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号,星期二
01
3点45分,凌晨。
玻瑞斯·索科洛夫盯着他的手机,就像在看一只巨大的蟑螂,而且想把它砸到墙上去。他刚刚被人从美梦中吵醒。有人欺骗了他。有人威胁了他。被人从美梦中吵醒他可以忍受,但他已经受够了被人欺骗。最让他气愤的是,竟然有人威胁他。更何况威胁他的这个男人其实根本没有任何威胁他的资本。
玻瑞斯·索科洛夫更换了手机里的SIM卡,按下一串号码。
三声“嘟”过后,一个爱沙尼亚人接听了电话。从这个爱沙尼亚人接电话的声音可以听出来,他也刚刚被电话铃声吵醒。这个人的声音听起来是粘滞的、遥远的,虽然他就住在两公里外的地方。
“什么事?”
玻瑞斯·索科洛夫开始跟这个爱沙尼亚人说俄语:“他给我打电话了,说没有拿到钱。”
“他在说什么胡话?”爱沙尼亚人莫名其妙,“我们难得有一回是送货上门的。”
玻瑞斯站起来,走到卧室的窗前。实木地板冰凉冰凉的,看来当初真应该把整个地板都铺上地毯。就算地毯弄脏了又有什么关系?他完全可以每两年换一次地毯。月光亮得让他觉得不舒服。院子里的雪地上留着两串野兔的脚印,刚好交叉成一个十字。另外那串不是野兔留下的脚印,他已经在爱沙尼亚人的帮助下清理掉了。然后他们两个在后院里从这一头到另一头踩出了一条合理的脚印,也仔细地清除掉了所有那些不是纯白色的雪。
“他说他守了整整一个晚上,也就是今晚。”
“他在说什么鬼话?我们不是跟他说了时间照旧,但地方换了嘛。”爱沙尼亚人开始彻底清醒了。
“他跟我可能说出了误会。他说昨天是2月29号,是这个月的最后一天。”玻瑞斯没好气地说。
他用手指敲着窗台。那些野兔子是不是来啃苹果树了?看来应该在树根周围拉上一圈铁丝网。要不就得哪天夜里守在树下,好抓几只兔子塞进冷冻箱里冻起来。这回是塞进自己的冷冻箱。
“是,没错。不过说好的28号不会因为闰年就变成29号。再说他为什么今晚还要守,钱不是昨天就送过去了吗?”
“就是啊。可是他说钱没送去。他说他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有。”
爱沙尼亚人沉默了一阵。玻瑞斯在等待,不知道爱沙尼亚人会不会和他得出一样的结论。
“他想骗我们。他已经拿到钱了。他知道那些钱都发生了什么。现在他想跟我们玩真格的。”
没错,完全一模一样的结论。
“这个杂种还威胁我。他说他要把所有的事都抖出来。”
玻瑞斯再次觉得怒火中烧,这一次他只是把这几个词说出来就气得不行。他紧紧地攥着手机,大概在想象蟑螂的甲壳在他的拳头中被捏碎的样子。
“他妈的,千万不能让他那么做!”
爱沙尼亚人也怒了。很好,他们两个现在处于绝对的统一战线。在刚刚过去的38个小时里,有两个人掉队已经够了。不,应该说太多了。一台有效的机器无法容忍在同一时间有多个零件坏掉,却没有备用零件替换。
“不会的。我们绝不能让他这么做。”
玻瑞斯很享受地说着这几个字。没有人在威胁过他后可以不受到惩罚。没有人可以在欺骗他后轻易逃脱。
他原以为一塑料袋带血的钞票已经是个很明显的警告了。
看来事实并非如此。
现在他们也会玩真格的了。区别是只有他们才会赢。
德尔霍·瓦萨宁知道今晚他肯定不会再睡得着了。他睡在双人床的一侧,尽管他完全可以占据整张床。他觉得有东西在床底下啃着床板,而他任何时刻都可能掉到地板上去。地板也会垮掉。有种他一直以为牢不可破的东西,现在正在慢慢地变软、腐化。
德尔霍·瓦萨宁不能说他为自己感到骄傲。某些早晨,他很难直视镜子里自己的眼睛,不过一般最晚等他到了工作单位,想到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他都做了什么好事的时候,这种感觉就会消退。有那么多的案子,完全是因为他才成功破案。当然这种成功自然也得付出代价。
他把被子拉到下巴,闻着被罩清新的味道。他想拥抱一个人,把这个人紧紧地抱在怀里。
德尔霍又试着打了一次电话。铃声一直在嘟嘟地响,可就是没人接电话。德尔霍感觉到无法言状的恐惧慢慢地占据了他的腹部,横隔膜所在的位置。他的直觉告诉他,今晚过后,一切都不会再跟从前一样。
02
从前,有一个夜晚。它从来都不会结束。它用巨大的黑暗吞噬了太阳,扼杀了所有的光亮,伸开它那冰冷而漆黑的手臂笼罩住整个世界。夜把所有人的眼睛都永久地粘住了,让梦变得更沉更怪,让人们都忘记自我,让人们和梦中才有的生物游荡着,记忆四处驱散。夜在建筑物的墙上画着最吓人的自画像,颜色都逃离了的它的画像。夜往熟睡中的人们脸上吹着令人窒息的冷空气。冷空气钻进人的肺里,把人的肺也变成黑色。
卢米贪婪地吸着空气,张开眼睛。她浑身都是汗,被子的重量似乎要勒住她的喉咙。她必须摔掉身上的被子,爬起来。她把双脚伸进拖鞋里。她必须走到窗前去看看窗外公园里的风景,只有这样才能减轻噩梦在她心中留下的石头般沉重的压迫感,再把这种压迫感变成一种难以言状的空虚。月光照着雪堆、供孩子们玩耍的操场上的秋千、爬梯和建筑的屋顶,给它们包上一层银色的锡纸。这些物体的影子都一动不动,就像是用黑色的雪画出的影像。
有两个公寓的窗户上亮着灯。除了她以外,今晚还有其他人在凌晨3点45分的时候还醒着。这个时候醒着毫无道理,完全违背人类的生活规律。这个时候活动的只有噩梦中的景象,醒着的人无法把它们和黑色的影子区分开来。窗户的下沿结了一层蕾丝般的霜花。卢米小心地摸了摸冰凉的玻璃,虽然她知道小小的冰晶结在窗户外层,凭她手上的那点温度是不能让它们融化的。寒风透过窗缝吹在她的手指上,卢米缩回手,打了个冷战。
曾经有一段时间,卢米半夜醒来,希望夜晚永远都不要结束,白天永远都不要到来。那时她也梦到过无尽的黑夜,不过当时那是她的希望之梦。现在,无尽的黑夜成了她的噩梦。很多事情都变了。那时卢米早上醒来会因为要起床、要迎接白天而失望。她知道白天不会带来任何好事,她知道白天将发生的坏事比任何一个正常人能够承受的都要多。但她还是承受下来了。也许她并没有她们说的那么怪异。
现在卢米回到床上,钻回温热的被窝里,疲倦替她合上了双眼。下半夜她再也没有做噩梦。她根本没有做梦,至少没有做那种让她第二天醒来还能记住的梦。
卢米再次醒来是因为阳光照在了她身上。已经十点了。她觉得自己睡够了,清醒得让她感到奇怪。也许每个人早上起来就应该是这种感觉,而不是觉得自己像死了很多次后还魂的僵尸那样。她不欣赏逃学的行为,可是今天逃学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今天她还不想看到杜卡那张得意的脸。
卢米在床垫上做着手部和腿部的伸展运动。今天她该做些什么?也许她会去健身房。卡伊莎姨妈给她买了健身房的年卡作圣诞礼物。卢米不是每次站在那些精力充沛的跳健美操的女孩中间都觉得来对了地方,可是出汗让她觉得舒服,而她也需要让自己变得更有力量。杜卡突袭成功,才在短时间内占了上风。如果卢米当时可以相信自己的肌肉,那么她就很能轻易挣脱,让杜卡也尝一尝脸颊磨在冰冷而粗糙的石头墙上的滋味。
不要因为报复而寻找力量,而要因为今后可以不再需要经历那些经历后会让人想要报复的境遇,去寻找力量。听起来很郑重,实际上这句话只意味着卢米再也不想输给别人。
她不想再去想昨天的事,她只想今天,属于她的一天。
妈妈和姨妈常说女人时不时地花一两天宠爱自己很重要。她们说的宠爱自己实际上就是购物、吃巧克力、洗泡泡浴、看女性杂志和涂指甲油的代名词。想到这里卢米打了个冷战,对她来说这样的一天并不是宠爱自己,而是会让她很不舒服,装模作样而已。
对她而言,宠爱自己的一天应该是漫画、甘草糖、能让她出汗的运动、咖喱蔬菜,最重要的就是孤独。妈妈一直纳闷她为什么这么喜欢一个人待着,难道她从来都不会觉得无聊吗?卢米懒得告诉妈妈,听着他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更容易让她无聊。她宁可一个人待着,也不愿意被一群话不投机的人包围着。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她可以完完全全地做她自己。她能感到自由。不会有人跟她提任何要求。她想要安静的时候,不会有人说话。她不想被人碰的时候,也不会有人碰她。
卢米也非常享受去看画展。她会给自己留出好几个小时的时间,往手机里下载够音乐,最好是“大举进攻”(Massive Attack)乐队㊟的音乐。她不带任何偏见,去看展览前也不会过多地去了解画家或者画展的主题。买过门票后,她会盯着地板走进第一间展室,让音乐从耳机里涌入大脑,然后闭上眼睛。她会清空自己的思想,用音乐填满大脑。她会集中精力让自己的呼吸变得平缓、稳定,让自己的脉搏下降到几乎是睡觉时的水平。等她把环绕在周围的凡尘俗世彻底驱逐掉后,她才睁开双眼,让自己融合进展厅中的第一幅画里。
看画展的时候,卢米可能会忘记时间。画面、色彩、帆布、纸张或者照片中的运动感、景深、表面的不平和质地把她深深地拽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她还不完全认识、也不理解、但却真真实实地属于她的世界。那是她的湖、她的森林和她的心灵里的风景。美术在对她说话,用一种可以和音乐融为一体的语言,为她开辟出一条小路,通向黑暗,或者光明。她极少在意画的主题。画到底画的是什么,或者画得像不像什么并不重要。只有意境才有意义。
卢米也很少有离开画展却觉得一无所获的时候。虽然这种情况有时候也发生过,但那一般是由外部的原因造成的,比如饥饿、疲倦或者压力。要不就是一些聒噪的参观者,即使她把耳机的音量调到最大,也压不住他们的声音。有的画展像是一场龙卷风,看完后她打着呵欠,双腿无力地离场。有的画展看过后长长久久地还留着余热,似乎有东西还在她的头脑中发声,那些色彩还停留在她的视网膜上,在她的梦中画出了新的色调。她不再是去看画展前的那个她。
今天不是看画展日,因为卢米已经看完了坦佩雷艺术博物馆㊟、沙拉·希尔登艺术博物馆㊟和TR1艺术厅㊟所有的画展。她一般都会争取在画展开始不久就去看展览,但不会在最初的几周去。她会等到最热心的观众已经去看过,而最后一拨观众还没行动之前。
阳光照耀窗户上的霜花发出晶莹的光。卢米考虑要不要在吃早餐前出去跑一小圈。她看了看温度计,温度计上显示气温为零下二十五摄氏度。算了,这种天出去跑步呼吸会让肺很难受。
突然,手机响了。卢米抓起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号码她并不认识。
不要接听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永远都不要。这曾经是她的原则,但现在已经不是了。现在她一个人住,自己的事情都得自己处理,所以也得有勇气接听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
“我是卢米·安德森。”她用正式的语气说。
“是我,我是爱丽莎。”
爱丽莎?爱丽莎怎么会给她打电话?
“杜卡说你已经知道了。”爱丽莎接着说。
卢米叹了口气。她不会还得向爱丽莎保证她是不会主动把这件事泄露出去吧?
“我不知道我还可以给谁打电话。那两个男生都不想说这件事。我快要崩溃了。你现在必须到我家来。我再也受不了一个人待着了。我害怕。请你帮帮我。”
爱丽莎的声音又尖又慌张。她明显处于恐慌中。
“我不行……”卢米刚开口,还没来得及多说,爱丽莎就哭起来了。
卢米盯着窗上的霜花。要是她现在按下红色的结束通话键,然后把手机关掉?不要卷进去。不要管别人的闲事。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为什么她现在这么难下决心?也许是因为爱丽莎哭了。也许是因为从来都没有人这么直接地向她求助。
“好吧。我过去。”她听到自己对着手机说。
这就是本应该属于她的一天。
爱丽莎住在培尼基㊟的帕罗迈基街,坦佩雷最贵的街区。卢米穿着磨旧了的外套站在爱丽莎家楼下的大门口时,感到自己完全走错了地方。硕大的院子靠街道的一边围着一道石头墙,另一边紧挨培尼基的山坡,还有专门供人跑步的小路。房子本身大得惊人,外墙是浅色的,气派得很。卢米一向都以为这种房子里至少住着两家,但这栋房子里显然只住了一家。不过任何地方都没有户主的名字。看来住在这栋房子里的人家不想让他们的邮筒或者门牌对着路人嚷嚷住在这栋房子里的人是谁。
再看一遍短信。没错,地址就是这个。大门边的两个石墩上盘踞着两头铜狮子。两头狮子各把一只爪子放在一个铜球上,似乎在说,这里归我们看守。
卢米按了门铃。过了一会儿,爱丽莎打开门,她穿着一件像婴儿连体服般的粉红色衣服跑下了楼。卢米穿的是旧得起球、已经磨坏了的、从二手店买来的衣服,可是她看起来并不像从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病人。
爱丽莎打开大门,几乎是扑到卢米身上来和卢米拥抱,卢米没来得及躲闪。
“太好了,你来了!我不太确定你会有什么反应,因为我们两个并不太熟。”爱丽莎说。
她浑身散发着玫瑰和昂贵的味道。卢米不用香水,但她已经让自己的鼻子训练出了可以闻出不同牌子的香水的本事。她在这方面堪称优秀。曾经,隔老远光凭香水就能辨认出一个人,为她争取到了宝贵的一两秒钟的逃跑时间。
“是Jean Patou的喜悦淡香水。”她说,然后迅速挣脱了爱丽莎的拥抱。
她觉得这种拥抱陌生人的做法就像是顽固的感冒,必须快速想出康复的办法。
爱丽莎惊讶地看着卢米:“我不知道你对香水这么有研究。这个是我爸爸送给我的圣诞礼物。听说这是世界上最贵的香水。”
“是。”
卢米一点都不想开始谈论香水或者圣诞节的无聊话题。闲谈就不必了。她之所以来,是因为爱丽莎惊惶失措,而且哭了。如果她只是被叫来像一条狗一样地陪着爱丽莎,那么她完全可以马上回家。她还能赶上去健身房跳女子格斗健美操。
爱丽莎就像一只发条被上得太紧的粉红色玩具兔子一般地跳着。她好像现在才意识到冷空气怎样用力地把她们两个捏在拳头里。
“我们进去吧。”她说。
卢米只能点点头。
房子的内部比外部还要富丽堂皇。高高的房间,华丽的飘窗,粉红色的墙面和家具。这些家具明显比卢米一年付的房租还要贵得多。还有好多冬天里用来照明的灯具,照亮了地板和家具的表面,却没暴露出一粒灰尘。爱丽莎昨天在咖啡店里提到的那个清洁工,拿着双倍工资确实工作得很出色。
卢米脱掉马丁靴和外套,把手套、围巾和帽子扔到一边,爱丽莎觉得还有必要介绍:“楼下还有桑拿和游泳池。”
“我不是来游泳的。”卢米干脆地回答道。
爱丽莎有些尴尬:“你当然不是,对不起。你想喝点什么吗?卡布奇诺、摩卡咖啡还是拿铁?”
“普通咖啡就行。不加糖。”
“好吧。我帮你端过来。你可以去楼上我的房间等我。”爱丽莎说。
卢米沿着楼梯往楼上走。走到平台处有面镜子,她看了看镜子里那个走错了地方的女孩。我到这里来干什么来了?我来这里是个错误。她是会不情愿地慢慢被卷入一锅粥里,而这锅粥的味道会越来越糟糕。
爱丽莎的房间看起来就好像有什么粉红色和黑色的东西在里面爆炸了一样。这两种颜色占据了从地毯到墙壁,从窗帘到笔记本电脑在内的一切。难道这是某种拖长了的公主期,然后随之而来的是摇滚精神?光是爱丽莎的房间几乎就有卢米租的一居室的两倍大。这个房间还连着一个小阳台。
爱丽莎好像有数不清的首饰和化妆品。她放电影光盘的架子上放满了恐怖片和浪漫喜剧片。卢米的目光寻找着爱丽莎房间里的不和音。每个人的房间里都有不和音,都有和整体不符、和别人对他的感觉相违背的地方。爱丽莎的房间里,这样的不和音有两个。
书架最下方的一层放着让人肃然起敬的天文学方面的书籍。这些书被塞在那里,似乎是为了躲避来访者的目光,但那些书的数量很多,不像是没送对的礼物或者巧合。卢米忽然想起来,爱丽莎在学校选修了加长学时的数学和物理。
另外一个不和音就是那些蓬松的毛线头和毛衣针。针上明显有一样刚刚开始织的编织品。看来爱丽莎并不是什么东西都买现成的。
有点意思。或者说如果卢米认为有必要好好认识一下爱丽莎,这两个发现倒是很有意思。现在卢米只是把她找到的不和音记下来,储存在脑子里。
“没加糖的咖啡!”爱丽莎走到门口就喊起来了,把咖啡杯递给卢米。
咖啡杯是黑色的。爱丽莎用的咖啡杯是粉红色的。这个发现让卢米觉得好笑,但社会学的实地考察还是到此结束吧。
“你为什么叫我来?”她问。
爱丽莎坐到床上,叹了口气:“我害怕得不得了,太害怕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那天晚上你们的聚会,你还能记得多少?”
“很少。或者说我记得各种各样的细节,可是我很难把它们连到一起。”
“你从头到尾跟我说一遍,越详细越好。告诉我聚会的时候都发生了什么,那些钱又是怎么到了你们的手里。然后我们两个一起来想一想,你最好应该怎么做。”卢米提议。
她讨厌自己的声音里的说教语气,可是现在她只能像对一个孩子般对爱丽莎说话。爱丽莎的双手抖得厉害,尽管她努力紧紧地握住咖啡杯。
爱丽莎开始缓缓地讲述了起来,没有逻辑,不时地跑题。她说那天当她知道父母礼拜天都不在家后,开始打算怎么办聚会。妈妈要出差一个礼拜,爸爸礼拜六晚上要值一个晚上的夜班。爱丽莎喋喋不休地说着她怎么考虑应该请哪些人来参加聚会,应该招待大家吃什么、喝什么。卢米心想:快点说正题,我说的细节并不是这种细节。爱丽莎如果想八卦,应该另外找一个听众。
“我希望聚会更有意思,所以我让卡斯培给我和杜卡弄点药片过来。我们三个以前也一起嗑过药。嗑药比喝酒的感觉好多了。我每次喝多了酒总是想吐。”
爱丽莎不满的表情让卢米觉得好笑。有谁喝多了不想吐呢?难道这不是酒精的基本属性吗?
“卡斯培从什么地方弄来的药片?”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跟一些不清不楚的人混在一起,我还是跟那些人保持距离比较好。”
爱丽莎突然换成了好孩子的语气,仿佛她想起来了,她毕竟是警察的女儿。
“其他人也吃药了吗?”
“据我所知没有。卡斯培一向很谨慎,卖药给谁,不卖给谁。他不想被抓住。”
他当然不想。卢米其实可以告诉爱丽莎,香水党的那几个女生好像已经知道了那天晚上聚会的人里面,有几个不光只是借着酒劲聚会。
“大多数人过了午夜就回家了。你也知道,那些听话的高中生不想第二天醉醺醺地去学校。”爱丽莎笑着说。
卢米没有跟着笑。爱丽莎也严肃起来。
“好吧,现在事后想起来如果我当时也那么做了,会是个多么明智的选择。留下的人开始醉得厉害,我也开始头脑不清。这一段我记得很模糊。大概是喝得太多了,大家把院子里吐得到处都是。有人打碎了一个水晶花瓶,被碎片划伤了手。家里到处都开始变得乱糟糟的。我好像叫杜卡把几个喝醉了闹事的人赶出去了。”
爱丽莎把咖啡杯放在写字台上。她揪着指甲边上的肉。指尖上粉红色的亮指甲油已经脱落了,她的手似乎还在打颤。卢米什么都没说。还是让爱丽莎自己说,不要对她提带有引导性的问题帮她回忆比较好。只有倾听者不按照自己的假设去干预叙述者,叙述者的回忆才更可信。
“大概凌晨两点左右,其他人都走了,只剩个几乎一直待在这里,我的房间里,我们一起跳舞,瞎玩瞎闹。我们不需要再告诉其他人我们只是喝多了而已。然后,好像到了三点钟的样子。”
爱丽莎压低了声音,她咽了会儿口水,皱起了眉头。
“我肯定是去那边阳台上抽烟去了。”她接着说,“没错,就是这样。然后我看到我家院子里有个奇怪的塑料袋。它在那里最多也就放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因为我每半个小时会出去抽一次烟。我平时不抽烟,可是聚会的时候我总是想抽烟。”
又是那种好孩子的语气,爱丽莎的脸上又出现了道德的面具。如果不是她此时此刻的这种装模作样实在让卢米感到厌恶,卢米简直要佩服爱丽莎的演技。
“那你后来做什么了?”卢米忍不住问。
爱丽莎开始摆弄她那粉红色连体服上的拉链。拉链的尽头一颗金色的心在闪闪发亮。她把拉链拉开几公分,又用力往回拉紧。拉开,拉紧。拉开,拉紧。卢米喝了一口咖啡,咖啡淡得让她觉得难受。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塑料袋让我觉得无比好笑。你不知道它倒在雪堆里的那个样子有多可笑。我说不清楚。当时我的脑子肯定是短路了,我把两个男生留在楼上,自己下楼去捡那个塑料袋。我从院子里回来以后,在我家的大厅打开了袋子。”
爱丽莎又咽了一下口水。
“一开始我还没明白塑料袋里装的是什么。我以为里面大概是什么垃圾。然后我从袋子里拿出一张纸才意识到那是一张钞票。钞票上面都是血。那个塑料袋里装满了血淋淋的五百欧元一张的钞票。我翻那些钞票的时候,双手都沾上了血。现在想起来我还觉得恶心。可是当时我只觉得好笑,实在是好笑得不得了。”
爱丽莎盯着黑色地板上的粉红色地毯。她脸上的表情从恶心变成厌恶,又从羞愧变成恐惧。
“当时我一点都没去想为什么那些钞票上都是血。我叫杜卡和卡斯培过来看。他们两个也觉得好笑极了。他们说这下我们发财了。当时我们并没有数那些钱,总之那个塑料袋里一共有三万欧元。我们什么都没想,除了一条,就是必须把那些钞票弄干净。”
他们三个这点理智还是有,那就是不能去任何人家里清洗这些钞票,那样的话,没法把钞票弄干净而不被发现。后来杜卡提出来可以去学校的摄影暗房清洗,他刚刚才上过摄影课。他很久以前就偷偷拿他校长老爸的钥匙去配了一把同样的钥匙,而且他也知道学校防盗报警系统的密码。
“当时我们觉得这是世界上最聪明绝顶的主意。”爱丽莎用乞求的眼神看着卢米,“你能明白吗?”
不,卢米在心里想,可是她没有说出声。
相反,她说:“然后第二天一早,杜卡就得赶紧去暗房把钞票都拿走?”
“我觉得可以让那些钞票一直留在那里。我再也不想去碰它们了。钞票上的血是怎么来的?会是人血吗?而且那个塑料袋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的院子里?是谁把它弄来的?他妈的我以后再也不嗑药了。如果我当时脑子清醒,说不定我就能看清把塑料袋扔到我家院子里来的那个人。”
爱丽莎说完站起来,不安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卢米也站起来,走到阳台门口,打开通往阳台的门。冷空气立刻向她袭来,但她毫不在意。她走到阳台上看着下面的院子。
“那天晚上你发现塑料袋的时候你家楼下的大门是锁着的吗?”
“是。”爱丽莎回答,“两点钟的时候我还刻意下去检查了一下门锁没锁。”
卢米目测着从马路到院子的距离。如果有人在马路上助跑一段的话,是完全可以把塑料袋扔过石头墙,扔到院子里来的。
“马路上有没有监控摄像头?”
爱丽莎摇摇头。
“我家在外面的大铁门和楼下的进门口装了摄像头,不过外面的马路上没有装。”
卢米陷入了沉思。她任冷空气噬咬着她的手指,这样能让她的思维更加活跃。
看来是有人把带血的钞票扔过了石头墙,扔进了院子。钱意味着报酬,血意味着警告。这些钱到底是威胁还是感谢?扔钱的人又要威胁或者感谢谁?会不会扔错了院子?
从马路上看过来,挨着爱丽莎家的房子右边的那栋房子看起来很不平常。院子也比爱丽莎家的院子要突出去一些,可以说马路在爱丽莎家的房子前拐了一个小弯,而爱丽莎家的房子正好处在一个角落里,隐蔽得更深。
“住在那栋房子里的人是谁?”卢米指着右边的房子问。
“那里住了两家人,两家都有小孩。好像两家的妈妈都是律师。一家的爸爸是个艺术家,另外一家的爸爸为政府工作。他们两家的小孩都还没上学。”
卢米打量着那栋房子和房子的院子,觉得如果有人会弄错那栋房子和爱丽莎家的房子好像不太可能。相反,爱丽莎家左边的房子虽然明显比爱丽莎家的房子新,但是无论从大小、形状还是外墙的颜色来看,都和爱丽莎家的房子属于同一个类型。甚至连院子的围墙也一样,而且两家的院子也完全平行。搞错这两栋房子倒是大有可能。
“那么这边这栋房子里呢?”
爱丽莎也走到了阳台上来和卢米一起受冻。
“那里面住着一个特别古怪的男人,大概有四十几岁了,可是老喜欢装嫩。好像他永远都在上演自己的吸血鬼电影,因为他总是穿着一件长长的皮大衣,他大概觉得他自己是吸血鬼国王。可是实际上他看起来一点精神都没有,让人同情。我一点都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他肯定是有工作的,因为他每天早上出去,晚上才回来。他一个人住一栋那么大的房子,而且我从来都没看到过他家来过客人。如果我在马路上碰到他,他连招呼都不会打。”
卢米看着爱丽莎,爱丽莎的瞳孔在放大。
“那些钱肯定是给他的!是被人扔错了院子。那个男人正是那种绝对会跟不清不楚的人搅在一起的人!要不就是他被人勒索了!”爱丽莎的语气似乎很高兴。
“确实有这种可能。”卢米说,“但这不是唯一的可能。”
如果钱没有被扔错院子,那么扔钱人的目标就只能是爱丽莎、爱丽莎的爸爸或者妈妈。
卢米看了看爱丽莎,爱丽莎的牙齿已经开始咯噔咯噔地打颤了。她就像是一个在寒风里瑟瑟发抖的毛绒玩具,而身体里绝大部分的填充物已经漏掉了。难以想象爱丽莎会牵扯进什么能拿三万欧元酬劳的事。但真有这事也未必可知。卢米觉得自己比一般人更容易识穿说谎的人。爱丽莎看起来不像是在说谎。至少不像是那种说谎说得可以骗过卢米的人。卢米的一生中已经听过了那么多的谎言,她知道怎么从水平一般的说谎者的声音中辨认出可以暴露谎言的语气,也知道怎么从说谎者的表情中看出细微的变化。
“不管怎样,我担心有人会想要这笔钱。说不定马上就想要。”爱丽莎小声说。
卢米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她。她跟爱丽莎担心的完全一样。
03
维沃·唐浑身发抖。他不记得上次像这么冷的时候是什么时候。他使劲跳啊跳想让自己暖和起来,可是已经冻得僵硬的腿部肌肉根本就不肯合作。
他在培尼基的人行道旁边的守卫点才站了一个小时,就觉得忍耐力的极限快到了。虽然他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羽绒服下还有一件紧身毛衣,头上套着暖绒隔热的帽子,可是严寒还是找到了穿越层层武装的路径,钻进每个最细小的缝隙,钻进毛衣的针孔,毫不留情地要冻僵他的身体。维沃·唐想尽一切办法让身体保持能活命的温度,最后他决定打个电话。
僵硬的手指笨拙地按着和手指一样僵硬的按键。他连考虑都不考虑就脱掉带里子的皮手套。他花了五分钟的时间,从通讯簿里找到了正确的联系人,然后按下绿色的通话键。
“什么事?”接电话的人说的话和他想象的一样。
“一点迹象都没有。我不能在这里再待下去了,我会被冻死的。”
“你必须待下去。”玻瑞斯·索科洛夫嚷嚷着挂掉了电话。
维沃·唐盯着手机看了一会儿,把上面和下面的牙齿咬在一起。玻瑞斯·索科洛夫和林那特·卡斯克坐在帕罗迈基街那边的面包车里,他们不用挨冻,当然可以对他呼来喝去。
如果今天那个女孩不出来怎么办?或者她要过很久才出来?他们三个都知道不能再在这里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守下去,否则肯定会引起怀疑,有人会注意到他们的面包车,会意识到这条街现在并没有谁家里需要维修水管、电器或者通风管道。更换面包车的车牌号码和通行证需要花钱,更需要花时间,他们三个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愿意做多余的更换。
他奶奶的。他们三个原以为让芬兰人看看血肯定足够了,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这么冷血,把全部的本钱都押上来跟他们玩。实际上这家伙什么本钱都没有。他们三个中的任何一个也没有这样的本钱。甚至连玻瑞斯·索科洛夫都没有,虽然索科洛夫一直喜欢在他们面前装出大老板的样子。其实索科洛夫也和他们一样,被人当作狗一样地套着脖套。狗脖套就是狗脖套,哪怕上面镶着钻石。
也许芬兰人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在意。也许他以前只是在做戏。说不定只有他的女儿被人绑架,才会让他从“他比他们三个高一等”的幻觉中清醒过来。
卢米盯着爱丽莎端到她面前的那碗方便面,面条的颜色界于灰色和米色之间。爱丽莎说她不会做饭,真是没说谎。听说冷冻柜里有爱丽莎的妈妈做好的各种食物,可是爱丽莎说把那些食物热来吃“太麻烦了”,所以她宁可吃方便面。卢米尝了两口漂在咸汤里的弯弯扭扭的面条,决定勉强自己吃下去。或者说是她那一直咕咕叫的肚子替她做了决定。
她实在是饿极了。白天变成了夜晚,卢米的脑子里开始只有一个念头:她什么时候可以回家。每次她准备回家的时候,爱丽莎就找出一个卢米为什么还应该留下来的借口。这个女孩子真的很怕孤单。
她们的谈话没有进展。她们已经分析了所有跟钱有关的细节。她们也想过了,那些钱会不会是给住在隔壁房子里的爱穿皮大衣的男人的。爱丽莎对此非常肯定。
“我爸和我妈绝对不可能掺合进不清不楚的事,他们两个都是诚实守法的公民。”
卢米觉得不能排除钱是给爱丽莎的爸爸或者妈妈的可能。她问爱丽莎的妈妈是做什么工作的。爱丽莎说她妈妈在一家化妆品公司的国际部工作,虽然不是什么大老板,但爱丽莎说她妈妈挣的钱相当可观。
“我妈差不多一年有半年时间都在出差。”爱丽莎说,同时看了看窗外。
卢米从她的眼神中读到了恼怒和忧伤。
“好在爸比几乎天天在家。”爱丽莎微笑着说,“现在是周末,他当然不在家。”
她的“爸比”是位警察。
“你爸爸是什么警察?”卢米问。
“他是专门调查毒品犯罪的警察。”爱丽莎回答。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鞋匠的孩子没鞋穿。如果不是爱丽莎的愚蠢让卢米觉得恼火,卢米几乎要笑起来。老爸是调查毒品犯罪的警察,女儿却在家里嗑药。一般人大概会以为爱丽莎不会染上这种带有极大风险的恶习。卢米什么都没说,但爱丽莎完全理解对了卢米的沉默。
“喂,那完全只是偶尔的消遣好不好!”她辩解道,“我可不是什么瘾君子。我完全知道底线在哪里。而且我已经说过了,我以后再也不会嗑任何东西了,绝不再碰。”
“你有时间的时候可以问问你爸爸,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因为这种‘偶尔的消遣’而毁了自己的一生。不过我到这里来不是来给你讲毒品的危害的,而是来弄清楚那些钱的来历的。”
“可是如果我老爸真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那我更不能把这些钱的事告诉我爸。”爱丽莎至少叹了十口气,“虽然我并不相信我爸会做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可是万一有,那么我就不能再相信他。他完全可以用各种谎话来骗我。我也不能告诉别的警察,因为他毕竟是我爸。就算他搭上了什么不三不四的人,我也不能背叛他。说不定他是在做卧底。啊,我的头都快炸了!”
“他今天几点钟回来?”卢米问。
“两小时后。”
“他昨天的行为正常吗?”
“我觉得挺正常的。不过我昨天只顾着隐瞒我在家办了聚会,还有藏在衣柜最里面的角落里的那个有大象那么大的秘密,所以就算是我爸戴着米老鼠的耳朵在家跳舞,我也未必能注意到。”
“你好好观察观察他。跟他说话。不要直接问他问题,但你要注意看他的表情和手势都能透露出什么信息。一般人其实不用开口,就已经说出了很多东西。”卢米告诉爱丽莎应该怎么做,“你也要注意观察你的邻居。如果那些钱真的是给他的,那么他没拿到钱,他的行为举止肯定会和平常不一样。”
爱丽莎看着卢米,从桌子边站起来,走到卢米身边。
“谢谢。”她说着迅速拥抱了一下卢米。
让卢米奇怪的是,爱丽莎的这个拥抱并没有让她觉得反感。爱丽莎回到自己的座位,继续吃方便面。她鼓着腮帮子唆面条,大声地喝着面汤。卢米突然觉得爱丽莎像个小女孩。
“我会跟爸爸聊天,我会监视邻居。也许我能给这一切找出合理的解释。然后我就能考虑应该怎么处理那些钱。杜卡和卡斯培不愿意放弃他们的那两份,但只要我愿意的话,我是可以让他们乖乖地听我的话的。”爱丽莎说着微笑了起来。
她的自信中有某种让卢米感动的东西。
“你还害怕吗?”卢米问。
“现在没那么害怕了。”
“好吧。那我回家了。”
爱丽莎做出一副失望的小狗的可怜表情,但卢米没有妥协。这种闺蜜游戏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她已经做了她可以做的。
卢米穿上外套,把马丁靴绑得紧紧的,把围巾严严地缠在脖子上。她从衣帽架上取下手套,又伸手去摸帽子。进门脱衣服的时候,帽子被她扔得有些远,卢米需要踮起脚尖才能摸到帽角。她用力一扯,与此同时,她听到了一声预示着情况不妙的声音。
“哎呀,不会吧!”爱丽莎喊道。卢米的帽子被撕成了两半。爱丽莎说:“那个架子后面还有一个没固定好的钩子,我的好几个帽子也被它撕坏了。”
“那我就用围巾遮住耳朵吧。”卢米说。
“别,你先戴走我的帽子吧。我的帽子多得是。”爱丽莎一边说一边往卢米的头上套上一顶粉红色的毛线帽子,“我会帮你把帽子补好,要不就重新给你织一顶。”
“好吧。谢谢。”
卢米在玄关里还站了一会儿。她觉得她好像应该再对爱丽莎说些鼓励的话。
“你好好的。”她最后说,她想不出别的话。她不善于充当富有同情心的朋友的角色。
“嗯。”爱丽莎应道,“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从后门走。前面大门口那边都是冰,太滑了。”
她说完咬了咬嘴唇,似乎还想说什么,但却没说出口。卢米没问出门后应该怎么走。她的脑子里有一个念头让她觉得不舒服:这可能不会是她最后一次来爱丽莎家。
她到这里来是个错误。
04
玻瑞斯·索科洛夫的手机铃声“你只能活两次”还没响完第一遍,玻瑞斯就接听了电话。
“什么情况?”
“女孩刚刚从房子的后门出来,现在正往坡这边走。”维沃·唐回答。
玻瑞斯·索科洛夫朝坐在身边的爱沙尼亚人迅速点了一下头,爱沙尼亚人就发动了面包车。
“你确定是他家的女孩不会错吧。”玻瑞斯确认了一遍。
“没错。她头上戴的是一顶红色的帽子,跟以前一样。”维沃·唐回答。
“你看到我们离你够近的时候,就跑过去抓住她。千万别搞砸,我们必须一次成功。”玻瑞斯命令道,然后挂掉了电话。
他搓着冰凉的双手,想把它们搓热。他们必须在瞬间把女孩抓进面包车,不能被任何人发现。女孩看到的东西也越少越好。不能太用蛮力,不能让女孩受伤,但一两个淤青不碍事。必须要让女孩以为他们是认真的。
他们也确实是认真的,不过和女孩会以为的认真稍稍有些不同而已。
等他们把女孩弄到手以后,他们会把视频传到女孩爸爸的手机里。如果这还不能让那个男人学乖,那就太奇怪了。也许他马上就会后悔,后悔不应该和比自己更厉害的对手玩花样,他会保证以后都好好表现,会同意下一笔生意不再要好处费来作为补偿,会发誓去做一切他们要他去做的事情。
这就够了。
到那时他们会把女孩放走,把车开走,然后换上新的通行证和牌照。对于一次恐吓行动来说这是一笔巨大的投资,但绝对物有所值。玻瑞斯·索科洛夫已经探到了上面的口风,老板答应给他们报销所有的开支,此外还有额外的奖励。他们没有失去内应的本钱,但这位内应更加没有失去他们的本钱。
女孩肯定会跑回家告诉爸爸说坏人绑架了她。爸爸会做出一副震惊的表情,仔细询问每一个细节和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答应替女儿报案,安慰她说一定能抓到坏人。
女孩不需要去警察局说任何话。爸爸的陈述就足够了。爸爸知道这种经历将会对女儿造成什么样的创伤,肯定不愿意让陌生警察用多余的问题去骚扰女儿。
玻瑞斯想象着这个男人将怎样强压怒火,又不能把真相公之于众,就不由得想笑。
这就叫作自作自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卢米决定从培尼基的山坡绕道回家。她想驱散爱丽莎的香水和太多的问号引起的头痛,可她的头痛并没有缓解。因为红色的帽子几乎是用爱丽莎的同款香水里浸泡出来似的,但这种天气如果不戴帽子在户外行走,那么耳朵绝对会在顷刻间被冻僵。
她记得半年前她刚刚搬到坦佩雷来的时候,第一次在培尼基的山坡跑步锻炼的情景。她陶醉在解放了的感觉里,撒开腿沿着长长的山坡往上跑,一直跑上了山顶上的观光塔。到了塔顶,她的双腿直打哆嗦,咖啡厅里新鲜出炉的甜甜圈的香味简直在向她呼喊,好像在告诉她说,她可以忘掉跑步,到白糖直往下掉的甜甜圈和黑黑的咖啡旁边小坐一会儿。卢米没有停留,沿着观光塔旁边下山的小路一直跑啊跑,让她的跑鞋轻松地踩在小路上。疲劳引起的哆嗦消失了,她的双腿开始感到了奔跑的快乐。
小路把她带到了地势高一点的地方,皮海湖㊟突然跃入她的眼帘。八月的太阳挂在远远的低空中,阳光从培尼基纺织厂老旧的红砖厂房后泻下来和蔼地抚摸着湖面。卢米走到小路边的岩石上去看风景,夏末的葱翠和花香草香包围着她。她看着皮海湖,看着雅尔卡岛,还有对岸的城区,在那一瞬间,她感受到了久违的幸福。新的生活即将从此开始,自由也即将从此开始。
可是现在,卢米觉得幸福和自由的感觉都离她很远。她努力不去思考,可是思绪自己却在原地转圈,没有解决的办法,也没有出路。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解决的办法。有一种解决办法是最简单的,也最直接的,那就是去警察局,对警察说出一切。不用在意爱丽莎会不会遇到麻烦,或者说不用管爱丽莎他们一家会不会遇到麻烦,反正这不是她卢米的麻烦。可是爱丽莎那么相信她。卢米知道自己不能辜负爱丽莎的信任。死胡同。
卢米沿着通往观光塔的上山的小路走着。太阳躲进了云层。天色开始暗了,树木那结满了雾淞的枝条伸向不同的方向。长满了树木的山坡像是从童话书里走出来的图画,可是树木的影子似乎可以隐藏一切童话里最吓人的怪物。从恐惧里生出的怪物会悄悄地溜到行人的背后,把行人拖进雪堆里让他冻死。或者还有更可怕的怪物,能把活人变成不能说话也不能动的冰雕。这个人永远地活着,却又永远地死了。
卢米呼出的气都结成了一团团的白气。她想吹散大脑中的思想,把脑子清空,给新的想法腾出空间。就在她觉得自己快要成功的时候,她觉察到有人在跟踪她。又来了。她甚至不需要转过头去看,就能肯定自己是被跟踪了。
她还是往后瞟了一眼。走在她身后的男人的帽子压得很低,围脖往上拉得遮住了鼻子和嘴巴。
男人的后面有一辆面包车,正沿着通往观光塔的上山路往上开,就快要开到男人身边了。
卢米想都没想。她拔腿就跑。她听到男人的脚步声也从走路变成了跑步的声音。面包车加速爬坡。
零度以下的冷空气撕扯着双肺。马丁靴的鞋底在结冰的路面上打滑。卢米迅速往后看了看,刚好看清楚面包车里坐着两个男人,他们也把头包得只剩下眼睛露在外面。这三个人是一伙的。
前方看不到人。小路两边也看不到人。如果她喊救命,不会有人听见。
卢米这辈子都没有跑得这么快过。跑步的男人被她落在她身后,可是面包车一眨眼就开到了她身边。车门开了,其中的一个男人伸手来抓卢米,好像抓住了卢米身上的什么东西。卢米听到一声撕裂的声音,别着反光牌的别针连着外套上的一块布被扯掉了。卢米往路边一倒,迅速转身,冲进了路边的树林。
她跃过石头和土丘,在树木之间左右穿行。毫不在意抽打着脸颊的枝条。她听到了面包车刹车的声音。她听到那几个男人在她身后猛追。她听到了叫喊声,估计是俄语。她知道这三个男人马上就会从她刚才突然转身对他们造成的措手不及中缓过神来。卢米知道,如果这三个男人能把她包围住,那么她就没有任何逃脱的可能。她只有几秒钟的优势。
她必须正确利用这几秒钟的优势。
机会,永远不会有第二次。
维沃·唐的脚又陷进了深深的积雪里,他破口大骂。女孩好像知道怎样躲过最深、最容易陷进去的雪堆。女孩好像马上就要逃出他的视野,好在地上的脚印可以告诉他女孩往哪边跑了。
“抓住她!”玻瑞斯·索科洛夫在他身后喊。
要抓你自己抓,肥猪!维沃·唐真想这么回答他。他加紧了脚步。温度渐渐地扩散到了肌肉,肌肉接受命令的能力也一步比一步更强。他一定会追上那个小娼妇。你可以逃跑,但你躲藏不了。在雪地里跑步慢慢会耗尽你的体力。维沃·唐也许不是速度最快的,但他一定是耐力最好的。
现在女孩不见了。脚印显示她从灌木丛跑到了装有路灯的跑道上。女孩肯定希望某个碰巧在跑道上跑步锻炼的人迎面跑过来救她。简直是做梦。这么冷的天,只要是正常人都不会出来跑步。维沃·唐看了看跑道的左右两个方向。
女孩不见了。他娘的。
忽然,他看到跑道远一点的地方有一个红红的东西。是女孩的帽子。
帽子肯定是女孩跑步的时候无意中掉下来的,现在成了他的指路牌。哎呀,哎呀,小红帽啊,你真不应该把这么明显的标记留给大灰狼。玻瑞斯·索科洛夫和林那特·卡斯克刚刚从树林里跑出来。维沃·唐已经朝着帽子所在的方向跑去,喊着要玻瑞斯和林那特跟上。女孩不可能跑得很远。
卢米缩在树枝上往下看。她紧紧地贴住树干,看着三个男人朝反方向跑去。她刚才跑到了跑道上,一跃跳到一棵大树旁边,尽量不留下任何痕迹,再爬到足够高的树枝上,用力把帽子往远处一扔。
看来这个办法奏效了,但不会迷惑跟踪他的人太久。
她从树上跳下来,顾不上脚底板撞击地面造成的剧痛就拔腿狂奔。现在冷空气撕扯的不光是肺,还有耳朵,但她几乎没有感觉到。
逃离。快跑。她跑回观光塔路,跑到停在路边的面包车旁。车身上印着“麦基宁修理公司”几个字。卢米愿意下任何赌注,赌这三个人中没有一个人的真实姓名叫麦基宁。她把车牌上的字母和数字记在脑子里,尽管她估计这么做没有多大用处。
心好像在耳朵里打鼓。
从观光塔路跑到培尼基路。总算能看到车和行人了。巴士车的车灯简直是世界上最美的景色。卢米大老远就向巴士车的司机招手,司机同情这个在冰天雪地里奔跑的女孩,还没到站就停车为卢米打开了车门。卢米上气不接下气地上了车,付了车票钱,在最近的一张空座位上坐下。
双腿在不停地颤抖。呼吸无比疼痛。当热空气进入被严寒蹂躪过的肺泡,一阵无法控制的剧烈咳嗽把卢米摇得东倒西晃。
坐在她对面的一位老奶奶同情地看着她,却也有些不悦。
“这么冷的天头上好歹戴个帽子,”老奶奶说,“不然会要人命的。”
卢米只能用咳嗽作为回答。她的耳朵慢慢恢复了知觉,火辣辣的又痛又痒。她用双手捂住耳朵,让手上的体温传到耳朵。他妈的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有人要把她绑架进面包车?如果对方的目的是强奸,那么这三个人那样疯了一般地对她穷追不舍就有点太奇怪了。这三个人肯定跟那一塑料袋钞票有关。可是他们为什么要抓卢米,这个无意中卷了进来的局外人?
“这种天最好戴个帽子。”老奶奶还在说教。
帽子。红色的帽子。卢米恍然大悟,那三个男人要绑架的不是她。他们要绑架的是一个戴红帽子的女孩。那顶红帽子又是谁的呢?没错。他们要抓爱丽莎。错不了,他们要抓爱丽莎才能说得通。现在也不需要再怀疑那些钱是不是扔对了院子了。他们把我当成了爱丽莎,使劲追我就说明了这一点。
卢米想着如果刚才戴着红帽子从房子里出来的不是她而是爱丽莎会怎样。她的假想让她感到肚子里一阵绞痛。爱丽莎肯定逃跑不了。爱丽莎此时此刻肯定已经被拖上了面包车,成了他们的囚犯,极端无助,完全受他们三个男人的摆布。卢米迅速掏出手机,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给爱丽莎发短信:
不管你做什么,千万要待在家里别出来。把门都锁好,不要让任何陌生人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