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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三个场景

他们又在马斯特斯街的家里喝家庭下午茶。在蓝色格子桌布上,大棕色茶壶闪着柔和的光。吐司放在吐司架上,抹好黄油的面包片摆在印有柳树图案的盘子上。温妮弗雷德拿出来马库斯小时候用的一只镶边碟子,上面印着克里斯托弗·罗宾和艾丽斯在看卫兵交接的图画,图画已经褪了色。这只碟子给玛丽用,威廉用的是弗雷德丽卡的彼得兔杯子、盘子和蛋杯。温妮弗雷德给威廉做了吐司条,准备蘸流质蛋黄,还做了有点辣的姜饼人。她抱着玛丽坐在餐桌旁,把黑加仑压进威廉做的姜饼人,当作它们的眼睛,用蜜饯条做嘴巴,摆出微笑的形状。温妮弗雷德又烧了炭火。平时,她和比尔安静地坐在这个地方,只用单片电取暖器取暖。火光照在光滑的勺子上,闪闪发光。桌子上摆着精致的花球,是用金红菊花做的,菊花花瓣就像升腾的火焰,玛丽伸手摸了一下,又被拉了回来。温妮弗雷德不可能说她开心,她怎么会开心?但是,她有自己的目标,这个目标赋予了她生命。三个月前的一个晚上,她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另一头是个男人,声音尖锐,语速很快。

“我希望你现在就过来接孩子。我希望你帮忙照顾他们。现在就过来,你明白吗?我就指望你了。”

“你要去干什么?”

“噢,我不会去干糊涂事的,我心里有数。但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会毁掉他们的。你应该明白。”

“是的,我明白,但是他们……”

“他们跟你在一起会过得更好。我得走了,真的。你会来吗?”

“当然会。”

“马上来。答应我。”

“我答应你。”

“我会和你保持联系的。”

温妮弗雷德叫了一辆出租车。她到那里的时候,孩子们还在睡觉。她把他们的东西收拾好,然后将他们带回家。她知道自己必须这样做,但她想不到她会因此发生什么样的改变。

孩子们时不时会收到明信片,但再也没有接到过电话。

他似乎一直在向南走,从霍沃斯,到诺丁汉,明信片上有陶器,接着是大教堂,然后是沼泽荒野,然后是城市,混凝土街道和路灯大同小异,看不出来在哪里。落款都是:给我爱的威廉和玛丽。

她也不知道这对比尔有什么影响。她是一个有耐心但沉默寡语的妈妈,也是一个慈祥甚至有些溺爱的奶奶。以前,比尔总爱向孩子们咆哮,喜欢斥责他们,对他们的期待特别高。如今,他却变成了一个老顽童。没错,他以前也想陪马库斯玩,跟他一起玩创意游戏、计算积木,给他讲贝奥武夫、齐格菲或者是阿喀琉斯的故事,希望儿子能多了解文化,但儿子并不领情。威廉喜欢听故事,但比尔已经不再强求小孩听有文化的故事了。一开始,玛丽很欢乐,一逗就笑,而威廉总是忧心忡忡地板着脸。但他会叫比尔给他念故事,甚至读诗歌,他对《花衣魔笛手》和《兰斯的寒鸦》很感兴趣,还让比尔一次次重复讲托马斯蹚过深及膝盖的血河的故事。他们四个人坐在一起,炉火烧着茶。四周一片黑暗。

马库斯时不时会回来,他会坐在一边,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孩子们,特别是威廉。马库斯有点害怕,担心他们会拿垫子打架,或者像往常一样,听到关门“哐当”的响声就会大哭。

姐姐的去世改变了马库斯、鲁茜和杰奎琳之间的关系。马库斯进入了鲁茜的世界,她认为那是她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面,承受力、耐心和温柔体贴都是必备的素质。杰奎琳开始害怕马库斯。鲁茜到罗伊斯顿的阁楼里来看望他,她用冰凉的胳膊抱住他,跟他一起躺在床上,马库斯很满足,她抚摸着他的头发,告诉他一切都会过去的,都过得去。他想,她跟病人也是这么说的,对于有些人来说,这些都是事实,对于有些人来说却不是,或者不是她的本意。他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鲁茜本人、杰奎琳、温妮弗雷德和精神病医生罗斯先生,不能跟他们说那天晚上他之所以去那里,是要告诉斯蒂芬妮说他爱鲁茜,而吉迪恩和鲁茜之间却有些苟且。他感到很麻木、很渺小,好像丹尼尔的愤怒和悲伤已经抹杀了他表达悲伤和愧疚的权利和意志。

他之所以回来,是因为看到比尔和温妮弗雷德跟孩子们一起玩,他感到既痛心,又高兴,他们以前都没有这样和自己玩过。威廉坐在比尔的膝盖上,蜷缩着身体,马库斯从来没有这样蜷缩过。他靠着比尔结实有力的臂弯,小脑袋抬着,差不多要顶到爷爷的下巴了,十分机警的样子。

比尔在背诵一首哈代的诗,这首诗主要是背给温妮弗雷德听。他一直在找合适的诗背给威廉听。“他是一个低劣的小说家,但却是一位真正的诗人,”比尔说,“尽管他喜欢使用陈词滥调。”

我的脸,是家族的脸

肉体灭亡,然而我还活着

延续我们的特征和踪迹

穿越时间长河

经历空间跳跃

蔑视遗忘。

沧海桑田,我们的特征不变

身体的曲线、声音和眼睛

鄙视人类的进化

我还是我

人类永恒

拒绝死亡的呼唤。

他背诵诗歌很有本事,在此过程中,他成了所有人的中心,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他。

“聊胜于无吧,”他说,“你们感觉怎么样?”

温妮弗雷德有些感动,马库斯却不然。

弗雷德丽卡坐在她想象中的小图书馆里,那是一个靠窗的位置,位置上放着旧的锦织靠垫,窗外可以看到沐浴着春雨的草坪,有一条护城河,河里有水,河上有一座小砖桥。房间很漂亮,充满异域风情,用绿色、暗金色和玫瑰色装饰,还有备受推崇的老红木家具,百花香用中国罐子装着;藏书不少,有很多已故绅士的遗作,包括切斯菲尔德爵士、吉本、约翰逊博士、麦考利、斯科特和金斯利的书信和作品,其中有一本《古罗马方位》108,奈杰尔·瑞佛小时候在下雨的日子里就喜欢读这本书,她第一次来的时候也喜欢读这本书。奈杰尔有两个姐妹,奥利芙和罗萨琳德,她们不了解他们俩的事情,也不管他们发生过什么故事,她们只管在一张矮桌子上泡茶,桌面上撒了一些茶末。乔治时代的银色茶壶反射着火光和来自外面的微弱光线,骨瓷杯非常精致,浅盘里放着美味的三明治和一块碎巧克力蛋糕,浅盘被放在薄薄的缎布上,再放在一个黑色的大托盘上。有一个银色的奶油壶,还有一个碟子盛着被切成两半的柠檬片,柠檬片闪闪发光,看起来就觉得酸。姐妹俩穿着花呢短裙和羊绒衫,就像奈杰尔,表情阴郁、生硬,好像闷闷不乐,但身体充满了力量。

弗雷德丽卡想不通他为什么叫她来,也想不通她为什么同意来。奈杰尔能让她哭喊出来,也愿意挨她的打。但这里不是她的地方。第一天,她就被吓到了。布兰大宅是一个家常住所,所以有数不清的奶牛场、温室、外屋和马厩,和罗伊斯顿庄园不同,而克罗的家则更加富丽堂皇。她和奈杰尔一起穿过田野去了农场,她非常惊讶,他一个人怎么可以拥有这么多自由生长的树木,这么多野草丛生的土地。不过,她并没有表露出来。她站在野鸡场的外面,看到羽毛鲜艳的野鸡在围栏里面笨手笨脚地走来走去,这个景象很不和谐,甚至有点滑稽,她还看到门柱上挂着一串已经干枯的死乌鸦和鼹鼠。

她的卧室很漂亮,有一张挂着白色帷幔的四帷柱床,床上放着四个白色的钩针编织的棉质靠垫。晚上,奈杰尔光着脚进来,自始至终一言不发,但力量十足。她羡慕斯蒂芬妮拥有一个固定的伴侣,但不可思议的是,她居然选择了丹尼尔。弗雷德丽卡曾经一直不想要固定的伴侣。她曾经指望斯蒂芬妮一个人做掉她们俩应该做的事情,那是她很害怕的事情,也许也是她做不到的事。让我进去,让我进去,奈杰尔似乎在说。有时,她说不清楚他是怎么开始而她又是怎么结束的。反正,他们合为一体了。这就是斯蒂芬妮想要的吗?想到姐姐,她总是很难受,好像她自己也活不下去了。她也有一些美好的回忆,她们俩曾经并排骑着自行车,一起去沃利什和琼斯店里喝茶,她们会为了《冬天的故事》起争执,斯蒂芬妮喜欢这本书,而弗雷德丽卡却读不下去。然而,她又想起斯蒂芬妮的身体变得僵硬,样子很可怕,然后她开始哭泣,哭得满身大汗。棺材盖上之前,她没有勇气去看一眼躺在里面的斯蒂芬妮。她本以为自己很勇敢,天不怕地不怕,但她做不到。弗雷德丽卡只对奈杰尔坦白过,因为他能理解,在她平白无故感到恐惧或者发脾气的时候,他都能理解。那天晚上,当他在她身上无休止地发泄力量的时候,她又想起了姐姐,于是开始哭泣,但她尽力不哭出声来,奈杰尔在黑暗中紧紧地抱着她。他非常热情。这座庄园和他的两个姐妹都令她感到陌生,但他非常热情,也精力充沛。夜里,弗雷德丽卡紧紧地抓住他;白天,他们冒着雨,走在古老的小径上,他们注意到了生命的迹象,看到了一双绿色的翅膀呼呼地飞上天空,看到了一只受到惊吓的野兔,也看到了一只打着哆嗦的鹰。

再后来,住在大奥蒙德街的亚历山大听到有人叫门,于是走下一段楼梯走向前门。有人一直在按门铃。那个人脏兮兮,胡子拉碴,穿着一件旧雨衣,脚上穿着旧靴子。亚历山大退后一步,才认出那人是丹尼尔。他瘦了很多,在雨衣下面穿着黑色衣服。

“我可以进来一会儿吗?外面很冷。我得好好刮一下胡子。我还要打一个电话。你给我写过一封信,所以我就想到了你。我能进来吗?”

亚历山大让他进来,让他洗了个澡,并给他准备了吃的。他想找衣服给他穿,但都不合适。他弄了一大堆火腿炒鸡蛋和黑面包加蘑菇和西红柿。丹尼尔坐在火炉前的一张矮桌旁,把所有东西一扫而光。他长了一把杂草似的大胡子,他在浴室里修了一下,但没有完全剃掉。嘴里被塞得满满当当,所以他说话含含糊糊、断断续续。公寓墙壁的颜色很淡,显得很祥和,木头家具有稻草色的,有金黄色的,也有亚麻色的,乔治式的窗户边框很漂亮,光线很足。看得出亚历山大整理房间时不会大动干戈,但是一丝不苟。他会做酸奶,像埃莉诺那样,桌子上还放了一瓶鸢尾花,旁边是一幅微缩版的《早餐桌》。

“我一直在走路,”丹尼尔说,“基本都是走着来的,偶尔坐巴士。我在外面睡觉,有时在车站睡。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不知道我要走去哪里,我没有目标,就想把自己累趴下。我要归于虚无。”

他怎么能这么说?他跟自己的肉体做过斗争,惩罚过自己,连续好几个星期都没有跟任何人说话,脚下不停地走着,管它是柏油碎石路面,还是草地,还是沙地,还是石楠花,他都无所谓。丹尼尔明白了“流浪”意味着什么。他记得他的脚在移动,而不断的运动使他的大脑失去了活力,他忘却了自己,忘却了往事。

“差不多就完蛋了。我一直走着,不吃东西。走到了圣班纳特教堂。你知道的,他们会接纳任何人,流浪汉、无业游民、自杀者、醉酒者,通通来者不拒。有一个我认识的人也去过那里。走到那里时,我的状态刚刚好,浑身脏兮兮,得了肺炎,说不出话来,可能还有破伤风。第二天,他们在我的口袋里放了一副狗项圈,于是,我出门的时候都戴着,貌似很滑稽,但我真的戴着,就像背着广告牌。我终于实现了目标,我归于虚无。他们把我送进了医院。我总算帮上一点忙,浪费了国家财政。好吧,我要回归生活了。”

亚历山大在墙上挂着大幅的《播种者》和《收割者》,那是查尔斯·科尼克帮他弄的,比真人或油画更大,照着黄色和紫色的光。他知道,一般的客人,甚至是大多数游客,都会从中看到资产阶级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他也知道,画家都希望自己创作的作品挂在房间里能让人家振作起来。丹尼尔看过了却无动于衷。亚历山大之所以挂着这两幅画,是希望体会一下他未曾感受过的极端情绪。他看着丹尼尔,好像根本不认识他,不知道是什么驱使他这样做,是什么让他归于虚无。

“你要干什么?”

“我不能回去干家务活。也许以前我有这种想法,我不知道。我希望继续待在圣班纳特教堂,我要在那里干活,直到出现新的变故。我要帮助那些穷困潦倒的人。不过,我得先去跟主教说明白。在圣班纳特,还没有人知道我的身份。我认为,我要先问问你这个想法是不是靠谱。”

“你觉得呢?”

“应该靠谱。”

“非常高兴你来找我。”

他把剩下的饭菜推到一边,拿起蓝色搪瓷咖啡锅,把咖啡倒进一个金黄色的瓦洛里陶器早餐杯里。

“喝点咖啡。提提神。”

丹尼尔的手指在摆弄着一个东西,就是那副狗项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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