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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乱

在深蓝与魔鬼之间,是我。

——比利·市拉格

一个写作的人要是老想到自己的性别,是很要命的。

身为单纯又简单的男人或女人,也是很要命的。

——弗吉尼亚·伍尔芙

家里突然来了个电话,妈妈的左腿骨折了,是有一天停电电梯不开,她走楼梯时摔的,我定定地发了会儿呆,然后飞快地收拾了一下,坐车回到家里,父亲正在学校上课,家里有一个保姆在走来走去地忙,除此之外,屋子里是一片令人轻飘飘得要耳鸣的寂静。

妈妈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瘦削苍白的脸上泛着旧而不真实的光,就像四周摆放着的家具那样的光。她的左腿脚踝骨的地方已经打上了厚厚的石膏,我轻手轻脚地走去,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她睁开了眼睛,“你来了。”她只是这样简单地说。

“很痛吗?”我也是简单地问候。她伸出手,摸了摸我的手指,指甲上面的五颜六色的指甲油已褪去一半,看上去很奇怪。

她叹了口气,“小说写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每天都写一点,不知道最后有多少人会喜欢看。”

“既然要当作家,就不要害怕那样的问题。……”她第一次用这样的口气跟我谈我的小说。我无言地看着她,想俯身紧紧地拥抱她,想说其实我是那么爱她,那么需要她的哪怕是片言只语的鼓励,那会给我镇静和力量。“想吃点什么吗?”我坐着终于没有动没有伸手去抱抱她,我只是静静地问。

她摇摇头,“你男朋友好吗?”她始终都不知道天天去过戒毒所的事。

“他画了很多画,非常好的画。可能会用在我的书里。”

“你,不能搬回来往一段时间吗?……一星期也行啊。”我对她笑笑,“好的,我的床还在老地方吧。”

保姆帮着我一起整理我的小卧室,朱砂搬出去后这房间就一直空着。书架上有一层薄薄的灰,长毛绒猩猩依旧放在书架最顶层。落日的余晖穿过窗户,在房间里投下暖色的一抹光。

我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骑着念高中时的一辆旧自行车从路的这头到那头,沿途见到了不少熟人。然后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辆黑色卡车突然冲向我,一群蒙面人从车上跳下来。为首的人挥舞着粉红色的手机,指挥着手下把我和我的车一齐扔到卡车车厢里,他们用手电筒照着我的眼睛,让我说出一个重要人物藏身所在,“将军在哪里?”他们迫切地盯着我,大声地问我。“快说,将军在哪里?”

“我不知道。”

“不要说谎,那是徒劳的,瞧瞧你手上的戒指,一个连自己丈夫藏在哪里都不知道的女人真该死。”我茫然地看了看左手,无名指上果然戴着一枚奢华耀眼的钻戒。

我绝望地挥舞着双手,“我真的不知道,杀了我也不知道啊。”

我醒来时,父亲已经从学校回来,为了怕吵到我,屋子里还是一片安静,但从阳台上飘来的雪茄烟的味道让我知道父亲回来了,并且快到晚餐时间了。

我起身下床,走到阳台上与爸爸打招呼。他换上了便服,在暮色中挺着微胖的肚子,渐白的头发在风中轻舞。他沉默地注视了我一会儿,“你睡着了吗?”我点点头,浮上一个笑容,“现在我精神很好,可以上山打老虎去。”

“好吧,该吃晚饭了。”他扶着我的肩,走进屋子。

妈妈已经被扶着坐在一把铺丝绒垫子的椅子里,餐桌上摆得满满当当,一鼻子的食物暖香。

晚上我陪爸爸玩了会儿国际象棋,妈妈斜倚在床上,不时地看一眼我们下棋,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日常琐闻,最后话题又扯到我的终生大事上。我不愿多谈,匆匆收了棋,在浴室洗了澡,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在电话里告诉天天我要在这儿住一星期,然后又把下午做到的梦说给他听,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我对自己写作上有成功的预感,但又陷入了无法克服的生存的焦虑感中。“真的吗?”我半信半疑。“你可以向吴大维证实一下。”他说。

这一星期很快在我陪着妈妈看电视、玩纸牌、吃绿豆百合汤、山芋芝麻糕、萝卜丝饼之类乱七八糟的甜点中度过了,在临走前的一夜,我被父亲叫到了书房里,促膝谈心到很晚。

“记得小时候你就爱一个人出去玩,结果总是迷路,你一直是个爱迷路的女孩子。”他说。

我坐在他对面的摇椅里抽烟,“是的。”我说,“现在我仍然经常迷路。”

“说到底,你太喜欢冒险,喜欢奇迹的发生,这都不算是致命的缺点。……但很多事都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你在我们父母的眼里永远是个天真的小孩子……”

“可是……”我试图辩解。他挥挥手,“我们不会阻止你做任何想做的事,因为我们阻止不了……但有一点很重要,不管你做了什么,你都应该负起一切可能的后果。你经常挂在嘴边的萨特笔下的自由,只是‘选择的自由’,一种有前提的自由。”

“我同意。”我吐了一口烟,窗开着,书房里有插在花瓶里的香水百合的淡香,“父母总是了解自己的孩子的,不要用‘老套’这样的字眼来贬低长辈。”

“我没有。”我口是心非地说。

“你太情绪化,绝望的时候两眼一抹黑,高兴的时候又乐得过头。”

“可说实话,我喜欢自己这样子。”

“做一个真正出色的作家的前提是摒弃不必要的虚荣心,在浮躁的环境中学会保持心灵的独立。不要对作家这个身份沾沾自喜,你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其次才是作家。”

“所以我总是穿着吊带裙和凉鞋去跳舞,热衷于与心理医生做朋友,听好音乐,读好书,吃富含维生素C和A的水果还吃钙片,做聪明出色的女人。——我会经常回来看你和妈妈的。我发誓。”

康妮邀请天天和我共进晚餐,并参观她那完成基本装修的餐馆。

晚餐是在露台上搭起来的木制与藤制桌椅上吃的。太阳落下去了,但天色还很亮,杨树、槐树的枝叶斜签而出,飘在头顶上。已被雇用并在进一步培训中的服务生穿了黑白分明的制服,迤逦地穿过大理石台阶,把一道道菜依次送到露台上来。

康妮面带一丝倦意,仍然化着精细的妆,手夹一支哈瓦那牌雪茄,让侍者把雪茄剪送上来,检查这个男孩子服侍客人剪雪茄的动作是否到位。“我这儿只招毫无从业经验但聪明伶俐的孩子,希望他们没有任何不良习惯并且一学就会。”她说。

胡安不在,他暂时回了西班牙,下星期再带着一班当地的厨子来上海,按预计6月初餐馆就可以正式开张了。

应她事先之约,我们带了部分小说手稿和书中的插图来给她看。她抽着雪茄,逐一翻看了天天的画,赞不绝口。“瞧瞧这些与众不同的色彩,还有这些能给人惊喜的线条,从小我就知道我的儿子是有天分的。——看到这些画,妈妈真的好开心。”

天天不吭声,低头自顾自吃一盘油纸焙鳕鱼。覆于盘子上的油纸被切开,雪白的鱼肉和佐料的香味都完整地保存在纸套里面,烤得恰到好处,色香诱人。“谢谢。”天天吃着鱼,蹦出这么一句话。母与子之间已经没有激烈的对抗与挣扎着的猜忌,但那种暗暗的戒备、不甘、怅然也还是存在着。

“餐馆二楼有两面墙还没有什么装饰,天天愿意的话,就帮着在那上面画点东西,好吗?”康妮突然这样提议。我看了看天天,“你会做得很棒的。”我说。

吃完饭康妮领着我们看二楼交错相连的几个厅堂,漂亮的灯与自制桃心木桌椅已大致准备好,其中两个房间分别凿出了红砖壁炉,外面贴了一层暗红色的护壁木,壁炉下面堆着一排装葡萄酒与威士忌的酒瓶。

壁炉的对面墙上还空着,康妮说,“你们觉得什么样风格的画适合这里呢?”“马蒂斯,不,还是莫里迪格阿尼最好。”我说。天天点点头,“他的画有种使人轻微中毒的艳美与冷淡,使人情不自禁想亲近,但永远亲近不到,……看着莫里迪格阿尼,会在壁炉前喝红酒抽雪茄就像一次去天堂的旅行。”

“你同意了吗?”康妮笑吟吟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我一直在用你的钱,作为交换,我应该为你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儿子这样回答母亲。

我们留在康妮的餐馆里听拉丁情歌,喝酒,直到深夜。

天天开始穿着工装裤提着一大把画笔与各色颜料去他母亲那打工,画墙壁。因为路远,为了省麻烦,他干脆睡在餐馆里,康妮为他准备了一个舒适的房间作暂居地。

而我,继续伏案疾书,写写扔扔,为手头这个长篇小说寻找一个完美的结尾。晚上,临睡前我会坐在电脑前收阅朋友们发自各地的电子邮件。飞苹果与塞尔维亚人伊沙正在热恋,他们去了香港参加一个同志电影节,他拍下了一些照片用网络传给我,我看到他和一群妖冶的男孩子在沙滩上做性的鸡尾酒,人叠着人,他们都裸露着上身,其中的几个家伙在乳头上、肚脐上、舌头上穿了银环,“这个美丽而疯狂的世界啊。”他用粗重的字体写道。莎米尔用英文给我写电子信件,说我一直深深地印在她的脑海里,像一幅东方水印画,既柔美又有想象不到的狂热,能在一瞬间释放出难以言传的感情,像深夜花园里一朵转瞬即逝的玫瑰。她忘不了我的嘴唇里那股美妙而危险的气息,像风暴,像暗流,像花瓣。

这是我迄今收到的最不顾一切的情书,出自一个女人的手笔,好奇怪的感觉。

蜘蛛问我还打不打算设立个人网页,他随时奉候,最近公司生意不好做,闲着也是闲着。马当娜说发邮件比接电话累,这是她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只想告诉我,上次那个Party挺烂的,也挺爽,事后她丢了手机,不知道我有没有看到。

我给朋友们一一回信,用想得起来的漂亮、俏皮、骇世惊俗的语言。某种意义上,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是用越来越夸张越来越失控的话语制造追命夺魂的快感的一群纨绔子弟,一群吃着想象的翅膀和蓝色、幽惑、不惹真实的脉脉温情相互依存的小虫子,是附在这座城市骨头上的蛆虫,但又万分性感,甜蜜地蠕动,城市的古怪的浪漫与真正的诗意正是由我们这群人创造的。

有人叫我们另类,有人骂我们垃圾,有人渴望走进这个圈子,从衣着发型到谈吐与性爱方式统统抄袭我们,有人诅咒我们应该带着狗屁似的生活方式躲进冰箱里立马消失。

关上电脑时一道从电脑屏幕上一闪而过,唱机里是Sonic Youth的《Green Light》,也刚好放完,最后一句“她的光芒是我的夜晚,嗯嗯嗯”,走进浴缸,躺在温水里,有时我会躺着一动不动地睡着,在遍身是水和浴露的梦里写一首关于夜晚的诗歌,只记得这么一句,“白昼消失前永远都不知道夜晚为何物,床单上的线条嘴唇里的渴念为何物。嗯嗯嗯……”

在某一个没有征兆的夜晚,气压很低,没有风闷得很,马克径直坐车来到我住的楼下,在车子里给楼上的我打电话,“我不知道是不是打扰你了,但现在我很想见到你。”

他的声音在手机受到干扰的通话讯息里模糊不清,滋滋滋地响,话音刚落,电话也断了,可能是手机没电了,我能想象他在车上把手机一摔,说“Damned”,我放下笔,第一次不事修饰地跑到楼下。

车里的灯晕黄地亮着,他把车门打开,几乎是一把拎着我的腰把我放到车子后座上。

“看看你在干什么呀?”我看着西装笔挺的他,又看看自己,光脚穿拖鞋、睡袍被他揉得皱皱的怪样子,不由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

他也笑起来,很快止住笑:“CoCo,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太好的消息,我要回德国了。”

我摸摸自己骤然凝结的脸部肌肉,“什么?”我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他也沉默无语地盯着我,“看来不是谣传,”我喃喃地说,“我表姐曾经告诉我,你要调回公司总部。”

他伸手过来抱住我:“我要和你在一起。”

“不可能!”我心里大叫一声,但我嘴上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嘴唇用舌头用牙齿迎合他向我袭来的汹涌激流。不得不如此,即使我用拳头捶住他的胸,用伎俩偷走他身上的每一分钱每一张金卡每一个证件,都阻止不了这样的一个事实,我的德国情人,这给了我别的男人加起来也比不上的兴奋和销魂记忆的西洋男人,终究要离开我了,不得不如此。

我把他一把推开,“好吧,你什么时候会走?”

“最晚是下个月底,我要每一分每一秒都与你在一起。”他把脑袋俯低,贴在我的胸前,隔着薄薄的睡袍,我的乳头在他头发的磨擦下很快地坚挺起来,就像夜晚绝望的花。

我们把车开得又快又轻,梦的颜色变深,梦的边缘逐渐起皱,像月亮背面的罅谷幽岩,上海的夜晚总是有太多让人动情伤神的气息,我们在光滑的马路上飞,在城市一地的霓虹碎金中飞,Iggy pop的歌从扩音器中传出:“我们只是过客,匆匆过客,看满天的星星,等待和我们一起消失。”

尽情地做爱,没完没了的忧郁,创造真理毁灭梦境,干什么都行,但惟一让人不明白的就是,我们为什么随时会流泪,就像上帝为什么也会在下流星雨的夜晚恐惧失声?有那么一刻,我以为今晚会有意外毫不意外地出现,比如这辆车子会撞上什么东西,我们在莫名其妙的激情与沮丧中与车祸相逢。

但没有车祸,车子开到了浦东的中央公园,公园关着,我们在围墙外一抹树的阴影下做了爱。放倒的座椅发出皮革浮躁的味道。我的脚底抽筋了,但我没有说话,就让这种不适的感觉持续发展,直到大腿里侧沾满了梦的汁液。

到次日凌晨在他的公寓里醒来,我都以为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性是那么容易渲染开来,像国画纸上的一抹墨汁一样,可性无力改变什么,尤其在阳光照进来看到镜子中自己的黑眼圈的时候。

任何故事付出代价才能有结局,而肉体伸出触角与另一具肉体的厮杀纠缠,仿佛只是为了一切万劫不复后的分离。

马克向我宣布从这一天起到下月底的每一天都是临别假期,他再也不用系着领带每天9点45分准时去公司了。他决心好好enjoy(享受)每一天。他请求我可以多一点时间在他身边,我的男朋友在他母亲的餐馆用莫里迪格阿尼的风格画壁画。我的小说也只差最后几页,而几十天后他却很可能再也见不到我了。

此生此世!我只是觉得头像裂开来似的痛。

他把唱机里的评弹说唱声放低,从药橱里找来阿司匹林药,他用一只手从“pure massage”(纯按摩)招牌的店里学来的业余手艺给我做背部,足部按摩,他用蹩脚之极的上海话逗我开心。他自始至终都受虐似的服侍着他心目中的东方公主,长了一头垂至腰际的黑发和一双多愁善感眼睛的小才女。

而我,终于明白自己陷入了这个原本只是sex partner(性伴侣)的德国男人的爱欲陷阱,他从我的子宫穿透到了我的脆弱的心脏,占据了我双眼背后的迷情。女性主义论调历来不能破解这种性的催眠术,我从自己身上找到了这个身为女人的破绽。

我骗自己说,这其实还是一种游戏,娱乐别人又娱乐自己,生活是一个大游乐场,我们不能停止寻找。

而我的男朋友应该还在一个餐馆里沉迷于他一个人的世界,他用颜料和线条抒情,以此拯救他眼中的失去秩序的世界和他自己。

我留在马克的公寓里,我们赤身裸体地呆在床上听评弹看影碟,玩国际象棋,肚子饿的时候我们在厨房里煮意大利通心粉或中国小馄饨。我们很少真正入眠,我们不再仔细察看对方的眼神,那只会徒劳地增加烦扰。

当精液、唾液、汗水粘满我们全身每个毛孔的时候,我们就会带着泳衣和泳镜,贵宾卡去贵都游泳。泳池里几乎没有旁人,我们像两条稀奇古怪的鱼,游来游去的鱼,游在巨大的浸满橙色灯光的虚无里。越疲倦越美丽,越堕落越欢乐。

回到床上,我们用一种魔鬼才有的劲头检验存在于我们之间的性能量,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我们发现那是一种完全发疯的,十足邪恶的力量。上帝说这是尘埃,我们要归于尘埃,上帝说这是末日,我们就在末日。他那仿佛是用橡胶做成的玩艺儿始终都在勃起的状态,永不言败,从无颓相,直到我的下面流出了血,我猜想我的子宫的某处细胞已经坏死脱落了。

他太太的电话救了我,他从床上摇摇晃晃地起身,去接电话,伊娃在电话里责问他为什么一直不答复她发出的那些电子邮件。

我心想,上帝,除了干个不停,我们连打开电脑的力气都没有了。

她只好打电话来问丈夫,最终决定了什么时候回国。他们用我听不懂的德语说了一些话,声音有些大,但不是在争吵。

等到他放下电话,爬上床来,我一脚把他踢开,他翻身坐在地板上。

“我要发疯了,这样子是不对的,迟早会出事。”我说着,开始晕头胀脑地穿衣服。

他抱着我的脚吻了一下,从地板上一堆纸巾中找到香烟,点上一支,叼在嘴上。“我们已经疯了,从我遇见你一直到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迷恋你?你根本不忠实,但又完全值得信任。这两点无与伦比地结合在你身上。”

“谢谢你这么说,”我沮丧地看着自己穿上衣服的样子,太丑陋,像被强奸过度的一具玩具娃娃,但只要再次脱下衣服,惑人的魅力就会在这肉体上重现。“我要回去了。”我低声说。

“你看上去脸色十分可怕,”他温柔地抱住我。

“是的。”我说着,心情糟到不能再糟了,下了地狱也不过如此吧。想哭一哭,讨厌自己又可怜自己。他抱住我,浑身的金色汗毛像伸出来的无数的触角抚慰我。

“甜心,我相信你是太累了,身体消耗越多,产生的爱也越多,我爱你。”

我不要听这些话,我要像一阵风似的逃离这里,回到原来的地方,也许任何地方都不能给我安全感,但我还像老鼠一样从这里到那里地逃窜。

街上的太阳光像刀刃一样白晃晃地能割伤人的眼睛,我听到自己的血液在汩汩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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