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一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1897—1962年)是一个很多中国普通读者也耳熟能详的名字。这个出生在美国密西西比州的著名作家,早年接受的学校教育相对有限,但文学兴趣十分广泛,同时又熟谙美国南方社会状况、历史与文化传统,年轻时就积累了丰富的文学创作素材。他热爱诗歌,曾以诗歌创作起步,但并不成功,自称是“失败的诗人”,后来转入小说创作,从此一发不可收。自20世纪20年代后期开始,他陆续出版了《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等重要代表作,以及其他一系列名篇佳作,最终以“伟大小说家”的身份而名载史册。
福克纳曾是一位“孤独的天才”。1928年至1942年是他的创作鼎盛时期,一些作品问世后也受到不少好评,然而在“红色三十年代”的大背景下,美国文坛对斯坦贝克等左翼作家格外青睐,发出另类声音的福克纳并不受待见,倒是大洋彼岸的法国作家安德烈·纪德、萨特等人更早地就对他的小说推崇备至。由于绝大部分作品不再重印,福克纳一段时间里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出于为五斗米的生计着想,他不得不撰文卖钱。长时间为商业杂志、好莱坞电影公司写作,加上其几近不堪的酗酒恶习,福克纳的文品屡遭圈内人士诟病,文学声誉长期不尴不尬。直到1946年批评家马尔科姆·考利编选的《福克纳读本》出版后,他才声名鹊起,并得到了美国评论界的广泛承认。1950年,福克纳被授予了194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1949年评选时为空缺),使“威廉·福克纳是20世纪美国乃至西方的文坛巨匠”名至实归。此后,他又摘得1951年、1955年两届美国国家图书奖桂冠,还成为1955年、1963年两届普利策小说奖得主。福克纳去世后五十多年其文学的影响力早已遍及世界各地。
福克纳最为评论界津津乐道的就是他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系列小说了。他一生创作了长篇小说十九部,短篇小说一百二十篇左右,其中十五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一个叫“约克纳帕塔法郡”的地方。福克纳在一次采访中说:“巴尔扎克完整地创造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二十部巨著全都脉络相通。”他的“世系小说”同样如此,而且丝毫不逊色于巴尔扎克的“长河小说”。“世系小说”围绕几大家族(萨多里斯家族、康普生家族、斯诺普斯家族、萨德本家族等)的兴衰沉浮,描写了贵族与贫民,白人、黑人与印第安人,以及不同阶层女性人物的酸甜苦辣与人生境况,展现了万花筒般的南方社会生活画面。在这些作品中,福克纳对南方古老文化传统的衰落发出了深沉的喟叹,对20世纪现代人的精神困境做出了深刻的反思,并且将人性深处最为隐秘、最不为人知的部分暴露在读者面前。
考利曾在《约克纳帕塔法的故事》一文中说:福克纳的小说都是关于美国南方的“传奇或神话”。实际上,这些故事也是关于人类社会的“传奇或神话”,六百多个有名有姓的人物更是整个人类的缩影。1955年,福克纳在访问日本时说:“从《萨多里斯》开始,我发现我那邮票般大小的故土很值得写,而且不论我多长寿也不可能把它写完……我喜欢把我创造的世界看作是宇宙的某种基石,尽管它很小,但如果它被抽去,宇宙本身就会坍塌。”“世系小说”既集中凝练,又博大精深,既以小喻大,又以大见小,如此独树一帜的艺术创新极大地影响了萨特、马尔克斯、莫言等后来多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在英语现代文学史上,福克纳与乔伊斯、伍尔夫并称为“20世纪三大意识流小说大师”。翻译家李文俊先生认为,福克纳“比乔伊斯更进一步地运用意识流手法,深入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包括梦魇、幻想与潜意识”。在美国文学中,福克纳也是唯一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主义小说家,经常被誉为“伟大的实验主义者”。 除了“意识流”技巧外,福克纳还使用了神话结构、象征隐喻、对位结构、时序颠倒、多元视角、悬念跌宕、荒诞夸张、几近村俗的幽默等艺术手法。国内评论界对此早有深入论述,此处不再赘述。
二
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威廉·福克纳,授奖词中对他的评价是他“对美国现代小说艺术做出了无与伦比的巨大贡献”。虽然这里的“小说”主要是指长篇小说,但其实福克纳在短篇小说创作领域所取得的艺术成就同样无与伦比。在福克纳看来,短篇小说是“仅次于诗的要求最严苛的艺术形式”。他的短篇小说之所以不太受评论界重视,其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一是其长篇杰作的耀眼光芒掩盖了短篇小说的亮丽色彩;二是他的短篇故事大多出于商业目的写成,不少人想当然地将它们与其他肤浅、低劣、媚俗的作品混为一谈,却没有意识到福克纳这些短篇作品与长篇一样,具有高度的严肃性与深刻的艺术性。
1931年,福克纳出版第一本短篇小说集《这十三篇》,最早收录了《致悼艾米丽的玫瑰》《红叶》《夕阳》《干旱的九月》《卡尔卡索纳》等作品——它们已被公认是英文短篇小说宝库中的经典佳作。1950年,福克纳自选了四十二部短篇,结集出版为《福克纳短篇小说集》。此书于翌年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在布鲁姆《西方正典》的“附录:正典书目”中,《福克纳短篇小说集》也赫然名列其中。1979年,约瑟夫·布洛纳又编选出版了《福克纳未编短篇小说选》。这三大选集中的近百个故事基本代表了福克纳短篇小说创作的最高艺术成就。
福克纳的短篇小说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被译介到中国,50年代也有两个短篇被翻译成中文,但是都没有引起国内读书、评论界的关注。直至1979年,《外国文艺》刊登了福克纳的三个短篇:《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本书译作《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干旱的九月》《烧马棚》(本书译作《纵火案》),才开启了国内福克纳短篇小说译介的新纪元。此后三十多年来,大陆出现了多部福克纳短篇小说的中译本,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当属斯通贝克选编的《福克纳中短篇小说选》(1985年)、陶洁选编的《福克纳短篇小说集》(2001年)、李文俊选编的《外国中短篇小说藏本:福克纳》(2013年)。不过,后两个选本基本沿用了三十年前的旧译,很多经典篇目几无重译或新译。
从文学翻译的角度来看,时代的变迁、现代中文的发展、阅读语境的不同、文学理念与学术认知的变化,使得“经典重译”必不可少!经典名著每隔三四十年推出新译本,应该是一个合理的做法,而且在国外也比较通行。就福克纳而言,一百二十篇左右的短篇小说中,被翻译成中文的仍然是少数。各个选本的篇目数从未超出二十,更不要说全集了。
作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和上海雅众文化合作策划的“悦经典”系列译著之一,本书不可能、也无意搞一个大而全的选集。我们只选译了福克纳的十二个短篇,其中十篇为经典重译,最后两篇《幻恋症》与《雪》在国内尚属首译。福克纳的不少短篇小说都有不同的版本,本书主要以《福克纳短篇小说集》(1950年)、《福克纳未编短篇小说选》(1979年)中的原文作为翻译底本。
本书选定这十二个短篇,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第一,《干旱的九月》《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夕阳》《红叶》《纵火案》《曾经的女王》等经典是绝无可能遗漏的必选篇目,不同版本的福克纳短篇小说选集几乎都有收录。第二,福克纳的短篇与长篇的关系错综复杂,不少短篇后来被改写、扩写并融入长篇中,但它们的文学价值绝不亚于那些带有后现代拼贴特点的长篇“母体”,而本书选译了《荒野老熊》《沃什的怒火》这两个短篇,意在突出它们独立自主、自成格局的短篇品性。第三,一些短篇不太为国内选家重视,却能充分反映福克纳短篇小说艺术风格多样化的特点,如《猎熊趣闻》《卡尔卡索纳》《幻恋症》《雪》等。
三
中国当代作家莫言说过,翻译作品都是“翻译家嚼过的馍”。实际上,译者是先把馍嚼碎了,然后又做了一个馍而已。也许,很多译者自以为保留了大部分的“原汁原味”,但此馍已非彼馍也。这一差异是信奉解构主义翻译观的人所着力强调的。从理论上讲,这样的非本质主义认识论无可厚非,但是在翻译实践中,本质主义翻译观仍然是无法抛弃的。对译者或读者而言,原作总是先在地隐含了主旨、人物、情节、风格、隐喻、意象、象征、反讽等丰富的艺术要素,这些要素构成了艺术作品的结构性特征,是特定文本的“本质性”“规定性”内核。在翻译过程中,忠实于这些约定俗成的“本质性”“规定性”内核,应该是翻译理念或翻译伦理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吧。有鉴于此,本书对福克纳短篇小说的翻译,主要遵循当下国内翻译界的普遍做法,即严格对照福克纳的原文逐字逐句翻译。“忠实于原文”的准则是从不敢轻易放弃的,希望译出来的东西能经得起中英文双语对照。当然,译文是供中国读者来阅读的,“耐得住读”也是时时挂记在心上的不变准则。
一百多年前,翻译家严复曾发出过“译事难”的沉重感叹,大凡译者,莫不感同身受,而且各有各的难处。翻译福克纳,最难之处莫过于那些如幽灵般频现的繁复悠长的句式了。这些长句,乍一粗看,酷似剪不断理还乱的一团乱麻;定睛细看,又如同难以破解的复杂密码,无情挑战着译者的中文能力与翻译理念。作为译者,是要根据“意群”将长句截断、分割成不同的短句,然后用清晰晓畅的中文转译和传达,还是甘冒被中文读者指责为“生硬”“翻译腔”“食洋不化”的风险,保留那繁复悠长、回环往复的文体特点?真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信”与“达”永远是一对纠缠不清的冤家,即使是在译界公认的名家名译中,也不难发现顾此失彼的蛛丝马迹。
本书对几个短篇的译名作了变通处理,似有必要略作说明。A Rose for Emily可能是中国读者最为熟悉的福克纳短篇了。大多译者将篇目译为“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但这个译名易被误解。这支“玫瑰”不是某个情人送给艾米丽表达爱意的玫瑰。这个标题说的是“我们镇上的人”在艾米丽去世后,要在她的葬礼上献上一朵玫瑰以示悼念。杨岂深先生的中译名“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比较切合原意,但很遗憾,后来不少选本都将“纪念”置换成了“献给”。本书取译名“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力图突出或重申复数叙述者“我们”对艾米丽这座“倒塌的丰碑”的哀悼之意,以及整部作品盖棺定论式的叙事蕴含。
The Bear也是不少中文读者百读不厌的名篇佳作。不多的几个中译文取译名为“熊”,似乎没有体现篇名中定冠词“the”的特殊含义。如果直译的话,应该是“那头熊”,也就是作品中那头名闻遐迩、在很长时间里神龙见尾不见首的“老本熊”了。取译名《荒野老熊》是斗胆“迁就”一下中文语境约定俗成的表达习惯,同时也试图强调这个短篇与《去吧,摩西》中的同名章节并不相同的主旨内涵。这里不妨看一看福克纳在作品中是如何描述这头老熊的:“在老熊的名号下,奔跑着的甚至不是一头终有一死的动物,而是一只不合时宜的怪兽;它不屈不挠,不可征服,仿佛来自一个已经消亡了的古代,是古老荒野世界中的一个幽灵,一个缩影,一个神灵。渺小的人类蜂拥而至,带着愤怒、憎恨与恐惧开垦着荒野上的土地,犹如侏儒们围住一头昏昏欲睡的大象的脚踝忙碌着。而那头老熊显得孤寂,不可征服却孑然一身,没有伴侣,没有子女,永生不死——如同耄耋之年的普里阿摩斯失去了耄耋之年的妻子,却比他的所有儿子活得还要长寿。”另外,《猎熊趣闻》《沃什的怒火》与原作篇名也不一致,其用意也大致如此。
本书的两个短篇《猎熊趣闻》和《昔日的女王》分别由我的博士研究生李翼、硕士研究生曹思宇执笔译出,笔者曾对照原文仔细校译过。另外,黄辉辉、陈军、韩海琴、胡妍等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生、硕士生曾对部分译文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此深表谢忱!
张和龙
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