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阅读有话要说:点击屏幕中间,拉起控制栏,就会保存当前阅读位置。离开前记得先点下屏幕中间噢!

第十四章 她为了自己的爱去诅咒另一个人

82

肖爱红拉开窗帘,见雨已经停了。他的脸上有了些血色。

他决定到医院里去一次。他想和范梅妹说说话。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棉布衬衣,还打了一条红色的领带。他出门前,还照了照镜子,用梳子把头发梳了梳。他左看看右看看,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来的整齐白牙笑了笑。他觉得自己的笑还是有魅力的。他伸出手,把自己的头发拨弄了一下,这才出了门。

他在家门口拦上一辆出租车就离开了牡丹街。

出租车像只快艇,在街道的水面上滑过。

王胡子在馄饨店里和一个装修的工头说着话,他看到了在水中滑过的那辆出租车。

他知道车上坐的是作家肖爱红。他看到了肖爱红上车。

他不知道作家肖爱红要到哪里去。

今天,王胡子觉得牡丹街的人都很奇怪。

早上,在顾玉莲的楼下草地上看到躺在水中睡觉的顾晨光,这还不算是太奇怪的事情,因为任何奇怪的事情发生在顾晨光身上都是可以理解的,他是个坏了大脑的人。他还看到一个人骑着自行车从他门口经过时,前轮突然飞了出去,马失前蹄的他掉到了街上的水中。他爬起来一点事也没有,他朝馄饨店里的王胡子笑了笑说:“没事,没事。”

还有一个老头儿跑到他馄饨店里来,说是要吃馄饨。王胡子对他说:“你难道不知道我的馄饨店被火烧了还没有开始重新装修吗?”那老头儿吹胡子瞪眼地说:“我明明看见你的店重新开业了的,怎么还没装修好呢?”王胡子问他:“大爷,你在什么地方看见的?不会是在梦中吧?”那老头儿这才拍了一下自己的秃头,笑了笑说:“对,对呀,我是在梦中见到你的馄饨店重新开业的。你还在店门口放了一串老长的鞭炮呢。街坊邻居们都来给你捧场,争着要吃你的第一碗馄饨。”

那老头儿走了,王胡子还在愣神。

王胡子觉得肖爱红也奇怪。

在他的印象之中,肖爱红很少打领带,而且从来没有打过红色的领带。

那领带的颜色像鲜血。

王胡子在和那个装修的工头说事时,他的脑袋里还在想着许多奇怪的问题。

83

肖爱红来到了华侨医院。医院里的气味让肖爱红皱了皱眉头,他的内心在拒绝着这种味道。他不喜欢医院,在他的印象中,医院就是人间地狱。但是他还是装出了坦然的样子。

他找到了范梅妹的那个病房。肖爱红提着一兜水果,他一进病房的门就看到一个农村妇女在给范梅妹喂粥。肖爱红满脸堆笑,他关切地说:“老板娘的伤好些了吗?”那个农村妇女回过头,看了看他,有些怕生的样子。范梅妹见肖爱红进来,她觉得意外。

她被火烧伤住院后,丁大伟和一些公安来看过她,主要是问一些情况。街道居委会的人来看过她,那些人是来对她表示慰问的。还有顾玉莲也来看过她,顾老太太是个老好人,街坊邻居有些什么事她都会出来看看的。范梅妹就是没想到肖爱红会来,她不能不感到意外。

范梅妹的脸色有些变化。

肖爱红看出来了。他把水果放在了床头柜上,他的声音里充满了关怀:“都是街坊邻居,你碰到这样的事情,我早就该来探望你的。”

范梅妹客气地说:“劳你大驾,我心里过意不去,你还买这么多东西来,我担当不起。”

肖爱红笑着说:“你可千万别这样说,这一点东西是小意思,不成敬意,不成敬意。”

范梅妹也笑了笑,她寡淡的脸上的麻子好像在微微地抖动着。肖爱红面对这张没有被烧坏的脸,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他直截了当地说明来意,那样就显得太功利了,一点诚意都没有。但他又没有更多的话和她寒暄。要是丁大伟住院,他来探望的话,他就觉得很有话说,从哪里说起都可以,都无拘无束的。面对的是一个本来就话不多的妇女,他真的语塞了,不知从何说起才好。

“你坐吧,肖先生。”还是范梅妹大方些,她示意肖爱红坐下。

肖爱红见那给范梅妹喂粥的农村妇女让开了,农村妇女也让他坐。她的脸通红,但没有肖爱红的领带那么红。

肖爱红也不客气,他坐在了刚才农村妇女坐的椅子上。

“珊表妹,你先出去一下吧,把门带上。”范梅妹对那个农村妇女说。

珊表妹答应了一声就出去了,出去后还把门带上了。

范梅妹并不是个傻瓜,别看她长得丑,没文化,平时不爱说话,只是用冷眼看着发生在牡丹街上的一切。她还是个清楚的人。

她知道肖爱红一定找她有事情,否则,他是不会来看她的。无事不登三宝殿,肖爱红找她想干什么,她不请楚,她只是知道他一定找自己有事。她就把表妹支出去了。这样,病房里就剩下了他们两个人,就是有什么比较隐秘的事情,他们也可以说出来了。

“肖先生,你找我有事?”

“哦,没什么事,没什么事,只是来看望看望你。”

“肖先生,有什么事就直说,我是个实在人,我不喜欢拐弯抹角,那样很没意思。做人还是爽快点好。”

“是,你说的是,做人还是爽快点好。”

“肖先生,你不好意思说,我就替你说了吧,你是不是想问出事的那天晚上,我看见你爱人胡青云放火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

“我其实是猜的。我把这事告诉过丁大伟,他是你的好朋友,你们共穿一条裤子,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他要不把事情告诉你才怪呢。”

“喔——你说的不错。不过,我并不完全想从你的口中证实那天晚上胡青云是否在你的馄饨店里放了火。我还有一些问题想问问你。”

“肖先生,我那天晚上真的看到你妻子胡青云放火了,我不会看错的。她那天晚上穿的是一条红色的连衣裙,那连衣裙的颜色就和你领带的颜色一模一样。”

“喔——”

“你好像不太相信我的话?”

“是不太相信,也许你应该注意到,胡青云已经好久没有在牡丹街露面了,实话告诉你吧,她早在两个月前就出国去继承她姑妈的遗产了。这一点丁大伟也是十分清楚的。老板娘,我不是为胡青云开脱,她真的不在国内,你那天晚上不可能见到胡青云的。”

“那,那难道我见鬼了?”

“我想问问你,你和青云以前有什么过节吗?”

“没有呀,我怎么会和她有过节呢?在牡丹街上我除了经常和王胡子那个不要脸的东西吵架之外,我还没有和谁红过脸。我怎么会和她有过节呢?”

“你仔细想想在十七年前,她还在读高中的时候,是不是和你有什么关系?”

“这个问题……你是不是怀疑我和她有过节,然后栽赃说我家馄饨店的火是她点燃的?”

“不是。我一直认为你那天看到的胡青云只是个幻觉,我只是想问问以前的情况。如果你一直对她耿耿于怀,那么你会在一些时候出现她的幻影的。她会像阴魂一样缠着你,让你不得安生。”

“这——”

“老板娘,我实话告诉你,胡青云出国了,她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我对她也不抱什么希望了。我只希望你能和我说一些实话,让我心里有个底。你心里有什么话,都可以告诉我,我以我的人格保证,我绝不会把你的话告诉任何人,包括我在牡丹街上最好的朋友丁大伟!”

“你说话算话?”

“是的,我发誓。”

“你真的想知道以前的一些事情?”

“是的,很想知道。”

“唉,其实说出来也没什么了。你应该知道顾玉莲的儿子顾帆远和儿媳妇宋汀兰的煤气中毒事件吧?你应该知道的。当时,顾玉莲从乡下的亲戚那里回家,发现他们死后,第一个就到我们店里来叫王胡子,那时店里正好没有生意,我跟着王胡子和他叫来的人去顾玉莲家看了死人。那两个死人可惜呀,那么年轻,他们死的样子十分的安详,就好像睡着了一样——”

“老板娘,他们死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你还是谈谈有关胡青云的事吧。”

“好吧,你知道吧,就在顾帆远夫妇死了之后,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可以听见胡青云的哭声,她就在顾帆远夫妇死的那个房间的楼下面哭。你知道,那时候她的姑母已经出国了,她又无父无母,一个人也够可怜的。她在那楼下哭,许多人都不明原因,大家都去劝她,可她什么话也听不进去。有一天晚上,王胡子对我说:‘我去劝劝她吧,她老是在那里哭,老是吵人不说,还会哭坏身子的。你看那姑娘,本来就瘦,这样哭下去,还不剩二两肉了。’我对他说:‘去吧,你反正什么事都管。’他还真去了。你说奇怪不奇怪,这王胡子过去不知道和她说了些什么,她突然不哭了。”

“有这事?”

“是呀,我说的都是真的,不过,接下来的一件事我要说出来,你听了可千万不要来气。”

“你说吧,我什么都能挺得住的,你不用担心我会怎么样。”

“我还是不说为好。现在的男人没几个有气量的,我怕说出来后你受不了,那样多不好。”

“你说吧,我肖爱红不是那种鸡肠小肚的人。”

“好吧,那我就说了。你知道吧,这王胡子还真是个人物,他不但给胡青云灌了迷魂汤不在晚上哭了,他竟然背着我和那丫头好上了。开始时,每天晚上打烊前,王胡子都要送一碗馄饨去给她吃。这吃来吃去,王胡子干脆送馄饨上门后就连人也送上门了,晚上也不回来睡了。你说这王胡子是不是人?那时胡青云还是个中学生呀!我说他,他就耍脾气打我。你知道吧,因为胡青云,有一回王胡子差一点把我给打死了!唉,不和你多说了,看你都快受不了了。王胡子是一条公狗,发情的公狗,他只要见到年轻的女人就想上去交配,不管在什么地方。我太了解他了,太了解他了。这个没良心的。你知道吧,我恨他,也恨胡青云。有时,她还来我们店里吃馄饨,我会把口水吐进馄饨里包给她吃。我心里不止一次地咒过王胡子和她不得好死。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想起来心里就有气。但有一点,你知道吧,他们没好多久就散了。我告诉你吧,肖先生,我虽然心里一直恨胡青云,有时也恨你,她凭什么能和你这样优秀的有作为的人结婚?不就是有一幢她姑妈留给她的房子吗?但是,我绝对不会栽她的赃,那天晚上,我一下楼梯就看见了她,她发出一种奇怪的哭声,她的手上拿着一个扫把,朝我劈头盖脸地扔过来——”

肖爱红没想到这个平素话不多的女人会和他说那么多,而且说的是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事情。胡青云和王胡子的事情肖爱红没有在日记本里看到过,至于她在深夜里的哭位,他倒是看到过,胡青云对他隐瞒了多少事情,他一无所知。

他本没有必要知道什么。那只是她的过去,他当初爱的是她的人,而不是她的过去。他从来不问她什么,是信任她同样对自己怀着一份深爱。现在看起来,事情并不是那样,她对他隐瞒了那么多东西,同样是一种背叛,残酷的背叛。她不能坦诚地把一些事情说出来,就证明她对他并不是爱得很深,他并不是她的唯一。这当然都是肖爱红自己的想法。

他走出医院的大门时碰到了丁大伟。

丁大伟见到他,上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怎么也上医院来了?生病了吗?”

肖爱红说:“我哪能生病,你看我的身体那么棒,我是来看看范梅妹的,你这是?”

丁大伟说:“你可别尽说大话,老是不生病的要是倒下就麻烦大了。你来看范梅妹?你真是个好人哪!你和她八竿子打不着,你来看她干什么?”

“都是街坊邻居嘛。”

“好吧,我去医院看看牙,不知是火牙还是虫牙,老是痛。我看不行就把它给拔了。”

“我看是喝酒喝多了吧。”

“别开玩笑,我自从那天晚上和你喝了后,这两天都没沾酒。过几天有空了再找你喝吧。”

“嗳,问你个事。”

“什么事,说吧。”

“馄饨店的火查出原因了吗?”

“还没呢!你操什么心呀。别害怕,不要听范梅妹说是你家的胡青云放的火你就信了。”

“可我还是觉得蹊跷。”

“别胡思乱想了,回去吧。我估摸那也是一次意外的火灾,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问题就这么简单?”

“那你说问题有多复杂?许多事情,你把它想简单就简单了。你要是把它想复杂了,它就复杂了。这是一个态度的问题。从我的工作的角度出发,我要把问题考虑得复杂一些,这样有利于工作。但事实上很多问题本身就那么简单,就那么一丁点事儿。”

“这也是,也是。”

“哎呦,牙又痛了,不和你耍嘴皮子了,我去看牙医了,有时间再聊吧!”

“好了,回见!”

“回见。”

肖爱红正想在医院门口打个出租车回家,看到丁大伟又从医院跑了出来。他对肖爱红说:“肖作家,小慧那丫头昨晚一晚上没有回家,不知跑哪儿去了。昨晚下那么大的暴雨,你要是碰见她或者知道她在哪里,让她赶紧回家,她妈在家干着急呢。她妈昨晚打了个盹,没有看住她,她就溜了,不知跑哪里去了。”

“你就是瞎操心,女儿都那么大了,还把她当孩子看待。现在的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你管太多会适得其反的。还是顺其自然吧。我想她不会跑哪里去的,等她玩够了,她会回家的。”

“话是这么说,做父母的担心嘛。”

“我理解,可总得给她点自由吧,不要把她当成笼中鸟,老是关在家里。你说她平常上班也辛苦,刚好有那么个机会休息休息,你就让她尽情玩吧。等她重新回超市上班了,心自然会收回来的。”

“心玩野了能收回来?我不相信。”

“看来你还是个老脑筋。”

“好了,我牙又痛了。”

“去吧,不行就拔了它。”

“好的,回见!”

“回见。”

肖爱红看着匆匆走进医院大门的丁大伟,笑着摇了摇头。他转过身看一辆出租车驶过来停在了他的身边,他拉开了车门,钻进了出租车。肖爱红的目光透过车窗玻璃,看到了医院的大门。那里有人在进进出出。

出租车司机问他:“去哪儿?”

肖爱红缓过神来说:“牡丹街。”

车猛地冲出去了。

肖爱红心里抖了一下,他对出租车司机说:“开慢点。”

司机说:“没事,我技术好。”

84

我知道了那个面部模糊的女人是谁,我感觉到那张模糊的血脸就是她。我很吃惊,又很不解。

她就是我的邻居肖爱红的妻子胡青云。

她怎么和我父亲顾帆远有关系?难道我父母的死和她也有关系?

在我的印象中,胡青云是个十分不错的人。

我判断一个人的好坏基本上有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对我友好不友好,第二个原则是他是否很嚣张。胡青云在牡丹街上,从不和人多说话,这一点十分像我。况且,她对我一直很友好,和她的丈夫肖爱红一样,碰见我总是友好地和我打个招呼,牡丹街上碰见我打招呼的人着实不多。这点还不算是对我特别友好的,胡青云在我十岁那年帮我做的一件事让我特别难忘。只要我一见到胡青云,我就会想起那件事。

在我十岁那年,我觉得馄饨店王胡子的儿子王林是个坏蛋。

尽管他现在考进了复旦大学,成了名牌大学的学生,但我还会觉得他是个坏蛋,那所名牌大学改变不了我对他的恶劣印象。

他在我十岁那年对我做出的一件残酷的事情让我记忆犹新。

王林好像比我大一岁,但他和我、丁小慧是同班同学。有一段时间,他和丁小慧特别好,学校里的同学都在私下里说他们是一对小夫妻。就在我摸丁小慧头发不久后的一天傍晚,王林和另外两个男同学在我放学回家的路上,在一条小巷里堵住了我。他恶狠狠地盯着我,我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但我想,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我想转身跑,但我还没来得及跑就被王林抓住了。他们三个人把我按在了地下。王林说:“看你小子还敢不敢欺负丁小慧了!”我大声说:“我没有欺负丁小慧!”王林在我脸上扇了一巴掌,他说话时口水喷在了我的脸上:“你还嘴硬。打死你!”我挣扎着:“你们凭什么打我?凭什么打我?”王林气呼呼地说:“打的就是你!”他们在我身上乱打了一顿后还没有放开我。其中一个男孩把一把铅笔刀递给了王林。王林接过了铅笔刀,他阴险地笑了笑说:“你们把他的头按住。”他们就按住了我的头。王林把我的耳朵提了起来,他竟然要割掉我的耳朵。我使劲地喊着,王林怪笑着,他用铅笔刀的刀背割着我的耳垂。如果他用刀刃割我,那我的耳朵就被他割下来了,他用的劲很大,我觉得钻心的痛。突然,一个男孩说:“出血了,出血了。”我一听出血了就险些晕过去。王林没有罢手,他还是用刀背割着我流血的耳垂。他边割边恨恨地说:“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欺负丁小慧!”我觉得我的耳朵痛得都快掉了,我喊道:“我没有欺负丁小慧!”王林加大了力,他说:“让你嘴硬!让你嘴硬!”就在这节骨眼上,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你们住手!”王林他们见有人来,这才放开了我。他们疯一样地跑了。我尖叫起来,伸手摸了一下耳朵,全是黏糊糊的血。

那女人扶起了我,一看我的耳朵,连忙说:“哎呦,割开了一个口子,这帮小子的心真狠哪!走,我带你上医院。”这个女人就是胡青云。她带我上医院时,一路上用她的手捂住我的耳朵,边走还边说:“晨光,忍着点,医院很快就到了。”

我记得很清楚,从医院里出来,天已经黑了,她关切地问我:“晨光,肚子饿了吗?”我点了点头。她牵着我的手,带我去吃东西,她的手十分温暖。我当时想,我母亲的手是否也如此温暖?在我的印象中,顾玉莲的手一直是冰凉的。

在一家小饭馆里,胡青云给我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她温柔地看着我吃:“慢慢吃,不要急,吃完了我送你回家。”我边吃边看着她,我觉得她很美很美。在回家的路人,她对我说:“晨光,你别怕,我去找王林的父母亲,让他们管教他,他不会再欺负你了。”“如果他再欺负我呢?”我仰起小脸问胡青云。胡青云笑着说:“他要再欺负你,由你处置。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我乐了:“好,如果他再欺负我,我就放一把火把他家的馄饨店烧掉!”胡青云也乐了:“好的,就烧掉他家的馄饨店,让他无处藏身。”

想起那件往事,我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耳朵,那上面还有一道硬硬的割痕。我心里顿时产生了一种对王林的恨,同时也产生了一种对胡青云的感激。王林后来和丁小慧不好了,原因我不太清楚,有人说,是丁小慧的父亲丁大伟不让她和王林好。丁大伟说王胡子是流氓,他儿子也好不到哪里去。至于丁大伟究竟有没有对丁小慧说这话,没有人知道。以后要是再有机会和丁小慧接触,我倒想问问她有没有这回事。

胡青云,胡青云。我的脑海里尽是这个女人。

她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纯真的少女,我不敢相信她会背着我母亲宋汀兰和我父亲顾帆远亲热。可我确实看见了,我相信我无论在任何一种状态下看到的东西,都是真实的。

顾玉莲一定知道这件事。

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去问问顾玉莲。

兴许她会证实我看到的情景是不是真实的。

我怎么就没一点记忆?对童年时的事情没有一点记忆?我有一个同班同学,他说在他一岁时的事情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下了楼。

顾玉莲戴着老花眼镜,她在看一本书。

她真有闲情逸致,看书是需要心情的。今天雨停了,顾玉莲没有出去干点什么,而是在家里看书。

她看的还是一本厚厚的纸页都发黄的线装书。

我知道那是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红楼梦》。

从我懂事开始,她就在看这本书,这本书也许她看了一生,我不清楚这本书有什么吸引她的地方。

因为我对顾玉莲还是有一种说不清的隔膜,我心里还是有一层阴影挥之不去。我见到她就会想起瘌痢头的话,想起我在那种状态中看到的情景,她往药罐里倒白色粉末的情景。我不敢正视顾玉莲。

我坐在了顾玉莲的面前。

顾玉莲看上去很平静,如果我内心中没有阴影,那么我还是会认为顾玉莲是一个慈祥和蔼的老太太。

她在书本上放上了书签,做了个记号,然后合上了书。

她把书放在并拢的两个膝盖上,双手放在书的上面,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她这个样子让我觉得顾玉莲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书卷气很浓的老太太。

她轻声地问我:“孩子,你看上去不太舒服,是不是感冒了?”

我说:“奶奶,我没有病。”

“过来,坐近点。”她微笑着说。

我只好坐在了她的身边,我闻到了她身上有种奇怪的气味。

她伸出手,把手背放在了我的额头上贴了一会儿。

我闭上了眼睛,我知道她一直在注视着我。

她把手放了下来,我这才睁开了眼,但我还是不敢和她对视。

顾玉莲说:“没有烧呀,你一定是昨天晚上没睡好觉,今天一大早又出去淋雨。喝了姜汤了,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了,你要是哪里不舒服,你就对奶奶说。”

我点了点头。

我心想,我就是有病,也不会告诉她的。我讨厌喝中药,我还害怕她偷偷地往药罐里放那白色的粉末。

顾玉莲话锋一转:“你早上是什么时候出门的?我怎么不知道呢?我一个晚上被暴风雨吵得睡不着觉。”

我瞟了她一眼,她的手在书的封面上轻轻地抚摸着:“也许我出去的那一小会儿,你已经睡着了。只不过你很快就醒了,感觉自己没睡一样。”

顾玉莲把眼镜取了下来,放在了书上,她揉了揉发红的有点模糊的老眼,叹了一口气:“我老了,好像不行了,没几天活头了,我要是死了,你该怎么办呀。”

我说:“你不会死的,奶奶。”

顾玉莲笑出了声:“不会死的是老妖精。”

我心里说,你也许就是一个老妖精。

我开了口:“奶奶,我想问你一件事。”

顾玉莲的目光中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慌乱神色。

不过,她很快就平息了下来,她的眼中还是闪动着慈爱的光,她镇静地对我说:“孩子,有什么,你就说吧,只要我知道的,我一定会告诉你的。”

“你知不知道我们邻居胡青云是不是以前老到我们家里来找爸爸?”

“你听谁说什么了?怎么问起这个问题?”

“我没听谁说什么,我只是想问问有没有这回事。”

“哦——”

“奶奶,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不愿和我说这事?就像你以前不愿意告诉我我父母亲死了一样?”

“没有,没有,我会有什么苦衷呢?”

“那你说呀。”

“你不要逼我,让我想想。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让我好好想一想。”

“奶奶,你的记忆应该不会发霉吧?”

“哦——我记起来了,记起来了。有那么一段时间,胡青云是经常来我们家,她是你爸爸的学生,她每天晚上都过来和你爸爸学弹钢琴。对了,你是怎么知道这事情的?”

“我想出来的。”

“想出来的?”

“是的。”

“哪你还想出什么来了?”

“暂时还没有。”

这个晚上我又做了那个梦,我从小就做的梦,我看到很多的老鼠四散而逃,它们在逃窜的过程中发出让人心悸的尖叫声。和往常不一样的是,我还梦见了那张模糊的血脸,她的嘴巴张得很大,我看到了她嘴巴里锋利的牙。在我眼里,那张大的嘴巴就是一个绞肉机,我看到一只只老鼠在逃窜中不小心跳进了她的嘴巴里,一只只老鼠就那样被她咬烂,然后被吞进一个深渊。

85

肖爱红回到家里,他觉得很累。他半靠在客厅沙发上,解开了那条红色的在王胡子眼中像血一样的领带,把领带扔在了茶几上。此时他真的想泡一壶上好的龙井茶,清清嗓子,提提精神。但他觉得自己很累,全身发软,一点力气都没有,动也不想动一下。

他的目光疲惫地落在了那条红色如血的领带上。

这条领带是他最珍爱的领带,他珍视它,并不是因为它是名牌“金利来”的领带,而是因为这是胡青云送给他的结婚周年的礼物。他记得自己曾系着这条领带去参加了一个电视文化报道的访谈节目。

那天他觉得情绪很好,谈得也不错,他从来没有过那么好的发挥。那个风情万种的女主持人说他的领带很衬他。肖爱红回家就把这条领带收藏起来了,一次也没带过,直到今天。

胡青云曾问他:“为什么不带了?是不是不好?”

他把嘴巴贴在胡青云的耳垂上,轻轻地说:“不是不好,而是因为它太好了,所以舍不得用它,我要珍藏它一辈子。我死的时候,你要把它给我系上。”

当时胡青云听见他的话后死死地抱住了他。

她在他的耳边说了声:“我爱你——”

现在想起那声“我爱你”有点言不由衷。她爱的明明是那个人,那个已经死去了的人,他们的血交融在一起。

她的那条红色连衣裙?和他的领带一样颜色的红色连衣裙?

那是他送给她的结婚周年礼物。

她也只穿过一次,她陪他去电视台做访谈时穿的。她回来后,也把它收藏起来了,一直没有再穿过。

他也问过她:“你为什么不穿了?是不是因为不好?”

胡青云用手臂勾住肖爱红的脖子,娇柔地亲了一下肖爱红的嘴唇,然后说:“不是不好,而是因为它太好了,我舍不得穿它,我要珍藏它一辈子。我死了的时候,你要把它给我穿上。”

肖爱红十分的感动,他紧紧地抱住了她,她在他的怀抱里几乎快喘不过气来。

看来,当时胡青云说的话并不是出自真心。

他现在才明白,她一直在敷衍他。她珍藏的是那张血钞票,而不是那条红色的连衣裙。如果那个人不死,她一定不会选择和肖爱红结婚。

肖爱红闭上了眼睛。

他一闭上眼睛,就看到胡青云穿着那条红色的连衣裙,举着火把,飘过寂静的大街,来到了馄饨店。她穿过了那关闭的门,风一样穿过了那关闭的门,进了馄饨店的里面。她对着惊慌失措的范梅妹说:“你往我的馄饨里吐口水,你要遭报应的!”说完,她就把火把朝范梅妹扔了过去。

熊熊燃烧的大火。

肖爱红感觉到眼睛一阵刺痛。

大火消失了,他似乎听到有人在说:

亲爱的,我的心被你吸引,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和你一起弹钢琴,我就是死也无所谓。我不怕,我什么也不怕,我的生命是你救回来的……可我并不是因为你救了我,我要报答你才爱你,我从上高中时就爱上了你,我会站在你的楼下听你的琴声。你也许从来没有注意到一个仰慕你的女孩子,她的心被你的琴声拨乱了,永远地拨乱了……

那是胡青云日记中的话。

胡青云如果在日记里写下一句:“我会永远珍藏这条红色的连衣裙,因为它是我最爱的人买给我的。”那么,肖爱红就会永生无憾。问题是她没有那样写。她的话全是写给那个死去的男人的。

那个男人就是顾帆远。

肖爱红从来没想到过顾帆远和自己的妻子胡青云有关系。

而且,而且胡青云的处女之身也都献给了他。

肖爱红没见过那个喜欢弹钢琴的中学音乐老师,但他觉得他一定很儒雅,身上透出一种高贵的迷人的气质。他的手指一定很漂亮,修长而干净,他就是用这样的手指弹奏出钢琴的声音,迷倒了少女胡青云的心。他很勇敢,如果他是个怯弱的人,他就不会冲进大火中救出被大火围困的胡青云。那么,胡青云也就不会那样死心塌地地爱他。

如果他活着,肖爱红一定会去找他,或者静静地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座位上,听他一堂课。肖爱红相信他讲课的样子一定很有魅力,他的眼神有些忧郁,他的声音有种特殊的磁感,他的手势很富有节奏感……他是一个讨女孩子喜欢的人。肖爱红怎么想象也想象不出顾帆远的那种气质。

肖爱红心里十分嫉妒这个死去多年的男人。

他的内心酸溜溜的,他觉得自己满肚子都是醋。

他可以从自己呼吸出来的气息中闻到那种酸味。

他嫉妒顾帆远,但不恨他,反而有一种惺惺相惜的味道。这个世界上优秀的男人并不多,特别是有一种独特潜质的人。肖爱红不会用贫富去论一个男人如何,他觉得男人就是应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那种气质在他的血液里,什么也无法改变。

肖爱红有点恨胡青云。

他不能不恨她。

因为,肖爱红曾经是那么的爱她,连自己的心都可以掏给她。如果谁要是威胁着她的生命,他会义无反顾地冲上去,把那威胁她生命的人杀了,这一点上,他觉得自己和顾帆远十分相似。但胡青云从来没有给过他这个机会。

胡青云让他难过。

肖爱红觉得有一个人比他还难过,那个人的难过是伸手可以触摸得到的。她在一种煎熬中活着,因为胡青云的介入。

如果没有胡青云,她会活得很幸福。

或许她也不会死。

她就是顾帆远的妻子宋汀兰。

那是个美妇人,肖爱红觉得此时自己和那个美妇人宋汀兰有种同病相连的感觉。

胡青云在日记中写道,她多么希望宋汀兰消失,她要是死了,胡青云会放鞭炮以示庆贺。胡青云这样想有些过分,有些残忍。她为了自己的爱意,可以去诅咒另一个人。

肖爱红突然睁开了眼睛。

顾帆远夫妇会不会是胡青云杀死的?

或者说是胡青云指使王胡子杀死他们的?

也许她本不想杀死顾帆远,一不小心连他也杀死了。

血钞票》_第十四章_她为了自己的爱去诅咒另一个人_转载于网络 - 文学作品阅读

首页

血钞票第十四章_她为了自己的爱去诅咒另一个人

书籍
返回细体
20
返回经典模式参考起点小说手势
  • 传统模式
  • 经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