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那么,我就直截了当地问了。爱是“由两个人共同完成的课题”……这句话看似是说了些什么,但实际上什么也没说。究竟由“两个人”共同完成什么?
哲人:幸福,过上幸福生活。
青年:嗬,回答得倒很干脆啊!
哲人:我们都希望获得幸福,追求更加幸福的生活,这一点你同意吧?
青年:当然。
哲人:并且,我们为了获得幸福必须涉入人际关系之中。人类的烦恼全都是人际关系的烦恼,而人类的幸福也全都是人际关系的幸福。这也是我反复强调过的话。
青年:是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必须面对人生课题。
哲人:那么,具体来讲,对人类来说,幸福是什么呢?三年前的那个时候,我讲述了阿德勒关于幸福的结论,也就是“幸福即贡献感”。
青年:是的,这是相当大胆的结论。
哲人:阿德勒说过:我们都是只有在感到“我对某人有用”的时候才能够体会到自己的价值。体会到自己的价值之后,才能获得“可以在这里”之类的归属感。另一方面,我们无法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真的对别人有用,即使眼前的人表现得非常高兴,原则上我们也不可能知道他是否真的高兴。
在此就出现了“贡献感”这个词。如果我们拥有“我对别人有用”之类的主观感觉也就是贡献感,这就足够了。没有必要再继续寻求依据,从贡献感中寻找幸福,从贡献感中获得喜悦。
我们通过工作关系可以感受到自己对别人有用,我们通过交友关系可以感受到自己对别人有用,如果是这样,幸福就在其中。
青年:是的,这一点我认同。坦率地说,这是我目前为止接触过的幸福论中最简单也最容易理解的内容。正因为如此,对通过爱过上“幸福生活”的论调反而无法理解。
哲人:或许是吧。那么,请你想一想关于分工的讨论。分工的根本原理是“我的幸福”,也就是利己心。彻底追求“我的幸福”的结果就是给别人带来幸福,分工关系成立,可以说是健全的利益交换发挥作用。你还记得这些话吗?
青年:是的,非常有趣的讨论。
哲人:另一方面,使交友关系成立的是“你的幸福”。对于对方,不需要担保或抵押,无条件地信赖。这里并不存在利益交换的想法,通过一味信赖、一味给予的利他态度,交友关系才会产生。
青年:付出,然后才有收获?
哲人:是的。也就是说,我们通过追求“我的幸福”建立分工关系,通过追求“你的幸福”建立交友关系。那么,爱的关系成立又是追求什么的结果呢?
青年:……那应该是爱人的幸福、崇高的“你的幸福”吧?
哲人:不对。
青年:噢!那么,爱的本质是利己主义,也就是“我的幸福”?!
哲人:这也不对。
青年:那么,究竟是什么呢?!
哲人:既不是利己地追求“我的幸福”,也不是利他地期望“你的幸福”,而是建立不可分割的“我们的幸福”。这就是爱。
青年:……不可分割的我们?
哲人:是的。阿德勒提出了比“我”或“你”更高一级的“我们”。
关于人生的所有选择,都遵循这一顺序。既不优先考虑“我”的幸福,也不只是满足“你”的幸福,只有“我们”两个人都幸福才有意义。“由两个人共同完成的课题”就是这么回事。
青年:既利己又利他?
哲人:不是。既“不”是利己又“不”是利他。爱并非兼顾利己和利他两个方面,而是两者都排除。
青年:为什么?
哲人:……因为“人生的主语”发生了变化。
青年:人生的主语?!
哲人:我们自出生以来一直都是用“我”的眼睛观察世界,用“我”
的耳朵聆听声音,在人生中追求“我”的幸福,所有人都是如此。但是,当懂得真正的爱的时候,“我”这一人生主语就变成了“我们”。既不是利己心又不是利他心,而是在全新的准则下生活。
青年:但是,那“自我”岂不是有可能消失了?
哲人:正是。为了获得幸福生活,就应该让“自我”消失。
青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