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觉醒日
第二节
五十岚贤一被带走了。现在这个秘密地下工厂只剩下了四位守卫人。在好几分钟的时间里,都没有人说话,最后还是林静橦先开口。
“你和过去不一样了。”林静橦说,“发生了什么?”
她一边说,一边用蠹痕从车间里一台巨大的闪蒸干燥机上拆下干燥主管,让主管直直地飞向冯斯。
“你怎么也跟着大头怪学坏了,没事儿做就揍我寻开心……”冯斯叹息一声,站在原地没有动,但身畔笼罩起了一层金色的蠹痕。沉重的干燥主管刚一沾到蠹痕的边界,就无声无息地化为齑粉,散落在地上。
林静橦脸色有些变。王璐眨了眨眼睛,看上去一派天真好奇的模样,但突然之间,她的身体原地消失了,路晗衣抬起头时,正看见她悬浮在接近天花板的半空中,姿态有些狼狈。
“璐璐,别闹了。你真的看不出来吗?冯兄现在的能力已经远远超越我们几个了。”路晗衣仰着头笑道,“不要白费力气了,下来叙叙旧吧。”
冯斯创造出了一张咖啡桌和四把椅子,还以侍者般的谦恭请两位小姐点单。王璐喝着这杯加了榛子糖浆的卡布奇诺,脸上的表情很复杂:“都还没反应过来呢,我们在你面前就成了弱鸡了,这种感受还真是奇怪呢。而且我记得以前你的蠹痕是彩虹一样的七彩色吧?现在固定成土豪金啦。”
“这是必然的结果。”路晗衣笑容不变,手里握着矿泉水瓶,“我们不都在盼着天选者的成长吗?现在他真正变强了,当然是好事。那么,讲讲吧冯兄,你是怎么到现在这一步的?你的能耐到底有多大?”
“我的能耐么……”冯斯搔搔头皮,“我还是给你们演示一下吧。”
他再度创造出一杯咖啡,看上去普普通通还冒着热气,但突然之间,咖啡杯的形状发生了改变,由先前硬邦邦的陶瓷变得柔软而伸展,变成了一只小白鼠。紧接着,小白鼠的身躯在一分钟之内渐渐长大、毛色变深,呈现出各种成熟到衰老的姿态,最后倒伏在桌上,停止了呼吸。
然后他摊开了右手,手心上先是升腾起一束橘黄色的火焰,瞬间又转为一根冰柱,随即冰柱消失,手掌上闪烁出幽兰的电光。
“看上去,你好像是把所有守卫人会的蠹痕全都集于一身了?”林静橦问,“那倒的确是不简单啊。”
“其实不仅仅是守卫人们所掌握的能力。”王璐说,“我没有猜错的话,现在的他和魔王之间,只有力量大小的差异,但力量的性质却已经相仿了。在古老的文献里,这种能力被称之为‘从心所欲’。”
“从心所欲?”林静橦眉头微皱,“那岂不是想要干什么就干什么了?上帝吗?”
“当然不是上帝,宗教传说里上帝啊神啊的力量是无限的。”王璐说,“天选者也好,魔王也好,仍然会受到自身精神力量的限制,不可能真的为所欲为。但是,那样也已经很强了,因为从心所欲的本质,就在于对物质、时间和空间的随意操控。”
“物质、时间、空间的随意操控。”路晗衣琢磨着王璐的解释,“我忽然有点儿明白了。冯兄过去之所以一直不能发挥出足够强大的能量,是因为他把自己的能力一次次地孤立开了,并不能发挥出真正的威力。而这一次,他似乎是想开了。”
“他现在就是我们这个世界里的半神啦。”王璐说,“我们三个是在和半神坐在一起喝咖啡呢,这么一想还真是带劲。”
冯斯把他在四合村的经历大致讲述了一遍:“所以,当那个篮球场消失的时候,我才忽然明白了之前的问题所在。我太执着于把我的蠹痕分解成一个又一个的功能,却没有意识到,从心所欲才是真正的本质。其实我就应该像对待那个建错了的篮球场一样——心之所想,力之所向。而现在,两个附脑和魔花的力量,终于在我体内融合起来了。”
“那你觉得,你现在有一丝可能性去对抗魔王了吗?”林静橦问。
冯斯大摇其头:“对抗魔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你们也像文潇岚那样参观了魔王的幻境,或者像我那样被他碾压过,就会知道,两位魔王的力量根本远远超过人力,我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和他们单独对抗的。”
路晗衣注意到了冯斯的用词:“单独对抗不可能,那么,不单独的对抗就有可能么?那是你从魔王的幻境里悟出来的吗?”
冯斯点点头:“没错。只有我曾经经历过那种共生般的奇妙幻觉,所以,也只有我才能猜到那几段幻境里的隐喻,尤其是范为琳和魔王讨论养蜂的那一段。”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林静橦问,“这种共生是什么概念?”
“就像那时候范舒琳所说的,单只蜜蜂是没有用的,连自己的生存都无法保障,晚上回不了窝就会死掉。但当无数的蜜蜂聚集在一起,形成蜂群的时候,却可以产生令人惊叹的群体协作能力,形成一个复杂的社会。当然,还是她说的,蜜蜂的大脑太小了,即便是这样的集群智慧,上限也实在太低。”
林静橦想了想,接着说:“我懂你的意思了,如果人类也形成那样的状态,和小小的蜜蜂就不是一个概念了。所以说,魔王想要的,就是人类也能像蜜蜂那样抛弃掉个体利益的共生?”
“没那么简单。”冯斯说,“如果只是想要追求简单的协作社会,人类现在做的真的比蜜蜂差很多吗?即便把人类个个改造成道德程度爆表的完人,每一个人都能百分之百地舍弃私利一心为公成为社会的螺丝钉,你们觉得就真能突破量变带来质变吗?”
王璐犹犹豫豫地说:“应该是……不能的吧?毕竟人类的智慧和经验是不可能共通的。那,照你刚才说的你曾经体会到的那种状态,就好像所有的大脑都联通起来了,就可以算真正的质变了吧?”
“那倒是可以算,然而,还是不足够,或者说你想得还不够大胆。”冯斯说,“就像范舒琳说的,蜜蜂相对于人类,脑子太原始,能够形成的群体智慧有限。而人类呢?看上去是万物之灵、地球的主宰,但难道就没有比我们的大脑更强大的存在么?”
“附脑!”路晗衣近乎咬牙切齿地说,“普通人对魔王没用,魔王是想要让所有守卫人实现共生!”
冯斯叹了口气:“没错,单纯大脑的联通,意义并没有那么大。但如果所有的附脑都连在一起,那就意味着守卫人们的精神力量可以聚拢在一起,将会形成一个远远超过两位魔王自身的超级力量。那才是魔王真正想要的。”
“所以我才说,五十岚贤一的担心是对的。每一个守卫人,最终都可能成为魔王手里的一颗子弹。我们的力量越强,魔王所能得到的力量也就越强。”
三位守卫人中的顶尖高手都沉默了。冯斯虽然脸上挂着笑容,但眉宇间也显得颇为凝重。林静橦双手托腮,美丽的面孔上充满了迷惘,过了好久才缓缓开口:“所有的守卫人的力量……全部联通?晗衣,全球到底有多少守卫人来着?这方面的统计数字,你们家族一定是最准确的。”
“虽然没有办法做到精确统计,但我姐姐综合了所有能获取的资料进行整合判断。”路晗衣回答,“按照她的估算,全球拥有附脑的守卫人不会少于五万人。黑暗家族难以统计,但至少不会低于一万,不然这些年不会给我们制造那么多的麻烦。”
“如果这几万人的附脑的力量合并在一起,那形成的合力确实是太恐怖了。”王璐说,“魔王想要拿这样的力量来做什么?拯救他那个遭受了巨大天灾的族群吗?”
“是的,拯救族群,我觉得这是唯一的解释。”冯斯说,“可以看得出来,他的族群所面临着的危难,也许不比地球的毁灭差多少,但是世界上就剩下那两个魔王了,他们不能繁衍,所以才需要那么庞大的合力。然而,妖兽魔仆本身是他们力量的附庸,并不能产生这种合并的效果,他们不得不会花费那么几十亿年的时间来推动地球生物的进化。创造出能够与附脑共存、能够发挥附脑力量的生物,并且将它们推入共生态,就是魔王的这亿万年来的阴谋的根本。”
林静橦的声音微微有点儿发颤:“难怪不得各种各样的生物在魔王的眼里都不合格,因为那些生物的脑体都太过原始,无法拥有附脑,即便是恐龙那样的绝对力量,对魔王而言也等同于废物。直到古猿出现,他们才算是真正看到了希望。现在想想,还真是万幸,刚刚好灵长目人科能够对魔王的期许有所回馈,假如最初的南方古猿也像恐龙一样派不上用场,搞不好现在人类都不会存在呢。不过……”
“不过什么?”冯斯问。
“既然人类已经被证实可以移植或者通过遗传得到原生的附脑,并且能够利用附脑创造蠹痕,按道理应该挺符合魔王的需求了啊,为什么后来两位魔王中的一个会想要毁掉人类,以至于造成了涿鹿之战时的那种大内讧?”
“这一点,我在过去也一直不明白,那也是守卫人世界里最大的谜题之一。但是,当我获得了关银祥的这种能力,当那几十个村民忽然间变成了我的眼睛我的耳朵的时候,我忽然间真正地懂得了魔王想要什么,也懂得了文潇岚和大头怪在记忆迷宫里听到的那几段对话的真正意义。”
“哪几段对话?”
“两位魔王当时曾经说过,他们俩并不是典型的族群个体形态,而是变异后的产物。并且,变异甚至改变了他们的性格,这一句比前一句还有意思。”
“对,刚才听了你的复述,我也觉得挺纳闷的,”王璐说,“我实在是很不明白,性格的改变有什么特别重要的?”
“很重要,因为思维方式和性格密不可分。”冯斯说,“我必须要谢谢文潇岚这一次及时地赶到四合村。大头怪真的没有白白牺牲,他们在迷宫里的那几段见闻太重要了,正好把我猜测中缺失的哪些部分补齐了。怎么样,想不想知道魔王的族群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
“虽然我现在打不过你,但再卖关子的话,我还是会剁了你。”林静橦冷冷地哼了一声。
“魔王的族群,应该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史前生物,他们的存在远远早于当代科学所认定的生命起源。我不知道他们的具体形态,也不知道他们的生存细节,但我知道他们的社会结构。”冯斯说,“确切地说,也不能算是社会结构,因为所谓的‘他们’,其实是‘他’。”
“‘他们’?‘他’?”林静橦先是有些茫然,但很快也跟上了冯斯的思路,“啊!你的意思是说,其实并不存在所谓的族群,魔王其实是……由无数分开的个体构成的共生生物!是一个整体!”
“没错!就是一个整体!”冯斯说,“所谓魔族,只是一个生物!一个用无数的分身占据了地球的每一处角落,却只拥有一个意识、一个思想的单一生物!我在幻觉中所经历过的场景,其实就是当年魔族的真实生活状态:遍布全球、无所不在,却共用着感官,并且只有单一的思维。所有的分身都没有自我的概念,而也就不会存在自私的欲望,你可以想象一下这样的生物会有多强大。”
“那才是真正的地球主宰啊。”路晗衣说,“听上去根本就应该不可能存在什么天敌。可后来遭受到的剧变竟然能让他们从此从地球上消失,那到底是什么灾难呢?小行星撞击吗?”
“我原来也这么猜测过。”冯斯说,“小行星撞击地球原本就是各种科幻小说里最常见的套路,甚至一些严肃的科学猜想也包含这个元素,比如恐龙的灭绝。但是,从两位魔王的对话,我可以判断出,那时候发生的并不是这一类的天灾,而是族群内部的突变。两位魔王就是突变的结果。”
王璐一拍手:“他们就是突变的结果……我懂了,你是想说,他们拥有了独立的意识。”
冯斯点点头:“没错。虽然这样的突变具体怎么产生的还不清楚,但两位魔王的确是从他们的族群中分化出来的异端。他们原本只是无数拥有单一思想的共生体的分身之一,却意外地拥有了独立的意识,可以不必依赖共生的方式而生存。而这也解释了他们最初的分歧:其中一位魔王是个古板派,坚持认为共生态才是正确的生存方式,虽然拥有了独立的意识,也并不认为这是件好事,仍然希望能够恢复到过去的生存状态,成为一个巨大的整体生命的一部分;另一位却有点像个叛逆青年,渐渐觉得这样自己主宰自己命运的生存方式很不错,或许心里暗自希望就这样持续下去,这就是思维方式和性格的转变。对于原本的共生体来说,某个个体产生了‘性格’,本身大概就意味着灾难。”
“而且,即便变成了单独的个体,魔王所拥有的强大力量也让他可以轻而易举地主宰地球上的其他生物。”路晗衣接口说,“所以对这个叛逆青年而言,成为群体中无足轻重的一员,也许真不如独来独往建立一个新的世界,所谓宁为鸡头,不为牛后。这就解释了两位魔王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简直就是两条路线的斗争嘛。这样的话,他们面对人类进化时的态度矛盾也可以解释清楚了。”
“哦?说说看?”林静橦望着自己名义上的丈夫。
“就像我们刚才说的,两位魔王不断地介入地球生物的进化,就是为了找到一种既能承载附脑又可以共生的新生物。”路晗衣说,“人类是第一个可以承载附脑的物种,而且进步幅度神速,很快就可以和魔仆妖兽正面抗衡了;但与此同时,魔王也发现,人类的智慧高过他们的想象,难以控制,尤其是每个人身上都有——用当代的术语来说——自私的基因,想要把他们培养成共生体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样的人类,和恐龙一样,虽然称霸了地球,却对魔王的大计毫无帮助。但那只是古板派的想法,叛逆青年却可能觉得,如果能带领着这样一群人创造一个非共生的新世界,反而更加好玩,至少他能够成为独一无二的主宰。”
“就和守卫人们的想法是一样的。”王璐淡淡地笑了笑,“铁板一块多不好玩,大家一起杀来杀去闹闹腾腾反而更有趣。”
冯斯又像主人一样上了一轮饮料。几个人说到这里,都有了一些拨云见日的感觉。数千年来一直困扰着人们的魔王的真相,总算是揭开了一大部分,然而,还剩下一些要紧的问题暂时难以回答。
“不过,还是有不少事情还不够明白。如果最后魔族只剩下了少部分如他们那样的变异体,他们又口口声声要‘拯救族群’,其他人去哪儿了?”王璐问,“他们想要怎么利用人类来完成拯救的目标?尤其是最关键的一点:你老人家,伟大的万众景仰的天选者,到底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我不敢确定,但的确有了一些猜想。”冯斯说,“这其中的关键就是格萨尔传说里魔王鲁赞的四个寄魂,那四个寄魂,其实就是……”
他没能把这句话说完。刚刚说到这里,冯斯整个人都僵住了,正在说话的嘴大张着,就像是忽然被冰冻了一样。其余三人都是身经百战的高手,立刻知道不对。路晗衣方才还挂在嘴角的笑容瞬间消失,黑色的蠹痕如利剑般射出,射向入口的方向。
在那里,先前已经被守卫人们带走的五十岚贤一赫然再次出现了。但和先前那副沉稳气派的模样不同,此刻的五十岚贤一面孔显得轻松而欢乐,甚至近乎轻佻,双目却呈现出一种骇人的血红色。路晗衣那可以轻易夺人性命的蠹痕还没有碰到他的身体,就已经消散无踪。
三位守卫人一起站了起来。他们都看到了,在五十岚贤一的肩膀上,蹲着一只满身杂毛的黑猫。再回头看看冯斯,依然是冻僵般的无法动弹,但双眼却也和五十岚一样,同样变成了血红色。
“金刚,魔王,是你吗?”路晗衣问。
五十岚贤一咧嘴一笑,语声中有一种丝毫不加掩饰的得意和喜悦:“没错,是我。你们找了我几千年,现在,我主动来找你们了。”
守卫人们不约而同地收起了自己的蠹痕。或许是因为他们知道,在魔王面前,自己的力量有如蝼蚁,根本没有抵抗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