听得到他们沉寂了百年的声音。当我走在墓园里,聆听着那无数沉寂了百年、永远不会再出现的声音,我忽然觉得我们真是一群浪费宝贵资产的后代。我们抛弃了过去,而我们的未来也就因此消耗殆尽。
我来到戴维·雷坟前。他的墓碑还没立起来,不过碑文石板已经埋在土堆上。他安葬的地点并不在山脚下,也不在山顶上,而是在半山腰。我慢慢坐下来,坐在碑文石板旁边,小心翼翼不敢踩到那微微隆起的土堆。经过这漫长的冬季,经过雨水的滋润,到了春天,这土堆上将会萌发出绿草的新芽。我眺望着远处那无边的黑暗,眺望着天际那一弯如獠牙般锐利森冷的月亮。我很清楚,白天的时候,坐在这里可以看得到整个奇风镇,看得到那连绵起伏的山岭。石像桥,酋长河,放眼望去尽收眼底。你会看到那条铁路在山岭间蜿蜒,经由高架桥跨越酋长河,然后穿越整个奇风镇,一路延伸到远方那更大的城市。如果你用心去看,你会感受到那无与伦比的美。我不知道他是否喜欢眼前的景致,我不知道他是否眷恋那连绵的山岭、奔流的河和那辽阔的沼泽。这样的景象,对于因失去朋友而哀伤的我来说,或许会特别触景伤情,然而,对长眠于九泉之下的戴维·雷来说,他是否也能感受到此刻我心中的感受?
“唉,”我轻轻叹了一口气,“我觉得好困惑。”
戴维·雷没吭声。我真的期待他会回答我吗?不,我心里明白,我当然不可能会再听到他跟我说话,所以也不会感到失落。
“你究竟是在那个黑暗世界,还是在天堂呢?我真的不知道。”我说,“要是上了天堂就不能再调皮捣蛋,那我真不知道天堂究竟有什么好。在我看来,天堂跟教堂好像没什么两样。星期天到教堂去做一个小时的礼拜,这我还可以忍受,可是,要是叫我到教堂去住一辈子,说什么我都不要。不过,我当然也不喜欢那个黑暗世界。那里什么都没有,真的什么都没有。在那个黑暗世界里,你从前记得的、相信的一切,都会化为乌有,就像水面上那一圈圈的涟漪,到头来终会消失无踪。”我蜷起双腿,两手环抱着膝盖,“在那个黑暗世界里,我们没办法说话,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没有。戴维·雷,要是到头来我们都必须回到那个黑暗世界,那么,当初我们又何必来到这个人世?”
戴维·雷当然还是没回答。
“我到现在还是搞不懂什么叫信仰。”我继续说,“我妈妈说,人应该要有信仰。拉佛伊牧师也告诉我,人一定要有信仰。问题是,戴维·雷,要是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值得相信,那我怎么可能会有信仰呢?我觉得,信仰就像你打了个电话,可是电话的另一头根本没声音。除非你开口去问对方,而且对方有反应,否则你根本不知道电话另一头到底有没有人,不是吗?要是搞了半天,你发现你根本就是在自言自语,那么,你会有什么感觉?你会不会发疯?”
这时我忽然意识到我就是在自言自语,但不管怎样,我心里还是觉得舒服多了,因为我知道戴维·雷就长眠在我旁边的地底下。接着,我挪了一下坐的位置,移到坟堆旁边那片黄草地上,那里没有被圆锹挖过。我往后躺下来,盯着夜空的满天繁星。“你看,”我说,“你看那片天空,像不像魔女朝一块黑绒布上喷的鼻涕?”说着我不由得笑起来,因为我知道戴维·雷听到这种笑话一定会笑得人仰马翻。“这样形容好像太恶心了点。”我说,“对了,戴维·雷,你在下面看得到天空吗?”
戴维·雷还是没反应。
接着,我抬起双手抱住胸口。虽然我躺在草地上,可是却并不觉得有多冷,因为我感觉到戴维·雷就在我旁边。“今天我被爸爸打了一顿。”我决定坦白招供,“这次爸爸真的被我惹火了,也许我真的是活该吧。不过,假如我被打是活该,那老铁肺被我打更是活该不是吗?为什么大人都不肯听我们小孩子解释?就算我们受了什么委屈,大人还是一样不听你解释。到底为什么?”我叹了口气,一团白雾正好喷向天上的摩羯座。“我说什么都不写悔过书,戴维·雷。我就是不写,谁逼我都没用。也许我真错了,但那并不完全是我的错,可是他们却硬是要逼我认错。所以,我不写悔过书,说什么都不写。可是戴维·雷,我该怎么办?”
这时我忽然听到了。
我好像听到有个声音在责骂我,但那不是戴维·雷的声音。
听起来像是火车的汽笛声,从远处隐约传来。
货运列车快到奇风镇了。
我立刻坐起来看向远方。我看到列车的车头灯在山间穿梭移动,乍看之下仿佛一颗飘游的星星,慢慢接近奇风镇。我一直盯着它。
列车靠近酋长河高架桥的时候,会慢慢减速。一向都是这样,而且,过桥的时候,沉重的铁轮压在老旧的桥上,总是会发出惊天动地的嘎吱声。每当这时候,列车的速度就会变得更慢。
所以,过了桥之后,列车的速度会慢到连跑步都追得上,只要你想追。
不过,那种慢速并不会持续很久。过了桥之后,列车会开始加速,接着,到了奇风镇边界的时候,速度又会开始变得很快。
“戴维·雷,我不写悔过书。”我轻声说,“明天我不写,后天也不写,我永远不写。所以,这辈子我大概回不了学校了,你觉得呢?”
戴维·雷当然不会告诉我该怎么办。我必须自己作决定。
“我想离开家一阵子,你觉得好不好?当然,不会太久,大概就两三天吧。我只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他们,我宁愿离家出走也不写悔过书,说不定这样一来,他们就肯好好听我解释了。你觉得呢?”我注意到那颗飘游的星星越来越近了。接着,汽笛声又响了,大概是想警告那些在铁轨上流连的鹿群。我仿佛听到它在叫“科——里——”。
于是我站起来。要是我骑着火箭冲过去,说不定来得及在高架桥头追上那列火车,不过,我必须马上就动身。要是再拖个几秒钟,我又得回家去面对爸妈,面对他们的愤怒和失望。要是再拖个几秒钟,我又要被关进房间里,被逼着写悔过书。反正这班货运列车总会回来再经过奇风镇的。我把手伸进口袋里,摸到两枚两毛五的硬币。那是去年冬天在爱之颂戏院买爆米花和糖果剩下的。去年的这个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我要走了,戴维·雷!”我说,“我要走了!”
于是我开始跑了,穿过整个墓园。我一冲到火箭旁边,立刻跳上坐垫。我很怕赶不上,于是就使尽全力猛踩踏板冲向高架桥,气喘吁吁,口里呼出一团团的白雾。我沿着铁轨旁边的碎石子路全力冲刺,听到铁轨上传来咔哒咔哒的声音。列车还在桥上,我应该赶得上。
没多久,我看到了。那刺眼的车头灯。巨大的火车头冲出桥头,从我身边轰隆隆开过去。那速度好慢,走路走快点都能跟得上。接下来,货车厢开始一列列从我身边经过,那是南方铁路公司的列车。咔哒、咔哒、咔哒,接连不断。接着,列车又开始加速了,我跳下火箭,把停车支架踢下来撑好,然后轻轻摸摸车子的把手。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我注意到火箭的车头灯又出现那只金黄的眼睛,在月光下显得更耀眼。“我一定会回来!”我向它保证。
我注意到每一节车厢的门似乎都关着,不过后面的车厢里好像有一节的门半开着。我听说列车上的警卫很凶悍,要是有人敢搭霸王车,都会被他们打得头破血流,然后他们会把你抓到火车头,让你的脸正对着锅炉里喷出来的蒸汽。但我很快就挥开这些骇人的思绪。我跟在那节车厢旁边跑,车门旁有一架铁梯,伸手就摸得到。我用四根手指钩住铁梯上的一根横杆,然后立刻握紧,接着又伸出另一只手也抓住横杆,于是,我的双脚就离开地面了。
接着,我两手抓住铁梯,左右摆动身体,用脚去钩那扇半开着的门。没想到我身手这么灵活。不过我想,假如你感觉到好几吨重的铁轮在你脚底下轰隆作响,动作再怎么迟钝的人都会变得比特技演员还灵活。没多久,我的身体已经从门口晃进车厢里了。于是我放开铁梯,身体摔在木头地板上。地板上全是干草。我进去的时候摔得很重,发出一声巨响在车厢里回荡。我注意到另一边的车门紧紧关着。我慢慢坐起来,毛衣上全是干草。
车厢里轰隆作响,摇晃得很厉害,显然不是用来载人的。
可是,我发现车厢里还有别人。
“嘿,普林西!”我听到有人说,“刚刚有只小鸟飞进来了!”
我吓得跳起来。那个人声音很嘶哑,听起来好像水泥搅拌器在搅石块,又有点像牛蛙在叫。那声音是从车厢的阴影里传来的。
“嗯,我看到了。”我听到另一个人说。那个人声音轻柔得像黑丝,而且有一种外国口音。“看样子,那只小鸟差点就折断了翅膀,你说对不对呀,富兰克林?”
我心里想,完了,车里竟然有搭霸王车的混混,万一让他们知道我口袋里有五毛钱,那我这条小命恐怕就保不住了。于是我立刻转身,打算从车门跳出去,但问题是,车速已经变得很快,奇风镇在火车两旁向后飞逝。
“小伙子,假如我是你,我绝不干这种傻事。”那个外国口音的人说,“摔下去恐怕会死得很难看。”
我在门边愣了一下,心脏怦怦狂跳。
“放心啦,我们又不会把你吃掉!”那个声音像水泥搅拌器的人说,“你说对不对呀,普林西?”
“喂,那是你说的,我可没说!”
“噢,他只是在跟你开玩笑!普林西最爱开玩笑。”
“没错。”那个声音轻柔得像黑丝的人叹了口气,“我最爱开玩笑。”
这时忽然有人点了一根火柴,照亮了我的脸。我吓了一跳,立刻转身看看那是什么人。
我看到他了。他表情很凶恶,而且离我很近,我几乎闻得到他呼出来的口气。
那个人好瘦,简直像竹竿,一双黑眼睛,眼窝深陷仿佛一个无底洞,颧骨高耸。他的皮肤!他的皮肤简直比夏季干枯的河床还要干。他满脸都是裂痕和皱纹。而且,他张着嘴露出满口黄牙,嘴角的裂痕一路向上延伸到光秃秃的头顶,仿佛戴着一顶看不见的帽子。在火柴亮光的照耀下,我注意到他的手指又细又长,而且整只手也一样干瘪枯瘦。另外,他脖子上也满是干瘪瘪的裂痕。他身上穿着一套白礼服,上面满是灰尘,衬衫是白的,裤子也是白的,腰围的部位几乎分不清裤子和衬衫的交界。他整个人看起来好像一根竹竿上挂着一团脏兮兮的破布。
我吓得浑身僵直,心想这下子小命不保了。
这时候,那满脸皱纹的人又抬起另一只手,那动作仿佛响尾蛇抬起头。我又紧张起来。
他手上拿着一只包,里头装了几个无花果馅饼。
“上帝啊!”那个外国口音的人显然很惊讶。“真没想到,阿莫喜欢你呢!他不会说话,不过他要请你吃馅饼。来,吃一个吧。”
“呃……我……这样好像不太……”
这时火柴熄灭了。我感觉得到阿莫就在我旁边,因为我闻得到他呼出来的气。他的口气有一种很干燥的感觉,一吸进鼻孔里,感觉鼻毛似乎变得又干又脆,仿佛随时会粉碎。他呼出来的气有一种落叶的腐烂气息。
接着,他又点燃了第二根火柴。阿莫下巴很突出,上面有一条黑色斑纹。他手上还是提着那包无花果馅饼,朝我点点头。他点头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他身上的皮肉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他咧开嘴对我笑笑,那模样像极了温柔的死神。或者,形容得更精确一点,应该说他像一个干瘪的死神。我伸出一只手,从阿莫的包里拿出一个馅饼。我的手在发抖。不过,一看到我肯拿他的馅饼,阿莫似乎满意了。他摇摇晃晃地走到车厢另一边,蹲下来。那里有一只桶上下颠倒放在地板上,上面黏着三根蜡烛。他用手上的火柴点燃那三根蜡烛。
车厢里立刻亮起来。这时候,我看到了。然而,我真希望我没有看到眼前的一切。
“好了。”那外国人坐在地板上,背靠着一整堆的行军袋,“我们终于可以看清楚对方了。”
但我真希望此刻我们能够背对背相隔十万八千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面对面。
我敢打赌,眼前这个人一定一辈子没晒过太阳。他的皮肤好苍白,没有半点血色。跟他一比,月亮简直黑得像木炭。他还年轻,至少比我爸爸年轻,一头金发往后梳,露出高高的额头,鬓角露出一丝银白。他穿着一套深色西装,白衬衫,打着领带。看得出来,那曾经是一套很名贵的西装,只可惜现在已经变得破破烂烂。衬衫袖口边缘都已经磨损了,领带上全是黄黄的污垢。但尽管如此,这个人依然散发出一种高贵优雅的气息。虽然他只是坐在地上看着我,但那种不可一世的眼神却完全把我震慑住了。他脚上那双皮鞋已经磨得差不多了,脚上方露出白白的一截。起先我以为那是他穿的白袜子,后来才发现那是他的脚踝。他一直盯着我看,看得我很不自在。在烛光的照耀下,我注意到他瞳孔里似乎闪着一丝红光。
而车厢里还有第三个人。那个人简直可以用怪物来形容,刚刚那两个人跟他比起来,简直可以算得上是电影明星。
他站在角落里,个子很高,几乎快顶到车顶上了,看起来至少有两米一高。他脑袋的形状很奇怪,看起来简直就像一把铲子,肩膀宽得出奇,简直像罗宾斯空军基地那些飞机的机翼。他身形巨大,全身凹凸不平,怎么看都感觉很不协调。他穿着一件棕色外套,一条灰裤子。那条裤子膝盖上有补丁,而且奇怪的是,那条裤子似乎已经湿透了,可是他却还穿在身上。接着,我注意到他的鞋子。他那双鞋子大得吓人。假如你说他脚上穿的叫做鞋子,那我们也可以说原子弹只不过是一颗怀孕的手榴弹。那根本不像鞋子,而像是两台推土机。
“嗨,你好。”他一边跟我打招呼,一边踩着那双巨大无比的鞋子朝我走过来,“我叫富兰克林。”
他咧开嘴对我笑了一下。我觉得他还是不笑比较好,因为他那种笑,比恐怖电影里那个嘴角向上咧开到耳朵的笑脸怪男爵看起来更狰狞。而更可怕的是他额头上的那道疤。他那高耸的额头使他看起来很像尼安德特人,上面那条疤痕仿佛是哪个医学院的学生给他缝合的,而且那学生不单是斗鸡眼,甚至还边缝边打嗝。他那张巨大的脸几乎是扁平的,油光发亮的黑发仿佛是画在头皮上。在烛光的照耀下,我注意到他似乎不太舒服,像是吃坏了肚子,脸色发青,看起来病恹恹的。更惊人的是,他那粗大的脖子有一边伸出一根生锈的小螺栓。
“想喝点水吗?”他对我抬起手,手上拿着一只凹陷的水壶。那水壶在他手上看起来像个小贝壳。
“呃……不用了,谢谢。”
“吃馅饼最好喝点水,比较好咽。”他说,“要不然会哽在喉咙里。”
“我还好。真的。”我清清喉咙,“真的。”
“好吧,没事就好。”说着他又走回原来的角落里,站在那里看起来活像一尊雕像。
“富兰克林很开朗。”普林西告诉我,“阿莫比较不爱说话。”
“那你呢?”我问他。
“我野心比较大。”他说,“你呢?”
“我很胆小,什么都怕。”这时候忽然感到一阵风吹在我背后。列车开始加速了,渐渐远离宁静安详的奇风镇。
“坐一下吧。”普林西对我说,“车厢里不怎么干净,不过倒也还不至于太脏。”
我用一种盼望的眼神看着门外。列车的速度应该有……
“……每小时九十公里。”普林西说,“说得更准确一点,应该有九十六公里。看风有多强,我就知道速度有多快。这方面我很在行。”
我慢慢坐下来,尽可能跟他们三个保持一点距离。
“嗯,”他把手伸进外套口袋里,“科里,能不能告诉我们你要去哪里?”
“我大概是想……不对,刚刚我并没有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不是吗?”
“有呀。你刚刚告诉我了。”
“可是我怎么不记得?”
富兰克林大笑起来,那笑声听起来好沙哑。“哈!哈!哈!他又来了!普林西心电感应很厉害。”
“我刚刚好像没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我说。
“哎,别这么顽固。”普林西说,“每个人都有名字。你叫什么名字?”
“科——”说到一半我忽然停住了。究竟是他们三个疯了,还是我疯了?“科里·麦克森。我住在奇风镇。”
“你要去……”他继续追问。
“这列火车要去哪里?”我问他。
“如果从这里出发的话……”他淡淡一笑,“可以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
我转头瞄了阿莫一眼。车厢里火光摇曳,他蹲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着我。他干瘪的脚上穿着一双凉鞋,脚指甲大概有五六厘米长。“这种天气,穿凉鞋不会觉得太冷吗?”
“阿莫不怕冷。”普林西说,“那是他特别挑的鞋子。他是埃及人。”
“埃及人?那他怎么会大老远跑到这里来?”
“那真是遥远漫长的旅程。”他说。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你们看起来好像有点——”
“有点眼熟,对吧?要是你喜欢看人打架,那你对我们应该不会太陌生。没错,我说的就是拳击。”我话都还没说完,普林西就知道我想问什么了。“你有没有听说过富兰克林·菲茨杰拉德这个人?或是,费城大富兰?”
“没有。”
“那你刚刚为什么说你听说过?”
“我……我刚刚有这样说吗?”
“来,跟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富兰克林·菲茨杰拉德。”他伸手指向蹲在角落里的那个怪物。
“你好。”我打了声招呼。
“很高兴认识你。”富兰克林向我问候了一声。
“我叫普林西·冯·库利克,他叫阿莫,不过他的姓发音很奇怪,我念不太出来。”
“嘻嘻嘻。”富兰克林掩着嘴咯咯笑起来。我注意到他指关节上全是疤痕。
“你应该不是美国人吧?”我问普林西。
“我是世界公民。”
“不过,你总有家乡吧?”
“我的国家不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地方。也许你可以称之为无有乡。”他又笑了一下,“无有乡。听起来很不错吧?我的国家被外国人入侵太多次,他们对我们奸淫掳掠。怎么说呢,到美国来,钱比较好赚,过日子容易多了。”
“这么说,你也是拳击手?”
“我?”他皱了一下眉头,仿佛有点不屑,“噢,我不是!富兰克林四肢发达、头脑简单,需要有人照顾,帮他出主意。我就像他的脑子一样。我是他的经理。阿莫是他的教练。我们在一起很有默契,只不过有时候也会打起来,打得你死我活。”
“哈哈!”富兰克林又惊天动地地笑起来。
“我们刚打完一场,现在正准备要去打下一场。”普林西微微耸耸肩,“我们总是不断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永远都是这样。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我忽然觉得,不管他们三个人看起来有多可怕,他们对我绝对没有恶意。“菲茨杰拉德先生是不是常常跟人打架?”我问。
“富兰克林随时随地都可以跟人打。不幸的是,虽然他块头很大,可是动作实在太要命。”
“普林西的意思是我动作太慢。”富兰克林说。
“没错。还有呢?”
那个巨人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眉头皱成一大团,好像快掉下来了。他想了好久,终于说:“我不是天生的杀手。”
“不过,我们一直在努力训练他,对不对啊,阿莫?”普林西问那个埃及人。阿莫咧嘴一笑,露出黄黄的牙齿,拼命点头。看他点头如捣蒜,我还真有点担心他脑袋会掉下来。
接着我又转头看着富兰克林的脖子。“普林西先生,他脖子上为什么会有螺栓?”
“富兰克林的身体几乎是拼装出来的。”普林西说。这时富兰克林又咯咯笑起来。“而且有很多部位都生锈了。他上场跟人打拳,有时候会碰到很厉害的对手,被人打得断手断腿。简单的说,他骨折的部位太多,医生实在没办法了,只好用铁条把断骨接起来。他的脊椎骨是用一根铁条固定的,螺栓就是锁在那根铁条上。那当然很痛,可是也没办法。”
“是啊,”富兰克林说,“还好,没那么痛。”
“他就像狮子一样勇猛强悍。”普林西说,“可惜的是,他的智商恐怕只跟老鼠差不多。”
“嘻嘻嘻!普林西最爱说笑话了!”
“我好渴。”说着普林西忽然站起来。他个子很高,大概有一米九五高,而且很瘦,只比阿莫稍微好一点。
“来,这给你喝吧。”富兰克林把水壶递给他。
“我不想喝这个!”普林西伸手推开水壶,“我想……唉,我也搞不清楚自己想喝什么。”说着他转头看看我。“你有过这种感觉吗?有时候,你感觉自己想要某种东西,可是偏偏又说不上来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你也会这样吗?”
“有啊。我是说……”我说,“就像有时候我觉得我想喝可口可乐,可是其实我想喝的是姜汁汽水。”
“没错,就是这样。我的喉咙快干死了!”说着他从我旁边走过去,探头看看车门外飞逝而过的森林。放眼望去,外面是漆黑的天空和森林,看不到半点光亮。“好了!”他忽然说,“现在你已经知道我们是谁了,那么,该轮到你自我介绍一下了,不是吗?我猜你可能是离家出走,对不对?”
“没有。我的意思是……我只是想到外面去走一走,过几天很快就会回家。”
“跟你爸妈闹别扭吗?还是在学校里出了什么问题?”
“都有吧。”我说。
他靠在车门边,对我点点头。“天底下的小男孩都有同样的烦恼,包括我在内。从前我也偶尔会离家出走。不过,你真的认为这样能够解决你的问题吗?”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
“科里,”普林西说,“这个世界跟你熟悉的奇风镇是完全不同的。这世界对你这样的小男孩是很无情的。这世界可以美好如天堂,但也可以残酷如地狱。这你一定要明白。”
“为什么会这样?”我问。
“因为我们已经走遍了这个世界,看透了这个世界,见识过这世上形形色色的人。有时候,一想到这个世界,我就怕得要死,因为这世上有太多残酷的人,冷漠的人,有太多人对别人很不尊重,草菅人命。而且,科里,这种情况现在越来越严重。真是越来越严重了。”他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月亮在天空中的位置一直没变,仿佛一路跟着我们。“噢,世界啊世界!”他又继续说,“我们恨你,是因为你变幻无常,因为,我们纵有神力,也难挽时光流逝,年华老去。”
“好美啊,你觉得呢?”富兰克林问我。
“这是莎士比亚的诗句。”普林西说,“这句诗是在形容天地宇宙带给凡人的烦恼。”接着他忽然转头看着我,瞳孔里闪烁着红光。“科里,你想不想听听老人家给你一点建议?”
其实我并不怎么想听,不过,出于礼貌,我还是说:“好啊。”
他露出一种疑惑的表情,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不管你想不想听,我还是要告诉你。别太急着长大。好好珍惜你的少年时光,因为有一天,当你失去了那种神秘的力量,下半辈子,你会每天都渴望把它找回来。”
这几句话我好像听谁说过,但我一时想不起来是谁说的。
“科里,你想看看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吗?”他问我。
我被他眼中那种神秘的红光震慑住了,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那你运气太好了。我看到前面有灯光,好像是个城市。”
于是我也站起来探头看着车外。隔着那连绵起伏的山岭,远处是一片灯火通明,相形之下,天上的星光都黯然失色了。
普林西告诉我,等一下列车进入城里的火车调度场之后,速度会减慢,趁那个时候跳下火车,就不用怕会摔断腿。没多久,火车渐渐开进城里,一开始,我们看到旁边都是木屋,然后渐渐变成红砖房,然后又变成钢筋水泥大楼。虽然已经很晚了,但城里依然十分热闹。到处都是五光十色令人眼花缭乱的霓虹灯,街道上车水马龙,人行道上人来人往。过了一会儿,火车开进了铁轨交错纵横的调度场,速度开始慢下来。我看到那里已经停了好几列火车。接着,列车的速度渐渐慢到跟走路差不多了,富兰克林率先跳下车,脚上那双巨鞋砰的一声踩到地面上。接着,阿莫也跳下去,扬起了一片灰尘。“跳呀,如果你想跟我们去看看,那就跳吧。”普林西站在我背后说。我手忙脚乱地往外一跳,还好没有摔倒。接着,普林西也跳下来了。我们来到一座城市,而我的家已经很遥远了。
我们穿过火车调度场,周边回荡着汽笛声和低沉的引擎声。虽然蒸汽引擎都只是怠速运转,但空气中依然飘散着一股焦臭味。普林西说我们最好赶快找个地方过夜。于是我们走进大楼旁边那深深的灰暗小路里,一路上我们好几次停下脚步等富兰克林——他动作真的很慢。
后来,我们来到一个地方,那里到处都是蜘蛛网般交错纵横的小巷子,龟裂的路面上到处都是积水,水面映着闪烁的霓虹灯光。这时候,我听到有人哼了一声,接着是一声闷响,好像有人被揍了一拳。我立刻停下脚步转头去看,看到有人被一个人抓住,两手被反扣在背后,而另一个人则挥拳猛揍他的脸。那个人鼻子和嘴巴都在流血,泪眼模糊,满脸惊恐的神色。挥拳的那个人似乎把打人当成家常便饭,那动作毫不费力,仿佛只是在热身。“臭小子,钱在哪里?”抓着他的那个人冷冷地逼问他,“把钱交出来。”而另一个人一直没停手,一拳拳朝他身上打。那人一直呻吟,鼻音好重。我看着拳起拳落,没多久,那个人肿胀淤青的脸开始变形了。
这时候,一只苍白的手搭上我的肩头,“我们走吧。”
接着,我看到前面有一辆警车停在路边,两个警察左右架住一个男人。那个人头发很长,全身衣服脏兮兮的。那两个警察高大魁梧,腰上挂着黑黑的枪套,里头的手枪闪闪发亮。其中一个警察忽然凑近那个长头发的人,对着他的脸大吼大叫。接着,另外一个警察忽然揪住他的头发,用力一甩,把他的头甩到警车的挡风玻璃上。玻璃没破,可是那个人立刻两腿一软,瘫倒在地上。后来,警察把那个人推进警车里的时候,他完全没有反抗。接着,警车从我们旁边开过去,我瞥见那个人正看着车窗外,额头血流如注。
然后,我听到一栋建筑的门里传来轰隆隆的音乐声,听不出任何旋律,只有砰砰砰的节拍。有一个人靠墙坐着,裤裆底下的地面上有一摊尿。他眼神狂乱,不知所以地傻笑。接着,我看到两个年轻人朝我们走过来,其中一个手上提着一桶汽油。“起来!起来!”另外那个年轻人对坐在地上那个人吼了一声,还用脚踢他。而坐在地上的那个人还是自顾自傻笑着,然后学那两个年轻人叫了一声:“起来!起来!”结果,转眼之间,他身上已经被淋满了汽油,而另外那个年轻人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
普林西拉着我绕过一个转角,走进另一条路。而富兰克林则是摇摇晃晃地走在阿莫后面,边走边叹气,脸上闪过一丝阴霾。
接着我听到一声警笛,但很快就发现那辆警车开往别处去了。我忽然感到一阵反胃,头好痛。普林西的手一直搭在我肩上,我心里才稍微舒服了一点。
我看到街角有一盏灿烂炫目的霓虹灯,底下站着四个女人。她们看起来比我妈妈年轻,可是比奇利·威洛大。她们身上的衣服比油漆还鲜艳,而且,她们好像在等什么大人物光临。我们从她们面前经过的时候,我闻到浓浓的香水味。我仔细看了一下其中一个女人的脸,忽然觉得她看起来好像一个金发天使,只不过,她脸上没有半点生命气息,就像洋娃娃的脸。“老娘最近实在很背,”她对旁边那个黑头发的女人说,“他妈的,没半个男人要做生意。”
这时我看到一辆红色的车忽然停到她们面前。那金发女郎立刻笑脸迎人,对开车的那个人露出谄媚的笑容。另外那几个女孩立刻围过来,两眼发亮,满脸渴望的神情。只是,那种渴望是多么的悲哀。
我很不想看到眼前的这一切,但普林西还是带着我一直走。
接着,我看到一个女人摊开手脚躺在一扇门前的地上,一个穿牛仔外套的男人两腿跨在她身上站着。他正在拉他裤裆的拉链。那女人鼻青脸肿。“知道厉害了吧。”那个人说,“学到教训了吧?现在你知道谁是老大了吧?”接着他弯腰揪住她的头发,“臭婊子,赶快说。”他猛摇她的头,“谁是老大?”
“继续走,科里。”普林西对我说,“不要停,不要停。”
我跌跌撞撞地往前走。所到之处,看到的都只有冰冷的水泥墙,看不到连绵的山岭,看不到丝毫的绿意。我抬头看看天空,只见群星都被乌云掩蔽,夜空是一片阴沉灰暗。我们又绕过一个转角,忽然听到当啷一声,看到一只小白狗正趴在垃圾桶里疯狂翻找。那只小狗瘦得皮包骨头。接着,忽然有个大个子跑过来朝那只小狗大叫:“臭小子,被我逮到了。”那小狗连忙站起来转头看着他,嘴里衔着一根香蕉皮。那人举起一支球棒,用力往小狗背上打下去。小狗痛得哀号了一声,躺在地上翻滚。它的脊椎骨断了,嘴里的香蕉皮也掉了。那个人站在小狗旁边,再次举起球棒打下去。这一次,小狗的头被打烂了,只剩一片血肉模糊。我看到小狗的腿不断抽搐,仿佛还想跑。
“臭小子。”那个人还不罢休,又抬起脚用力在小狗肋骨上踹了一下。
我的泪水不禁夺眶而出,两腿一软差点瘫倒在地上,还好普林西扶住了我。“继续走吧。”他说,“快点。”于是我乖乖往前走,离开那个血腥的地方。我觉得自己快要吐了,于是就靠在墙上。我听到富兰克林在我背后说:“普林西,这孩子离家太远了。这样不太好吧。”
“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吗?”普林西骂了他一声,“笨蛋。”
我沿着那面墙走到尽头,忽然停下脚步。我仿佛看到墙里是一个小房间,我很清楚地听到有人在争吵,不过,那房间里只有一个小男孩。他大概和我差不多年纪,可是,他的神情看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苍老。那孩子低头看着地上,听着外面越来越大声的吵闹,他的眼神也越来越呆滞。接着,他忽然从地上捡起一块海绵和一条强力胶。平常,我们这几个死党都是用那种强力胶做模型。那孩子把强力胶挤到海绵上,然后把海绵凑近鼻孔用力挤压,闭上眼睛用力吸了一口气。过了大概一分钟,他忽然往后一倒,开始浑身抽搐。嘴巴慢慢张开,牙齿开始打颤,一次又一次地咬到舌头。
我开始浑身发抖,不由自主地啜泣起来,把头撇开。普林西摸摸我的后脑勺,让我的脸贴在他身上。
“你懂了吗,科里?”他轻声细语,但声音听起来绷得很紧,仿佛在压抑怒气。“这个世界会吞噬像你这样的小男孩,你应付不了。这世界比老摩西更可怕,不是把一根扫帚柄丢进它喉咙里就能够对付的。”
“我想……我想……”
“想回家,对不对?”他替我说出来了,“回奇风镇的家。”
于是,我们走回火车调度场。四周依然回荡着汽笛声和嗡嗡嗡的引擎声。普林西说他们要陪我坐一小段路,确定我没搭错车。过了一会儿,有一列南方铁路公司的货运列车开进来了,其中有几节车厢的门开着。“就是这班车!”普林西叫了一声,然后立刻跳进车门。富兰克林也跟着跳上去。尽管他穿着一双巨大无比的鞋子,情急之下,他动作也可以变得很敏捷。接着,阿莫也跳上去了,每踩一步就会扬起一大片灰尘。
火车的速度开始快起来。我开始沿着车厢旁边跑,想找个地方抓,可是却看不到铁梯。“嘿!”我大喊了一声,“不要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
火车越开越快,我必须拼尽全力跑才跟得上。车厢门里一片漆黑,我看不到普林西,看不到富兰克林和阿莫。“不要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我惊慌失措地大喊,两腿越来越无力。
“跳啊,科里!”普林西在漆黑的车厢里对我大喊,“赶快跳啊!”
巨大的铁轮在我脚边轰隆作响,“我好怕!”我快站不稳了。
“赶快跳!”普林西大叫,“我们会接住你的!”
车厢里看不到他们的人影,什么都看不到,只见一片漆黑。而我背后就是那个可怕的城市。那个会吞噬男孩的城市。
我一定要有信仰。要有信心。
于是我往前一跳,跳上那漆黑的车门。
然而,我却感觉自己一直往下坠,坠入那寒冷的黑夜和满天繁星。
接着,我感觉到一股震动,立刻就惊醒过来,睁开眼睛。
我听到列车的汽笛声,听到它渐渐远离奇风镇,开向另一个世界。
我坐起来,看到旁边就是戴维·雷的坟墓。
我大概只睡了十分钟吧,但感觉却像是经历了一段好长好长的旅程。当我醒来的时候,惊魂未定,而且很不舒服,不过,我终于感觉到安全了。我心里明白,奇风镇外的世界并不完全那么可怕。我读过《国家地理杂志》,我知道城市之美,我知道到处都有艺术博物馆,还有很多雕像和纪念碑,纪念那些勇敢的人和充满人性光辉的事迹。然而,就像月亮一样,这世界的某些角落隐藏了许多黑暗。比如说,那个在我们奇风镇被杀害的人,他被淹没在一个月光照耀不到的地方。这世界,就像奇风镇一样,有美好的事物,也有丑恶的黑暗。普林西,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叫普林西,他说对了:我还没有完全长大,还不足以面对那个怪物般的世界。此刻,我还是个孩子,我渴望回自己床上舒舒服服睡一觉,渴望回到爸爸妈妈身边。问题是,我还是不想跟老铁肺道歉。等我回到家,我还是必须要面对这个问题。
我慢慢站起来。满天繁星灿烂闪烁。我低头看看戴维·雷的新坟。“再见了,戴维·雷。”我向他告别,然后就跳上火箭骑回家了。
第二天,妈妈说我看起来好像很累,问我是不是做了噩梦。我说我还好,没怎么样。然后她就去帮我煎了几片松饼。
悔过书我还是一直没写。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墙上挂的海报上的那些怪物仿佛都在盯着我看。我听到电话铃声响了四次,后来,爸妈就跑进房间里来找我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爸爸问我,“我们都不知道那个老师对学生那么粗暴。”我先前提到过,被别人糟蹋的感觉,爸爸最能够体会。
打电话来的那些人,分别是萨莉·米查姆的妈妈,魔女的妈妈,拉德·迪瓦恩的爸爸,还有乔·彼得森的妈妈。他们告诉我爸妈说,他们的孩子把那个老师的事都告诉他们了。突然间,真相忽然明朗了:我打飞了老铁肺的眼镜,这种行为当然不可取,然而,老铁肺也必须为自己的言行负点责任。
“再怎么样,老师也不应该动不动就骂学生蠢材。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尊重,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爸爸对我说,“明天我要去找校长谈一谈,把事情说清楚。”接着他有点困惑地看了我一眼,“奇怪的是,科里,为什么一开始你不告诉我们呢?”
我耸耸肩。“因为我觉得你不会相信我。”
“噢……”爸爸说,“看样子,我们好像不够信任你,是不是啊,小老弟?”
说着他揉揉我的头发。
回家的感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