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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爱情的理论-1

(一) 爱情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

爱情的每一个理论必须要以人的理论、人的生存理论为前提。我们所能看到的动物的爱情或者更确切地说动物身上类似爱情的东西,主要是动物的一部分本能。在人身上只能看到这一本能的残余。人的存在的根本要点是人超越了动物界,超越了本能的适应性,脱离了自然—尽管人永远不可能完全脱离自然。人继续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又同自然分离,永远不可能再同自然合二为一。人从天堂里被赶出来后失去了同自然的和谐状态,带有火剑的天神就挡住了人的归路。人只能继续前进,不断发展人的理智,用一种新的,充满人性的和谐去取代永不复返的类人猿时代的和谐。

人一生下来—亦指种族和个人—就从一个确定的环境,如本能,被推到一个不确定的,完全开放的环境中去。人只了解过去,对未来—除了知道要以死亡告终外—一无所知。

人拥有理智;人是生命,一种意识到自我存在的生命。人意识到自己,他人,人的过去和发展前途的可能性。人对他的单一存在的觉悟,对他短暂生命的觉悟,人意识到生不由己,死的必然,人知道自己的孤独和与世隔绝,意识到面对社会和自然的威力自己的无能为力—所有这一切都使他的特殊和孤寂的存在成为无法忍受的监禁。如果人不能从他的监狱中解放出来和打碎这一监狱,如果他不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同他人或周围世界结合在一起,他就会疯狂。

经历过孤寂的人必然会有恐惧感。实际上孤寂感是每种恐惧的根源。孤寂意味着与外界没有联系,不能发挥人的力量,意味着一筹莫展,不能把握世界,事物和人;意味着世界把我淹没,而我只能听之任之。所以孤寂是引起强烈恐惧感的根源,同时孤寂还会引起羞愧和负罪的感觉。圣经中亚当和夏娃吃了辨别善恶之树的果子后,他们就不再顺从上帝(只有在自由地变得不顺从时,才会产生善恶),他俩就脱离了动物界与大自然的原始和谐,从而成为人。当他俩作为人诞生后,“这才发现自己是赤身裸体,感到很是羞愧”。难道我们还应该用十九世纪拘泥的道德观去解释这一古老、基本的神化,即这个故事是要我们相信,亚当和夏娃之所以羞愧是因为他俩都看到了对方的性部位?这种解释肯定不对。如果我们这样理解这一故事,我们就忽视了主要的一点,那就是:男女在意识到自己和对方后,也就意识到了他俩之间的区别和距离,知道他俩属于不同性别。由于他们认识到他们之间的区别,所以他们就相互陌生起来,因为他们还没有学会去爱对方—亚当把责任推卸到夏娃身上,而不是试图为夏娃辩护这一事实就证明这一点。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而又没有通过爱情去达到新的结合—这就是羞愧的根源,同时也是负罪和恐惧的根源。

因此对人来说最大的需要就是克服他的孤独感和摆脱孤独的监禁。人在达到这一目的过程中的完全失败就会导致人的疯狂,因为人只有通过完全彻底地脱离周围世界,以至于不再感到与世隔绝,他对彻底孤独的恐惧感才会得到克服—因为他与之隔绝的世界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

人—所有时代和生活在不同文化之中的人—永远面临同一个问题,即:如何克服这种孤独感,如何超越个人的天地,实现人类的大同。原始时代的洞穴人、游牧民族、埃及的农民、腓基尼的商人、罗马的士兵、中世纪的僧侣、日本的武士、现代的职员和工人都有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一成不变,因为它出自同一土壤—即人的状况,人类存在的条件。但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却各不相同。人可以通过信拜动物、祭人或军事掠夺、奢侈享受、清教徒式的节制、狂热的工作、艺术活动和创造性的劳动,通过对上帝和他人的爱情作出自己的回答。虽然有各种回答的方式—详细地列出这些方式就产生一部人类历史—但决不是无边无沿。相反,如果我们撇开一些微小的、非本质的区别,可以确定,生活在不同文化中的人对这一问题所能作出的回答是有限的。宗教和哲学的历史就是这些既纷繁、然而数量上又是有限的回答组成的历史。

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在一定的范围则取决于人所达到的个性的高度。在一个孩子身上,“我”字几乎还没有形成。每个孩子都同母亲融为一体,只要母亲在他身旁,他就不会有孤独感。他的孤独感通过母亲的存在,同母亲的乳房和肌肤的接触而得到和缓。一直到孩子发育到产生孤独感和个性这个阶段,母亲的存在才不足以消除他的孤独感,他必须以其他的方法克服这种孤独感。

人类在孩提时代几乎是以同样的方式体验与大自然的和谐。大地、动物和植物完全是人的世界。人把自己看作和动物完全一致,这表现在人装扮成动物以及崇拜图腾或其他的动物神。但人类越脱离原始的纽带,就越疏远自然世界,就越要寻找摆脱孤独的途径。

达到这一目的的一种途径是不同形式的纵欲。例如自我引起—或借助于毒品—的恍惚状态就是一种形式的纵欲。原始部落的许多仪式提供了这方面活生生的例子。在短暂的极度兴奋中世界消失了,与世隔绝的感觉也随之消失。如果是集体纵欲,那么参加者还会体验到与一组人共命运的感受,从而加剧效果。性的体验常常是和这种纵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性纵欲可以达到同恍惚状态和吸毒一样的效果。集体性纵欲的仪式流传很广,其效果是参加者在此后一段时间内不会有强烈的孤独感,但渐渐地恐惧感又会上升,因此就必须重复这一仪式。

只要纵欲是一个部落的集体活动,就不可能引起恐惧和羞愧的感觉。这样的一种行为是“正确的”,甚至是一种美德,因为这是一种集体活动,不仅得到医生和僧侣的同意,甚至得到他们的支持,因此参加者也没有必要感到羞愧或有负罪的感觉。但是生活在已经失去这种仪式的文化中的人如果选择同一种方式去克服自己的孤独感,就另当别论了。酒和毒品是生活在一个非集体纵欲的时代一些人所选择的方式。同生活在集体纵欲文化时代的人相反,这些人受到良心谴责的痛苦。他们一方面想通过酗酒和吸毒去克服孤独感,但在纵欲以后他们的孤独感却加剧了,所以不得不更经常地,更强烈地去重复纵欲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性纵欲是克服孤独感的一种自然和正常的方式,并有部分效果。许多不能用其他的方式减轻孤独感的人很重视性纵欲的要求,实际上这和酗酒和吸毒并无多大区别。有些人拼命地想借性纵欲使自己克服由于孤独而产生的恐惧感,但其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孤独,因为没有爱情的性交只能在一刹那间填补两个人之间的沟壑。

通过纵欲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结合的所有方式都有三个特征:首先这些方式都是强烈的,甚至会很激烈;其次它们需要整个人—包括身心都投入进去,第三就是需要不断重复—因为纵欲的效果只能持续很短的时间。但是,无论是过去的人,还是现代人,克服孤独感最常用的方法却与此截然相反。这一方法就是通过同一组人保持一致,通过同一组人的习惯、风格和看法保持一致来达到同其他人的结合。这一方法的发展也有一个历史过程。

在一个低级社会中一组人为数甚少,往往是由血缘关系相近或者生活在一起的人组成。随着文化的发展,一组人的人数也随之增长,它变成了一个政治体、国家或一个教派。就是最穷的罗马人也能自豪地说“我是罗马的公民!”罗马和罗马帝国就是他的家,他的祖国和世界。在今日的西方社会,同一组人结合仍然是克服孤独感最常用的方法。在这种结合中,参加者为了使自己属于这一组人而失去了大部分个性。如果我与他人完全一样,我的感情、思想与他人一致,我的衣着、习惯和看法都与这一组人的楷模看齐,我就可得救,就不会再经历可怕的孤独。专政的国家形式需要用威胁和恐怖手段去制造同一状态,而民主政权里还存在抵制这种同一性的可能性,在这样的社会里也确实能看到这种例子。但在专制制度里只有少数非凡勇敢的英雄和殉道者才会抵制顺从。虽然民主制度和专制的国家形式有区别,然而民主制度把人变成一个模式的程度也委实使人担心,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人们总想通过某种方式实现同他人结合,如果没有别的更好的方式,那就只能采取同一群人同一的方式。我们只有理解了人是多么害怕与别人隔绝,才能懂得担心与众不同和同一群人疏远会产生何等的威力。有时这种担心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人们考虑到与众不同会带来实际危险。但事实上人们多半是自发地、而不是被迫地这样做—至少在西方民主国家中是如此。

大多数人并不意识到自己身上有这种要求。他们生活在一种幻觉中,以为自己是按照个人的意愿行事,是具有个性的人,是经过大脑的思考形成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他们的观点之所以和大多数人吻合纯粹是巧合罢了。他们甚至认为这正好证明了“他们”的观点是正确的。至于他们尚存的、希望自己有个性的要求则通过微不足道的东西得到满足:如在手提箱和毛衣上绣上自己的名字的缩写字母,在玻璃窗口上挂上自己的名牌,参加一个政党或者一个学生联合会。《来点儿别的》这一广告口号证明了在一个几乎不存在个性的社会现实中,人们是何等地需要个性!

这种日益增长的,要求消除所有差别的倾向同在先进的工业社会中发展起来的平等概念和实践紧密相关。“平等”这个概念在宗教中意味着我们都是上帝之子,都是人—上帝本质的一部分,都是一体的。同时也意味着应该尊重人与人的区别,因为我们虽然是一体,但我们每个人又都是只存在一次的完整体,是自成一体的宇宙。譬如在犹太经书里就肯定了人的一次存在性:“谁拯救了一个生命,就等于拯救了全世界;谁破坏了一个生命,就等于破坏了全世界。”在西方启蒙运动的哲学中平等指的是发展个性的条件。康德最清楚地说明了这点。他认为人永远不应该是实现他人目标的工具,人本身,就是一个目标,而不是他人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同启蒙运动的思想相仿,不同流派的社会主义思想家把平等解释为是消除剥削和人使用人,不管这种使用是残酷的还是“人道的”。

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平等的概念发生了变化。今天“平等”指的是机器—也就是失去个性的人的平等。平等意味着“一个模式”而不是“统一”。这是一个抽象体的同一模式,是做同样的工作、寻求同样的享受,读同样的报纸,有同样的思想感情的人的模式。在这方面我们应该用怀疑的眼光去分析一些被称为是我们社会进步标志的成就,譬如妇女的平等地位。我在这里没有必要强调我并不反对男女平等;但是在争取男女平等方面取得的一些积极成果不应该遮住我们的眼目。妇女之所以于男子平等,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差别消失了。启蒙运动的哲学论点—灵魂是不分性别的—被广泛使用。性别的两极消失了,以这两极为基础的性爱也随之而消失。男子和妇女完全相同,而不是作为对立的两极而平等。现代社会鼓吹实现非个性化的平等理想,因为这个社会需要“人—原子”,这些人原子相互之间没有区别,汇集起来也能毫无摩擦地顺利地发挥作用,他们都服从同一个命令,尽管如此,每个人却都确信他们是在按自己的意愿办事。就象现代化的大规模生产要求产品规格化,社会的发展也要求人的规格化,并把这称为“平等”。

通过同一化达到人与人的结合既不是强烈的也不是激烈的过程,而是按照一个刻板的公式十分平静地进行。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所以往往不足于和缓对孤独的恐惧感。今日西方社会酗酒、吸毒、自杀泛滥成灾表明了这一方法的效果是有限的。此外这种方法往往只要求参加者运用他的脑子,而不是躯体,所以同纵欲的方法比较也有其弱点。这种方法只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具有持久性和不会冲动一时。人到了三、四岁就被引进一个模式,从此以后就不会失去同这组人的联系。

在谈及这一方法时,还必须考虑到我们现代社会生活的另一个因素:那就是工作和恢复疲劳的循环作用。人作为劳动大军和管理阶层的一员仅仅是一个号码而已。他几乎不需要有任何主观能动性,他的任务由劳动的组织派定。领导和被领导之间也几乎没有区别,因为他们都在行使由整个组织结构规定的任务,不仅要按规定的速度,也要按规定的方式完成。甚至他们的各种感情,如高兴、宽容、信任、雄心以及同每个人顺利合作的能力都是预先规定的。他们的娱乐方式即使不那么强求一律,也都是大同小异。阅读的书是读书俱乐部选定的;看的电影是电影院老板和他们出钱登印的广告选定的;其他的娱乐方式也都雷同:星期日驾车远足、看电视、打牌和社交活动。从生到死,从星期一到星期日,从早到晚—所有的行动都是千篇一律和按照预定的方式进行。请问:一个被围困在这么一个罗网之中的人如何才能不忘记他是一个人,只存在一次的人,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能经历希望、失望、担心和恐惧的人,渴望爱情和受到虚无和孤独威胁的人呢?

达到统一和和谐的第三种可能性是创造性的劳动,无论是艺术家还是手工业者的劳动都属于此类劳动。在每一种创造性的劳动中,创造者同他的物质—组成人的周围世界的物质达成一致。无论是木匠做一张桌子,还是金匠打一件首饰,无论是农民种田,还是画家作画—在每一种创造性的劳动中劳动者和对象合二为一,人在创造的过程中同世界一致。但这一点只适用于自己计划、进行并看到成果的劳动。而在一个职员、一个流水作业线上的工人的现代化工作程序中几乎已经不存在劳动的这种特性。劳动者成为机器或官僚组织的一部分,他不再是“自我”—因为劳动者除了适应社会外,再没有与社会达成一致的可能性。

通过创造性的劳动达到的统一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统一。通过纵欲达到的统一是暂时的。通过同一组人同一和适应这一组人达到的统一仅仅是一种假统一。对人类存在问题的真正的和全面的回答是要在爱中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统一。

要求实现人与人的结合是人内心最强烈的追求。这是人类的最基本的要求,是一股把人类、部落、家庭和社会集合在一起的力量。没有实现这一要求就意味着要疯狂或者毁灭—毁灭自己或毁灭他人。没有爱,人类一天也不可能生存。但是如果我们把人与人的结合称为“爱情”的话,我们就会遇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达到结合—这些方式之间的区别同各种爱情形式的共同点几乎一样的重要。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把所有的方式都称为“爱情”呢?还是认为爱情只是一种特殊的结合形式,这种形式在近四千年来的东方和西方的历史中被所有的人道主义宗教和哲学体系看作是最高的准则呢?

就象同所有的字义讨论一样,对此问题会得出不同的回答。但重要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我们在谈到爱情的时候,应该知道我们所认为的是哪种形式的结合。我们是把爱情看作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成熟回答,还是指爱情的不成熟形式,也就是人们称为共生有机体的结合呢?下面我只是把前者看作是爱情,但我们的讨论却要从后者开始。

共生有机体结合的生物楷模是怀孕的母亲同胚胎之间的关系。他们既是两体,又是一体。他们生活在一起(共生),他们相互需要。胎儿是母亲的一部分,并从她身上得到他所需要的一切,所以母亲就是他的世界。她抚养和保护胎儿,同时她自己的生活也因胎儿的存在而得到一种升华。在生理性的共生有机体的结合中,两者的身体互不依赖,但在心理上却相互依赖。

共生有机体结合的消极形式是服从—医学名词就是被虐癖。有被虐癖的人通过把自己变成他的引导者、启示者、保护者的一部分使自己摆脱孤独和与世隔绝感。保护者就是他的生命,没有保护者他就无法生存。不论保护者是人还是神,总之他的威力超越一切。他主宰一切,而自己什么也不是,被虐淫者必须成为其保护者的一部分,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分享保护者的伟大、威力和安全。被虐淫者从来不作任何决定和进行任何冒险,他从不孤独,但也决不独立。他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以说还没有完全诞生。在宗教的语言中把崇拜的对象称为偶像,而被虐淫者对其保护者的崇拜超过了对偶像的崇拜。这种崇拜可以同生理要求和性要求相混合,在这种情况下被虐淫者的服从不仅是想象力的产物,而且是一种与全身有关的生理需要。另外还有屈服于命运、疾病、有节奏感的音乐或者屈服于由吸毒和催眠状态引起的极度兴奋等病状—在所有这些情况下,犯病的人失去了他的完整性,把自己成为一个人或一件事物的工具;从而使他不用对生存的问题作出独立的和自由的回答。

共生有机体结合的积极形式是控制另一个人—与被虐癖相应的医学名词是施虐癖。施虐淫者就是通过把另一个人成为他自己的一部分而摆脱孤独,他吞并他的崇拜者,从而使自己身价百倍。

就象被他控制的人脱离不了他一样,施虐淫者也离不开他的崇拜者,双方都不能失去对方。区别只在于—施虐淫者命令、利用、损害和欺压对方,而对方则乐于被他左右。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似乎他俩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从更深的意义来看他俩的区别不比他俩的共同点重要,他俩的共同点是在结合的过程中双方都失去其独立性行完整性。如果我们理解这一点,就不难确定一般来说一个人会根据不同的对象作出施虐癖和被虐癖的反应。希特勒对其他人首先是施虐淫者,但面对他的命运、历史和自然的“威力”作出的却是被虐淫者的反应。①

同共生有机体结合相对立的是成熟的爱情,那就是在保留自己完整性和独立性的条件下,也就是保持自己个性的条件下与他人合二为一。人的爱情是一种积极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冲破人与人之间的高墙并使人与人结合。爱情可以使人克服孤寂和与世隔绝感,但同时又使人保持对自己的忠诚,保持自己的完整性和本来的面貌。在爱情中出现了两个生命合为一体,却依然保持两体的怪现象。

如果我们说,爱情是一项“积极的活动”,我们就会遇到“积极的活动”这个词有双重意义的问题。这个词的现代用法一般就是指人们通过付出劳动改变现存状态的行为。所以经商的人,学医的人,流水作业线上的工人,做椅子的木匠或者运动员都是积极活动的人。他们活动的共同点都是为了达到一个外部的目的。但这里我们都没有考虑产生积极性的根源。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有的人由于内心极度的不安或者孤独而狂热地工作,有的人则是为了升官发财。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是一种狂热、一种热情的奴隶,而他的“积极性”实际上是一种“消极性”,因为他是受外力的驱使。他是一个受苦的人,而不是一个“行动”的人。另一方面人们往往把一个坐在椅子上沉思默想、观察和体验自己以及自己同世界关系的人看作是“消极的”,因为他什么也不“干”。实际上这种精神高度集中的禅坐是最高的积极性,是灵魂的积极性,只有那些内心自由和独立的人才能做到这点。“积极的活动”这一概念的一个意义,也就是现代应用的意义是指为了达到外部的目的而付出努力。这个词的另一个意义是运用人的蕴藏在内部的力量,不管是否达到外部的变化。斯宾诺莎精辟地解释了这个词的第二种意义。他把情绪分成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种,分成“行动”和“狂热”。如果一个人是在积极的情绪支配下行动,他就是自由的,是情绪的主人。如果他是被一种消极的情绪所支配,那他就是受外力驱使者,是他自己都不了解的动机的对象。这样,斯宾诺莎最终得出结论认为,美德和控制自己是一回事。②妒忌、野心和每种形式的贪婪是热情和狂热;相反爱情是一种行动,是运用人的力量,这种力量只有在自由中才能得到发挥,而且永远不会是强制的产物。

爱情是一种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一般来说可以用另一个说法来表达,即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

什么是“给”?这个问题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回答,实际上却很复杂并有双层意义。十分流行的误解是把“给”解释为放弃,被别人夺走东西或作出牺牲。一个性格还没有超越接受、利用或者贪婪阶段的人对给的理解就是这样。一个“重商主义”的人也准备给,但一定要通过交换。只“给”而没有“得”对他来说就是欺骗。③那些基本上是非生产性性格结构的人则会有一种被别人拿走东西的感觉。因此这种类型的大多数人拒绝给予别人东西。而有些人却又把“给”变成一种自我牺牲的美德。他们认为,正因为“给”是痛苦的,所以应该这么做。给的美德就是准备牺牲,对他们来说,“给”比“得”好这一准则就是意味着宁可忍受损失也不要体验快乐。

有创造性的人对“给”的理解完全不同。他们认为“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体验到生命力的升华使我充满了欢乐。④我感觉到自己生气勃勃,因而欣喜万分。“给”比“得”带来更多的愉快,这不是因为“给”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通过“给”表现了我的生命力。

如果我们把这一原则用来解释各种特殊的现象,就不难认识这一原则的有效性。最基本的例子可以在性范畴里找到。男子性行为的最高峰就是一种给的行为:男子把自己的性器官交给女子,在达到性高潮的一刹那,他把精液给予对方。只要他不是阳痿,他就必须这么做。如果他不能给,他就是阳痿。女子也是如此,只不过表现形式复杂一点罢了。女子交出自己,她打开通向女性内部的大门,在接受的同时她也给予,如果她没有能力给,而只能得,她就是性冷淡。在女子身上给的行为还表现在她作为母亲的作用上。她把她的养料给予她肚中的胎儿,后来又给婴儿喂奶和给予母体的温暖。对女子来说不能给是极其痛苦的。

在物质世界范畴内给是财富。不是拥有财物的人是富裕的,而是给予他人东西的人才是富裕者。害怕受到损失的吝啬鬼,不管他拥有多少财产,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他是一个贫穷和可怜的人。愿意把自己的东西给予他人的人却是富有的,他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有能力帮助别人的人。只有那些连生活必需品都没有的人才不能体验帮助别人的乐趣。但是日常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衡量有没有足够生活必需品的标准既取决于人的实际财产,也取决于人的性格本质。众所周知穷人往往比富人更愿意给。尽管如此,超过一定限度的贫困往往使许多人无法给,恰恰这一点是十分令人懊丧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从中可以看到穷人的贫困,同时也是因为穷人被剥夺了给所带来的欢乐。

但给的最重要范畴还不是物质范畴,而是人所具有的特殊范畴。一个人究竟能给予别人什么呢?他可以把他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他的生命给予别人。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一定要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应该把他内心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予别人。他应该同别人分享他的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幽默和悲伤—简而言之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通过他的给,他丰富了他人,同时在他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时,他也提高了对方的生命感。他给并不是为了得,但是通过他的给,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起某种有生命力的东西。因此他的给同时也包括了使接受者也成为一个给的人,而双方都会因为唤醒了内心的某种生命力而充满快乐。在给的行为中诞生了新的东西,给和得的人都会感谢这新的力量。这一点表现在爱情上就是:没有生命力就是没有创造爱情的能力。马克思极其优美地表达了上述思想。他说:“如果你以人就是人以及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充满人性的关系为先决条件,那么你只能用爱去换爱,用信任换取信任。如果你想欣赏艺术,你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对他人施加影响,你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对他人施加影响,你必须是一个能促进和鼓舞他人的人。你同人及自然的每一种关系必须是你真正个人生活的一种特定的、符合你的意志对象的表现。如果你在爱别人,但却没有唤起他人的爱,也就是你的爱作为一种爱情不能使对方产生爱情,如果作为一个正在爱的人你不能把自己变成一个被人爱的人,那么你的爱情是软弱无力的,是一种不幸。”⑤不仅在爱情上“给”意味着“得”。教师向他的学生学习,演员受到观众的鼓舞,精神分析学家通过治愈他人的病而治愈自己的病也都如此,先决条件是给的人不应该把对方看作是他帮助的对象,而应该同对方建立一种真正的、创造性的紧密关系。

有没有能力把爱情作为一种给的行为取决于人的性格发展,这一事实似乎没有必要加以强调了。取得这一能力的先决条件是人要有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性倾向。持有这种态度的人就克服了他的依赖性、自恋性*(*“自恋”这一概念是由弗洛伊德提出的,弗洛伊德把人的自我欣赏叫做“自恋”,他认为,“自恋”必先于他恋,这主要表现在儿童把与生俱来的里比多(指心能,尤其是性本能的能)用到自己身上。—译者注)以及剥削别人的要求,并能找到对自己的人性力量的信赖以及达到目的的勇气。如果缺乏这些特点,人们就害怕献出自己,也就是害怕去爱。

爱情的积极性除了有给的要素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是所有爱的形式共有的,那就是: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

在母爱中关心的要素表现得最为突出。如果有一个母亲拒绝给孩子喂食、洗澡和关心他身体的舒适,那么无论这位母亲如何强调她对孩子的爱,也不会有人相信她。但如果她关心孩子,她的爱就令人可信了。对动物和植物的爱亦是如此。如果有一位妇女对我们说她很爱花,可是我们却发现她忘记浇花,我们就不会相信她说的话。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的关心。如果缺乏这种积极的关心,那么这只是一种情绪,而不是爱情。爱情的这一要素在《约拿书》中得到很美的描绘。上帝吩咐约拿去尼尼微,向那里的居民宣布,如果他们不改邪归正,他们就将受到惩罚。约拿却不愿行使这一使命,他

逃跑了,因为他担心尼尼微的居民将会悔过,从而求得上帝的宽恕。约拿是一个执法从严的人,但不是一个爱人之人。在他逃亡的路上,他发现自己躲在一条大鱼的肚子里,这条大鱼象征着隔绝和监禁,正是由于约拿缺乏仁爱和恻隐之心,所以才被送到这儿。上帝拯救了他,约拿去到尼尼微,向那里的居民宣告上帝的话,这时正如约拿担心的那样,尼尼微的居民回心转意,虔诚忏悔,上帝原谅了他们,答应不使全城覆没。约拿大为不悦和失望,他要看到“正义”,而不是仁爱。最后他坐在一棵树的阴影底下重又找回失去的安宁。这棵树本是上帝让它长高,好替约拿遮挡灼热的阳光。这时上帝却让这棵树枯死了,约拿十分沮丧,埋怨上帝。上帝回答说:“你为那棵一夜长、一夜死的树惋惜,虽然你既没有栽活它,也没有关心它。为什么我就不能惋惜尼尼微城内那十二万好坏不分的居民和那许许多多的动物呢?”上帝向约拿解释道,爱的本质是创造和培养,爱情和劳动是不可分割的。人们爱自己劳动的成果,人们为所爱之物而劳动。

关心和关怀还包括爱情的另一方面,即责任心。今天人们常常把责任心理解为是义务,是外部强加的东西。但是责任心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是一件完全自觉的行动,是我对另一个生命表达出来或尚未表达出来的愿望的答复。“有责任”意味着有能力并准备对这些愿望给予回答。约拿对尼尼微的居民没有责任心,像该隐一样,他同样会提出这一问题“难道我应该是我弟弟的看守吗?”。一个爱的人的回答是,我兄弟的生命不仅与他自己有关,而且也同我有关。我应对其他的人负责就像对自己负责一样。这种责任心在母子关系中主要表现在母亲对孩子生理上的要求的关心。在成人之间则也包括关心对方的精神要求。

如果爱情没有第三个要素:尊重,那责任心就很容易变成控制别人和奴役别人。尊重别人不是惧怕对方。尊重这个词的出处就是有能力实事求是地正视对方和认识他独有的个性。尊重就是要努力地使对方能成长和发展自己,因此尊重决无剥削之意。我希望一个被我爱的人应该以他自己的方式和为了自己去成长、发展,而不是服务于我。如果我爱他人,我应该感到和他一致,而且接受他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为我希望的样子,以便使我能把他当作使用的对象。只有当我自己达到独立,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独立地走自己的路,即不想去控制和利用别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尊重对方才成为可能。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会有爱情,正像在一首古老的法国歌曲中唱的那样“爱情是自由之子,永远不会是控制的产物”。

人们只有认识对方,了解对方才能尊重对方。如果不以了解为基础,关心和责任心都会是盲目的,而如果不是从关怀的角度出发去了解对方,这种了解也是无益的。了解的方式多种多样。成为爱情一要素的了解是要深入事物的内部,而不是满足于一知半解。我只有用他人的眼光看待他人,而把对自己的兴趣退居二位。我才能了解对方。譬如:我可以知道这个人在生气,即使他自己不表露出来。但我还可以更进一步地去了解他,然后就知道,他很害怕和不安,他感到孤独和受到良心的谴责。这样我就明白他的生气只是他内部更深的东西的反映,这时我眼中的他不再是一个发怒的人,而是一个处在恐惧和惶恐不安之中的受苦的人。

了解同爱情还有另一个基本的关系。希望同另一个人结合以逃避自我孤独的监禁同另一个完全符合人性的愿望有紧密的联系,那就是认识“人的秘密”。生命从其纯生物的角度来看是一个奇迹和秘密,而在人的范围内每个人对自己和对别人都是一个不可解答的秘密。我们认识自己,但尽管作了一切努力还是不认识自己,我们认识他人,但我们还是不认识他们,因为我们和他们都不是一回事。我们越深入我们生命的深处或另一个人的生命深处,我们离认识生命的目标就越远。尽管如此,我们不能阻止这种深入了解人的灵魂的秘密、了解人的核心,即“自我”的愿望将继续存在。

有一种可以认识这一秘密的令人绝望的可能性—那就是拥有掌握对方的全部权力,利用这种权力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他,让他按照我的意志去感受,去思想,把他变成一样东西,变成我的东西,我的财产。在这方面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施虐淫者的极端作法,施虐淫者要求并能使一个人受苦,他折磨和迫使那个人泄露他的秘密。要求发现人的秘密是恣意暴行和破坏狂的基本动机。艾萨克?巴比尔*(*艾萨克?巴比尔(1894-1941),苏联作家。 —译者注)很清楚地表达了这一思想。他摘引俄国国内战争时一个军官的话,这个军官刚刚把他过去的主人踩死。军官说:“用一颗子弹—我想说—用一颗子弹只能把这个家伙干掉……开枪是永远不能深入他的灵魂,到达他作为一个人和有灵魂的地方。但我毫无顾忌,我已经不止一次踩死敌人,每次都超过一个小时。你知道吗—我想知道,生命到底是什么,我们天天遇到的生命到底是什么?”⑥

在孩子身上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条通向知识的捷径。孩子随手拿起一样东西,把它弄坏,以便认识这样东西。譬如他抓到一个蝴蝶,就很残忍地把翅膀折断,他要认识蝴蝶,迫使它交出自己的秘密。在这儿残暴有一个较深的动机:那就是希望认识事物和生命的秘密。

认识秘密的另一条途径是爱情。爱情是积极深入对方的表现。在这一过程中,我希望了解秘密的要求通过结合得到满足。在结合的过程中,我认识对方,认识自己,认识所有的人,但还是“一无所知”。我对生命的了解不是通过思想传导的知识,而是通过人唯一可以使用的方式—通过人与人的结合。施虐癖的产生是为了了解秘密,但却一无所得。我把一个生命一块一块的解体,我所能达到的就是这一生命被破坏。只有爱情才能带给我知识,在结合的过程中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在爱情中,在献身中,在深入对方中,我找到了自己,发现了自己,发现了我们双方,发现了人 。

德尔斐的箴言“认识你自己”表达了我们要求认识自己和他人的愿望。这是全部心理学的渊源。因为这一愿望是要认识完整的人,认识他内心最深处的秘密,所以通常的知识,由思想传导的知识不能满足这一愿望。即使我们对自己的了解比现在高出一千倍,也不可能深入事物的最本质的东西。我们对自己是一个迷,别人对我们来说也永远会是一个迷。达到全部了解人的唯一途径是思想上的认识,也就是心理学的知识是实现通过爱情达到全面了解的一个条件。我必须客观地去认识对方和自己,以便使自己能够看到对方的现实状态或者能够克服幻想,克服我想像中的被歪曲了的他的图像。我只有客观地认识一个人,我才能在爱中了解他的真正本质。⑦

认识人的问题同认识神的宗教问题平行存在。在传统的西方神学中,人们试图从思想上认识上帝从而作出对上帝的判断。在神秘主义中(下面我将试图解释,神秘主义是单神主义的极端产物),已经放弃从思想上认识上帝,取而代之的是体验同上帝的结合,在这种结合中上帝已经不复存在,因此也没有必要去了解上帝了。

体验同人的结合或者用宗教语言表达—同上帝结合决不是非理性的。相反正如阿尔贝尔特?施魏策尔*(*阿尔贝尔特?施魏策尔(1875-1965),德国的神学家、音乐家、医生和哲学家,他长期在非洲行医,一生致力于和平事业,提倡人道主义,;一九五四年获诺贝尔和平奖金,在欧美享有极高的声望。—译者注)强调的那样是理性主义最勇敢和最激进的结论。得出这一结论的基础是因为我们认识到我们大脑获取的知识是有一定限度的,而且这种限度决非偶然。另外我们还知道,我们永远不可能靠智力来了解人和宇宙的秘密,但可以通过爱情去把握它。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有其局限性。就像神学的逻辑结论是神秘主义,心理学的最终结论就是爱。

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是相互依赖的。在成熟的人身上可以看到这些态度的集中表现。成熟的人就是指能够创造性地发挥自己力量的人。成熟的人只想拥有他自己的劳动果实,放弃了获取全力和全知的自恋幻想,并有一种谦恭的态度。这一态度的基础是他内心的力量,单单这股力量就能使他进行真正的、创造性的劳动。

上面我提到的爱情是指克服人的孤寂和实现人与人的结合。除了这个普遍的、关系到人类生存的要求外,还有一个更具有生物性的要求:那就是阴性和阳性的结合。这一两极结合的思想在下面的神话中表现得最为明显:男子和女子本是一体,但这一体被分为两部分。从那以后男性那部分就开始寻找丢掉了的女性那部分,为了重新和她结合成一体。(在圣经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即夏娃是亚当身上的一根肋骨所造。很明显这个故事表明了按照父系社会的思想体系,女子从属于男子。)这一神话的意义是一目了然的。性别上的差别迫使人们

寻找一种特殊方式的结合,即同异性的结合。阴性和阳性这两极也表现在每个男子和每个女子身上。从生理上来看,男子和女子都有异性的荷尔蒙,与此相适应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他们也都是双性的。他们都具有接受和渗透,物质和精神的原则。男子和女子只有在阴阳两极结合中才能找到内心的统一。阴阳两极是每种创造性劳动的基础。

阴阳两极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力的基础。这一点很明显地表现在精子和卵子的结合是生儿育女的基础这一生物现象上。从纯心理角度来看亦是如此:在男子和女子的爱情中,双方都获得新生。(同性恋爱的变异是达不到两极结合所造成的,因此同性恋爱者永远不会脱离孤独的折磨。同性恋者同不能施爱的异性恋者,都实现不了两极的结合。)

阴阳两极的原则在自然界不仅存在于动植物之中,也存在于两个基本作用的对立之中,即接受的作用和渗透的作用。这就是大地和雨,河流和海,黑夜与白昼,黑暗和光明,物质和精神。伟大的伊斯兰教的诗人和神秘主义者鲁?米*(*鲁?米,波斯神秘主义诗人和伊斯兰教苏非派毛拉维教团的创始人。—译者注)非常优美地表达了这一点:

事实上寻求爱的人不会不被所爱之人所寻求。

如果爱情的明灯照亮了这颗心,它也必然会照亮那颗心。

如果对神的爱在你心中滋长,那神也会加爱于你。

一只手拍不响。神的圣明是命令,是他的决定让我们相爱。

天意使世界的每一部分同另一部分成双作对。

在圣人的眼里天空是男子,大地是女子:大地接受天空掉落之物。

大地如果缺少温暖,天空给予之;大地如果失去滋润,天空给予之。

天空的行踪犹如丈夫的足迹,丈夫为了妻子在寻找食物。

而大地则操持家务;她帮助生命的诞生,抚养她所生之物。

把大地和天空看作是赋有智慧的生命吧,因为它们的行为同智慧的生命完全一 样。

如果它们不能从对方得到欢乐,它们怎么能紧紧相偎如一对恋人呢?

如果没有大地,花草树木又怎能生长?

天空的水和温暖又能带来什么?

神在男子和女子身上播种传宗接代保存世界的愿望,神也在生命的每一部分播种要求同另一部分结合的愿望。

白昼和黑夜表面看来是敌人,但它们却都是为了一个目标;因为相爱就是为了完成共同的事业。

没有黑夜,人的生命就一无所得,以至于白天也无物可给。⑧

阴阳两极的问题引起了对爱和性的进一步讨论。我前面已经提到过弗洛伊德的一个错误,那就是他认为爱情只是性本能的表现或升华,而没有认识到性要求是人渴望爱情和与人结合的一种表现。但是弗洛伊德的错误还不仅限于这一点。弗洛伊德根据他的生理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性本能是体内化学反应引起的一种压力的结果,这种压力会引起不适,所以要得到释放。性要求的目的就是要消除这种折磨人的压力。按照这一说法性要求就象是一种使人引起痒感的刺激,而性满足就是要消除这种刺激。按照这种性理论,最理想的性满足就可能会是手淫,是性的自我满足。但弗洛伊德没有看到性的心理—生物性一面,没有看到阴阳两极以及要求通过结合消除这两极对立的要求。弗洛伊德之所以会犯这一奇怪的错误是同他的极端父权思想有关,这一思想促使他得出性本身是阳性的结论,以至于使他认识不到性的阴性成分。他的这一观点在他的《性学十三论》中得到阐明。他认为性欲一般来说具有“阳性的性质”,不管是男子的性欲,还是女子的性欲。他的这一观点还以更简单的形式出现在他如下的理论中。他认为一个男孩体验到的女人是一个被阉割生殖器的男人,而女人只是通过不同的方式企图寻找她丢失的男性器官的代用品。但是女人不是一个被阉割生殖器的男人,女性的性欲不是阳性的性质,而是阴性的性质。

两性之间的性吸引力仅仅只有一部分是以消除生理上的压力为动力的,但主要的动力是两性都有同另一个性别相结合的要求。事实上性爱的吸引力决不仅仅表现在两性的吸引力上。性欲的性质以及性作用都是既具有阳性也具有阴性。阳性的特点是渗透、指导、积极、守纪律和善于冒险,而阴性则具有接受、保护、求实、忍耐和母性的特点。(不应该忘记这两种性质的标志在每个人身上都会出现,只是侧重点不一,有的阳性特点多,有的阴性特点多。)如果一个男子的男性从感情角度来看始终保持一个孩子的水平,他就会想方设法通过在性生活方面过分强调他的男性而平衡这一缺陷。唐?璜就是一个例子。他总要在性方面证明他男子的力量,这恰恰是因为他对自己的男性产生怀疑。如果这种男性的衰竭变成极端,那施虐癖—施用武力—就会以一种变态方式取代男性。如果女性减弱或者变态,就会出现受虐癖。

人们指责弗洛伊德过分强调性的作用,他们这么做常常是为了否认弗洛伊德学说在传统观念圈子里引起反对和批评的那部分理论。弗洛伊德非常了解其中的奥妙,所以他不遗余力地反对每一种企图改造他的性理论的作法。弗洛伊德的理论在当时确实具有强烈的挑衅性和革命性。但是在1910年是革命的东西,五十年以后就不一定是革命的。性风俗在这五十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今天弗洛伊德的理论就是在中产阶层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惊骇。所以如果正统的精神分析学家直至今日还因其维护弗洛伊德的理论而把自己视为是勇敢和激进的话,那这就是一种虚构的激进主义了。实际上他们的这种激进主义正是他们迎合潮流的表现,他们根本不试图去提出心理学的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会引起对现代社会的批判。

我对弗洛伊德的批评并不是因为他过分强调性的作用,而是因为他没能深刻地理解性的作用。他从他的哲学观点出发,把性解释为是生理性的,所以很有必要把弗洛伊德的发现从生理的范畴转换到生存的范畴中去,并进一步发展他的理论。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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