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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山楂树

1817年2月

齐尔德迈斯行在一片空寂的荒野上。荒野中孤零零地立着一棵歪脖山楂树,树上吊着一个人。这人的衬衣和外套都被扒下来了,生前必是深藏不露的东西,死后一览无余:他的皮肤有种奇异的损伤。他的前胸、后背和两臂满是精细复杂的蓝色印记;印记太过密集,他一个白人看上去更像是蓝的了。

齐尔德迈斯骑着马往树那边去,心想会不会是杀人犯为了取乐在身上瞎画来着。过去当水手的时候,他听说有的国家会在处决犯人之前,先把他们供认的罪行用各种可怕的方式写在他们身上。那些蓝印子远看很像是写在皮肤上的,然而凑近了他才发现印记都在皮下。

他下了马,把那死人转过来面朝自己。死人面色发紫、肿胀不堪,双眼则鼓胀、充血。他仔细认了认,发现扭曲的五官之下藏着一张自己熟悉的脸。“闻秋乐。”他说。

他掏出小刀割了绳子,将尸体放了下来。接着,他把闻秋乐的裤子和靴子都脱了,看遍他全身:一具双足动物的尸体躺在冬日濯濯荒原上。

奇异的印记覆盖了每一寸皮肤——只空出了他的脸、手、私处和脚底板。他看上去就好像一个戴了白手套和白面具的蓝人。齐尔德迈斯越看越觉得那些印记有什么意义。“这是王字,”他终于发了话,“这是罗伯特·范岱穆的那本书。”

正在这时,钢针似的冰花席卷而来,天开始下雪了。风越刮越大。

齐尔德迈斯想到二十里之外的斯特兰奇和诺瑞尔,便笑了起来。谁读了何妨寺的书又有什么要紧呢?最宝贵的书在这儿躺着呢——光溜溜地死在了风雪里。

“看来,”他说,“一切都落到我肩上了,是不是?‘咱们这个时代人所能承担的最高荣誉,同时也是最重的负担。’”

然而目前,负担似乎比荣誉更明显。书这副模样,实在太不方便携带。他不知道闻秋乐究竟死了多久,或者说再过多久他就会烂。怎么办呢?他可以赌一把,将尸体扔到马背上驮着。可随身带着这么一具新鲜的吊死鬼,路上碰到谁都不好解释。他可以先把尸体藏起来,再跑去找一辆小马车。这得要多长时间?再说,万一有人在此期间发现并搬走了尸体怎么办?约克就有花钱收购尸体的大夫,绝不问尸体来路。

“我可以施个藏匿咒。”他心想。

藏匿咒确实能使人类肉眼看不到尸体,可还有狗、狐狸和乌鸦呢。齐尔德迈斯会的法术可骗不过它们。这本书已经被吃过一回了,他可不想让它再有被吃二回的危险。

其实办法显而易见,那就是抄出一份来。可他的笔、墨、记事簿还在客厅桌上——全落在了何妨寺的黑暗里。那怎么办呢?他可以用小棍儿在冻硬了的土地上划拉出一份——可写在地上比写在尸体上好不到哪儿去。这地方要是再有几棵树就好了,他也许能揭些树皮再烧些木头,用灰往树皮上抄写。然而这里只有这么一棵歪脖山楂树。

他看了看自己的小刀。也许他应当把这本书往自己身上抄?这样一来有若干好处:第一,谁说文字所在的位置本身就没有意义呢?比如离脑袋越近的文字就越重要?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的。第二,把书抄在身上的话,又安全又隐秘。他就不必担心有谁会把它偷走了。至于要不要给斯特兰奇或者诺瑞尔看,他还没有决定。

然而,闻秋乐身上的字又密又复杂。就算他能用刀把这细小的一点一圈一撇一捺原样学下来——他不太有自信——刀还要扎得足够深,好让字迹永远留存。

他脱掉了最外边的大衣和日常穿的上衣。他松开了衬衫的袖口,把袖子卷了起来。他准备先试一试,于是就把闻秋乐胳膊内侧的一个符号刻到自己胳膊同样的位置上。结果并不乐观。伤口出血太厉害,很难看清下一刀怎么刻,而且他已经快疼晕了。

“为这事掉点儿血我不怕,可这么多字刻下来,必会要了我的命。还有,他后背上的字我该怎么抄呢?我就把他驮在马上好了,有人过来盘问——我就冲他们开枪,若真有必要的话。这是个办法。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办法,但也是个办法。”他又把上衣和大衣都穿上了。

酒贩子已经溜达到一边去了,离开他一段距离,这会儿正啃地上的枯草——风一刮,草就都露出来了。齐尔德迈斯走到它边上,从行李袋里掏出一截粗绳子和装着手枪的匣子。他往枪里各塞了一枚子弹并装好了火药。

他回身去看那尸体可还安然无恙地躺在那里。有个人——一个男人——正在旁边弯着腰看呢。他把手枪往大衣口袋里一揣,往那边跑去,边跑边冲那男人喊叫。

那男人脚蹬黑靴,身穿黑色旅行外套。他半蹲半跪在雪地里,紧挨着闻秋乐。一瞬间,齐尔德迈斯还以为是斯特兰奇——可那男人没他那么高,身材也略瘦小些。他一袭黑衣明显价格不菲,样式也入时。可他一头顺直的黑发却留得比任何时髦绅士都长,他因此看上去有点儿像循道宗的传教士或是浪漫派的诗人。“我认得他,”齐尔德迈斯心想,“他是个魔法师。我跟他熟得很。我怎么就想不起他叫什么呢?”

他大喊道:“那尸体是我的,先生!放那儿别动!”

男人抬起头。“你的,约翰·齐尔德迈斯?”他声音里有一丝淡淡的嘲讽,“我还以为是我的呢。”

奇怪的是,这人虽然穿戴讲究、不动声色气派大,说起话来却非常糙——连齐尔德迈斯听了都这么觉得。他是北方口音——这点毫无疑问——可齐尔德迈斯听不出具体地方。有可能是诺森布里亚那边的,但又捎着点儿其他地方的音色——北海边上那些寒冷的乡郡。此外还有更意想不到的——他的法国腔不止一点点。

“那么,是您误会了。”齐尔德迈斯举起了枪,“必要的话,我会冲您开枪的,先生。但我真不希望这样。别再管那尸体,接着赶您的路吧。”

这男人什么都没说。他多看了齐尔德迈斯一会儿,随后就好像看烦了,又转身去检视那尸体了。

齐尔德迈斯看看周围可有马或者马车——至少能说明这男人是怎么来的。什么都没有。广袤的荒原上只有两个人、一匹马、一具尸体和一棵山楂树。

“一定有辆马车在什么地方,”他心想,“这人衣服鞋子上一个泥点子都没有,看着就像仆人刚给打扮好一样。他的仆人在哪儿呢?”

想到这儿,他有点儿不知如何是好了。制伏这样一个苍白瘦弱、长相颇有诗意的人,齐尔德迈斯不觉得有什么困难。若对付的是一个车夫外加两三位彪壮男仆,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

“这片地界都是您的吗,先生?”他问。

“是的。”

“您的马呢?您的车呢?您的仆人呢?”

“我没有马,约翰·齐尔德迈斯。我也没有车。这儿只有我一位仆人。”

“哪儿?”

这男人连头都不抬,举起胳膊,伸出根又细又白的手指一指。

齐尔德迈斯迷惑地往身后看去。身后没人。只有风吹着覆着雪的草丛。他是什么意思?他指的是风还是雪?他以前听说过中世纪的魔法师会称风雪或其他自然力为自己的仆佣。紧接着,他终于恍然大悟:“什么?不,先生,您误会了!我不是您的仆人!”

“不到三天前你还夸口呢。”这男人说。

只有一人曾经自称为齐尔德迈斯的主人。难道这位是以某种方式幻化后的诺瑞尔?诺瑞尔的某个侧面?历史上的魔法师有时会根据自己性格的不同侧面化身为不同形象。齐尔德迈斯努力思考吉尔伯特·诺瑞尔的性格里究竟哪部分有可能突然化作一位苍白英俊、口音独特且有权威气派的男人。他想到近来怪事连连,可哪件也不比这件稀奇。“先生,”他喊道,“我警告过您了!别动那尸体!”

男人弯腰凑近闻秋乐的尸体。他从嘴里抠出个东西——一颗小小的光珠,颜色淡淡的,带点儿玫瑰银。他把光珠放进闻秋乐的嘴巴里。尸体抖了一抖。这动作既不像人生病时战栗,也不像好了以后哆嗦;这动作就好像光秃秃的白桦树在春风轻拂下微微一颤。

“离尸体远点儿,先生!”齐尔德迈斯大喊,“我不说第二遍!”

男人连头都懒得抬。他用指尖划过尸体表面,就像在上面写字一样。

齐尔德迈斯把右手的枪往男人的左肩膀瞄过去,故意瞄偏了点儿,只为把他吓跑。这一枪发得漂亮;药池里升起一团烟雾,泛上一阵火药味;枪膛里喷出火星和更多的烟雾。

然而,铅弹却不肯飞。它如梦境一般在空中飘浮着,打转、膨胀、变换形状。突然间,它伸出一对翅膀,变成一只田凫飞走了。与此同时,齐尔德迈斯的心也瞬间静了、定了,宛如一颗顽石。

男人在闻秋乐身上动了动手指,所有的图案和符号就像写在水上一般流动、旋转。他继续指挥了一会儿,心满意足,停了手,站起身来。

“你错了,”他对齐尔德迈斯说,“他没死。”他走上前来,往齐尔德迈斯正对面一站。他毫不拘礼,就像父母帮孩子抹脸上脏东西似的,舔了舔自己的手指头,往齐尔德迈斯的左右眼皮、嘴唇和胸口上涂抹某种符号。接着,他敲了一下齐尔德迈斯的左手,枪掉在了地上。他在齐尔德迈斯的掌心又画了另外一种符号。他转身似乎要走,却回头看了一眼,明显又想起了什么——最后,他用手对着齐尔德迈斯脸上的伤口比画了一下。

风吹雪花,雪花盘旋、打转。酒贩子嘶叫一声,好像被什么搅得心神不宁。一时间,雪和影子似乎组成了一个身披大衣脚蹬靴的黑瘦人形。下一秒钟,这幻影便消失了。

齐尔德迈斯眨了眨眼睛。“我这是想到哪儿去了?”他烦躁地问自己,“我干吗自己跟自己说话?这可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空气里弥漫着火药味儿。自己的枪有一把躺在雪里,捡起来的时候还是热的,就好像刚刚才开过火。真是怪了,可他还没来得及好好惊奇一番,一个声音引得他抬起头来。

闻秋乐正从地上往起爬。他动作笨拙,时不时猛抽一下,像是个刚生出来的东西,还不知道四肢都是干什么用的。他站了一会儿,身体打晃,扯得脑袋跟着来回动。接着,他张嘴冲齐尔德迈斯尖叫。然而,他嘴里叫出来的根本不是正经声音,而是去了骨、剃了肉、空剩一层皮的声音。

这毫无疑问是齐尔德迈斯见过的最奇异的景象:一个赤裸裸的蓝人儿,双眼充血,在一片白雪皑皑的荒原上无声地尖叫。这景象太过离奇,他恍惚了好一会儿,不知所措。他想过是否该用吉尔·德·马斯顿那道名为“复静重安”的咒语;考虑一番之后,他有了更好的办法。他把卢卡斯送他的红酒给闻秋乐看了看。闻秋乐镇静下来,两眼死死盯住酒瓶子。

一刻钟后,他俩并肩坐在山楂树下的一块草丛上,喝着红酒,啃着苹果,算是吃早饭。闻秋乐已经穿好了衬衫和裤子,身上还裹着酒贩子的一条毯子。绞而未死,他恢复的速度快得惊人。他的眼睛仍然充血,但看着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吓人了。他话音沙哑,随时有可能被一阵疯狂的咳嗽打断,但说的是什么已经能听明白了。

“有人打算把你绞死,”齐尔德迈斯对他说,“我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幸亏我及时发现了你,切了绳子把你放下来了。”他说着说着,隐隐觉得有个疑问在干扰自己的思路。脑海里,他看到闻秋乐在地上挺尸,还有一只苍白、瘦长的手正指着他。那是谁的手?记忆从他脑海里溜掉了。“告诉我,”他接着说道,“人是怎么变成书的?我知道这本书是罗伯特·范岱穆给你爸爸的,他让你爸爸把书交给住在德比郡山里面的一个人。”

“那是英格兰最后一个能读懂王字的人。”闻秋乐哑着嗓子说。

“可你爸爸根本没把书交到人家手上。他在谢菲尔德跟人拼酒的时候把书给吃了。”

闻秋乐对着酒瓶子又喝了一口,拿手背抹了抹嘴:“四年后有了我,我那小身子上写满了王字。十七岁的时候,我去德比郡山里找那个人——他的生命撑到了我找着他的那一天。那一夜真是难忘!满天星光的夏夜里,王之书和识王字的最后一名读者相聚一堂,举杯共饮!我们坐在布莱屯的山顶上,俯瞰英格兰的土地。他为我解读了英格兰的命运。”

“就是你念给斯特兰奇和诺瑞尔听的那个预言?”

闻秋乐正咳得厉害,只点了点头。待又能正常讲话了,他又补了一句:“还有那无名的奴隶。”

“谁?”齐尔德迈斯皱着眉头问,“那是什么人?”

“一个男人。”闻秋乐答道,“我使命的一部分就是要把他的故事讲完。他起初是个奴隶。不久就会登上王位。刚一生下来,他就没了真名姓。”

听了这番描述,齐尔德迈斯仔细琢磨了片刻。“你指的是约翰·乌斯克格拉斯?”他问。

闻秋乐气得一声吼。“我指的要是约翰·乌斯克格拉斯,我就直接说了!不,不。他根本不是个魔法师。他就是个普通人。”他想了想。“不过是黑皮肤。”他又补了一句。

“从来没听说过这么一位。”齐尔德迈斯。

闻秋乐看着他,觉得他好笑:“你当然没听说过了。你这辈子都活在那梅费尔魔法师的口袋里。他知道什么,你才知道什么。”

“所以呢,”齐尔德迈斯心里一痛,“这也算不得小看我吧,你说呢?诺瑞尔是个聪明人——斯特兰奇也是。他们有缺陷,人孰能无过?瑕不掩瑜,他们的成果依旧斐然。你不要搞错了;我是约翰·乌斯克格拉斯的人。或者说一定会是他的人——等他来了的时候。不过你必须得承认:英格兰魔法的复兴是那俩人的成果,不是他的。”

“那俩人的成果!”闻秋乐嘲笑起他来,“那俩人的?你还没明白吗?那俩人本身就是约翰·乌斯克格拉斯玩的法术。他们自始至终都只是个法术而已。而约翰·乌斯克格拉斯现在正玩着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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