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龙傲天
第三节
文潇岚感到,自己开始真心地佩服冯斯了。光是各种换车、搭车来到四合村村口附近,就已经让她感到筋疲力尽。以前在各种推理小说里悬疑小说里看到侦探们满世界奔波着查案,似乎轻而易举,真正自己出门一趟来到这样的穷乡僻壤,她才正经知道这样的东颠西跑有多么不容易。别的不提,单说孤身一人找陌生人搭车,她就根本不敢把握着防狼喷雾的手从衣兜里拿出来。
还好,运气不坏,最后坐在一辆农用小货车上颠啊颠啊,手背上带着刺青的金链汉子司机看起来粗野,倒也并没有对她有什么越礼之处,只是到了四合村外停车的时候才说了句话:“文小姐,到了。”
文小姐一愣:“哎?你怎么知道我姓什么……啊,你也是守卫人!”
金链汉子点点头:“我受范为琳小姐的委托,一定要把你安全送到四合村。”
文潇岚叹了口气:“我还说你们现在人手紧张不麻烦她呢,她还是安排了,简直像是变了个人。不管怎么说,多谢你啦。”
“不客气,范量宇曾经救过我的命,这是我应该做的,尽管他救完我的命之后差点亲手揍死我。”金链汉子回答,“你也可以放开那瓶防狼喷雾了,反正对我也不会有用。”
文潇岚尴尬地笑了笑:“我胆子小,见笑了……不过,前面为什么封路了?又是山体滑坡什么的么?”
“不是,四合村几天前被古怪的大雾围住了,肯定和我们的世界有关。”金链汉子说,“为了防止外人闯入发生意外,我们想法子把这里先封住了,反正这个村本来一年到头也少有人来。而我们得到命令,不允许进入,只能你自己多小心了。需要枪吗?”
文潇岚摇摇头:“谢谢,但根据我对守卫人的了解,给我一把枪也没有任何用处,不必了。”
在封路标志后面监视的几位守卫人看来也是得到了指示,没有谁阻拦,文潇岚顺利地走进了那团雾气。在摸索着走出大约一分钟之后,前方的雾气渐渐变淡,直到整座村子出现在眼前。虽然只是第一次来到四合村,文潇岚还是一眼就注意到,这村子简直是乱七八糟的完全不像样,几乎就没剩下几座完整的建筑,如果不是这里位于内陆,简直要让人怀疑刚刚遭遇过台风。
她在已经成为废墟的村子里小心翼翼地向前行走,由于能遮蔽视线的房屋几乎都被拆没了,没走多远,她就看到了一座奇怪的高大建筑,那半圆不方的古怪形状隐隐有些像在各种烂俗武侠片魔幻片里见过多次的邪教的祭坛。
“那小子不会已经被开膛破肚熬成排骨汤了吧……”文潇岚有些担心,但还是硬着头皮走近祭坛。但在距离祭坛还有一百多米的时候,四周忽然冒出了一群人。那是四合村的村民们。这些人一个个凶神恶煞,面目不善,向着文潇岚聚拢过来。文潇岚知道不妙,转身就跑。
文潇岚在学校里也算是文武双全的运动健将,曾经在全校长跑比赛里拿过前三名,但这些看起来面黄肌瘦的村民却十分古怪,仿佛有着一种不需要语言沟通的完美的默契,各自分组围追堵截,很快形成密不透风的包围圈,把文潇岚抓住了。
文潇岚两条胳膊被拧在背后,动弹不得,被村民们生生拖向祭坛。她心里叫苦连连:刚才还在想冯斯会不会被炖成排骨汤,现在看来,自己也得追随着他去就汤镬了……
但来到祭坛的台阶下之后,不知怎么的,村民们停了下来,但也没有放开她。文潇岚站在原地,一时间有些莫名其妙。
虽然身体被控制住,脑袋好歹还能转。文潇岚费力地四下张望了一会儿,发现远处一个村妇手里抱着一堆东西正在向她走来。她心里一紧,以为那是准备用来焚烧她的柴禾,但再一想,那么点儿柴烤只鸡都够呛,哪儿够烧一个大活人的?
过了一会儿,村妇慢吞吞地走到她跟前,文潇岚才看清楚,对方手里拿着的,并不是柴禾,而是——一大捧花。只是此时正值冬季,即便西南气温较暖,一下子要采摘到那么多花也不容易,所以那束花细细一看,其实是村妇不知道从哪座倒塌的房屋里找到的塑料花。
更加诡异的是,村妇手里拿着塑料花,又不知道从哪儿变出几根塑料绳,开始手指灵动地编制捆札起来,不一会儿,她的手里出现了一个滑稽可笑的由塑料花拼凑而成的花冠。文潇岚看着她的动作,忽然间心里有了一点想法。
村妇做好了花冠,把花冠放在文潇岚的头上,慢慢调整方位,好像真的是在为她细细地试戴皇冠。文潇岚这下子更加确定,再也忍不了了,憋足一口气怒吼起来:“王八蛋!你给老娘滚出来!”
随着这一声吼,村妇停住了动作。她不再整理那个可笑的塑料花冠,而是退后两步,仔细打量了一番文潇岚,慢慢地说:“胖了。”
文潇岚一呆:“你说什么?”
“没有寡人在身边盯着,爱妃这样革命意志薄弱的投降派果然是增肥有术。”村妇嘴里说着带着京腔的普通话,“现御赐你‘多肉女王’桂冠一顶,望你再接再厉,日长夜胖……”
“姓冯的!你他妈闭嘴!”文潇岚暴跳如雷,这才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的村民已经放开了自己。她挥起巴掌,就想要直接抽在对方脸上,手挥到半截却猛然意识到不对:“等等!你……明明不是冯斯,为什么说话的语气和他一模一样,连口音都一样。你难道……难道整容了?变形了?”
“变你妹的形。”背后又响起了一个声音,仍然是冯斯的口音和语调,嗓子却截然不同。文潇岚连忙扭头,发现这次说话的是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长长的鼻涕快要拖到胸口了。
“怎么样?服不服?”紧跟着说话的是一个牙齿漏风的秃头老者。
“别看你是学霸,遇到这种事情也得懵逼了吧?”这是一个断了一条腿、拄着拐杖的中年妇女。
“对了,认识一下,这是小樱的养父关锁。我们过去都误会他了,其实他的人还挺不错的。”一个枯瘦的中年男人伸手指了指自己。
一个又一个的四合村村民以冯斯的语气开口说话,文潇岚毫不怀疑,只有冯斯那个狗东西才可能那么嘴贱。但是为什么明明只有一个冯斯,却好像分裂成了无数份一样,每个人都能以同样的脑回路进行思考和耍贱,这样的事情简直闻所未闻。
“好吧,我服,这一次算你狠!”文潇岚也不知道冯斯的“本体”到底在哪儿,只能扯着嗓子大喊,“快滚出来吧!”
“不用那么大声音。”她身旁的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年轻姑娘笑眯眯地说,“她听到了,就是我听到了。”
文潇岚似有所悟,拉过这个女孩的手,用手指在她的手心写写画画了一阵子。果然,女孩并没有回应,十多米之外一个一直被母亲抱在怀里的婴儿奶声奶气地开口了:“不要那么粗野嘛文同学,不要污染祖国的花朵。”
婴儿说完这句话之后,再也没有别的村民说话。他们默契地让开了一条道,从祭坛里走出一个人影,沿着台阶慢慢来道文潇岚身前。没有错,就是冯斯。
文潇岚盯着冯斯看了好久,扑上前去,先重重给他一记耳光,然后抱住他,呜呜地哭起来。
“我早说了,你跟着大头怪在一起,越混越暴力……”冯斯嘴里说着,眼圈却也微微有点红。
文潇岚哭了一阵子,像是把这段时间的苦闷和伤痛都好好发泄了出来,心情好多了。冯斯递给她一张干净的手绢:“来,乖,先擤擤鼻涕,放过我的衣服……”
“滚蛋!”文潇岚按惯例踢了冯斯一脚,脸上终于有了一点笑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怎么做到指挥这帮人的?还有,小樱呢?她不是也来找你了吗?”
“她挺好的,正在帮我找一些东西。”冯斯说,“你一路找到这儿来也够辛苦了,先休息一会儿,我慢慢讲给你听。”
文潇岚坚决地摇摇头:“不用了,我要尽快把大头的话告诉你,然后我们一起把魔王解决掉。一秒钟我都不想耽误。”
冯斯忙问:“大头怪怎么啦?他……死了?”
“没有死,和死了也差不多。”文潇岚黯然地说,“所以我不能让他的心血白费。”
冯斯叹了口气:“那你快告诉我吧,我的经历一会儿再说。大头怪这个家伙,其实,我还是始终把他当成好朋友的。”
文潇岚把先前发生的一切从头到尾讲了一遍。冯斯听完后,沉思了片刻:“如果我的能力还能继续增长的话,也许能够帮大头怪重新创造一个大脑。不过,现在还有更要紧的事儿,你把魔王记忆里关于养蜂的那一段,再给我讲一遍,不要错过任何细节。”
文潇岚很奇怪:“你和大头还真是心意相通呢。他也是一进入到养蜂的那段场景之后,就说自己明白了魔王想要做什么;我给你讲了那么多,你最看重的也是这一段。”
她把养蜂车那一段重新讲了一遍,按照冯斯的要求,再把范舒琳对蜂群社会组织方式的那段话复述了一次。冯斯细细地听着,神情专注异常。等文潇岚讲完,他闭上眼睛,足足有五分钟没有说话。重新睁眼的时候,文潇岚看见他的眼睛里焕发出奇特的神彩。
“大头怪猜到了方向,我也猜到了。”冯斯说,“我和他一样,虽然对于魔王想要怎么样拯救自己的族群还不清楚,但已经大致可以猜出,他们花费那么多时间培养地球上的新物种、再到最近数万年培植人类,所想要的最终的进化效果到底是什么了。”
“是什么?”文潇岚一把抓住了冯斯的手腕。
“现在还不能确定,只是一些模糊的方向,还需要证据。”冯斯说,“不过,我可以先让你看一些好玩的东西。”
冯斯反手拉住她,带着她走上祭坛的台阶,转过身来。站在祭坛的高处,文潇岚发现,下方的村民们就在两人走上台阶的这短短几十秒钟内,已经聚拢在一起,排出了两个字。
两个简简单单的汉字。
“共生。”文潇岚轻轻念出这两个字,觉得自己好像又要抑制不住发抖了。
当被魔花紧紧裹住之后,冯斯觉得自己这次死定了。之前盘算好的种种战术,因为关银祥对他附脑的抑制而完全失去了用场。没有蠹痕,他没有丝毫抵抗能力,只感到自己的身体被迅速地腐蚀。
意识越来越模糊,连极度的疼痛都慢慢消失了。冯斯能感觉到自己正在魔花中慢慢融化,身畔的关银祥也不再动弹。
他妈的,冯斯想着,死倒也罢了,居然和这么一个臭烘烘的小疯子死在一起,而且按照魔花的腐蚀能力,到最后自己大概会和他混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彻底分不清了。
不是和姜米死在一起,也不是和其他漂亮姑娘死在一起,最后居然和一个八杠子打不着的古古怪怪的小神经一块儿化为花肥,这死法也太尴尬了。而且,天选者在这样关键的时刻挂掉,会给魔王世界造成怎样的震荡,他也难以预料。
但奇怪的在于,身体失去知觉,大脑的意识也逐渐消失,附脑却好像反而有了一些重启的迹象,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关银祥注入的毒素也都被魔花吸收了。但是,可能是身体损毁太过严重,附脑已经没法发挥作用了,无论是尝试操控时间,还是尝试操控物质,都得不到任何反馈。
但他可以肯定,附脑活过来了,而且活得很好,似乎并没有受到魔花腐蚀液的影响,反而变得更有活力。他一下子想起了王璐和梁野等人以及黑暗家族都十分感兴趣的那个实验:探寻附脑是否可能脱离大脑和人体独立存在。
他还记得自己后来曾经和梁野探讨过这个话题。那时候他已经知道了梁野是魏崇义的幕后指使者,内心虽然失望于梁野这个看起来最像“正常人”的守卫人也有着黑暗和严酷的一面,但也反而可以无所顾忌地和对方讨论一些问题了。
“附脑独立的边界,到最后会是什么样的?”他那时候问梁野,“或者说,你们想要得到哪种效果?”
“我们想要试验,附脑能不能在脱离开大脑的桎梏之后,继续维系、或者产生新的独立的意识。”梁野说,“现有的守卫人模式,附脑再强大都是原生大脑的附庸,我们始终在猜测大脑抑制了附脑的真正力量。但是没有大脑产生的意识,附脑又会把人变成白痴或者疯子,所以,我们仍然在探索这二者共存的极限。至于想要得到的效果么……”
他沉吟了一会儿:“说实话,不是我想要瞒着你,而是我们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守卫人追求力量,但随着力量的越来越强,却又越来越害怕自己和魔王太过接近。我们的研究,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
现在会不会就是所谓“附脑脱离大脑桎梏”的极限边界呢?冯斯最后一点残存的意识呆呆地想着。我的身体已经毁了,大脑多半也要被毁了,但附脑却仿佛被赋予了新的活力。那么,会不会有那么一瞬间,附脑获得完全的独立。
完全独立的附脑,能够干什么呢?会不会接近于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呢?冯斯想着,但一时间又分辨不清自己的灵魂到底该怎么定义。一直以来,他的一切思维活动都仍然是由大脑主导,附脑更加接近于一种日漫里提供能量的小宇宙,是无法掺杂进他的思维活动的。那么,如果附脑独立了,“我”,“冯斯这个人的意识”,是否还存在、是否还能感知到附脑本身呢?附脑又能否反过来感知到“冯斯”的存在呢?
冯斯又觉得自己临死之前仿佛变成了哲学家,思考着本我和超我,思考着灵魂的真伪。但这样的哲学思辨也无法维系下去,身体损毁了,脑体无法获得供氧,大脑会首先失去思维能力,直到脑干死亡,冯斯也就将不复存在。
剩下的附脑,也许就不能算冯斯了吧?冯斯在自己可能的最后生存时刻,自嘲地想着,所以,即便附脑真的表现出了点儿什么幺蛾子,可能也和我冯某人没关系了。
他陷入了真正的混沌之中,没有感觉,也无法控制思想,只觉得一种难以用言语描述的“存在感”在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中飘荡。他的整个身躯已经消亡,大脑、小脑和脑干都成为了魔花的食物,从普通人类的医学理论上来说,冯斯这个人已经可以宣告死亡了。
但他却知道自己还活着,不具备寻常感官能力的附脑给了他“活着”的概念,却又不能形成清晰的感知,简直就像说不清道不明的阿梨耶识。在这种莫名的存在感的包围中,冯斯没有恐惧,没有伤感,没有痛苦,仿佛死亡本身并不重要。
因为附脑还在。
冯斯还在大学里念书的时候,一位舍友喜欢看日本动画片,看完了就拿另一位四眼舍友开涮:“你看,你简直和新八酱一样,眼镜才是你的本体,离开眼镜你就毫无存在感。”他也正是从这句玩笑中学会了“存在感”这么一个二次元宅们最喜欢使用的词汇,并在后来精确应用到刘岂凡身上。
存在感吗?我的存在感在哪里?是那副名叫冯斯的躯壳?是那个喜欢中投而不喜欢突破的篮球青年?是那个成天逃课的颓废大学生?是那个喜欢解构一切嘲讽一切的网络犬儒?是那个失去父母的大龄孤儿?
还是说——天选者?由附脑决定的天选者,由魔王血脉决定的天选者,无论外部如何改变、都不会被动摇的天选者。
可是,到底什么才是天选者?
冯斯被黑暗挤压着。那种茫茫然的空虚仿佛产生了实体,让他像是在深海中随波逐流。倒是并不难受,但却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空虚感,让他想要努力抓住一点什么东西。
他想要抛掉这种空虚感,他想要从柔软而无法着力的海水中挣脱出来,踏上坚固的土地,找到一个可以抓紧的实体。附脑在展现出渴望。
就好像创世神话一样,上帝说:“要有光。”然后就有了光。
我也可以这样吗?不知道是不是属于冯斯的意识向自己发出了这样的问题。我当然不是上帝,我不能创造世界。但我是天选者,不能创造世界,我至少可以创造自己。
我至少可以创造自己。
创造自己!
这四个字爆裂出恒星爆炸般的巨响,响彻宇宙。就像无边的黑暗中真正出现了一丝光亮,冯斯突然感到了泉涌般的力量。消失的意识开始重构,思维和情绪重新出现,感知、分析、想象、推理、曾经拥有的记忆……全都回来了,并且全都在附脑上着陆。过去的冯斯又回来了,但这可能再也不是过去的冯斯了。
梁野他们求而不得的实验结果,居然在我身上实现了,冯斯想。现在我的精神世界已经全部交给了附脑,也许我可以要求附脑给我重新创造一个拥有大脑、小脑和脑干、和过去完全一样的头颅。我也能回归到过去的那个冯斯。
但我也可以把这个实验再继续向前推进一步,推向真正的极限:不创造普通的人脑,把身体的一切都交给附脑控制。我不知道那样会发生什么,但我知道,如果错过了这一次的机缘,也许以后也不会再碰到同样的机会了。也许这就是天选者的宿命,用自己去赌,用整个世界的命运去赌。不然的话,就不能被称之为天选者。
要有光。天选者说。
然后就有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