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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以瞻家邦

真是个好手。

老者已跳上了周锡安的马鞍,本来只消一脚踢去,便可将周锡安踢晕,他就能夺得周锡安这匹好马向大统制冲去,可是周锡安的反应能力也让他吃了一惊。

天下英雄,真是代代有之。老者向来自诩枪术天下无双,此时也不由感叹。周锡安的这条命令一下,马是抢不到了,那就只有步战上前。不借马力,想杀透上百人的护卫,实是绝无可能。但老者的胸口却如烈火熊熊,根本不去想这些。他将身一纵,从死马背上跃起,跳落地来。跃起的那一刻,他抬起头,正与二十几步外看向这边的大统制的目光交错在一起。

两道目光,恍若两柄利剑突然交汇,仿佛激起了无数火星。

这只不过是电光石火的一瞥,但这老者和大统制两人都感到了对方的压力。在大统制一生中从来不曾感受到这般的威胁,老者的目光中说不出有些什么,痛恨有之,愤怒有之,钦佩和感慨也同样有之,让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心悸。他看了看侍立在身边的北斗,低声道:“北斗,你知道这是什么人?”

北斗紧盯着那老者,也低声道:“禀大统制,小人不知。但此人身上有种异样的气质,小人从未在旁人身上见过。”他顿了顿又道:“大统制,您还是先避让一下吧?”

大统制看了看他,摇了摇头:“不用。此人定是有名之人,既然有杀我之心,我若避让,便是对他不起。”他在步辇上一长身,高声道:“刺客,请留尊姓大名。”

此时一批卫戍已逼上前去,老者横枪在手,听得大统制的问话,高声道:“无名之人,不劳南武兄过问。”

老者的声音沙哑不堪,真不知刚才他怎么会唱得那么响。大统制见他不愿回答,皱了皱眉,喝道:“传令下去,活捉了他!”

卫戍有七八十人,现在围上去的有二十多个,将这老者团团围住。虽然卫戍中并没有特别出类拔萃的人物,可二十多人围攻一个,乱枪齐下,对手就算本领通天也难逃一死。只是一听大统制要活捉他,这些卫戍都不敢上前了。人多势众,要杀了对方容易,想活捉他,先上前的肯定会吃亏。这老者一出手就将两个金枪班击落马下,逼得金枪班队长周锡安都落马而逃,卫戍自认没金枪班这等本领,抢先上前只能是送死,因此一时竟没人动手。

他们不动,老者却已动了。他连夺两马,可两马都被周锡安杀了,仍然只能步行。现在围上来的敌人全部弃马步行,已夺不成马,再想冲杀到大统制面前,就得付出十倍的努力。但老者脸上仍是声色不动,向卫戍踏上一步。那些卫戍见这老者一张黑黝黝的脸无喜无忧,身上的羊皮大氅也已脱掉了,里面是件棉袄,拿一条麻绳胡乱扎着,怎么看都是个饱经风霜的老牧人,可是怀抱金枪,却是渊停岳峙,竟有一股如山的威势。卫戍首领见老者上前,那些卫戍居然没有一个敢迎上去,急道:“快上,没听到大统制的命令么?”

卫戍首领一说“大统制的命令”,那些卫戍如梦方醒,已有好几个迎上前去,心想这老者再厉害,到底双拳难敌四手,年纪也不少了,而他们都是些精壮士兵,哪有打不过他的道理。

他们刚上得一步,却见老者的双眼忽地又睁大了些,眼中神光四射,厉声喝道:“楚帅,今日我不得不杀!”

他声音虽哑,可这时谁也没说话,连大统制和张龙友也听到了。一听到“楚帅”两宇,大统制的身体便是一震。北斗就侍立在他身边,见大统制竟然为之动容,不由一怔,心道:“楚帅是谁?”他一直在天星庄,以前很少与外界接触,自然也不知道楚帅是什么人,只是觉得奇怪,从来都不动如山的大统制居然也会因为一句话而失态。

大统制喃喃道:“原来是你啊,小王子。”他猛地转向张龙友,沉声道:“龙友兄,你该认出此人了吧?”

张龙友其实到现在也没认出这老者是谁,听得他说了“楚帅”两宇,只知他定然与昔日五德营关系密切,直到听得大统制的话,他才恍然大悟,点了点头道:“是。只不过,他怎么成了这模样?”

大统制盯着那老者,摇了摇头:“坚忍至此,小王子,我真看错了你。”

这老者正是昔年帝国宗室,后来成为五德营监军的小王子。帝国覆灭后,大统制曾经将帝国宗室斩尽杀绝,但因为可娜夫人曾经做过小王子的老师,为他求情,大统制也觉得小王子不过一勇之夫,而且一贯养尊处优,加上在五德营全军投降之前,他率先离开军中回到雾云城,大统制觉得这人纵然枪术高超,根本算不了什么。帝国覆灭后,小王子隐居在西山,孤处于无想水阁,一直监视他的北斗星君十多年的汇报都是毫无异样,小王子除了收下郑昭之子为枪术弟子,再不与任何人接触,大统制也就放下心来,觉得这人定然会老死深山,再无声息。可是世上之事真个变幻莫测,曾经是共和国第二号人物,与自己称得上患难之交的郑昭竟然背弃了自己逃出雾云城,小王子也随之不知所踪。当时大统制派影忍追查过多时,郑昭的踪迹在南方举起再造共和旗帜后就不再是秘密了,但小王子的行踪仍然是个谜,以影忍之能,居然一直无法察觉他到了何处。直到今天,大统制才算明白。

查不到,那是因为小王子已与以前全然不同。以前的小王子,就算孤处无想水阁,仍然带着帝国宗室的气派,身上衣服虽旧,还要一尘不染。吃的纵是粗茶淡饭,依旧器净肴洁,谁也不可能将那个风度翩翩,气质高华的小王子与一个破衣烂衫,满身腥膻的牧羊人联系起来。而且现在的小王子居然连肤色和声音也都变了,更是面目全非,越发无法寻找了。现在大统制才算明白,小王子这人竟是何等坚忍。

他忍耐了近二十年,为的就是这一天吧?只是为什么以前不有所动作?大统制有点茫然。也许,以前的小王子的确是死心了,根本没想过这些。只是最终为什么又踏上了与自己作对的路?

大统制从来没有反思过,因为他觉得自己无比正确。一开始是别人这么说,渐渐地他也如此坚信,所以丁亨利叛逃那是丁亨利的错,郑昭与自己反目就是郑昭的错。三上将远征失利,定然是因为三将军不听自己的安排,五羊城举起再造共和的大旗,也是因为申士图早有异心。可这时大统制却隐隐觉得,自己毕竟不是神,其实已经犯下了很多错。只是想让自己承认自己已经做错了很多事,他也办不到。

已经既成事实,就将错就错,即使面前有崇山峻岭,也一样能开出一道康庄大道来。小王子,你是挡不住这一切的!

大统制看着正向严阵以待的卫戍走去的小王子,心里倒有一分对此人的敬意。小王子自己也肯定知道,行刺自己的可能性极小,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份决心就值得大统制高看他一线了。此时小王子已冲到了卫戍身前,最前面的六个卫戍将手中长枪齐齐平举,六个枪尖在小王子身前围了半圈刺去,小王子若再上前,便要被长枪刺中。小王子本将金枪挟在右肋下,当那六个卫戍出枪之际,他的右手腕一翻,左手已扳住枪杆,金枪也霎时放平,后发先至,枪尖已挑在当中一个卫戍的枪下。那卫戍正待发力,却觉手中的长枪几如活物,竟然不住扭曲起来。

长枪的枪杆是用铁木制成,硬中带韧,照理根本不可能扭曲,但此时那卫戍似乎看到自己手中的枪就和一根煮熟的面条一般,被小王子的枪一拨,便搅住了右边同伴的枪。他睁大了眼,几疑自己是在做梦,可长枪上的力量却越发大了,两根枪缠在一处后,便如活了一样,再不似一件得心应手的兵器,倒像两条绞在一起的长蛇,又向边上的长枪缠去。只不过一瞬,头一排的六个卫戍长枪竟然缠在了一处,这道看似坚不可摧的防线,竟然一刹那就化作乌有。

不可能!

这六个卫戍同时在想着。他们还沉在惊愕之中,小王子的金枪却已抽出了他们缠在一处的枪杆下,在地上一撑,人已飞身跃起,跳到了他们这些枪杆的交缠点上。六个卫戍正在奋力想要拆开,他们每人双臂都有百余斤之力,加在一起足可抬起上千斤份量,小王子也并不高大,踩在上面几乎感觉不出来,枪连沉都不沉,小王子却身轻如燕,但这一点之力,人便跃过了他们头顶。

在他们身后,还有数十个卫戍。只是这些卫戍也没想到敌人会如此快就突破最前面的六个同伴,只有几个反应特别快,挺枪上前,小王子手中金枪却已如电闪雷鸣,空中金影一现,那几个反应快的卫戍这回也反应不过来,咽喉处已各中一枪,连叫都叫不出,便已软瘫在地。

这正是交牙十二金枪术中的灵蛇缠腕。这路枪法是昔年天下第一名枪武昭的绝技,只传了小王子一人,而小王子则只传给郑司楚,当今天下,便只有这两人懂得,那些卫戍连听都不曾听过。小王子突破最前六人的封锁时所用枪法更为奇妙,但后面的人也看不到,这一枪居高临下,一枪击杀数人,却是人人看得清楚。见得这一枪,那些卫戍人人遍体生寒,无不想到:天下竟有如此枪法!

长枪号称百兵之王,在军中运用最广,十成里有九成用的都是长枪,这些卫戍更是人人用枪。卫戍身负拱卫首都之责,虽然没有经历过实战,但军中训练十分刻苦,这些卫戍更是挑选出来的好手,个个不弱,可小王子的枪术神鬼莫测,几连做梦都梦不到。他们本来还觉得敌人只有一个,己方却有百余人,实是胜之不武,但此时人人都生了惧意,仿佛敌人并不是凡人,而是天上降临的恶魔。

小王子刚从军时还很好杀,但在军中日久,杀心就渐淡,现在有二十年没和人动手,除了在无想水阁杀了一直监视自己的天机,现在还是第一次杀人。枪尖一见血,小王子也觉手中的金枪如一条从酣睡中醒来的妖兽,几要脱手飞去。他已下了必死的决心,也知道今日定是自己绝命之日,刚才突破最前面六人时还不愿杀人,现在出手却再不留情,一杀这几人,人甫一落地,手中金枪便绕着身体转了个大圈。挥枪横扫,那也只是寻常招势,但小王子的金枪扫过一圈,又已刺死了五人。他出枪快捷无伦,长枪不住绕身横扫,人又大踏步向前三步,整个人都似被一个圆圆的金环围住,当者辟易,敢上前的必然中枪毙命。这三步踏上,卫戍便又死了十几人。

周锡安逃得一命后,已遇到后面。他枪马腰刀俱失,身边手无寸铁,见那老者对上卫戍简直如同摧枯拉朽,又惊又惧,喝道:“金枪班,布坚壁阵!”

坚壁阵是步军所用的一个阵法,号称防守滴水不漏,单论防御力,比以前天水军惯用的八阵图更强。但坚壁阵对单兵要求极高,布阵的士兵必须人人都是高手,否则当中有哪个人较弱,坚壁阵便会出现致命的破绽。金枪班虽然平时骑马,但论枪术却远在卫戍之上,还在程敬唐当队长时,训练金枪班时除了马上枪术,步下便主攻坚壁阵。周锡安成为队长后,他比程敬唐更为严厉,训练也更加严格,现在金枪班都已下马,闻听队长下令,二十个金枪班踏上一步,便布成了坚壁阵。周锡安从边上一个卫戍手中抢过长枪,喝道:“金枪班,随我上前!”

坚壁阵如果再挡不住这老者,那大统制也只能落荒而逃了。周锡安本不相信会有这种事发生,可这支看似很强的卫戍竟然会不堪一击,七八十人围攻一个,敌人仍然大踏步上前,他本来坚若磐石的信心这时也似出现了裂痕。

无论如何,一定要挡住他!

就在此刻,在遥远的西北荒山中,一间石屋里,有个披着披风的人正坐在石桌前,吃着一碗麦饭。

麦饭很粗糙,这人吃得也很慢。天很冷,外面尽是白雪,石屋也已被积雪覆盖。忽然,他放下了碗。

门口,传来了沙沙的踏雪之声。脚步声在石屋门口停了下来,一个人出现在门口。

“天法师。”

门口那人在雪地里跪下来,行了一礼。这人也穿着一件带风帽的披风,整个人都掩在披风下。

“进来吧。”

那人把风帽放下了,露出一张尖嘴猴腮、奇丑无比的脸。石层里很暗,就算白天也得点着油灯。本来外面的雪光映进来,将屋里照亮大半,但现在这人站在门口,将雪光也掩去了大半,屋里更暗了。

“天子谷里一切正常。第二台运行良好,下一个马上就要出生了。”

天法师沉默了一下,又慢慢道:“那么,马上就要有四十个了。”

“是。”

天法师又沉默了一下。他们这个种族,虽然寿命很长,但终究也有尽时。这几年天法师越来越觉得自己精力衰竭,再不能和以往一样东奔西走了,因此长年住在这个荒无人烟的荒山里,很少外出。山中的天子谷,已是他们这种族延续的最后希望,虽然只有四十个,但有四十个就有四百,四千,四万,直到有一天统治整个世界。

“天法师,”门口那人见天法师一直不说话,又低低说了起来,“今天会是南武的最后一天了吧?”

“是。”天法师看了看头顶。头顶只是厚厚的石壁,黑暗中他的眼睛却在放光,仿佛能透过石头看到极远的地方。“这个人一死,人类的世界又将乱成一片,我们的把握更大一些。”

门口那人没有说话。天法师在他们这种族里有着至高无尚的威信,正是在天法师的策划下,他们这一族终于看到复兴的曙光,可是他也清楚地记得,这句话天法师曾经说过。当时天法师觉得掌握了南武,人类已经陷入万劫不复的血海,而他们这一族将会高高在上,最终消灭所有人类,成为世界的主宰。只是这个预言落空了,天法师自己都险些没能逃脱南武的追杀,直到现在,仍在天子谷苟延残喘。事实证明,天法师并不是样样都是对的。

也许,海老说的才是康庄大道。如果能够和人类达成谅解,岂不是更好?可是这句话他不敢说。海老早就死了,他也知道海老实是被天法师逼死的。天法师说南武这人刚愎自用,一意孤行,可他觉得,这八个字用在天法师身上一样十分贴切。可是要和海老一样公然反对天法师的意见,他也不敢。他只是道:“那个小王子,真的有这么强的本领?”

天法师没有说话。石屋中,沉默在渐渐黏稠。正当他感到几乎窒息的时候,天法师的声音响了起来:“小王子确实是人类中的杰出之士,但他肯定杀不了南武,就如同薛庭轩,他也杀不了南武。但南武,今天肯定也将结束他的一生。”

他没有说话。天法师在经历了一次惨败之后,痛定思痛,现在所做的决策,几乎件件都成功了。中原和西原的战争,给双方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他们带来了更大的空间。他又沉默了半晌,低声道:“对了,天法师,北斗和我们失去了联系。”

“看来他仍然选择了薛庭轩啊。”天法师的声音很平静。北斗这个人,是他们透过狄复组联系上的,在天法师心目中,这个人是不可能成为自己亲信的,那他的利用价值也已结束了。“薛庭轩呢?他应该已经败退了。”

“刚收到的密报,他全军还在西靖城下,但已粮草断绝,士气渐低,败退应该就是这两天了。”

薛庭轩,是天法师撼动南武统治的第一步棋。这步棋走到现在,也已成了残局。不论是生是死,西原又回到了最初与中原隔绝的状态之中,只是比以前更加动荡,也让天子谷更加安全了。人类是一种奇异的种族,具有无比的侵略性,可同族之间又会死斗不休,明明素不相识,却似有着不共戴天之仇。正因为看到了这一点,天法师便下定决心,绝对不能与人类联合,这个肮脏的种族甚至比当初的蛇人族更不可靠,必须彻底消灭。他道:“无论他是生是死,与我们都无关了。从现在起,只要战争再持续十年,人类起码会减少一半,那时也是我们真正崛起的一天。”

崛起么?门口那人突然有点想笑,却也有点茫然。天法师的目标很远大,但也太大了,实在让他看不到成功的一天。可是,天法师的策略,分明又确实一步步地实现。十年并不长,天子谷现在马上要有四十个下一代,十年后,应该就会有一万以上的族人了。到了那时,说不定真的会看到曙光。他伏下身,又行了一礼:“天法师明鉴。”

在他们谈论的地方再向东北千余里,便是西靖城。时值严冬,西靖城下的草地已是一片肃杀荒凉,只有片片积雪,但积雪下也有早茁的草芽在萌发,给大地带来了几分生机。只是这份生机,现在几乎已被鲜血浇灭了。

血在流淌,大地如同张开了无数张小口,不住将鲜血吸进去,等到开春,长出来的草叶都会是红色的吧?薛庭轩想着,不由看了看巍峨的西靖城。

西边,是莽莽流沙,脚下的土地才是故乡。只是这故乡很快就要成为一个永远无法再做的梦了。薛庭轩率领着五万胡汉混合军已在西靖城下强攻十余天,粮草将尽,西靖城依然岿然不动。而昌都省全省坚壁清野,连零星村落也疏散殆尽,士兵已快要罗雀而食,就在月余前还势如破竹,不可一世的这支强兵,陷入了难以克服的困境。最糟的是本来已经要到的西原补给队失期不至,更给西原军一个致命的打击,本来高昂的士气,几乎在一瞬间就丧失已尽。

如果再斗下去,昌都军若开城突击,西原军将会彻底崩坏。薛庭轩心如火焚,连发斥候去探听补给队怎么还不来,但斥候带来的是北斗,传到的消息更让他绝望。

补给队按他的命令,准时出发了,带来的粮草也足够西原远征军数月之用。可是这支补给队还没到流沙,便遭到了仆固部的截击。因为精锐都已带了出来,护送补给队的军队相当弱,仆固部却是倾巢而出,结果补给队全军覆灭,粮草尽归仆固部所得。

听到这个消息,薛庭轩当时就觉胸口一闷。当着众将他没有表露出来,只是强忍着,低声道:“庄兄,这消息你还没告诉别人吧?”

北斗道:“没有。薛帅,看来,这一次东征……”

彻底结束了。北斗并没有说完,薛庭轩在心里已经补全了他的话。薛庭轩还记得贺兰如玉这个人。这个仆固部年轻的台吉以前对自己一直俯首贴耳,言听计从,而无二话,自己要他发一万五千援军,他也毫不犹豫就发了出来。他已是西原的天可汗,儿子是阿史那部定义可汗,仆固部则早就表示归顺,他只觉在西原自己已成为说一不二的人,这信心本来就如同巨石,现在才发现那不是巨石,而是一个水泡而已。他道:“庄兄,进帐再说。”

北斗跟着他走进内帐。一进内帐,薛庭轩便是一个踉跄,“哇”一声,胸口郁积的血全喷了出来,吐了一地。北斗大吃一惊,扶住他低声道:“薛帅!薛帅!”

薛庭轩吐了口血,只觉胸口那股憋闷稍稍好了些。他坐了下来,挥了挥手,低低道:“庄兄,马上传五德营统领过来。”

现在还在攻城,城上城下正是杀声一片。只是西靖城在战无不胜的五德营众眼里,也越来越高大,越来越难以逾越。听得元帅急召,五德营的五统领都吃了一惊,火急赶过来。一进帐,刘斩便道:“薛帅……”话刚一出口,已见地上一摊鲜血,他吓了一跳,叫道:“薛帅,你怎么了?”

薛庭轩道:“刘斩,低声。庄兄,你马上把此事说给五位将军听。”

北斗低低说了贺兰如玉截住补给队的事,一听这话,五统领全部如同冰水浇头,全部呆住了。粮草是军中命脉,粮草断绝,一切都无济于事。董长寿一等北斗说完便道:“薛帅,现在该怎么办?”

打下西靖城,越来越渺茫,而且一旦全军绝粮,这支败军就算无人追击,想回西原也难比登天了。薛庭轩看了看北斗,低声道:“庄兄,大统制之命,可是也要结束了?”

北斗没有说话。虽然他从狄复组得到的消息是狄复组正在策划对大统制的第二次刺杀,可能不能成功,他真没有把握。何况就算大统制真的死了,消息传到西靖城,能动摇西靖城多少军心也不可而知。再打下去,就只剩破城才能让西原军活下去,只是这个可能性太低了,他实在不敢说。半晌,他道:“薛帅,远水救不了近火……”

薛庭轩没有说话。大统制被刺,是他最后一线希望,可是北斗说的没错,远水救不了近火,就算大统制真的遇刺身亡,西原军多半支撑不到消息传来的一天,更何况谁也不敢说昌都军一得知大统制身死就会开城投降。

太急了。薛庭轩想着。当初他和司徒郁商量过,觉得楚都城起码要经营二十年以上,方能有反攻中原之力,所以郑昭来楚都城时,司徒郁并不赞同与南军联手。可是一直以来的顺利,让自己冲昏了头脑,只觉凭一己之力便可挽狂澜于既倒。事实却证明了,在狂澜面前,谁也无法挽回,只会被席卷而去。

坚持下去,还是趁现在尚存战力,及时撤退?薛庭轩在这一刻倒想起了当初中原三上将远征之事。自己面临的局面,正与当初的三上将一般无二。劳师远征,兵粮断绝,处境甚至比那时的三上将更为险恶。只是大好局面转瞬间就变成不堪收拾,又让他如此不甘。内帐中,谁也不说话,人人都知道薛庭轩说出话将决定所有人的生死。退,还有一线生机,坚持,却是死无全尸。

外面的杀声渐渐弱了,定是西原军这一波攻势又被昌都军击退。外面的声音渐弱,显得内帐里更加死气沉沉。良久,薛庭轩抬起头,低声道:“传令下去,全军准备班师撤退。”

不知为什么,就算战意向来满满的刘斩,也暗暗舒了口气。他道:“薛帅,此时退却也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他说不下去了。青山是还在,但说不怕没柴烧,也得有人愿意让他们砍柴。贺兰如玉做下这事,军中的仆固军也肯定不会可靠。一旦仆固军倒戈,只怕连撤军都办不到。薛庭轩的脸已同死灰一般,缓缓地站起来,向五统制深施一礼道:“五位将军,薛庭轩无能,此罪万死莫辞。”

他站起来已是摇摇欲坠,说完这话,又跌坐回椅子里。北斗扶住他,薛庭轩又摆了摆手,低声道:“撤吧。”

这两个字,几如万钧之重。因为他知道,所有的梦想,在此际已经彻底破灭了。曹闻道,陈忠,陈星楚,还有那么多五德营士卒的愿望,永远都不可能有实现的一天了。

薛庭轩决定撤军的这一刻,在雾云城西门外的西山下,抬着大统制步辇的四个士兵脚底也流来了一股鲜血。

那个老者简直就是个妖魔,如此众多的士兵围攻他一人,谁都觉得马上就能将此人乱刃分尸,可是这老者一步步上前,虽然每一步都走得如此艰辛,可每一步又如此坚实。卫戍在这老者的枪下已死了三十人以上,鲜血溅得老者的棉袄也尽是殷红,最早溅上的血迹都已干结,一片片地往下掉,马上又有新的鲜血泼上去,他的金枪在手中仍是舞动不休,出必伤人。

战意如火,真欲冲霄,所有人都看得胆战心惊,连大统制都看得呆了。他喃喃道:“天下无双之士!”

在过去全盛时的五德营,人才济济,大统制对军团中众多主将全都了若指掌。算起来,小王子虽然是宗室中绝无仅有的翘楚,却是其中最不被他看重的一个。在大统制眼里,小王子不过是一个养尊处优,略有勇力的匹夫而已,连将才都谈不上。但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又看错了一个人。

小王子纵然不是将才,也是天下无双的勇者。他此时已冲到离大统制只有二十余步之遥,卫戍士兵尽已在他身后,但挡在他身前的,是二十来个结成坚壁阵的金枪班。

二十多杆金枪,排成了四列。坚壁阵被称作有磐石之固,金枪班布成的这坚壁阵,更是坚不可摧,而小王子已觉手中的金枪有点颤抖。他年纪虽然不算很老,到底已不是年轻人了,杀了三十多人,现在身上还没有一个伤口,可力量到底不是无穷无尽。卫戍士兵虽然已被他这一轮猛攻夺去了心魄,可仍是死战不退,就算时不时有人中枪倒地,可一人倒地,另一人便上前。大统制在他们心目中真个有若神明,如果被这刺客冲到大统制身边,这些卫戍也觉得连活下去都没脸了。

小王子又踏上了一步。周锡安见他已冲到近前,喝道:“上!”他的金枪在弃马时便已丢了,现在握的是一把卫戍所用长枪,比惯用的金枪要轻,反倒更加灵活。他一声令下,有五个金枪班便踏上一步,五支长枪一字排开,整齐划一,便如铸在一块坚铁上的五根铁齿。这时正与最早时那六个卫戍挡住小王子时一样,小王子长吸了口气,金枪已拨中当中那金枪班的枪尖。

灵蛇缠腕。只是小王子的力量已经有所衰竭,而金枪班的力量比卫戍大得多,此消彼长,小王子这一枪并不能拨动那金枪班的金枪。那五个金枪班见小王子出枪时,都吓了一跳,也不由得缓了缓,但见小王子拨不动,他们胆气也壮了,心想此人再厉害,终是肉身,五个金枪班齐攻一人,绝无拿不下之理,因此又踏上了一步。这五人步调也一般无二,五支长枪齐齐逼上,再上前一步,便要刺中小王子,他除了退却再无别法。可身后那些卫戍已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哪里还退得下去。小王子深吸了口气,左手忽地拔出了腰间的小腰刀。

这把小腰刀只是平时牧人吃饭时割肉所用,不过一拃长,刀身也细细长长,根本伤不了人。但小王子拔出小腰刀,也并不是用来御敌,而是往自己前胸刺去。刀子虽利,到底很短,而且他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袄,这一刀刺入,入肉极浅,只是这股疼痛却让他精神为之一振,右臂也不知从哪里涌上了一股力量,金枪猛然一振,已搅住了当中那金枪班的金枪。这金枪班刚才见小王子的金枪拨不动自己的枪,已放下了,没想到对手的力量突然间大了一倍有余,手中枪已在急速翻动,再想握紧,却已来不及,他的金枪已和边上一个金枪班的金枪搅在了一起。

枪身本来坚中有韧,虽然不能真和绳索一样缠住,但两柄长枪一旦缠结,哪里还分拆得开,小王子的金枪却如电光般扫过,一刹那,五支金枪又缠在了一起。这一下那五个金枪班都慌了手脚,奋力夺枪,只待扯开,可枪平时根本缠不住,一缠住,枪杆本身的力量也极大,绷紧了,反而越缠越紧,哪里扯得开,小王子却是将身一纵,又和最初一般一跃而起。

在这五个金枪班身后,还有十五六个人,立成了三排,金枪几如密林。小王子飞身跃起,这些金枪班全都惊得呆了。他们的训练,从来没有过敌人从头顶袭来该怎么办这一课,正在茫然,小王子已跃过了头一排金枪班,在一个人肩头一点,又是一飞冲天,人与枪几成一体,便要越过这第二排。金枪班这坚壁阵防御虽强,可人与人都并肩而立,想闪都闪不开,不要说小王子的身形快到如此。

周锡安已急得眼角欲裂。金枪班是最后一道防线了,若再被他突破,就已来到大统制面前,现在大统制就算想逃都逃不成。他情急之下,手中长枪往地下一撑,人也猛地跃起,长枪已趁势向小王子刺去。这时候两人都在半空中,小王子因为先行跃起,已比周锡安离大统制更近一些,周锡安长枪剌向他背心,小王子已觉背后有厉风袭来,心知出手的是个一等一的好手,却浑若不知,左手又在胸前一拍。他那把小腰刀还插在前胸,本来只是浅浅刺入皮肤,这一拍便有一分许刺进肉里,这阵疼痛让他体内最后一丝力量也逼了出来,他一个起落,又越过了第三排金枪班。

这只是一瞬间的事。现在在小王子与大统制之间,只隔了一层金枪班了。这几个金枪班现在还没搞清是怎么一回事,只觉得头顶一黑,有个还抬头要去看。他一抬头,小王子一脚正踩在他面门上,人借了此力,单手执着金枪,如鹰隼般扑向大统制。

这一式乃是舍身枪。小王子这交牙十二金枪术是向昔年天下第一名将武昭学的,但武昭所传枪术并无此招,这是小王子在无想水阁二十余年,日日渔樵耕读,有空便练习枪术,悟出的几个枪势之一。因为此枪一出,实是同归于尽,再无防守,因此他给郑司楚的枪谱中都没有收进去。

郑司楚是楚帅唯一的血脉,他把一身所学尽都传给郑司楚,却不想他有一天会与人同归于尽。而这一枪也是他平生第一次所用,出枪之时,枪头上隐隐有风雷之声,甚至枪尖都似乎因为破开空气还变得发红火烫。

南武,你去死吧!

小王子想着。他很清楚,自己这一枪得手后,肯定也马上会被乱刃分尸,但他已经放下了一切。

很久以前,他还是个养尊处优的安乐王世子,少年英俊,虽然年纪幼小,却很有勇力,在宗室中大为人推许。后来认识了楚帅,他仿佛看到了一个新的天地。所谓权势,所谓富贵,一切都是无常,唯有仁义之心,才是值得坚守的一切。当他加入五德营,虽然名义上是五德营的最高指挥,但事事听从楚帅安排,甘心做一个副将。那时的战火与厮杀,即使危险万分,心里总是如此坦然。

纵然战死沙场,也是为了守护我所爱的一切。那时小王子只有这样一个目标。只是他所爱的一切都在转瞬间消失,只剩下一身苟活于世,昔年五德营的战友也肯定不会原谅自己在最后关头的不告而别,这许多年来,他无一日不在痛苦与悔恨,此刻,这些痛苦和悔恨尽都化作怒火,直欲吞没步辇上那个人。

去死吧!小王子的眼里,似乎也有烈火喷出。他的身体几乎附在了金枪上,所有的力量都运上了枪身。大统制没想到小王子竟然如此快就突破金枪班的重重包围,眼看金枪越来越近,他的脸也霎时变得死灰一般。

难道,死真的要来了?

大统制想着。他从没想过死,就算是最艰难的时候,他也没想过放弃。当初义父第一次提出“共和”这个概念,他就觉得这确是真理。以民为本,以人为尚,人人平等。这三句话,就已说明了共和的真谛。只是为了实现共和,他与义父的想法有点不同。义父觉得共和既然是人人平等,就不应该再有上下尊卑之分,但大统制觉得,民心至愚,如果事事完全平等,反而会使自己掣肘。只需是为达成目的,不需拘泥于小节。这些年来他也一直都是身体力行,甚至为了目标,将议府也解散了,只为将权力收归自己掌中,可以更有效率。纵然现在共和国遇到了难题,但他坚信,在自己的努力下,困难迟早都会过去,一切都将重回正轨。

只是,这一切都要成为空谈么?这时大统制想起了与丁亨利的最后一番话。

那是在丁亨利逃走的前夕。大统制很早时就从异人处学得了能控制旁人心神的秘术,本来那异人说还有一种能读懂旁人心思的秘术,但他一直学不会。后来到了五羊城,发现郑昭居然就身怀这两种秘术,而且郑昭对自己极为服膺,他便不再去想另一种,只是在摄心术上痛下苦功。

与郑昭不同,他向谁都没说起此事,甚至,连那异人师傅,当大统制摄心术初成时便将他控制住杀了灭口。对这门秘术,他极有信心,尤其发现身怀两种秘术的郑昭在摄心术上造诣也不如自己之深。但后来听郑昭说起,楚休红同样有摄心术,比他还要深,使得他无法读取对方的心思,他就立下了必杀此人的心思。也正因为这门秘术,任何人想要行刺自己,只消被自己发觉异样,便能及时制止,因此顾清随布下如此严密的计划,最终亦只能功亏一篑。

第一次用这门秘术,是杀掉那异人师傅。第二次,便是好多年后因为自己决定斩杀楚休红,丁亨利向自己下跪求情。当时丁亨利向自己苦苦哀求,死都不肯罢休,最后他只得以摄心术控制住丁亨利,让他同意那次大斩杀。只是毕竟丁亨利是自己仅有的两个朋友之一,除掉他,大统制还是下不了手。后来的这些年里,大统制一直不让他离开自己太久,每隔一阵便向他施加一次摄心术,让他不再想起与自己的那次争执。只是几年前,因为国事繁忙,自己又因为得知妻子有孕的消息后兴奋过度,结果放松了对丁亨利的控制,结果丁亨利清醒过来。

那最后一次对话,丁亨利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向自己问起为了一个崇高的目标,是不是可以行卑鄙之事。当时大统制并没有想到其他,丁亨利这句话正是他一贯的信条,便滔滔不绝,与他谈了不少。回想起来,那时自己就该看出丁亨利的神色有异。也正是那番话,让丁亨利彻底死了对自己的信心,决定逃走吧。

现在,朋友是完全没有了,妻子也只是一个生育后代的工具,实在不能谈什么。看着正向自己扑来的小王子,大统制脑海中反倒一片清明。在这个行刺自己的人身上,他隐约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论小王子与自己有多大的区别,不达目的势不罢休,这一点两人却如此相似。直到这时,大统制才明白自己要活捉他的真正用意。

正因为看到了小王子身上与自己相似的这一面,让心如铁石的自己,第一次动了恻隐之心。只是这恻隐之心果然是动不得的,自己居然会陷入如此危难。先前还远,他的摄心术无法控制住小王子,此时近了,他正待催发摄心术,身边忽地掠过一道劲风,一个黑影已一跃而起。

那是北斗。北斗自不知道大统制还有这最后一道防线,见那老者的金枪已直取大统制,再也忍不住了,一下飞身跃起。他步下格斗之术远超旁人,一跃便挡在小王子身前。小王子的金枪正如飞电疾射,北斗的双手在左右袖中一探,掌中立时出现两柄三尖叉,在身前一挡,便要锁住金枪枪尖。

三尖叉是近身格斗的兵器,能克制刀剑,对付长枪并不如何得心应手。但北斗的本领已超越了以往所有的北部天官,两把三尖叉一抽出,便要扣住金枪枪尖。他已打定了主意,只消三尖叉扣住枪尖,整个人的份量都加在了枪尖上,敌人力量再大,也会被拖得枪尖朝下,这样虽然自己危险万分,可大统制的危难便解除了。只是他想得虽好,出手也快,眼前那个金枪枪尖却在刹那间移开了两寸。

这人到了此时还能控制枪尖!北斗虽然明知这老者枪术无双,但也没想到高到这等地步。跃起时已是一瞬间,三尖叉又失去了目标,金枪便要从他肩头掠过,刺中身后的大统制。北斗心中一片空白,什么都来不及想,双手已弃去三尖叉,一把抓住枪尖。

金枪枪尖比一般的长枪要长,两面开锋,极是锋利,北斗一抓住枪尖,锋刃顿时割断了他四五根手指。但这时北斗似乎感觉不到疼痛了,只是用残掌死死抓住枪尖,拼命往下扳去。

这是必死的一击。小王子只觉枪上一沉,即使他借疼痛用出了浑身之力,毕竟是一手握住枪尾,枪尖上的份量等若大了十多倍。“喀”一声,金枪已穿透北斗的咽喉,但也被北斗拉得往下垂去。这一枪枪风极厉,金枪刺穿了北斗咽喉,余势不绝,透喉而过,正中一个抬着步辇的士兵前心,将北斗和那士兵串在了一处。但那抬步辇的士兵竟也坚忍得异乎寻常,虽然金枪透胸而入,他仍是死死抬着步辇,任由金枪一分分扎进他的胸膛,步辇竟是分毫不动。

来不及了么?小王子这一枪被北斗舍命破去,心里仿佛发出了一声绝叫。他出手之快,实已到了神而化之之境,正待抽枪再发一击,正在这时,脚弯处传来了一声剧痛。

那是周锡安的长枪。周锡安手中长枪比惯用的金枪要轻,速度也无形中快了三分,就在小王子一枪刺死北斗与那抬步辇之人,他的一枪也已到了。这时的小王子已再不防守后方,哪里还闪得开,周锡安的长枪直入他腿弯,竟将他的小腿扎了个对穿。

“砰”一声,小王子重重摔了下来。本来这样的高度跳下,以他的本领毫不为难,闭上眼都能稳稳落地,可这时他一腿已废,哪里还立得稳?一跌下,伤腿无法站直,人便半跪在地上。在他面前,正是高高在上的大统制,看上去就似在给大统制行礼。与腿上的重伤相比,这更让小王子心痛如绞。他不顾一切,猛地站立起来,周锡安的长枪还扎在他腿上,这般一来,长枪的锋刃已割断了他半条腿,但小王子仍然直直地站着,鲜血不住流下。

世界,永别了。他想着,伸手拨出插在腰间的小刀。

一拃长的小刀,刀尖沾满鲜血,但鲜血仍掩不去锋刃寒光。即使是山穷水尽,小王子心中仍然只有一个念头。

杀了他。杀了这个人。杀了这个毁灭了他所珍视的一切的人。

即使只有一条腿,但小王子是何等本领,大统制现在只不过处在一人高的地方,与他相距不过一步之遥。这一刻,小王子仿佛灵魂已离开了躯壳,看到自己飞身跃起,将小刀刺入步辇上那人的咽喉。

然而,这只是他的幻觉。大统制站在步辇上,死死盯着他,就如一条盯住了猎物的毒蛇。在大统制的眼里,寒光四射,人也似在一瞬间化作寒冰。小王子纵然仍旧斗志冲霄,可身体却连动都不能动。

可惜了,你的一身本领。

大统制想着。小王子直到这时仍然能够有一击之力,实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只是这最后一刻,胜机还是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小王子这必杀的一击,最终仍然落空了。

这只是一刹那的事。当小王子飞身跃起时,守在步辇前的金枪班也全都愣住了,但这时他们都回过神来,五枝金枪已齐齐刺向小王子背心。这五枪仍然整齐划一,五枪无前无后,小王子若是身上无伤,自能闪避,但他一腿已废,何况已中了大统制的摄心术,动都动不了分毫,五支金枪尽插入他脊背。

当五枪刺入小王子身体时,大统制只觉神志为之一恍惚。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能将他逼到这等地步,险些连摄心术都来不及用。他看着小王子,小王子手中还握着小刀,却已不再看他,抬头看向了天空。这张本来清俊潇洒的脸,现在已如炭一般黑,尽是风霜之色,但他的目光仍然如同许久以前一般清澈。

这时的小王子在想什么?谁也不知道。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切的恩怨都已如泡影浮沤,化作无形。

大统制心头也不禁又有了一丝茫然。就在这一刻,他听到了“砰”一声响。

这是炸裂之声,就起于身侧。大统制胸口一痛,他低头看去,只见胸前出现了一个小孔,鲜血正从那里喷出来。

是什么?他想扭头去看,但身上的力量已转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虽然没有看到什么,但他心里却异乎寻常地明白。

这是火枪。原来,张龙友早就已经成功复制出了火枪!在大统制的最后一刻,他倒有点想要笑一笑。

原来,自己梦寐以求想要得到的火枪之秘,早就已近在眼前了。只是,一切都晚了。

那正是张龙友的火枪。只是,这把火枪却隐藏在他坐的轮椅扶手之中。

张龙友早年便是天下有数的名匠,心思之巧,还在陈虚心之上。当大统制拿来那把破损不堪的火枪后,只用了一个月,他就已参透了其中奥秘。只是他也明白,大统制若有了这等利器,更是如虎添翼,只怕永远都不会有人能打倒他了,因此一直隐瞒不报,暗中将火枪隐藏在轮椅的扶手中。

这件利器,将会取下南武的性命。只是他虽然铸成火枪,却一直找不到机会。大统制很少来潜龙居,每次来也都带着贴身护卫,而他本来就不是武人,加上脚筋已断,更难有下手之机。特别是当那个与他联系之人告诉他大统制有能控制人心神的秘术,更让张龙友感到绝望。

难道明明有了利器,仍然无能为力么?不过,机会终于还是到了。这一刻,大统制的护卫尽出,都去对付拼命一搏的小王子,就算大统制自己,也在全神贯注于小王子身上,此时再没有人关注他。

转动轮椅,对准步辇上的大统制,然后,扳动机关。当扳下机关时,张龙友仍然没有一丝信心。他在潜龙居造成轮椅时,只说是加进钢管加固,旁人也没有怀疑。可是安装机括却是难上加难,只能是每天夜深人静,当黑暗吞没一切时才动手。装好了火枪,要取得火药又是个难题。与他用老鼠联系的那人当时尚未出现,他无法向他求助,只能自己想办法。硫粉虽有,每次可以用衣角沾一点带回,木炭也易得,但火药中最关键的硝石却根本得不到。只是张龙友精研药理,从厕中取得墙硝。

墙壁年深日久,会出现墙硝。只是墙硝份量极微,他也不能到各处去收集,只有如厕时才没人监视。为了配齐发射一颗弹丸的火药,张龙友竟花了两年之久。现在,终于一发命中大统制,但他心里却也无比的空虚。

仿佛一个一直身挑重担的人,一旦将重负放下,反而会一下瘫倒在地。现在的张龙友也正是如此。

朋友都已死了,仇人也死在了面前,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意义么?他也抬起头,看向天空,全然不顾那些情急之下,持枪向他刺来的金枪班和卫戍。

天上,流云慵懒,缓缓飞过。在他耳边,仿佛又听到了许久以前,那支用沙哑的嗓子唱出的悲壮凄凉的歌。

天何高高,风何肃肃。

执干戈兮灵旗矗。

魂兮归来,永守亲族。

眼前,故人仿佛又在不断地闪过。曾经的朋友,曾经爱慕的人,曾经仇恨的人。从这一刻起,都已成为永别的过往,唯有天地永恒,风吹着流云,似到天长地久。

长枪刺入了他的身体,但张龙友已什么都感觉不到了。血在流出,曾经的热血依然火烫,流下地来,立时融化了积雪,将微露的草尖也染得殷红。

共和二十六年冬至日,前帝国小王子行刺大统制,失败,被乱枪刺死。

共和二十六年冬至日,小王子行刺失败后片刻,大统制被前帝国太师张龙友以火枪行刺而死。

共和二十六年冬至日,前帝国太师张龙友以火枪行刺大统制,成功,即刻便被大统制护卫以乱枪刺死。

时代的大幕,在这一天缓缓地拉上了,一个新的时代却在这一刻拉开了序幕。

(第四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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