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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看我写的这些东西,我把年老的祖父描绘得好像他只是个怪人,好像我们容忍他、尊敬他、爱他,他也爱我们。这当然都是真的。但是我相信,我们大家都知道,他的偏执古怪是满腔热情被挫败的结果。他一肚子火,尤其对我们有气。他老年之后颤颤巍巍是心里郁积的悲伤在颤动。我相信,父亲心里也有气。他从祖父总是无法悠闲自在、从他对家里没完没了地“掠夺”中,看出他的责难。而对祖父的这种责难,他自然心怀不满。他们以非常适合教士、也非常适合父子的基督教的宽仁之心,隐忍着相互之间的不满。不过,必须说明的是,他们的不同意见埋藏得并不很深,也许更像是压着一团火,而不是闷燃的烟。
每当心底的积怨要爆发,他们都会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对话。
“我是不是惹你生气了?牧师大人。”父亲问道。
他的父亲会说:“没有,牧师大人。你压根儿就没有惹我生气,压根儿就没有。”
这时候,母亲就说:“既然这样,你们俩就都别发火了。”
母亲养的鸡让她非常骄傲,特别是祖父去世之后,没有人再“掠夺”她的鸡群。经过一番精挑细选,她的鸡“兴旺发达”,产蛋的速度让她惊讶不已。可是,一天下午暴雨将临,狂风向鸡舍猛扑过去,掀翻顶棚,穿“堂”而过。碰到这种情况,鸡自然都飞出来,四散奔逃。母亲和我都看到了这一幕。因为她觉得要下雨,喊我帮她收晾在外面的衣服。
那真是一场灾难。鸡舍的顶棚砸在篱笆上——其实,所谓篱笆只不过是钉在几根柱子上面的六角形网眼铁丝网,有点儿像蜘蛛网——鸡夺路而逃,有的奔向牧场,有的奔向大路。鸡就是鸡,不可能有明确的目标。邻居的狗卷了进来,我们家的狗也不甘落后。大雨不失时机,从天而降。我们甚至连自家的狗也喊不回来。在我的记忆之中,兴奋激动之余,它们还有点儿愧疚,别人家的狗对我们的叫喊根本不予理睬。它们从来没有这样激动过。
母亲说:“我可看不下去了。”于是,我跟在她身后走进厨房,坐在那儿听着鸡飞狗跳、风雨交加的喧闹。过了一会儿,母亲突然喊道:“洗的东西还没拿回来呢!”她说:“那些床单很重,如果没有把晾衣绳扯断,一定拖到泥水里了。”一天的活儿就这么白干了,更不要说那些正下蛋的老母鸡和小雏鸡惨遭不测。她眯起一只眼睛看着我,说:“我知道,这是上帝的恩赐。”我们家确实有个习惯——老爷爷不在屋子里的时候,会模仿他说话时的那副样子。不过,我还是有点吃惊,她会那么露骨地拿祖父开玩笑,尽管那时候,他已经死了好长时间。她总是逗得我哈哈大笑。
战争结束之后,父亲在快乐山㊟找到祖父。看到他伤成那个样子,他非常惊讶。事实上,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祖父对儿子说的第一句话则是:“我确信,我一定能从中找到神赐之福。”此后一生,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什么事情,他都说这句话。而那些事情,虽然程度不同,但都是凶险之事。我记得,他至少扭伤过两只手腕,折断过一根肋骨。他有一次对我说,“被赐福”的意思就是“让你流血”,根据语源学的解释的确是这样,当然是在英语里,不是希腊语或者希伯来语㊟。所以,不管这种理解的根据是什么,都不会从《圣经》里找到其“语源”的权威性论述。他这样煞费苦心地“追根溯源”和他平时的处事方式不同。我想,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他之所以这样说是为了看重自己。
不管怎么说,这种观念对他很重要。不管人家愿不愿意,他总要帮左邻右舍给小牛犊接生,或者给树木剪枝。他所有的遗憾都因那些“不幸的人”而生,直到他的朋友们死去——他们在大约两年内相继离开人世,一个也没有给他剩下,不管他因此而受到怎样的伤害。毫无疑问,他变得非常孤单。我想,这就是他跑到堪萨斯州的主要原因。另外一个原因是黑人教堂起火。火倒不大。不知道是谁在教堂后墙堆了一堆树枝,然后用火柴点着。有人看见青烟升起,便用铁锹把火扑灭。(黑人教堂就在现在汽水店那个位置,不过,听说这家汽水店也歇业了。教堂几年前就为还债而变卖,剩下的会众都搬到芝加哥去了。那时候只剩下三四户人家。牧师弄了一袋子花草,都是从教堂前面的台阶周围挖的,主要是百合。他想,也许我喜欢这些花。现在我们教堂前面盛开的百合就是他送的。它们长得太密了,得拔掉一些。我得告诉那几位执事这些花儿的来历,让他们知道,这些花别有一番深意。这样一来,教堂倒塌时,他们就可以救百合一命。我不大了解那位黑人牧师,但是他说,他的父亲认识我的祖父,还说,离开这里,他们心里很难过,因为这座小镇对他们曾经意味太多的东西。)
你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个小家伙,两个人形影不离。他是个路德教小教徒,满脸雀斑,名叫托拜厄斯,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你似乎一半时间都待在他们家。我们虽然认为这对你的成长很有好处,但是也非常惦念你。今天夜里,你在他们家后院宿营。就在马路对过,离我们几幢房子远。你不会回家吃晚饭了,对于我和你母亲,那将是怎样的凄凉。
黎明时分,你和托拜厄斯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家门。你把睡袋铺在卧室地板上,一直睡到吃午饭的时候。(夜里,你听见灌木丛里传来阵阵吼叫声。托拜厄斯有几个兄弟。)你妈妈在客厅里睡着了,膝盖上放着一本书。我给你们做了几个烤奶酪三明治。烤的时间长了点儿。于是,我给你讲了你很喜欢听的那个故事:我可怜的老妈妈经常坐在厨房炉灶旁边的摇椅上打盹,结果我们的晚饭就像不受欢迎的祭品,在炉子上噼噼啪啪地响着,冒出缕缕青烟。你吃着三明治,也许因为有点煳,更高兴了。我给了你几块巧克力杯形蛋糕,蛋糕上有白色糖霜画的曲线。那是给你妈妈买的,她喜欢吃,又舍不得自己买。我估计她整整一夜都没有合眼。我对自己的表现倒很惊讶——睡得很香,从一场平淡无奇的梦中醒来。梦中和我不认识的人谈话。谈了些什么,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哦,你又回到家里,真让人高兴。
我在想那座鸡舍,就在院子那面。现在那儿是缪勒斯家的房子。从前鲍顿和我经常坐在鸡舍棚顶之上,眺望邻居家的花园和周围的田野。我们经常把三明治拿到那儿,坐在棚顶上吃晚饭。我有一副高跷,是爱德华几年前给他自己做的。这副高跷很高,我得站在门廊栏杆上才能把它绑到腿上。鲍顿(那时候,他叫鲍比)让他父亲也给他做了一副。好几个夏天我们都踩高跷玩。虽然只能在小路上,或者坚硬的地上走,但是我们已经把踩高跷的技术掌握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走来走去,好像那玩意儿长在腿上一样自然。我们累了就坐在树杈上休息,尽管有时候,黄蜂或者蚊子是个问题。我们也摔倒过几次,不过总的来说,踩得相当不错。我们是大地的巨人,勇敢强壮的男子汉。我们从来没有想到这座鸡舍会那样垮掉。棚顶苫着破破烂烂的黑油毡,即使大冷天这里也很暖和。有时候为了避风,我们面朝天躺在那儿,只是躺着聊天儿。记得鲍顿已经开始为他的“天命”担心。他生怕“神召”不能如期而至,倘若那样,他就不得不过另外一种生活。而他真的想不出还会有别的什么生活。我们将经历已经意识到的种种可能性,尽管这可能性并不很多。
小时候,鲍顿个子长得很慢。后来经过短暂的童年,整整四十年,他都比我高。现在,他却弯腰曲背,很难说出到底有多高。他说他的脊柱已经变成跖骨。他说他已经被压缩成一堆骨头,没有一个关节可以活动。看他现在那副样子,你永远不会想到他曾经多么活跃。从小学到神学院,打棒球时他都特别善于偷垒。
那天我提醒他当年躺在鸡舍棚顶,看着天上的云彩,对我说过的话:“如果看见天使,你会怎么样?我告诉你,我怎么办,我会吓得拔腿就跑。”老鲍顿听了哈哈大笑,说:“是呀,现在我可能还是想跑。”过了一会儿,又说:“很快就知道了。”
我一直比大多数人个子高、块头大。我们家的人都这样。小时候,人们都以为我比实际年龄大,对我的期望值也比对我那个年纪的孩子高——通常认为我有更强的判断能力。我也装出一副什么都懂的样子,而且装得挺像。这种本事可以说伴我一生。我说这些是想让你明白,我绝非圣人。我的生活和祖父的生活无法相比。人们对我的尊敬我受之有愧。这种尊敬在大多数情况下,当然没有什么坏处。人们愿意对本堂牧师表示尊敬,我也不打算拂他们的好意。我还落下一个博学多才的好名声。因为我订购了许多压根就没有时间读的书,而我读过的书显然又没有让我学到多少有用的东西,除了从中得知,有些非常无聊乏味的先生也在写书。这当然算不上什么新发现,但是其中的真谛你必须亲自体验,才能完全把握。
当然,为了所有那些写书的人,也为那一段奇妙的时光,我感谢上帝。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那时候我因孤独而读书,那时候有个“坏伙伴”也比没有强。如果你对富于人情味的东西充满饥渴,就有可能喜欢一本坏书,因为它所包含的不幸,因为它的浮夸或者刻薄。我真诚地希望,你永远不要有这样的饥渴。“充实的灵魂讨厌蜂房,饥饿的灵魂把苦涩当作蜜糖。”在你永远不会去寻找的地方,恰恰能找到快乐。这是父亲的智慧,也是上帝的真理,是我从长期的经验中得出的结论。
夜半时分,倘若人们看见我的书房还亮着灯光,只能说明我已经在椅子里进入梦乡。我的好名声其实主要是教友们出于善良愿望想象的结果。我选择了不让他们失望,部分的原因是实情中有几分苦涩与悲凉,而这种悲凉会引发出以最无法忍受的形式表示的同情。哦,他们大家都知道我的生活,对每一个有重要意义的部分都了如指掌,都表现出足够的分寸感。我一生中,相当一部分时间都在安慰那些在痛苦中挣扎的人,但是我无法容忍别人安慰我的痛苦与无助,除了老鲍顿。他总是用不着多说就知道你的心思。那些年月对于我,他是一个极好的朋友,给了我那么多的帮助。我真希望你对他盛年时期是多么优秀有所了解。他讲道非常出色,而且从来不事先写稿,甚至连笔记也不做。所以,那些精辟的论述早已难觅踪迹。我只东一句西一句记住他说过的话。我每天都想翻一遍我那些讲道的手稿,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两篇值得你一读的东西。只是我写下的东西那么多,首先担心大多数稿子自己现在看了都觉得愚蠢可笑,或者索然无味。也许最好的办法是把它们付之一炬,可是你母亲会因此而不安。这些东西在她眼里比在我眼里还重要。我想大概仅仅因为数量之多,更因为她压根就没看过。你或许还记得一架不太长的梯子通往阁楼。阁楼上面要么冷得要命,要么热得要命。
我自己从楼上搬下那些大箱子,得搭上这条老命。一辈子写下的东西和奥古斯丁一样多,最后却不得不找一个处理办法,真是耻辱。我写那些讲稿的时候,没有一个字不是发自肺腑。如果有时间我可以一直读下去,重走五十年的心路历程。一个多么可怕的想法。倘若我不亲手烧掉这些手稿,别人迟早也会烧掉。那更是耻辱。写东西的习惯对于我真是根深蒂固。这封写不完的信如果没有丢失,或者没被付之一炬,最终落到你的手里,你便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我想,惦记着楼上那几箱子讲道手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那毕竟是我生命的记录,是对“最后审判日”预先的体验。因此,我怎能不感到好奇呢?在这里我是灵魂的牧师,这些年里面对过成千上万的人。我希望我是和他们说话,不只是对自己说话。可是有时候回首往事,总觉得是在那儿自言自语。半夜醒来想起许多年前和什么人的谈话,还会想:我本来应该这样说!或者这是他的意思!其实他们之中许多人早已离开这个世界,我即使纠正当初的说法,也没有任何意义。于是我就纳闷,自己到底关注什么?如果这能称其为问题的话。
有一份讲道用的手稿不在那儿。我在讲道前一天晚上就把它烧了。人们现在已经不怎么谈论“大流感”㊟,这种病非常可怕。流感爆发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我们刚刚参战,成千上万的士兵被传染而死。他们都是健康的男人,风华正茂。后来“大流感”很快蔓延到其他人群。那真像一场战争,葬礼一个接着一个。就在这儿,爱荷华州那么多年轻人死于非命。我们总算脱离了险境。人们到教堂时,都戴着口罩——如果还能来的话。即使在教堂,也都尽可能相互远离。人们传说,这种感冒是德国人的秘密武器造成的。我想大家都愿意相信这种说法,因为这样一来就省了刨根问底找原因的麻烦了。
那些年轻士兵的父母常常来问我,上帝怎么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我很想问他们,上帝干吗非要告诉我们,他不允许什么事情发生?可是,我只能安慰他们说,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他们的孩子被赦免了什么。大多数人以为我的意思是他们被赦免了战壕和毒气。我真正的意思却是他们被赦免了杀戮的罪恶。就像《圣经》中描写的瘟疫一模一样。我想起赛纳克里布㊟。
那是一种怪病。我在赖利要塞见过。小伙子们被自己的鲜血活活呛死。他们的喉咙里、嘴里都是鲜血,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那么多人那么快就死了,尸体连停放的地方都没有。他们干脆就把尸体堆放在院子里。我去帮忙,亲眼看见那惨状。小伙子们都是从大学里应征入伍的。“大流感”席卷了那个地方,要塞不得不关闭,一幢幢房子里摆满了帆布床,就像医院的病房。可怕的死亡,就在这儿,爱荷华州。如果这一切还算不上预兆,我就不知道什么叫预兆了。于是,我就这件事情写了一份讲道稿。我说,或者想说,死亡拯救了那些愚蠢的年轻人,使他们免得因为无知和莽撞最终做出傻事。上帝在这些年轻人杀害他们的兄弟之前,先把他们召回到自己身边。我说他们的死是一个信号,警告我们这些幸存者,对战争的欲望,必然带来战争。因为当我们无视上帝的意志和恩典,决定把犁铧打成刀剑,把整枝的钩刀打成杀人的长矛时,没有大得足以保护我们不被上帝评判的海洋。
我相信那会是不错的说教。写稿子的时候,心里想,倘若父亲在天上有知,一定会非常高兴。可是我的勇气渐渐消失。我知道去教堂的只有几个老太太。她们满心悲伤、满腹忧虑,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对战争的厌恶不亚于我。哪怕我已经被传染上这种可怕的疾病,她们也照来不误。在这种情况下,我如果站在讲道坛上大声疾呼,一定非常可笑。于是,我把写好的稿子扔到炉子里,让它在炉火中化为灰烬;而在布道时,给会众讲了“迷途羔羊”的寓言。真希望我保存了那份手稿,因为每一个字都是我的心里话。也许那是我唯一不必在乎在另外一个世界为其后果承担责任的讲道手稿。我把它烧了。可是米拉贝勒·默色不是彼拉多㊟,也不是伍德罗·威尔逊㊟。
我想,如果你在那堆手稿里碰到这篇稿子并且读了它,或许会想我多么勇敢。理解另外一个时代并非易事。你永远无法想象礼拜堂里空空荡荡的情景,只有几个女人戴着厚厚的面纱,试图遮挡住下面的口罩,还有几个男人。那一年多,我一直嘴上挡着围巾讲道。人人身上散发着洋葱味儿,因为传说,洋葱能杀死引起感冒的“病菌”。人们还用烟叶擦遍全身。
那时候街角都放着桶,我们把桃核扔到里面,支援战争。他们说,部队把桃核烧成木炭做防毒面具里的过滤料。几百个桃核才够一个面具用的过滤料。于是我们大家从爱国主义立场出发,都开始吃桃,那味道和以前似乎真的有点不同。杂志上登的都是头戴防毒面具的士兵的照片。那样子看起来比我们还古怪。那是一个非常的时期。
大多数年轻人似乎都觉得战争需要勇气。自从我写这封信起,新的战争也许已经爆发。在你看来那都是勇敢的行为。我毫不怀疑战争一直在进行。我相信对我们而言,瘟疫是个引人注目的预兆,只是我们视而不见,不肯领会其中的含义。从那以后战争一直绵延不断。
我不敢完全断定自己相信这一切。鲍顿经常说:“这是讲道台上说的话。”没错,但是他这样说的意思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如我所说,我自己称之为“黑暗时代”的那些日子——那些寂寞的时光——占据了我生命的绝大部分。因此倘若谈起我自己,就不能不提这一段岁月。时间过得那么奇妙,好像每一个冬天都是同一个冬天,每一个春天都是同一个春天。棒球比赛。我想,我听过几千次棒球比赛的实况转播。有时候,只能听清一半,一会儿是无线电的噪声,一会儿是观众的呐喊声,还有一种单调的、很小的声音,几乎是静电本身发出的海螺般空空洞洞的响声。对于我,想象场上的比赛也不错,就像在心里猜测一个复杂的谜语,一种飘忽不定的感觉。如果球投到球场左边,跑垒者就向第一垒和第三垒跑去,我便在心里运筹跑垒者、接手和游击手的位置。我喜欢这样做。原因为何,自己也无法解释。
我常常回想起以类似的方式进行的谈话,真的。我的工作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倾听别人的心声——极其隐秘的忏悔,或者至少是向我吐露心事,消除思想负担。我对这项工作一直很感兴趣,不是把谈话看作竞赛,不是这个意思;而是仿佛可以更理性地看一场比赛——双方实力如何?策略是什么?除了看看双方怎样激发对方的斗志,相互之间有多高的要求以及这一切真正的主题——生命如何在运动中得以表现之外,似乎对别的事情都不感兴趣。我这里说的“生命”是指类似“能量”(科学家使用这个词时的意思),或者“活力”,还有与之相去甚远的别的什么东西。当人们找我说话的时候,无论说什么,我都被他们的热情所打动。这个“我”的谓语可以是“爱”或者“怕”或者“想”,宾语可以是“某人”,或者“没什么”。究竟是什么,关系不是很大。因为爱就在眼前,像灯芯上的火焰环绕着“我”,放射出忧伤、歉疚、快乐,或者别的什么情感,同时又敏捷、机敏,神通广大。能够看到生命的这个方面,是牧师的特权。而这一点很少被人们提到。
好的讲道是激情昂扬的谈话中的一方,至少被人听到的时候应该是这样。当然这里有三个方面,但是即使最隐秘的思想也有三个方面——产生这种思想的“自我”,意识到这种思想并且以某种方式做出回应的“自我”,还有上帝。这是一件需要考虑的,非同寻常的事情。
我试图表述以前从来没有用文字表达过的思想,苦思冥想,把自己弄得有点疲倦。
有一天听棒球比赛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月亮实际上呈螺旋形运动。因为当它环绕地球的时候,同时也环绕地球围着太阳运转的轨道。这是显而易见的,可是我很为自己的“发现”高兴。窗外一轮圆月,冰清玉洁,悬挂在宝蓝色的夜空。“童子军队”正和“辛辛那提队”比赛。
提到海螺的声音,我想起我写过的一首诗中的两句:
打开海螺的蜗壳,
发现牧师喃喃细语背后的经文。
除了这两句似乎没有别的什么东西好记。鲍顿家的一个男孩因为什么原因到地中海旅游,带回这个大海螺,我一直把它摆在桌子上。好长时间我都很喜欢“喃喃细语”这个词儿。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别人用这个词形容牧师。除此而外,那时候除了经文、所谓教士气派和收音机静电的干扰声,我还知道什么呢?我还爱别的什么东西呢?那时候有一本许多人都读的书《一个乡村教士的日记》,作者是法国作家贝尔纳诺斯㊟。我对书里那个家伙十分同情。可是鲍顿说:“他只是爱喝酒罢了。”他说:“上帝需要一个更适合这个职位的人。”我记得整夜躺在收音机旁边读这本书,哪怕所有的广播电台都停止播音还不罢休,一直读到天亮。
有一次,祖父带我坐火车去得梅因㊟看巴德·福勒比赛。有一段时间他支持基奥库克。老人用他那只独眼直盯盯地看着我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超过巴德·福勒。我非常兴奋。可是那场比赛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或者那时候我这样认为。没有跑垒得分,没有安打,没有失误。打到第五局,整整一下午聚集在地平线的乌云滚滚而来,比赛被迫停止。我还记得暴雨从天而降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呻吟。那时候我大约十岁,比赛终止反倒有一种解脱之感,可是祖父大失所望。对于这个可怜的“老魔鬼”,这是又一次“大失所望”。我是满怀尊敬这样说的,就连父亲也管他叫“老魔鬼”。母亲也这样叫。他在战争中失去一只眼睛,看起来有点怪异,但是,在他那一代人眼里,他是一位好牧师。父亲这样说。
那天他带了一小袋甘草糖㊟。这倒真让我惊讶。他把手指伸进去的时候,因为手哆哆嗦嗦,袋子簌簌作响,就像火苗燃烧发出的响声。那时我注意到了这一点,在我看来很自然。我还假设那天电闪雷鸣是造物主碰了碰帽子,对他说:在看台上看到你,很高兴,牧师大人。也许是说:哦,天哪!牧师大人,你跑到这儿干什么来了?有一次母亲说,他能吸引“极端的友谊”。她当然是用“极端”这个词古老的含义,只是表示尊敬。他年轻时是约翰·布朗㊟的熟人,和吉姆·莱恩㊟也挺熟。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我希望能告诉你更多。可是我们家似乎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不谈论堪萨斯州的往事,不谈论那场战争。去得梅因看比赛不久之后,我们就找不到他了,或者说他失踪了。不管怎么说,几个星期之后他就离开家到堪萨斯州去了。
我在什么地方读过,一个东西倘若不是和任何别的东西相依赖而存在,就不能说它真的存在。我无法理解这种完全是假设的说法的含义,尽管也许仅仅因为我的理解能力还不够强。但是这种说法的确让我想起那个下午。没有什么东西飞过天空,没有滑垒㊟,没有跑位㊟,或者触杀㊟。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让人觉得轻松愉快的事儿。在我看来,必须用暴雨结束这场比赛,就像那是一场必须扑灭的火,喷发到这个令人担心的虚妄的世界。“大约半个小时,天空寂然无声。”记忆之中,当时的情景和这种说法似乎有点相像,实际上比半个小时长得多。虚妄,这个字眼儿具有真正的力量。我的祖父没有表现勇气的地方,也没有办法感受到自己的勇气。这真是极大的遗憾。
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意识到记忆将“许多”变成“很少”。那位老人,我的祖父,身穿土灰色外套坐在我身边,就那么颤颤巍巍,把廉价的甘草糖带来的快乐与我分享。也许就在那个下午,堪萨斯从他的记忆中走出来,变成他下一步的行动计划。(他是回到堪萨斯,而不是他从前那座教堂的所在地。这也是我们为什么那么长时间才找到他的原因。)巴德·福勒站在第二垒,手套别在屁股上,凝视着接手。我知道他不喜欢戴手套玩。不过这只是我记忆里的情形,也是关于他惟一的记忆,因此没有必要纠正。好多年我一直关注报纸上关于他的报道,直到他们组建“黑人联盟”。那以后便不再见他的踪影。
上高中和神学院的时候,我是个相当不错的投手。在神学院我们还有两个球队。星期六我们经常出去练习投球。草地上的棒球场被人们践踏得不成样子,所以大家只能猜测垒线在哪儿。我们有过许多快乐时光。那时候有些为将来当牧师而学习的年轻人出类拔萃。我相信现在也有。
在那个万籁俱寂、月光如水的夜晚,父亲和我离开墓地——我们在那儿找到他老人家——沿着那条路走。父亲说:“你知道,堪萨斯的每一个人都看到了我们看到的东西。”那时候(记住,我十二岁)我以为他的意思是,整个州都见证了我们创造的奇迹,整个州都可以证实父亲站在他父亲坟前祈祷带来的那份特别的福祉,或者在焦干的土地中长眠中的祖父以某种方式表现出他的荣耀。后来我才意识到,父亲的本意是,太阳和月亮结成“联盟”,按部就班地运转,并没有特别垂青于我们两个人。他从来不鼓励你大谈梦幻或者奇迹,除了《圣经》里的故事。
然而我无法告诉你,那天夜里沿着布满车辙的公路走在他身边,穿过那空空荡荡的世界,我心里是怎样的感觉——我在他身上,在我自己身上,在环绕我们的万物身上,感受到一种令人愉快的力量。我很高兴自己那时候对这一切并不真的了解,因为我很少感觉到这样的快乐和自信。就好像在某一场梦里,你充满了现实生活中从来不曾体验的放纵的感情,至于那是怎样的感情并不重要,哪怕是歉疚或者忧虑。你从中认识到,你是怎样一个令人惊异的工具——可以这样说——你有怎样的力量去体验你实际上也许永远不需要去做的事情。谁能想到月亮会这样耀眼,辉煌?尽管父亲说出那样一番话,我还是看出他的心灵受到震撼。他不得不停下脚步,擦了擦眼睛。
祖父给我讲起过,他有一次看到的异象㊟。那时候他还住在缅因州,不到十六岁,因为帮他父亲拔了一天树桩,累得要命,躺在炉火旁边进入梦乡。突然他觉得有人拍他的肩膀,抬起头,看见上帝向他伸出一双胳膊,胳膊上戴着锁链。祖父说:“铁锁链一直陷到骨头,周围都红肿、溃烂。”他把这景象作为最悲惨的事实讲给我听,用那只独眼看着我,往昔的忧伤重又浮现,闪烁着六翼天使㊟才会有的目光。他说于是他明白了,必须到堪萨斯州去为废奴运动做些有用的工作。“有用”是老年人对自己最大的希望;活得没有目标,是他们最担心的事情。我非常看重这种观点。我对父亲说起祖父描述的幻象,他只是点了点头,说:“这是那个时代造成的。”他自己从来不曾宣称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似乎想让我确信,用不着担心上帝会带着他的痛苦出现在我面前。这种担保让我感到安慰。这是一件值得思索的不同寻常的事情。
在我看来,祖父饱经沧桑、历尽磨难。事实也的确如此。他宛如一个被雷电不停轰击的人,衣服总是土灰色,头发从来都乱作一团,不是真正睡觉的时候,独眼闪烁着凄惨和惊讶的光。他是我知道的最不悠闲的人——除了他的几位朋友。他们都可以盘腿坐着直到垂暮之年,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这样做,仿佛对家具什物怀恨在心。他们个个骨瘦如柴,就像不情愿地待在某个隐退之地的希伯来预言家,或者仍然等待对天使做出裁决的最早的牧师。有一个老人,他的那只曾经为许多人祝福、洗礼的手上有一道烫伤的疤痕。因为他曾经紧紧抓住一位年轻的游击队员㊟的枪筒。“我琢磨,那个孩子不想朝我开枪,”他经常这样说,“他乳臭未干,本来应该和妈妈一起待在家里。于是我说:‘把枪给我。’他真的把枪给了我,脸上还挂着一丝微笑。我不能把枪扔在地上——我心里想,倘若那样会给人留下笑柄——也没法把枪递到另外一只手里,因为那条胳膊受了伤,用吊带固定在胸前。只好抓着那支枪一走了之。”
他们去过莱恩和奥伯林㊟,懂得希伯来文和希腊文,有他们的洛克㊟和弥尔顿㊟。他们中的某些人甚至在泰伯创立了一所规模不大但相当不错的学院。从这所学院毕业的人,特别是年轻妇女,将以传教士和教师的身份到地球那一端。几十年之后,他们再回来的时候,可以给我们讲土耳其和朝鲜的故事。他们仍然是勇敢的老人,他们这些人。祖父的坟墓看起来宛如有人试图熄灭一个火堆的地方,是世界上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刚才我在听收音机里播放的一首歌,站在那儿跟着节拍轻轻摇晃。我猜你母亲一定在门厅看见了我,说:“我教你怎么晃。”她走进来,伸出一双胳膊搂着我,头放在我的肩膀上,过了一会儿用你能想象到的最温柔的声音说:“为什么你非得这么老?”
我问自己同样的问题。
几天前你和妈妈手里捧着花回到家里。我知道你们上哪儿去了。她当然要带你去那儿,让你熟悉熟悉那个地方。我还听说她把那个地方弄得非常漂亮。她是个什么事情都考虑得很周到的女人。你手里拿着金银花,教我如何吸吮花蜜。你咬掉一朵花的尖儿,递给我。我假装不知道如何吸吮,假装把整朵花都放到嘴里,似乎要把它嚼一嚼咽到肚子里,或者把它当成一个小哨子吹。你笑呀笑呀,说:“不对!不对!不对!”然后我假装有只蜜蜂在嘴里嗡嗡嗡地飞。你说:“不,你没有蜜蜂。根本就没有蜜蜂!”我便搂住你的肩膀,对着你的耳朵吹。你跳起来,仿佛心里想,也许真的有只蜜蜂。你哈哈大笑,然后一本正经地说:“我想让你这样做。”然后你伸出一只手摸着我的面颊,把花凑到我唇边,那么轻柔,小心翼翼,说道:“现在,吸吧。”你又说:“你该吃药了。”于是我吸,正是金银花的味道,正像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情形,金银花盛开在每一个篱笆桩上,盛开在门廊栏杆上。
那天下午的阳光给我的感觉非常震撼。我对阳光一直十分关注,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对阳光做出正确的评判。我感觉到阳光的重量——压榨出草里的水分,压榨出门廊地板日久年深的树脂的酸味,甚至像晚冬的雪,压在树身之上。阳光落在你的肩膀上就像猫卧在你的膝盖上那样熟悉。老索佩躺在阳光下,宛如一堆泥灰涂抹在人行道上。你还记得索佩。我并不真的知道为什么你应该记得。它实在是个不起眼的小家伙。我要给它拍一张照片。
我们就那样待着,吸吮金银花的花蜜,直到吃晚饭的时候。你妈妈拿出照相机,所以,你或许还保存着那天拍的照片。我还没来得及给她拍一张胶卷就没了。这倒颇有点“典型”。有时候我想给她拍照,她却用双手把脸捂起来,要么干脆一走了之。她认为自己长得不漂亮。我不知道她关于自己的种种看法从何而来,也不认为我能弄得清楚。有时候我纳闷,她那样一个充满活力的、出色的女人为什么要嫁给我这样一个老头。我绝不会想到向她求婚,也绝不敢向她求婚。那是她的主意。我经常这样提醒自己。她也提醒我。
我永远无法相信我会亲眼看到一个属于我的妻子宠爱着我的孩子。就是现在每每想到这一点,仍然惊讶不已。我写这些,部分原因是告诉你,如果你惊异自己一生做了什么——谁都会或迟或早感到惊讶——你就应该明白,你是上帝对我的恩赐,一个奇迹,甚过奇迹。你也许压根都不会清楚地记着我。毫无疑问你一定会离开这个破破烂烂的小镇。也许在你看来在这样一个小镇,做一个老头的好儿子没什么大不了。哦,若是把这些话都告诉你,那该多好啊。
阳光下,那个小孩儿的头发闪着微光。那虹霓般的光彩,细碎、轻柔,宛如你有时候在露珠上看到的光泽,在花瓣上、在小孩的皮肤上闪烁。你的头发又直又黑,皮肤非常白。我想你不比大多数孩子更漂亮。你只是一个好看的男孩儿,有点儿瘦弱,举止良好,干净整洁。所有这一切自然都很好,但我主要爱你的存在。在我看来存在是可以想象到的最非凡的东西。我要摆出一副永恒不灭的样子。哪怕只是瞬息之间,只是目光闪烁的一刹。
目光闪烁,这是最奇妙的表情。我常常想那表情是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当美妙或者幽默打动人心,你就在他们身上看到那炽热的光芒。“目光使心灵愉悦”,这是事实。
当你读到这里,我是永恒不灭的。我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具活力,充满年轻时的力量,身边是亲爱的人们。你在读一个忧心忡忡、糊里糊涂的老人的梦。我生活在比我的任何梦想都要美好的阳光之下——尽管不在等你,因为我希望你亲爱的终将死灭的自我长久地活着,并且爱这个可怜的终将死灭的世界。我无法想象自己会不苦苦想念这个世界,尽管我渴望看到和妻子、孩子团聚将意味着什么——我是指路易莎和丽贝卡。这件事我已经想了好多年。好了,这颗老种子就要掉在地里了。那时候我便什么都知道了。
我有几张路易莎的照片,不过我觉得和她本人不太像。考虑到已经五十一年没有见她,我的判断也许不准确。她九岁或者十岁的时候,经常发了疯似的跳绳,如果你故意吸引她的注意力,她就转过脸继续跳,绝不会跳错一步。两条辫子在脊背上荡来荡去。有时候我想抓住一条,她就跳着绳向大马路跑去。她想跳到一千次,或者一百万次,没有什么能分散她的注意力。我母亲有一本《家庭健康指南》,书里说,不应该允许小姑娘做过分剧烈、消耗体力的运动。可是我翻到印着这些字的那一页让路易莎看的时候,她却说,留心你自个儿的事儿吧。她总是光着脚到处跑,帽子歪戴在头上,两条辫子“飞”来“飞”去。我不知道姑娘们什么时候不再戴遮阳帽,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们喜欢戴那玩意儿。如果她们认为戴遮阳帽可以不长雀斑,我可以告诉你,根本没用。
我一直嫉妒那些可以看着妻子变老的男人。鲍顿的妻子五年前才去世,而他结婚比我还早。他的大儿子已经满头白发,孙儿孙女大多数也已结婚。而我永远看不到自己的孩子长大,也看不到妻子变老。身为牧师,我引领许多人度过一生,给成百上千婴儿施过洗礼。这当儿,我一直觉得生活的一大部分已经对我关闭。你母亲说,我像亚伯拉罕。但是我没有年老的妻子,看不到孩子的未来。我只是靠书、棒球和煎鸡蛋三明治混日子。
你和猫跟我一起待在书房。索佩卧在我腿上,你爬在地板上画飞机,一方阳光照在身上。半个小时前,你坐在我腿上,索佩卧在阳光之下。你在我腿上坐着的时候,画了一架梅塞施米特109型战斗机㊟——你对我这样说——把飞机名称写在那页纸的一角。你从利昂·费奇一个月前送给你的那本书里知道了这些飞机的名称。利昂·费奇趁我转身的时候,偷偷塞给你那本书。因为,他肯定认为我不同意你看这种书。你画的那几架飞机和这架差不多,但是你在每一张纸的角落写下的名称各不相同:斯巴德双翼飞机,福克尔㊟,零式飞机㊟。你总是缠着我给你念那本印刷精美的书——飞机上配备多少枪炮,可以携带多少枚炸弹。如果我的父亲在这儿,如果我是我的父亲,就会想办法让你明白,一个高尚的、有男子汉气概的人应该把这本书还给老费奇。我真的应该这样做,但他是一番好意,也许我把那本书藏到食品储藏室就可以了。你什么时候才能对我们家的食品储藏室有个了解呢?凡是我们不想让你碰的东西都放在那儿。现在想起来那里面的东西有一半一直那么放着,所以我们三个人不管是谁,对那些东西其实都不了解。
我本来可以在尚且年轻时再婚。会众愿意他们的牧师是个有家室的男人。我被介绍给方圆百里他们每一位侄女、外甥女、小姑子、大姨子,可我对谁都不满意,一直单身一人,直到你母亲来到我身边。回首往事,我对那时的“挑剔”非常感激。现在想起来,在那浓重的黑暗之中,奇迹正在酝酿。所以我把那一刻记忆为上帝赐福的时刻,并且充满信心地等待,是非常正确的,尽管我连自己在等待什么都不知道。
后来当你母亲真的来到我身边,当我几乎还不认识她的时候,她用那样的目光看着我——眼睛眨都不眨——非常轻柔又非常严肃地说:“你应该娶我。”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明白,爱一个人是怎么回事。这倒不是说我以前没有爱过别人,而是我以前没有意识到,爱他们意味着什么。甚至对我的父母,对路易莎。她对我说出那番话之后,我大吃一惊,半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转身就走,我不得不跟在她身后沿着那条大街向前走去。我仍然没有勇气碰碰她的袖子,但是我说:“你说得很对。我一定娶你。”她边走边说:“那么,我明天来看你。”这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激动人心的事情。我希望你也能有这样的经历,尽管想到此前发生在我还有你亲爱的妈妈身上的一切,我不敢断定是否应该抱有这样的希望。
在这里我想让自己聪明一点,作为父亲,当然也作为一个年老的牧师。我不知道该说什么,除了告诉你,最大的不幸不只是不幸。就在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婴儿丽贝卡仍然在我心中。我还记得她在我怀里那副样子,因为每一次给一个小宝宝洗礼,我就想起她。手心抚摩婴儿额头时那种感觉——哦,我多么喜欢这种生活。我对你说过,鲍顿为她洗礼,可是我把手放在她的额头上为她祝福。我能感觉到她脉搏的跳动,她的体温,湿淋淋的头发。主说:“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马太福音》(18:10))这就是鲍顿给她取名为安吉丽妮的原因。许多许多人都从《圣经》这一节里找到慰藉。
最近我一直在想关于“存在”的问题。事实上我一直对所谓“存在”赞叹不已,以至于几乎不知道该如何恰如其分地欣赏它。今天早晨去教堂的路上,我经过战争纪念馆旁边那排高大的橡树——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想起另外一个早晨。那是一两年前的一个秋天,橡子掉下来密集得像冰雹。树叶仿佛被鞭打,橡子飞过我的头顶重重地砸在人行道上。当然一切都发生在黑暗之中。我记得天上挂着月牙儿,比这弯新月大不了多少。那是一个晴朗的夜晚,或者黎明,非常安静。可是那些树木焕发出巨大的力量像暴风雨,又像分娩的剧痛。我站在那儿稍稍躲开橡子的“射程”,心里想这一切对于我依然是新而又新。我在大草原度过一生,可是这排橡树还会让我惊奇。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个孩子,睁开眼睛看一次世界,看见那些永远说不出名堂的、令人惊奇的东西,然后不得不再闭上。我知道和等待我们的东西相比,这只不过是幻影,然而正因为如此,那幻影才更可爱。这里面有一种人性之美。我无法相信当我们都被改变,都具有坚定理想的时候,还会忘记我们终将死灭、无法永存这样一种怪诞的处境。对于我们,繁衍后代和自身消亡的辉煌梦境才是整个世界。我相信倘有来世这个世界将是特洛伊㊟。这里经历的一切,将是这个世界伟大的史诗,是他们在大街上传唱的民歌。因为,我不去想象任何一种现实会把这个世界完全置于阴影之下。虔诚禁止我去尝试。
莱赛·斯拉史昨天夜里去世了。这像个名字吗?她母亲就叫莱塞。他们是这儿一个古老的家族,但她是这个家族最后一个成员。至于斯拉史家,早就到加利福尼亚去了。她是个老处女。她死得很痛快,也很体面。我想她一定为我考虑,因为她对我的身体一直非常关心。她前半个小时清醒,后半个小时昏迷,然后就死了。我们先念了主祷文㊟、《诗篇》㊟第23篇,然后她想最后听一次《当我眺望奇异的十字架》。于是我唱,她轻轻地哼了几句就开始打盹。我对她非常赞赏。可以说,她在许多方面都值得我效仿。至少她没有让我在该就寝的时候还大睁着一双眼睛。她在睡梦中那么安详,在很大程度上使我也安然入睡。这些老圣人利用一切机会为我们谋福祉。
我祖父和他的朋友们经常讲下面这个故事,而且边讲边哈哈大笑。我不敢保证这个故事绝对真实,因为看他们说话时那副眉飞色舞的样子,我怀疑他们认为给一个故事添枝加叶和完全脱离真实没什么区别。
在附近某个被人遗忘的废奴主义者小村庄,人们刚刚在大路一边建起一个干货店,另一边建起一个车马出租所,就开始在这两座建筑物中间挖地道。那时候,挖地道很流行,人们把聪明才智都用到设计藏身之地和逃跑路线上。爱荷华州的表层土很厚,可以比土壤条件不好的地区——比方说新英格兰——挖更多、更宽敞的地道。这个州的这个地区自然也都是沙土。
这些人都明白事理,用心良好。可是他们一心一意挖地道,完全忽略了考虑问题应该实事求是。他们以极大的热情投入这项工作,地道简直就成了一座座地下城市纪念碑。有一个老头说,惟一缺少的就是枝形吊灯。说实话,他们挖得太大,离地面太近,也没法用柱子支撑。因为那年月大草原㊟上树木稀少,像这种建筑物用的木料都得从明尼苏达州用大车运过来。甚至考虑周到的人也经常判断失误。
快要完成挖掘任务的时候,一位陌生人骑着一匹大黑马穿城而过。他在一个完全错误的地方勒住马,打听这是什么地方,结果连人带马陷入地道。尘埃落定,马站在一个齐肩胛骨深的洞里。陌生人从马背上爬下来,兜着圈子转来转去,惊讶不已,绞尽脑汁也没弄清这是怎么回事。村里人都跑过来看个究竟,注意到骑马人手足无措、迷惑不解,决定最好也装作迷惑不解。他们都站在那儿,胳膊抱在胸前,说“这可太危险了”,或者诸如此类的话。村里人讨论,把这样一匹高头大马弄到手,会不会冒什么风险。那匹可怜的马当然开始挣扎。有人拿来一桶燕麦,还往里面倒了两瓶威士忌。马吃了以后很快就进入梦乡。陌生人难过极了,他的马不但陷入窟窿不能“自拔”,而且完全失去知觉。这位陌生人如果不是个绝对禁酒主义者,或许不会伤心成那个样子。可是他偏偏就是个绝对禁酒主义者,眼巴巴看着马脑袋搁在路边鼾声大作,难过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种小村庄里的人都有很强的宗教原则,看到这位无害的陌生人难过得揪扯胡子,把帽子扔到地上,他们没有幸灾乐祸。当然多多少少觉得好玩儿。他们想最好赶快把这个家伙打发走,再来对付那匹醉酒的大黑马。因为从密苏里州来的丛林开伐者和追赶奴隶的人很有可能以小人之心猜测,用怀疑的目光看待这件事情。于是有一个村民提出拿自己的马换掉在窟窿里的大黑马。你或许以为那个陌生人一定觉得占了便宜,可是事实上他在干货店的长凳上坐了好长时间,掂量这笔交易是否合适。人家要给他的那匹马是匹母马,个头比较小。陌生人承认他合算。他看马的牙齿,结果被马咬了一口。他骂骂咧咧,抱怨不走运来到这么个鬼地方,提出借一把铁锹把马挖出来。传教士满脸严肃地对他说,他们的铁锹在一场可怕的大火中都烧光了。“铁锹头倒是完好无损,欢迎你使用,”他说,“只是没了锹柄。”这当然是撒谎。不过当时情况紧急,这样说也无妨。
最后陌生人同意换那匹母马,包括马鞍、笼头和别的小零碎儿。村民们还给了他一些麻绳、皮鞋油,希望他因此而恢复对大千世界尚有公正的信仰。作为对这场麻烦的补偿,陌生人接受了这些东西。这倒也合情合理。
把那个人打发走之后,村民们开始考虑那匹马的问题。有几个人从地道两头钻进去,查看马腿的情况。因为如果马腿断了就得开枪打死那个可怜的畜生,然后肢解了塞到大路下面那个窟窿里掩埋起来。可是马腿没有断。
在马四周挖掘只能暴露更多的地道,但他们还是决定挖一个足够大的坑,让马从那个窟窿里走出来,除此而外别无选择。这当儿,马已经醒酒,甩着尾巴不停地嘶叫。于是他们抬起一个先前当作坑道基础的木头棚屋,“罩”住大路中间那匹马。那是一个很小的棚屋,所以不得不斜着放在马身上。马的身长就是两个直角三角形的斜边。
所有这一切看起来都荒谬可笑。事实上对于任何一个细节的判断失误,很快就造成只有愚蠢的选择才会造成的后果。有人注意到马尾巴还露在外面,所以不得不让一个小孩儿从棚屋窗户爬进去把那玩意儿弄回去。
那时候村子里有个黑人小伙子。他是第一个逃亡到这儿的黑奴。这就让村民们觉得应该严肃认真、果敢坚定,同时马的事儿也给他们平添了几分尴尬。这个年轻人平常总是待在干货店,除非发生什么让他警觉的事情。他看到也听到了这件事的全过程,显然很想哈哈大笑。但他只是懒洋洋地斜倚在门框上,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来。他极力避开他们的目光,差点儿咬破嘴唇。等村民们把那个棚屋抬到大路上,正要斜着“罩”到马身上的时候,干货店里突然传出一阵刺耳的、并非故意但让人讨厌的大笑。
这时候他们才想起这个家伙也许有充足的理由认为自己应该提高警惕,而且他的这种感觉和他们的判断力不无关系。确实就在那天夜里他逃走了,独自一人向北而去。毫无疑问,他认为这儿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一定会成为当局怀疑的地方,作为一个逃亡者最好还是离得远一点儿。
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后,两个村民骑着两匹也相当不错的马去追他。村民们没有拿这两匹马去换陷到窟窿里的那匹马(他们想确保陌生人能走得很远很远,不再回来找麻烦,所以给他的那匹最好)。不管怎么说,他们希望追上那个逃亡的黑人,给他点儿食物、几件衣服,再告诉他下一个废奴主义者的村落在什么位置。但是整整两天,他一直躲着他们。后来他们翻身下马准备过夜。刚刚躺下要睡觉的时候,他从黑暗中走出来,说:“感谢你们的好意。不过,我想最好还是我自己处理这件事情吧。”村民把为他准备的那个包袱递给他。他又退回到黑暗之中,问:“你们弄没弄出那匹马?”说着笑了起来。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听到他的声音。
他们确实挖了一条有坡度的壕沟,把马弄了出来。所以这活儿干得蛮不错。可是,随后他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很难“除掉”这条地道。挖地道的时候,他们费了很大气力把挖出来的土尽可能运到远处,不让人看出这里的土曾经被人动过。现在再倒过来做这件事情当然已经不可能了。他们当初是秘密地挖、从容地挖,现在却不得不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它尽快“处理”掉。窟窿边缘的沙土层不停地碎裂、坍塌,每天都暴露出更多的地道。(他们已经小心谨慎地挪走那个棚屋。因为,大路中间一个窟窿上立着一个棚屋,其引人注目的程度不亚于那匹大黑马。)最快的解决办法应该是让整个地道坍塌,然后从上面把它填平。可是这样一来,从干货店到车马出租所之间的小路立刻就隐隐约约出现在人们面前。于是他们选中一座小山,把它削平,不分昼夜地往地道里运土。他们在干货店房顶上安排了一个瞭望哨,一看到陌生人走近就发信号。如果人家问他们干什么,他们就说修梯田。传教士那本书里介绍过东方人的这种种田的习惯。我想那种情况下这也许是他们的最佳选择。
村民们都是吃苦耐劳的人,可是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办法从地道里面把土夯实,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像开天辟地以来的雨雪冰霜、炎炎赤日那样把泥土变得那样坚实。也就是说,他们以艰苦的劳动去抵消曾经付出的艰苦劳动,可是第一场豪雨就使得那条大路从地道一头到另一头完全塌陷。他们别无选择,而且也没有什么可损失的东西,村民们便从上面填土。可是只要下雨路还是不断塌陷。
于是当冬天终于到来,下了雪,结了冰,他们便用撬棍撬起那几幢房子,放在厚木板上,再把马套上去,沿着大路把整个村庄搬到半英里之外的地方。为了不让人知道这里曾经是他们的村庄,村民们还撬起墓碑。这可是一件让人伤心的事,尽管只有不超过三座或者四座坟墓的墓碑需要连根拔掉。渐渐地地道变成河床,春天河水猛涨。从前花园里的花草都成了野花、野草,长在河岸上十分茂盛。不知道内情的人来这儿野餐,把毯子和篮子铺在那几座被人遗忘的坟墓之上。总而言之,倒也是件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