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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觉醒日

第四节

魔王设置的这片幻域非常奇特,也可能是在炫技,因为它位于北京某座知名地标大厦的上空。幻域的外围是透明的,姜米每天可以看到脚下的北京人民如蚁群般来来往往川流不息。这倒是给了她一种“我还生活在人群中”的安慰。当然,只有她能看出去,对于幻域之外的人们来说,抬头只能看到北京城灰蒙蒙的天空。

姜米在幻域里已经呆了好些天了。好在她一向没心没肺,既来之则安之,也懒得多想。魔王对她倒也不错,吃喝娱乐一概提供,她有时候甚至会忍不住想:这样饭来张口的日子好惬意。

但毕竟还是惦念着冯斯。她向魔王问过好几次冯斯的动向,魔王的回答都很简单:“放心,我不会杀他,我需要他自己来送死。前提是他能找到来送死的路。”

所以姜米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希望冯斯来送死还是不希望。她有时候觉得冯斯是绝对不可能和魔王相抗衡的,有时候又想:冯斯那个王八蛋好像永远都有狗屎运,谁知道呢?

她的另一个问题是:“你把我抓到这儿来干什么?做人质么?”

黑猫模样的魔王在她的脑海里响起阵阵怪笑:“你觉得我需要什么人质吗?”

姜米想了想:“确实,根本用不着。那你想要做什么?”

“前些天,我和我在这世上唯一的同伴打了一架,我赢了,然后从此也就彻底地孤身一人了。”魔王的语气居然略带一丝悲凉,“我和他从涿鹿之战后分道扬镳,成为死敌,但他死了以后,还是有些想念他的。我和他对人类的态度不一样,但这一次,在最后的结局到来之前,我也想要稍稍尊敬他那么一次,算是从你们人类那里学来的礼貌吧。”

姜米不明白:“最后的结局?你这是要干什么?炸掉地球吗?”

“很快你就能知道了。”魔王说,“我邀请你到这里来,是想让你做一个目击者,一个最后的证人,来见证人类世界的终结。”

姜米噤若寒蝉。

几天之后的深夜里,姜米在动感单车上呼哧呼哧骑了一小时,舒畅地睡去。但刚刚睡着,她就被雷声惊醒了。

这个季节的北京怎么会打雷?她睁开眼睛,发现闪电竟然就在自己的头顶、幻域的上空炸响。而随着雷电的到来,幻域本身也隐隐有一些微小的波动,就像是感受到了一场发生在远方的地震。

她明白,时间到了,这大概就是魔王所说的“人类世界的终结”了。

那我就看看怎么终结吧。姜米从床上跳了下来。

“你的男朋友果然没有让我失望。”魔王不知何时出现在姜米的身后。他依然使用着金刚的身体,猫的步伐无声无息。

“他干了什么?”姜米问。

“你看,他已经来了。”魔王说。

姜米急忙扑到幻域的边缘往下看。果然,她看到了冯斯,以及冯斯的三位朋友——路晗衣、林静橦和王璐。这四人正在以站立的姿态向着幻域飞来,诡奇的是,下方仍然在街上行走的人们对此没有任何反应,看来他们已经用某些特殊的方式隐形了。

四人无声无息地穿越了透明的幻域边界,进入到内部。姜米先是兴奋地迎了上去,在距离冯斯只有几步远的地方却生生停住了脚步。她发现冯斯的双目变成了妖魔一般的血红色,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气息也和以前截然不同。当姜米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时,他也没有丝毫的反应,视若无睹,仿佛眼前只是一块无足轻重的石头。

他好像已经变了一个人。

“这不是冯斯!”姜米回过头,怒冲冲地对魔王吼道,“你把他变成了怪物!”

“不,我并没有把他变成什么。”魔王回应说,“这不过是天选者原本应有的模样。我只是把他从沉睡中唤醒了而已。”

姜米微微一颤:“守卫人们老是喜欢说的‘觉醒之日,万物俱灭’,指的就是这个吗?天选者的觉醒才是一切的关键?”

黑猫的眼睛里放射出人一样的混杂着骄傲、得意、轻蔑的目光:“是的。所谓天选者,并不是人类的天选者,而是魔王的天选者。他觉醒的时刻,就是魔族觉醒的时刻,而那,也将是人类的末日。”

姜米细细打量了一下冯斯。是的,虽然躯壳还在,但这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冯斯了。出现在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神情淡漠如冰,深红色的双目里流露出和魔王一般的阴沉凶戾。跟在他身后的路晗衣等人也都如此。

“他们这是怎么了?”姜米忍不住问。

“不只是他们,地球上所有的守卫人都已经这样了。”魔王怪笑一声,“此时此刻,他们已经融为一体,共享着天选者的思维。而天选者,听我摆布。”

“融为一体?”姜米吓了一大跳,“这是什么意思?”

“稍待片刻,我马上会告诉你的。”魔王说,“毕竟那是你作为目击者存在的价值。你可以安心地先看一会儿。”

姜米没法儿安心,但她必须得看。她看见冯斯来到幻域的中央,坐了下来,金色的蠹痕从身上释放出来,渐渐充满了整个幻域。她下意识地想要躲闪,魔王猜出了她的心思:“别担心,这蠹痕对生物没有任何伤害。它所起到的,将会是另外的作用。我暂时给你一点点能力,让你可以看到凡人的肉眼看不到的东西。”

随着这句话,姜米觉得脑子里微微一阵刺痛,然后突然之间,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很多异样的光彩。这些光彩来自于幻域之外,来自于脚下的北京城,来自于北京城和这座城市之外的整个世界,那是千千万万根流光溢彩的金色细线,从四面八方不同的地方延伸而来,穿过幻域的边界,连接到冯斯的脑部。在这特殊的视线里,姜米觉得冯斯就像是一只蜘蛛,吞吐着那无数的金色蛛丝,却不知道蛛丝的尽头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但她很快就明白了,因为有三根这样的“蛛丝”就来自于幻域内部。从路晗衣、林静橦和王璐的眉心间,各自伸出了一条这样的金色细线,和冯斯的头颅相连接。再想到先前魔王所说的“融为一体”和“共享思维”,她一下子反应了过来,天选者的真相,魔王的阴谋,一切都已经浮出水面。

“天选者……就是一个枢纽,一个统一的大脑。”姜米只觉得自己的声音仿佛从天边飘来,茫远而虚弱,充满绝望,“这些金色的蛛丝,全部来自于全球各地的守卫人,你是在利用冯斯把所有守卫人联成一体!”

魔王的声音继续在她脑海里响起,充斥着胜利者的喜悦:“没错,我们花费了亿万年的时间找到了人类,又花了二十万年的时间让人类进化到今天的样貌、培养出那么多合用的守卫人。现在,到了收获的时节了。”

那些无限延伸的细丝上的金色光芒开始越来越亮,越来越耀眼,姜米在恍惚间觉得自己看到了阳光在普照大地。这阳光无法分清来路和去路,仿佛是从世界各地的守卫人那里照射到冯斯身上,又仿佛正好相反,是从冯斯一个人的头颅里发散而出,沐浴着每一个拥有附脑的异人们。

这些人,包括冯斯在内,果然和我不是同一族类啊。姜米看着这些用凡人的肉眼无法看到的妖异光芒,看着那个徒具其型的陌生的冯斯,内心一阵战栗,一阵惶恐。最后涌起来的,是无法遏制的绝望。

连冯斯和路晗衣那么厉害的守卫人都被控制了,全球的守卫人都成为了魔王手中的傀儡,难道末日真的无法避免?

金色持续闪耀。姜米的耳朵里开始听到了一阵阵怪异的声响。她可以确定,这些声音仍然只有特殊的人群才能听到,幻域之外的人们仍然在怡然自得地享受着灯红酒绿的夜生活,并没有丝毫反应。

但如果他们能听到,就会觉得这声音像是某种类似利爪的尖锐物体从玻璃的表面划过,声音高频刺耳,足以让人觉得腿脚发软。姜米此刻就很难受,但没有在脸上表露出来,似乎是不想在魔王面前示弱。

不过这种声音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就不再那么尖利刺耳了,而是近似于丝帛被撕裂开来的嗤嗤声响。姜米忽然间似有所悟:那是有什么东西正在被撕开!冯斯正在调集所有守卫人的力量,帮助魔王打开某种屏障!而类似的概念,她曾经从某个守卫人那里听说过……

“鬼门洞开!”姜米只觉得自己的声音凄厉得不似人声,“鬼门洞开是真的!你要打开鬼门!”

“是的,鬼门洞开,万鬼出行。”魔王说,“妖也好,魔也好,鬼也好,怪也好,魑魅魍魉也好,无所谓你们使用什么样的称谓。但那些是我的族群,我的同胞,我的生命!我付出了亿万年的挣扎和努力,就是为了让他们重见天日!”

魔王的声音近乎咆哮,在姜米的脑海里激荡着,发出深远的回响。姜米捧着脑袋,仍旧注意着倾听鬼门洞开的声音,不久之后,声音渐渐变小,接近于消失,形成了一种稳定的、研磨般的声响。姜米猜测,假如真有什么“鬼门”的话,这大概就是进入了破门的攻坚阶段。

魔王所占据着的金刚的身体,先前一直处于较为紧张的状态,身上的黑色杂毛不知不觉地竖起,到了此刻也略微放松下来。他对姜米说:“现在,可以轻松一下了,我也可以给你讲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了。”

姜米哼了一声:“你这话说得跟重装系统似的。不过,我确实很想听你解释解释。”

刚刚说完这句话,姜米隐隐觉得夜空中又有什么奇特的色彩闪动了一下,连忙抬眼望去,只见在幻域上空大约七八十米的高度的夜空中,出现了一道月牙形的暗红色的痕迹,就像是一道在夜的肌体上割出来的红色伤疤。不过,只一瞬,那道伤疤消失了。

但在远处的天空里,不断地出现这种伤疤般的痕迹,而且忽远忽近形状不定,有时候像一道锯齿,有时候呈圆环状,有时候近似三角。

“这是冯斯在带着守卫人们砸门么?”姜米喃喃地说,“砸开了会怎么样?你的族群、你的同胞就能破门而出了?他们长什么样?你们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们,我们,其实,曾经都只是我而已。”魔王的语气里忽然又有了几分哀伤,“但是后来,他还是他,我却不再是我们了。”

“喂,大哥,你这是在说绕口令呢?”姜米不客气地说。

“我让你看一段记忆,那是我干掉了我曾经唯一的伙伴之后,从他的记忆里获取的。你也是一个很聪明的姑娘,看完了这一段,也许就能猜得到了。”

他把文潇岚和范量宇曾看过的和养蜂有关的那一段记忆放入了姜米的脑子。虽然并没有阅读其他的记忆,但魔王所亲口讲述的关键信息已经足够姜米进行整合与判断了。她默默地思考了一阵子,开口发问:“我有点儿了解你刚才说的意思了。你的族群,你想要拯救的族群,包括曾经的你在内,其实是一种共生生物是不是?你们像蜜蜂,却又比蜜蜂还彻底,因为你们所有人——我就用‘人’这个字眼吧——都共用着同一个思维。冯斯曾经跟我说过,他不止一次在幻觉或者梦境里进入一种近乎全知全能的领域,觉得自己的眼睛和耳朵遍布全球,哪一个角落里发生的事件都可以被清晰地感知到。那是不是就是你的族群曾经有过的状态?”

魔王缓缓地踱着步,来到幻域边缘,看着天空不断闪现出的伤疤,那小小的黑猫的躯体却仿佛有着巨人般俯瞰天下的王者气势。过了好久,他才回答:“不错,那就是我,那就是我们。我们曾经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物种,也是唯一的、不可撼动的霸主。我们有着无穷多的分身,却有着共通的思维;我们每一个单独的个体都能发挥出强大的精神力量,也就是现在的人类所称的‘蠹痕’,聚集在一起可以移山倒海,呼云唤雨。因为我们是一体的,所以不会有自私的欲念,不会有背叛和阴谋,可以让每一滴力量都发挥到极致。”

“那还真是一种了不起的生存状态。”姜米叹息着,“单凭你们两个,就已经操纵了人类的命运,同时有成千上万个,而且彼此的思维想通、力量相连,那真是太可怕了。你们是怎么繁殖的呢?”

“每一个个体都不具备繁殖能力,也没有性别的划分,但我们的生命非常长,而且可以通过一种特殊的休眠机制来进行修补。所以我们的种族数量基本是固定的,如果遇到意外出现了较多的个体损失,可以用共生体的力量再造新人。”

“那不就是长生不老吗?听上去还真让人羡慕。但是……我感觉你们并没有发展出任何科技,对吗?你赋予了部分人类附脑,生生创造出了守卫人这样一个举足轻重的分支,但却从来没有帮助过科技进步,直到人类发展出了基础的科学,你才开始加以利用。”

“不错,你也见识过蠹痕的力量,当拥有那种力量的时候,我们根本不需要去考虑科学的问题。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虽然强大,却只是依靠本能生存,并没有任何危机意识,所以当灾难真正到来的时候,我们陷入了猝不及防的境地。”

“什么样的灾难?”姜米问。

“一种怪病,烈性传染病。”魔王回答,“染病的个体会莫名其妙地产生独立意识,并且被从过去的共生整体中割裂出去。对于后来出现的地球生物来说,这是非常正常的状态,一点儿不足为奇。但你想象一下,对我们而言,尤其对于染病的个体而言,却是数万年来的生存方式被瞬间摧毁。很多染病后被割裂开的独立个体,无法承受这样的剧变,都死掉了。而这种病最可怕的地方在于,用我们的精神力量去医治完全无效,非但无效,越是试图医治,越会加快传染的速度。”

“这倒不奇怪。”姜米说,“即便是人类这样独立的个体,也早就习惯了社会化的生活,如果一个人被完全从社会群体中抛离,多半也没法活下去。离开蜂群的蜜蜂更是可以证明这一点。”

“因为我们没能发展出科学,完全没有科学的观测统计方法,更没有医学方面的解剖检验技能,所以都无法说明那种病到底如何源起、如何蔓延,是病毒,是细菌,是微型真菌,是基因突变,还是别的什么。唯一能肯定的是,那种病在很短的时间里重创了我们的族群,让超过四分之一族人染病成为独立个体,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死掉了。按照那种可怕的传染与发病速度,以人类纪年来算,大约只需要再多一两个月的时间,作为一个整体的我们的种族就会消亡,然后剩下寥寥无几的幸存的单独个体。”

“所以,你和你的同伴,另一位魔王,你们俩都是染病后的幸存者?”姜米问。

“是的,当时染病后的幸存者大概只剩下一两百个还活着。我们大概是先天拥有足够坚韧的神经,生生扛住了那样的巨大打击,并且在原来的共生体的帮助下,勉强活了下来,逐步适应这种不可思议的独立生存方式。讽刺的是,染过一次病之后,我们反而得到了健康,不会再次发病,就好像那些天花的幸存者一样。结合着你已经听说过的鬼门洞开,你能想到点儿什么吗?”

姜米又是一阵沉思,最后缓缓地点了点头:“我懂了。你们自己的蠹痕没法治这种病,又完全没有发展出医学,在那个时候,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把仍然处在共生体里的那些个体全部冻结起来,暂时阻止疾病的蔓延。然后,试图依靠那些得病被剥离的个体来慢慢想办法扭转局面。还挺讽刺的,明明是疫病造成的受害者、失去了惯常生存方式的可怜虫们,却偏偏成为了仅存的希望。”

黑猫的眼神一片悲戚:“没错,的确很讽刺。我们就像是一群失去母亲的孤儿,却非要负担起拯救母亲的责任。”

“那你们最后阻止疾病蔓延用的是什么办法呢?”姜米问,“这个鬼门到底是什么?真的是冰冻吗?”

“那只是我打的比方,用来方便你理解。”魔王说,“我说过了,因为没能发展出科学体系,我们并不懂得低温保存生命的可能性;况且在和疫病的作战中,我们也实验过了,休眠不管用,能杀死我们身体的低温也无法杜绝疫病的传播,也就是说,如果那真是病菌或者病毒,是可以在超低温下生存的。”

“那到底是什么?”

“还是得从你男朋友身上去想。你想想看,他所拥有的蠹痕可以用来干什么?”

姜米一愣:“那个小子吗?他的第一个蠹痕是创造物质,第二个蠹痕是移植了刘大少的附脑……刘大少!时间!你们把时间停止了!”

“没错,那是我们在紧迫的时间里唯一能想出来的办法。我们并不具备科学的时空观,但却从本能上对时间有着更深的理解,那是一种天赋,也是刘岂凡的蠹痕的源流。所以,仍处在共生中的本体调集了所有的力量,创造出了一个和地球上的正常空间相平行的异度空间,把共生体全部转移进这个空间里。在这片空间中,时间的流逝是停止的,他们只能像活死人一样,陷入漫长的黑暗之中,等待着我们这群变异体最终想到办法把他们解救出来。”

“但是,在创造这个规模前所未有的异度空间的时候,却出现了问题。你应该知道,蠹痕进化到最高的状态,是完全凭借着本能去进行力量调度的,不需要人为进行精确的数学计算——何况我们也没有哪种能力。但这一次,蠹痕的本能犯了错误:它没有把那四分之一人口损失所带来的力量消耗算计清楚,最后在创造空间的时候,力量失控了。虽然还是成功地创造出了我们所需要的空间,但却带来副作用,毁灭了整个地球上的全部生态,让地球回到了原始蛮荒的状态。你大概可以想象成灾难片里的陨石撞击,只不过是全球性的撞击。”

“我可以理解。”姜米点点头,“所以,那一次的巨大灾难,也杀死了几乎所有获得独立生存能力的变异体,只剩下了你们俩?”

魔王长长地叹息一声:“不错,最后只剩我们俩了,也就是你们所熟知的两个魔王。我们侥幸保住了性命,从原始海洋里挣扎出来,开始慢慢探寻拯救之路。我们必须要完成两件事,第一件是找到治疗怪病的办法;第二件是聚集足够的力量,打破异度空间,把我们的族人放出来。”

“两件事听上去都不太容易办到,不过相比之下,第二件才是最难的吧。”姜米说,“别说只有你们两个,就算还有以前的数量,那也全都成为了独立的个体,彼此的力量不能汇聚叠加,根本不可能打破那种空间吧?”

“是的。而且以我们特殊的生存形式,身体机能早就已经固化,无法进化,也不具备繁殖能力。我们虽然能制造魔仆,但魔仆的力量和我们一脉相承,也无法达到共生的效果。如果单靠我们俩,是不会有希望的,但是这颗星球上还会诞生其他的生物,那些全新的物种,也许就能成为我们的臂助。”

说到这里的时候,夜空中的“伤痕”越来越多,越来越密,体积也越来越大。姜米仿佛正在见证着一场史无前例的流星雨,那无数的流星体粗暴地穿越大气层,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口。魔王所占据的黑猫金刚的眼神里,激动与期待的意味也越来越浓。

而姜米的耳朵里也渐渐听到了新的怪响。在她的感觉里,那像是一种来自无底深渊里的呐喊和呼唤,像是一种在黑暗中压抑已久之后的痛苦嘶嚎,她知道,这声音来自于即将被打破的异空间。尽管她也清楚,这只是一种刻意联想带来的错觉,被困在异空间里的远古魔族其实是处于时间停止的死寂状态,但她还是禁不住要那么去想:

那就是魔族对这个世界的渴望与呼喊。

“现在就是你所期待的结果了,对吧?”姜米看着这一幕壮观却蕴藏着极度恐怖的场景,“你们开始观察和筛选地球上的生物,从最古老的单细胞生物开始,不断地寻找。你们的目标应该很明确,一方面这种生物要可以接受附脑,激发出你们所需要的蠹痕的精神力量,另一方面还得可以彼此联通。说白了,就是你的族群的弱化版,可是那样会不会力量不足?”

“创造空间需要极大的力量,单纯只是打破并且促使时间流动,却并没有那么难。”魔王回答,“现存的这几万变异的人类,就已经足够了。”

“所以你们一路淘汰那些无法形成附脑的低级生物,直到人类出现,但为什么又内讧了?”姜米接着问。

“我过去想得太简单了,总觉得找到一种能和附脑共存的生物,然后把它们当成家畜一样圈养。但是当人类在我们的操控下逐步进化后,我却发现,这种生物拥有强烈的独立意识,哪怕是父母兄弟之间也会存在着竞争和对立。而且随着社会制度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这样的竞争和分化会越来越强烈,和我们所期待的共生生物根本就是南辕北辙。”

“自私的基因。”姜米说。

“是的,就是自私的基因。”魔王喟然,“在过去那些低级生物身上,这一点表达得并不明显,但在人类身上却凸显得越来越强烈。尤其当我在古埃及、人类历史最悠久的古文明里浸淫过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人类尽管体魄羸弱,也无法掌控我们所曾拥有的精神力量,却能够通过大脑发展出各种不可思议的科技。我甚至在一位法老的手下当过一段时间大祭司,从身边具备聪明才智的普通人的头脑里攫取他们的智慧并全部化为己用,以至于被当成了那个时代最聪明的人。”

“印和阗。”姜米反应很快,“原来历史上的印和阗其实是你啊。”

“印和阗给我带来的最大的启迪,就是医学。”魔王说,“我领会到了,纯粹依赖化学物质的力量,竟然就可以对人体带来那么大的效用,不管是杀人还是救人。我和我的同伴都感觉到,如果让人类的医学继续发展下去,也许真的能找到治疗那种疫病的方法。但在那之后,我却越来越觉得,这些原始科技继续发展下去,人类会变成一种彻底失控的物质,脱离掉我们的控制,甚至于成为一种巨大的颠覆性的威胁。尤其是当时已经培养出来的那些附脑人,既能掌握蠹痕,又可以发展科技,我觉得这种生物太过危险。”

“但你的同伴显然并不那么想。”姜米说,“他好像还挺喜欢人类的。”

“因为我和他的理念已经发生分歧了。”魔王轻叹着,“实际上,从灾难后的第一次重逢开始,我就发现了他的异常。我自始至终一心一意地惦念着拯救我的族群,并且从没有放弃过对重返共生体的渴望;他却从一开始就觉得独立的个体并不是太糟糕的事,到最后简直乐在其中了。”

“可以理解。”姜米说,“一个是共生体中完全没有自由意志的一枚零件,另一个可以独立成为这颗星球的主宰者,相比之下我倒觉得你是个奇葩了,面对这样的诱惑都不动心。”

黑猫咧了一下嘴,仿佛在笑:“是的,比起来我就是个冥顽不化的傻子。但我的同伴不像我,尤其在附脑这种东西被越来越多的人类植入体内后,他觉得那才是一种更好的生存方式,可以把变异人培养成他的追随者,借此奴役所有的人类。我们一个想要消灭人类,一个想要保全人类,终于在涿鹿之战的时候发生了内讧,动起手来,结果两败俱伤。”

“我没有猜错的话,涿鹿之战原本也应该是你们刺激人类进化、促使更多人类获取附脑的阴谋吧?”姜米说,“不然以你们的实力,就凭几千年前黄河流域的几个小部落,吹口气就能解决了。”

“的确,我们在历史上制造过不只一次这样的战争:先用妖兽魔仆的绝对实力碾压人类,再逼迫他们去想办法提升自己。我们发现,这样的效果比禁锢和强迫好得多。涿鹿之战原本就应该是这样的一次演出,却因为我们兄弟相残,真正成为了人类战胜魔王的节日。”

“在那以后的大部分事情我们都可以猜想了,冯斯也跟我分析过。”姜米说,“你们俩在内讧中各自都受了重伤,妖兽魔仆们也都群龙无首,不再是过去把人类轻松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局面。于是你们只能分道扬镳,各自做各自的事情,而且都在历史上留下了很多身份。比如你的同伴曾经是东汉寿春城的富商杨麓,也曾经是花剌子模国的扎兰丁王子,后来还侵占了冯斯的朋友宁章闻的身体。但对于你,除了知道你曾经藏身于圣甲虫中然后被李木头捡走之外,其余就不是很清楚了。”

“我也有过一些其他的身份,不必详述了。”魔王说,“总而言之,我的同伴一直走在栽培异种人的道路上,一方面给予守卫人足够的刺激,另一方面还扶植了黑暗家族,可以说是双管齐下。而我也意识到,在他的照拂下,我是不可能做到灭绝人类的,与其那样,不如想法子利用。我可以等着他把守卫人和黑暗家族都培养壮大之后,再来收割。”

“通过医学和生物技术,对吧?”姜米说,“我听说,你甚至操纵了多次人类世界的大瘟疫。你的同伴没有尝试阻止你么?”

“当然有过。阆中山区的那一次战斗就是。当时我意识到,继续和他硬碰硬不是办法,不如想法子彻底躲藏起来。”

姜米恍悟:“所以你是故意被李木头捡走、又落入龙虎山道士手里的!那个道士表面上看起来极度仇视守卫人,以至于创建了那个组织,但其实根本就是你的傀儡!”

魔王阴笑一声:“岂止是他?那个圣甲虫被作为组织的圣物,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所以每一代的领袖都是我的傀儡。我决定充分发挥人类的智慧,只是隐藏在幕后小小地推动一下。而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发自真心。他们想方设法地研究附脑,研究附脑和大脑的关系,研究一举歼灭守卫人的方法,但他们完成的每一步,最终都是为了我而服务。我就这样等到了他们把病毒和疫苗完善成熟。”

“你是指可以杀死守卫人的病毒吗?那种病毒到底是怎么回事?”姜米问。

“那就是从我的身体里分离出来的病毒。”魔王说,“它一直存在于我的体内,只是我已经获得了免疫能力,它无法伤害我而已。从印和阗时代我就在想,迟早要利用人类在医学上的天赋来帮助我研究它,找到破解的方法,而到了最后,当代科技终于完成了我的心愿。那种能在守卫人中传染的病毒,就是伤害我族群的病毒的变体;而相应的治疗方法,也已经研究出来。”

“所以你等到了消灭病毒的药,也等到了守卫人力量的壮大,就可以把所有的守卫人都连成一体,来帮你打开鬼门。不过我还是不太明白,你最后到底使用的是什么方法,天选者在这当中又起到了什么作用?”

魔王正准备回答,天空中突然响起一声惊雷,随即是一道点亮了整个夜空的巨型闪电。一声,两声,三声……一连串的雷电爆发而出,形成在华北地区极其罕见的雷暴。

姜米注意到,这次的雷暴并不是只有魔王世界才能见到,而是也能被普通人们所接收。幻域下方的繁华街道上,人们纷纷抬起头来,好奇地看着这一幕奇景,无数的手机和相机开始对着天上闪烁。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场雷暴下的拍摄,或许会是他们生命中摄取的最后几张照片。

“快了,鬼门即将洞开。”魔王的语调反而平静下来了,“很遗憾,你的世界的繁华将会终止在这一刻了,这是我的种族从沉睡中觉醒的日子,也是你们的毁灭日。当然,作为最后的目击者,在这片幻域里,你将会比他们多活很久,我甚至可以奖励你让你不死。”

“多谢,但不必了。”姜米淡淡地说,“如果你的同族们马上会冲破空间、从鬼门里钻出来毁掉这个世界,我一个人活下来和你们这堆怪物‘共生’吗?死了反而会好些吧。”

“选择权在你。”魔王回答说,“毕竟你会成为最后一个人。”

姜米摇摇头,似乎也无心继续追问最后的那两个问题了。她回过头,看着浑身被金色蛛丝所缠绕、双目血红的冯斯,眼泪慢慢流了下来。

“连你这个一向好运气的混蛋都翻不了盘了,看来是真完蛋了。”姜米低声说,“不过,我们总算也有过共识:但求无愧于心,尽力就好,最后成与不成就去他妈的吧。我们努力了,我们输了,就这么一起去死吧。”

她一步步走到冯斯身边,伸手抱住了对方。尽管身前的这个冯斯,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只是徒具躯壳的傀儡了,但毕竟躯壳还在,总算也是一点最后的慰藉。

突然之间,她的耳朵里听到一个闷闷的声音:“祸害万年在,哪儿这么容易死?”

这是冯斯的声音!

姜米连忙放开手,向后退出几步,定睛一看,冯斯的外观并没有任何变化,仍然是那张木然中带着一丝狰狞的面孔,双眼依然红得像狂犬病发作,连接在身上的金色蛛丝还是那么细密。但是她并没有幻听,刚才那个就像是从闷罐头里发出来的声音的确是冯斯的语气。

而就在这时候,她也听到了魔王爆发出的一声咆哮。不同寻常的是,这一声咆哮并非像先前一样直接在她的精神世界里响起,而是来自于耳朵里听到的空气传播的声音。她急忙扭头一看,吓了一大跳。

——一大团闪烁着金光的似液态似固态的东西,正在从黑猫金刚的嘴里往外涌出。金刚的身体仿佛成了一片气球皮,被撑到了极大,姜米甚至担心这只可怜的黑猫会被活生生撑爆。不过最后,黑猫的身体终于没有解体,而它体内钻出的那一大团东西在地上乱七八糟地扭曲着,不断变幻着形态,仿佛特效电影里的液态金属。

最后,这一团金色的物质逐渐凝固,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形状。它的整体形态近似于椭球体,软乎乎地呈现出肉块的色泽和质地,上面布满了灰色的皱纹,不停地颤动着,身体的正前方还有一只闪耀着金色的巨大的眼球。这样的形态姜米已经非常熟悉了,幻域里见过的扎兰丁王子带在身边的魔仆,基本就是这个样子。但她知道,这一次,自己见到的已经不再是魔仆了,因为魔仆只是魔王的分身而已。眼前这一只如同巨型大脑一般的生物,并非分身,而是本体。

——这就是魔王本人!

面对着魔王的本体,姜米还是难以压制畏惧之心,连忙退到了冯斯身边。而魔王已经发出了低沉而充满震撼力的吼声:“天选者!你到底做了什么!”

随着魔王的这声吼叫,冯斯的身躯也震颤了一下,脖子像蛇一样越扭越长。姜米虽然已经猜到冯斯又捣了什么鬼,但看着一个大活人的脖子像麻花一样扭来扭去,还是害怕地站远了好几步。这个抉择是绝对明智的,因为仅仅在几秒钟之后,冯斯头颅就像被一把锋锐的铡刀铡过一样,一下子从脖颈上断裂,滚落到了地上。在姜米的尖叫声中,断裂处又慢慢钻出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小小圆球,一点点长大,一点点出现凹凸,最后化为了一颗正常大小的新的头颅。

这颗脑袋上,仍然是冯斯的脸。但这一次,眼珠是黑色的,脸上的表情也和过去的冯斯一样,有点儿蔫坏,有点讥嘲,有点儿狡诈,让人看一眼就忍不住想要揍他。

姜米就扑了过去,抬起手来看架势要揍,但最后却狠狠一把搂住了他。

“你这个王八蛋,果然要弄死你不容易……吓死我了……”姜米泪如泉涌。

“天生命贱,哪儿能那么容易就挂了。”冯斯轻轻拍着姜米的肩膀,“你不会是最后一个人。我们的末日还没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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