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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绝境

每个人的嘴唇都因为缺水而裂开,在烛光的照耀下,鲜红的触目惊心,散发着一种妖艳的色彩,那是从嘴唇中渗出的血。

声音越来越接近,我大喊一声,所有人都背靠背的站着,矿工灯大开,手里死死握着任何可以当做武器的东西。

没过多久一群外形似狗,高达两米的生物跑了出来。我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些生物不像狗的地方,则是在于四肢皆触地时,肩高与臀高不一,肩部略高于臀部,其前半身比后半身粗壮。

它脑袋大,头骨粗壮,吻部不长,耳大且圆。四肢各具四趾,爪大,弯且钝,貌似不能伸缩,颈肩部背面长有鬣毛,尾毛也很长。

体毛稀且粗糙,有斑点或条纹;虽然它们的外形略像狗,但头比较短而圆,额部宽,尾巴短,前腿长,后腿短,毛棕黄色或棕褐色,有许多不规则的黑褐色斑点。看那两排锋利的牙齿,就知道绝对是肉食性动物。

“鬣狗?”卜晓欣小声问。

“外形有些像,但显然不是,鬣狗没有这么大只的。”我轻声答。些生物显然还有保留着微弱的视觉,用来捕食潭水里的透明鱼类;恐怕是从来没有接触过如此强烈的光线,它们猛地停了下来,谨慎的围着我们一行人绕着圈子。它们张大嘴巴,不停流着恶心的唾液,锋利的牙齿在灯光下闪着寒光,丝毫不用怀疑它能不能轻松的将你撕碎。

被一群两米多高的生物绕着圈子、虎视眈眈,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我们五人冷汗直流,汗水流入眼睛中也不敢放松精神,害怕它们随时扑上来。

由于集合的仓促,怡江和时悦颖的背包没来得及带上,还留在远处的水潭边。那些古怪的生物显然也发现了这点。

它们其中几只饶有兴趣的走过去,用鼻子闻了闻,然后几口将背包咬开,津津有味的吃起里边的东西,很快所有的类狗生物,都被背包里的东西吸引了过去,它们吃的十分欢快,甚至连金属物质都被囫囵吞枣的咽了下去。

“趁现在,我们快溜。”这种好机会并不会持续太久,等那些生物吃光背包,然后适应了强光时,恐怕就是我们的死期了。恐怕它们就是一种变异的鬣狗,犬齿、裂齿发达,咬力强,能够轻易的咬断金属。我刚才稍微观察了一下,这种生物虽然体型庞大,但奔跑速度竟然可达每小时五十至六十公里,而且能够跑很长的距离却没有倦意。

在这个没有天敌的地方,它们根本不会把我们放在眼里,我们也无法震吓它们。就算用枪能打死几只又怎样,还是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蹑手蹑脚的尽量不惊扰它们,迅速向前移动,离开了这个危险的水潭,走了接近一个多小时,才敢停下来休息。这一次损失惨重,惨重到我们一时无法接受!由于怡江和时悦颖是女孩子,为了照顾她俩,笨重的设备都由我、英山以及身体较为强壮的卜晓欣背了。她们俩的背包里,装着队伍大部分的食物和淡水。两个背包被鬣狗吃掉,不但意味着我们百分之七十的食物和淡水没有了,还大大降低了我们存活的机率。我们坐下来稍微清理了一次背包,剩余的食物和水,只够我们五人吃两次的分量。也就是说,如果一天吃一次,我们只能支持两天,然后就只能挨饿去找出路,如果在五天之内出不去的话,我们就死定了。我把食物分成了五份,一人一份。

英山眼神有些不对劲,看着食物,突然说道:“小奇,知道什么叫优胜劣汰吗?生物在生存竞争中,适应力强的保存下来,适应力差的被淘汰。这是达尔文进化论的一个基本论点,在人类社会中,优胜劣汰的现象更严重。适者生存、弱肉强食,强者才能生存下去。”

“什么意思?”我皱眉看他。

“我们是男人,比其余的三个女性有更强的存活机率。”他一眨不眨的看着我,“我有个想法,现在的食物和水只剩下每人两天的分量。如果只有我俩的话,就能每人多活三天,如果省着用,我们能活十天以上。就用这十天,倚靠我的经验,绝对能找到出口,逃出生天!”

我冷笑了一声:“你要我丢下她们三个?”

“当然不是,我们让她们在原地等候,自己先出去求救;没有她们拖累,每天能走更多的路,找更多的地方。”他满脸无辜。

“哼,我想你的论点从开始就有问题。你的建议,是建立在抢走她们全部食物的基础上,没有食物和水,她们怎么可能坚持活到我们带人回来营救为止?”我有些鄙夷眼前的这个人。

“总会有办法的,我相信她们的求生能力,何况书上常说,女性在缺乏水和食物的状态下,比男性的存活机率多的多。”

他厚颜无耻的继续蛊惑我。

“就此打住,我不想再谈论这件事。再提到,当心我打烂你的下巴!”我哼了一声走开了。时悦颖走过来问:“他跟你说什么?怎么你语气不善的样子?”

“没什么。”我不想解释,只是看了看卜晓欣,用嘴向英山的方向努了努,“当心那个男人,他被这个洞穴搞得开始神经不正常了!”

看看表,已经凌晨零点十分,每个人都累的受不了,于是大家坐在一起,商量出一个守夜时间表,准备休息到明天早晨再继续寻找出路。

第一个守夜的是我,期间并没有任何值得描述的地方。轮到我休息时,我做了一个梦,很奇怪的梦。

我梦见自己用Vbuzzer软件,在计算机上打国际长途给几个朋友。其后,我拨通了不知道谁,但是却让我很熟悉的电话,那是个女孩子,我和她侃了侃家常物价什么的。通话快要结束的时候,她突然问我:“喂,夜不语,你知道什么是幸福吗?”

那一刻,我的大脑当机了。夜不语,这就是我从前的名字吗?不过,对啊,幸福是什么?幸福到底是什么?我想了又想,最后无奈的摆了摆头。第一次,我发现,那传说中的幸福,居然离我那么遥远。在梦里,我的大脑不断搜索着,历史上一些名人对幸福的定义。塔西伦说:当你能够感觉你愿意感觉的东西,能够说出你所感觉到的东西的时候,这就是幸福。

马克·吐温说:幸福就像夕阳—人人都可以看见,但多数人的眼睛却望向别的地方,因而错过了机会。而鲁迅对幸福的理解比较抽象,他说:所谓幸福,便是穿掘着灵魂的深处,使人受了精神底苦刑而得到创伤,又即从这得伤和养伤和愈合中,得到苦的涤除,而上了苏生的路。失忆前暂且不论,特别是失忆后,我越来越搞不懂幸福是什么了。名人警句中的幸福言语,不过是他们对幸福的定义而已,那我呢?对我而言,什么才是幸福?越想,我越不知所措。于是我反问她:“你幸福吗?”

那女孩的声音沉默了片刻,略微有点黯然,“本来我以为自己是幸福的,但是,或许我错了。”

挂了电话,我又梦见自己抱了一箱啤酒回家,一排排整齐的放在地上。我慢悠悠的打开了六瓶,然后一口一口的喝起来。再然后,我拨通了另一个也依然很熟悉的女孩的电话。

“你幸福吗?”我用低沉的声音问。

另外一个女孩愣了愣,然后毫不淑女的嚷嚷道:“不幸福,当然不幸福!又没男友养我,每天工作累得要死。挤公交车、工资少就算了,还要受Boss的气。老娘我那个郁闷,就像掉茅坑了一样!”

我狂汗,直接挂断了电话。

梦中的景物又是一跳,突然出现了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我感觉他也很熟悉,服饰、发型、甚至板着的脸孔,都让我十分接受。

我丝毫没有考虑他的意见,直接将那混蛋拉进了附近的麦当劳里。买了两杯饮料,大家就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对方不顺眼。

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恐怕双方不知会死翘翘多少次。就这样沉默的坐了好几个小时,我尴尬的咳嗽了一声,想要打破沉默。但是冲入喉咙的话语经过舌头,路过嘴唇,传入空气中后,却变了味道。

“喂,老男人,你也老大不小了,干嘛还不去找个人娶了。以为自己还年轻啊?!”他狠狠回瞪我,猛地将屁股从椅子上挪起来,站直,就要向外走。但没走几步,又莫名其妙的回头,说出了一句令我肩膀抽搐的话。

“我就算死也不会比你早结婚。”我正想气恼的回他一句,周围的环境突然黑暗下来。我再次张开眼睛时,居然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巨兽的大嘴里,它低声嘶吼着,像是在狞笑。

它的喉咙不断的产生一股强大吸力,喉管中的肌肉一收一缩,似乎想要将我咽下去。我拼命的抓住它的犬牙,但那股向内的吸力越来越大,终于我手一滑,掉了进去……

然后我便醒了过来,大汗淋漓!

刚睁开眼睛,就看到卜晓欣满脸焦急的跪在我身旁,似乎想要叫醒我。“怎么了?”我坐起身,揉了揉眼睛。

“英山不见了!”她的声音微微颤抖着。

“什么!”我顿时清醒过来,翻起身吼道:“马上检查背包里的食物和淡水的情况。靠,这家伙守夜安排的时候,表现的比任何人都正常,我还以为他打消那个肮脏念头了,没想到居然给我来阴的。该死!”

果然,英山那混蛋不但带走了所有的食物和水,还拿走了大量的重要设备。现在的我们除了我和卜晓欣随身携带的两支枪,一百多发子弹外,剩余的生存设备,就只有一个用掉了几乎一半电量的矿工灯,十根蜡烛,四根攀岩绳索,一些钢钉,三个空的不锈钢水壶,以及一瓶容量五百毫升的矿泉水。一时间我们愁云密布的坐在地上,怡江和时悦颖有点不知所措,想哭又不敢真的在这个诡异的地方哭出声音。怡江甚至歇斯底里的哆嗦道:“我们死定了!我们全部都死定了!”

“这件事都怪我!”我苦笑,“我早就看出那王八蛋有坏心思,但最后被他唬弄过去,没有提防。”

“算了,既然事情都到了这种地步,自责也没多大用处!”卜晓欣用力拍了拍我的背,“还算那混蛋有良性,给我们留了一瓶水。”

“我看他留下那瓶水,也没有存什么好心思。”我冷笑了一声。英山恐怕认为人都是自私的,他不愿我们活着出去,将他的事情公诸于众,这会让他有牢狱之灾,所以他要我们死,他以为有人会像他一样,为了争夺那瓶水,肯定有人铤而走险,将其余人都杀掉。

不过,我不会让这件事发生。

我的视线在剩余三人中一个一个扫过,最后才缓慢的说:“悦颖,你把最后一瓶水收起来,我们立刻上路。”与其相信其它人,我更相信自己熟悉的时悦颖。没有早餐,每个人都喝了一小点水,饥肠辘辘的继续向前走,这次上路有两个目的。第一,找到出口;第二,将英山这王八蛋挖出来,打个半死,废了他的四肢,然后拉出去丢进监狱里。为了节约照明工具,电量已经剩余不多的矿工灯,早已经不再使用了,当作紧急时的后备工具。剩余设备都背在我的背包里,怡江、时悦颖和卜晓欣轻装上阵,以减轻体力消耗。卜晓欣走在队伍的最前方,手里拿着一根光线暗淡、彷佛随时都会熄灭的蜡烛。我殿后,注意力高度集中,不断注意着来自身后以及周围的危险。就这么走了两天,每天十多个小时的不间断行走,不论多节省,五百毫升的水依然没有再剩下多少。

“喝一口,只要再给我喝一口,就一小点。”怡江可怜兮兮的哀求着时悦颖。

每个人的嘴唇都因为缺水而裂开,在烛光的照耀下,鲜红的触目惊心,散发着一种妖艳的色彩,那是从嘴唇中渗出的血。因为干燥,人会下意识的舔嘴唇,次数太多后,血便不停流了出来。缺血,大量运动后缺盐分,缺水,让所有人都摇摇欲坠,彷佛倒下后就再也没办法站起来。

时悦颖犹豫着,见怡江实在渴的受不了,只好向我看来。我无奈的笑着,点了点头,她刚将水壶掏出来,怡江就迫不及待的一把抢过去,仰头灌了一口。就这么一大口,我们所有的淡水完全殆尽了。

没有水后,前方的路更为艰难,还好这个洞穴并不难走,只需要平缓的向前移动就好。又不知走了多久,我就连看表的力气都没有了。突然眼前一亮,一些绿幽幽的光线,猛然射入眼中,虽然微弱,但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一行四人立刻连滚带爬,加快步伐走过去。但当真的抵达时,一股寒意充斥了所有人,呆立,惊讶,无力,绝望,许多负面情绪冲击着我的大脑,我苦笑着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眼前的空旷所在,居然是三天多前才来过的水潭。地上甚至还残留着,那些鬣狗吃剩下的尼龙绳。我们走了两天多,绕了一圈,竟然又回到了这里,就连原本来水潭的路,也不知道该怎么走了,我们,彻底迷路了!

“水!水!”怡江早已没有当初那个干练爽朗的女记者样子,她吃力的向水潭附近爬过去,越来越近,像是想要喝水潭里的水。

“不要喝!”我上前想要阻止,但却被卜晓欣一把拉住了。

她看着我,眼神里全是认真,然后,她摇了摇头,缓缓道:“这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

我冷笑了一声,想要用力挣脱她,“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想法,你是要让她去当白老鼠,如果她喝了潭水没有出现异常,你就会去喝。”

“这样不好吗?牺牲了一个人,但是能救活三个。”她指了指我身旁的时悦颖,“你看看那位小妮子,她差不多也干渴的忍不住了。你不希望她死吧?”我转头一看,只见时悦颖满眼放光,看着不远处的那满潭子的水,喉咙里不断传来干咽的声音,看情形随时随刻都会扑上去痛饮一番。她的眼里现在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还好还保有着最后一丝理智。

那一刻,我犹豫了就在我犹豫的时候,怡江已经爬到了水潭边,她大口大口的喝着水,那爽快的咽水声彷佛响彻了整个洞穴,我们三人不由得头脑凌乱,险些受不了引诱,跑过去大喝特喝。

“水!水!”身旁的时悦颖实在受不了了,如同被催眠似的,开始缓缓的移动脚步。我一把将她抱住,她越是挣扎我就越是用力。不论什么时候,我都绝不会让她去冒险,我答应过她姐姐要好好照顾她,我说过,要带她活着出去。

身体补充了水分,怡江渐渐恢复了理智,她没有再喝下去。看来她十分清楚缺水的人不能喝太多的水,会被溺死。

“我没事,水没有异味,身体也没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

她看着我们三人,理性的微笑着,“我这只白老鼠已经喝过了,活得好好的。看来,至少我们不缺淡水了。等下我再试试水池里的鱼能不能够食用,横竖都是死,还不如当个饱死鬼。”

看来她心里比谁都清楚。脸皮厚如我和卜晓欣,一时间也有点脸红。不过,看来水确实是没有毒的!

我们三人走到潭水边,蹲下,用手一掬正准备喝,猛地,异变就那样突如其来的发生了。怡江痛苦的蹲下身子,冷汗冒个不停。我当即一把打掉了时悦颖手中的水,大声喊道:“你怎么了?”

“痛!好痛苦!好像有什么东西,正要从里边钻出来!”她吃力的说着,眼珠瞪得老大,就那样将眼皮撑破,从眼眶里掉落出来。时悦颖惊叫一声,吓得将头钻进了我的怀里。怡江那黑漆漆的、没有眼珠的眼眶里,不断流出散发强烈浓臭的液体,带着血丝,异常恐怖。她痛不欲生,用力站起身体,摸索着向我们走了过来。

“杀……了……我……”她一边走,一边撕心裂肺的喊道。

她张开的嘴里,不断有一些东西钻出来,是水潭里那些通体透明的鱼类,只不过更小,像是才被孵化出来。突然间我明白了这个水池的所有生态,其实,这些鱼才是食物链的顶端。

发光藻类靠水和矿物质生存,透明的鱼吃藻类生存,而鬣狗虽然吃鱼类,但同时也在被鱼类吃。

潭水本身恐怕确实是没有毒的,但整个潭子里的水,都布满了这种鱼的鱼卵,同样透明难以发现。一旦喝下去,鱼卵就会迅速孵化,孵化速度可能只需要一分钟。

藻类、鱼类、鬣狗,共生了不知道有几千、几万年,变异的鬣狗体内早已有了抗体,所以只有少量鬣狗才会让鱼卵孵化。

但每次孵化的鱼又何止上万,足够潭水里的鱼永远繁殖下去了。怡江身上的肉,不断被体内孵化出的小鱼咬开,钻了出来,掉落在地上。那些透明的小鱼在地上接连弹起,直到进入水中。

“杀……了……我……”怡江不断向我们求助。

我实在忍不住了,掏出枪正准备扣动扳机,一声枪响猛地响彻了洞穴。怡江的头颅正中央冒出一缕青烟,缓缓的向后倒去。

“直接破坏大脑,这样死比较不会痛苦。”身旁的卜晓欣叹了口气,默默收回了枪。我呆呆的站在原地,心底的滋味难以形容,许久,才抬头看着她,“你究竟是谁?”

“冒险家,如假包换!”她笑了笑,笑容十分的苦涩,“走吧,枪声这么大,肯定会把鬣狗引过来,到时候我们就真的死定了!”

我坐到地上,无力的道:“还能到哪里去?横竖都是死,还是让我稍微休息一下吧,自从失忆以后,我还没有好好休息过。”叹了一口气,我躺在地上,打开矿工灯,睁大眼睛向洞穴顶端漫无目的望着。

“也对,还能去哪里,我都有些想放弃了!这鬼地方,根本就不可能出去。”卜晓欣也幽幽叹了口气,躺在我身旁。时悦颖不高兴的皱了皱眉头,似乎在考虑自己应该死在什么地方,她用力推了推卜晓欣,把她推的离我远远的,然后一脸满足的睡在中间位置,抱着我的胳膊,将头深深埋在我的臂弯里。卜晓欣有些羡慕:“你们俩真好,成双成对的。不像老娘我,死的时候都形只影单,这辈子还没好好恋爱过一场。”这女人,明明一副十几二十岁出头的样子,偏偏语气总是老气横秋,似乎已经很老了。

等死的时候是最无聊的。时间在渐渐过去,一分一秒,望着洞穴顶端,突然我像是被火扫到了屁股似的,猛地跳了起来。

“不对!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我摸着额头,不断的在原地绕圈,“你们看洞顶,根本就没有水滴下来,那就是意味着潭水是来自地底下!奇怪,关灯,把所有光源都给我灭掉!”时悦颖和卜晓欣诧异的看着我,但还是照做了。

顿时,整个洞穴只剩下潭中水藻散发出的绿幽幽光芒。

我睁大眼睛使劲看,边搜索边说道:“既然有水源渗漏出来,就证明不远处有个同样水位的水源带,说不定会有出口!在哪里!在哪里!”

远处渐渐传来了一阵凌乱的奔跑声,是鬣狗正在往这里赶来。如果它们真的到了,逃生的希望就会完全没有。我不想死亡,我还有失落的记忆要去找,我还答应过时悦颖,要带她出去,我保证过,要保护她……看到了!我终于发现了潭底有一丝不一样的光线,并不类同于水藻的磷光,而是日光!真正的日光!我顿时一阵激动,潭底果然有出口,但太小了,需要用工具扩大。来不及了,鬣狗正在不断接近,如果多给一天时间,不,哪怕是多三个小时,就能逃出去。难道,我们注定要死在这里吗?就在这时,突然一阵天崩地裂,整个天地都摇晃了起来。向我们靠近的鬣狗被吓得四处乱窜,地穴在摇晃,在崩塌,不断有大块的岩石掉落下来。

“危险!”有块岩石向时悦颖砸了下去,我条件反射的扑过去一把将她推开,自己却再也没有充足的时间躲过去。岩石砸到了我的脖子还是脑袋,我不清楚。但就在我昏迷的瞬间,听到了时悦颖伤心的哭泣声……最近实在很倒霉,老是被砸到。第一次被小孩砸,第二次被岩石砸。不过这一次,恐怕我真的是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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