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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那个他们连根拔掉龙葵和黑莓、为梅德林镇修建高尔夫球场的地方,过去曾有一片居民区。这片居民区高踞在山间小镇梅德林之上,沿山坡一直伸展到河边。这个地方如今被称为梅德林市郊,但当年黑人居住时却被叫作“底部”。一条林荫大道连接了“底部”与山谷,路两旁栽种着山毛榉、橡树、枫树和栗树。山毛榉现在已不复存在,那些过去常有孩子们躲在缀满花的枝条后向行人喊叫的梨树也不见了。大笔款项拨来,把从梅德林一路攀上高尔夫球场大道的那些杂乱无章、衰微破败的建筑物夷为平地。人们准备推倒那家“小有余钱”台球厅。以往男人们常坐在那里的椅子上,长筒棕色皮鞋踩在椅子的横档上,他们在那里聚赌。一枚钢弹就能把艾琳的美容院毁成粉末。女人们曾坐在屋内的理发椅上,仰靠着脑袋打瞌睡,让艾琳把努·奈尔牌发乳揉进她们的头发。穿着卡其工装的男人们会把莉巴烤肉店的石板墙撬松。以前那位老板娘总是戴着帽子操作,没有它,她就会忘记怎么配料。

“底部”即将荡然无存(横跨小河的人行桥已经不见了)。不过,也许和以前没什么两样。这里本来也算不上什么城镇,只不过是片居民区:在安静的日子里,山谷里的居民有时会听到那里传来的歌声或五弦琴声。要是山谷里的某个男人刚好到山上办点公事——收房租或保险金,他可能会看到一个穿着花裙子的黑女人随着口琴奏出的轻快乐曲跳着步态舞、扭摆舞或是什么随心所欲的舞步。她的一双赤脚会扬起褐黄色的灰尘,落到那个一吹一吸地演奏口琴的男人的工装裤和露出大脚趾的鞋子上。四周围观的黑人摩挲着膝头哈哈大笑。这个从山谷里来的人会很容易被开心的笑声吸引过去,而注意不到那种成年人的痛苦,它隐藏在眼睑下,在包头布或是软帽下,在手掌上,在上衣磨损的翻领后,在肌腱的弧线里。他必须站在圣马太大教堂的后排,让那男高音的歌声为他穿上丝袍;或是去触碰雕匙人的双手(这个雕匙人已经有八年没工作过了),听凭那曾在木头上跳动的手指来吻他的皮肤。不这样做,他就感受不到那种痛苦,尽管那笑声原本就是痛苦的一部分。

一个令人撕扯着衣服、拍打着膝盖、流出泪水的笑甚至能描述和解释他们是怎么沦落至此的。

一个笑话。一个关于黑鬼的笑话。事情就是这么开始的。当然不是全市,而是一块黑人们定居的地方。这里明明高踞在山顶上,却被叫作“底部”。只不过是一个关于黑鬼的笑话。就是那种磨坊关门之后,白人想从别处寻些开心时所讲的笑话。也是在那种天不下雨或连续几周阴雨不断的日子里,黑人也想寻些开心时所讲的笑话。

一位人很好的白人农场主对他的黑奴说,要是他能干好一件难办的活计,就许给他人身自由和一块低地。黑奴干完活后,要求白人履行诺言。自由容易得很——农场主没有食言的意思。但他不想交出任何土地。于是他对黑奴说,很遗憾,要把山谷里的一片土地给他。他原想给对方一块“底部”的土地。黑奴眨了眨眼睛,不解地说,他以为山谷的土地就是低地。主人说:“不,你错了!看见那边的山了吗?那才是低地,富饶又肥沃。”

“可那是在高高的山顶上啊。”黑奴说。

“从我们这里看是高的,”主人说,“可是当上帝往下看的时候就是低地了。所以我们才这么叫它。那是天堂之底——有着最好的土地。”

黑奴就这样敦促着主人给自己一块土地。比起山谷里的,他一心想要山顶上的,事情办妥了。他得到了山上的一块地,在那里耕种真能让人累折了腰。那里水土流失严重,种子都会被冲掉,而冬天寒风又呼啸不已。

这样一则故事造成了后来的景况:白人住在俄亥俄州富饶谷地里的那座河滨城镇上,而黑人则定居在高山上,只能从每天都能真的低头看着白人这件事上得到微不足道的安慰。

说起来,“底部”那片地方确实很美。后来,小镇扩张了,农田变成了村落,村落又变成了市镇,梅德林的街道也随着这种发展而变得热气腾腾、烟尘滚滚了,倒是山上“底部”那些遮掩着简陋的木板棚屋的绿树看上去还郁郁葱葱。到上面打猎的人们有时会暗自惊讶,当年那个白人农场主也许是对的,也许那里倒真是天堂之底呢。

黑人当然不会同意,可他们根本没空想这些,他们为柴米油盐忙得不可开交,还要彼此说长道短,早在一九二○年时,他们就开始琢磨夏德拉克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在他们中间由小姑娘成长为女人的秀拉又怎么了,还有长年囿于“底部”、足不出村的他们自己的生活。

一九一九

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国家自杀日”的庆祝活动从未中断,自从一九二○年以来,每年的一月三日都要举行一番纪念活动,哪怕多年来,这个节日的创始人夏德拉克是唯一的庆祝者。夏德拉克在一九一七年的战斗中被炸伤,之后便始终处于劫后余生的惊吓中。他回到梅德林的时候样子倒很精神,但人已经垮了。甚至连镇上最苛刻的人有时都会梦到几年前他未上前线时的样子。当时他是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小伙子,脑子里什么也不想,嘴唇上回味着口红的味道。一九一七年十二月间,夏德拉克发现自己正和一群战友奔跑着穿过位于法国的一片战场。那是他初次与敌人正面交锋,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连队是在冲锋还是逃跑。连日以来,他们一直沿着一条岸边结冰的小河行军。他们在某处渡过了河,脚刚踏上对岸,叫喊和爆炸声就响成了一片。周围弹片横飞,虽然他明白这就是“那种东西”,却仍然无法拼凑起准确的感觉,与“那种东西”相应的感觉。他期待着恐惧或兴奋——期待感受到某种非常强烈的东西。可事实上,他只能感觉到靴子上的一枚钉子带来的疼痛,他的脚一着地,钉子就会刺穿他的大拇指。那天很冷,他呼出的气清晰可见,有一阵子他感到不解,在笼罩着他的尘土飞扬、烟雾灰暗的爆炸中,他自己的呼吸居然如此洁白纯净。他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在飞速穿越战场的一大群人的深处奔跑着。脚趾上的疼痛让他迟疑了一下,他稍稍向右一偏头,正好看到近旁一个士兵的脸被炸飞。他还没来得及表达震惊,那个士兵扣在汤碗似的钢盔下面的脑袋就已经不见了。尽管失去了大脑的指令,那具无头的身躯仍然在执拗地向前飞奔,动作有力,姿势优雅,根本不顾脑浆正顺着脊背向下流淌。

当夏德拉克睁开眼睛时,他已经被平放在一张小床上。在他面前的一台小推车上有一个大大的白铁盘,里面划分成三个三角形,第一个里面是米饭,第二个里面是肉,第三个里面是烧西红柿。一个小小的凹槽里放着一杯白色的液体。夏德拉克望着白铁盘的这三个三角形里柔和的颜色:隆起的白色米饭、闪着血红色的西红柿和灰褐色的肉块。它们令人厌恶的特质被囊括在几乎相等的三个三角形里——一种均衡感让他镇定下来,均衡感带来的宁静感染了他,使他疑虑顿消:那白色、红色和褐色会原地不动——不会爆炸或是从它们的限定区域内喷涌而出——他突然感到一阵饥饿,四处寻找他的双手。起初他的视线十分警觉,因为他必须小心行事—一切东西都可能散落在任何地方。后来,他注意到在他臀部两侧的米色毛毯下有两块隆起。他极其谨慎地举起一只胳膊,发现他的手连在手腕上,这才放下心来。他又试了试另一只胳膊,结果是一样的。他慢慢地把一只手伸向那只杯子,正要张开手指时,手指却像杰克的豆茎般蔓延开去,杂乱无章地盖满了小推车和病床。他发出一声尖叫,闭上眼睛,把两只不断变长的大手塞回毯子下面。离开视线后,手指才缩回正常尺寸。不过他的尖叫唤来了一名男护士。

“当兵的,今天你不会惹什么麻烦吧,对不对?对不对,当兵的?”

夏德拉克抬起头,看到一个身穿绿色夹克和裤子的秃顶男人。他的头发在右侧很低的地方分缝,这样就有二三十根黄发聊胜于无地遮掩了顶上的秃头。

“来吧。拿起那把勺子。拿起来呀,当兵的。不会有人喂你一辈子的。”

汗水从夏德拉克的腋窝淌到了两肋。他不敢看到自己的手再次变长,而那套苹果绿色衣服里发出的声音也让他感到恐惧。

“把勺子拿起来,我说。你这样没意义……”那个护士伸手到毯子下面去摸夏德拉克的手腕,想拽出那只怪手。夏德拉克猛地往回一抽,撞翻了小推车。他惊慌失措地站起来,竭力想甩掉他那些骇人的手指,却把那个护士打倒在邻床上。

当人们给夏德拉克穿上拘束衣时,他反而感到轻松和感激,因为这样一来他的双手终于被掩盖起来,不管有多大,总算不会再长了。

他被人们用带子捆在小床上,陷入了沉默,竭力想把头脑中松散的绳扣系紧。他发疯地想看到自己的面孔,并把这张脸和“当兵的”这个字眼联系起来——那个护士(还有帮忙绑他的另外几个人)就是这么叫他的。他想,“当兵的”或许是一种秘密,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看着他,把他叫作秘密。况且,既然他的双手会像刚才那样疯长,他的脸又会变成什么样呢?恐惧和渴望把他折磨得够呛,于是他开始想些别的事。也就是说,他任凭自己的记忆随便滑进往事的任何一个洞口中。

他看到了一个面向河流的窗口,他知道河里满是鱼。有人就在门外轻声说话……

夏德拉克早期的狂躁症发作时,医院工作人员正在制订一份关于在高度危险地带疏散病员的备忘录。这就必然需要一些空间。夏德拉克的狂躁或者说优先权让他出了院,还领到二百一十七美元、一整套衣服和一些相当正式的文件的副本。

迈出医院大门时,大地的景象深深地震撼了他: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灌木、边缘被修整过的草坪和笔直的人行道。夏德拉克看着那一条条水泥路,每一条都清晰地通向某个人们想去的方向。所有水泥路面与绿草坪之间都没有篱笆,没有警示牌,也没有其他障碍,人们可以完全无视整洁地铺展的小石子走向另一条路——选择自己要去的方向。

夏德拉克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下停住脚步,抬头望着悲怆而又无害地摇摆着的树梢,这些树的根都扎得极深,不会对他构成威胁。只有那些人行道让他感到不安。他把重心在双脚换来换去,琢磨着怎样才能避开水泥路走到大门口。正当他在为自己设计一条路线时——在哪里必须跳一下,在哪里又要绕过一丛灌木——一阵哄笑让他吃了一惊。两个男人正走上台阶。接着,他又注意到周围还有许多人,要么他才看见他们,要么就是他们刚刚显形。他们都是些薄片,像纸娃娃般飘下人行道。有些人坐在轮椅上,由另一些纸片人在后面推着。每个人都像在吸烟,他们的四肢在微风中弯成弧形。要是来一阵大风,他们准会被高高吹起,也许会就此落在树梢上。

夏德拉克决定冒险。走了四步之后,他已经到了通向大门口的草地上。他始终低着头,不去看那些在四周左旋右转、前俯后仰的纸片人,这样一来就迷了路。抬起头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与医院主楼隔一条铺好的人行道的一座低矮的红房子前面。一阵不知从哪里飘来的香甜气味让他想起了一些痛苦的事。他向四周张望,想找到大门,这才发现拜刚才在草地上走过的曲折路径所赐,他已经站到相反的位置了。矮房子的左边是一条砾石车道,看起来通向庭院外。他快跑几步,踏上了车道,离开了这个他待了一年多,却只能清楚回忆起八天的避难所。

一踏上公路,他就朝西走去。住院太久使他身体虚弱——走在公路边的砾石上,脚步都不稳。他拖着双腿前行,越走越感到头晕目眩,于是停下脚步喘上几口气,再重新前进。他磕磕绊绊,汗流满面,可他还是不肯擦一下额角,唯恐看到自己那双手。坐在方方正正的黑色轿车里的过路人把他当成了醉汉,闭上眼睛。

走进一座小镇时,太阳已经当头高照。他沿着有阴影的街道走过几片街区,就来到了小镇核心地带——这里秀丽安静、规划整齐。

他精疲力竭,两脚生疼,于是坐到马路边脱下鞋。他闭上眼睛不去看自己的双手,胡乱摸索着去解高帮鞋上的带子。护士把鞋带系成了双扣,就像人们给孩子系鞋带那样,已经很久不习惯操作复杂东西的夏德拉克解不开。他的手指不听使唤,指甲总从结扣处滑脱。他同一种升腾而起的歇斯底里苦斗着,那不仅仅是急于放松一双疼痛的脚而引起的焦虑;他的整个生命都寄托在解开鞋带上。突然间,他没有睁开眼睛就哭了起来。二十二岁,浑身无力,燥热不堪,心惊胆战,不敢承认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是什么……他没有过去,没有语言,没有部族,没有来历,没有通信录,没有梳子,没有铅笔,没有钟表,没有手帕,没有毛毯,没有床铺,没有罐头起子,没有褪了色的明信片,没有肥皂,没有钥匙,没有烟草袋,没有脏内衣,而且没有任何事、任何事、任何事可做他确切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他有双不听使唤的庞然怪手。他坐在中西部一座小镇的马路边无声地啜泣着,想知道窗户在哪里,河流在什么地方,还有那就在门外的轻柔的话音……

透过泪水,他看到自己的手指和鞋带缠在一起,开始还在试探着,后来就飞快地动起来了。每只手上的四个手指都编入了织物的纹理,交缠在一起,曲折地从扣眼中穿进穿出。

警察驾车赶到时,夏德拉克正被一阵令眼前发黑的痛所煎熬。几个警察把他的双手从他认为会永远纠缠成一团的鞋带中拽出来,他感到舒服多了,可头痛仍然没有减轻。警察把他带到监狱,记下流浪和酗酒,把他关到一间牢房里。夏德拉克躺在折叠床上,头痛得动弹不得,只能无助地盯着墙壁。在这种极度的痛苦中躺了很久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正盯着一行用油漆刷出的命令:“滚你妈的!”他研究着这组词句,头痛反而慢慢减轻了。

就像月光悄悄潜入百叶窗,一个想法潜入了夏德拉克的脑海,想看看自己面孔的愿望再次出现了。他四处寻找镜子,找不到。最后,他慎重地将双手置于背后,向抽水马桶走去,往里面瞟了一眼。马桶里的水被阳光照得明一片暗一片,什么也看不出。他回到床边,拽过毯子蒙住头,让马桶里的水暗到能照出他的影子。在那片水里,他看到了一张严峻的黑人面孔,这个如此绝对、如此明确的黑人面孔让他大吃一惊。他的内心始终隐藏着一种脆弱易变的想法,他认为自己不是真的——他根本不存在。但当那张黑色的脸以不容争辩的存在向他致意时,他别无所求。大喜之下,他甚至冒险松开毯子一边,看了一眼他的双手。两只手在那里一动不动,亲切地在那里,纹丝不动。

夏德拉克直起腰,回到床上。躺在那里,他睡了新生命开始后的第一觉。这一觉比医院的药片更香,比果核更深,比秃鹰的翅膀更稳定,比鸡蛋的弧线更安静。

治安官透过牢门上的铁栅看着这个头发纠结在一起的年轻人。此前,他仔细研究过这个犯人的档案,叫来了一个农民。夏德拉克睡醒后,治安官把档案还给他,并把他从后面送上一辆大车。夏德拉克坐上车,不到三小时就回到了梅德林,因为他距离他的窗户、他的河流和就在门外的轻柔声音不过二十二英里之遥。

夏德拉克坐在大车后面,靠在装满了葫芦的口袋和高高堆起的南瓜上,开始了他为期十二天的意在梳理过往、重构焦点的挣扎。他想为恐惧腾出空间,从而控制它。他嗅过死亡的气味并且对它感到恐惧,原因就在于他毫无心理准备。让他恐惧的并不是死亡或垂死本身,而是二者的不期而至。想通这一切以后,他忽然灵机一动,设想如果一年中只把一天投入对死亡的恐惧,大家就能摆脱它,在剩下的时间里就会感到安全自由。就这样,他创立了国家自杀日。

新年的第三天,他沿着木匠路走过“底部”,手里拿着一只牛铃和一根上吊用的绳索,召唤着人们。他告诉大家,这是他们自杀或杀死其他人的唯一机会。

起初,镇上的居民都吓坏了。他们都知道夏德拉克疯疯癫癫,可那不意味着他毫无理智,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力量。他双眼神色疯狂,长发纠结,吼声中充满不容置疑、震撼人心的威压,在首个国家自杀日时,他确实造成了一场恐慌,那是在一九二○年。第二年,也就是一九二一年,人们虽不那么害怕了,可仍然忧心忡忡。在两次节日之间,大家已经观察了他一年。他住在河岸上的一座简陋的小木屋里,那是他早已去世的祖父留下的。星期二和星期五,他会出售当天一早捉到的鱼;其余的日子,他喝得醉醺醺的,大吵大嚷,举止粗鲁,有时逗人发笑,有时又蛮不讲理。但他从来不会碰触别人,不打人,也不爱抚人。人们一旦弄清他疯癫的性质和程度,就能将他纳入日常生活体系。

在随后几年的国家自杀日里,当夏德拉克摇晃着牛铃在街上走过时,成年人从窗帘后往外看,几个闲逛的路人加快了脚步,孩子们则尖叫着跑开。那些满脸青春痘的年轻人总想招惹他(其实他只比他们大四五岁),但没多久也就罢休了,因为他的咒骂专揭别人的短。

随着时间推移,居民们渐渐不再在意每年的一月三日,至少他们自己感觉如此,觉得他们对夏德拉克这种每年一次的独自游行既不关心,也无感想。事实上,他们再也不对这一节日加以评论,因为它已经深入思想,融进了他们的语言,成为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有个人对一个朋友说:“你生那个孩子肯定花了很久,你受了多长时间的罪?”

而那个朋友回答说:“大概三天吧。阵痛是从自杀日那天开始的,一直痛到星期天。孩子是星期天出生的。我所有的男孩都是星期天出生的。”

有个小伙子对他的未婚妻说:“我们在新年后结婚吧,别在年前了,我在大年夜发薪。”

而他的心上人回答:“好吧,可是千万别在自杀日办。我可不愿意在婚礼进行时听到牛铃乱响。”

一位老奶奶说,她的几只母鸡总是在自杀日之后下双黄蛋。

迪尔牧师接过话茬说,那些头脑明智、不听夏德拉克召唤的人也是那些长期酗酒或是过度纵欲的人。“愿上帝保佑夏德,并为这些羔羊免除赎罪的烦恼吧。”

自杀日就这样轻而易举又无声无息地融入了俄亥俄州梅德林“底部”居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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