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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 马萨诸塞州的奴隶制

张赛 王欣 译

前不久,我参加了一个康科德市的公民会议,作为与会者,我期待能谈谈马萨诸塞州的奴隶制。但令人吃惊且失望的是,我们市民关心的焦点是内布拉斯加州而非马萨诸塞州的命运,这样一来我的话题就无从谈起了。我原本认为地处马萨诸塞州的这所房子里应该有热议的话题,远在草原的内布拉斯加州则不应涉及。马萨诸塞州的一些人因为试图营救一名奴隶逃离该州的魔爪而入狱,会议中却没有一个发言者对此事表示遗憾,甚至没有一个人提及此事。他们只对千里以外那些荒野的归属权感兴趣。这些康科德市的公民并未打算坚守他们自己的堡垒,而只是谈论着要占领黄石河那边的高原地带。我方的约翰·布特里克、戴维斯和霍斯蒙在那里安息,我担心位于敌我阵地之间的列克星敦公墓将被夷为平地。内布拉斯加州一个奴隶也没有,而马萨诸塞州的奴隶却有百万之众

那些扎根于政治学校的人自始至终都没能面对现实。他们采取的措施不过是些折中的办法或者权宜之计。这些人无限期地延迟着决断之日,让事情束之高阁。尽管《逃亡奴隶法》并非那场会议讨论的主题,但在一次闭会期间,我们的人最终还是解决了一些小问题。据我所知,其中一个党派拒绝接受1820年的妥协条约,“因此,1850年的《逃亡奴隶法》必须废除。”但这不是废除某一部不公正法律的理由。政客们必须面对的事实并非谁是小偷,而是哪些小偷更加厚颜无耻。

那次会议上,我没有机会发言,诸位能允许我在这儿阐述自己的观点吗?

在波士顿的法院大楼,这一幕再次上演。大楼前挤满了荷枪实弹的人,抓捕囚犯并进行拷问,以便弄清楚他们是否为奴隶。有谁会认为法官或者上帝期待洛林先生的决定?他正襟危坐,拍板定案,而这个问题的结果已经被永远地决定了,那个大字不识的奴隶和周围的人群早已知悉并赞同那个决定,洛林先生的行为简直荒谬。我们不妨问下他是从谁那里接到的委托,他凭什么接受这样的委托;他遵循的是哪些不为人知的法规,又以哪些先例作为典范。如此存在的一个审判者本身就是不合情理的。我们不该让他来做裁决,应该让他卷包走人。

我听了一位州长的发言,这个人也是马萨诸塞州军队的总司令。那时,夏日的空气中正充斥着蟋蟀的吱吱叫声,别的什么虫子也在嗡嗡作响。这位统治者口中的事迹,仅仅是回顾检阅军队时的场景。我当时见到他正端坐于马上,脱帽,聆听牧师祈祷。那次偶然看到的也是我对这位州长的所有了解。我想我的生命中缺少一位这样的州长也没什么不可以。如果我被绑架了,他根本无力施以援手,我又能祈祷他有什么重要功用吗?当自由受到极大的威胁,他一无所知,毫不理会。有位著名的牧师曾告诉我他之所以选择牧师这行,是因为能有暇去做文字工作。我倒建议他去做州长。

同样地,当三年前西姆斯惨剧发生之际,我自问,能否有一个官员,能不像马萨诸塞州州长这般行事——用这最后两周做些什么呢?当道德家园遭受地震时,他能否尽其所能地去维护它免受重创?在我看来,那些针对受害者的讥讽再强烈,辱骂再尖锐刻薄,也不及事实本身那样可耻——危机过后政府没有展开任何详细的调查。我偶然了解到他没有利用任何机会去查明真相和重要的细节,这是我最想知道的,却令我痛恨之极。他至少可以听听那些传言吧。如此之人,如此之政府,终将被人们遗忘。不过,毫无疑问的是,他始终如一地在为稳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而不遗余力。我不认可他能做州长,他无权统治我。

不过,在这次的案子中,人们终于听到了州长的声音。在他和美国政府成功剥夺了一个贫穷无辜的黑人的人身自由,毫无保留地夺走了上帝在这可怜人心目中的形象后,他在一次庆祝晚宴上欣然向其帮凶们做了一次演讲!

我读到该州新颁布的一条法律,“州”内的任何一名官员,在其统治范围内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拘留或者帮助……监禁”任何一个人,只要能证明他是一个逃亡奴隶。该法律为人所诟病之处还在于规定了使得逃亡奴隶不受联邦执行官管辖的“发还扣押物证明”不能作为赋予上述官员足够权力的文件。

我曾有个想法,在某种意义上讲,州长应该是一州的执行官。作为州长,确保该州的法律得以施行是其职责;同时,作为一个人,他应该去关心并去真正捍卫法律的人道主义不被破坏。但是,当要他起什么特殊重要的作用时,他没有,或者说比不起作用还要糟糕:他准许该州的法律失效。或许我不懂得州长的职责是什么,但如果要当此职就一定要变得如此无耻,执迷不悟,要以磨灭人性作为代价,我永远都不会考虑当马萨诸塞州的州长。我还没有深入地去研读该州的法规,也不觉得能从中获得什么益处。这些法规并没有表明什么是正确的,而且总是言不及义。让人忧虑的是,我了解到那个人对法律的影响力和权威性都以奴隶主的立场为出发点,不为奴隶们谋利,而是为有罪一方代言,不为无辜者鸣冤,而是为不公正一方撑腰,毫无正义可言。我从没亲自接触过我说到的这个人,事实上,直到这次事件发生,我才知道他就是州长。他和安东尼·伯恩斯是同时入我耳的,而更多听到的是关于他的事,这点毫无疑问。到现在为止还是他在统治我。目前我听到的事都是关于他的恶劣行为。我得说,他最糟糕的一点就是个人能力和大部分选民的能力相差无几。依我看来,他无力掌控大局。

这个州的所有军队都乐意效忠于来自弗吉尼亚的奴隶主萨特尔先生。只要他认为谁是他的财产,士兵就去抓来献上,但没有哪个士兵愿意去保护一名马萨诸塞州的市民免遭绑架!难道所有这些士兵在过去的79年里接受训练的目的就是为此吗?他们的训练,难道就是为了能去墨西哥把逃亡奴隶抓回来献给他们的主人吗?

近几个晚上我听到附近几条街上鼓声隆隆。仍有人在接受训练,可他们是为了什么呢?我可以努力容忍那些康科德的好斗分子不停地叫嚣,他们没在那个早上被打败实属偶然;但我不能原谅这些“训练者”击出的咚咚鼓声。奴隶正是被这样一些人,即这些士兵抓回来的。就此而论,他就是个身着彩色外套的傻瓜,而且傻得有模有样。这已经是对他最客气的形容了。

同样地,三年前波士顿当局曾召集人马将一个完全清白的人抓了回来,他们清楚他是无辜的,却诬陷其为奴隶。这件事发生仅一周后,康科德的市民敲响了钟声,放起了大炮,以此庆祝他们的自由——他们的祖先在桥上打拼下来的自由,歌颂为了获得自由付出的勇气和压抑的欲望。似乎那三百万人为自己赢得了自由,却剥夺了另外三百万人的自由。现今,人们戴着美其名曰“自由之冠”的帽子,丑态百出。我虽不理解,但确有一些人,即便被绑于受刑柱上,只有一只手可以活动,也要用它来敲钟放炮以庆祝他们的自由。所以我们中的一些人觉得鸣钟和放炮就代表了自由。那种程度的自由就是他们的自由;一旦钟声渐渐消失,他们的自由也随之消失;只要火药耗尽,他们的自由也随着硝烟散尽。

如果监狱里的囚犯为了放礼炮而购买火药,并雇用狱卒来帮他们点燃焰火,敲钟陪衬,他们便会在牢窗后,透过格栅兀自欣赏。这真是世上最可笑的事了。

这就是我对邻居们的看法。

康科德的每一位仁慈而聪明的市民,当他或她听到那些钟声和炮声时,并不会为1775年4月19日的事件感到自豪,而会因1851年4月12日的事件感到甚为羞愧。可是现在,我们的旧恨还未忘却,又添了新仇。

马萨诸塞州在等待着洛林先生的裁决,就好像他的决定能在某种程度上改变该州所犯下的罪行。其罪中最明显且最恶劣的,是让他能够在这样的案子里成为仲裁者。事实上这是一场对马萨诸塞州的审判。现在,政府犹豫着要不要释放这个人,徘徊着是不是该为自己赎罪,而其实每一轮的犹豫不决都已经宣判了马萨诸塞州有罪。给马萨诸塞州定罪的长官是上帝,不是那个叫爱德华的上帝,而是唯一的真正的上帝。

我希望我的同胞们能想想,无论人定法如何规定,只要是以不公的态度对待某人,哪怕罪名再无关紧要、此人再位卑言轻,只要有人被这样对待了,不管是个体还是国家的行为,都终将罪有应得。一个允许不公正法律得以通过,并一意孤行的政府,终将成为世界的笑柄

美国奴隶制度已经被反复谈论很久了,但我认为我们还没有认识到什么是奴隶制。如果我严肃地向国会提议把人制成香肠,大多数议员肯定会嘲笑我的提案,但要是有人觉得我是认真的,那么他们会觉得该提案比国会审议过的任何事都要恶劣。可是,如果这些人里有谁认为把人制成香肠要比把人当作奴隶,或者比通过《逃亡奴隶法》要糟糕得多,那我会控告他愚蠢、低能、不分青红皂白。这两件提案在实际效果上并无区别。

我听说有个协议,欲将《逃亡奴隶法》踩在脚下。噢,其实这件事根本不用刻意去做。这种法律的水平没有达到以头脑或是理性来思考的高度,它的归处原本就应该是在烂泥里。它只该存在于土灰和泥潭中,从出现到消散,自始至终,跟双脚在一个水平线上。如果没有印度教那种不践踏任何一只毒虫的慈悲,即使是随便走走,谁都难免一脚踩上它。所以,踩在脚下的与其说是该法案及其编写者韦伯斯特,不如说就是屎壳郎和它的粪球罢了。

近来发生的事件意义深远,是对我们政府不义之举的一次批判,或者说更体现了一个社会中正义精神的本质。当赞颂自由的人们、帮助奴隶的人们,意识到这个奴隶的命运将由该国的特殊法庭来决定时,都不寒而栗。在这样的案件里,赞颂自由的人们对于正义之举能否得到嘉许毫无信心。审判者可能这样判,也可能那样判,其结果充其量不过是碰运气而已。显而易见,在如此重要的案件中,他无法胜任审判者的角色。审判时他没费精力去参考以前的案例以帮助裁决,而其审判结果却成了以后判案的依据。我更愿意寄希望于这些市民的观点。他们的投票结果至少让人看到一些有益的因素,虽然力量尚显薄弱。而另一方面,只有那些毫无意义、暗箱操作出的投票结果,才被认为是有效的。

对这些法庭而言,强迫人们来支持,从某种程度上是至关重要的。我不相信这些法庭是正义之所,也不认为它们只是为那些真正的民事案件而设立的。但是想想吧,整个国家的六分之一人口,超过三百万人,他们的自由权都掌握在这片土地上的某一个法庭手里!他们的自由已经被这些法庭,还有所谓的国家最高法院所控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些法庭除了宪法无他法可循,这就决定了那三百万人依然是并将一直是奴隶身份。这些法官们仅仅审理盗窃案,或者调查谋杀案的作案工具。这便可谓工作有序进行,他们做到这些就已经尽到职责了。早些时候有件案子进入了审理程序,法官们不敢忽视上帝给予的神圣责任,给了该案一个公正的裁决。他们或许能免受责难吧。那是个自杀案。

法律永远不会使人获得自由,而是人让法律为所欲为。当政府破坏法律时,只有热爱法律和秩序的人才能维护它。

在人类社会中,作为法官绝不仅仅只宣读法律的判词而已。法官口中的判决能让人永世悲惨。但无论是谁,只要崇尚真理,并不被任何人类世俗法规所控制,就能为受审者做出真实的评价和公正的审判。这样的人才是担当得起审判者这个角色的。无论是谁,只要能辨别事实真相,就比只认法律的人更有权做出裁决,就算后者是全世界的首席法官也不行。那么,他就可做能审判法官的法官了。这么明显的一条真理还要费力去阐述,滑天下之大稽!

我越来越确信一点,对于任何有关公众的问题,乡镇人的想法比城市人的想法更重要。城市人对公众问题并不会有多少想法。在道德问题上,我更愿意听听博克斯伯勒人的看法,就算波士顿和纽约加在一起,我也不愿垂注。如果前者发声了,我便觉得似乎已经有人发表过观点了,那里的人们仍是理智的,并宣示了人的各项权利,仿佛乡村山野中一些正义之士最终将注意力转到了这个主题上,用一些明智的话语挽救了种族的声誉。在一些不起眼的乡村小镇里,农民们聚在一起开个特别的小镇会议,对一些扰乱这片土地安宁的事情各抒己见。我觉得那才是真正的议会,是美国从未建立过的最高尚的议会。

很显然,这个联邦至少有两个派别,来自城市的人组成的团体和来自乡镇的人组成的团体,它们日渐泾渭分明。我知道乡镇人也颇偏狭,但我还是愿意相信他们会略有不同,这对乡镇也是有利的。但即便乡镇里有某些组织能表达观点,也为数不多。能传到镇上的社论以及新闻之类,都来自沿海地区。让我们,乡镇的居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寻回自尊。让我们向城市传达比布匹和食物更重要的东西。或者,当我们获悉城市人的观点时,应该有自己的独特看法。

在众多被采纳的办法中,我建议像之前对教会发起过的强大攻击那样,应该对报刊界也发出强有力的一记猛击。这几年教会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但是报刊界却无一例外地变得腐败堕落。我认为在这个国家中,相比那时教会的淫威泛滥,出版界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更大,更恶劣。我们没有成为一群虔诚的信徒,但全国人民都是政治家。我们不爱读《圣经》,但都是报纸的忠实读者。在政客们的会议上——例如在康科德的那个晚上——如果援引《圣经》里的语言会是多么地格格不入!而要是从报纸或是宪法中摘录几句会是多么地恰如其分!每天早上和下午,无论是站着还是坐着,骑马还是走路,我们都在看报纸,报纸替代了《圣经》。每个人都把这《圣经》随身带在口袋里,放在每张桌子和台子上,而邮局和成千上万的传教士都在孜孜不倦地为它的发扬光大奔忙劳碌着。总之,这是全美国唯一印刷和供阅读的发行物。它影响的范围相当广。报纸的编辑是传教士,人们都自愿地拥护他。人们通常每天缴纳一分钱税,而去教堂稍坐则分文不花。但是,这些传教士中有多少是在传播真相呢?我要转述某个非常聪明的陌生人说的话,同时我也对此笃信不已:“只有极少数编辑是高尚的。或许没有哪个国家会被一群低劣的专制统治者,就是该国的期刊编辑们蹂躏到如此程度。”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为人原则都听任于奴性,不追求善念,反逡巡于恶念,所以报纸刊物的读者无异于舔舐呕吐物的狗一样,得到的尽是龌龊之物。

据我所知,《解放者》和《共和国》是波士顿仅有的两份以谴责该市当局的懦弱和卑鄙作风而著称的报纸,从1851年该报的风格即可见一斑。其余的报刊,几乎无一例外地以各自的方式提到《逃亡奴隶法》,谈论奴隶西姆斯被抓回的事件,至少这些报刊侮辱了我国人民最基本的判断力。人们或许会说,对于大多数报刊而言,他们这么做的原因是认为如此才能确保获得赞助商们的首肯,而并没意识到通过媒体表达出的观点会在国家的中心地区广为流传,影响无处不在。我听说近来某些报刊已经有所改变,但仍极尽趋炎附势之能。它们给自己打下了卑鄙的烙印。

不过,谢天谢地,社会改革者在这些传教士身上使用的手段,要比用在懦弱的神父身上成功的可能性大得多。新英格兰的自由人们只要不去买,不去读那些报纸,只要把硬币攥在手里,就能立即成功地打垮他们。一个我十分敬重的朋友告诉我,他在车厢里买了一份米歇尔的《公民报》,然后把它扔出窗外。可是,如果他不买,不是更能淋漓尽致地表达出轻蔑之意吗?

他们是美国人吗?他们是美国的新英格兰人吗?他们是列克星敦、康科德、弗雷明汉的居民吗?他们阅读并支持《波士顿邮报》《邮报》《日报》《广告人》《通讯报》《时报》吗?这些就是我们联邦的报纸吗?我不是个读报的人,可能还遗漏了最臭名昭著的某一份。

奴隶制度就算提出更彻底的奴才行为,能比某些报刊展现出的奴性更丑陋么?是否有那样一种垃圾,就算不遗漏到别处,但是它恶心的黏液仍令人作呕?我不知道《波士顿先驱报》是否还存在,但记得当西姆斯一家遇害的时候曾在街上见过该报。它没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忠实地服务好其主人!它怎么能缩小胃口,减少发行呢?一个矮个子能把腰弯得比自己还低?是把其四肢放到脑袋上呢,还是把脑袋拉到下肢那儿更省事些?当我卷起袖口捻起这份报纸时,仿佛听见每篇文章都发出下水道里污水流淌的声音。我感觉像捏着一张从公共排水沟里捡出来的废纸,像拿着赌场、酒吧还有妓院的福音书中的一页,简直和批发市场的福音书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北方诸州的大部分人,还有南方、东方和西方的绝大多数公民,都不是有原则的人。如果让他们就人性的问题去议会投票,他们是不会参加的。但当他们的兄弟姐妹们因为追求自由而遭到迫害甚至被处以绞刑时,当——这里我想插进一句,这便是奴隶制度的内涵和外延——他们所关心的树林、铁器、石料,还有黄金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时,他们的反应会是:“噢,政府,我的老婆孩子、我的父亲母亲、我的兄弟姐妹,都随您处置,我将全心全意地服从您的命令。如果您伤害他们,让工头们马上追捕或是把他们鞭打至死,我会真切地感到悲痛;但是,尽管如此,我会在这个公平的世界以平和地心态追寻心灵所向的愿望,或许直到某一天,当我为他们的死追悼完毕,我会劝服您,使您充满慈悲之心。”这就是马萨诸塞州的语言,这就是马萨诸塞州的态度。

我没必要说我将接触什么样的对手,不用说什么样的制度正走向毁灭;但是我珍惜自己的生命,我会站在光明的一边,召唤母亲和兄弟来一起把黑暗的世界踩在脚下。

我提醒你们,父老乡亲们,你们首先是人,不久前才做了美国人。无论法律多么有用,能保护你们的财产,甚至灵魂和肉体,但如果它不能让你们和自己的人性共存,就一文不值。

很遗憾地说,每当法官需要依法做出判决,而又与上帝之法相悖时,我怀疑马萨诸塞州是否会有一个法官愿意因此而辞职,让自己不再带着罪恶生活。我很不情愿地看到他们把自己变得——在这方面多少跟品性有关——像水手一样,命令其往哪个方向开火就言听计从。他们就像工具一样,或者因此被人轻慢。当然,就算其主人奴役的是他们的意识和良心,而非身体,相比那些身体受到奴役的人,他们也得不到更多的尊重。

这些法官和律师——就是这些人——以及所有谋私利者,以一种极低的标准和渎职的水平审理了此案。他们考虑的,不是《逃亡奴隶法》是否正确,而是在他们眼中是否合乎宪法规定。真善美、假恶丑,哪个符合宪法规定?公正、偏颇,哪个符合宪法规定?在一些重要的道德标准和关乎生死存亡的问题上,质疑某部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规定,跟质疑其是否有利可图一样,是不恰当的。他们坚持宁要侍奉罪大恶极者,也不追随善良仁慈者。问题是,七十年前,无论是你的祖父还是你本人,都没有发誓要臣服于恶魔,所以这种关系现在也不该有;但是就算你现在不这么做,一生中仅有一次哪怕是在最后的那一刻,你也应服从于上帝——尽管你自己或是祖先曾经懦弱胆小——服从那个永恒的,唯一的,不是哪个杰斐逊或是亚当斯所著,而是上帝为人类编写的“宪法”。

如果大多数人投票让魔鬼取代上帝,占少数的那部分人将以此为人处世,存身立命,并服从于那个获胜的候选人,同时满心希望着早晚有一天,或许某位议长会投出决定票,再让上帝官复原职。我能从左邻右舍们那儿了解到的,或者说能替他们编造出的最高道德标准就是如此。这些人的行为就好像认为自己能从山上安全地往下滑一小截儿,或者说向下滑恰到好处的一段距离,并且确信马上能到一个地方,再从那里重新又滑上去。这是投机取巧的行为,或者说是选择了一条绊脚石最少的路,即一条好走些的路。但是正义的改革掺不得半点沙子,不可能靠着“投机取巧”来完成。滑上山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至于道德,脚下一滑就将最终到底,没有回头路。

我们如此坚定不移地尊崇玛门神,以致不管是学校,州政府还是教堂,第七日里,整个联邦的人们都在一片喧嚣中诅咒着上帝。

人类什么时候才能认识到法律条款不等于道德,明白法律条款从不会去保护道德上的正义?人们只顾着能帮当权者从哪些行当中谋取私利。选择现成的候选人,这些候选人会一如既往地扮演恶魔的角色,因为恶魔绝不会像光明天使一样行为端正。那么其选民们怎么可能得到惊喜呢?人们想要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性和正义。人们意识到有一部法律高于宪法,高于多数人所做的决定。这个国家的命运不会取决于你在选举中所投的票数,在那场角逐中那些恶贯满盈者的势力和行为楷模者旗鼓相当;无论你每年一次地往投票箱里投什么样的选票都决定不了这个国家的命运。决定其命运的是每天早晨,你从卧室到大街这一路上遇到的各色人等。

马萨诸塞州应当担心的不是《内布拉斯加法》,也不是《逃亡奴隶法》,而是其奴役人类的行为和卑躬屈膝的态度。让这个州解除它和奴隶主们的联盟吧。它可能会扭捏作态,犹豫不决,并要求获准再读一遍宪法;但绝不可能找到任何正当法律或案例来认可这样的联盟继续存在下去,哪怕只是暂时的存在。

马萨诸塞州的居民都不应再与之同流合污,只要它还继续推诿自己应尽的责任。

过去一个月里发生的事情教会了我名声是不可信的。政府没有仔细地辨别是非,而是粗俗地连连叫好。它不关心朴素的英雄义举,而只在乎那些急功近利的行为。直到嗓子嘶哑,它还在为波士顿倾茶事件鼓吹。但相比之下,它对攻击波士顿政府大楼这样更勇敢、更无私的行为却三缄其口,仅仅因为这次行动没取得成功!

这个州到处上演着不光彩的事,而该州政府却泰然自若地围坐而议,审问这些试图替它承担起责任的人们。这居然被称作是正义!行为端庄的人们,害怕因正义行为而反倒身陷囹圄。在该州所有的居民中,那些坚信真理,起身疾呼者,才是最清白的。当州长、市长,还有联邦政府数不清的官员们正逍遥法外时,自由的捍卫者们却被囚禁在铁窗中。

只有清白的人才因为蔑视如此卑劣的法庭而获罪。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站在正义这一边,让这些法院自甘堕落。在本案中,我完全支持被告,坚决反对原告和法官。正义之举是悦耳动听的音乐;而不公平待遇是尖锐刺耳的噪音。法官仍坐在属于他的机关里,不断施加着压力,却产生不出音乐,我们只能听到调弦的怪声。他自己觉得调弦的声音美妙极了,而听众们则如常地投去了硬币。

你们能想象到马萨诸塞州正在发生什么事情吗?政府在是否表彰这些勇士方面进退维谷,而参与该案的律师和法官则可能受到拙劣诡辩的保护,言称这些律师和法官或许没有完全丧失正义感——你们认为这样一个州除了低贱下作和曲意逢迎还有别的吗?你们觉得它是自由的捍卫者吗?

给我指出一个拥有自由的州和一个坚持正义的法院,只要需要,我能为保卫它们而战斗;但是对马萨诸塞州,我拒绝拥护它,坚决鄙视其法庭。

一个好的政府,其作用是让人的生命更有价值,而一个糟糕的政府,只会作践人的生命。即使所有的物资供应和铁路建设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都尚可谅解,因为那只会让人们活得朴实些、节俭些。但想到它贬低生命本身的价值,教人情何以堪!我们怎么能降低对人及其本性的要求呢?在关乎道德和所有高尚品质的问题上,我们怎么能够吝啬呢?上个月,我感觉遭受了一个巨大的损失,一个不知何时才能弥补过来的损失。我认为马萨诸塞州每个具有爱国主义精神的人都会感觉遭遇了同样的经历。起初我不清楚是什么感情在折磨着自己。终于我想通了:我失去的是一个国家。那个政府离我所在的州很近,我却从来不尊敬它,但那时我愚蠢地认为能在此安居乐业、闭门独乐,便可忘掉不愉快的事。对我而言,曾经最有价值的种种努力都失去了意义,因为马萨诸塞州蓄意将安东尼·伯恩斯——一个无辜的人抓回来再度为奴。于是这个地方,再不值得我去为之奋斗,生活已经了然无趣。我曾经幻想着,或许自己是生活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的某个地方,可是现在,我没法说服自己不是住在彻头彻尾的地狱里。于我,从精神层面上来讲,那个被称作马萨诸塞的政府机构,处处覆盖着火山喷发后的岩烬和尘灰,正如弥尔顿所描述的地狱场景一般无二。如果还有比我们的统治者,以及我们这些被统治者们,更无道德观念、更无耻的人,我倒颇为好奇地想见识见识。倘若生命本身的价值降低了,则依附于它、为它服务的所有事物都会贬值。假设你有一间不大的藏书室,四壁装饰着许多图画,室外花园环绕。你在藏书室里思考着科学难题,阅读着钟爱的文学作品。突然之间,你发现这间小屋和所有陈设,都建在地狱里,而且所谓的和平和公正是长着一只偶蹄足的恶魔,它身后还拖着一条分叉的尾巴,那么在你眼里,这些物事不就失去了其原有的价值了么?

从某种程度上说,我觉得这个州已经严重干扰到本人的合法生活。它让我穿越法院大街的路途备受阻碍,还困扰了我和每一个原本生活蒸蒸日上的人。人们曾经以为不久就可以摆脱它的淫威了。想到法院大街,有什么好的印象能浮现于脑海呢?我曾相信那里是坚实稳固的,但如今地上只剩下空穴。

我很惊讶人们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忙碌各自的事。我自忖道:“可怜的人们!他们还没有听到那个消息。”我刚才遇到一个人骑着马,郑重其事地要去追回跑掉的牛,那是他最近才买回来的。这让我很吃惊,因为所有的财产安全都不受保护。他把这些牲口追回来,就算它们不再逃跑,也有可能被别人带走,不再属于他。愚蠢!他不知道今年的谷种没有那么值钱了吗,不知道只要在地狱王国的势力范围内,所有人类赖以生存的庄稼都得不到收成吗?深谙审时度势之理的人是不会选择在这种情势下建高楼大屋的,也不会选择做安分守己的买卖的,因为这都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艺术或许还能保持原貌,但生活中却诸多纷扰,不得安宁,个人正当的职业期许是难以得到保证的。这不是一个无忧无虑的时代。先辈留给我们的自由已被消耗殆尽。如果我们要自救,就必须为之不断奋斗。

我向一片池塘踱去;可是当人们道德败坏,品格低劣时,这片池塘还能展现出自然之美么?我们走到湖边,去端详湖面上宁静的倒影;当内心的平静失衡,我们便见不到这样的美景了。在这样一个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都抛弃原则,道德缺失的国家,谁又能心静如水呢?对祖国的回忆扰乱了我的步伐。我的种种想法威胁着这个国家,并不自觉地开始密谋着该如何反抗之。

但是,前几日,我偶然嗅到了一阵白莲散发出的清香,不禁感到期盼已久的时机已经到来。白莲象征着纯洁清白。它绽放得如此纯白无瑕,超凡脱俗,香气如此芬芳清香,沁人心脾,观之嗅之都叫人喜爱。它似乎在向我们展示污泥浊水之中也能成长的生命力,更能开出如此纯洁甜美的花朵,展示它那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质。在那片开了一英里的白莲池里,我想我已经摘下了第一朵莲花。我们的希望之源就在这花,这香里!就因为它,我或许不该这么快对这个世界感到绝望,尽管有残忍的奴隶制度,尽管人们对不公表现出胆怯懦弱。期望北方的人民能重拾道义和原则。它昭示着是什么样的法规有最长的历史,最广的受众,直到现在,仍然指导着万物的生长。它预示着当人们的行为能如这香一般甘甜,那个时代就会到来。这美丽的花朵散发出的幽香里内涵深刻。如果大自然依然能每年都造出这混合的芳香,我会认为她还年轻,充满活力,她诚实正直的品格没有变质,聪慧过人的天赋没有被消磨殆尽。而且我也相信人们心中美德尚在,他们能够感知和热爱美好。大自然没有和密苏里州缔结任何协定。在白莲的香气里,我没有嗅到任何折中妥协的味道。它不是什么道格拉斯睡莲。荷花的香气中,那种甜美的味道,那份洁净和纯真,是和卑鄙邪恶的事物截然不同、完全分离开来的。无论是趋炎附势、优柔寡断的马萨诸塞州州长,还是波士顿市长,都没有那样的内涵。好好做人吧,只有那样,你的行为所散发出来的气味才可能让整个社会的气息更芬芳;只有那样,当我们凝视或是细细玩味花香时,才不会觉得自己的行为和这美丽的花朵是多么格格不入。因为每种气味都只是某种道德品质的一种体现,如果没有人做出正义的行为,那么荷花也香不起来。发着恶臭的淤泥代表着人类的懒惰和恶习,以及被腐化的人性;清香的花从淤泥中生长起来,象征着纯洁和勇气,并能流芳百世,直至永恒。

奴隶制和奴隶性不会年年结出带着芳香气味的花朵,也不会吸引人们的嗅觉,因为他们没有真正活着:他们只不过在不断腐败,或是已经死亡,对所有健康的鼻孔来说,他们的气味让人难以忍受。他们的存在是事实,没什么可抱怨的,但他们必须被消灭,被埋于地底,我们才能气定神闲。让活着的人们埋葬掉奴隶制和奴隶性吧:正好他们可以成为不错的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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