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阅读有话要说:点击屏幕中间,控制栏“主题”可以切换皮肤和字体大小!

4

在木材公司进入大森林开始砍伐森林之前,孩子还回过营地一次。德·斯班少校本人可就没有这份眼福了。可是他欢迎大伙儿再去使用营地里的那所房屋,欢迎他们随时到森林里去打猎,于是在山姆·法泽斯和“狮子”死去的那最后一次打猎后的第一个冬天,康普生将军和华尔特·艾威尔想出了一个点子:把他们这些过去一起打猎的老伙伴组织成一个俱乐部,把营地出租并出让进森林打猎的特权——这点子显然出自老将军那多少有点幼稚的头脑,不过倘若说这实际上是布恩·霍根贝克本人的发明倒也不好算委屈他。就连那孩子听说了也能识别出它不过是一种花招:既然无法改变豹子,那就想办法改变豹皮上的斑点。这样一个毫无现实基础的凭空设想的计划有一阵子似乎把麦卡斯林也吸引住了,仿佛一旦他们说服德·斯班少校回到营地去,没准他真的会改变初衷似的,这一点就连那孩子也不相信。他果然没有改变初衷。孩子不知道德·斯班少校当时拒绝这一建议时的情况怎么样。研究这个问题时孩子并不在场,麦卡斯林也从未跟他说过。不过到了六月,到了该联合庆祝他们两人的生日的时候,没有人提起这件事,转眼又是十一月了,也没有人谈起要借用德·斯班少校的林中房屋,孩子始终不清楚德·斯班少校是否知道他们要去打猎的事,但他敢肯定老阿许是会这样告诉少校的:孩子、麦卡斯林、康普生将军(这回也是将军的最后一次打猎了)、华尔特、布恩、谭尼的吉姆和老阿许把两架大车装得满满实实的,赶了足足两天的路,走了差不多四十英里,来到了这孩子从未到过的一个陌生地方,在帐篷里住了两个星期。第二年春天,大伙儿听说(不是从德·斯班少校那里听说的),少校把砍伐森林的权利卖给了孟菲斯的一家木材公司,六月里的一个星期六,孩子跟随麦卡斯林进城,来到德·斯班少校的办公室——这是个宽敞的、空气流通的、四壁摆满书的二层楼房间,一面墙上有几个窗户,看出去是几家商店破破烂烂的后院,另一面墙上有一扇门,通向俯瞰广场的带栏杆的阳台,还有一个挂着帐幔的小壁龛,里面放着杉木水桶、糖罐、勺子和酒杯,还有一只外面套着柳条筐的小口大酒瓶,里面是威士忌,在写字桌上方有把竹子和纸糊的大风扇在来回摆动,老阿许正坐在门口一把翘起两只脚的椅子里,在拉风扇绳子。

“那还用说,”德·斯班少校说,“阿许没准自己也想躲到森林里去快活几天呢,到了那儿,他可以不用吃黛西做的饭了。反正他老在嘀嘀咕咕嫌这儿的饭不好吃。你们是不是打算带谁一起去?”

“不,先生,”孩子说,“我原先想也许布恩……”布恩已经在霍克铺当了六个月保安官了;当初德·斯班少校和木材公司谈好条件——也许说彼此达成妥协更接近事实,因为木材公司决定,与其让布恩当伐木队的工头,还不如让他当镇上的保安官。

“好吧,”德·斯班少校说,“我今天就给他打电报。让他在霍克铺接你们。我让阿许坐火车去,让他们带些吃的到森林里去,这样,你们只消骑马上那儿去就行了。”

“好的,先生,”他说,“谢谢您了。”接着,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又响了。他本来没打算开口,可是他知道自己会说的,他早就知道自己会说的。“也许要是您也……”他的声音一点点变轻了。这声音终于停住了,他也不知道怎么会的,因为德·斯班少校根本没有开口,而且是在他的声音沉寂了以后德·斯班少校才移动身子走回到桌子和桌子上放着的文件前面去的。那些文件根本没有动过,因为孩子走进房间时,少校正拿了份报纸坐在桌子前,孩子站在那儿俯视这个矮矮胖胖的花白头发的人,穿着一件素净上好的绒面呢外衣和一件洁白得耀眼的衬衫,但在孩子的印象中,他老是脚蹬皮靴,身穿一件满是泥巴的灯芯绒外套,胡子拉碴的,坐在一匹毛瘆瘆的、健壮有力、跗关节长长的牝马背上,前鞍鞒上横搁着一支破旧的温彻斯特卡宾枪,那只蓝色的大狗则一动不动有如青铜像似的站在马镫旁,在那最后一年的打猎时,少校和“狮子”就是这样站着的,而反正在孩子眼里,这个人和这只狗都变得多少有点相像了,就和两个在恋爱与事业上都有一手的人在长期恋爱与一起工作之后有时真的会变得相像一样。德·斯班少校的头再也没有抬起来。

“不。我这几天事情太多。不过我祝你们运气好。要是有可能,给我带只小松鼠来也好。”

“好的,先生,”他说,“我会给您带来的。”

他骑上了他的牝马,那头他自己养育长大并训练好的三岁口的小母马。他是半夜后不久离开家的,六小时之后,他甚至没让牝马出汗就来到了霍克铺,他一直以为这个小小的木材转运站也是德·斯班少校的私产,其实德·斯班少校好多年前仅仅把一块地皮卖给了木材公司,也就是现在修了岔轨、造了货运月台和零售商店的那块地皮。虽然他事先已经听说了,也相信自己是有精神准备的,但放眼向四周一看,仍然大吃一惊,既感到黯然又感到愕然:原来这里出现了一座已盖了一半的新的木材加工厂,建成后要占两到三英亩的面积,而堆积的铁轨不知有多少英里长,上面新生的铁锈颜色还是鲜红鲜红的,还有一堆堆枕木棱角还很锋利,上面涂了木馏油,这里还有至少可以给二百头骡子用的畜栏和槽头,还有许多给赶牲口人住的帐篷;于是他尽快把他的牝马安排好托人照料,送入马厩,不再朝镇子看一眼,便带了他的枪登上运木列车的守车,爬上圆形的眺望台,只顾盯着前面那堵森林筑成的墙,进入那里之后不管怎么说他可以再一次躲藏起来,远离尘嚣了。

接着,小火车头尖叫了一声,开始移动了:排气管急急地震颤着,松弛的车钩开始懒洋洋而不慌不忙地拉紧,一阵碰撞从车头一点点传到车尾,当守车也往前移动时,排气管变为发出一阵阵深沉、缓慢的啪啪声,孩子从圆形眺望台望出去,只见火车头完全拐过了这条铁路线上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弯道,随后便消失在大森林里,把身后的一节节车皮也拖了进去,就像是一条肮里肮脏的不伤人的小草蛇消失在野草丛里,还把孩子也拖进森林,不久就以最大的速度,发出咔嗒咔嗒的响声,又像过去那样疾驶在两堵未经砍伐像双生子那样相像的林墙之间。这列火车以前倒是没什么害处的。不到五年之前,华尔特·艾威尔就站在这节行进的守车里打中了一只有六个叉尖的公鹿,对了,还有关于那只半大不小的熊的逸闻呢:火车第一次开进三十英里外林中采伐地的那回,有只熊蹲在铁轨之间,屁股翘得老高,像是只在嬉戏的小狗,它正用爪子在刨掘,看看这里是不是藏有什么蚂蚁或是甲虫,也许仅仅想仔细看看这些古怪匀称的、方方正正的、没有树皮的木头,它们一夜之间不知打哪儿冒出来,形成了一条没有尽头的数学上的直线。它一直在那儿刨掘,直到坐在扳了闸的机车上的司机在离它不到五十英尺处朝它拉响了汽笛,才疯狂地跑开,遇到第一棵树就爬了上去:那是棵幼小的 树,比人腿粗不了多少,这只熊爬到再也没法往上爬的地方,抱紧树干,当司闸员把一块块石碴朝它扔去时,它把脑袋缩在脖子里,就像一个男人(也许应该说像个女人)会做的那样。而当三小时后,机车第一次拉着装满原木的车皮开回来时,那只熊正往下爬到那棵树的半中腰,看见火车开来,又赶紧爬上去,爬到再也没法爬的地方,抱紧树干,看列车开过去,等到下午火车重新开进森林,它还在那里,等到黄昏时火车开出森林,它依旧在树上;那天下午,布恩正好赶了大车到霍克铺去拉一桶面粉,听到了火车上的员工说起这档子事,便赶紧和阿许(当时两人都比现在年轻二十岁)到那棵树下坐了整整一宿,不让人家用枪打它,第二天早上,德·斯班少校把这运木材的火车扣留在霍克铺,这一天日落前不久,在场观看的就不仅是布恩和阿许了,还有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华尔特和麦卡斯林,当时他只有十二岁,而这只熊在树上待了差不多三十六个小时才下树,连一口水都没喝过。麦卡斯林告诉那孩子,一时大家还以为熊就要在那儿的取土坑边停下来喝水呢,当时他们这群人都站在那儿,但那只熊瞧瞧水,顿住了,瞧瞧人,又瞧瞧水,却没有停下来喝水,而是小跑着走了,用的是熊奔跑的姿势,两对爪子,一前一后沿着两条分开而却又是平行的路线前进。

当时那列火车还是没什么害处的。他们在打猎营地里有时候能听见这运原木的火车经过的声音;这是有时候,因为根本没人操心自己听见了还是没有听见。他们有时听见空车开进森林,跑得又轻又快,只听得车皮发出的轻微的咔嗒咔嗒声、小火车头排废气的声音以及那发出烤花生小贩用的哨子般尖厉的汽笛声,那短促的一声刚发出,便被沉思默想、不理不睬的大森林吸收了去,连一声回音都没有。他们又会听见满载的火车从森林深处驶出,这时行驶得不那么快了,可是给人一种幻觉,仿佛在用爬行速度前进的是一架发狂的玩具,它这时为了保存蒸汽也不鸣笛了,仅仅从疯狂的、毫无意义的虚荣心出发,把一小口一小口受折磨的、费了好大劲儿才吐出的废气,喷到亘古以来就存在的林木的脸面上去,它既空虚,又吵闹,还很孩子气,连这些条木要运到何处去、派什么用场都不知道,而搬走这些木头也不会在哪儿留下伤疤与残根,就像一个孩子用玩具车在玩装沙运沙的游戏,卸掉之后又急急跑回来再装,毫不疲倦,毫不停顿,急急匆匆,但是怎么也赶不上耍弄那孩子的那只“手”快,这只“手”耍了个手法,把玩具车卸下的沙子又重新装回到玩具车上。现在情况可不一样了。还是同样的火车,同样的机车和守车,连司机、司闸员和车长也都是原班人马,两年前的那一天,就是对着这几个人,十四小时之内喝醉了清醒过来再喝醉再稍稍清醒的布恩曾经夸下海口,第二天他们这些打猎的准备怎样收拾老班,而这火车还是以同样让人觉得仿佛正以快得发疯的速度行驶在同样那两堵一式一样的不可穿越、密不通风的林墙之间,一路经过的还是那些老路标,还是那些古老的林中十字路口,那是野兽的脚长年累月走出来的,在这里,他追踪过受伤和没有受伤的公鹿,也不止一次地看见它们,那些不光没有受伤而且是矫健异常的公鹿,冲出树林,跳上并越过铺有铁轨和枕木的路基,又跳下去重新奔进树林,它们本应像陆地动物那样跑动,然而却像飞箭似的穿越空间,根本不挨地面,身子变长,足足有原来的三倍,而且显得淡了,连颜色都变了,仿佛在纹丝不动与绝对动之间存在着一个质变的点,越过这个点连物体的化学成分都会起变化,变的时候肉体与精神上都不感到痛苦,不仅在大小和形状上起变化,而且连颜色也会变,变得接近风的颜色,可是这一回仿佛是那火车(其实也不单是火车而且还有他自己,不单是他见过那副景象的视觉和记忆犹新的印象,而且还有他的衣服,就像衣服能把病房或陈尸间里那种逐之不去的恶臭带到无边无际的流动着的新鲜空气里来),在斧钺尚未真正大砍大伐之前就把尚未建成的新木材厂和尚未铺设的铁轨、枕木的阴影与凶兆带进了这片注定要灭亡的大森林;他这时知道早上他一见到霍克铺时有所感但未能明确形诸语言的想法是什么了:何以德·斯班少校不再回来打猎,而且他本人在非来看看不可的这一次之后也绝对不会再来了。

现在他们快到了。不等司机拉汽笛警告他就知道了。接着他看见了阿许和那辆大车,缰绳不用说又是缠绕在闸杆上,但就孩子记忆所及,德·斯班少校禁止阿许这样做都足足有八年了,这时火车一点点慢下来了,松弛的车钩的声音又一颠一撞地从车头传到车尾,当守车缓慢地在大车旁边经过时,他拿着枪从车上跳下,车长在他头上伸出身子向机车发信号,守车仍然在减速,一点点在爬行,虽然机车已经在朝吸去一切声音的森林越来越急地喷气,挂钩的碰撞再一次朝车尾传来,终于守车加快了速度。又过一会儿,火车消失了,像是从来也没有存在过似的。他听不见火车的声音了。大森林意气飞扬,它在沉思默想,不理会周遭的一切,它仪态万千,亘古常青;它比任何木材厂的储木棚古老,比任何铁路支线都要漫长。“布恩先生到了吗?”他说。

“他比我先进森林,”阿许说,“昨儿个我到霍克铺时他已经替我把大车装好了,昨晚我坐火车来到营地看见他坐在房前台阶上。今儿个天还没亮他就到树林里去了。他说要上橡胶树那儿去,让你一边打猎一边走到那儿去找他。”孩子知道那棵树在哪里:那是孤零零的一棵甜橡胶树,就在树林的边上,在一片古老的林中空地中;如果你在一年中这个时节轻手轻脚地走到树林边缘,然后突然跑进林中空地,你能发现这棵树上有时居然有十来只松鼠,它们全都跑不了,因为附近没有它们能跳过去的树。因此孩子根本没有爬上大车。

“我去。”他说。

“我料想你会去的,”阿许说,“我给你带来了一盒子弹。”他把子弹从车上递给孩子,就开始把缰绳从车闸杆上解下来。

“你倒说说看,少校关照你别这样干,至今说了有多少遍?”

“别怎样干?”阿许说。接着他说:“你去告诉布恩·霍根贝克,一个小时之后开午饭,要是你们想吃,到时候别忘了回来。”

“一个小时?”孩子说,“现在还不到九点。”他掏出自己的表,把表面对着阿许,递过去给他看,“你瞧。”可是阿许连看都不看。

“那是城里的时间。你现在不是在城里。你是在树林里。”

“那你瞧瞧太阳。”

“你也别管太阳,”阿许说,“要是你跟布恩·霍根贝克想吃饭的话,最好照我说的那样准时回来。我打算在那个厨房里做饭,因为我还得腾出时间砍柴。你走路脚底下多留神。长虫在到处乱爬。”

“我会留神的。”孩子说。

接着他走进了大森林,这儿不只有他一个人,但他是孤独的;孤独紧紧地包围住他,现在是夏季,这孤独是绿色的。孤独并没有改变,它不受时间的限制,不会改变,正如夏天的绿色、秋天的林火与雨以及铁一般的寒冷,有时甚至白雪也不会改变。

他杀死公鹿、山姆用热腾腾的鹿血抹在他脸上的那天,那个早晨,他们回到营地,他记得老阿许一个劲地眨眼,满不高兴,甚至还大发脾气,表示不相信,直到最后麦卡斯林不得不出来做证,说他的确杀死了一只鹿:那天晚上阿许坐在炉子后面大声咕噜,谁也不理,结果只好让谭尼的吉姆来开晚饭,第二天早上也由吉姆叫醒大家去吃已经摆好在桌子上的早饭,但那时才只半夜一点半,最后,从德·斯班少校的怒斥和阿许的狺狺抱怨和阴郁的顶嘴中,人们弄清楚原来是阿许也想到大森林里去杀死一只鹿,而且还非去不可,于是德·斯班少校就说了:“天哪,要是咱们不让他去,那看样子往后每顿饭都得自己做了。”华尔特·艾威尔也接着说:“要不就是每天半夜起来吃阿许做的早饭。”由于孩子这次打猎已经打到了他分内该打的公鹿,就不该再打了,除非是大伙儿需要鹿肉,因此他建议让阿许用他的枪,最后,德·斯班少校做主让孩子把枪给布恩用一天,并决定把布恩那支难以捉摸的手扳枪的枪栓交给阿许用,同时交给他两发大号铅弹,不料阿许却说:“子弹我有。”还把子弹拿出来给大伙看,一共有四颗:一颗是大号铅弹,另一颗是三号打兔子的子弹,还有两颗是打鸟的子弹;他还讲每一颗的历史和来历,孩子不仅记得阿许脸上的表情,而且还能记得德·斯班少校、华尔特和康普生将军的表情以及阿许的声音:“能不能打?当然能打啦!这一颗,”——指大号铅弹——“是康普生将军给我的,是从八年前他杀死那只大公鹿的同一杆枪里退出来的。还有这一颗,”——他指的是打兔子的枪弹,得意扬扬地说,“比这孩子的年纪还大呢!”那天早晨阿许自己往枪里装子弹,把次序颠倒了过来:先装打鸟的子弹,然后是打兔子的,然后才是大号铅弹,这样,大号铅弹就可以先进入枪膛,就这样孩子本人没有了枪,就和阿许走在德·斯班少校和谭尼的吉姆的坐骑以及狗群的旁边(那是下雪的季节),直到它们散开四处寻找并且突然遇见猎物,那一声声美妙的粗犷的叫声飘进沉闷的不断下降的空气中,几乎马上就听不见,仿佛那些不断在下的悄然无声的雪片甚至把尚未形成的回声都已埋进在它们那无穷无尽的没有重量的降落之中,这时德·斯班少校和谭尼的吉姆也走开了,一边呼唤着狗一边走进了树林;这以后一切都解决了,孩子知道得很清楚,仿佛阿许告诉了他这时已经猎到了自己的鹿,而且连他乳臭未干就打死了一只公鹿这样的事也被原谅了,于是他们转过身子穿过降落的雪花朝家走去——也就是说,阿许问:“现在该怎么走?”而他就说:“朝这边走。”——他本人走在前面,因为,虽然他们离营地还不到一英里路,他知道阿许根本弄不清楚他们此刻在什么地方,尽管二十年来,阿许每年都要到营地来待上两个星期;走了不久,阿许拿着布恩那支枪的姿势实在让人心惊肉跳,孩子就让阿许在前面走,于是阿许便跨着大步一边走一边说话,像个老人那样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先是说此时他在什么地方接着便讲森林又讲在森林里安营扎寨的事然后讲在营地里吃饭的事又讲吃饭的问题再讲做饭的问题讲他老婆做的饭然后讲他老伴的简历紧接着便滔滔不绝地讲起一个肤色不太黑的新来的女人的事,这婆娘在德·斯班少校隔壁人家当保姆,阿许说要是她不看清楚她是在跟谁搔首弄姿的话他就要让她明白一个老人究竟是老呢还是不老不过还得没有他老伴整天严密的监视才行,这时两人穿过一丛密密的藤和荆棘中的一条野兽踩出来的小径,这条小径能把他们带到距离营地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他们走近一根横躺在小径上的倒下的树干,还在说个没完的阿许正想抬起脚从上面跨过去,一只熊,那是只一岁的小熊崽,突然在树干另一边坐起身来,前肢抱在胸前,两只爪子软绵绵地耷拉着,仿佛它正蒙住脸在祈祷时被突然惊动了;过了片刻,阿许的枪颤巍巍地举了起来,孩子就说:“你枪膛里还没有子弹呢。快扳枪栓呀!”可是那支枪已经咔嗒响了一声,孩子又说:“拉枪栓呀。你枪膛里还没有子弹呢!”于是阿许便把枪栓摆弄了几下,过了一会儿枪总算握稳了,只听见咔嗒响了一声,孩子又说:“拉枪栓!”他看见那颗大号铅弹蹦了出来,急旋着落进了藤丛。这一颗该是打兔子的枪弹了,他想,于是那支枪又咔嗒响了一声,他又想:下一颗该是打鸟的枪弹;他没有必要再提醒阿许拉枪栓了;他大声喊道:“别开枪了!别开枪了!”可是已经为时太晚,还不等他把话说完,又发出了那样轻轻的、平淡无奇的、恶意嘲弄人的咔嗒一声!只见那只熊转过身,四脚落地,然后就无影无踪了,留下的只有树干、藤丛以及那天鹅绒般的不断在下的白雪,这时阿许说:“现在该怎么办?”他就说:“朝这边走。来吧。”于是开始顺着小径倒退着走出去,阿许又说:“我得找回我的子弹。”他就说:“让它见鬼去,让它见鬼去,走吧。”可是阿许把枪支在树干上,走回去,弯下身来在藤丛根部乱摸,结果孩子也只好走回去,弯下身来帮阿许找到了子弹,他们直起身来,这时,在六英尺外支在树干上根本没有人碰的当时两人几乎都忘了的那支枪突然吼叫起来,砰的一声,发出闪光,然后沉寂下来;现在孩子背起了枪,把最后一颗保存那么久像具木乃伊似的子弹退出来,也一起交给阿许,就让后膛打开着,他自己背着枪,一直背到把它靠在营地中布恩床后的屋角里。

——;夏季、秋季、下雪的冬季、滋润的充斥汁液的春季,一年四季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这是大自然母亲那些不会死亡的古老得无法追忆的阶段,她使他几乎变为一个成年人,如果真的有谁使他成长的话;大自然对一个黑女奴和契卡索酋长所生的老人来说也像父母亲一样,这老人曾是他精神上的父亲,如果某人能是一个人精神上的父亲的话;他敬佩、尊重、爱戴、痛惜并哀悼这位老人;有一天他本人会结婚,他们也将拥有一段短暂的、不实在的光辉时刻,正因为它本质上是无法持久的,所以才是光辉的;另外,他们也会,可能会甚至把这样的记忆带到肉体不再与肉体对话的时刻里去,因为记忆至少还是能长期保存的;但是森林仍将是他的情人、他的妻子。

他并不在朝那橡胶树走去。事实上他离开这棵树越来越远了。从前,那还是不多久以前,没有人陪伴是不许他进森林的。过了不多久,他开始明白自己有多少事还不懂得,竟没有人陪着就不敢进森林了,再过了一阵,他开始弄清楚,当然还是朦朦胧胧的,他所不知道的事情的范围时,就敢于试图拿着一只指南针穿越森林了,这倒不是因为他对自己增强了信心,而是因为麦卡斯林、德·斯班少校、华尔特和康普生将军都终于教会了他要相信指南针,不管它表面上指明的是什么方向。现在他连指南针也不用,仅仅依靠太阳,而且也只是下意识地依靠就行了,其实他大可带一张大比例尺的地图来,随时可把自己实际所在的方位标到地图上去,偏离不至于超过一百英尺;果然,几乎就在他预期的那一刻,地势开始逐渐升高了,他经过了四根水泥界标中的一根,这是木材公司的测量员为了标明德·斯班少校留下不卖的那块地的四边而埋置的,接着他站在那小土丘本身的顶上,四根界标都进入了他的视野,它们即使经过了冬季的风霜雨雪的摧残仍显得很苍白,在这片土地上显得那么没有生气而令人震惊地不协调,因为在这片土地上,分解本身就是一个射精、膨胀、受孕、分娩的过程,而死亡竟然是根本不存在的。经过两个冬天落叶的掩埋和两个春天洪水的冲洗,那两个坟丘已经了无痕迹。可是走这么远路来扫墓的人是不需要墓碑的,单靠山姆·法泽斯亲自教他的办法就能找到:看树木的方位就成;而且的确如此,他用猎刀朝土里刺去,几乎第一下就戳到了(但只不过想了解一下是否还在那儿)那只本来制造好了用来盛车轴润滑油现在却装着老班一只干枯毁形的脚爪的铁皮圆罐头,“狮子”的骨骸就埋在罐头底下。

他没有去动它。他甚至也没有去寻找那另一个墓穴,两年前的那个星期天,他和麦卡斯林、德·斯班少校以及布恩把山姆的遗体放在里面,一起放进去的还有山姆打猎用的号角、猎刀和烟斗;他没有必要找了。他的两只脚一定跨越过这墓穴,说不定就踩在它的上面呢。不过这也没有关系。没准今天早晨还不等我来到这儿他早就知道我到森林里来了呢,他想,一直走到一棵树前,麦卡斯林和德·斯班少校找到他们那天,他们曾用这树来支撑放山姆遗体的平台的一端——就是这棵树,它的树干上钉着那另一只盛润滑油的铁皮罐,但它已饱经风霜,生了锈,也显得很不协调,但现在伤口已被这大森林消融一切的同化力所治愈,它不再发出不和谐的声音,里面已经空空如也,他那一天放进去的食物和烟草早已不见,同样快就会消失的是他即将从口袋里取出放进去的东西——一扎烟草、一条新的印花大手帕、一小纸袋薄荷糖,那是山姆生前最爱吃的;这些也会不见的,几乎还不等他转过身去,不是消失,而仅仅是转化成万千生机,它们会在这些不见阳光的秘密地方的幽深处印下纤巧的、小精灵般的脚印,它们,呼吸着的、等待着的以及固定不动的,都在每一根枝丫和每一片树叶后面窥视着他,直到他移动、再移动、继续朝前走去;他没有停下,他仅仅是驻留了片刻,旋即离开了土丘,这儿并不是死者的葬身之地,因为世上本来就没有死亡,这儿没有“狮子”,也没有山姆;他们并没有被土地紧紧地围裹住,而是自由地待在土地里,不是栖身在土地里,而是本身就属于土地,生命虽有千千万万,但每一个都密切相关,不可分离,叶子、枝丫与微粒,空气、阳光、雨露与黑夜,橡实、橡树、叶子再又是橡树,天黑、天亮、天黑再天亮,周而复始,一成不变,形态虽有万千种,规律却只有一个:还有老班,老班也是这样;他们连脚爪也会还给它的,肯定会还的:然后是长期的对抗和长期的追逐,没有被逼迫被激怒的心,没有被抓伤和流血的皮肉——就在他惊呆的那一刻,他仿佛也还听见了阿许与他分手时的叮嘱。他甚至能听见阿许的声音,当时他惊呆了,一动不动,一只脚刚把全身的重量承受下来,另一只脚的脚尖刚刚在身后举起,他屏住了呼吸,又像过去那样感到有一阵剧烈的惊恐涌进全身,啊,艾萨克·麦卡斯林已有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这么说,当他低下头来看它的时候他的感情是恐惧而不是惊骇了。这东西还没有盘卷起来,也没有发出嘶嘶声,它只是沉重而迅速地往回一缩,它的颈部绕成的环圈偏向一侧,仿佛仅仅是为了缠紧些好让抬起的头能稍稍后倾,它也没有感到惊骇,也还没有真正开始威胁对方,这东西有六英尺多长,那抬起的头比他的膝头还高一些,但离开的距离却比他的膝高要短一些,它老了,年轻时一度斑斓刺眼的花纹已暗淡下来,变成单色,也与它匍匐潜行的大森林相协调:这老家伙,自古以来就受到诅咒,既能致人死命而又形单影只,现在他能够闻到它的气味了:一股淡淡的叫人恶心的气味,像腐烂的黄瓜,也像某种说不出是什么东西的气味,让人想起所有的知识、一种古老的倦怠、低贱的种姓和死亡。它终于动弹了。动的不是头部。它开始从他身边滑行开去时,那高高昂起的头并未改变姿势,它挺直地在空中移动,只是不像方才那样垂直,仿佛这头部和昂起的三分之一身躯是自成一体的:是一个用两只脚行走的不受一切质量与平衡定律支配的活物,而且是本应如此的,因为即使现在,他仍然无法完全相信那投出流动与滑行着的影子的移动着的头真的是一条蛇的头;它走着走着,终于走掉了;他这时才把另一只脚放了下来,连自己也不清楚这是怎么搞的,只顾站在那儿,举起了一只手,和六年前那个下午山姆的姿势一模一样,那天山姆把他带进大森林,领他看这看那,他就是从那天起告别童年时期的,现在他用山姆那天讲的古老的语言说话了,也同样的不假思索,“酋长,”他说,“老祖宗哎。”

他说不上来是什么时候开始听到那个声音的,因为当他明确意识到的时候,他觉得已经听到有好几秒了——那声音像是一个人在用枪筒敲击一段铁轨,很响,很重,倒不是很急,然而有几分狂乱的劲儿,仿佛那个敲击者不仅很强壮,很认真,还多少有点歇斯底里。不过这人不可能在运木材的铁路线上,因为虽然方向是对的,铁路线却离他至少有二英里,而这声音肯定是在三百码之内。他正在这么思忖,忽然明白这声音该来自何方:不管这人是谁,正在干什么,反正这人是在林中空地边缘那棵橡胶树的附近,也就是他要和布恩会合的地方。到现在为止,他一面前进一面在搜索猎物,走得很慢,很轻,既看地面又看树上。现在他继续往前走,枪膛里没装子弹,枪口斜着朝上,枪柄朝后,使自己较容易穿过荆棘和灌木,他逐渐走近,那不间断的金属敲击金属的声音也越来越响,那是种野蛮的、歇斯底里得有点邪门的声音,他穿出树林,来到林中空地,正好面对着那棵孤单单的橡胶树。一眼看去,那棵树上仿佛满是发狂的松鼠。看起来总有四五十只,正在树枝之间跳过来蹿过去,以致整棵树仿佛变成了癫狂的叶子形成的一个绿色大旋涡,而时不时会有一只、两只或是三只松鼠从树干上蹦下来,落地后不停地打旋,然后蹿回树上,仿佛是被伙伴们组成的那个疯狂的旋涡所造成的真空猛烈地吸回去似的。这时他看见布恩了,正坐在地上,背靠着树干,低着头,疯狂地敲击着放在膝上的什么东西。他用来敲击的是拆下来的枪筒,而他所敲击的是那支枪的后膛。剩下的部分给卸成六七片,散摊在他身边,他低垂着一张通红的、淌着汗的核桃般的脸,正以一个疯子不顾一切的劲儿用卸下的枪筒敲打着膝上的后膛。他甚至没有抬起头来看看走过来的是谁。他继续敲击着,仅仅用嘶哑发噎的声音向孩子喊道:

“滚开!别碰它们!连一只也不许你碰!它们是我的!”

伊塞梯贝哈临死的那一整天,那黑人一直躺在谷仓里躲藏着,他大约四十岁,是个几内亚人。他十四岁那年让一个从喀麦隆来的奴隶贩子掳获了,当时他牙齿还没有锉过呢。他给酋长当贴身奴仆,算来已有二十三个年头了。

天刚黑下来,他就开始跑了。这一带的地形他熟悉得很,因为以前他老随着伊塞梯贝哈在此地打猎,伊塞梯贝哈骑一匹母马,他骑匹骡子随从在侧,他们追踪狐狸或是山猫(有时候甚至是一只沿了河从大洼地来的熊);他对地形熟悉的程度丝毫不逊于会派来追捕他的任何人。第二天太阳下山前不久,他第一次见到了追兵。当时他已经跑出去三十英里了,他沿着小溪逆流而上,然后又折回来;他是躺在一丛巴婆树底下初次见到追兵的。来的是两个人,穿着衬衫,头戴草帽,裤子卷得整整齐齐的夹在腋下,他们倒没带武器。他们是中年人,腆着大肚子,因此反正是不可能走得很快的;要等他们追踪他的脚迹拐回到他躺着窥看他们的地方,非得要十二个小时之后不可。“这么说我可以一直休息到半夜了。”他对自己说。他离庄园不太远,连炊烟灶火气味都能闻到,他想他肚子也该饿了,因为他足足有三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不过更要紧的还是好好歇歇。”他对自己说。他匍匐在巴婆树丛里不断地对自己这么说,由于想让自己好好歇歇,需要和急着让自己歇下来,倒弄得他的心怦怦直跳,就跟方才奔跑时一样了。他似乎连怎么休息也都忘了,好像六个小时时间太短,还不够他进入休息状态的,甚至还不够他重新回忆起休息是怎么进行的。

天刚刚开始黑,他又起来走了。他原来设想,既然没有特定的地方要去,那就大可悠着点,悄没声不停顿地走上一个夜晚,可是一旦移动开了步子,他却开始尽最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了,他挺起气喘吁吁的胸膛和翕动的鼻翼,劈开憋闷的、抽打人的黑暗。他跑了一个小时,晕头转向,也弄不清东南西北了,却又突然停住脚步,过了好一会儿他总算把自己狂跳的心声从鼓声中分辨了出来。从鼓声听来那伙人离这儿不到两英里;他循声寻去,终于能嗅出与品尝到油腻腻、辣乎乎的烟火味了。他走进那群人当中时鼓仍然没有停下;只有那个头人来到他的面前,他站在四散的油烟味中,喘个不停,鼻孔张得大大的,鼻翼在翕动,眼光收敛,泥污的脸上两颗眼珠却滴溜溜转个不停,仿佛是与他肺的张合息息相关的。这头人也是个几内亚人,说不定就是他的父亲,正如另外几个观望着他的人可能就是他的儿子一样;而所有的人,是几内亚人也好不是几内亚人也好,都曾经是他的兄弟,不过那是在前两天伊塞梯贝哈死去之前,现在他们不可逆转全都变成了陌生人,成了另外的一个族类。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时代的人。

“我们料定你会来的,”头人说,“吃点东西,然后就走吧。活人不能跟死人搞在一起。这你是明白的。”

“是的,”他说,“这我懂。”他们没有对看。鼓声也没有停下来。

“你吃点不?”头人问。

“我不饿。今天下午我逮到一只兔子,藏起来的时候我把它吃了。”

“那就带点熟肉走吧。”

他收下了包在树叶里的熟肉,重新走回到小溪的河床里去;过了一会儿鼓声停下了。他不住地走着,直到天色透亮。“我还有十二个小时呢,”他说,“说不定还会多一些,因为那两个人追踪我走过的路是在黑夜里进行的。”他蹲下来,吃了肉,又在裤腿上擦了擦手。接着他站起来,脱下粗布裤子,又在一个泥坑边上重新蹲下,往自己身上抹稀泥——脸上、胳臂上、身上、腿上——再次蹲下,抱住双膝,垂下了头。等到天色亮得可以看见东西了,他就走回到沼泽地去,仍然是蹲下来,就以这种姿势入睡了。他连一个梦都没有做。他移动了位置还是对的,因为,当他在大太阳亮晃晃的光线下突然醒来时,一眼就见到了那两个印第安人。他们仍然夹着卷得整整齐齐的裤子;他们就站在他藏身之处的正对面,腆着大肚子,身子挺厚重,不过眉目间似乎还和善,头戴草帽,衬衫下摆垂在外面,显得有点滑稽。

“这死黑鬼。”其中的一个人说。

“他们都不是好东西,”另外那人说,“说不定现在莫克土贝会让他们不再当奴隶了吧。除了给我们添麻烦,他们还能有什么好处?”

他休息过有了精神,便又奔跑起来了;中午时分,他爬到一棵树的顶端,朝庄园眺望。他能看到伊塞梯贝哈的遗体放在挂在两棵树之间的一张吊床上,树上还拴着一匹马和一只狗,轮船仓房外面的场地上停满了骡马大车,也有马车与配有鞍的马匹,一群群服饰鲜明的妇女、幼儿与老人都蹲在烤肉的长沟旁,烤肉飘出来的烟雾重重的,不大肯从这里飘散。男人和小青年即将全部出动,到流着小溪的洼地去追捕他,去跟踪他的足迹,他们节日里穿的好衣服都已小心卷好,嵌在了树丫里。不过大门附近也簇拥着一伙男人,接着他见到他们把坐在用柿树杆和鹿皮绑成的滑竿上的莫克土贝抬了出来——莫克土贝,这家伙一身肥肉,连撒尿都几乎要让别人从床上抬到桌子前去才行了。“好嘛,”那黑人平静地说,“这么说他也要参加追捕了。这个人,十五年来身子都跟死人的一样,他居然也想参加。”这黑人好像到这会儿才第一次明白,自己真正的形势是如何严峻、无可挽回与注定要失败。

他又奔跑起来了。在晚半晌,他面对面撞上了一个追捕者。两人都正好走在横跨小溪的一条独木桥上——黑人憔悴、消瘦、身板结实、不知疲倦、一副豁出命去的架势;印第安人则身胚厚墩墩的、慈眉善目、脸上明摆着一肚子不情愿和懒得动手的表情。那印第安人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也未发出一声;他站在独木桥上眼睁睁看着黑人跳进水里,游到岸边,嚓的几声隐没在灌木丛里。

太阳下山前不久,他躺在一根倒下的圆木的后面。圆木上有一行蚂蚁列了队慢慢行进着。他抓起一只只蚂蚁,慢慢地吃着,毫无表情,仿佛是参加宴会的一位客人在享用碟子里的咸坚果似的。蚂蚁也有一点咸味,引得他口水极不相称地流个没完。他慢慢地吃着,眼看蚂蚁的队列还是不乱不散,沿着圆木走向一无所知的厄运。他一整天没有吃过别的东西;泥巴结了块的脸上,一双眼睛在熬红的眼眶里打转。太阳下山时分,在顺着小溪匍匐前行时他注意力集中在一只青蛙身上,却冷不防让一条水蝮蛇在前臂上咬了一口。它咬得拖泥带水的,很不地道,像用剃刀割的,在他手臂上拉出了两道长长的口子,由于蹿来时冲力太大,火气太盛,那条蛇一时之间竟软瘫瘫地趴在那儿,一动不动,好像是因为自己无能与发了无名之火而不知怎么才好了。“哎哟,老祖宗哎。”那黑人叫了一声。他摸了摸蛇的头,眼睁睁看着它又朝自己的胳膊甩打下来,接着又是第二下,第三下,还是那么使狠劲,那么不地道、不漂亮。“要知道我可不想死呀。”他说。接着又重复了一遍——“要知道我可不想死呢”——声音很轻,很慢,也略带着几分惊讶,仿佛是话说出之后才发现连他都不知其意,或是都不明白自己用意的深浅与范围似的。

这时候他知道自己的确是迷路了。首先,他必须在自己发病之前先找到一个隐蔽、安全的地方。那地方得在沼泽地的深处,这样才可以把身后的足迹都擦除干净。起先,胳膊肿胀得很快,他刚把泥巴涂上去它们就干裂脱落了。但是第二天晚上胀肿倒停止了,他甚至都不觉得有病了。可是这时候胳膊开始发出臭味。他也琢磨过是不是应该再跑,他现在又跑得动了。可是他的露面岂不是给正好处在他下风头的追逐者白白送上一份厚礼吗,猫在这儿不动,倒得让追兵碰巧了才能发现他藏身之处与闻出他的气味呢。他这时想到最好能有一把斧子或是短柄的小斧子,用来把胳膊砍下埋掉,他想到了也尽力去追忆在船上受罪之前住草屋时那印象模糊的日子,当时周围的人全跟他属于同一族类,他们用费老大力气才磨快的巨兽骨头的边刃切割东西。接下去这样的回忆也消失了,他也集中不了精力来多想想这样的事了。这时,他知道反正也是等死,于是到晚上他干脆爬出来了;他没有听到他们的声音,不过他知道他们会在那儿,在黑暗里他也能闻到他们的恐惧的气味;这时他站直了身子,朝着黑暗里的他们大喊大叫:“嘿。来抓我呀。你们怕什么呢?”

不过天亮了他们当中的两个人才进到沼泽地里来。在听到他们的声音时他唱起歌来了。他知道现在他们看得到他了,光着身子,涂的泥巴都干结了,坐在一根圆木上,因为他也能看到他们了,两个人蹲在不远处,等他把歌唱完。接着其中的一个站起身(那是三筐,伊塞梯贝哈的一个高级参谋,倘若能按伊塞梯贝哈的意思做,当酋长接班人的应当是他)走过来拍了拍他的手臂。“行了,”老筐说,“你逃跑得很出色。完全不用觉得丢脸的。”

当他们在空气不太清爽的晴朗早晨中来近庄园时,黑人的眼睛开始慢慢转了起来,跟一匹马的眼睛似的。野营灶头冒出的烟气挨着地面扩散,都飘到了蹲着等候在场院和轮船甲板上的客人的身上,飘到他们那些光鲜、僵硬和粗糙的做客衣服上;这些人都是老弱妇孺。早就派有报信人跟着去洼地的,还派了另一个人走在大队人马的前面,所以伊塞梯贝哈的遗体已被搭到墓穴边上了,一起带来的还有他的马、他的狗,不过他生前居住的房子里仍然有一股他尸体的臭味。在抬莫克土贝滑竿的人登上斜坡时宾客们就已经开始朝墓穴的方向集结了。

黑人是那儿的人中最高的一个,他那颗昂起的、头发贴紧头皮、结了一块块干泥巴的脑袋在人群当中显得很突出。他呼吸困难,好像拖了六天疲于奔命的重担一下子全都压在了他的身上;虽然队伍走得不快,他那裸露的伤痕累累的胸膛却起伏得很厉害,胸前还蜷着那只左手。他不停地东张张西望望,但好像什么也没看到,仿佛眼光总是无法做到与视觉相一致似的。他稍稍张开了嘴,露出了白白的大牙齿;他开始喘大气了。已经在移动的客人停了下来,等候着,回过头来望,有几个手里还捧着一块块肉,那黑人用野气十足的眼睛有所克制地不断扫看他们的脸。

“你先吃点东西怎么样?”老筐问他,得问两遍才行。

“好吧,”黑人说,“可不是吗。我是得吃点东西了。”

人群又反过来往当中挤了,听到的话一直传到了最外层。“他想先吃点东西呢。”

他们来到轮船跟前。“坐下吧。”老筐说。黑人在甲板边缘坐下。他还在喘气,胸脯一起一伏的,脑袋也随着他那两只白眼球,不住地从一边转到另一边。他之所以视而不见,问题似乎是出在内心,是因为心中断绝了希望,而不是因为视力出了毛病。吃的东西拿来了,他们静静地看着他费劲地想把食物咽下去。他把食物放进嘴里,咀嚼起来,可是嚼着嚼着,没嚼烂的东西却开始从他嘴角流了出来,顺着嘴角流淌到胸口上,过了一会儿他干脆停下不嚼了,光是坐在那里,这个赤条条浑身干泥巴的汉子,盘子搁在膝盖上,嘴巴里塞满了嚼过一半的食物,张开着,他的眼睛大睁着,眼球不停地转动,一口一口直喘气。他们看着他,很耐心,也很专心致志,在等待着他。

“走吧。”老筐终于开口了。

“我要的是水,”那黑人说,“我要喝水。”

水井在土坡下不远处,再过去几步便是奴隶聚居区了。土坡上斑斑驳驳的,铺满了晌午的云影,若是平时太平日子里,伊塞梯贝哈会靠在他的椅子里打盹,等着吃午饭和饭后那长长的午睡,而黑人,他的贴身侍卫,也就得到空闲了。那时他总是坐在厨房门口跟正做着饭的女人闲聊天。厨房后面黑奴区的小巷总是静悄悄的一片安谧,有几个婆娘会隔着巷子说话,家家户户午饭的炊烟在乌木玩偶般的黑娃娃的头上飘散着。

“来吧。”老筐说。

那个黑人走在大家当中,比任何人都高。宾客们又朝伊塞梯贝哈和他的爱马、猎犬等着的地方拥去。黑人走的时候,高昂的脑袋始终不停地扭动着,胸脯则一起一伏。“来吧,”老筐说,“你方才不是想喝水吗?”

“是的,”黑人说,“一点不错。”他扭过头去看看那幢大房子,又朝更低处的奴隶区看过去,今天那里没一家生火,门口没有一个闲人露面,连尘土里都不见有一个小把戏,他气喘个没完。“我是在这儿挨咬的,从手腕一直往上,连着咬;一口,两口,三口。我说了:‘哎哟,老祖宗哎。’”

“行了,来吧。”老筐说。那黑人仍然走得像模像样的,膝盖抬得高高的,头也昂得高高的,像是在踩水车。他的眼球射出了野野的却又有所节制的眼光,像是马的一双眼睛。“你方才不是说要喝水吗,”老筐说,“这儿有水。”

井里有一只葫芦瓢。他们舀满了水,递给黑人,接着便瞧他试着喝下去。他把瓢儿慢慢地斜举到干结着泥巴的脸上去的时候,眼珠子仍然在转个不停。他们能看到他的喉咙在一起一伏,但晶莹的水却从瓢的两边哗哗流下,顺着下巴、胸脯直往下淌。水一会儿就流完了。“来吧。”老筐说。

“等等。”黑人说。他又舀了一勺,斜举到面前,在不停转动着的眼睛的底下。他们再一次看着他喉咙在一起一伏,没能咽下的水仍然在他下巴上形成一个个断裂的鞘套,在他有干泥巴的胸前形成一道道小河沟。大伙儿等候着,耐心、严肃、一本正经、毫不松懈:族人、客人与亲戚莫不如此。接着水没有了,虽然那只空瓢举得越来越高,他那黑黑的喉咙仍然白白地装出一副在喝水的样子。一片让水冲松的泥巴从他胸口滑落下来,摔碎在他泥腿脚的前面,人们能听到空瓢里有他叹气的啊、啊、啊声。

“来吧。”老筐说,从黑人的手里取走那只瓢,把它挂回到井壁上去。

大森林》_熊_4_转载于网络 - 文学作品阅读

首页

大森林熊_4

书籍
返回细体
20
返回经典模式参考起点小说手势
  • 传统模式
  • 经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