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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学习(5)

在这段年龄以前,女孩的教育跟男孩的教育没有本质区别,只在细枝末节上有差异。女孩比男孩受到约束要多些,事情也要多做些。在接受赠礼和关怀时,女孩总是屈居末位。她们也不能像男孩子那样脾气暴躁。但她们还是有令人惊讶的自由:可以穿鲜红的衣服,可以跟男孩子一起在外面玩耍吵闹,还常常毫不服输。从6岁到9岁,她们开始逐渐懂得对社会的责任,情况和体验大致跟男孩相同。9岁以后,学校会男女分班,男孩子们逐渐开始重视新建立的男性团结。他们排斥女孩子,害怕被人看见和女孩子说话。母亲也告诫女孩子不要与男

孩子交往。据说这个年龄的少女动辄忧郁寡欢,深居简出,难以教育。日本妇女说这是“童欢”的终结。女孩的幼年期因男孩的排挤而结束。此后,她们的人生道路只能是“自重再自重”。这一教条将永远持续,无论结婚前后。

男孩懂得了“自重”和“对社会的情义”,不等于明白了日本男子应负的全部义务。日本人说:“男孩从10岁起开始学习‘对份内的情义’”,这句话的意思是 “义在憎恶受辱”。男孩必须学习这类规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攻击对方,在什么情况下应以间接手段洗刷污名。我并不认为他们的意思是要孩子学会在遭受侮辱时进行反击。男孩子小时候就已经学会对母亲粗暴,跟同龄孩子争相诽谤、抗辩,没有必要在10岁以后再学习怎样攻击对手。“对份内的情义”的规范是要他们的攻击方式纳入公认的模式,并提供特定的处理方法。如前所述,日本人往往把攻击指向自己,而不是对别人行使暴力,学童也不例外。

六年制小学毕业后继续升学的少年(其人数约占人口的15%,男孩比例较高)立刻就面临激烈的中学入学考试。竞争涉及到每个考生和每门学科,这些少年也就马上要承担“对份内的情义”的责任。对这种竞争,他们并没有逐渐积累的经验,因为在小学和家庭里都是尽量把竞争降低到了最低程度。这种突然而来的考验,使竞争更加激烈和令人担忧。但日本人在缅怀往事时谈得最多的并不是这种激烈的竞争,而是中学高年级学生欺负低年级学生的习惯。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颐指气使,想尽办法捉弄,让低年级学生表演各种屈辱的噱头。低年级学生对此都十分憎恨。日本男孩是不会把这些事当作开玩笑的。一个男孩被迫在高年级学生面前奴颜婢膝、四脚爬行,他会咬牙切齿,策谋报复。并且由于不能立即报复,就会更加地耿耿于怀,怀恨在心。几年后,他也许会利用家庭势力把对方从职位上拉下来;或者苦练剑术或柔道,毕业后当众报仇,使对方出丑。如果不能报此仇怨,始终会“心事未了”。

那些没有升入中学的少年,在军队中会有类似体验。日本每4个青年就有1人被征召入伍。2年兵对1年兵的欺辱,远比中学高年级生欺侮低年级生厉害得多。军官对此毫不过问,士官也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干预。日本军队规范的第一条就是,向军官申诉是丢脸的。争执都在士兵间自行解决。军官认为这是“锻炼”部队的一种方法,并不参与其事。老兵会把上一年的积怨一古脑儿地向新兵发泄,以显示他们所受“锻炼”的水平。据说征集兵一旦接受了军队教育,往往变成另外一个人,变成“真正黩武的国家主义者”。这种变化并不是因为他们接受了极权主义的国家理论教育,也不是由于被灌输了忠于天皇的思想,经历了各种屈辱的体验才是重要的原因。日本式教养培育出对“自尊”极其敏感的青年,一旦陷入这种环境,极易变得野蛮。他们不能忍受屈辱。他们把这种折磨解释为排斥,这也使他们自身变成精于折磨别人的人。

近代日本的中学及军队中上述事态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自然是来自日本古老的嘲笑和侮辱习俗。日本人对这类习俗的反应也并非学校和军队创造的。由于日本有“对份内的情义”的传统规范,嘲弄和折磨比在美国更令人难忍受。尽管受嘲弄的群体到时候会依次虐待另一个受难群体,但这并不能防止被侮辱的少年千方百计对施虐者进行报复。在许多西方国家中,找替罪羊来发泄积愤是常见的民间习俗,比如在波兰,一个新学徒或年轻的收割手被嘲弄以后,他不是向嘲弄者泄恨,而是对下一代徒弟或收割手发泄。日本的少年当然也用这种方法消除怨恨,但他们最关心的还是直接复仇。受虐者必须直接报复施虐者才“感到痛快”。

关怀日本前途的领导者在战后重建日本的事业中,应当对日本学校和军队的这种侮辱青少年的习俗特别注意。应当充分强调“爱校精神”、“老同学关系”,以消除以大欺小、以高压低的恶习。军队必须切实禁止虐待新兵。虽然老兵对新兵应当进行严格训练,坚持严格要求在日本不算侮辱,但嘲弄、虐待则是侮辱。在学校和军队里,凡是上级生或老兵让下级生或新兵摇尾装狗,模仿蝉鸣,或者在别人吃饭时间让他们“立大顶”,都必须受到严惩。如果能有这种改变,将比否定天皇的神格以及从教科书中删除国家主义内容更加对日本的再教育有效。

少女不学习“对份内的情义”的准则,没有男孩在中学及军队训练中的体验,也没有类似经验。她们的生活远比男子平稳。从她们懂事起,她们就受到一种教育:无论什么事情都是男孩当先,礼品、关爱,女孩都没份。她们必须尊重的处世规则是:她们没有公然表白自我主张的特权。她们只在婴幼时期和男孩一样享受日本幼儿的特权生活。当她们还是幼女时,可以穿鲜红的衣物,长大成人后就不能再穿了,直到第二个特权时期,即60岁后才能再穿。在家庭里,她们也像兄弟一样,可以受到彼此不睦的母亲和祖母双方的宠爱。另外,弟弟妹妹总是要姐姐和家庭其他成员跟他们“最亲”。孩子们要求跟姐姐同睡来表示最亲。姐姐常把祖母给予的恩惠分给两岁的幼儿。日本人不喜欢单独睡觉,夜里,幼儿可以把被子紧挨着他喜欢的年长者。“你对我最亲”的证据就是两个人的睡床紧挨在一起。九、十岁之后,女孩被男孩的游戏伙伴排除在外了,但还可以在其他方面得到补偿。她们可以炫耀新的发型,日本14岁至18岁女孩的发型是最讲究的。她们可以穿上丝绸衣服,而这之前只能穿棉布衣服。家庭这时会千方百计地打扮她们,让她们更加漂亮。这样,女孩也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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