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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我住那栋大房子时发生了一系列事件,其先后顺序我现在已经记得不那么确切了。无奈之下,只得部分地求助于一些未署日期的笔记、信件和我当时记的日记。我只好把它们按照在我看来最有可能的顺序排定(我的记性有时不管用了),把属于同一时期的用蓝墨水写的所有文件归在一档,把用红墨水写的属于后来一个时期的归在另一档。我猜想几本笔记本当时是连续用的。

现在放在我面前的皮面笔记本,封面上有狮子浮雕图案。里面是一系列用红墨水记下的摘记,还标了号。我从中选录几则如下:

1.这些梦使得我把自己看作陌生人。

2.人的内在情感无法了解,一如外在世界无法了解。

3.尽管我拼命往外冲,我依旧跳不出自己意识的外围线。但是,我却能进入更里层。我能够在大圈中找到一个小些的圈子,然后爬进去。

4.如果我不能走出自我,我就待在其中。我会抬眼看着自己,把我视为自己的风景。

9.如果我严肃地回答某个问题,那么,此问题也就变得严肃了。

10.能够颠覆问题的答案才是有趣的。

13.如果我毁掉这些梦,是不是也毁了自己呢?

16.我不想人抚慰我,我不要人安慰我。

18.啊,伟大的简化一切者!

21.现在我明白了意志的奥秘所在。痛苦不就是意志被挫败吗?

24.我不想有什么信念。如果我是什么,或者相信什么,我希望通过我的行动来验证;我不想因为与我所相信的或我是什么相吻合才去行动。

25.你不决定任何事情。事情决定你。你会做出一些行为,结果招人耻笑。你也许会丧失自己的人性。但是,你不能决定这些事情,因为不然的话,即使你竭力贬损自己,你也就不会感到自己是一个被人耻笑的对象,你就不会变得如你所渴望的那样缺少人性。

27.苦行僧生活的第一条规则就是要显得有喜剧性。我要是个驼背,该有多好!

31.我现在对这些梦引以为荣,但刚开始对它们持冷漠和蔑视态度。

32.除了在可怕的梦中,我感觉不到自己。

33.我的梦会“赶跑”我的性格。

35.尚有未命名的情感,我把它们命名为X、Y、Z。

39.做梦时,我身体的表现令人失望。

42.我把某物放入世界。所以,我要从世界这里拿走点东西,即我自己。

46.善恶互相嘲笑。

47.可以说我缺乏幽默感。

50.生活缓慢前行。生活被钉子钉住了,在钉子头上,是一段无法理解的话。

51.让所有的灯熄灭,这样才能让一盏灯亮起来。

52.喝住狮子的吼声,才能让蜜蜂螫人的声音听得见。

55.有两条路通往不同目标。一条从事件通向知识,这是为人喝彩的智慧之路;另一条从知识通向事件,这是一条广而告之的行动之路……仅有两条路吗?难道没有第三条,从非知识通向非事件之路?抑或第四条,从非事件通往非知识之路?

56.起初,我的行动超越了我的知识。后来,我渐渐发现自己知道的越来越少,我便放弃行动。

57.从前,有个人一直在等他身上发生点什么事,可终于什么都未发生。从前,有个人从来就不等他身上发生什么,可事情最终却发生了。

我来告诉你一个我搬进这栋房子不久做的梦,它证明了我的决定是正确的。

我梦见自己在一个光线黯淡的地窖里。地窖的一个角落是装煤的箱子,另一个角落是壁炉。地板上差不多堆满了废报纸、垃圾桶,乱放的砖头、旧箱子、两个上面贴着外国旅馆破标签的旅行箱。对我来说,独自一人在地窖并不显得有什么不合情理,因为地窖几乎容不下另一个人了;我被人用链条松松地铐在地板中央的一根桩子上,这也并未让我感到烦恼。

链条前面,地窖那头是通向上面一个门的楼梯,门缝处有光亮。我看着楼梯,并没有爬上去的冲动。光亮不是给我的。听到远处传来砸碎玻璃的声音,我庆幸自己在这里,那边我想在发生暴力行为,我离它远远的,很安全。

然而,我知道,一个人在哪儿,都能把周围弄得或多或少舒舒服服的。我呢,就在试图用这些砖头让自己舒服些。尽管被铐住,我还是可以小范围来回移动,也许还可以造点什么。我就把够得着的砖头全部集中到一起。然后,躺下来测量一下自己的身长,接着,我就仔细把砖头并排放在一起,拼成一张床,我在上面能躺平伸直腿。

但等到我在砖床上躺下来后,却感到还不如睡地板舒服呢。我就又拆了床,只留了个砖头枕头,之后,又躺下来休息。

地窖有个小窗,不过,我朝窗子看过去的时候,光线刺痛了我的眼睛。有个小孩的头出现在窗口,挡住了一些刺眼的光线。她是个可爱的孩子,四岁的样子。

“是头熊!”她指着我,叫起来。我朝她笑笑,但这似乎不大对劲,于是,我就友善地嗥叫。我知道自己不是熊,但我不想让她失望。

我现在记得接下来是吃一盘饭。我此时是头熊了,要不就是别的什么动物,因为我吃饭的方式是用爪子抓饭,然后塞进嘴里。吃完后,我又纳闷是谁给我送的饭,我怎么没想到留住他呢。我感到孤单。我开始用砖头敲地,并喊叫“来人哪!”

黑泳衣人出现在楼梯口,他裸露的膀子和双腿肌肉发达,看上去和以前一样强壮有力。不过,他衣服上多了一样东西——有根绳子扎在腰上,上面挂着重重的一串钥匙,一直荡到大腿。他走下台阶时,我满怀企盼地注视着他,希望他能待上一会儿,和我说说话,不过,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远远超出了我的希望。

“放开他!”黑泳衣人说。

想到快要在黑泳衣人的陪同下离开地窖,我开心极了。随便和他去哪儿,我都会很快乐的。隐约间,我反应过来我们是去公园。我想了起来,去公园会舒心的。公园要么是个玩耍的地方,要么是做爱或者谈天说地的地方。无论是干什么,我都会开心的。

但是,我忘了公园也是人们观赏什么的地方,一个看表演的场所。到了公园,我发觉自己站到了小型舞台上,布景是树林。我面前的观众坐在折椅上,她们是推着童车,带着婴儿的护士。

黑泳衣人站在我身旁,他当主持人。“现在,请看他表演舞蹈。”他说。

我多想为他表演舞蹈啊!但是,我的腿好像是木头或纸板做的,动弹不得。

观众不耐烦了。“大家没必要离场,”黑泳衣人说,“他必须跳舞。”

让我感到安慰的是,我发现自己正在跳舞。但是,我的舞步并不是听我内心的指挥,指挥我的是系在我手腕上,脚踝上和颈背上的电线。它们是链条,真的——熟悉而且舒服。我不明白自己现在怎么摇身一变,成了木偶,刚刚分明还是动物嘛。但我明白木偶的动作也能和动物一样优雅,要知道熊如果跳舞,那真是荒唐的。当个木偶似乎更好些。我随着节奏,手舞足蹈,尽力不辜负黑泳衣人的称赞。

“好极了。”他说。一股安全感流遍我的全身,我的舞步慢下来。

“现在,我们来看看他还会表演什么。”他说。他朝坐在前排、手里正抱着一个很大的破布娃娃的孩子招手,让她上来。

孩子上了舞台。“熊,”主持人说,“你去踢布娃娃,亲亲小孩。”有那么一刻,我都不敢肯定,他是否在跟我讲话。他重复了一遍命令。我立即服从了。但是,我完全按照他的要求做了以后,却发现自己把布娃娃抱在怀里;而那个孩子却躺在地上,已经身首异处了,浑身血淋淋的。我双手捂着脸,心想黑泳衣人这下不知道要怎么光火了。

“那可是无辜啊,”主持人说,“再也不能责怪他了。”

“谁会想到责怪他?”一个穿白大褂的护士叫起来。这个金发女郎很壮实,长着一张开开心心的脸。我意识到她是管这个死小孩的护士。尽管她也同意不责怪我,但比起黑泳衣人说的话,在我看来,就不那么重要了,可我还是很怕她感情上受不了。不过,她走过来把孩子身体各部分收拢到一起的时候,似乎一点儿也不生气。

“他该杀,”她离开舞台的时候,黑泳衣人在她身后叫道,“但他不是故意的。”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孩子们笑了。听到笑声,我心里最后还是“咯噔”了一下,有些疑惑不解;我希望解释清楚自己免受指控的原因。我说,“是他自己又不是他自己做的”。我记得,梦醒前,我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说了这句话。

我认为,在许多方面,这个梦都是我做过的最重要的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知道我做的梦有它们自己的生命:它们不只是我自己在醒着时和睡觉时的生活之间已经开始的对话中关注的对象,同时,它们相互之间也已构成一种对话。这个梦是对我做的第一个梦——“两个房间之梦”——的回应。两个梦里,都有黑泳衣人和白衣女人,我都被要求跳舞,又都被铐着,在监禁之中。但在第一个梦里,我无法跳舞,那次囚禁是令人厌烦的,梦里的那两个人对我很生气。在这个我称为“木偶之梦”中,有人要求我跳舞的时候,我最后还是跳起来了;我的镣铐事实上帮了我的忙。因为它们变成了接在我身上的电线,让我舞步优雅地动起来,而且我还让梦中主人模样的人物高兴。第一个梦里,我感到羞愧,而在这个梦里,我不感到羞愧,而是心平气和。

这个梦也照亮了我的生活,使我对其中所发生的不易理解的事情豁然开朗。我回想起刚开始做梦的青年时期,想起很久以前和特里索廷神父最后一次谈话以后在公园与一个小孩的邂逅。我记得和她无拘无束地交流时,内心是多么的平和。我整个生命似乎在这个梦里的精神状态下汇聚到一起,在这个梦里,我最后会与自己和解——我真正的自我,我的梦构成的自我。这一和解正是我所认为的自由自在。

别以为我认为这个梦或其他梦有什么非同寻常之处。据我所知,谁都做过这样的梦。非同寻常之处在于我醒着时的生活和我睡着时的生活之间的关系。在梦的压力下,我渐渐采用了一种只能称为古怪的生活方式——不过,所谓“古怪”在我这里不包括其字面意义——“偏离中心”;事实正好相反,我的生活越来越向中心——我的梦的旋涡——位移。我这么说是否在钻牛角尖?说某人是个怪人,并非指他远离其自我的中心——他做的梦,而是指他离开社会中心,社会中心是一个有用的、和蔼的和具有共同强化习惯和趣味的温暖机体。是的,我不会拒绝接受“古怪”这标签。

然而,确实有我拒绝接受的标签。我知道,不管是哪一种古怪,均会被视作一种心理缺陷,叙述一个有着非同寻常的趣味和内在体验的——比如这里叙述的——事情,每每会被理解成心理研究报告。在心理研究中,人们会把梦作为证据,作为研究做梦人痴迷的事情时需要的材料。请读者别把事情简单化,至少得考虑我的具体情况。

我对我做的梦感兴趣,并不是希望更好地理解自己,理解我自己真实的感情。换言之,我不是从心理学的角度对我做的梦发生兴趣,我对它们感兴趣,因为我视之为行动。

我对我的梦感兴趣,因为我视之为行动,视之为行动的样板、行动的缘由。我是从自由的角度对它们感兴趣。这个节骨眼上,在讨论一个显然向我呈现出一幅自己被监禁的景象的梦时,我还在奢谈自由,似乎是咄咄怪事。我当然明白还有其他角度可以谈。假使我是出于“理解自我”的目的来考察这些梦,我就会从束缚的角度来考虑了。那样,我便会看到我的梦是怎样反映出我束缚于自己的性格、其有限的主题,及其习见的种种焦虑了。

但是,人为了真正自由,只要宣布自己是自由的就行了。要摆脱掉这些梦而获得自由——至少达到所有人类成员有权享受的自由程度,那么,我只要认为我的梦是自由的和自治的就成了。

另一本笔记记了我在新家一个标准日所做的日常事情。记住,我在那儿住了六年,每天总得有些活动。我设计了醒来、起床、洗漱、穿衣、吃饭、阅读、锻炼、就寝的程式,旨在以我新的理解来改变这些活动的性质。

我从未希望自己成为专家,也尚未承认有用的活动有什么价值。但是,人一辈子有些事情每天都得做,有的一天还要做三次,不断重复,你想不熟练都不可能。我想做的是取消这些活动所有的实用层面,把这些活动看成是自身的活动、为了自身在活动。这样,我日常生活中最无聊的行为被我弄成不妨称之为仪式,我一丝不苟地举行这些仪式,但根本不去以为它们有什么实际的效应。我认真地搞好个人卫生,尽管没人来嗅我身上的味道;我准时,尽管我不去约会。

我得强调一下,就像我生活中除了梦以外所有其他内容一样,这些仪式也完全是自愿的。我一定要再次提醒读者,千万别将我的行为贬为强迫性官能症。

仪式有些什么特征?首先,也是最最明显的是重复。其次,这一重复的进行依据的是每个细节都是固定了的计划。一般来说,目标决定行动的形式。只要能实现一个人心里设定的目标,形式越简单越好。比如,我想把烛台从架子上拿下来放到桌上。我怎么拿,用左手还是右手,走过去还是奔过去,都没什么关系,甚至别人帮我拿也无妨。关键是东西最终放到我要放的地方就行了。我会明确无误地把烛台放下来。而且,放在桌上的什么地方也不用规定得那么精确。放在桌子上什么地方都成,只要不掉下去。

但是,如果这个行为成了仪式,目标便是绝对明确的。同样明确的是我为实现该目标而采取的途径。把烛台从架子上移到桌子上,只有一种方法是正确的,它也只可以放在桌子上规定的一处。移烛台的人的意图与他的愿望之间毫不搭界,他千万不能以一种个人独特的方式来移烛台,否则就有害于这个行为。如果他能仿佛在一种恍惚状态下移动烛台的话,那是最理想的了。

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仪式最基本的,但远非像看起来那么易察觉的特征——重复。但是,一个行为以同样的方式一再重复,这有何必要?因为这一重复做起来累人、不自然,也难以做到。一件事情,干吗要一做再做呢?一次为什么不够?

常识告诉我们,不止一次地做一件事情,其惟一合理的理由就是第一次做得不圆满。仪式的内容就是这样。仪式严禁那种能让行为一次完成,或者做得百分之百圆满的事:即在突出个人重要方面有突破、注意力集中、达到高潮。仪式的精髓在于重复,即一个行为决不能一次做得圆满,因而永远要重复。仪式是履行这么一个行为的方式,它要确保再来一次的必要性。

就拿我的梦来说吧。这些梦包括了需要不断重复做出的行为,因此,它们才会一再做下去。而且,梦不断重复,做的时候又不断有些变化,但在情感上是沉闷的,这正好体现出仪式的一个为人熟知的特点:内在的恍恍惚惚与外在的狂躁不安相互抵触。而我要完成的惟一任务就是在醒着时执行梦中接到的命令。我住在安德斯太太房子里沉思的那段时间,试图做的正是这件事情,我希望自己的行为变得如同“木偶之梦”里那样自动,因为我猜想一旦我能够自动地采取行动,我的梦就会作出让步,黑泳衣人也就会感到满足了。

我来给你举个例子,让你看看我是如何学乖的。这是真人真事,事实上,我当时处于危险之中——危险比安全来得更真切。

有天夜里,我被走廊里的脚步声和窸窣声吵醒,当时,我正在一楼房间里睡觉呢。我起来,操起壁炉旁的一根棍子防身,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朝走廊那边仔细一看,发现一个人影贴着墙根,我装作没看见,回到房里。过了二十分钟,声音更响了,我冲进大厅,喝住闯进来的人。他转过身来,看着我,这是个身穿黑皮夹克的青年,瘦瘦的,一脸疙瘩。

“你最好看清楚。”他说。

“我看着呢。”我回答说。

“这是在抢劫!”他挥着枪,威胁我。我放下了棍子。

我对他说,在二十步开外,房间里的东西只要他一枪就打中,那就全归他。他一脸狐疑地看着我,然后发出刺耳的笑声:“我的子弹不够打我要的东西。”他说。

我告诉他我有支枪,他的子弹打光,可以用我的。我跟在他身后,看他打中沙龙里的一把把军官椅和战利品,打中我放在桌子里的每张法郎现钞,打中我放在一个房间里练习感官反应能力的金球,打中皮箱里一套修指甲用具,还有别的一些他要的物品。

他一圈打下来,我夸他好枪法,他转过身,对我说,“如果我要你,怎么办?疯主人,你是不是也包括在这讨价还价里?”

我说是的,“但是,我活着、身体健全的话,你只能卖我。”我补了一句。

“天哪!”他叫了起来,“这种破烂玩意儿,我拿它有什么用?”

“钱还好用,金子可以回炉,家具可以修理。”

他怪怪地盯着我,揉了下眼睛。“我的天!我想自己是在做梦吧。你是怎么骗我跟你玩这种弱智游戏的,啊?我跟人说起今天夜里发生的事情,鬼才信呢。”

“你已经做了的事情,就别后悔,”我说,“你卸下了重负。不用再在这里躲躲藏藏、偷偷摸摸了。你这下知道什么叫事不关己的暴力行为,我也知道了事不关己的投降是怎么回事。”

他摇摇头,笑笑,然后跟我要了一杯喝的。我们坐下来,他跟我说他坐过三次牢——他可才二十二岁,谈他的女友,谈他这种破门而入的营生。挺体面的一个小伙儿,真的,多亏这下认识他,要不,我会后悔的。第二天早上七点光景,他打电话叫来一位卡车司机朋友,把他挑中的东西拉走了。

还记得吗,本书开篇,我便将自我研究设想成对确定性的一种考察。一位大哲学家——也是将此作为考察对象的始作俑者——发现,他绝对敢肯定的也就是他存在,如此而已。他肯定自己存在,因为他思考;否认这一点,本身就是一种思考。我考察下来,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出现确定性的问题的惟一原因就在于我存在,也即我思考。一个人要达到某种确定性就是去发现他不存在。

请别误会,我并非否认常识。我承认我有肉体,我在这样一个时间,出生在这样一个地方。但是,思考从来就不是确信无疑的东西,确信无疑的东西只能是行为——摒弃了思考的行为。

我的这些梦尽管充满想法和印象,却是对思考的一种滑稽模仿,它们取消了我的思考,因此也消解了我的个人存在。这些梦不是绊脚石,妨碍我解决我原先给自己提出的问题,恰恰相反,它们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因此,它们应当有着和所有的解决方法一样的命运:即成为一把到达你希望到达的高度后必须踢开的梯子。我在安德斯太太屋里强迫自己坚持的原则正是出于一种企图:通过将这些梦完全融入我的生活来忘却它们——既然我采用的方法已经帮助我实现了我的目标,就该被弃置一边。

我把我的生活和梦结合在一起而提出的论点仅有一个漏洞。诸位读者,我跟你们谈论确定性,甚而至于跟你们吹嘘自己已经获得了确定性。但是,我隐瞒了某种尽管说出来会让人尴尬或者根本就无法解释清楚,但我又必须承认的东西。就在我谈论确定性的当口,有件重要的事情我却仍然不能确定!它与安德斯太太有关,说得更谨慎些,与一个女人有关,多年前,我为这个女人提供房屋,战争期间我把她安置在那儿,后来,我也去了那里。

如果这个女人不是安德斯太太,那么,我的整个一段记忆都错了。但她的确是安德斯太太,多年前,我就是慷慨地把她交给一个阿拉伯商人去照顾。是她两年后伤痕累累、可怜兮兮地回来了;她回来后,我曾想谋杀她,但未成功。她永远都是坚不可摧,我把房子给了她。是安德斯太太追求我,想嫁给我,又逼得我只好去跟别人结婚,还是她,同我们夫妇在一起住过一阵儿。战争期间,我也正是在敌人的眼皮底下让她偷偷住进了房子。我妻子去世、战争结束后,我正是和她住到了一起。她心情忧郁地陪着我,一同住在那儿。我也是把同一个女人——安德斯太太留在这栋房子里,而这里的她闷闷不乐,了无生气,形同鬼魅。

这似乎是再简单明了不过了。但是,对这栋我完全单独住的房子,我现在还有别的一些记忆。是否有可能她压根儿就没去过那儿?这怎么可能?我妻子会知道战争期间安德斯太太有没有和我们住过。但我妻子死了。仅有的另一个见证人是让·雅克。是他帮我把她安置在那儿的。但我羞于去问他。现在,我几乎不见他。他会发现我又傻又老了,记忆力也衰退了。就是他说安德斯太太住过,也解不了这个谜,只会谜上加谜。因为我其他一些记忆与我叙述的过去情况不符。我现在清楚地记得自己被逐出这栋房子,赶我的是一个从未在那儿住过的名叫安德斯太太的人。

我现在清楚地记得这件事,就跟我记得与此相矛盾的所有其他事情一样。当时,我在练习感官反应的房间里——那是我住在那儿的第六个年头,我的管家老太太上楼告诉我有客人来了。(我现在宁可当时楼下这个牢骚满腹的老妪不可能是安德斯太太。她是谁,我现在不知道。)不管我的管家是谁,假设她对我说有一头生活在沙漠里的狮子躺在我家起居室地毯上,都不会让我更惊讶。我责怪老管家,我关照过她,让她把所有的来客都打发走;但是,当我看见她眼睛中恶狠狠的神色,听到她说来客不肯走的时候,我决定自己来处理这件事情。我下楼,走进起居室。空壁炉边一张椅子上坐着一位五十大几的女人,身材高大,棕褐色脸庞,戴着墨镜,身穿皮装。

“夫人,”我说,“光临寒舍,不胜荣幸,请问尊姓大名?我房间里空荡荡的,壁炉里没生火,请原谅。现在我已经不大见客了。”

“你认不出我来啦?”她摘下墨镜,我看见的是一张曾经很有活力、很俊俏的脸,不过,现在毁了,我仔细辨认着。

“认不出来。”我恼怒地回答说。

“嗯,亲爱的,我得承认,我也几乎认不出你了。你背驼得厉害,人也老了,头发白得厉害,不用说,你又老了差不多二十岁。”

“我老了二十岁,那你也一样。”

她笑了。“我记得,你以前总是相当聪明,不过,你的聪明是以你温和、固执的方式表现出来的。”

我心跳加快起来,“你是我亲戚吗?”

她又笑笑。

“只有我的亲戚跟我说话才敢这样放肆又充满爱意。”

“难道你真的认不出来?仔细看看我。我是个老太婆了,尽管我不觉得老。亲爱的希波赖特,看看我。”

一种预感笼罩了我。我一阵高兴,一阵焦虑。

“你是某个幸福之人。”

“当然,”她说,“看看我。”

看着她,我再也不能说不认识她了,“我认识你。”

“是吗?你上次见到我是什么时候?”

“我让你先进的门。”

“哦,”她叫起来,“别提那个了!我当时想我决不会原谅你的,但我还是原谅你了,而且,哦,原谅得还这么快。不然的话,我现在会在这里吗?过来坐。我不会让你先讲你自己的任何事情,你得先听我讲完我身上发生的一切。”

我不想坐,因为我并非真的相信她讲的一套,但她坚持要我坐下。我发现,她还是像以前那样颐指气使,但是与之相悖的那种少女想讨好人的念头不见了。她让我叫管家拿些喝的来,我只得向她坦白家里什么饮料都没有。听到这个,她从坤包里掏出一小瓶白兰地来。接着,我们就长谈起来,从下午一直聊到晚上。

聊了一个小时下来,我才断定来者不是骗子。除了安德斯太太,她还能是谁?我听着她的冒险故事,一边笑,一边感到惊讶不已。她和那个商人过了三年多——我当时的猜测是对的,商人根本就没有什么儿子,在这段时间里,他粗暴地对待她。她越是害怕,他就越来劲儿。他把她关在他家的一间屋子里,每周去她那儿三次,都是在下午一点到四点之间去,然后去清真寺。然而,等到她不再那么害怕,他也腻了,于是,就把她卖给了一个骆驼贩子,后者带她一路朝南进了沙漠地带。骆驼贩子定期揍她,有一次,差点把她左眼打瞎。就这样,对她又打又骂又是性折磨了一年,他把她丢给了一个沙漠小村庄的运水人,在这里,安德斯太太生活了十多年,相当的幸福。

她讲到这里的时候,我插话道:“你幸福?怎么幸福?什么东西替代了虐待,为你提供了满意的源泉?”

“希波赖特,凡事总有个限度,”她回答道,“即使在为他人所利用这一点上,也是如此。”她解释说,由于吃得差,经常暴露于沙漠风暴,又不洗澡,再加上经常挨打,她这时候开始感到自己老了。她对我说,她觉得自己已经没有性吸引力,我想,她这是在以一种体面的方式告诉我她已经没有多少性冲动了。不过,她和运水人之间互相理解了。他是个和蔼可亲、性情温和的人,主要关心如何改变他在生活中的低下地位,安德斯太太答应帮他。

“希波赖特,你想不出我变得多么的勤快,”讲到这里,她说,“你不知道人到了必须为生存考虑的地步,性格会变得多么坚强。”

“我真的懂。”我饱含感情地说。

“不,你不懂,你不可能懂。在这座城里,在任何一座城里,人们担心什么?是心理上的生存吗?这根本算不了什么。我指的是真正的生存。比如在遇到抢劫、饥饿、豺狼和霍乱的情况下。”

“你看上去挺好,”我壮着胆子说。

“是的,是的。”她说。

她继续讲她的故事。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给丈夫和女儿写信,收到了他们寄来的汇款,也收到他们寄来的正式信函,他们同意不再要她尽妻子和母亲的义务。在运水人的帮助下,她察看了一遍她住的村庄。这个村子约有四千人,这些人当中有牧羊人、生意人和小偷。村里不种庄稼,因为这里是沙漠地带。她靠手上的钱撑腰,跟村民们讲,如果他们拥戴她为女大王,那么,她就肯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起初,村民们不信,还向她解释,由一个女人来统治他们,有悖于他们的传统。女人生来就是给男人取乐的,男人天生就是统治者、战争发动者。就在她等待村民们作出让步、让她当女大王的时候,她住在一间陋屋里,当接生婆和释梦者。

“我也是释梦者。”我插了一句。

她像是没听到我说话,自顾自讲下去。“你知道,我跟村长说他梦见七只骆驼,这是说要有七年的干旱了。除非他们让我当村长。这些村民非常轻信,他们看起来凶巴巴的,实际上非常听话。”

最后,她占了上风,村子里举行了隆重的仪式,封她为村长。每逢她过生日,村民们都要大吃一顿。一年后,运水人和她以前所有的情人,都在村政府里安排了好位置。她和政府谈判搞一个灌溉工程,从而把耕作引进了村里。老百姓日子好起来,大家把她看成是创造奇迹的人。她要村民们做的惟一的事情就是尊敬她、顺从她。她充分利用村民们的驯良,设计了一个样板村:建日托所,把母亲们解放出来下地干活,建了一家妓院、一座法院、一家戏院,还建立了一支军队,由她亲自训练。在她的领导下,战争期间,村民们不断从军营设施处小偷小摸。

“凯瑟琳女皇。”我低声说。

“对,我学会了对西方种种舒适方式敬而远之。在满是尘土、贫困或疾病的地方,根本不存在美的东西。希波赖特,我丧失了我的理想,”她说,“谢天谢地!生活不过是个生存的问题。我不再浪漫。”

“你干吗离开?”

“人不能永远当女王。一个人为了保持权威,要么退位,要么殉难。我选择了前者。所以,我在这里了。我已经决定在首都度过余生,就直奔你来了。”

“为什么?”

“希波赖特,别害怕。我不会强奸你。我性冲动的日子已经成为过去,正像我当头儿的日子已经过去一样。现在,我最后要陶冶我的性情。不过,我可提醒你一句,我现在已经习惯于发号施令,让人听我的了。”

“对什么人?”

“噢,对所有人,”她说,“不过,我要从你开始,第一件事,我要这栋房子。”

“我的房子?”

“我已经和你兄弟谈过。他同意我这么做。你继续住这里对你没有好处。太大了。”

“你住就不大吗?”

“你等着瞧。我的东西比你多。”

“但我喜欢住这里。我正学着独处。”

“但你必须另找一个地方独处。况且,你在这里也不是一个人。你有那个死老太婆,她得跟你走。”

“她不是和我一起的,她不过是正好也在这里……如果我不答应把房子给你,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想,这会让你高兴的。让·雅克给了我一份你拟定的装饰和安排房间的计划副本。我看你从来就没有执行这些计划吧?”她环顾四周,看了看我们坐的房间里简单而老套的装饰。

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一来我不想装饰,二来有许多其他人来住过。这里还住过敌兵呢。”

“好了,这一切都会改变的。你现在不知道了,当时,你是为了我而设计这栋房子的。目的是让我最后再接受一下教育。”

“我再说一遍,”我火了,“不给,你能怎么样?我还就喜欢这里了。这可是我的家。”

“你必须放弃。我有我的计划。”她手伸进坤包,拿出计划让我看。

“难道你要把我赶到大街上去不成?”

“傻瓜!我会给你时间找地方的。我的天,我甚至会帮你找。我时间充裕,我对你怀有美好的祝愿,亲爱的希波赖特。”

说完,安德斯太太站起来,郑重其事地在我面颊上吻了两下,然后就走了出去,都不要我送送她。我呆呆地坐在那儿,凝视着我的城堡。她要夺走所有这一切,我的家、我避身之处,这可能吗?我得立即采取行动。我要去见我兄弟,现在他是一家之长,说话应当比我有分量。我要跟他解释我多么需要这栋房子,我是怎样刚刚在这里开始对自己有所了解,我要请他阻止安德斯太太,不让她剥夺我拥有这栋房子的权利。

她旁敲侧击地说我没有好好照看好这栋房子。绝望之中,我想到立即粉刷房子;我要买新家具,我要让壁炉夜夜炉火旺旺的。我从坐的椅子里站起来,想到可能失去这一切,我抚摸了一下椅背。然后,就走进过道,恰巧见我的老管家冲下楼梯。她显然一直在偷听。

第二天上午,安德斯太太又来了。她带来一些食品杂货,身后跟着一个祖鲁人和一个黑皮肤光头年轻女郎。她介绍说祖鲁人是她的男按摩师,年轻女郎是她的私人秘书。她对他们,还有一个听她指派的木匠发号施令,告诉他们怎么装修房子。她给我一周时间,让我找个地方住。

我和安德斯太太还有一次有趣的谈话。在谈话中,她消除了我的怀疑——我怀疑她是出于报复才要赶我出去。她解释说,我曾经扬言为了她好而打发她走,让她享受某种程度的自由,她现在为了我好,也同样这样做,因为我那时候做得对,所以,她现在这样做也就没有错。

我不完全相信她是对的,但我不怀疑她的真诚。惟一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她说让我走是出于爱——自爱和爱我。

“希波赖特,我学会了爱我自己,”她说,“我爱自己搽了粉、柔软、皱巴巴的皮肤,爱自己松弛的乳房,青筋暴突的双脚,爱闻自己胳肢窝的味道。每次照镜子,看见里面有个人看着我笑,而这个人就是我自己,这时候,我都无法跟你描述我有多开心!我想拥抱每个人,连乞丐和中学老师都想拥抱。我太爱自己了,以致我连你也爱!你这个敏感的怪人。”

“你不会长命百岁的。”我冷冷地嘀咕了一声。

“等着瞧,”她说,“谁说不会呢?我从来都没有感到像现在这样年轻,我死的时候,会年轻得像婴儿一样;那根本就不是死。”

这不是我所理解的自爱。的确,我不明白她的动机,但我明白她是真诚的。这一点帮了她的忙,使我接受了她对我生活的干预。再说,她会好好利用这栋房子,而我没有。房子本来就是为她造的。她从来都是个比我更通人情世故的人,因此,她住进来后,来客肯定比我住的时候多,当然比我需要的房子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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