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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复活夜

众所周知,我与幽灵先生的交往,梅菲斯特再度爬到我的心房,用手指戳戳我的肺叶说:“喂,你真的准备好了?”

“是,没人可以阻挡我。”

幽灵大概刚吃完夜宵,打了个饱嗝:“老兄,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自信了?”

“我已完全改变了,既不是以前的高能,更不是当年的古英雄,而是一个全新的人。”

“HERO?”幽灵梅菲斯特冷笑几声,“你以为真能成功?你会遇到没有预想过的危险!”

“能告诉我吗?”

“对不起,无可奉告,我虽然可以预见未来,但不能干预必然要发生的事。”

可以想象梅菲斯特邪恶的表情,但我丝毫不为所动:“可以理解。”

“今夜,那个人真的会来吗?”

“你说谁?”

连幽灵也倒吸一口冷气,战战兢兢地说出那三个字——

“掘墓人。”

“没错,你就快要见到他了!”

2009年9月20日,凌晨1点19分。

肖申克州立监狱,C区58号监房。

掘墓人来了。

我的双眼如黑夜的猫,始终未曾离开紧闭的铁门,阿帕奇身上的死尸气味,残留在被他反复检查过的门锁上。

夜半三更,万籁俱寂,囚犯们似乎都被催眠,没有一个发出声响,C区的走廊如同古老的墓道,只有死去的幽灵才能自由穿梭。

他来了。

58号监房的门锁,忽然发出老鼠似的细微声响……

屏着呼吸牙齿哆嗦,他真的来了?真的信守他的承诺?那个恶梦般无法消散的灵魂,真的从墓地里爬出来了?

等待不到十秒钟,什么声音都消失了,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最坚固的门锁已被打开!

悄悄背起那个包,藏着必须的逃亡用品。回头看了一眼马科斯,他蜷缩在黑暗的床上,明年就会刑满出狱,不必跟着我冒险越狱——能感到他在看着我,最后默默地祝福。

再见,马科斯老爹。

深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推开铁门,精巧牢固的锁果然已失效,自由为我开了一条门缝!

整个人背着包趴在地上,顺着门缝轻轻爬出去,肚子贴着冰凉的地面,心脏要从胸膛爆裂。先是贴地的脑袋,接着是脖子和胸口,最后青蛙似的双腿,依次越过牢房门槛。

再见,58号监房。

掘墓人就在我身边。

他同样也贴着地面,四肢伸展向前爬行,宛如夜行的蜥蜴。

转头看到了他的脸。

他也转头看到了我的脸。

走廊顶上的灯光下,我们彼此面对,就像两个同样古老的幽灵。

忽然,掘墓人对我微微一笑,低头继续向前爬去。

就算有囚犯晚上不睡觉,也未必能发现贴地爬行的我们;即便到处安装着摄像头,但我们爬行的每一步,都是监控探头的死角,狱警也无法在控制室发现我们。

很快爬到走廊尽头,掘墓人抬起上半身,轻轻摆动着门锁,没几秒钟就轻松打开了。但他并没有破坏门锁,当我们通过铁门,他又重新把门关好,看不出被打开过的痕迹。

又一条长长的通道,不需要再狼狈爬行了,掘墓人给我做了个噤声手势,弯腰领我继续前行。拐过一个岔路口,白色灯光照耀之下,他突然蹲下来躲进角落,我也只能挤在他身边。同时响起一阵脚步声,两个巡逻的狱警说笑着走过,我紧张得心脏都要跳出胸口,那两个脑残却没发现我们,又转过岔路往休息区去了。掘墓人身形矫健地抬起,钻入一条狭窄的甬道——这些地方我从没走过,大概是运送垃圾的管道吧。

管道是一道脚手架般的梯子,而我们处于大楼中间,当我以为要往下爬时,却被掘墓人一把揪住脖子,伸手指了指头顶——居然要往上爬?

我的脸色大变,难道不入地,还要上天不成?看越狱电影不都是往地下挖的吗?

但在这紧要关头,根本不敢开口说话,生怕引来附近值班的狱警。再看掘墓人已丢下了我,径自手脚并用爬上梯子。往上眺望只有黑暗一片,往下看亦伸手不见五指,更不敢一个人留在这里,只得壮着胆子爬上去。

两人就像表演杂技,小心翼翼抓着铁条铸成的梯子。完全没有光线,只能凭感觉慢慢往上摸,稍有不慎就会摔下来。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就连蹬铁条也尽量轻一点。不知爬了几层楼,终于头顶闪出一丝微光。

忽然,掘墓人的身影消失,我往上爬了几步仰起头,竟看到一方美到极致的星空。

一只手将我拽上来,原来是平缓的屋顶!铁梯大概是维修通道,只是很久没人使用过了。

我恐惧地蹲在屋顶上,紧紧抓着层层瓦片,大着胆子向四方眺望。

这里是C区建筑的最高点,整个肖申克州立监狱都已在脚下!

透过稀薄的高原空气,一弯新月挂在头顶,宛如剪纸的皮影图画,射出无法形容的冷艳光芒,整个生命都已被吸入月华。

掘墓人——抑或传说中的吸血鬼,在高高的屋顶上挺起魁梧身躯,夜风呼啸着卷来荒野的寒冷,灌满他全身的衣服,就像一只乘风飞舞的大鸟。

这景象看得我毛骨悚然,一如八十多年前的残酷屠杀。月光明亮如昼,屋顶可以俯瞰整片大操场,甚至乱石堆中的凄厉墓地。

月光还照亮了掘墓人的脸。

一张中国人的脸。

六十岁的中国老男人,来自天机的世界,他的名字叫童建国。

今夜,他就是掘墓人。

无论是否当年灵魂附体,他必将挖掘埋葬这座监狱的坟墓,并承诺将带我逃出地狱。

“来到肖申克州立监狱的几乎每个夜晚,我都会悄悄打开牢房门锁——世界上没有我打不开的锁,只要我愿意,任何时候都可以做到。”童建国对着月光深呼吸,整座监狱都被装入胸膛,“我顺着梯子爬到这里,仰望星星和月亮,眺望夜空下的荒原,我才是这里的主人!”

“我们刚刚逃出牢房,怎么才能走出这座监狱呢?你真的知道出去的路吗?”

这声音刚吐出嘴巴,便被大风卷到了夜空之中,我庆幸没有被他听到。

突然,童建国抓住我的胳膊,厉声道:“走!”

双腿已不受自己控制,他拉着我爬行在高高的屋脊上。幸好屋顶坡度不是很陡,我才没七倒八歪地摔下去。

来到屋顶另一边,在一个高大的烟囱口停住,老头指着烟囱对我说:“爬进去!”

“什么?爬到烟囱里面?”

这不是又回到监仓里去了吗?难道要钻进典狱长的壁炉?

“这座监狱所有的路线,我都做过详细的勘察,这个烟囱在许多年前已废弃不用,所有烟道都被堵塞,但有一条道可以通往地下。”

“真的吗?”

“相信我!快点爬进去!你想等到明天早上,骑着屋顶观看大家放风吗?”

童建国推了推我的肩膀,差点害得我从四层楼顶摔下去!惊险地抓着烟囱口,幸亏蹲大牢一年锻炼了身体,才有力量双臂迎体向上翻身。

该死!还没抓牢烟囱的内壁,便感到被扔进万丈深渊,直接自由落体坠了下去。

心跳光速般上升,全身血液冲上头顶,双手双脚拼命乱抓,却丝毫碰不到任何物体,就像从母腹中剖出的胎儿,坠入另一个空白的世界。

终于,我控制不住大叫起来,声音却像雷鸣回荡在耳边,似乎整座监狱都听到了!

砰……

谢天谢地,我还活着。

当我即将窒息之时,才艰难地将头探出,全身陷入一片厚厚的沙土。

一秒钟前还以为将粉身碎骨死得很难看!一秒钟后贪婪地深呼吸,到处都是灰尘,呛得肺里难受,整个人都已染成灰色。

这就是烟囱的底部?仰头看着高高的烟囱口,缭绕浓浓的灰尘烟雾,最后一点夜空都看不见了。起码有二十米的高度,若直接掉在硬地上,即便大难不死,至少也得残废!

尘埃还未落定,头顶响起一句中国话:“你还活着吗?”

“在!”

我剧烈咳嗽着回答,一道手电光束穿破黑暗,照亮我的眼睛。

一个介于桔红色的人影,顺着烟囱内壁迅速爬下来——原来烟囱内是有梯子的,可以沿着内壁一路爬下,而不必像我这样垂直降落。

“你真的还活着?”

童建国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先是扫了扫我的脸,又把手电往后照亮他自己的脸。

原来掘墓人也怕遇到鬼!

不过,想必我灰头土脸的样子,已经变得和鬼一样了吧。

“呸!”我吐出几口沙子,颇有男人味的说,“老子死不了!”

“傻瓜,我让你爬下去,没让你跳下去啊!”

他拍了拍我的脑袋,又使劲用衣服擦我的脸,终于确认就是我。

“混蛋,你为什么不说清楚!”

“算你命大!烟囱底下是多少年积下的煤灰,要不然你早就活活摔死了!”

我惊魂未定地抓着梯子,揉着眼里的沙子说:“刚才我叫得那么响,会不会被人听到了?”

“放心吧,这个烟囱造得非常厚实,没人能听到里面的声音。”

说完他用手电筒照照上面,爬上梯子说:“跟我来!”

“等一等,还有个问题——你哪来的手电筒?”

“刚才在C区狱警值班室偷的,每天凌晨我会悄悄还回去,那些白痴从没发现过。”

“狱警的手电筒?”想起阿帕其用手电照着我的骇人景象,我又抹了一把脸上的灰说,“你不会连狱警的枪也偷了吧?”

“我们不需要那玩意儿!”

童建国只爬了两米高度,便钻进一个椭圆形洞口,我紧跟在后面爬上去,前方是条黑暗的隧道。

“上面所有烟道都被堵死了,只有这条道是通的,我花了半年才找到这条路。”他用手电照了照我已面目全非的衣服,“每次通过这根烟囱,我都不会沾上灰尘,包括接下来漫长的地道。我还有足够时间走个来回,换上一身干净衣服,从不送出去洗,否则就回不去了。”

“从爬出牢门的那一刻,我不准备再回去了,宁愿死!也不回去!”

“有种。”

手电再度照亮前面的路,中国老头带我穿过地道,似乎越来越往地下走,两边也从水泥墙壁,渐渐变成泥土与岩石。小心地摸了一把脚下,感觉是手工开凿出来的,没有任何机械工具,想挖出这样一条通道,得需要多少人力和时间呢?想着想着后背心就发麻,中国古代的陵墓不也是这样挖出来的吗?

时不时注意身后状况,担心狱警是否已发现越狱,沿着原路追赶而来?

电光照出一个三岔路口,我立时停下脚步:“怎么办?”

“你别管,跟我走!”

童建国毫不犹豫地选择左边那条路,看上去更低矮而不规则,简直就像动物巢穴。

提心吊胆地跟着中国老头,一路扶着地道的岩壁,边走边问:“这是一条谁都不知道的秘密通道吧?”

“不,有人知道。”

“谁?”

“掘墓人。”

他严肃地说出这三个字。

“他还在这里吗?”

“也许。”

眼前又出现一条岔路,童建国照样选择往左走。我还是牢牢紧跟老头,却掠过一丝怀疑。

果然,没走几步再度分岔!

闯入迷宫?没等我停下脚来,他就转向左边的道路。

三次岔路都是左边!

这下低得让人抬不起头,只能弯腰往里钻,空气浑浊不堪喘不过气,担心会不会把自己闷死!

老头在前面告诫:“这是一个迷宫,只要走错一步,就会让你在这里转一辈子。”

脚下仿佛踩破了什么,低头一看居然是个骷髅!

这个可怜的头盖骨,已被我踩得四分五裂,大概也是当年越狱逃犯,困在地下化作枯骨。

我颤栗着低头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想和你一样逃出去。”

“别害怕,这样的骨头,地道里还有许多!”

虽然老头轻描淡写地回答,但我们会和这些尸骨一样被困死于此吗?

不能再等待了,必须说出我的怀疑:“这些路你都走过吗?”

“是,我用了一年时间,几乎每晚通过烟囱潜入地下,研究这些密如蛛网的地道,终于搞清了逃出监狱的路线。”

“这些迷宫般的道路,你记得住吗?”

“因为我找到了一个规律。”

童建国边说边往前走,很快又遇到一个岔路口。

“就是所有岔路都往左拐!”

说罢他带着我转向左边的路。

“左拐——左拐——左拐?”

晕!

“你肯定不相信那么简单的规律,但只有这个规律才能被牢牢记住,才会不犯错!犯错就意味着死亡!”

老头说完大笑起来,继续弯腰往前走去。

“是谁修的这些地道呢?”

“还是那个人。”

“掘墓人?”

我的声音隐隐颤抖,童建国拍着我的肩膀:“恭喜你,小朋友,答对了。”

“这是八十多年挖的地道?”

“当年,监狱里出现了一个读心术者,能透过别人的眼睛,发现对方心底秘密。他入狱前是给公墓挖坑的,所以大家都称他为‘掘墓人’。他具有非凡的力量,利用读心术控制了许多人,甚至包括典狱长与狱警。他利用囚犯们挖地道,迷宫似的布满监狱地下,但只有一条路才能通往外面,其他都是给追捕者准备的死路!”

“这就是真正的‘掘墓人’的故事?”

童建国微微点头:“没错,他组织了一次绝妙的越狱,准备将所有犯人偷运出去,没想到却有叛徒向州政府告密。”

“他不是读心术者吗?不能发现叛徒眼里的秘密那?”

“很不巧,那叛徒是个瞎子!掘墓人无法看见他的心里话。”

我狠狠打了一下岩壁:“该死!我忘了瞎子。”

“别浪费时间!你想等到天亮吗?”老头拽着我往前走,“就在计划越狱的当晚,州政府派遣大批军警进入监狱,愤怒的囚犯们杀死叛徒,夺取狱警枪支开始暴动——结果是一场大屠杀,异常残酷血腥,大部分囚犯都被杀死。掘墓人消失于监狱中,警方没有发现他的尸体。一部分囚犯逃入地道,但据说基本都被迷宫困死。”

“从此,就有了掘墓人阴魂不散的传说?”

“不是传说!我曾经见过掘墓人!”

“什么?”

“就在这里!他告诉我当年大屠杀的真相,否则我怎会知道?而他一直隐居在监狱地下,从不以真面目示人。”

又遇到一个三岔路口,童建国毫无悬念地走向左边。

第五个左拐!

而我的问题还没完:“真是的幽灵吗?”

“是。”

“不可思议!”

也许掘墓人就在我的身后,就在童建国的身上?

不过,也没枉费我和老马科斯的良苦用心。

为了掩护我的越狱计划,马科斯到处悄悄散布谣言——掘墓人即将重出江湖大开杀戒!鉴于他在肖申克州立监狱的威信,也鉴于掘墓人和墓地的古老传说,囚犯们对此深信不疑,甚至连一部分狱警都相信了。

虽然,典狱长三令五申严禁谈论掘墓人,但他自己也并非完全不信。因为历届典狱长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与前任交接监狱图纸——他们知道地下有密密麻麻的暗道,但从未有人把这迷宫弄清楚,偶尔有几任典狱长派狱警下去探查,但全是有去无回地送死。

很快又遇到一个岔路口,自然是第六个左拐。

战战兢兢地跟在童建国身后,我又有了新问题:“就算当年掘墓人挖出了越狱地道,但肖申克州立监狱周围都是荒漠,数百英里内渺无人烟,除非能找到水源,否则肯定活活渴死!”

“算你聪明!地道出口已远离监狱,在一处秘密山谷之中,那里就有不为人知的水源。”

“你看到过?”

“嘿嘿!一个月前,我不但看到了,而且还喝到了,那是最上等的荒漠甘泉!”说完老头舔了舔嘴唇,“小子,如果你带了水,现在又渴了,可以抓紧时间喝掉,等会儿就有好水喝了。”

爬在这阴暗的地道,我早已口干舌燥,本来还不舍得喝水,现在立即打开背包,一口气喝掉半瓶水。

“快一点!”

在老头催促之下,赶快把水瓶塞回背包,左拐转过第七个岔道口。

向左,向左,向左……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竟穿越了二十多个岔路口,两人都成为地下恶鬼,偶尔还会才踩到几片破碎的人骨。

最后一次左转。

童建国骤然停下,脸色微变地趴到地上,我也颤抖着跟他一样趴下。

寂静无声。

除了我们两个人的呼吸。

重新站起来往前走,地道已变得很宽敞,坡度也越来越往上,空气比刚才清新许多,再也没有喘不过气的感觉。

要接近地面了吧?

压在地震废墟下一百多个小时的人,终于盼到了救援队的探照灯!

我们也越走越快,前方手电光晕中,似乎有影子摇晃?

砰!

又是一声,这回是枪声。

枪声毫无预兆地响起,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

忽然,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童建国已躺倒在地,坠落的手电正好照到他的脸——眉心多了一个弹孔。

鲜血渐渐染红他的脑袋。

他死了。

掘墓人死了。

我的大脑空白一片,条件反射地蹲下来,阖上童建国睁着的眼睛。

他回到天机的世界去了。

白光,一道白光兀地刺入眼中,下意识地抬手挡住,才渐渐看清来人模样。

地道尽头还有一个人。

他穿着狱警制服,左手提着一盏大灯,右手握着一只手枪。

我认识他。

这张印第人的脸庞,鹰与狼混血的面孔,永远都不会被遗忘。

阿帕奇。

他刚开枪射杀了童建国,他是活人还是幽灵?如何找到这里?抑或他才是真正的掘墓人?

无数个疑问还在脑中盘旋,阿帕奇对准我的手枪,已然射出子弹。

就像打死童建国一样,枪口直指我的眉心,火星在瞬间闪烁,我却本能地闪向旁边。

一阵冲击波呼啸着掠过耳边,接着感到火辣辣地疼痛……

我死了?

但身体依然挺立在阿帕奇面前,子弹并未洞穿我的脑袋,只有左耳被震得半聋。

缓缓伸手摸了摸耳朵,边缘刚被子弹擦伤,沾上少许的血。

阿帕奇又往前走了一步,这回枪口抵住我的脑门,冷冰冰的金属感如此真实,这不是幻想也不是拍电影,而是自己即将要被杀死!

印第安人狱警照旧散发死尸的气味,却面带微笑:“1914,我从没见到一个人,能在这么近的距离躲避子弹。”

我自己也无法想象,闪得竟然如此之快,也许就是求生的本能。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阿帕奇的枪口纹丝不动,不给我留任何的机会:“你以为只有这个中国老杀手,才知道这座监狱的秘密吗?”

“你究竟是什么人?”

他又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你命中注定要遇到的人。”

“阿帕奇,你也不是阿帕奇,你甚至也不是狱警,你不是肖申克州立监狱的人。”

“你总有一天会知道答案的。”

“总有一天?”我的额头还被枪口顶得疼,“你不是马上就要杀死我吗?我还有这个机会吗?”

这个“人”却沉默不语许久,手中的枪仍未放松过,只要稍微动一动手指,我的脑浆就会飞溅到他的脸上。

可怕的沉默维持了一分钟。

虽然身体保持不动,他的目光却微微颤抖。四只眼睛距离那么近,我却什么都读不到,只感到他的眼睛里,瞬间闪过许多东西,直到他张开嘴巴——

“不,我已经改变主意了。”

看着他秃鹰似的眼睛,我不能相信他的任何话:“什么?”

“原本我准备杀死你,当你越狱就有足够理由,先杀死这个帮你越狱的老家伙,再杀死你这个袭击狱警的亡命之徒。”

“SHIT!为什么还不开枪?”

阿帕奇却摇摇头,枪从我额头挪开,后退两步:“我不开枪,你走吧。”

终于,脑门不再冷冰冰,但我的精神还高度紧张,下巴颤抖得更厉害:“不,你在耍我?”

“快点走!”

这个印第安人狂暴地怒吼起来,并将手枪插回腰间的枪袋。

但他的任何话我都不会相信,固执地站在原地:“卑鄙的家伙!我不想被你从背后开枪打死,如果一定要死的话,我必须面对着枪口。”

“你不会死,至少现在不会死,我保证!”

“真——的?”我低头看了看童建国的尸体,阴沉着脸说,“不,不是真的,你只是在耍我,让我兴奋地拼命逃跑,然后在我最满怀希望的时刻,突然开枪把我打死。”

“不要侮辱我!快点走!否则我现在就开枪打死你。”

他又把手放到枪袋上,只需一秒钟就可以掀开我的天灵感。

一阵浓郁的死尸气味飘来,我厌恶地低头挪到一边,宁愿现在就被他打死,也不愿和他面对面了!

“为什么不杀我?”

阿帕奇原本僵硬的表情,突然变得异常丰富:“1914,因为你很特别,我不舍得杀了你。”

“怎么特别?”

读心术?抑或Gnostics?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快走!你已经有答案了!”

到底是哪个答案?还是两者合二为一?

这算哪一出“捉放曹”啊?

幽灵梅菲斯特却在我心里大喊:“笨蛋!快走!快走!快走!”

虽然我还想问下去,身体却已开始行动,捡起童建国的手电,绕过一动不动的阿帕奇,冷冷地说:“你会后悔的。”

说罢便往地道出口狂奔而去,再也不敢回头看那个人,以及死去的掘墓人。

“开枪吧!”我一路快跑的同时大吼,“脑残!”

跑出去几十米,却没等到那记致命的枪声,也没有子弹钻入我的后背心,惟有前方缭乱的手电光束,是幽灵忽隐忽现的目光?

脚下的路越来越宽,手电所及尽是奇形怪状的石头,感觉竟是一个天然山洞。接着一线幽暗的光,透过岩石之间的裂缝,倾泻入我睁大的瞳孔。黑暗中潜伏爬行太久,仿佛化身为夜行的野狼,好久才敢靠近那道裂缝,刚好可容纳一个人通过。

小心地侧身钻过去,分娩出母亲的身体,这是我的第三次诞生。

老子还活着!

没有婴儿的啼哭,只有野兽般的大声狂呼:“我生下来了!”

头顶是宝蓝色的天空,荒原清晨五点的晨曦,空气新鲜得让人沉醉,贪婪地深深深呼吸,想把整个世界吸入肺中!

我的声音在荒野间回荡,宛如雷鸣惊醒这座沉睡谷,脚下是一片陡峭的山坡,背后是一块刀削般的悬崖,连绵不绝的黑色山谷寸草不生,巧妙掩盖了这道岩石间的缝隙。

感谢上苍赐予我诞生的产房——黎明雄壮的天空作天花板,乱石嶙峋的大地作地板,鬼怪般耸立的山谷作墙壁,古老地球是我的母亲,日月星辰是我的父亲,无尽的时间与空间是我的祖先……

来不及抒情了,想到身后的阿帕奇,随时可能改变主意,我紧张地爬下山坡,几乎从碎石堆中滑了下去。一路上衣服破了许多,胳膊和小腿也被划破,但丝毫不感到疼痛,倒有一股强烈的兴奋感,如电流传遍全身血管,就像回到不曾记忆过的童年。

来到山谷的最底部,几乎没有一块平地,想起童建国说的秘密泉水,我慌张地四处寻找。可那么大一片荒野,到处崎岖不平的岩石,连一点点绿色都看不到,哪里去找什么水源呢?

但是,童建国不是说他不但看到,而且还喝到了甘甜泉水吗?

想到这喉咙又燃烧起来,实在忍耐不住便拿出水瓶,把剩下的半瓶水喝光了。

当喝到一滴不剩才追悔莫及——我已经没有水了,如果找不到水源,靠什么走出这无垠的荒漠?

眼前浮现自己渴死在黄沙上渐渐腐烂的景象……

在荒凉山谷中绝望徘徊之际,一线金黄色的光芒,不经意间照到我的脸上,刺的我双眼无法睁开,只能抬手挡着脸,在指缝中看到一圈红色的发光体。

万丈阳光!

山谷已变成锯齿状剪影,初生太阳露出半圆形,桔红色的光芒徐徐拱起,不似正午那么灼烈,反而凄凉悲壮。

风萧萧兮日出寒。

就像一帧帧电影画面,太阳也一格格跳起,渐渐离开山谷的地平线,直至完全跃入空中。

记忆中第一次观看日出。

阳光仿佛无数道冲击波,竟将我重重击倒在地,我坐在凹凸的岩石上,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色竟是真实的?究竟是荒原上的日出,还是世界末日的盛大演出?如此壮美瑰丽,无法用语言形容,更无法寻找赞美之辞!

终于明白什么叫震撼!

而我只是一个渺小的越狱犯,一个狼狈的逃亡者,在这轮太阳面前如此微不足道。

跪倒在地顶礼膜拜,正如摩尼对光明的虔诚——我的太阳,你拯救了我……

不是夸张与想象,太阳确实拯救了我,因为在前方的绝壁上,我看到一处闪亮的反光。

在这荒无人烟的山谷,除了一汪水源之外,还有什么能反射阳光呢?

即刻向那片反光奔过去,清晨的阳光下跑了几十步,感到一阵刺眼的光芒,从下往上反射到脸上。

就在那!我看到了,在几块巨大岩石掩护下,隐藏着一汪平静的池水。

疯狂地冲过去趴倒在地,将头深深埋入水中。冰凉的泉水包围着我,虽然只有浴缸那么大,却好像在太平洋的海底!

抬起头浑身都已湿透,放肆地大喊:“谢谢你!童建国!”

再度把头埋下,大口狂饮泉水。果然如老头所说,甘甜鲜美到无以复加!这是纯天然的矿泉水,附近既无动物也无人迹,数万年来未曾受过污染,甚至还集合天地的灵气。

贪婪地龙吸鲸吞,泉水顺着喉管,源源不断涌入,一口气把肚子灌满,撑得我身体里晃来晃去,像装下了一头小动物。

连续打了几个嗝,躺倒在岩石上晒着太阳,这就是自由的感觉,那么简单也那么幸福!

虽然这池水看起来那么小,但清澈可见两三米深的水底,岩石缝里不断有泉水涌上来。

这里被几块大岩石遮挡,恐怕只有日出才能照到,要是没有反光的帮忙,大概几天几夜都找不到。

我很快冷静下来,脱掉衣服清洗身体。伤痕仍不感疼痛,或许泉水还有疗伤奇效。将空瓶子灌满了水,又在背包里找到两个塑料袋,灌满水扎紧袋口,牢牢地抓在手里。

最后,池水倒映着我洗干净的脸,竟然第一次觉得自己好看了!

虽然还是以前这张脸,至少不似过去那么猥琐,眉宇之间透着一股特别气质。尤其是这双眼睛,一如这池甘泉清澈明亮,大概除了莫妮卡之外,还会有其他女孩子喜欢的吧?

莫妮卡——脑中突然充满她的倩影,多么强烈渴望现在就能拥抱她啊!

又强迫自己喝了几大口水,吃下背包里的吐司面包,这顿早餐可以补充很久的体能。背上行囊回头看了一眼山谷,不知肖申克州立监狱会怎样?突然发现有两个囚犯失踪,真的难以想象典狱长的脸色,阿帕奇又将怎么回去汇报?至少他不可能坦白把我放走的事。

再见,甘泉山谷!

有了太阳就能辨别方向,面朝阳光走去,艰难地穿过崎岖的谷底。走了大约十几分钟,地势终于渐渐平坦,从谷底来到一望无际的高原,回头只见一片山峦,果然是个极其隐蔽的山谷,大概只有掘墓人才发现过吧。

然而,刚在荒原上走了几步,就看到前头躺了一堆东西,有个物件正在太阳下反光。

小心靠近才发现是具尸骨,散发着恶心气味——正与阿帕奇身上的味道相同。

强忍着反胃仔细查看,死者腐烂得并不彻底,但鉴于这里极端干燥,也很难说死了多久——什么人会死在这里呢?难道是与我一样越狱的囚犯?

然而,那样反光的物件却推翻了我的猜测。

一枚警徽。

没错,我认得狱警们的行头,这是专属于阿尔斯兰州狱警的徽章。

死者是个狱警?

不知怎么又联想到了阿帕奇,他身上那股只有我才能闻到的死尸气味。

抛下尸骨往东走去,好在早上并不热,九月的高原也很凉爽,所以体能消耗不大,但愿能支撑久一些。不知不觉走了十几公里,空气虽稀薄但非常干净,丝毫没有城市的污浊。脚下不是乱石便是黄沙,照旧不见丝毫绿色,只剩下无生命的大地,如一头干渴狂躁的野兽,沉默着迎面扑来。但我并没不恐惧,因为任何凶残的野兽,都不如道貌岸然的人类可怕——这里没有其他人类,只有一个亡命的读心术者。

巍峨的落基雪山,阳光下如天堂的珍珠,遗失在这残酷的环境中。很遗憾只能远远眺望,无法亲手触摸那纯洁的冰雪,它们就像莫妮卡微笑时露出的牙齿,假设我能再度吻到她的嘴唇。于是脚步越走越快,再也感觉不到疲倦,腹中的水还很多,毋需动用宝贵的储备水份。

忽然,眼前跳出许多巨大的石头,每块都有两三米高度,如纪念碑矗立在荒野中。它们排列成三圈奇怪的组合,最外圈几乎是标准的圆形,中圈则是镂空的五角形,内圈是鸡心形。这些石头总共有上百个,只有少数还保持完好。目瞪口呆地走进去,明显是人工搬运组成,有的还有雕刻痕迹,画着古老的图案符号。石头内圈最中心的位置,是大得足以容纳一个成年人的石缸——也许是上古时期的祭坛,如同玛雅文明将活人屠杀祭献给神。

也许从未被现代人发现过?古代印第安人的遗址?但以他们被美国人征服时的生产力水平,能建造起那么宏伟的建筑群吗?想起“教授”研究的史前文明,传说中可怕的“GREAT OLD ONES”——旧日支配者,曾以邪恶统治过地球,就是眼前的“巨石阵”吗?

如果真是远古的邪恶,有过巨大的力量,但不是一样被毁灭了吗?

我轻蔑地大声狂笑,GREAT OLD ONES?去死吧!

不用回头看这些石头了,它们不过是历史的墓碑,而我将去葬送另一种邪恶。

穿过“巨石阵”,来到荒凉的原野上,终于感到一些口渴,我打开左手的塑料袋,小心地喝下三分之一袋水——至少可以支持两个钟头。

除了遥远的雪山,四周什么都看不到了,宛若来到月球向阳面,整个宇宙只剩下我一个人,没有任何人任何物体任何组织可以束缚我,可以大笑可以痛哭可以咆哮可以骂天可以骂地可以骂世界万物!

痛快!痛快!痛快!

那些我见过的脸庞,记忆中无法抹去的悲伤,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景,此刻都已不值一提,渺小得如同我的一根汗毛!伸手触摸天空,揪下那个虚幻神话,人间的真相已昭然若揭。

让我大声狂吼大声宣布,空气与阳光是我的家,大地与岩石是我的床,我就是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是我!

自由!

我的名字叫自由!

多么幸福,多么美好,即便自由一秒钟就死去,也比被囚禁苟活一辈子好!

无论能否活着走出这片荒野,无论能否发现自己的秘密,无论能否找到黑暗中的凶手,我已找到真正的我!

这是比理想更重要的一件事,也比复仇与还我清白更重要,因为我令自己获得自由,令自己拾起自信,令自己感到自豪。

但我不是为自己而战斗。

真的自由了吗?

从逃亡的清晨到行走的正午,从日挂中天到黄昏日暮,我在黄沙与戈壁间奔走,万里无人,飞鸟无踪,只有偶尔所见的白骨,还有永远不会消失的雪山。

算不清走了多远的路,反正一直面对阳光。下午太阳就到了背后,但东西南北始终没有搞乱。想起奥运会时的马拉松比赛直播,估计至少跑了四十多公里,却还没有感觉疲倦,大概因为蹲监狱一年的体育锻炼,也是对自由的渴望极度强烈。

整个白天没有任何食物补充,也没发现一滴水源的迹象。只能依靠身上携带的泉水,也许含有某些矿物元素,要比一般的水更解渴,不需要一口气喝太多。两个塑料袋的水刚喝完,背包里的水瓶还没动过,估计可以支持我度过一夜。如果明天上午还走不出去,又没找到新的水源或食物,那就有大麻烦了。

但就算渴死饿死被野兽吃掉,也好过老死在肖申克州立监狱。

荒芜的旷野已被夕阳涂满金色,影子长长地倾泻在身前,再度感到一阵苍凉之气。

终于忍不住回过头,落日化作一个巨大圆盘,燃烧金黄的火焰,天空也不再万里无云,而衬托起火红色的云霞——荒漠中的火烧云,配合灼烤地平线的夕阳,倒是极其稀罕的景象,要有专业相机能拍下来,绝对可以登上国家地理杂志封面。

据说这时容易发生海市蜃楼,天空中会出现千里之外的景象,甚至有清晰的人形可辨,我希望看到一张脸,一张来自丝绸之路的脸,混合着欧亚两个世界,栗色长发下的神秘眼睛,张开热烈狂野的嘴唇……

不,被迫中断对莫妮卡的YY,回到越狱逃犯的荒野现实,绝望地跪倒在地。膝盖顶着坚硬的碎石,磨破囚徒的裤管,影子蜷缩为一团,即将要埋入尘土。

当额头接近地面,我猛然大吼着摇摇头,爬起来继续往东走去。

影子越来越暗淡,金色夕阳化作深蓝,背后的落日彻底陷入荒野,夜色笼罩整个世界。

蹒跚着走向大漠彼岸,喉咙再度灼烧起来,只能拿出背包里的水瓶,极度舍不得地呡了一小口。仅仅几滴甘甜的泉水,暂时熄灭体内的烈焰,这是最后的储备,每一毫升都如金子般珍贵。

往前走了几公里,荒野完全变成黑色,一弯新月升上夜空,悬挂着几颗星星,继续为我指明方向。幸好几天前早有准备,在图书馆读了几本旅游杂志,其中有大量野外徒步旅行知识。秋天的高原之夜迅速降温,狂风越过落基山脉呼啸而下,好在已换上厚囚衣,紧着衣领还能凑活。

忽然,脚下有些异样,不再是松软的黄沙,也不再是坚硬破碎的砾石,而是一片煤渣铺成的平地。我拿出背包里的手电筒,照了照黑夜覆盖的大地,果然不同于一路走来的天然原野,似乎有人工平整痕迹,宽度大约有十米,向南北方向延伸下去,月光之下看不到尽头……

老天!是一条公路!

虽然看起来非常原始,但仍是一条人工开辟的公路,几乎笔直地穿过荒漠。手电照出两道模糊的轮辙印子,甚至捡到一枚香烟屁股,显然最近还有车辆通过。

兴奋了一分钟后,我又回到焦虑中,在这种鬼地方的公路,很可能是肖申克州立监狱专用的,白天也不会有几辆车,更别说晚上呢?即便有恐怕也是监狱的车,我在这搭车岂非自投罗网?

所以,绝不能在路边守株待兔。

但这条路是唯一走出荒野的途径,路的一端想必就是监狱,另一端大概是马丁路德市,或者其他什么市镇?

假如摸对方向一路走下去,必然能够逃回人间,那时候就有干净的水和食物,再也不用担心葬身于荒野。

不过,假如摸错了方向……

脑中闪过典狱长德穆革的脸,鼻间闻到阿帕奇身上的气味。

一边是人间,一边是地狱。

向左走,向右走?

绝望地仰天长啸,为什么在我短暂的生命记忆中,总面临这些生死攸关的选择?

虽然,我尚能清楚地辨别方向,但不知道肖申克州立监狱在我的东西南北?在迷宫般的地道七拐八弯了整个凌晨,早就搞不清监狱位置,更别说秘密的甘泉山谷。

秋夜寒风袭来,禁不住打了个冷战,在寂静的荒漠公路上徘徊良久,下意识地抬头眺望新月。

忽然,想起地道中的童建国,他在每个岔路口都永远向左走。

我也向左走!

亲爱的掘墓人,求你的灵魂庇佑,向左……向左……向左……

当面朝东方之时,向左走就是向北走。

迎着北风呼啸的方向,只需低头看着公路,但别忘了身后可能驶来的汽车。不再犹豫也不再回头,那就是我生命的归宿?人总要找到一个方向,究竟是不是错误?看到结果方可明了,这不是一场赌博。

走出去没多远,双腿就感到酸痛,呼吸也喘了起来,肚子终于饥肠辘辘。走了一个白天的野路,才有这种感觉也算奇迹。强迫自己鼓足精神,打开背包呡了一小口水,忍着各种身体煎熬,艰难地迎风北行。

ON THE WAY

走了大约一个钟头,远方地平线亮起一片灯光,我兴奋地跳了起来。

然而,月光下仍是荒芜的原野,不像回到人间的迹象,难道转了一天一夜,又回到了肖申克州立监狱?

不过,那灯光只有一个点,不像监狱的一大片建筑——不管是不是监狱,必须靠近看个清楚。

向黑夜中的灯光走去,脚下是笔直的公路,那光线就在路边。随着越来越接近白光,我压低身体像潜伏的野兽,直至十几米的距离。

不,那不是监狱。

只有一栋孤零零的低矮建筑,矗立在静谧的公路边,亮着一盏白色大灯,宛如大海与墓地之间的幽灵客栈。

我趴在地上慢慢爬行,一厘米一厘米接近,才发现原来是个加油站!房子破旧如同狗舍,总共只有一支加油枪,窗户里躺着黑人老头,发出沉重如雷的鼾声。

大概是进入监狱的路途太过遥远,必须在中途设置一个加油站,免得有车子在半路抛锚。但这位管理员也忒大胆,居然敢在那么荒凉的所在,独自守着一个加油站。不过,既然数百里内荒无人烟,也不必担心有坏人过来。

小心翼翼地绕了加油站一圈,并未发现其他人或什么异样,便轻轻走到窗户边上,想翻进去找些吃的。

忽然,前方响起汽车的轰鸣,我急忙躲到阴暗角落。公路那头驶来一辆大卡车,黑夜里碾起一地烟尘,呼啸着开进加油站。

司机是个健硕的白人汉子,跳下车敲打着窗户,惊醒里面的黑人老头,骂骂咧咧地走出屋子,打开机器为卡车加油。长途车司机很是无聊,抓到一个人就拼命说话。

趁着他们都不注意,我悄悄从黑暗中溜出来,钻到卡车背后爬上去。

成功!

车厢用帆布覆盖,这种车在美国已极少见。车里堆满几百个纸箱,躺于其中也满舒服的。很快卡车重新发动,颠簸着驶出加油站,透过帆布缝隙,那盏白色大灯越来越远,渐渐变成地平线上的一点星辰。

躺在一堆柔软的纸箱上,终于不用依靠两条腿了,如果再让我走一个钟头,肯定得累死在荒漠!浑身骨架又累又酸,加上摇摇晃晃的车厢,让疲倦的我昏昏欲睡。

不能现在就睡着!

强迫自己起来,得确定这辆车会开向哪里?如果是肖申克州立监狱,那不是惨了吗?我打开身下一个纸箱子,用手电往里一照,发现全是服装——不是狱警制服,更非囚服,而是春秋季的男式夹克,再仔细看看衣服标签,不出所料又是MADE IN CHINA。

打开另外几个纸箱,都是些休闲时装,衬衫、T恤、毛衣……还有大量中国外贸牛仔裤,不可能是政府机构的,答案很明显——这辆卡车与监狱无关。

看来我的判断有误,这条公路并非肖申克州立监狱专用,而是阿尔斯兰州境内的一条普通公路,只是因为穿越荒芜高原,很简易也没什么车通过。

兴奋地砸了一下拳头,这辆车将带我走出荒野,回到熙熙攘攘的人间!

不过,也别高兴得太早,不知会不会遇到路障?监狱肯定早就发现了我的越狱,他们会不会封锁附近的公路,严密检查所有来往车辆?

又紧张了起来,但不管有什么等着我,先换掉着这身囚服吧?桔红色的衣服满是窟窿,跑上大街就等于在脸上写着“我是逃犯”四个字。

迅速脱下全身衣服,塞进一个纸箱里,赤身裸体地在车厢里挑选衣服。先找到一套白色内衣,又一件灰色休闲装,符合我的身材,颜色看来也很低调,走在人群中不会引人注目。

OK,总算有了新衣服!

为防万一,我还挑选了一套外衣和内衣,装在小背包里,可随时调换逃脱追捕。躺在无数柔软的衣服上,气定神闲地拧开水瓶盖子,咚咚咚喝下三大口,就连那强烈的饥饿感,也逐渐消散于无形。想起昨夜地道的爬行,白天的残酷荒野,这辆卡车已是天堂!

睡意越来越浓,我却振作精神支撑。一旦睡着就不知何时醒来,万一司机停车下来卸货,发现我躺在车厢里,很可能打电话报警。

我爬到车厢尾部,从帆布缝隙往外看去,荒原没有任何亮光。司机一定开着远光灯,小心翼翼赶着夜路,大概被老板催着送货吧。我紧紧抓着挡板,身上再裹一件外套,抵御肆虐的寒夜狂风。实在困得不行,就狠狠掐自己大腿一把,免得睡着栽下去送命。

卡车开了好几个钟头,估计已到后半夜。我超过二十四小时没合眼了,将近二十小时没吃过一粒米,坚持下来太不可思议了。不能用身体锻炼来解释,也不能说是命运的垂青,而完全是精神能量。曾经以为自己精神很脆弱,在困难面前将不堪一击,现在才发现我并不平凡,能忍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也能坚持到足以令他人崩溃的境地。

轰鸣震动着亘古寂静的荒原,黑暗覆盖着遥远长路,那是我的逃亡之路,也是连通地狱与人间的路。

当我摇摇欲坠之时,眼前忽然闪过两道亮光,定睛一看竟是两排路灯——有了路灯就离城市不远!果然,一辆集装箱卡车从左边开过,呼啸着驶往相反方向。几分钟不到又是数辆小轿车开过,我们已经不再孤独了!

不久,公路两边出现更多灯光,依稀可辨一些乡村别墅,农场与工厂的仓库,甚至还有彻夜通明的广告牌!包括去年挂上的奥巴马竞选广告,大概是这里的人懒得换了。

突然,路边闪过一座破旧建筑,昏暗路灯照耀五层楼房,马路对面也有相同的一栋公寓楼。刹那间,心头猛烈地颤抖,逼迫我将头伸出车厢,仔细辨认这幅凌晨景象——

我认识这幢楼!

眼珠都快要掉出来了,就算化作一堆枯骨,也认识这幢荒凉的公寓楼。

整整一年前的秋夜,我被一个自称吴秘书的人,带到这幢诡异的公寓楼下,告诉我天空集团大老板就在楼上。来到五楼的一个房间,却发现一张DAY DREAM的纸条,接着是刚刚被杀死的常青,我被“及时”赶到的警察逮捕……

就是这里!

恶梦开始的地方,凶残的杀人现场,精心策划的陷害空间,将我抛入万劫不付的地狱。

自从上次被押上警车,这是我第二次回到这里,藏身于运送服装的长途卡车,看着这两栋公寓楼渐渐远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这里是阿尔斯兰州的首府马丁路德市,开过几个十字路口与红绿灯,路边楼房已绵延不断,基本沉浸在黑暗之中。以如此方式重返这座城市,激动得恨不得跳下去,在凌晨街道上自由闲逛,看看地方法院的大楼,看看警察局门口,看看逮捕过我的警察。

车停了。

在一个路口拐角处,看起来是仓库大门。如果司机过来就危险了,我赶紧背着小包,掀开帆布爬下来。在车上颠簸了大半夜,终于踩在人间的土地上。

幸好没人看到我,转入仓库旁的一条小巷,低头潜入沉沉夜色。

“真棒!”

面朝满天星斗,轻声对自己低吼,挥舞拳头舒展身体,大口呼吸自由的空气。

拧开背包里的瓶子,把最后的泉水统统喝完,才想起一天一夜都没吃过。穿过小巷又是条街道,我走在阴暗的角落里,仔细观察周围店铺——没有一家亮灯的,路上也没什么行人,倒是不少野猫四处乱窜,发出骇人的叫声。

其实,我也是一条流浪的野猫。

在无人的街上游荡许久,看到一辆警车开过来,慌乱地闪到小巷中。警车并未减慢速度,很快开了过去,想必不是来抓我的。

但我的脚步越来越慢,体能也越发虚弱,甚至有些踉踉跄跄。饿得实在难受,扶着路灯喘气,才看到屋檐下蜷着一个流浪汉,被厚厚的毛毯包裹,浑身散发臭气——这不是美国吗?不是富甲天下公民福利有加?怎么还有人露宿街头?我同情地看了他一会儿,想起自己也不过是个身无分文的逃犯,便无奈地低头离去。

天空渐渐亮起鱼肚白,我的身上沾着露水,晨曦洒在马丁路德市的屋顶,距离成功越狱已过去了一个昼夜。

路上行人开始多了,鉴于这里华人极少,我不敢大大方方走在街上,只能在楼房之间躲躲藏藏。我发现美国人的防盗意识很差,尤其在这种偏远的小地方,随随便便就翻过低矮的篱笆墙。

没错,我走投无路私闯民宅——这户人家窗户没关,趁着四下无人,大胆爬进厨房,打开冰箱取出面包和牛奶,悄无声息地吃起来。

没想到饭量变得如此之大,竟吃了三个人的份量。强忍着要打饱嗝的感觉,轻轻摸到客厅,从电器与摆设情况来看,是个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当我要摸到电话时,脚底却不小碰倒一个花瓶,清脆的破碎声响彻整栋房子。

心被狠狠揪了一下,楼上卧室也响起声音,主人眼看就要下来了。我六神无主地在底楼转了一圈,却发现大门没办法打开!只能跑回到厨房,刚想从窗口翻出去,却看到一个男人正顺着落水管,从房子外墙爬下来——只穿着一条内裤,狼狈地穿过花园逃出去。

想必女主人红杏出墙,乘老公不在家与情人偷欢,听到楼下发出声响,以为老公回家来捉奸,便慌忙让情人穿着短裤逃亡。

不禁苦笑一声,这栋房子可怜的男主人,大概还以为老婆守身如玉地等待他回家呢。

楼上的女人一时半会不敢下来,我冒险再次摸到客厅,迅速拿起电话拨通一个号码。

只等待了一秒钟,电波里传来焦虑的中国话:“是你吗?”

莫妮卡!

我颤栗着抓着电话,又不敢放大声音,用手掌护着话筒说——

“我越狱了!我成功了!我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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