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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同一天的晚些时候,《马丁·弗罗斯特》的拷贝被销毁了。我也许应该为看了它,为看了蓝石农场放映的最后一场电影而替自己感到庆幸,但一部分的我又希望阿尔玛那天上午没有打开过放映机,而我也不曾目睹那部优美而令人难以忘怀的小电影化成灰烬。如果我不喜欢它,如果我能把它视为一部糟糕的或者不够格的虚构作品而弃之脑后,那也就罢了,但问题是显然它并不糟,显然它很够格,而且正因为我知道了将要失去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所以我才会认为:自己不远千里,不过是来参与一项犯罪。那个7月的下午,当《马丁·弗罗斯特》和其他海克特的作品一起被火焰吞没的时候,那感觉对我来说就像一出悲剧,就像这该死的世界已经走到了尽头。

我只看了那一部电影。已经来不及再看另外一部,由于时间只能允许我看一遍《马丁·弗罗斯特》,因此阿尔玛提供给我的笔和笔记本帮了大忙。这种说法并不自相矛盾。我或许希望自己从未看过那部电影,但事实是我确实看了,既然那些语句和画面已经不知不觉地渗入了我的脑海,能有个办法将它们保存下来我自然心存感激。那天早上我做的笔记帮我记住了许多本来会被忘掉的细节,使那部影片这么多年后仍然在我脑海里栩栩如生。我写字的时候几乎不看本子——用一种我当学生时锻炼出来的疯狂的电报式速记在纸上奋笔疾书——虽然写下的大部分东西基本上都难以辨认,但我最终还是将其破译出了大概百分之九十到九十五。经过好几个礼拜的艰苦努力我才誊清了草稿,不过一旦我有了一份满意的对话记录,并把故事分解成了分镜头剧本,重现那部电影就成为了可能。要那样做我必须进入一种出神状态(也就是说并非每次都能成功),不过只要我的精神够集中,能让自己进入到合适的状态,那些字句就会像真的有魔法似的为我把那些画面召回来,就仿佛我又在观看《马丁·弗罗斯特的内心生活》——或者,怎么说呢,就像是锁在我头脑放映室里进行的微型展映。去年,当我开始琢磨着要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曾经到一名催眠师那儿做了好几次治疗。第一次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但接下来的三次拜访产生了令人吃惊的效果。通过催眠期间的磁带录音,我得以填补了某些记忆的空白,记起了许多正在开始消失的东西。好也罢,坏也罢,那些哲学家的观点似乎是对的。在我们身上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件会真正遗失。

正午过几分,电影放完了。阿尔玛和我这时都饿了,都需要稍稍休息一下,所以我们没有直接进入下一部影片,而是带着装午餐的篮子来到走廊上。那是个奇特的野餐地点——坐在布满灰尘的漆布地板上,在一排闪闪烁烁的荧光灯下咬着芝士三明治——但我们不想浪费时间到外面找个更好的地方。我们聊到阿尔玛的母亲,聊到海克特的其他作品,以及刚结束的那部电影中离奇与严肃两者奇特而令人满意的结合。电影可以骗我们相信任何胡言乱语,我说,但这次我却被它迷住了。当克莱尔在最后一幕中复活的时候,我一阵战栗,感觉自己正在目睹一桩真实的奇迹。为了把克莱尔从死神手里救回来,马丁烧掉了他的小说,但那也是海克特在挽救布莉姬·奥夫伦,为此海克特也烧掉了自己的电影,像这样自相重叠的事情越多,我就越能更深入地领会这部影片。只可惜我们不能再看一遍,我说,我不知道自己对那些风看得够不够贴近,对那些树注意得够不够仔细。

我肯定喋喋不休地超过了应该的时间,因为阿尔玛刚报出我们要看的下一部电影的名字(《来自反世界的报告》),房子里什么地方就传来砰的一下关门声。那时我们刚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掸掉衣服上的面包屑,一边从保温瓶里最后喝上一大口冰茶,正准备回到里面。我们听到网球鞋拍打漆布地板的声音。片刻之后,胡安出现在走廊尽头,当他开始一路半带小跑地朝我们走过来的时候——更多的是在跑而不是走——我们都明白是芙芮达回来了。

接下来的一小会儿,我似乎就跟不在那儿一样。胡安和阿尔玛沉默地互相交谈着,用一阵阵的手语,大幅度的手臂动作,以及用力的摇头和点头进行交流。我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随着他们之间你来我往的表现,我能看出阿尔玛变得越来越生气。她的手势变得尖锐、激烈,几乎是在恶狠狠地对胡安告诉她的事情表示否决。胡安以一种投降的姿势举起双手(别怪我,他似乎在说,我只是带信的),但阿尔玛又一次猛烈地责骂起他,他的眼睛充满敌意地阴沉下来。他捏起拳头重重地击在手掌上,然后转过来用一只手指指着我的脸。这已经不再是对话了。这已经是一种争吵,而且争吵的矛头突然对准了我。

我继续看着,继续试着去理解他们在谈论什么,但我无法参透其中的密码,无法搞清楚我看到的是什么意思。接着胡安走了,当他迈着矮壮的短腿沿着走廊离去的时候,阿尔玛解释了发生的事情。芙芮达十分钟前回来了,她说,她想要马上动手。

那也太快了,我说。

海克特要到今天下午五点才能火化。她不想在阿尔博科奇逗留那么长时间,所以决定先回来。她打算明天上午再去收骨灰。

那么你和胡安是在为什么争吵?我不知道到底怎么了,但他用手指头指着我。我不喜欢别人用手指指着我。

我们在谈你的事。

这个我猜到了。但我和芙芮达要做的事有什么关系?我只是一个访客。

我以为你明白。

我不懂手语,阿尔玛。

但你看得出我很愤怒。

我当然看得出。但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

芙芮达不想你在场。那完全是私事,她说,外人最好不要出现。

你是说她要把我从农场赶走?

她没有那样说,但就是那个意思。她希望你明天就走。她计划明天上午我们去阿尔博科奇的路上把你放到机场。

但正是她邀请我来的。她不记得了吗?

那时海克特还活着。现在他不在了。情况已经变了。

好吧,就算她有理。我来这儿是为了看那些电影的,不是吗?如果没有电影可看了,我也就没有理由再待下去了。我好歹还看了其中一部。现在我只能看到其他电影在火中放映了,之后我就打道回府。

那正是问题所在。她连那也不想让你看到。据胡安告诉我,她说那不关你的事。

哦。现在我明白你为什么要发火了。

这和你无关,戴维。这是针对我的。她知道我希望你在那儿。我们今天早上还就此谈过,而现在她又反悔了。妈的,气死我了,我恨不得给她一巴掌。

那么你们大家举行野外烧烤时我该躲在哪儿呢?

在我的房子里。她说你可以待在我的房子里。不过我要跟她再说说。我会让她改变主意的。

别麻烦了。要是她不想我在那儿,我也不能勉强她,没必要小题大做,是不是?我没有说话的资格。这里是芙芮达的地盘,我必须听她的。

那么我也不去。她可以跟胡安和肯奇塔一起去烧那些该死的电影。

你当然要去。那是你那本书的最后一章,阿尔玛,你必须在那儿亲眼目睹它发生。你必须坚持到最后一刻。

我想要你也在那儿。你不和我在一起,感觉会不一样。

十四盘拷贝和底片会烧得天昏地暗。会烟雾弥漫,火光冲天。只要运气稍微好一点,我从你房子的窗口也能看见。

事实证明,我确实看见了火,不过我看见的烟比火多,再加上阿尔玛小屋里的窗户都开着,所以我闻到的比看到的多。燃烧的电影胶片有一股难闻、刺鼻的气味,烟雾散尽后过了很久那股化学药品味儿还弥漫在空气里。据阿尔玛那天晚上告诉我,他们四个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把那些胶片从地下储藏室里拖出来。接着,他们把那些铁盘用带子绑在手推车上,推过岩石嶙峋的地面,来到刚好位于摄影棚后面的一块地方。借助报纸和煤油,他们点着了两只油桶——一个用来烧拷贝,另一个用来烧底片。老的以硝酸钾为原料制成的胶片很容易燃烧,但1951年以后的胶片都是用更坚韧、更不易燃的三醋酸基作原料,烧起来就很麻烦。他们不得不把胶片从卷轴上绕出来,然后再一段一段地放进火里,阿尔玛说,那很费时间,比任何人预计的都要久。他们本来想三点钟左右能结束,但实际上他们一直干到了六点。

这段时间我一个人待在她的屋子里,尽量不为自己遭到驱逐而生气。虽然我在阿尔玛面前摆出了一副好脸,但事实上我和她一样感到愤怒。芙芮达的举动实在不可原谅。你不能先是请别人到你家来,然后等他来了你又取消邀请。即使你非要那么做,至少也要给一个解释,而不是让一个又聋又哑的中间人把消息传给另外一个人,同时还用一只手指指着你的脸。我知道芙芮达心烦意乱,也知道她承受着巨大的悲痛,这一天对她来说如同暴风骤雨,但不管我怎么给她找借口,我还是忍不住感到被伤害了。我在那儿干什么?如果他们不想见我,干吗要让阿尔玛到佛蒙特用枪口对着我把我硬拽过来?毕竟,是芙芮达给我写的信,是她叫我到新墨西哥来看海克特的电影。据阿尔玛说,她花了几个月时间才说服他们邀请我来。我原以为是海克特反对而阿尔玛和芙芮达最终说服了他。如今,在农场待了十八个小时之后,我开始怀疑我一直都想错了。

要不是因为我受到的无礼待遇,我也许还不会在这些问题上多想。结束了在放映室外的谈话之后,阿尔玛和我便收拾好剩下的午餐去了她的土砖小屋,小屋坐落在离主屋大约三百码的一块略微隆起的地方。阿尔玛推开门,就在门槛边上,在我们的脚下,躺着我的旅行包。那天早上我把它留在了主屋的客房里,而现在却有人(大概是肯奇塔)按照芙芮达的命令把它运过来放到了阿尔玛屋子的地板上。这种傲慢、专横的姿态让我感到震惊。再一次,我假装对此一笑置之(也好,我说,省得我自己拿),但在无所谓的调侃背后,我其实已经怒火中烧。阿尔玛离开后,接下来的十五到二十分钟我便在屋里到处走来走去,从各个房间进进出出,尽量压抑着自己的怒气。不久,我听到远处传来手推车的咔嗒咔嗒声,金属撞击石头的叮当声,以及堆起来的胶片铁盘相互磕碰和振荡的声音。火刑即将开始。我走进浴室,剥掉衣服,然后把浴缸的水龙头开到最大。

浸泡在温暖的热水中,我任由自己的思绪飘荡了一会儿,慢慢地将几个事实按我的理解排列了一遍。接着,再把它们掉转过来,从一个不同的角度去看它们。我试着把这些事实同过去一小时里发生的事情对应起来:胡安与阿尔玛之间的唇枪舌剑,阿尔玛对芙芮达的话的尖锐反应(她反悔了……我恨不得给她一巴掌),我被驱逐出农场。从推理上说,这一系列行为完全站不住脚,可当我回想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海克特欢迎我到来的那种和蔼,他想让我看他电影的那种热切),再将其同后来发生的事情相对比,我开始怀疑是不是芙芮达一直都在反对我来访。我并没有忘记正是她邀请我来苏埃诺的,但很可能她写那些信是违心的,是在经过几个月的争吵和反对之后她对海克特的要求所做出的让步。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她要我离开她的领地就并非一时冲动。她只是终于可以放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了,既然海克特已经死了。

直到那时为止,我一直当他们是一对默契的好搭档。阿尔玛曾相当详尽地谈起过他们的婚姻,因此我一次也没想到过他们的目的会有所不同,他们的想法会有所分歧。他们在1939年就约定好拍摄的电影将永不公映,他们俩都同意最后要将他们共同创作的作品全部销毁。那是海克特重新拍摄电影的条件。这是个残酷的禁令,但只有先把那个赋予他作品意义的东西——与他人分享的愉悦——牺牲掉,他才能证明自己拍摄那个作品的决定是正当的。那些电影,于是,成了一种忏悔的形式,一种确认他在布莉姬·奥夫伦凶杀案里所犯下的罪行永远不会被原谅的标志。我是个荒谬的人。上帝跟我开了许多玩笑。一种惩罚方式取代了另一种惩罚方式,海克特用他那错综复杂、自我折磨的逻辑推理,向一个他拒绝相信的上帝不停偿还着债务。那颗在桑达斯基银行撕裂他胸膛的子弹让他娶了芙芮达。他儿子的死让他重新拍起了电影。然而,不管哪一件事,都无法让他免除自己对1929年1月14日那天晚上发生事情的责任。无论是诺克斯的枪击导致的肉体痛苦,还是泰德的死导致的精神痛苦,都不曾剧烈到足以使他放下包袱。但拍电影做到了,是的。你把你所有的才能与精力都倾注到拍电影上,就仿佛你的生命要依靠它来维持,然后,当你的生命一结束,影片就会被毁掉。在你的身后,禁止留下任何痕迹。

芙芮达对此完全赞同,但就她来说这又是另外一回事。她没有犯过罪;她不会被良心上内疚的重负所拖累;她没有将一个死去的女孩塞进汽车后备箱然后把她的尸体埋进加利福尼亚的群山,她不会被那样的回忆所纠缠。芙芮达是无辜的,但她还是接受了海克特的条件,把自己的抱负放在一边,投身到中心目标为虚无的作品创作中去。如果她只是袖手旁观的话,我还觉得可以理解——不过是纵容海克特去胡思乱想,或许对他的疯狂举动感到可怜,但却拒绝参与这一行当本身包含的各项技术工作。但问题是,芙芮达是他的同谋,他最坚定的支持者,从一开始起,她就对此举双手赞成。她不仅说服海克特重新拍摄电影(以要离开他相威胁),而且购买设备的钱也是她的。她缝制戏服、画情节串图、剪辑、设计布景。如果你不是乐在其中,如果你不是觉得自己的努力有价值,你是不会在某件事情上那样卖力的——但把那么多年时间花在毫无意义的工作上,她又可能从中发现什么乐趣呢?至少海克特,陷在他的灵魂宗教里不能自拔、在表现欲与自我牺牲之间苦苦斗争的海克特,还能自我安慰一下,让自己觉得他正在做的事情有一个目标。他拍电影不是为了毁掉它们——而是哪怕毁掉也要拍。它们是两个分开的行为,而其中对他最有利的是他不必在旁边看着第二个行为发生。当他的电影化为灰烬时,他已经死了,那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区别。然而,对于芙芮达,它们却是一个连贯的行为,一个单个的、一体化的创造和毁灭过程中的两个步骤。一直以来,她都被认定为那个点燃火柴的人,是那个要动手将他们的电影销毁殆尽的人,随着时间的流逝,那种念头想必在她心里日益膨胀,直到最后它压倒了一切其他的念头。渐渐地,它已经成为了一种自然而然的美学准则。甚至在她与海克特一起继续从事拍摄工作的时候,她想必已经觉得真正的作品不再是电影了。她为了毁灭而创造,毁灭才是她真正的作品,在创造成果没有被彻底毁掉之前,那个作品都不能算真正完成。那个作品仅仅存在于其毁灭的那一瞬间——然后,当烟雾在炙热的新墨西哥升起,它也就随之消失了。

这个想法有某种令人不寒而栗的美。我能理解这对她是多么的有诱惑力,而且一旦我用芙芮达的眼光去看这个问题,一旦我体会到了那种令人心醉神迷的毁灭感所具有的巨大力量,我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她想把我赶走。我的在场会玷污那一时刻的纯洁。那些电影应该像处女一样死去,不被任何来自外部世界的人看到。而我已经获准看过了其中的一部,那已经够糟了,如今海克特的遗嘱即将付诸实施,她当然要坚持让仪式按她一直以来想象的方式举行。这些电影是在秘密中诞生的,它们也应该在秘密中消亡。绝不允许有外人观看,虽然阿尔玛和海克特费尽心机想把我拉入圈内,但在芙芮达看来我始终都只是个陌生人。阿尔玛是家庭的一分子,因此她被钦定为正式的目击者。这么说吧,她就是宫廷的史官,在她父亲那一辈的最后一名成员也去世之后,关于他们存在的唯一记忆就将是她书里的记载。我本来应该是目击者的目击者,是被带来对目击者说法的真实性进行确认的独立观察员。这在如此盛大的一出戏剧里只是一个小角色,于是芙芮达便把我从剧本上删掉了。在她看来,我从一开始就不需要出现。

我在浴缸里一直坐到水变冷了为止,然后我在自己身上裹了几块毛巾,又磨蹭了二三十分钟——刮胡子,穿衣服,梳头发。阿尔玛浴室里有许多瓶罐排在药柜的架子上,挤在窗边小木箱子的顶上,我发现置身于这些瓶瓶罐罐之间的感觉很舒服。放在洗脸池上面凹槽里的红色牙刷、摆在金色塑料容器里的唇膏、睫毛刷和眼线笔、装卫生棉条的盒子、阿司匹林、牙线、香奈儿5号淡香水、抗菌洗剂的药瓶。每样东西都是一个私密的记号,一个孤独和自省的标志。她把药片放进她的嘴里,她用面霜涂抹她的皮肤,她拿梳子和刷子穿过她的头发,每天早晨她走进这个房间,站在我现在正在朝里看着的同一面镜子前。关于她,我知道什么?几乎一无所知,但我确信自己不想失去她,为了明天早上离开农场后能再见到她,我会不惜一切代价。我的问题在于搞不清状况。我知道这个家里出了麻烦,这点毫无疑问,但我对阿尔玛的了解还不够深,我无法掂量出她对芙芮达的愤怒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因此,对于正在发生的事,我也就不知道自己应该担心到什么程度。前一天晚上,我还看到她们一起坐在餐桌旁,那时还没有一点冲突的迹象。我还记得阿尔玛语调中的关切,芙芮达让阿尔玛在主屋过夜的脆弱请求,充满了一种家庭和睦的感觉。人们有时会忍不住互相攻击,会一时火气很大地说出一些让自己事后后悔的话,这没什么不正常——但阿尔玛的发作显得格外激烈,并且那里面还含有某种在女人中罕见的(在我的经验中)暴力威胁。妈的,气死我了,我恨不得给她一巴掌。难道她经常那样说话吗?是她习惯于这样粗鲁、夸张的说话方式呢,还是这代表着她和芙芮达关系的一个新转折,代表着她们多年冷战之后的一次突然爆发?如果我对她的了解更深一点,我就不会再问这种问题。我就会明白阿尔玛的话不可轻视,那些言辞的过激,说明事态已经开始失去控制。

从浴室里出来,我继续在屋子里漫无目的地闲逛。这是一栋小而紧凑的房子,造得很坚固,在设计上稍显笨重,但尽管空间狭窄,阿尔玛却似乎还是只住了部分房间。背面一个房间全部用来做了储藏室。堆起来的纸板箱占了一面半的墙壁,大概有十几样废弃物散放在地上:一把缺了一条腿的椅子、一辆生锈的三轮童车、一台有五十年历史的手动打字机、一台黑白的便携式电视机(电视机的兔耳形室内天线已经折断)、一堆绒毛动物玩具、一台口述录音机、几个用过一些的颜料罐。另一个房间里则空无一物。没有家具,没有床垫,甚至连个电灯泡也没有。一张巨大的、错综复杂的蜘蛛网摇摇晃晃地悬挂在天花板的一个角落。蜘蛛网上点缀着三四只死苍蝇,但它们的尸体已经风干缩小得近乎轻飘飘的灰尘微粒,我猜那只蜘蛛已经放弃它的地盘,到别处另辟战场了。

剩下的就是厨房、起居室、卧室,以及书房。我想坐下来读一读阿尔玛的书,但我觉得没有她的许可我没有权利那样做。她那时已经写了有六百多页,但它们都还处于未加修饰的草稿阶段,除非一个作家特别要求你对其正在创作的作品进行评论,否则你是不能偷看的。阿尔玛先前曾把这些手稿指给我看过(这就是那个怪物,她说),但她并没有提到要让我读一读它们,我不想在我们关系的一开始就辜负她的信任。于是,我便通过察看她住的四个房间里的种种其他东西来打发时间,我检查了冰箱里的食物、卧室衣橱里的衣服,以及起居室里她收藏的书籍、唱片和录像带。我发现她喝的是脱脂牛奶,她用来涂面包的是新鲜黄油,她钟爱蓝色衣服(主要是深蓝色),她在文学和音乐上兴趣广泛——一个深得我心的女孩。达西尔·哈米特和安德烈·布列东、佩尔戈莱西和明格斯、威尔第、维特根斯坦和维庸。在一个角落里,我发现了海伦在世时我出版的所有书——两册评论集,四本翻译的诗集——我意识到以前我从未在我家以外的地方看到过它们全部六本被放在一起。在另一个书架上,有霍桑、麦尔维尔、爱默生和梭罗的书。我抽出一本平装本的霍桑短篇小说集,找到了那篇《胎记》,我坐在书架前冰冷的瓷砖地面上读着它,试着想象当年还是小女孩的阿尔玛读它时会是什么样的感觉。正当我快要看到结尾的时候(这瞬间的变故对他来说太剧烈了,他的视线无法越过时间投下的阴影……),我闻到第一阵煤油味儿从房子背面的一扇窗口飘进来。

那气味简直令我有点发狂,我立即从地上爬起来,又开始走来走去。我走进厨房,喝了杯水,接着又继续走到阿尔玛的书房,我在那儿来回踱圈踱了有十到十五分钟,极力压抑着自己想阅读她手稿的强烈渴望。如果说我不能为阻止海克特的电影被毁而做点什么,那么至少我可以试着去了解一下它为什么会发生。迄今为止给我的答案没有一个能真正解释这件事。我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理解他们的观点,去揣度是什么想法把他们带到了那样一个可怕而残酷的境地,但现在火已经点燃了,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做法是那么荒谬,那么毫无意义,那么令人厌恶。答案就在书里,原因就在书里,导致这一刻的思想源头就在这本书里。我在阿尔玛的书桌前坐下。手稿就在电脑的左边——一大沓稿纸,上面放着块石头以防止稿纸被风吹走。我把石头移开,下边写着一行字:《海克特·曼的死后生活》,阿尔玛·格兰德著。我把那一页翻过来,我眼睛遇到的下一样东西是一段路易斯·布努埃尔写的引言。那段话来自《我的最后一口气》,正是当天上午我在海克特书房里偶然发现的那本书。过了一会儿,那段引语写道,我就提议我们在蒙马特高地的小丘广场把底片烧掉,如果当时大伙儿同意的话,我大概会毫不犹豫地动手去干。实际上,我今天也还常常这么想,我会想象在我那小小的花园里有一个巨大的柴火堆,我电影的所有底片和所有拷贝都在那儿化为灰烬。那不会造成哪怕丝毫的损失(然而,奇怪的是,超现实主义者们否决了我的提议)。

那段话多少有点转移了手稿对我的吸引力。我在六七十年代看过一些布努埃尔的电影,但我不太熟悉他的生平,于是我花了一小会儿工夫去想我刚刚看到的东西。我朝上望了望,把自己的注意力从阿尔玛的手稿上移开了——虽然是很短暂地——这样我便有了时间去重新整理自己的思绪,并在我采取进一步行动之前阻止住了自己。我把第一页稿纸放回原处,然后把那块石头压在书名上。当我这么做的时候,我在椅子里向前移了一点,那改变了我的位置,使我看见了某个先前没有注意到的东西:一本小小的绿色笔记本躺在桌子上,在那堆手稿跟墙壁中间。它的大小就像学校的作文本,从封面的磨损情况和书脊布边的缺口、裂缝来看,我推断它已经相当古老了。古老得足以是海克特日记的其中一本,我对自己说——结果正是如此。

接下来的四个小时我一直待在起居室,我坐在一把古旧的夜总会用的椅子里,把笔记本摊在膝上,从头到尾通读了两遍。笔记本总共有九十六页,它们涵盖了大约一年半时间里发生的事情——从1930年秋到1932年春——第一篇描述了海克特与诺拉的某次英语课,而最后一篇写的是关于在桑达斯基的一次夜间散步,那次散步发生在海克特把自己的罪行向芙芮达坦白之后几天的一个晚上。即使我曾经对阿尔玛告诉我的故事有过任何怀疑,它也被我在那本日记中所读到的东西彻底驱散了。海克特笔下的自己跟阿尔玛在飞机上说的完全一样,一个同样备受折磨的灵魂,从西北部跑出来,在蒙大拿、芝加哥和克利夫兰差一点自杀,自甘堕落地与西尔维亚·弥尔丝做了六个月的搭档,在桑达斯基的一家银行遭到枪击而又侥幸生还。他的字体小而细长,常常划掉一些词又用铅笔再写上新的内容,拼错的单词,墨水污渍,再加上他在纸的两面都写,因此要认出他写了什么并不总是很容易。但我尽量去认。一点点地,我想大部分都被我认出来了,而每当我又解读出一段的时候,我就会发现那些事实跟阿尔玛讲的完全一致,细节也都相符。用她给我的那个笔记本,我抄下了一些重要的段落,为了对海克特的原话有个确切的记录,我把它们都一字不漏地照抄下来。它们当中包括他和红发奥夫伦在蓝铃花餐厅的最后一次谈话,他和弥尔丝在豪华轿车后座上乏味的摊牌,以及下面这篇写于他在桑达斯基期间的日记(在他出院之后住在斯贝林家里时),它把这本日记带向了结束:

3/31/32。晚上带芙芮达的狗去散步。一条扭来扭去的黑家伙,名叫阿尔普,根据一个艺术家的名字取的。一个达达主义者。街道上空空荡荡。四处薄雾弥漫,几乎都看不出我在哪儿。也许还下着雨,但雨很小,让人觉得就像是水汽。有一种脱离了地面,在云中漫步的感觉。我们朝一盏路灯走过去,突然一切都开始发亮,在黑暗中闪烁着微光。一个光点的世界,成千上万被折射的光点。非常奇异,非常美:闪闪发光的雾之雕像。阿尔普拉紧皮带,用力嗅着。我们继续走,走到路的尽头,转过街角。又一盏路灯,然后,当阿尔普抬脚撒尿时我们停了一下,这时有样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人行道上的亮点,从暗处闪出的一道光芒。它的颜色里带有一点蓝——明亮的蓝,像芙芮达眼睛那样的蓝。我蹲下去更仔细地看了看,发现那是一块石头,也许是块宝石之类的。一块月长石,我想,或者蓝宝石,或者也可能只是片雕花玻璃。小得只能用在戒指上,要么就是从项链或手镯上掉下来的饰件,或者是个遗失的耳环。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把它送给芙芮达的侄女,多萝茜娅,弗雷德四岁的女儿。小古怪,小多茜。她经常到家里来。她喜欢她奶奶,喜欢跟阿尔普一起玩,喜欢芙芮达姑姑那迷人的调皮劲,她发疯般地沉迷于各种花哨的小玩意和装饰品,总是打扮得很野。我对自己说:我要把这块石头送给小多茜。于是我开始去把它捡起来,但在我的手指碰到石头的一刹那,我发现它并不是我以为的那样。它是软的,而且我一碰到它,它就裂开了,碎成了一摊湿乎乎、滑溜溜的浓液。被我当成石头的这个东西是一团唾液。有人之前走过去,朝人行道上张嘴吐了口口水,那团口水凝成了一个小球,一个光滑的、立体的球形气泡。在灯光的照耀下,在让它变成那种闪亮的蓝颜色的光线折射下,它看起来就像个坚硬的固体。在我意识到自己错误的一瞬间,我的手就像被烧到似的猛地缩了回来。我感到很恶心,一阵呕吐感袭来。我的手指沾到了口水。假如那是你自己的口水也许还不至于那么糟,可当它来自一个陌生人嘴里的时候,你就会很反感。我掏出手帕,尽可能地把手指擦干净。擦完后,我没法让自己再把那块手帕放回口袋里。我一只手臂伸直了提着它,走到路口,把它扔进了我看到的第一个垃圾箱。

在写下这些句子后的三个月,海克特和芙芮达在斯贝林夫人家里的起居室成了婚。他们在蜜月里开车去了新墨西哥,买下了一些土地,决定在那儿定居。现在我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要把他们的地方取名叫蓝石农场。海克特曾经见到过那块石头,他知道它并不存在,他知道,他们将要展开的生活,是建立在一场幻影之上。

焚烧行动在六点左右结束,但阿尔玛一直快到七点才回到小屋。外面天还亮着,但太阳已经开始西沉,我还记得在她进门之前充满整个屋子的那片明亮:巨大的光柱破窗而入,仿佛闪亮的金紫色洪水涌进了房间的每个角落。那只是我在沙漠里经历的第二次日落,对于这么强烈的视觉冲击,我根本没有思想准备。我移到沙发上,转到相反的方向以免眼花,但我在那个新位置才安顿好没一会儿,就听到身后门锁转动的声音。更多的光涌入房间:太阳熔化成了红色的河流,恍如一股光的浪潮。我原地不动地转过身,用手护住眼睛,阿尔玛就站在打开的门口,几乎看不见她的人,只有一个幽灵般的轮廓,光线穿透了她的发梢,她就像个火人。

随后她关上门,她穿过起居室走向沙发,我看着她的脸,盯着她的眼睛。我不知道那时我指望从她那儿看到什么。眼泪,也许,或者愤怒,或者某些额外的情感表示,但阿尔玛看上去异常平静,她已经精疲力竭,已经疲倦得甚至都不再烦躁了。她从右边绕过沙发,显然没注意到自己正在把左脸上的胎记露给我看,我意识到她还是第一次这样。不过,我不确定是应该将这视为一种关系上的突破,还是应该将这归为一种注意力的不集中,一种过度疲劳的象征。她一声不响地挨着我坐下,然后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她的手很脏,她的T恤被煤烟熏黑了。我双臂环绕着她抱了一会儿,我不想问她什么问题,不想在她不想说的时候逼她说。最后,我问她要不要紧,当她回答说不要紧,我没事,我便知道她根本没心情多谈。她很抱歉花了这么长时间,她说,但除了对拖延做了一些解释之外(我就是那样听说油桶、手推车以及其他事情的),那晚剩下的时间我们几乎就没有再去碰那个话题。完事之后,她说,她陪芙芮达走回了主屋。她们商量了明天的安排,然后她服侍芙芮达吃下一颗安眠药上了床。她本来那时就直接回来了,但小屋里的电话有点毛病(时好时坏),她想与其靠碰运气,还不如直接用主屋的电话给我订早上去波士顿的机票。飞机将于八点四十七分从阿尔博科奇起飞。去机场有两个半小时的车程,由于芙芮达不可能起那么早把我及时送过去,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叫一辆货车来接我。她本来想自己开车去,亲自为我送行,但她和芙芮达定好十一点钟要到殡仪馆,她在十一点前怎么可能跑两趟阿尔博科奇?时间上行不通。即使她和我早上五点离开,她也无法在七个半小时之内去了回来然后再去。我办不了的事我能怎么办?她说。这并不是一个反问。这是一个关于她自身的陈述,一个悲伤的声明。我办不了的事我到底能怎么办?接着,她把脸埋进我的胸口,突然痛哭起来。

我把她扶进了浴缸,接下来的半小时我便坐在她旁边的地板上,替她擦洗她的背,她的手臂和腿,她的乳房和面庞,她的双手,她的头发。过了一会儿她才止住哭泣,但渐渐地,这种抚摩产生了欲望的效果。闭上眼睛,我对她说,别动,别说话,融进水里,让自己随波逐流。她是那样心甘情愿地听从我的指挥,她对自己的赤裸是那样的毫不尴尬,这让我深为感动。那是我第一次在灯光下看她的身体,但阿尔玛表现得就好像它已经属于我,就好像我们已经过了对这种事情还需要加以疑问的阶段。她在我的臂弯里全身瘫软,她沉溺于热水的温暖之中,沉溺于我就是那个关爱她的人这一无条件的想法之中。别无他人。过去的七年她一直一个人住在这栋小屋里,我们俩都知道,现在该是改变的时候了。到佛蒙特来,我说,和我住一块儿,直到你写完你的书。每天我都给你洗澡。我译我的夏多布里昂,你写你的传记,当我们不写的时候,我们就做爱。我们要做遍房子的每个角落。我们要在院子和树林里做上三天三夜。我们要做到站不起来为止,然后再回去工作,当我们的工作完成了,我们就离开佛蒙特去别的地方。随你说什么地方,阿尔玛。我愿意尝试所有的可能。一切都不成问题。

在当时的情况下,那是一种很鲁莽的行为,一种极为庸俗和不雅的表述,但时间很紧,而我不想不搞清楚我们俩的关系就离开新墨西哥。因此我冒了个险,决定直奔主题,用我所能想到的最直接、最明了的方式提出我的想法。值得欣慰的是,阿尔玛没有被吓跑。当我开始说的时候,她的眼睛是闭着的,一直到我说话结束,她的眼睛都一直闭着,但在某一刻我注意到一个微笑正在她的嘴角绽开(我相信它是在我第一次用到做爱那个词的时候开始的),我对她说得越久,那个微笑似乎就变得越大。然而,当我结束时,她并没有说什么,她的眼睛仍然闭着。那么?我说,你觉得如何?我觉得,她慢慢地答道,要是我现在睁开眼睛,你也许就不在了。

是的,我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但另一方面,如果你不睁开眼睛,你就不会知道我在不在,对不对?

我觉得我没有那么勇敢。

你当然有。另外,你忘了我的手在浴缸里。我正在触摸着你的脊椎和腰背。如果我不在这儿,我就不可能那样做,不是吗?

一切都有可能。你可能是另外一个人,一个假装是戴维的人。一个冒名顶替的家伙。

可是一个冒名顶替的家伙又能在这浴室里对你怎么样呢?

使我的脑袋充满美好的幻想,让我相信我能拥有我想要的东西。有人刚好说了你想要他说的话,这并不常见。也许那些话是我自己在说。

也许。或者也可能有人说那些话是因为他想要的东西和你想要的一样。

但不可能完全一样。永远不可能完全一样,不是吗?他怎么能说得跟我头脑里想的一模一样呢?

用他的嘴说。话就是从那儿出来的,从某个人的嘴里。

那么,那张嘴在哪儿呢?让我感觉一下。请把它压到我的嘴上,先生。如果它感觉起来跟想象的一样,那么我就会知道那是你的嘴而不是我的嘴。那么也许我就会相信你。

眼睛仍然闭着,阿尔玛把她的胳膊举到空中,像小孩那样伸出手——要求被抱,要求被带走——我弯下身子,亲吻她,把我的嘴压在她的嘴上,用我的舌头分开她的双唇。我跪在地上——胳膊在水里,手放在她背上,肘部抵在浴缸的边上——当阿尔玛抓住我脖子后面把我拉向她的时候,我失去了平衡,从她顶上栽了下去。有一刹那我们的脑袋淹到了水里,当我们重新冒出来,阿尔玛的眼睛睁开了。水溅出了浴缸的边沿,我们俩都在大口喘气,但还没等停下来再吸一口空气,我们就重新调整位置又开始热吻起来。那是第一个吻,而后又有好几个吻,又有许多个吻。随后的操作过程我无法说得清楚,那是一种复杂的技术动作,我一边把阿尔玛从浴缸里拉出来,一边把我的嘴唇继续粘在她的嘴唇上,并设法跟她的舌头不失去联系。不过当她一从水里出来,我便拿一条毛巾把她的身体擦干了。那我还记得。我也还记得她身上干了以后,就扒掉了我的湿衬衫,解开了我系裤子的皮带。我还能看见她那样做的样子,我看见自己又在亲吻她,看见我们两个倒在一堆毛巾上,就在地上做起了爱。

我们走出浴室时屋里已经黑了。前窗里还有些微弱的光亮,一片薄薄的亮云沿着地平线伸展开去,暮色四合。我们穿上衣服,在起居室里喝了几杯龙舌兰酒,然后走进厨房想弄点吃的。冷冻的墨西哥煎玉米卷,冻豌豆,土豆泥——又一顿临时搭配的晚餐,有什么就吃什么。无所谓。食物九分钟就被消灭了,接着我们回到起居室,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自那时起,阿尔玛和我谈的都是关于将来,当我们十点钟爬上床的时候,我们还在制订计划,还在讨论她迁入佛蒙特我的小山岭后我们该怎样生活。我们不知道她何时能去那儿,但我们估计把农场里的东西打包整理好,需要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两周,最多三周。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可以通过电话聊天,当打电话嫌太晚或太早的时候,我们可以互发传真。我们要每天联系,我们说,哪怕天崩地裂。

我没有再见到芙芮达就离开了新墨西哥。阿尔玛还希望她会到小屋来跟我说声再见,但我根本没抱指望。她已经把我从她的名单上划掉了,加上我又走得那么早(货车定好五点半来),让她为了我特意起来似乎不太可能。当确定她不会露面时,阿尔玛把它归咎于她临睡前吃的药。就我而言那算是很乐观的说法了。根据我对形势的分析,芙芮达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出现——哪怕货车中午走也不会。

在那个时候,这些似乎都无足轻重了。五点钟闹钟响,我只有半个小时做好出门准备,要不是芙芮达的名字被提到的话,我根本连想都不会去想她一下。对我来说那天早晨重要的是能和阿尔玛一起醒来,一起坐在屋子前面的台阶上喝咖啡,重要的是能再次触摸到她。我昏头昏脑,头发乱七八糟,幸福让我变得傻里傻气,肌肤之亲和对新生活的憧憬弄得我筋疲力尽。如果我更警觉一点,我就会明白自己正在与之离别的是什么东西,但我太疲惫太匆忙了,我什么也没做,除了几个最简单的动作:最后一个拥抱,最后一个吻,然后货车就停在了小屋前面,我该走了。我们走回屋里取我的包,当我们再走出来的时候,阿尔玛从门边的桌子上抄起一本书递给我(在飞机上看,她说),接着是最后最后一个拥抱,最后最后一个吻,然后我便出发前往机场。直到车子开到了半路,我才想起来阿尔玛忘了给我赞安诺。

换成任何其他一天,我都会让司机掉头回农场。我差一点就那样做了,但考虑到将会随之而来的那种丢人——错过飞机,暴露出自己是个懦夫,再次表明自己神经衰弱的病人身份——我决定设法压制住自己的恐慌。我已经和阿尔玛一起做了一次无药飞行,现在就要看我一个人行不行了。我知道要成功就必须分散注意力,从这个角度说,她给我的那本书帮了大忙。它厚达六百多页,重达差不多三磅,在整个飞行过程中,它一直陪伴着我。那是一部野生开花植物的合集,书名严肃而直接:《西部野生植物》,它是一个由七名作者组成的撰写组合著的(其中六个人被称为资深野生植物专家;第七个是一位以怀俄明为基地的植物标本馆的负责人),它的出版者,恰如其分,是某个名叫“西部野生植物科研协会”的机构,附属于西部联邦兰德格兰特大学的合作推广部。一般来说,我对植物学没什么兴趣。我只能叫出几十种植物和树的名字,但这本植物图鉴有九百幅彩色照片和对四百多种植物产地与习性的精确说明,让我入迷地看了好几个小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觉得它那么吸引人,也许是因为我刚刚离开那片生长着多刺、耐旱植物的土地,我的思绪还没有完全从中走出来,所以还想看到更多那样的植物。大部分照片都是距离极近的特写,背景中除了空白的天空一无所有。偶尔地,画面上会拍进周围的一些草,一片土,或者,更罕见一点,远处的一块岩石或一座山。最显著的一点是没有人,连最细微的人类活动的痕迹也没有。人类在新墨西哥已经住了几千年,但看着那本书里的照片却让人感觉那儿什么都不曾发生过,那儿的全部历史都已经被抹掉了。没有住在岩洞里的古印第安人,没有考古发现的废墟遗址,没有西班牙的征服者,没有耶稣会的牧师,没有派特·加勒特和比利小子,没有印第安人部落,没有原子弹基地。只有大地和覆盖在大地上的东西,从焦干的土壤里长出的稀稀疏疏的茎秆和刺状小花:一个文明社会退化成了一些数量稀少的野草。就它们自身而言,这些植物并没什么好看的,但它们的名字有一种动人的音乐感,在看过那些图片,读过那些附在旁边的文字之后(从卵圆形到披针形叶片的轮廓……瘦果扁平,有棱纹且表面多皱,有细小刺毛组成的修饰性花萼),我稍稍停了一会儿,在笔记本上记下了其中的一些名字。我翻开新的一页开始写,紧接在我用来摘录海克特日记的那几页后面,那几页又接在《马丁·弗罗斯特的内心生活》的后面。那些词的读音有一种耐嚼的厚实感,我乐在其中地对自己念着它们,感受着它们在我舌头上那冷漠而铿锵的振动。而如今当我再看这个单子的时候,它们那莫名其妙的发音让我很惊讶,简直就像是从一门已经死掉的语言——也许是火星上说过的语言——里随意收集的一些词语样本。

刺果欧芹。毒狗草。大头乳草。枯叶囊。普艾。垂乞棒。无羽蓟。黑矢车菊。飞蓬。刚毛鹰须。枪草。斑点猫印。艾菊。千里光。圣乳蓟。贫坑草。马刷草。苍耳。鬼针草。小籽亚麻。艾芥。菘蓝。钩椒草。剪秋罗。荨麻藜。菟丝子。卧地大戟。双槽野豌豆。永久花。疯草。灯芯草。宝盖草。紫刺麻。雀麦草。墨西哥千金子。秋黍。鼠尾酥油草。柳穿鱼。婆婆纳。曼陀罗。

回来以后,我觉得佛蒙特看上去似乎不一样了。我不过才离开了三天两夜,但似乎我不在的时间里一切都变小了:闭塞、阴暗、湿冷。房屋四周树木的绿色感觉很不自然,跟沙漠里的棕褐色相比显得难以想象的葱翠。空气中湿气太重,脚下的地面太软,触目所及,到处都有植物在恣意蔓延,到处都有令人吃惊的腐烂:过于饱满的嫩枝,林间小路上腐朽的碎树皮,树干上排成梯形的菌菇,屋子墙壁上的霉点。随后,我意识到我是在用阿尔玛的眼睛看这些东西,为了让自己对她的到来做好准备,我正在试着用一种新的目光看待周围的一切。飞到波士顿的航行很顺利,比我希望的要好得多,走下飞机,我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从大局来看,它也许不算什么,但从小局来看,从个人成败的小处来看,它可谓一项非凡的胜利。我感觉自己比过去三年里的任何时候都要坚强。差不多了,我对自己说,差不多该准备好重返人间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尽可能地忙个不停,齐头并进地处理各种杂事。我继续翻译夏多布里昂,把撞坏的卡车送到汽修厂去修,并里里外外角角落落地打扫了房间——把地板擦干净,给家具打蜡,掸掉书上的灰尘。我知道什么都无法掩盖这栋建筑物本质上的丑陋,但至少我可以让房间像样点,可以赋予它们一种以前没有过的光洁。唯一的难题是要决定如何处理备用房间里的那些纸箱——我打算把那个房间变成阿尔玛的书房。她需要有个地方写完她的书,一个当她需要时可以一个人待着的地方,而那个备用房间是唯一可能的房间。但房子里其他地方的储物空间也很有限,没有阁楼和车库可供使用,唯一我能想到的地方就是地窖。那儿的问题在于它的泥巴地面。每次下雨,地窖里就会浸满水,纸板箱放下去肯定会被浸得透湿。为了防止那种灾难发生,我买了九十六块空心砖和八张长方形的大三合板。我把空心砖堆了三层高,建了一个比最高水位线还要高出很多的平台。为了使防潮效果更有保障,我还在每只箱子外面都包了一层厚厚的塑料垃圾袋,并用胶带把袋口封起来。那样应该万事大吉了,但我又花了两天时间才鼓起勇气把它们搬下去。我家人所残留的一切都在那些箱子里。海伦的衣裙。她的梳子和长袜。她那件冬天带毛皮帽子的大外套。托德的棒球手套和连环漫画。马可的拼图玩具和塑料小人。镜子碎掉的金色粉盒。呼第·托第的玩具熊。沃尔特·蒙代尔的竞选徽章。这些东西我已经没有用了,但我始终无法丢弃它们,至于说把它们捐给慈善机构,我连想都没想过。我不想海伦的衣服被别的女人穿在身上,我也不想男孩们的红袜队棒球帽戴在别的男孩头上。把这些东西放下地窖就像把它们埋进土里。这并非结束,也许,但却是结束的开始,是通往遗忘之路上的第一块里程碑。要那样做很难,但比起登上那架来波士顿的飞机则要容易得多。房间清空后,我便去布莱特尔博罗为阿尔玛挑选家具。我给她买了一张桃花心木的书桌,一张皮椅(按动座位下面的一个按钮,它就会前后轻轻摇摆),一只橡木的档案柜,一块漂亮的彩色小地毯,都是店里最好的货色,顶级办公装备。总价高达三千多美元,我用现金付了账。

我很想她。不管我们的计划是多么的冲动,我却从未对它有过任何怀疑或担忧。我在一种盲目的快乐状态下忙这忙那,等待着她最终到来的那一天,每当我想她想得受不了的时候,我就会打开冰箱冷冻室的门,看一看那把手枪。那把手枪证明阿尔玛曾经来过——既然她已经来过一次,没有理由不相信她还会再来。最初,我对枪里还有子弹这一事实并没怎么在意,但过了两三天我开始不安起来。那段时间我一直没碰过那把枪,但一天下午,仅仅出于安全考虑,我把它从冰箱里拿出来带进了树林,在那儿我把全部六发子弹都射进了土里。它们发出的声响就像一串中国爆竹,就像爆裂的纸袋。回到屋里,我把枪放进床头柜的上面一格抽屉。它已经不能再杀人了,但那并不意味着它的威力、它的危险有任何的降低。它体现了一种思想的力量,每次我看到它,我就会记起那种思想是怎样差一点就毁了我。

阿尔玛小屋里的电话性能很不稳定,我打过去并不是每次都能接通。线路问题,她说,线路系统里的某个连接松了,也就是说即使在我拨了号码,听到短促而低沉的咔嗒声和嘟嘟声——那表明电话正在接通——之后,她那头的电话铃也不会响。不过通常,用它往外打电话还是靠得住的。回到佛蒙特的那天,我试了好几次也没打通,当阿尔玛终于在十一点钟打过来的时候(这边山上时间是九点钟),我们决定以后都那么干。她会打给我,而不是等我打给她。那之后我们每次打电话都会在结束时定好下次通话的时间,接连三个晚上,这一程序运行得就像个魔术节目一样顺畅。比如,我们说好七点,那么七点差十分我就会在厨房里坐好,给自己倒上一杯不掺水的龙舌兰酒(我们仍然一起喝龙舌兰酒,哪怕是远距离地),然后七点整,当墙上挂钟的分针正好扫到零点时,电话便会响起来。我渐渐对这些电话的精确性产生了依赖。阿尔玛的准时是一种信任的标志,一种爱的承诺,它让人相信:两个相爱的人,即使身处世界两个不同的角落,也照样能心心相印。

接着,第四个晚上(我离开苏埃诺后的第五个晚上),阿尔玛没有打电话。我猜想是她的电话出了问题,因此并没有立即采取行动。我继续坐在自己的位子上,耐心地等待着电话铃响,然而当沉默又延长了二十分钟,然后三十分钟,我开始担心起来。如果电话失灵的话,她应该会发个传真过来解释一下为什么我接不到她的电话。阿尔玛的传真机接在另一条线上,那个号码从未发生过故障。我知道这样做没用,但不管怎样我还是拿起自己的电话打给她——不出所料,没有反应。接着,想到她可能跟芙芮达有什么事抽不开身,我又打了主屋的号码,但结果还是一样。我又打了一遍,以确定我没有拨错号码,但又一次没有回答。作为最后一招,我用传真给她发了一封短信。你在哪儿,阿尔玛?一切可好?急。若电话失灵,写信(传真)给我。我爱你,戴维。

我屋里只有一部电话,装在厨房里。如果我上楼去了卧室,我担心要是阿尔玛晚些时候打来我会听不到电话铃响——或者,我听到了,但却来不及下楼去接。我简直不知如何是好。我在厨房里空等了几个小时,希望有事发生。最后,过了凌晨一点,我走进起居室,一头躺到沙发上。正是这同样一团笨重的弹簧和软垫,在我们共度的第一夜,我曾把它变成阿尔玛的临时床铺——一个用来想恐怖事情的好地方。我在那儿一直待到拂晓,想象着车祸、火灾、急救、楼梯上的致命跌跤,用这些想象折磨着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小鸟们醒来了,开始在外面的树枝上歌唱。没过多久,出乎意料地,我睡着了。

我从没想过芙芮达会像对我那样去对待阿尔玛。海克特曾希望我留在农场看他的电影;然后他死了,于是芙芮达动手阻止了我。海克特曾希望阿尔玛写一本他的传记,现在他死了,芙芮达很可能也会动手去阻止那本书出版,这点我怎么会没想到呢?两者的情况几乎完全一样,而我却没有看出它们的雷同,也根本没有注意到它们之间的相似之处。也许是因为数字上相差得太远了。看完那些电影顶多会花掉我四五天的时间;而阿尔玛的那本书已经写了将近七年。我的脑子里丝毫也没想过,居然有人会残忍到把别人七年的心血撕成碎片。我就连那样想一想的勇气都没有。

如果我看出将要发生什么,我就不会让阿尔玛一个人留在农场了。我就会迫使她包起手稿,把她推进货车,让她在最后那个早晨和我一道去机场。即使我那时没有采取行动,我也可以在一切都太晚了之前做些别的事情。回到佛蒙特后,我们通过四次电话,每一次芙芮达的名字都被提到。但我不想谈论芙芮达。那部分故事对我来说已经结束了,现在我只对谈论将来感兴趣。我喋喋不休地对阿尔玛说着我的屋子,我为她准备的房间,我订购的家具。我本该问她一些问题,要求她说一些关于芙芮达精神状态的详细情况,但阿尔玛似乎很喜欢听我谈论那些家务事。她正在做搬家的初期准备——把她的衣服放进纸板箱,决定什么带走什么留下,询问我的图书馆里有哪些书跟她的重复了——她根本没料到会有什么麻烦。

我动身去机场后三小时,阿尔玛和芙芮达开车去阿尔博科奇取了骨灰瓮。那天的晚些时候,在花园一个无风的角落里,她们把海克特的骨灰撒在玫瑰花丛和郁金香花的花坛间,那也正是泰德被蜜蜂蜇到的地方。整个仪式过程中芙芮达一直在颤抖,她忍了一会儿,而后陷入一阵漫长而无声的哭泣中。那天晚上阿尔玛和我通话的时候,她告诉我她从未见过芙芮达如此脆弱,几乎险些就要崩溃。然而,第二天一早,她走到主屋,却发现芙芮达已经醒了——她正坐在海克特书房的地板上,查看着小山一般的文件、照片和画图,那些东西在她四周围成了一圈。接下来是剧本,她对阿尔玛说,那之后她准备做一次系统的搜查,要找出所有其他与电影制作有关联的文本:情节串图板、服装草图、布景设计图、灯光示意图、演员记录。这些全都要烧掉,她说,不能留下一丁点的物证。

就这样,我离开农场才一天,销毁的范围已经被改变,被扩大了,海克特的遗嘱被赋予了一种更广义的阐释。要销毁的不再仅仅是电影,而是能证明那些电影存在过的一切。

接下来的两天每天都有火焰熊熊燃起,但阿尔玛没再参与,她忙着自己的事,所以她让胡安和肯奇塔做芙芮达的帮手。第三天,布景从摄影棚的库房里被拖出来烧了。道具烧了,服装烧了,海克特的日记烧了。甚至就连我在阿尔玛小屋里读过的那个笔记本也被烧了,我们却还是没看出事态的发展方向。那个笔记本写于三十年代初,时间比海克特重新开始拍电影要早得多。它的唯一价值就在于它是阿尔玛所写的传记的一个资料来源,毁掉了那个来源,那么即使书最终出版了,它所讲述的故事也会变得不再可信。我们本该意识到那一点的,但那晚我们通话时,阿尔玛对此只是一带而过。那天的头条新闻是关于海克特的默片。当然,那些默片的拷贝已经在外面流通了,但芙芮达担心如果它们被发现藏在农场里,有人就会把海克特·斯贝林和海克特·曼联系起来,所以她决定把它们也烧了。这是个讨厌的活儿,阿尔玛引用她的话说,但要干就要干得彻底,如果留下一部分不做完,那么其他所做的一切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我们约好第二天晚上九点再通电话(她那边七点)。阿尔玛打算第二天去索热科待上大半个下午——到超市购物,处理一些私事——但即使回苏埃诺要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我们估计她到六点钟也应该回到小屋了。当她的电话没来时,各种想象立刻充满了我的脑海,到了一点钟我四仰八叉躺在沙发上的时候,我确信她根本没回家,有什么恐怖的事情已经在她身上发生了。

结果证明我既对了又错了。错的是以为她没回家,但其余的全都对了——虽然不是以任何一种我想象的方式。六点过几分,阿尔玛的车停在小屋前。她从不锁门,所以发现小屋的门开着她并不太惊慌,但有烟正从烟囱里冒出来,那让她感到很古怪,完全难以理解。那是6月中旬的一个大热天,就算胡安和肯奇塔来送洗好的衣服或收垃圾,他们干吗要点火?阿尔玛把买来的东西留在汽车后座,径直走进屋子。芙芮达蹲在起居室的壁炉前,正在把一页页稿纸捏成纸团扔进火里。那简直就是《马丁·弗罗斯特的内心生活》中最后一幕的翻版,连姿势都一模一样:诺伯特·斯坦霍斯拼命想要使阿尔玛的母亲起死回生,为此他把自己的小说手稿烧成了灰烬。纸灰的碎屑在房间里飘舞,就像受伤的黑蝴蝶那样盘旋在芙芮达的周围。蝴蝶翅膀的边缘瞬间发出橘色的火光,随即变成了发白的灰色。海克特的遗孀是如此地聚精会神,如此地全力以赴,以至于当阿尔玛走进门时她都没有抬头看一眼。还没烧的纸页横摊在她的膝盖上,一小沓A4稿纸,也许二三十页,也许四十页。如果那就是剩下的全部,那么也就意味着其余的六百页已经没了。

用阿尔玛自己的话说,她进入了一种狂暴状态,恶毒地咒骂,爆发出一阵疯狂的嘶吼和尖叫。她冲过起居室,当芙芮达站起来护住自己时,阿尔玛把她推到了一边。她只记得那么多,她说。猛力地一推,然后她就已经越过了芙芮达,奔向屋子后面的书房和电脑。烧掉的手稿只是一份打印件,真正的书稿在电脑里,如果芙芮达还没损坏硬盘或找到所有备份的磁盘,那么就什么都不会丢失。

瞬间的希望,她跨过门口时短暂的乐观,随后是希望落空。阿尔玛进入书房,她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原先摆电脑的地方一片空空荡荡。书桌上什么都没了:没有电脑屏幕,没有键盘,没有打印机,没有蓝色的塑料盒(里面放着二十一张贴着标注的软盘和五十三张不同的调查文档)。芙芮达已经搬走了所有的东西。毫无疑问,胡安也参与了这件事,阿尔玛只要稍微想想就会明白,做什么都已经太晚了。电脑可能已经被砸得粉碎,磁盘可能已经被割成了一小块一小块。即使那些事还没发生,她又要到哪儿去找它们呢?农场面积有四百多英亩。你要做的就是在哪里找个地方,挖个洞,然后那部书稿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不知道自己在书房里待了多久。几分钟,她想,但也可能比那要长,说不定有一刻钟。她记得自己在书桌前坐下,用双手捧住脸。她想哭,她说,想发泄,想声嘶力竭地不停尖叫和号啕大哭,但她仍处于极度的惊愕之中,惊愕得哭不出来,所以她只是坐在那儿,听着自己手掌间的呼吸声。其间的某个时候,她开始注意到屋里变得是那么安静。她猜想那意味着芙芮达已经走了——她不过是回到主屋去了。那样倒正好,阿尔玛想。再多的争吵和解释也不能改变已经发生的一切,事实是她永远都不想再跟芙芮达说话了。是真的吗?是的,她决定,真的。如果是真的,那就意味着离开那儿的时间已经到了。她将打起包裹,跳进汽车,开到机场附近的某个汽车旅馆。第二天早上的第一件事,就是坐上到波士顿的飞机。

阿尔玛正是那时从书桌前站起来离开书房的。时间还不到七点,但她对我已经很了解了,知道我肯定在家里——在厨房里围着电话转来转去,给自己倒上一杯龙舌兰酒,期待着她的来电。她不想等到约定的时间了。她生命中的一大段时光刚刚被人偷走,世界给了她当头一棒,她必须马上就跟我说话,她必须在眼泪到来泣不成声之前就开始跟人说话。电话在卧室,卧室在书房的隔壁。她要做的就是出门右拐,十秒钟后她便会坐在床上拨通我的号码。然而,当她来到书房门口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没有右拐而是左拐了。起居室里刚才到处都是飞舞的火星,在坐下来和我长聊之前,她必须先确定火已经熄了。这是个合情合理的决定,在当时的情况下无疑是种正确的做法。因此她绕道去了屋子的另一边,随后那晚的故事就变成了一个不同的故事,那个夜晚也变成了一个不同的夜晚。正是那一点让我觉得难以忍受:我不仅无法阻止事情的发生,而且我还知道如果阿尔玛先打电话给我,事情也许根本就不会发生。芙芮达一样会死在起居室的地板上,但阿尔玛的反应将会截然不同,她发现尸体后事情也就绝不会像那样收场。跟我交谈会让她觉得更坚强一点,更理智一点,对承受那种打击的准备更充分一点。比方说,要是她告诉了我那一推,要是她向我描述了在跑进书房前她是怎样用手掌面推在芙芮达胸口上的,我也许就会提醒她可能产生的后果。人失去平衡时,我会对她说,他们会往后跌,会倒下去,会一头撞到硬物上。到起居室看看。看看芙芮达是不是还在那儿,于是阿尔玛就会到起居室看看,同时不挂断电话。那样我就可以在她发现尸体后立即同她说话,使她镇定下来,让她有机会想得更清楚,让她在一意孤行地打算要干蠢事之前停下来再考虑考虑。但阿尔玛在门口犹豫了一下,她向左拐了过去,而不是向右,当她看到芙芮达的尸体蜷成一团躺在地上的时候,她忘了给我打电话的事。不,我认为她不是忘了,我的意思不是说她忘了——而是说某种想法已经在她的头脑里逐渐成形,她无法再让自己拿起电话。相反,她走进厨房,抓着一瓶龙舌兰酒和一支圆珠笔坐下来,用那天晚上剩下的时间给我写了封信。

传真开始发送时我正在沙发上睡觉。佛蒙特的时间是早上六点,但在新墨西哥还是夜里,铃声响到第三或第四下时我醒过来。我眯了不到一个小时,沉入了一种疲劳至极的昏迷状态,头几下铃声没有对我产生作用,除了改变了那时我正在做的梦——一个噩梦,关于闹钟、截止期限和必须醒来去作一个名为“爱的隐喻”的演讲。我并不是常能记住自己的梦,但我却记得那个梦,正如我记得睁开眼睛后所发生的其他一切。我坐起来,意识到声音不是来自卧室里的闹钟。厨房里的电话在响,但等我站起身跌跌撞撞地穿过起居室,铃声已经停了。我听到机器里发出轻微的咔嗒一声,那表示有份传真将要开始发送过来,等我终于到了厨房,信的头几页正卷曲着从槽口里吐出来。1988年还没有能用普通纸张的传真机。出来的纸张——有一层电子涂层的轻薄的仿羊皮纸——都是卷成一团的,当你收到一封传真信的时候,它看上去就像是什么来自远古时代的东西:半像摩西五经,半像从某个伊特鲁里亚古战场上传来的信笺。阿尔玛花了八个多小时写她的信,时断时续,拿起笔又放下,随着夜晚慢慢过去,她已经渐渐变成了一个醉鬼,最终,她的告白累计达到了二十多页。我站着看完了整封信,卷曲的传真纸一点一点地从机器里吐出来,我迫不及待地不停用手去拉。信的开头部分叙述了我刚刚概括的那些事情:阿尔玛的书稿被烧,电脑的消失,起居室里发现芙芮达的尸体。最后部分是这样结束的:

我不得不这么做。我还没有坚强到可以承受这样的事情。我不断试着想用胳膊去抱她,但她对我来说太大了,戴维,她太重了,我就连把她从地上抬起来都不行。

那就是为什么今晚我不想给你打电话的原因。你会跟我说那是个意外,那不是我的错,而我会开始相信你的话。我会希望自己相信你的话,但事实真相是我推她推得太用力了,你不能那样用力去推一个八十岁的老人,是我杀了她。她对我做了什么并不重要。我杀了她,而如果我现在让你说服了我,那只会在以后毁了我们。别无出路。要让自己停下来,我就只有抛开真相,而一旦我那么做了,我心里一切美好的东西就会开始死亡。我必须现在就行动,你瞧,趁着我还有勇气。感谢上帝给了我们酒。吉尼斯黑啤给你力量,伦敦的广告牌上曾有过那么一句广告词。龙舌兰酒给你勇气。

你从某个地方开始,然后不管你以为你已经走得离那个地方有多远,你最终还是要回到那里。我本以为你可以解救我,以为我可以让自己属于你,但事实上除了他们,我从未属于过任何人。谢谢你给我的梦,戴维。丑陋的阿尔玛找到了一个男人,他让她觉得自己很美丽。如果你对我都能那样,那么可想而知对一个面目无瑕的女孩你会怎样。

幸好。幸好在你发现真正的我是谁之前就将这一切结束。在第一夜,我带着一把枪来到你家,不是吗?别忘了那意味着什么。只有一个疯子才会做出那样的事,而疯子是不能相信的。他们窥探别人的生活,他们为一些与自己无关的东西写书,他们买药。感谢上帝给了我们药。前几天你把它们落下了,那真的是个意外吗?你在这儿的时候,它们一直都在我包里。我一直想着要把它们给你,但我一直忘了给——直到你钻进了货车。别怪我。事实证明我比你更需要它们。我那二十六位紫色的小朋友。最强效赞安诺,保证让你一夜安眠。

原谅我。原谅。原谅。原谅。原谅。

那之后我试着给她打电话,但她不接。这次电话通了——我能听到电话铃在另一头响——但阿尔玛没有拿起听筒。我让铃声坚持响了四五十下,顽固地希望那声音能打断她的注意力,能让她分心去想一些药片以外的事情。再多响五下会有所不同吗?再多响十下会让她停下来吗?最终,我决定挂了电话,我找出一张纸,给她发了一份传真。求你跟我说话,我写道,求你了,阿尔玛,拿起话筒跟我说话。随后我又给她打电话,但这次铃声响了六七下后线路断了。我一开始不能理解,但随即我就意识到,她肯定是把电话线从墙上扯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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