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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 若琳

“陈嫣,你确实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你是怎么长大的。你不怎么说你的家,我于是也不怎么问。我不是不关心,而是,那本来不重要。我们俩是要结婚的。我们俩会有一个自己的家——”

她仰起脸,打断我:“在这个自己的家里,我会是最重要的吗?”她的脸上泪痕犹存,动人得很。

“那还用说。”我斩钉截铁。

“那你告诉我,如果我和你家郑南音同时掉进水里了,你只能救一个,你救谁?”她表情认真地提出这个愚蠢的问题。

“你。”就让我暂时忽略陈嫣会游泳,但是郑小兔不会这个事实好了。

“真的?”她笑了,“那么,要是为了救我的命,你必须亲手杀掉郑南音呢?你肯不肯?别对我说那不可能,也别说什么你会想个更好的办法。我只要你回答我,肯不肯?”

“陈嫣!”

“回答我呀,你肯不肯?”她的眼睛里有种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光芒”的东西。

“为了你,我什么都肯。”我咬了咬牙。

“正面回答。你杀,还是不杀?”她毫不退让。

“我……我,”我闭了一下眼睛。陈嫣挣脱了我,掉头就走。

我抓住她的手腕,我像个白痴那样急切地说:“我杀。我杀。行了吧,陈嫣?”小兔子,原谅我。哥哥是乱说的。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你要知道,其实她也不是真心的。她只不过是太急着想要证明一件事情,然后采取了最笨的方式。

她愣了一下。然后紧紧地拥住了我。她的指甲居然那么用力地掐在我的手背上,火辣辣地疼痛。“原谅我。”她说,“西决,我疯了。别跟我认真。我真的是疯了。”

我终于把她送上公车的时候,发现月亮升起来了。一弯新月,薄如蝉翼。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不好为什么,所有的一切都让我不舒服。

在我的面前,载着陈嫣远去的公车是鲜艳的;在我的身后,我们去年刚刚搬进来的小区也是鲜艳的。只有横亘在这鲜艳的两个端点之间的街道,一如既往的陈旧。我童年时代走街串巷的小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又一个小小的便利店,烟店,药店。我童年时代就一直在那里卖水果的小贩们还在那儿,似乎对他们而言,这时光从未流逝过。尽管我知道,现在的他们,和我小时候的他们,已不是同一批人。

然后我意外地看见了郑东霓,她坐在小区里面的长凳上,裹着她的风衣,出神地看着外面的街道。

“不冷吗?”我问她。

她微笑。点上了一支烟。

“你不是说你戒了?”我问。

“跟你说的时候,是真的戒了。”她慵懒地说,“可是后来,又开始了。我每天都跟自己说,郑东霓,你这样下去要得肺癌了。有的时候我都觉得我一定要得肺癌了。我已经得肺癌了。我的肺已经变成灰色,变成黑色的了。越这么想我就越害怕。越害怕我就越心神不宁。然后我就想,我得抽一支,让自己镇定一点。”她笑了,“郑西决,我是个无药可救的人。”

也不知为什么,每到这种时候,我就觉得,她其实非常像大伯。

“最近我老是在想,”她歪着头,看上去真是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也不知道美国的冬天是什么样的。小城里,一定很冷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小城市就一定要很冷。——更何况还是一个出产热带植物博士的小城市。不过她说话向来逻辑混乱,我早就习惯了。她说:“我特别怕冷。每到我想到那边会不会很冷的时候,就总是想起来,小时候有一次,我爸爸带我到他们车间里去看高炉。你根本不知道那个地方有多壮观,”她看着我,“铁全都溶化成了水,火光映得金灿灿的。还以为是池塘呢。我爸爸说,若是不小心,掉到这锅铁水里面,人就完完全全变成灰了。什么痕迹都找不到。当时我想那该是多美的一件事情呀。多暖和。我这个人溶化了,变成了这么烫,这么红的血液。你随便捞起一把来,那都是我。我老公告诉过我说,金门大桥的夜景很好看。其实不管是纽约还是东京,巴黎还是上海,有什么夜景能赶得上我看见过的呢?又黑又暗的车间里,一大锅液体的太阳,那才是真正的火树银花。”她把烟头扔在地上,踩灭了,“今天几号?”

“11月15号。”我说。

“再过一个多月,我就要走了。也好,我该走了。”她把手伸进口袋里,呵出一团悠然的白霜,“再不走的话,三婶就要担心死了。”

“你,听见了?”我有点不安。

她凝视着自己精巧的鞋尖,“我是想去厨房帮忙,不小心听见的。其实郑小兔怎么可能变得像我一样呢?她的运气比我好那么多。”

“你想太多了,三婶没有坏的意思。”

“不用你婆婆妈妈的,我又不是林黛玉。”她拍拍我的肩膀,“咱们去街口喝丸子汤?好不好?天气只要一变冷,我就做梦都想喝丸子汤。像咱们小时候那样。”

“有一次我们两个人身上加起来只有6毛钱。不能买两碗。就只买了一碗大的。然后你说,我比你小三岁,所以你可以让我先喝三口。剩下的,必须要两个人平分。”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先喝三口?”她一瞬间又得意得不得了,“因为我不喜欢芫荽的味道。可是芫荽都在表面上漂着。所以我就让你先喝,替我把芫荽都清理掉。”

“你以为你聪明?我当时就知道。”我揭穿她。

她终于笑了。非常开心的那种笑。

我气疯了。真的气疯了。

当我亲眼看见郑南音和苏远智肩并肩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没有想到,我的感觉竟然会像是有人在我面前扔了一个炸弹。

我下楼梯的时候,看见他们俩迎面走了上来。在学校主楼堂而皇之的走廊里,随时都有可能和老师,教导主任,乃至校长擦肩而过,所有的小恋人们当然也知道分寸。他们并排行走的时候懂得保持一点微妙的距离,任何意义上的身体接触都是没有的——可是你说奇怪么,两个并排行走的男孩女孩,哪对是男女朋友,哪对不是,总是一目了然。

比如该死的郑南音。当她站在那个名叫苏远智的败类身边时,我发现,我几乎不认识她。那个装疯卖傻的郑小兔不见了,那个在家里呼风唤雨作威作福的郑小兔似乎是从来未曾存在过。我从不知道,郑南音可以有一张如此柔软的脸。这真的是她吗?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一样的卡通手表——可是她为什么变成了一个小新娘?所有属于她的年龄的,生涩的气息全体无影无踪。她的脸上,眼睛里全都是暖洋洋的,甚至是水灵灵的温柔。似乎她是今天才来到这个世界上,所以对周遭的一切,她都怀着善意的好奇心。她的眼光无意识地扫过楼梯的扶手,扫过地板上大理石和大理石缝隙之间的污垢,扫过从窗子里透进来的那一缕承载着无数灰尘的阳光。就在几个月前我还嘲笑她像个斜视儿童,可是现在,就连我都会认为她的媚眼是浑然天成的。然后她的眼睛就停留在了苏远智的脸上。他们默契地相视一笑。

我恨这样的相视一笑。为什么,这个小子在看着南音的时候满脸都是气定神闲,心安理得的满足,可是南音的眼睛里除了沉醉,还是沉醉。这不公平,这对我家南音一点都不公平。我想我的脸色估计是很可怕了,以至于在这个时候跟我打招呼的学生的语气都是犹疑不觉的。

我站在楼梯的最顶端,看着他们拾级而上。郑南音似乎是刚刚察觉到我的存在,甜蜜地对我一笑,说:“郑老师好。”

过去她从来不会这么顺从地称呼我,当她在某些场合不得不叫我“郑老师”的时候,从来都是用一种夸张到嘲弄的口吻。可是现在不同了,她的语气在传达一种微妙的距离,我似乎真的只不过是一个“郑老师”而已。

我失去郑小兔了,所以,我想杀人。

小叔的办公室里空荡荡的,除了他,所有的老师都去吃饭了。因此我破门而入的时候非常心安理得。小叔从一叠本子上抬起头:“怎么了?”

我恶狠狠地说:“你为什么不是校长?你要是校长的话,就可以开除那个苏远智。”

“就算我是,我也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小叔慢条斯理地微笑着,抬起头看着我。

“你不明白。”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小叔。郑南音认真了,她不是在早恋。你懂不懂?”

“我当然知道。”小叔端起面前的水杯喝了一口,“别忘了你现在已经不给她们班上课了,可是我还是她的语文老师。我比你有机会看见她,也顺便看着她和那个男生眉来眼去。”

“你开什么玩笑,什么叫眉来眼去?”我打断他,“哪有叔叔这么说自己侄女儿的。”小叔其实只比我大14岁,因此我与郑东霓跟他相处起来,很多时候都更像狐朋狗友。

“西决。顺其自然。”小叔依然是慢条斯理,“顺其自然比什么都管用。事情都是这样的,可大可小,全在于你自己怎么看。”

“算了。”我悻悻然,“跟你说不明白。我下去买盒饭了,你要哪种的?”

心情激动的时候,最好不要和小叔说话。因为他永远的慢条斯理是一盆最冷的冷水,迎面浇过来之后还能让你多添一层郁闷。印象中,我从来没见过小叔着急或者生气的样子。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可能是十几岁的时候吧,每当心情很差劲的时候,我就喜欢来找小叔。我不会对他倾诉任何具体的事情,我只是在他面前坐着。看着他改作业本,批考卷,或者是用一个又一个的两位数把成绩册填满。我有时候会无意识地翻看他桌上那堆改好的本子,一个又一个陌生的人名在我眼前蜻蜓点水地掠过,从这个名字上,从他们的字迹上,从我小叔给的红色批语上,我喜欢想象他们都是些什么人。他忙完手头上的事情,才会抬起头来,像是突然发现了我那样,对我笑笑。其实我们两个人,都非常享受那种对方当自己不存在的感觉。就这样,十分安静地,几个小时就那么悠然地过去了。十几年,就这样悠然地过去了。除了小叔的肚子日益明显之外,我们就像两株和平共处的植物那样,什么都没有改变。

他们都说,我是因为跟小叔太亲近了,才会选择他的职业的。谁知道。

现在我和他成了同事。其实我能到龙城一中来教书,跟我的大学同学们相比,算是有运气了。谁都知道,龙城一中不仅是在我们省,在整个华北,也是赫赫有名。我的大学在全国的师范大学里不是排不上号的,可是龙城一中的门槛之高,的确有些盛气凌人的味道。信不信由你,和我同一年进来的年轻老师里,有好几个都是硕士学历,还有两个,大学的名字一报出来,我都愣一下。也不用问以那样一张文凭,干吗不去写字楼里做人模狗样的白领,却到讲台前面给小孩子们分析高考重点了。如今的人们都精明无比,会做这种选择,自然是认为自己不会赔本。

当然,当然,要往好的方向看。这是一个只要不出意外,稳定一生的职业。不可能发大财,但是衣食无忧。并且只要你老了,自会有人跳出来说你桃李满天下——不过这应该是很久之后了吧,到那个时候,我可以温暖地回忆着,50年前,别人曾经礼节性地叫我“帅哥”。我可以告诉我的孙子,半个世纪以前的人们管长得类似爷爷我年轻时候那样好看的男人,叫“帅哥”。这听上去不错。我不像郑东霓,外面的世界固然大,固然好,可是生活这个东西,说穿了,哪里不一样。她那么聪明的一个人,不知为何,总是看不透这一点。总是义无反顾地折腾,好像非得把属于故乡,属于平凡生活的烙印全都打磨掉,就可以证明自己不同凡响。

况且她还总是讽刺我,越来越像小叔一般闲云野鹤。

可是小叔。小叔。我该怎么说。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来龙城一中应聘的时候,当我讲完那节公开课,走下讲台,心里就有了好的预感。虽说最终能否被录用还不知道,但是从校长到几个资格最老的教师,眼睛里都是微笑着的。然后,一个刚刚退休的特级教师拍了拍我的肩膀:“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再然后,他意味深长说,“听说你是郑鸿老师的侄子?没想到,真没想到。小伙子,你会有好前程。”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其实想说,我会有比我小叔好的前程。更可悲的是,他认为他这是在真心实意地称赞我。

在这个学校里,我的小叔是“自毁前程”这个词的活标本。算了,算了。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不提也罢了。我只能说,过去的小叔,不是现在这样的。也并不是多久以前的过去,十年前吧。那时候我上初中,郑东霓上高中,小叔是郑东霓她们班的语文老师。十年前的龙城一中,有谁不知道,郑鸿老师是多少高中女生的偶像。每年开学,郑鸿分到哪个班教语文,哪个班的学生就像是过节一样。郑鸿老师并不是什么英俊的男人,中等身材,长得也大众,而且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十年前的人穿着打扮,怎么说也是比较土气。可是,用郑东霓的话说:“小叔一站在讲台上,整个人会发光。”

这句话,我信,并且我明白这是在说什么。

那个狭窄的讲台上,就像有一道炫目的追光。黯淡了所有讲台下面的学生的脸和眼神。我们的小叔就在这错觉般的闪亮中,判若两人,化腐朽为神奇。他口才其实好得很,滔滔不绝,给很多孩子们打开一扇从未曾开启的门,并且懂得在合适的时候开一个合适的玩笑。他会在某篇课文的小角落里,意想不到地,联想起一些有关于文学,有关于历史的掌故。语文课本就这样,在小叔的手里变得鲜活,有了生命。哪怕就是讲最没意思的语法,他也能告诉学生们,这些现代汉语的规则从哪里来,于是他就开始说刘半农,说赵元任,说胡适,说新文化运动,说一些看上去枯燥的概念怎样在一场场鲜活并且妙趣横生的争论中被确定下来。我记得那个时候他说:“我只是想让你们明白,知识这个东西,其实就像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从萌动,到发育,到成长。有童年时代,有青春发育的时候,也有成熟期。也会生病和衰老。这里面有很多的故事,有很多了不起的人付出思想最精粹的部分,付出心血,甚至感情。”他的眼睛在发亮。我相信,那个时候的小叔,用他自己这个人,让很多懵懂的少年人明白了,修养这个东西就像血管一样,可以盘根错节地生长在一个人的血肉之躯的最深处,不可分割。

喜欢他的学生对他如痴如醉,不喜欢他的学生则是认为他太过卖弄,太爱讲跟高考无关的东西。那个时候,有很多场学生之间的纷争,皆是因为有人攻击他,有人自然要维护他。他自己却还没有意识到,当一个人可以引得喜欢他和讨厌他的人之间硝烟四起剑拔弩张的时候,他就早已成了角儿。

只是,这一切都已成往事。如今没有人会把小叔和那年的郑鸿老师联系在一起。如今,他只是一个中规中距地上课,下课就沉默寡言的中年人。中年人,是的,其实他不过38岁。有很多人在这个年龄风华正茂,但是他老了,他的脸上明白地写着“得过且过”四个字,他得凭借宽大的衣服来遮掩自己的肚子。

我坐在深夜的书桌前,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无意识地划动着鼠标。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去龙城一中的学生论坛上逛逛,看看这帮精力过剩的孩子们一个个隐藏起真实身份,骂老师,骂校长,骂高考。有时候骂得妙语连珠,逗得我笑到肚子疼,不由得感叹我的学生们其实比我聪明。只不过我从来不会注册马甲上去发言或者凑热闹——不是没有老师喜欢这么干的,但是总是被学生们毫不留情地揭穿。我有我的原则。我没有任何理由不尊重这些孩子们,但是该保持的距离必须保持。聪明地用合适的方式保持不同身份之间的距离,是维系任何一种社会关系的精髓所在。——其实这都是小叔教给我的。他什么都明白,但是什么都懒得经营。

然后我就看见了那个帖子的标题,“说说郑鸿老师”。

我打开,一层楼一层楼地,饶有兴致地看学生眼里的小叔。这个帖子不够热,回的人很少。我的小叔在网络不普及的年代里也是风光过的,互联网蓬勃了,在它存在之前的良辰美景就黯淡了。现在这寥寥几个帖子,无非是说小叔为人散漫,什么事情都不着急,还有人说小叔上公开课都迟到过,并且无视后面的校长铁青的脸。没有人说小叔讲课精彩,却有人抱怨他的课无趣,说他从来不鼓励标新立异一点的作文。唯一让我心生安慰的是,有个帖子说不管怎样郑鸿老师讲文言文还是好的,深入浅出,看得出功底,比别的语文老师都强。我苦笑,郑鸿老师的精彩处怎么只剩下这一点。

然后我就看到了那最后的一个回帖。

“你们知道吗,十年前郑鸿老师是龙城一中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后来不被学校重用是有原因的。那是一个类似琼瑶阿姨的故事哦。郑鸿老师跟女学生谈恋爱,从此名声就完蛋了,还因为这件事情离了婚呢。”

我的脑袋“轰隆”一声炸开了。有那么一瞬间,觉得眼前的景物像是图像出故障时候的电视机,一片灰白的,由无数斑点组成的雪花在我脑子里嗡嗡地响。人,想要保守一点秘密,还真是不容易。

“哥哥,哥哥。”正在我六神无主的时候,郑南音在外面敲门。

我下意识的反应居然不是关掉网页,而是关掉了电脑的电源。按着按钮的时候发现手指居然在轻微地颤抖。不禁嘲笑起自己的慌乱来。

“郑西决!”这个丫头在家里的时候就原形毕露,“我数三下,你再不开门我就闯进来了,我可不管你穿没穿裤子。”

“一,二,二点五——”我“忽啦”一下把门打开了。她笑嘻嘻地看着我,两只手放在背后,身上穿着一件印着麦兜头像的小睡裙。

“郑南音,”我咬牙切齿,“你长大以后会是个泼妇。”

“月考考卷发了,请家长签字。”她依然笑眯眯的,怪不得我说她会变成泼妇的时候,她没有跳起来打我,原来她是求到我头上来了。

“找三叔三婶去。我不是你家长。”我恶狠狠地说。

“不行。”郑南音使用她一贯的无辜的口吻,“我们刘老师说了,他要看见郑老师的签字。”

我打开一看,愣了一下:“78,还行啊。比我想象得好。”

她笑得更加无辜:“我也觉得还行,不过满分不是100,是150。”

“什么——”我对准她的屁股踹了一下,“你还有脸说。”

“我去校长那儿告你,你打学生——”她委屈地瞪着我,“谁让这个考卷设计得这么糟糕嘛!非得折过来折过去的,我就是这么折来折去的时候不小心把两面没做的题折进去了,没有看到——”

“去死吧。”我丝毫不予同情,“你是不是猪啊。”我戳戳她睡衣上的麦兜的脑袋,“还穿这种衣服,还穿,你就让它潜移默化你吧,你蠢死算了。”

“那好。”她认真地点头,“明天换,换成那件印着柯南的。”

“签字,签字。”我一边寻找着钢笔,一边敲了一下她的头,“我就签四个字怎么样:笨死算了。或者我签一句话:早恋影响学习。”

“哥哥!”她哈哈地笑,恐怕只有这种笑声才配称为是银铃般的。每一次,听着这样的笑声,看着她娇嫩的小面孔,我就没有了任何脾气。

“有不懂的地方就去问老师,不好意思问刘老师就回来问我,”我习惯性地唠叨两句,突然想起了什么:“你那个苏远智考了多少?”

“忘了,一百多吧。”她努力地想了想,还是想不起来,我说过的,她智商低。

“既然人家比你学习好,在这点上你就应该向人家学。尽管我看他不顺眼,可是你们俩既然交朋友,就趁机会多学学人家的优点——”

“你有完没完。”她捂耳朵。

“还有,给我记住了,不管他怎么要求,你都不准跟他上床,在你考上大学之前绝对不许做这件事情,懂了没有?”

“臭流氓——”她尖叫,捡起枕头来砸我。

“行了,你可以滚回去睡觉了。”我把考卷还给她。

“等一下,哥哥。”她的语气忽然认真起来,身子朝我凑了凑,“我想问你一件事情。”

“干吗?”我作惊恐状,“又要跟我聊‘感情’?”

“我听说,小叔年轻的时候跟他班上一个学生好过,小婶为了这个和他离得婚,是真的吗?”

“你听谁说?”我想我的表情变得严肃了。

“其实早就有人这么说,不过我过去没有当回事。今天我们班同学有人议论来着,说是在论坛上看到有人发帖子,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要是再听见有谁这么说,就去大嘴巴抽他。”

“求你了,哥哥,告诉我吧。我又不会去乱讲。我已经是大人了呀。”

“其实我并不知道多少。真那么好奇,你就去问郑东霓吧,她那时候是小叔班上的,自然知道得比我多。”

“东霓姐姐今天痛经,她很早就睡了,你以为我不想问啊。”她噘嘴。

那是我们大家的禁忌。我是说,十年前的那件事情。隔了这么久,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段时间大人们避着我们,神情紧张而复杂地谈话,依然记得半夜醒来隔着门缝看到的客厅里透出来的灯光,大人们个个正襟危坐,夜再深也没有散的迹象,当时的小婶翻来覆去的一句话:“三哥,三嫂,你们对我的好我记一辈子,但是我要离婚。”还有那个不时被我偷听到的,代表羞耻和罪恶的名字,唐若琳。没错的,我自己都没想到我对这个名字印象会这么深。

没有谁知道那到底是怎么开始的。或者最初,那无非是一个优秀的语文老师对一个作文很好的学生的偏爱。渐渐地,事情的性质起了变化。郑东霓说,那个叫唐若琳的女孩子是瘦小和苍白的,性格孤僻,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在同学里人缘不好。当然了,若她能像郑东霓那样从小被一大群男生追着捧着,她自然不会稀罕一个欣赏她的语文老师停留在她身上的关注的目光。可是偏偏,她就是掉进去了。

我确信,事实的真相,绝对不是外界传闻的,男老师引诱无知女学生那么猥琐的版本;也不会是三叔三婶认为的,小叔只是因为跟小婶感情一直不好,所以一时糊涂犯了错。人们总是愿意为身边发生的事情寻找各种各样复杂的理由,却往往忽略了最简单的那种可能性:若是抛开老师和学生这种尴尬的身份差别,一个28岁的热情天真的男人,和一个17岁的敏感早熟的女孩子之间,为什么不可能产生一点真正的感情?

热情和天真,或者说,因为天真所以热情,是我们家的大人们共同的特质。大伯,我爸爸,还有小叔——可能只有三叔是个例外。他们秉性如此,然后就像块吸铁石那样,在不知不觉中,吸引人海里和他们同样天真的女人。天真其实不是一个褒义词,因为很多时候,它可以像自然灾害那样,藉着一股原始,戏剧化,生冷不忌的力量,轻而易举地毁灭一个人。我想小叔最终还是意识到了这个。所以在身败名裂之后,他选择了收敛。

也不能说是选择吧。人其实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的。

我清楚地记得,在整件事情告一段落之后,曾经的小婶搬回了自己的娘家。因为小叔又重新变回了单身,所以学校收回了分给他的那套公寓房,于是他搬进了学校当时提供给单身年轻老师的宿舍。50年代建造的房子,阴暗的楼道里一股刺鼻的,腐朽的味道经久不散。我去帮着小叔搬家。十几岁,正值青春期的男孩子其实非常高兴能帮大人们做些体力活,因为这可以证明他已经长大了。不过,其实那天,我14岁的,茁壮的力气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因此格外尴尬。所有的家具和电器都让小婶拿走了,小叔的行李只剩下几只简单的旅行袋,和几架子的书。在那间单身宿舍里,我只好非常仔细,甚至是过分热心地整理那些书。一本一本,分门别类地把它们码在那张铁架床的上铺,那张简易的床看上去岌岌可危,我稍微用力一点地放置那些书的时候,都可以感觉到它轻微的晃动。然后,灰尘就从油腻发黑的床板上漂起来。我沮丧地发现,我必须要把这些书全体搬下来,把这个床板重新好好地擦一擦才可以。

“你有没有不要的旧背心,毛巾什么的?”我犹疑地问小叔,那些天来,我很怕跟他说话,因为我知道他很怕跟我说话,所以我才觉得手足无措的。

“有吗?”我重复了一遍,“用来做抹布。”想到清扫我就头疼,因为必须要到走廊尽头那个更为昏暗和腥臭的厕所去打水。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小叔和小婶过去那套小小的,温暖明亮的一室一厅。然后,终于切肤地明白了,小叔已经摧毁了他自己的生活。

然而这只不过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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