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猎熊
拉特利夫正在讲这个故事。他是个缝纫机推销商;他讲的这件事发生时他经常赶着一辆轻巧结实的四轮平板马车在咱们这个县里走村串户,拉车的两匹马精瘦结实,却不太般配;如今他用的是一辆T型福特车了,后座上仍然放着一台装在铁皮箱子里的样机,这铁皮箱模样跟只狗窝似的,油漆得却俨然像一座房子。
拉特利夫在任何地方出现都不至于使人感到奇怪——他是会在农妇义卖市场和针线活聚会上露面的唯一的男人;他会在乡村教堂全日歌咏会上的男声部里钻来钻去也会出现在女声部里,而且还真的动嘴唱呢,是挺悦耳的男中音。他甚至还参加了他讲到的这次猎熊,那是在德·斯班一年一度在离城二十英里河床洼地举办的打猎野营里,尽管上那儿去他压根儿不可能找到买一台缝纫机的主儿,因为德·斯班太太肯定已经有一台了,除非她把机子送给了某个出嫁的女儿,而另外的那位男士呢——卢修斯·霍根贝克——跟此人他后来有了扯不清的关系,使自己和打猎队都很没面子,这位老兄即使愿意买也是不可能给老婆置上一台的,除非拉特利夫能答应他永无期限地赊账。
卢修斯·霍根贝克是布恩·霍根贝克几个孩子里的一个,这个老布恩,在最早的打猎队里可是德·斯班少校和麦卡斯林·爱德蒙兹最忠心耿耿和全然不可缺少的仆人兼侍从,打猎队的成员还有艾萨克·麦卡斯林大叔、华尔特·艾威尔和老康普生将军,最后面的这位就是我的爷爷了(应该说还有阿许·怀利大叔呢,他就是在拉特利夫事件里占有一席之地的那个阿许的父亲,在阿许眼里,只有艾克大叔是存在的)。不过卢修斯现在已经四十岁了,他的牙齿几乎全都没有了,自从他跟那两个普罗文兄弟在杰弗生镇以普罗文帮而臭名昭著以来,好多年已经过去了,他们以野小子最让人想象不到的方式把我们这个安静的小镇变成人间地狱,他们不是在星期六深夜在广场上乱放枪,便是在星期天早上在小巷里跑马,把上教堂的太太们吓得发出尖叫四下乱跑。镇上年轻些的公民对他一无所知,只晓得他个子高高,显得很壮实健康,在别人勉强容忍他待着的地方总是若有所思、郁郁不欢地闲蹓,从来没有哪个集团认为他是自己人,他也从来没有为养活老婆和三个孩子出过一点力。
我们当中还有一些男人,他们的家小也是缺吃少穿的;这些人或许是压根儿不想干活,而时至今日,近两三年,更是再别想找到工作了。这些人获得体面和维持体面全都倚仗这样的方法:当某某厂家的推销商,推销的是些小商品,肥皂啦、男子盥洗用具啦、炊具什么的,人们常常可以见到他们拎着只放样品的黑色小箱子,在街道和广场上走来走去。让我们大吃一惊的是,有一天,霍根贝克居然也拎了只这样的箱子出现了,虽然没到一星期,镇上的治安官就发现那里面放的是一品脱一瓶的威士忌。斯班少校(不是老的那位:那位早已不在了。这个是老的那位的儿子,是个银行家,称他为少校,是为了纪念他的父亲与一八六五年父亲靠了英勇行为所获得与保住的军阶军衔)好歹把他保了出来,因为是斯班少校在养活他的一家,反正从付给霍根贝克太太为少校家干针线活和别的这一类杂活的那点工钱里再匀出几个小钱来呗——他之所以要背卢修斯这个负担完全是为了讲义气,跟他父亲获得军衔所凭的豪侠气概属于同一性质:就因为布恩一辈子都是老斯班少校(自然,还有爱德蒙兹先生)在负担的;或许,我们倒是愿意那样相信,是以一种古罗马的姿态在致敬与告别,对着被“时间”露出真相之前卢修斯曾经是的那个光辉形象。
因为有些上年纪的人还是记得二十年前的那个“屠夫”·卢修斯的——他甚至把他诨号里的那股连魔鬼都闻风丧胆的杀气都丢失在他微不足道的过去的某个角落里了;那个年轻人幽默感一点儿没有,火气倒很大,急吼吼一心想把恶气全发泄出来,这股劲儿他现在早就没有了,当时在火头里他曾疯疯癫癫地,没准大抵是在酒后,自发地干出了一些野性十足的事情,黑人野餐会事件便是其中之一。这次野餐会是在离城几英里的一个黑人教堂那里举行的。进行到一半,卢修斯和普罗文哥俩参加完一次乡村舞会回来,骑马靠近黑人,手枪已经拔出,手指里夹着刚点燃的雪茄烟;他们把黑人一个个叫出来,用红红的烟头去烫那会儿正时髦的赛璐珞领口,在每一个受害者的脖颈上留下一圈突兀的浅浅的倒还不致给人带来痛苦的焦痕。拉特利夫此刻所讲到的正是此人。
不过为了给拉特利夫搭好戏台,还有一件事不可不提。从德·斯班少校营地再往河下游去五英里光景,在那河边的藤蔓、橡胶树和针叶橡树更密集更荒野的地方,有一个印第安人土墩。这个原住民的遗址是河床洼地平坦荒野处唯一的高地,显得格外诡异与阴沉。即使对我们中的一些人——虽然是小孩,却是有文化的城里人的后代——这土墩也隐隐地意味着神秘和血腥罪行,意味着暴行和骤然灭亡,仿佛我们从私相传阅的一毛钱一本的小说那里得到的与印第安人有关的喊杀与挥动战斧的印象,仅仅是这个土墩仍然拥有的神秘力量的极小极短暂的一个表现,这股力量很邪恶,也略带嘲讽意味,像是一头凶狠的无名野兽爪子上带有鲜血在打着轻鼾慵懒地睡觉——我们之所以这样想,也许是因为一度很强盛的契卡索族的残部仍然于政府保护下生活在土墩附近。他们如今都起了美国名字,他们的生活方式,跟轮流包围他们的各个民族白人的也已经大体相同了。
不过我们从来没有见到过他们,因为有自己的居留地和商店,他们从不进城。等我们长大一些以后才明白,他们并不比白人更加野蛮不化与愚昧无知,他们最最突出的不合规范之处没准是——其实这一点在我们那一带算不得是什么特别出格的事——稍稍有些在沼泽地深处私酿威士忌的嫌疑。不过对于我们这些小孩子来说,他们倒是有几分传奇人物的味道,他们在沼泽地隐居,跟我们全听说过但有些人却从未见到过的那座神秘土墩密不可分,他们像是在一股神秘力量的委派下充当了土墩的守护者。
我方才说了,我们当中有些人从来没见到过土墩,但是全都听说过,也议论过,男孩子嘛都是这样的。它成了我们生活与背景的一个部分,一如我们生活在上面的土地、打输的内战、谢尔曼的大进军,或是生活于我们中间在经济上与我们竞争的黑人,黑人姓我们家族的姓氏,只是比我们更直率、更有潜力和活力罢了。我十五岁那年和一个同伙,因为要证明自己胆子大,曾在一天夕阳西下时爬上土墩。我们生平第一次见到了那些印第安人中的几个;我们向他们问了路,并且就在太阳落下的那一刻登上墩顶。我们带着野营设备,但是我们并未生火。我们连铺都没有搭。我们光是紧挨着坐在墩顶上,直到天蒙蒙亮可以找到大路了。我们一直没有说话。我们在灰蒙蒙的曙色中互相对看时,发现我们的脸也是青灰灰的,而且一脸严肃,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回到镇子时我们仍然没有说话。我们就那样分了手,回到家中爬上了床。这就是我们对土墩的想法与感觉。不错,我们是小孩,但我们是识文断字人家的孩子,我们的父母都是——或者应该是——不迷信,也不会因为没有来由的恐惧而感到惊骇的。
此刻,拉特利夫讲起卢修斯·霍根贝克和他打嗝的故事来了。
我回到城里时,所遇到的第一个人对我说:“你的脸怎么啦,拉特利夫?莫不是德·斯班把你当追赶熊的猎犬使唤啦?”
“不是的,小子们,”我说,“是豹子抓的。”
“你想把豹子怎么样啊,拉特利夫?”一个小子说。
“小子们,”我说,“我要是知道那我就是小狗。”
我说的是实话。是大伙儿把卢克㊟·霍根贝克从我身边拉开过了好一会儿之后我才发现的。因为我和卢克一样,根本不知道阿许老头是何许人。我只知道他是少校家的黑用人,是在营地干杂活的。我只知道事情一开始时,我想我的意图无非是——帮卢克解决困难,或者也许是置身局外跟他开个小玩笑却又不至于伤害到他,甚至说不定可以帮少校一个小忙,替他把卢克支到营地外面去一阵子。后来快到半夜了,那该死的家伙竟像只受惊的鹿似的从树林里狂奔过来,跑到他们玩纸牌的那个地方,我就说了:“行了,你也该满意了。你总算是平平安安地从他们那里脱身了。”他突然站住,万分惊讶地朝我恶狠狠地看了一眼;他甚至都不知道打牌的人都停下来了;接着他整个人扑到我身上来,就像谷仓在我头顶上坍塌下来似的。
牌局自然就给搅了。足足得上去三四个人才能把他从我身上拖开,这当儿,坐在椅子里的少校扭过身来,手里捏着配得齐齐的四张“小三”,使劲往桌面上捶,嘴里喷出了一系列的脏话。只不过上前来拉架的人真是帮了倒忙,因为他们的靴子全都踩在我的脸上、手上和脚上了。这就跟着火时一样——做出最大损害的正是手里把着水龙头的那些老兄。
“这他妈的算是怎么一回事啊?”少校吼道,这时有三四个人正按着卢克,而他呢,却号啕大哭,跟个小娃娃似的。
“是他让他们来整我的!”卢克说,“唆使我上那儿去的就是他,我得把他杀了!”
“让谁们来整你呀?”少校说。
“那些印第安佬呗!”卢克边哭边说。接着他又往我这边扑过来,把抓住他胳膊的那几个人统统甩开,就跟他们是布娃娃似的,一直到少校用一点也不掺水的咒骂将他喝住。他说别以为这商贩没有力气。别听他自己说身子骨不行干不了体力活。没准正因为拎着个小黑箱子到处兜售粉红色的吊带和剃须肥皂,他才贮积着自己的真阳实力呢。接下去少校又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告诉他我无非就是想帮帮卢克,免得他老打嗝难受罢了。
要说我没真的替他觉得难过那我就是小狗。我正好经过此处,我寻思我何不进来看看大伙儿打猎的运气好不好呢,我约莫是太阳下山时分赶车来到这儿的,我见到的第一个人正是卢克。我没觉得奇怪,因为这儿本来就是全县大老爷们聚集的最大去处,更何况吃食、威士忌全不收费呢,因此我就说了:“哟,真是少见呀。”而他说的却是:
“呃——呃!呃——吓!呃——哦!呃——哦,天哪!”从头天晚上九点起他就已经打上嗝儿了;每回少校让他喝杯酒他总能把缸子倒到嘴里,只要阿许老头没有盯着,他总能把酒喝进肚子里去;两天前少校杀死了一头熊,我估摸卢克已经吃下去那么多的肥熊肉——更不用说打猎队早已有的鹿肉了,没准还有几只浣熊和松鼠呢,这是为了调味而扔到炖锅里去的——吃下的熊肉多得他想用一辆大车拉走都办不到了。于是就这样的,他打起嗝儿来了,一分钟三次,就跟一枚定时炸弹一般准;只不过这一枚里面装的是熊肉和威士忌而不是炸药,因而爆炸不了,故而无法将他的苦闷爆发出来。
人们告诉我,他已经弄得每个人都几乎整夜无法入睡了,弄得少校只好火冒三丈地从床上爬下来,提起他的枪,让阿许牵了两只猎犬,而卢克也跟在后面——完全是因为不好受,我琢磨,他也不能比别人多睡一分钟呀——他紧跟在少校的后面,不断地说:“呃——哟!呃——哦!呃——噢!呃——哦,天哪!”最后,少校不得不转过身子对他说:“你给我滚到那伙举着猎枪蹲守过路鹿的人的那边去。你叫我怎么能轻手轻脚跟踪一头熊,怎么能在狗追踪到熊时听得见它们的叫唤呢?我还不如去驾驶一辆摩托车呢。”
于是卢克便转过身子回到蹲守鹿的猎人那边去了,那些人都分布在防洪堤的圆木旁。我寻思他根本不能算是真正走开,而是他的声音就像少校所说的摩托车那样,愈行愈远了。他压根儿没有想法子让自己不发出声音。我寻思他一定觉得,任何一个傻瓜都能从他的声音听出来他不是鹿。不。我想到这时候他已经太不好受了所以希望干脆有人对着他来上一枪。当然谁也不会这样做的,于是他来到第一个蹲守者那儿,那是艾克·麦卡斯林大叔,在大叔身后一根圆木上坐下,胳膊肘支着双膝,脸埋在手里,继续他的“呃——哦!呃——哦!呃——哦!呃——哦!”大叔终于顶不住了,转过身来对他说:“你烦不烦啊,小子;快给我从这儿走开。你以为世界上有这么傻的野物,会对着一台捆草机走过来吗?喝点儿水去。”
“水我喝过了,”卢克说,没有挪窝,“打从昨晚九点起我就一直在喝水。我喝下那么多水,只要倒下,就会跟一口自流井那样咕咕往外冒的。”
“行了,反正你得走开,”艾克大叔说,“给我从这儿走开。”
卢克只好站起来一摇一晃地走开去,声音逐渐变弱,就跟他是装着一台单缸引擎的什么机器似的,只不过这台机子模样更常见也更不起眼罢了。他沿着防洪堤来到第二个蹲守点,人家把他轰走,他再朝下一个走去。我琢磨他仍然希望有人会怜悯他,给他来上一枪,因为到这时候他像是已经完全不抱希望了。大伙儿都说,此刻,在他说到段子里“哦,天哪”的那个部分时,你在营地里都能听得真真儿的。他们说那回声都能穿过河沟对面的芦苇丛传回来,就跟有人在井底用大喇叭说话似的。他们说,连追踪兽迹的猎犬也不再吠叫了,因此他们都不再蹲守了并叫他回到营地来。我刚来到时他就在那儿。阿许老头也在,他和少校都回来了,为的是让少校可以打个盹儿,我和卢克都没注意到有阿许在,还以为在这儿的是另一个什么黑鬼罢了。
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我们当中的任何人都不知道是阿许甚至都没有想到是他。有时候一个人有心要开开玩笑,他却开到了另外一个人的头上;现在的情况正是如此,倘若不是,那我就是只小狗;就跟黑头里什么地方静静地潜伏着一股巨大的魔力似的,有个人对它没什么认识却有心要跟它开开玩笑,这时候情况如何就要看这股魔力是不是在兴头上愿意玩上一玩,或是跟我的这一回一样,照准他的脸狠击一掌。因为我说:“你是从昨天九点起就打上嗝的,可对?那都快二十四小时了。依我说你也该采取点措施让这些嗝儿停下来了。”这时候他盯看着我,像是拿不定主意,是要跳过来把我的脑袋一口咬下来呢,还是光是咬掉自己的脑袋就算了,与此同时,嘴巴里还在没完没了地“呃——哼!呃——哼!”很慢,也很有节奏。接着他说了:“我才不想让它们停下来呢。我喜欢打嗝。不过要是你打得停不下来的话我倒可以帮你除掉。你想知道怎么做吗?”
“怎么做呀?”我说。
“就是帮你把你的脑袋拧下来。这样你就没有用来打嗝的家伙了。大伙儿也不会烦你了。我很愿意为你效劳。”
“那是自然。”我说,看着他怎么坐在厨房的台阶上——那是在晚饭之后了,不过他可什么都没有吃,因为可以说,他的咽喉已经变成一条单行道了——还是一个劲儿没完没了地“呃——咳!呃——哦!呃——哦!呃——咳!”因为我寻思,少校已经郑重正告过他,如果他仍旧选择又号又吼的话,那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我根本不想害他。而且,别人已经告诉我头天晚上他就搞得大家整宿没睡,而且把那一带洼地里的猎物都吓得跑个精光,再说,遛遛腿总还能帮他消磨时光吧。因此我说了:“我相信我知道你怎样才能把这毛病根治了。不过,当然,要是你不打算根治的话——”
于是他说了:“我当然希望有人能告诉我怎么治了。我都愿意付十块钱,要是能停住一分钟,不这么‘呃’——”好嘛,说到这里他的嗝儿又来劲儿了。好像这以前他的五脏六腑满足于在正常状态下安安静静地打嗝,可现在,经他自己一提醒,他似乎打通了一个排气阀,因为马上他便开始号叫起来,发出了“呃——哦,天哪!”的声音,就跟蹲守的猎人轰他回营地来时他发出的一样,这时我听到少校的脚步跺在地板上的声音。连这脚步也好像是在生气似的,于是我赶紧说了:
“嘘——你不想让少校再次发火吧,可对?”
于是他尽可能把声音压得轻一些,他坐在厨房台阶上,此时阿许和别的黑鬼正在厨房里忙着做饭,他又开口说了:“不管你出什么点子我都愿意试上一试。什么办法我都试过了,阿猫阿狗告诉我的偏方我全试过了。我曾经憋住气灌下去那么多的水,都觉得自己像一只他们用来做广告的汽车大轮胎了,我也曾把脚钩在那边的一个树杈上,倒挂了十五分钟,喝下去满瓶子一品脱的水,还有人说得咽下一颗大号铅弹,我咽了。但是我还是照样打嗝。你说我还该怎么办?”
“呃,”我说了,“我不知道你该怎么办。不过如果打嗝的是我,我会上土墩去找约翰·老筐给我治治的。”
这时候他坐着一动不动,接着便慢腾腾地扭过头来看着我;有那么一分钟他还真的不打嗝儿了。如果这不是真的那我就是小狗。“约翰·老筐?”他说。
“自然是他啦,”我说,“那些印第安人掌握各种各样的祖传秘方,那是白人大夫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而且他会很高兴为一个白人效劳的,那些可怜的土著会的,因为白人待他们不薄啊——不光是让他们保留那些土山包,反正这是谁也不想要的,而且还卖给他们面粉、糖和农具,赚的利润并不比卖给白人的高出多少。我还听说很快,上头甚至还要批准让他们一星期进一回城了呢。老筐一定很乐意帮你治好打嗝的。”
“约翰·老筐,”他说,“那些印第安人。”他说,嗝儿打得慢悠悠的,很安静也很稳。接着他突然说:“我要是会去我就是小狗!”不过要是他的声音不像是号哭那我就是小狗。他跳起来,站在那儿骂骂咧咧,那声音就像是在哭。“这地方没有一个人心疼我,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我在这儿受完了罪还是受罪,二十四个小时以上没吃没睡,可是就没有一个狗娘养的心疼我和可怜我!”
“哟,我这不就是在想法子帮你的忙吗,”我说,“让你打嗝的可不是我呀。我只不过是在寻思,像你这样的情况看来是非得上白人帮不上忙的地方去不可了。不过倒没有法律规定你非去那儿医治不可。”接着便做出一副要走开的样子。我顺着厨房的犄角重新绕到前面,看见他又在台阶上坐了下来,接着打他的“呃——哦!呃——哦!”不紧不慢,还挺平稳的;这时候我瞅见阿许老头就站在厨房门里面,一动不动,低着头,似乎在倾听什么。不过我仍然没起疑心。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卢克站了起来,很突然但是很安静,站了有一分钟,对着里面有人在打扑克的窗子看了看,然后又朝通往洼地黑头里的那条路望过去。接着他回进屋子,悄没声的,一分钟后带了盏点亮的马灯和一支猎枪出来。我不知道那是谁的枪,我猜他也不知道而且根本不去管那是谁的。他就以那样不出声铁了心的姿态走出屋子,顺着那条路走下去。我起先还能看到那盏马灯,在马灯看不到很久以后仍然能听见他的声音。这时我已绕回到厨房门前,只能听到他的声音一点点地消失在洼地里了,此时老阿许在我身后开腔道:
“他上那边去啦?”
“上哪儿啊?”我说。
“上土墩呗。”他说。
“哼,要是知道那我就是小狗了,”我说,“我最后跟他说话时他好像还没有想好要去哪儿呢。也许他光是想去遛个弯儿。这兴许会对他有好处;让他今儿晚上能睡得着,明天早餐也会胃口好些。你说呢?”
可是阿许一声也没吭。他光是退回到厨房里去。我仍然没起任何疑心。我怎么可能呢?那些日子里我连杰弗生都没到过。我连皮鞋都未曾见识过,更不用说两家铺子紧挨着开在一起或是弧光灯什么的了。
因此我往他们打牌的地方走去,边走边说:“行了,先生们,我想大伙儿今天晚上能睡会儿好觉了。”接着我把情况跟他们说了说,因为八成儿他会在那儿待到天亮再回来,总不至于在黑头里再走那五英里回来的路吧,那些印第安人总不会跟白人一般小肚鸡肠,受不了打嗝那丁点儿小事吧。可是如果少校听了没有跳起来,那我就是小狗。
“他娘的,拉特利夫,”他说,“你怎么能那样干呢。”
“怎么啦,我不就是给他出个主意嘛,少校,随便一说而已,”我说,“我光是告诉他老筐也算是个大夫。我压根儿没想到他会当真。也许他根本没上那儿去。没准他是去打浣熊了。”
不过大多数人都跟我看法差不多。“让他去好了,”弗雷泽先生说,“他要溜达一整夜那才好呢。他娘的,为了他我一整宿都没合过眼皮……发牌呀,艾克大叔。”
“反正这会儿也没法拉他回来了,没门儿了,”艾克大叔边发牌边说道,“没准约翰·老筐真能止住他的嗝儿呢。这傻小子,海吃海喝,撑得连话都说不出来,连多一口都再也咽不下去了。今儿早上,他坐在我身后的一根圆木上,出的声音就跟一台捆草机发出来似的。我真想过是不是照准他来上一枪,把他灭掉得了……王后赌两毛五,先生们。”
于是我就坐在那儿看他们玩儿,心里时不时地想着那个倒霉蛋如何手里拿着猎枪和马灯,在林木间跌跌撞撞地穿行,在黑暗中走上五英里,好摆脱掉那老得打嗝的毛病,而此时此际,各种恶形恶状的兽类都在暗中窥伺,弄不懂这是何方神圣,能发出这般怪声的两脚货是样什么怪兽,又想到当他闯上土墩时那些印第安人对这不速之客又会怎样接待,想着想着我都憋不住要笑出声来,这时候,少校开口了:“你倒是在那嘟囔和傻笑什么呀?”
“没什么,”我说,“我不过是在思念一个老朋友罢了。”
“他娘的,你怎么不跟他一块儿上那边去呢。”少校说。这时候,他认为该喝点什么的时候到了,便开始吆喝阿许。阿许老也不来,最后我亲自走到门口,朝着厨房招呼阿许,可是回答的是另外的一个黑鬼。他捧着大酒瓶和别的东西走进来时少校抬起头来问道:“阿许哪儿去了?”
“他走了。”黑鬼回答道。
“走了?”少校说,“上哪儿去了?”
“他说是上土墩去的嘛。”黑鬼说。到此时我仍然一点儿都摸不到头脑,一点儿都没怀疑。我只是暗自思忖:“这老黑鬼倒突然变得心慈手软了吗,他还会担心卢克·霍根贝克一个人在黑头里走路不安全。要不就是阿许特爱听那些打嗝声了。”我就是这么自思自忖的。
“上土墩去啦?”少校说,“瞧着吧,要是他喝了一肚子约翰·老筐的‘保头疼’烧酒回来,我非活活扒了他的皮不可。”
“他倒没留下话说上那儿去干吗,”那黑鬼说,“他走的时候光跟我说他要上土墩,天亮时一准回来。”
“他最好到时候给我乖乖回来,”少校说,“他也最好别喝晕乎了。”
接着我们就待在那儿,他们继续打牌,我也继续像个傻瓜似的瞧着他们,什么都没有猜疑,光是寻思:真背兴,竟让那该死的老黑鬼插上一杠子,把卢克好端端的一次旅游给搅了,这时快十一点了,他们开始说也该上床了,因为明儿一早还都要去蹲守呢,这时候,我们听到了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有一群野马从路上奔过来,还不等我们把身子转向门口,七嘴八舌相互打听究竟是怎么回事,少校刚刚开口说:“这到底是——”那东西就从门廊那儿冲进来了,像股飓风刮过门厅,房门砰地打开,卢克出现在那儿。当时他猎枪马灯统统都没有了,衣服几乎给扯个精光,他一脸狠巴巴的样子,活像是刚从杰克逊疯人院里逃出来的。但是我注意到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他现在不打嗝儿了。而且到这时候他都快要哭出来了。
“他们一心想杀死我!”他说,“他们打算把我活活烧死!他们审了我一通,又把我捆了放在一堆木头上面,在他们中的一个去取火时我想法子挣脱跑掉了!”
“谁们呀?”少校说,“你说的到底是谁们呀?”
“那些印第安人呀!”卢克说,“他们一心想要——”
“什么呀?”少校也吼叫起来了,“到底要干什么呀,啊?”
到这会儿我不能不出来说一句话了。在这一刻之前他压根儿没有瞅见我。“至少他们把你的打嗝给治好了。”我说。
就是在这一刻他突然愣住的。方才他根本没看见我,不过现在他看见了。他一下子僵住了,用了那样狠巴巴的眼光,那是从杰克逊疯人院逃出来而且应该马上抓回去的人的脸上才会有的。
“什么?”他说。
“不管怎么说,你已经从打嗝状态下逃出来了。”我说。
是啊,先生,他那么站着足足有一分钟。他的眼睛没有一点表情,头稍稍往上翘,是在倾听自己的内心呢。我寻思这是生平第一次他花了时间发现那儿可是什么都没有了。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足足有一分钟,然后才有一种受震动与惊愕的表情出现在他的脸上。接下去他扑到我身上来。我仍然是坐在我的椅子上。在一分钟里,我还以为是屋顶坍塌下来了呢,如果我没有那么以为,那我就是小狗。
唉,大家终于把他从我的身上拉开并且让他安静下来了,接着他们帮我洗刷责任,还敬了我一杯酒,于是我便感到好多了。不过即使是喝下那杯酒使我感到通体舒服,我还是觉得维护自己的荣誉是我的责任,就跟大家所说的那样,我得把他叫到后院里来把事情说说清楚。不,先生,我犯了错误对形势做了错误估计的时候,我心里是有数的;在那次打猎中打到熊的可不止是德·斯班少校一个人;不,先生。如果那会儿是在白天,倘若我不启动我那辆福特跟那个地方告别,那我就是小狗。可那会儿是半夜呀,再说了,我当时脑子里还盘算着那个老黑鬼阿许的事呢。我开始怀疑到,肉眼所看到的绝非是事情的本质。再说当时回进厨房去向他盘查也不合适,因为卢克正在用厨房呢。少校也敬了卢克一杯酒,此公这会儿回到了厨房,把两天没吃的饭全找补回来,并且还一面叽叽呱呱说个没完,说是要把卑鄙地耍弄了他的人好好地教训一番,此人姓甚名谁,他倒没有点明;不过他大部分的时间还是花在打出一系列的新鲜嗝儿上,所以我也不打算再回进去看他了。
因此我一直等到天亮,直到听见那几个黑人在厨房里有了动静,我才回进里面去。老阿许也在,看上去跟往常没有什么两样,在给少校的靴子上油,上完了便放在炉子的后面,然后又拿起少校的来复枪开始往里面上子弹夹。我走进去时他光是对着我的脸瞥了一眼,便又继续往枪里上子弹。
“这么说你昨儿晚上也上土墩了。”我说。他又抬起眼睛快快地瞧了我一眼,接着便垂下眼皮。不过他连一个字儿都没说,模样跟一只头上长了鬈毛的老猿猴差不多。“你必定是认识山上的一些人的。”我说。
“是认识几个。”他说,仍然往枪里上子弹。
“老约翰·老筐你认得的吧?”我说。
“我是认识几个。”他说,眼睛不对着我看。
“昨儿晚上你见到他了吗?”我说。他连一个字都不说。于是我把语调改变了一下,像要从黑鬼嘴里挖出点儿什么时那样地说话。“你听我说,”我说,“你眼睛看着我。”他对着我看了,“昨晚你在那上面到底干了什么?”
“谁,我吗?”他说。
“得了,”我说,“事情都已经过去了。霍根贝克先生也不再打嗝了,昨儿晚上他回来时本来会出什么事儿也没人会管了。昨晚你上那儿去可不是为了找乐子。一准是因为有话要对山上的人说,要对老筐老头说,你才去的。对不对?”他不再看我了,但是并没有停止往枪里上子弹。他快快地朝两边看了看。“说吧,”我说,“你是愿意跟我坦白那上边出了什么事,还是希望我提醒霍根贝克先生,跟这件事情你也是有牵连的呢?”他始终没有停止安装子弹,也始终没有看我,不过要是我没有看出他思想上在斗争,那我就是小狗。“说呀,”我说,“昨天晚上你在山包上到底都干了些啥?”
于是他便对我说了。他明白到这会儿藏着掖着也没有用了,要是我不去告诉卢克,那我也会告诉少校的。“我只不过是绕到他前面先上了山,告诉那伙人有个新上任的税务官马上要来,这人没啥能耐,只消吓唬他一下就很可能让他赶紧溜走的。他们那样做了,而他也那样做了。”
“嗬嗬!”我说,“好嘛!我原以为在作弄人上头我能算是把好手,”我说,“想不到还有人要跟我争座次呢。后来出了什么事?”我说,“你可看到了?”“也没啥事儿,”他说,“他们先下山在路上埋伏好,过了一会儿他来了,一边打着嗝儿,手里提着马灯和枪。他们夺过他的马灯和枪,把他带到山包顶上,用印第安话把他训了一通。接着他们堆起一些柴火,把他捆好了放在上面,有意捆得松松的好让他一下子就能挣脱,接着让一个人举着火把上山来,剩下的戏就由他自己来唱了。”
“好嘛!”我说,“我算是彻底服了你了!”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我都已经转身要往外走了,突然想起一点,于是便停下脚步,对他说:“还有一件事情我得弄弄明白。你倒是干吗要这样做呢?”
此时他坐在木箱上,用手擦枪,眼睛又不看我了。“我不过想帮你一把,将他的打嗝毛病治好。”
“得了吧,”我说,“才不会是这样的呢。到底是什么原因?记清楚,现在我已经掌握充分证据,可以告诉霍根贝克先生和少校两人了。我不知道少校会怎样做,不过霍根贝克先生会有什么反应我可是清楚得很。”
他还是坐在那儿,用手擦着那支枪。他的眼光下垂,像是在思考什么问题。不是在考虑是不是决心告诉我,而像是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桩往事。我估摸得果真不差,因为他说:
“我倒也不怕他知道。很久以前举行过一次野餐,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当时他还很年轻,在野餐进行到一半时他跟另外两个白人——叫啥名儿我记不起来了——骑马过来,手里挥着枪,把我们黑人挨个提溜出来,烧我们的衣领。烫坏我衣领的就是他。”
“那么你等了这么长时间,花了这么多心思,就是为了清这笔账?”我说。
“倒不是完全是这样,”他说,还在用手擦那支枪,“是为了那个领子。那年月,一个体力最最棒的黑人一星期能挣两块钱。我花了半星期的工钱才买来那个领子。领子是蓝颜色的,上面有红颜色的画,画的是一场赛跑,一个纳齐兹人和罗伯特·E.李㊟在绕着领圈奔跑。他把我的衣领烧了。我现在是一星期挣十块钱。我只想知道还能上哪儿去用半星期的工钱再买上一个。我真的这样希望呢。”
如今,大森林里有铁路了。原先,人们得先坐马车或是骑马走旱路去到大河的河埠头,搭乘开往孟菲斯和新奥尔良的轮船,现在,他们可以从几乎任何地方搭乘火车去了。而且没过多久这里也有了普尔曼式卧车,它们一路从芝加哥和北方的城市开来,而北方的金钱,北方佬的金元,在床笫间甚至就在客厅里私相授受,为的是开发大森林,逼得它随着锯子的哀鸣声不断往荒野深处退去;过去是一大片人迹不到的原生态的地方,如今伐木业、棉花业都很兴旺。或者不如说,兴旺的就是金钱本身:那是增值的穴居人,而他又生下了一对双生子:清偿与破产,这父子仨如今使金钱大量流入这片土地,以致现在的问题都成了你必须赶在被金钱淹没之前清除掉金钱。
路也修起来了,就在棉籽与伐木厂把残余的大森林更深更深地往南推,推向大河和山冈形成的那个V字形的时候;在老麦卡斯林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他坐上大半天骡车就能开始射杀熊、鹿和野火鸡;即使在他已经上了些年纪小后生们开始称他为艾克大叔的时候,路程已经不是二十英里而是五十英里时,他坐汽车来也仅仅是一天之内的事,虽然路仍然是土路。现在他们有水泥路了:但是路程却不是五十英里而是一百英里了,接下去又不是一百英里而是二百英里了,此时大森林已经更往南,退缩到丘陵与老人河交接处的那个V字里面去了。
有时候他似乎觉得,三个方面——他这个老猎手、丘陵还有大河——是在掌管着一个循环的圆圈;更确切地说,不是一个圆圈而是一个疯狂而毫无意义的旋转木马游戏,里面至少有两个方面——那些撼动不了的山陵还有那条伟大和不可战胜的几乎是毫不在意的大河——对这样的局面是无动于衷的:木材必须得伐下卖走这样才能清除森林把土地改得可以种棉花,这样才能卖掉棉花使土地具有足够的价值值得为它花钱筑堤不让大河的水溢出。或者,是尽力这样去做,因为老人河是不会管什么棉花的,事实上是压根儿不会在乎有棉花还是没有棉花的;大河这老爷子以及他所有那些被拦到他胸怀里来的涓涓细流,对于棉花全都是毫不关心的,老爷子自己脾气顺的时候是完全不理会堤坝的,大致上是在一代人的时间内,他只顾一路从蒙大拿到宾夕法尼亚收集水源,让滔滔洪流泻入他的受害者那微不足道、毫无根据地巴望着的人工内脏,让水一点儿一点儿升高,速度倒不算很快,仅仅是很坚决,留出足够多的时间让人测量它的浪峰有多高并且往下游打电报,甚至还能准确预报几乎是具体到哪一天洪水会冲进屋子,把钢琴漂出去,把墙上挂的照片、图画统统揪下来,甚至把房子本身也都冲走,如果它跟地面不是联结得非常紧密的话。
无情而又不慌不忙地,洪水泛过一条条为其供水的支流,把水往它们的河道里挤压进去,以至一连多天,小河里的水会倒流,会往上游涌去:一直要抵达韦利渡口,那位老牌的真正的德·斯班少校过去就是在这里建起打猎营地的,而也就是在这儿,五十年前,他自己这名老猎手曾经为了不辱“老爷”的名分,通宵守夜,以博得大森林的承认与赞许。那些小河也都筑有防波堤,但是偏僻处住的都是些小农:是那些高个儿汉子的后裔与遗孑,现在都务农为生了,还有就是斯诺普斯家族,他们比小农还要个体主义:他们是斯诺普斯家的嘛,因此当大河边上那些占地千亩的地主团结得像一个人似的在用沙包、机器还有他们的黑人佃户和雇工对付管涌与豁口时,此地一二百亩的小农场的主人是一手挟着个沙袋一手持猎枪巡视他那个河段的堤岸的,免得住在他上游的那位芳邻会炸毁他的河堤以保住自己(上游乡邻)的那个农场。
大河把水往上挤涌,与此同时,白人和黑人轮班肩并肩地在泥和雨里苦苦奋斗,为他们助战的有汽车的车前灯光、汽油火把、小桶小桶的威士忌以及在刷干净烫过的五十加仑的汽油桶里煮沸的咖啡;河水拍溅着,试探性地,几乎是没见恶意地,仅仅是坚定不移地(河水可一点儿也不急)在那些惊恐万状的沙包之下与之间拍打,最后还是从沙包之上翻越而过,仿佛河水唯一的目的仅仅是让人类再次得到一个机会去证明,不是向大河而是向人类,证明人的身体忍受、坚持与苦熬的极限;这以后,向人证明了这一点之后,便做出几个星期以来任何时间里只要想做他都能做到的事情:像蜕皮时有气无力的蛇那样,既不匆忙也不特别邪恶与愤怒,他把一两英里长的防波堤、咖啡桶、威士忌罐、火把,一下子全都扫个精光,然后,有一小会儿,在棉田休耕地之间闪发出闷黯的光,直到田地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大路、小巷,最后则是一个又一个市镇本身。
消失了,进入了一大片苍苍茫茫无声无息的黄色广袤之中,从那里只伸出来一些树顶、电线杆和像斩首那般被割裂了的人类居所,仿佛肮脏镜面上出自神秘莫测、无法揣摩的设计而呈现的谜一般的物件;还有几座先民垒起的土墩,上面,在散乱的鹿皮鞋之间,熊、马、鹿、骡、野火鸡、牛以及家养的鸡都在相互休战的状态中耐心地等待着;至于防波堤本身,那里,在恋老婆的男人般黏成一团的漂浮物当中,小孩继续出生,老人照常死去,不是因为生活在露天里而是听从简单、正常的时间次序与生死规律的支配,仿佛说到底,人和他的命运还是要更比河流强大,即使河流曾经剥夺过他,人毕竟是变化所不可改变与征服的呀。
这以后,在对这一点也做过证之后,他——那条老人河——要往后撤了,可不是退却,而是归于平息,告别陆地,慢慢地,也是坚定地,让支流和沼泽退回到它们古老的引以为豪、满怀希望的腑脏中去,不过是那么的慢那么的徐缓,仿佛不是洪水后退而是平坦的陆地自身在上升,它整个平面成片地重新爬回到阳光与空气里来:在电话杆和轧棉厂房、房舍、店铺的墙壁一个恒定的高度上留下一个黄褐色的印记,好像这条线是某只大手一笔画成的,只是有些间断而已,土地本身因为淤积而增高了一英寸,肥沃的泥土也厚了一英寸,在五月灼热阳光的晒炙下干得龟裂:但是这情景不会维持多久,因为几乎紧接着犁头来了,犁地与下种已经推迟了两个月,不过这也不打紧,棉花到八月仍然会再一次长得有一人高,到摘棉桃时它们自会更白更密集,仿佛那条老人河说了这样的话:“我想怎么做,想什么时候做,便能那样做。不过我可是为了我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的。”
那是他的故乡;他出生于此他的骨殖也将长眠于此——这里摇篮般的群山以及群山所环抱的河谷——这里的山脚下有一个庄园,他就在此处出生,也就是在这里,老山姆·法泽斯,一个女黑奴和一位契卡索酋长所生的儿子,曾训练他教导他怎样怀着爱与敬意使用一杆枪,以便在他年龄足够大的时候有资格进入大森林。大森林,大洼地,大荒野,现在都从他最初认识它的地方消失了;就是在这里,他和山姆站立着,初次听见他的猎狗奔跑,当时他扳起枪的击铁看到了他的第一头公鹿,如今这地方已经处在政府造的一个蓄洪水库水面的三十英尺之下了,水库的底部每年都在逐渐地、不可阻挡地升高,因为又多了一层啤酒罐头听、瓶盖和丢失的软木塞;说到那片大森林,他曾在这里度过他艰辛的学徒生涯,吃的是粗粝的食物,睡也睡不好,过的是半饥半饱的日子:他们这些人还有马和猎狗,不是去屠杀野兽而是去追赶它们,接触一下便放走它们,他们从来也不贪得无厌——这片大荒野与大森林,如今被推挤得越来越远了,变得尽可能的远,如今人们在好几英里之外,越过棉田,就能望见那列足足有一英里长的列车,它似乎一下子就会跨越两个甚至三个起了印第安名字的小村落,在火车穿过的田野上,过去,每年的十一月,大伙儿都会去向那只脚趾扭曲的老熊朝拜——那座大森林,它被越来越深地挤压进山陵与大河会合处的V形刻痕,退到这里它可要做最后的反击了。那将是一次漂亮的无懈可击的反击;此时此际,树林会变得无比密集,无比坚固,而且充满了生命与回忆,曾在它里面奔跑过死去过的一切生命与回忆——那头壮实、脾气急躁、臭气熏天的大熊,那些威风凛凛叉角高耸的公鹿,它们奔跑时身子会显得更长活像是彗星颜色淡如一股烟,那些响动如音乐般不知疲倦的狗以及那些溅起湿泥的马匹,最后,还有骑在马背上的人;这里头还有他自己呢。哦,是的,他会这么想;还有我呢。整整一生都是忙忙碌碌尽量不浪费一点点生命,以便留出时间来从从容容地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