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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小希波赖特,这么说你结婚了。”让·雅克对我说。

我认为我妻子无论是与让·雅克见面还是与他聊天都不合适,但他从我这里听到了消息,还有关于结婚以及我择偶方式的一番描述。我想这是我的家庭能对我有用的惟一的方式,这点他同意,但他认为结婚本身值得商榷。

“我对你这种按老法行事,即出于一种信念而行事,不敢苟同。”

“什么信念?”我问。

“你怎么不知道?就是你刚刚跟我说的婚姻要合适的信念。”

“这哪儿算得上信念?”我说,“这是我的梦帮我发现的一种需要。让·雅克,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最喜欢独居了。要说有什么信念的话,独居才是我惟一的信念。但是,我独居与我结婚之间并不矛盾。我做事情从来都不仅仅是为了有序的缘故,也不像你那样为了无序的缘故做事。”

“你不是为了有序的缘故才结婚的吗?”

“不是的,”我回答说,“如果我的生活表达出一种对有序的信念,那是我的天性使然,就这么回事。这么说的证据是,我的这一有序在别人看来会是无序,甚至是逃避。”

“那么你的信念是什么呢?”

“我不想有什么信念,”我说,“如果我是什么,如果我相信什么,我只想通过我的行动来发现它。我希望我的行事方式与我是什么或者相信什么相符才去采取那种方式行事。”

“记得吗,这是我以前跟你说的话?”

“你是对的,”我说,“你对的时候,我不是一直都相信你的吗?我希望跟着自己的行动走,不希望行动跟着我走。”

“不过,你对我的观点做了一种特别的阐释。对你来说,似乎行动越少越好。”

“是这样,”我说,“我只有那些必要的,能够界定和摧毁什么的行为。”

“那么,希波赖特,你的婚姻呢?这也是一种能够界定和摧毁什么的行为吗?”

我料到他要这么问,所以能很快接口:“是的。”

经历了我的寻觅,经历了安德斯太太差不多算是勾引我的骚乱之后,我和妻子待在一起,就仿佛置身于恬静、宜人的天堂。但是,你可别以为我的婚姻只是我这个内疚的捐助人的一个港湾、一个避难所。婚姻生活给我带来了许多愉悦,我学会了爱我的妻子、欣赏她。我最喜欢她的地方是她的关爱能力。她爱花、爱孩子,她在意人的制服,连现在占领首都的敌兵穿的制服也一样;她尊重每周一次爬六层楼往我家送煤的小伙子的劳动。她有时也跟我讲她的这种尊重。我的许多老朋友,像让·雅克和柳克丽霞,则很乏味,并沉湎于自我寻求。与他们相比,我妻子的这种关爱和敬重看上去很美。我讨厌所谓的老于世故。

我欣赏妻子的恬静。她的恬静让我有充裕的时间来独自思考。她对我的爱属于那种非常慷慨的一类,使我从来就不感到有一丝牵制。她不喜欢出入晚会或咖啡馆,但我却完全随心所欲,来去自由——到河畔散步,去让·雅克经常光顾的咖啡馆找他聊天,偶尔还和柳克丽霞一起去国家电影档案馆。而且,战时生活窘迫,煤、食品和衣服,一切都极其匮乏,和她这样一个对生活不苛求的人待在一起,对付这种窘境容易多了。

我们还是住在我住了两年的公寓里;我是刚认识莫妮克的时候搬进去的。尽管邻里是工人阶层,房间却装修得不错,布置得令人感到很舒适。我担心,让妻子来与我一起过这种日子要比她在娘家委屈多了,但她嫣然一笑,就让我放宽了心。她告诉我,当年她在隐修院时可是二十一个人挤一个房间,比起来,现在真可算奢侈多了。她还说,即使是小孩子的时候,她也从未有过单人房间,总要和她的一个姐妹合用。于是,我提议——那是婚后几周——她一人睡一间,她心满意足地接受了。

我妻子不是那种耽于感官之乐的人,她只同意得体地尽妻子的义务,我也觉得自己没有理由拿妻子的义务去烦她。她很年轻,我尊重她的青春年华。我只想和她做她真正喜欢的事情。做姑娘的时候,她做得一手好蜜饯和橘子酱,她自然为自己的手艺感到非常骄傲。我就去黑市额外给她弄来很多的糖。散步是她另一个最喜欢的消遣。我现在还记得我们俩在公园漫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体会到宁静安逸的婚姻所带来的微妙的感觉——妻子挽着我,笑盈盈的,头戴一顶草帽;这是她从娘家带来的,这顶草帽在首都戴起来显得土里土气,不合时尚,但仍让人看了高兴。她也喜欢我念书给她听,所以,每晚她睡前我都给她读点什么。婚前有段时间,服侍病中的父亲时,我发现朗读是一门艺术,我也发现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偏爱的书籍。我给妻子读的是童话和寓言,她喜欢听,但她更爱听的是我自编的故事。

有一则故事她特别喜欢,这就是我说的《隐身丈夫》。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在靠近森林的一座城市,住着一位美丽的公主。在遥远的名叫喜马拉雅山的山脉,有个普通但勤劳的年轻王子。

王子生活的地方常年下雪。为了御寒,他身穿漂亮的皮装,脚蹬白皮靴。穿这样的衣服,别人几乎看不见他,他出没于深山老林,而不会受到猛兽的袭击。

有一天,王子想,他在山上该有个伴儿,即一个妻子。于是,他下山,越过山谷,穿过森林,进了城。他一到,就让人带他进宫。他是个王子,只能娶公主。

这座城市的公主年轻可爱,但视力极差。一身白色穿戴的王子被领进宫,她几乎看不见。但是,视力差的人听觉往往很灵敏,所以,她听见他深沉的声音,一下子给迷住了。她愿意接受他的求婚。

“父王,他长什么样?”她问。

“他肯定是个王子。”国王回答说,“我看过他的出生记录了。”

“我愿意嫁给他,”她说,“他会是个让人安逸、声音悦耳的好伴侣。”

于是,王子就带着公主回到山里,让她待在那座雪屋里。他亲手喂她牛奶、生椰果、米饭,给她糖吃,以及其他美味佳肴。

尽管公主的视力未见好起来,但她周围一切都是白茫茫的,所以,她几乎看不见丈夫也没有关系。

然而,有一天,公主一人在家缝桌布时,她面前出现了一头黑山熊。公主不知道这是山里最最危险的猛兽,所以,毫无惧意。但是,她吃了一惊,因为这么清楚地看见什么东西,她还不习惯。

“你是谁呀?”她彬彬有礼地问。

“我是你丈夫,”熊说,“我在山那边一个潮湿的黑洞里发现了这件皮衣。”

“但是你的声音听起来这么嘶哑,”她说,“你感冒了吗?”

“没错。”熊说。

熊和公主待在一起一下午。他起身要走的时候,公主难过地看着他离开。他跟公主解释说要把黑衣服还回山洞,衣服的主人这时候可能正着急地在找呢。

“但你是不是不能再穿这身皮衣了?”她急切地问。

“也许我从山洞经过的时候还会发现它。要那样,我就中午回家看你。”

“哦,好的。”她哭了。

“但你要保证,”狡猾的熊说道:“不跟任何人提这件黑衣,即使跟我也一样。因为我讨厌不诚实,讨厌穿别人的衣服。如果再穿这件衣服,我也是在为你牺牲荣誉,这种牺牲我不希望有人提起。”

公主一直很尊重她丈夫在道德上的顾忌,就同意了。接下来,熊时而登门造访,但晚上丈夫回到家,她从不提及。熊最能让她开心的是她能够看见他,可她不喜欢他嘶哑的声音,她以为他是为了她而每次冒险进湿洞后才这样的。

有一天,她觉得他的声音太难听了,就催他去喝点咳嗽糖浆。

“我讨厌吃药,”熊说,“我感冒的时候,也许最好一句话都不说。”

她勉强同意了。但从此以后,她在黑衣丈夫身上能体会的愉悦少了。

“我倒宁可听到你的声音,”有一天,熊动作粗暴地拥抱她的时候,她对熊说,“实际上,我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喜欢见到你了。”

当然,熊没有吭声。

熊在下午走掉以后,公主决定当晚等她白衣丈夫回来后跟他谈谈。

但是,他真回来了,她又什么都没说。她答应过不提黑衣服的事情,她不敢食言。但是,那天晚上,趁丈夫睡着,她溜下床,出门去了山里。尽管天很黑,她看起东西来也不比大白天差。

她找了三天三夜,想找到丈夫发现黑衣的黑山洞。天几乎一直下着雪,她冷极了。最后,她的手指尖摸到了一扇拱形石门,她感到双手前方有一片空间,可能就是洞口。她舒了口气。

“我要给衣服真正的主人留张条。”她说。这时,她感到又冷又累,但她下定决心,要完成她的使命。

她从自己的白衣服上撕下一块布,从头发上取下一根针,刺破自己白皙的皮肤,然后就以针为笔,以血为墨,在布上写了“请务必别再把衣服搁在这里。谢谢。”落款是“大山公主”。

写完,她感觉自己病得不轻。她又在山上摸索了几日几夜,最后,总算摸到了家门。

王子看到公主回来,当然是欣喜若狂,立即把她扶上床。王子悉心照顾她,每天喂她一匙糖、一杯奶油。公主病了一阵子,不过,她康复了。但是,在她生病期间,视力急剧下降,最后全瞎了。

但公主并不因此感到沮丧。现在她再也不用为选白衣丈夫还是黑衣丈夫而犯难了。

“我现在很幸福。”她对丈夫说。

她听见丈夫柔声地说,“我们一直都很幸福。”

从此,他们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妻子非常温顺,从无怨言。她是那种能与婆婆融洽相处的媳妇,可惜,我无法给予。而且,她生性慷慨大度,有时甚至到了不顾危险的地步。住我们楼下的那家犹太人午夜时分被敌兵围捕押往集中营的时候,她竟然站在门口,把拖鞋朝楼梯口扔过去。幸好我将她一把拉进门,敌兵才没有注意到她,不然也得被逮起来带走。也是她这一天性,出现下面的情况就不难解释了。几周后的一天下午,一个女人出现在我们家门前,当时我不在家。这个女人对我妻子说她是我的一个老朋友,是个犹太人(尽管信仰已经改变),她面临被驱逐的危险。我妻子就邀请她来和我们一起住。不到一小时,这个女人就把她为数不多的几个包和一些物品拿进公寓,在后面的房间住下来。你知道,在这种可怕的时期,任何人因为这种原因敲门、恳求避难,我都不会拒绝的。但是,我得承认,我到家时,心往下一沉,我为自己、也为我妻子而感到不安,因为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安德斯太太。

我妻子赶紧过来跟我解释是怎么回事。我走进后屋,看见安德斯太太坐在一张木椅子上,脚边围放着几只小箱子。

“你知道,我本来不会来的,”她语气愤恨地说道,“我还有些自尊。”

“我知道,我知道,”我安慰她说,“大难当头,一笑泯恩仇。我的房子就是你的房子。”

她苦笑笑。“你所有的房子吗?啊,不提了……希波赖特,你一定要让我待一阵儿。他们现在穷凶极恶,每个人都抓。开始只是一些人,现在什么人都抓。抓去的人没有一个回来——我知道的,我能感觉得出来!”

“亲爱的,别解释,”我说,“让自己放松点。你有没有跟人说要来这儿?”

“跟谁都没有说。”

“那好,你需要待多久就待多久,想待多久就待多久。”

安德斯太太打了个哈欠,伸伸懒腰。她穿着有点不像样的过时的羊毛茄克,至少从这一点,我看不出她两只膀子有什么不同。然而,我想,现在问上次见到她后的两年里她的疗伤情况不是时候。“我想睡了。”她低声说。

我离开她,回到妻子身边。这时,她正在自己的卧室,目不转睛地看着窗外,一辆军车停在街上,车上全是士兵。“现在,我们说话要压低嗓门了,”她抬头看着我,低声说道,“你不生我的气吧?”

我恳求她别那样想,千万别。

“我会照顾好她的。”她说,好像她能照顾好任何人似的。她心地这么善良,几乎让我要落泪。那些士兵一直在挨家挨户搜查,追捕像安德斯太太这样无助的逃亡者,万一她在我们家被搜出来,我们就会受到可怕的惩罚。可这些我妻子根本没有想过。另外,你知道,她对我和安德斯太太过去的关系一无所知,她只知道我们以前认识。我自己当然有更加迫切的动机。但是,把我的动机称为慷慨和勇敢,那是自我吹嘘。现在,我都快无法拒绝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了,以前我曾经让安德斯太太的生命处于被囚禁和被谋杀的危险之中。一个被剥夺了这么多的人,我提供点帮助,根本不配用慷慨这样的字眼来描述。

我的老情人跟我们住了几个月,期间足不出户。我妻子白天黑夜大多和她待在后屋。安德斯太太仍旧不失为一个好伴儿、好听众。我会坐在客厅,伸长了耳朵,听她们低声讲话;偶尔,我也会听见我妻子发出年轻爽朗的笑声,她平时话很少,有了这个伤心伙伴之后,话匣子似乎一下子打开了,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我原先还担心安德斯太太身上那来历不明的伤疤、她可怜的处境,会让我妻子情绪低落,好在她没有。可我从未听到安德斯太太笑,她害怕得都快成哑巴了。

安德斯太太待在我的公寓里,这在我看来是件非常奇怪的事情。此前,我大致还是成功地躲过她为我设下的一个个陷阱,可这次还是落在她手里。我一直还认为她纠缠我,现在不敢这样想了。她又一次站在我门前,手持她自个儿遭纠缠的正式标记。那个彬彬有礼却又阴魂不散地缠了我这么长时间的鬼魅眼下就在我家里安营扎寨了,还手持我无法拒绝的“进门许可证”。

但是,我回避所有会跟她独处的机会。我无法预料她又会突然跟我提出什么要求,又会指责我什么。也许,她会在我走出洗手间时突然提出建议,让我背起她,穿过这座城市迷宫一样的下水道,奔向自由。以我对她的了解,她也许会在哪天吃晚饭的时候,让我去暗杀该城的敌指挥官。要不就是让我去见她前夫,那样,她就能向他解释清楚,尽管她尽力了,可她还是个犹太女人。然而,这些情况都没有发生。这个地段午夜被搜捕过几次,敌兵甚至冲进我们的公寓,安德斯太太蜷曲在房间的一只亚麻箱中,那间屋子里四处都站着敌兵,他们吼叫着。这以后,安德斯太太的恐惧充斥着我们公寓的每个角落,她请求我给她找个更安全些的藏身之处。我老大不情愿地为她找了个巧妙的地方——我会在后面某章再谈及——我和我妻子这才算解脱。

少了安德斯太太这个搭伙人,我为妻子感到难过。有时候,我真担心她在首都会感到寂寞,她在这里无亲无友。她看上去似乎倒一直并不寂寞。但是,看到她有安德斯太太陪伴左右时那股开心劲儿,我就明白她可以过得比现在更快乐的。我想到她也许该要个孩子。但我又想,她还太年轻,自己还是个孩子呢。我很愚蠢,居然相信命运,又以为我们俩会长命百岁,所以,来日方长。况且,我想让我们平和与纯洁的关系持续得长一些。

你也许会想,因为我尊重妻子的纯洁无邪,我仍旧不忘小心翼翼地在外面寻花问柳。其实,情况并非如此。就像我希望她忠实于我一样,我也想对她忠实。这很简单:忠实于妻子,同时也就能忠实于我自己。

差不多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理清了自己对合适的自爱之构成的认识。

我请读者别责难我。以下的思考我相信并不包含一丝虚荣心。

我的推理是这样的:关于爱的标准,大家都能同意的一条即强烈。爱令精神升温,它是一种发烧。爱是为了感到活着。人不仅仅去爱,他们还奔赴战场。假使战争连基本的欲念——不是毁灭的欲念,那是表面的东西,而是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感到更强烈的欲念——都满足不了的话,那就可能打一次仗,尝试一下,然后就不会再干这档子事儿了。为了感到活着,人要付出死亡的代价,他们认为这个代价不算太大。他们是对的。

在这点上,战争从未失败过,爱却总是失败。原因何在?因为从骨子里讲,爱是一种合并的欲念。爱一个人并非是去寻找一个被爱的,而是寻找一个更大的自我。可是,他因此加重了自己的负担。他现在也得担负起另一个人的重量来。

对爱的这个问题,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法是恨。恨的时候,我们把这一负担置于一边。但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变渺小了,只有惯常的一半分量。

更好的一个办法是超脱——既不爱别人也不恨别人,既不承受负担,也不卸下负担。爱与恨惟一的对象是人自己。这样,我们才能自信我们称颂自己的感情是没错的,我们才可以肯定对象不会逃跑,不会改变,也不会死亡。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满足。

让我给这一思考方式附上一个小例证。

安德斯太太离开几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我和妻子坐在公寓中的一扇窗前。院子对面,一个邻居在洗衣服。她红红的粗膀子在锡盆里来回搓衣服的动作让我们看得出了神。

洗完晾好,她没动锡盆就进屋去了。我们看到晾在那里的衣服啪嗒啪嗒飘着,像是有风在吹动它们。从一条白色大床单后面探出个头戴帽子、皮肤黝黑的人来。他是替我们送煤的壮小伙。他盯着我们家的窗子看。有好长一段时间,他只是站在那里,盯着我们家的窗子看,然后开始慢慢地后退。他没有看见身后那全是肥皂液的洗衣盆,猛地撞了上去,身体失去平衡,跌倒在地,碰翻了锡盆。我妻子“哎”了一声,笑起来。

小伙儿坐在温水塘里,他英俊的脸蛋上、工作服上全是煤灰,现在给水弄得一条一条的,成了花脸。他开始骂人。接着,他就站起来,半坐在靠墙的一辆黄色自行车上,倚着墙,那是我妻子的车。他抠抠鼻子,朝窗口凝视。他还离开了一会儿,但马上又回来了,嘴里在嚼着什么,就那样站在落日余晖下。

天黑下来的时候,我叫妻子下去,请他上来跟我们一起吃晚饭。她做了顿便饭,有面包、煮土豆、小萝卜,还有奶酪,我吃得津津有味。小伙儿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妻子,她扭开头,低头看自己的腿。

我就是对这个送煤的小伙子称赞我妻子的魅力的,我说她最大的魅力是纯洁。我滔滔不绝,他们俩谁也不搭理我。我告诉他们我要出去散个步,可能会去看场电影,便邀请小伙子晚上待在我家别走。半夜我回来的时候,小伙子已走了,我妻子在床上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她没提前一天晚上的事情,我也没提;我也没有检查床单,看看有没有送煤小伙子被肥皂水弄潮的煤灰留下的痕迹。

关于自爱这个题目,我的第二个思考方式要比第一个简短。

我们每经历一次情感变化,就是一次短暂的精神焕发。但是,这一感情奔涌具有欺骗性。它是活力逐渐减弱的前奏,当我们意识到我们的感情要依赖于自身之外的人或物的时候,活力就开始减弱了。知道分离,才会带来真正的活力。

群体、友谊和爱只是权宜之计,想出来只是因为人忍受不了分离。尤其是爱,它妨碍我们保持分离的能力。但是爱又是不能剥夺的东西。那么,怎样才能协调好爱与分离呢?答案是自爱。

针对第二个思考方式,我要附上第二个、也是更短的一个故事。

有一天,我一丝不挂地站在镜子前。

有段时间,我一直培养自己白天也裸体的习惯。因为穿了衣服,我就静如止水、毫无个性特征,而镜子让我尝到自己的味道,那是辣味、咸味。

妻子进来时,我第一个冲动就是要遮住赤裸的身体。但因为我对她一直百分之百的诚实,所以我还是克服了不舒服的感觉,并开始触摸阴茎。她自个儿轻轻地哼着小调,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我想着三样东西:蛋、蝴蝶,还有下雨。

当我达到企求的高潮时,我妻子上前用毛巾帮我擦干。

下面是我第三个思考方式。

我只想一件事情的时候,想得最清楚;只感觉一样东西的时候,感觉最深刻。假如我能重新设计我的身体,我要把它弄成天那么大,那样,人类生活的城市在我眼里就只会是个斑点而已。要不,我就把我的身体设计得小到能看见一根草的一瓣叶片儿。我会多么充满爱心地仔细观察那瓣叶片儿啊!我会抚摸它的毛边,细看它的折皱,猛地靠向它的绿叶壁。

我天性中有两大激情。我喜欢专注于某个小问题,我喜欢有惊讶感。但是,没有人跟我一样小,我自己使自己惊讶的程度远远超过别人让我感到惊讶的程度。

我的第三个故事是这样的:

安德斯太太离开了。她只好躲起来,而我是安全的,她在逃命,但不是要逃开我,因此我感到一种巨大的同时也是自私的轻松。我每天下午、晚上都毫无顾忌地漫步街头,一直逛到宵禁开始,我为自己没什么东西需要藏匿而洋洋得意。

我突然失去理智,打了一个从我面前走过的乞丐。他没有伤害我,我也不认识他。他像谁?我到现在都不知道。

马肉贩子从店里冲出来,拎住我一只耳朵,咒骂声像雨点一样落在我身上。一群店老板和购物的主妇围拢上来,一个警察手持警棍,冲了过来。

人群中有人递过来一支左轮手枪,叫我快跑。但我不希望这个世界灭亡,也根本不希望世上任何人死亡。

所以,我就跟警察去了。到了局里,我摁了手印,审讯后被关了一晚,第二天早上被放了出来。

我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思考方式如下:

人努力做个好人,但是,坏只是有些人好的别名。好的本质在于单一。请注意,我说的是单一,不是前后一致,现在这么多人错误地认为后者是好人的先决条件。

纯洁来自单一。所以说,跟一个女人结婚要比一夫多妻更好、更纯洁。但是,与自爱的纯洁比起来,一夫一妻制等于是一夫多妻制。

还有什么比自我更单一的?

一则小故事:

安德斯太太走的当天晚上,我同一个梦做了三遍。梦里,我在结了冰的海面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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