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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十章

阿迪克斯身体有些衰弱——他都快五十岁了。我和杰姆问他怎么会这么老,他说他起步晚了,这让我们感觉他各方面的能力以及男子气概都因此打了折扣。他比学校里与我们同龄的孩子的父母亲都要老,每当同班的孩子说“我爸爸如何如何”的时候,我和杰姆都想不出阿迪克斯有什么可说的。

杰姆是个橄榄球迷。阿迪克斯陪杰姆练习抢球从来不嫌累,可是每当杰姆想跟他练习阻截的时候,他就会说: “儿子,我太老了,玩不了这个。”

我们的父亲什么也干不来。他一上班就整天待在办公室里,而不是在杂货店。他也不给县里开装卸车,不是警长,不种田,不修车,任何可能让人产生羡慕和敬佩的事儿都与他无关。

除此以外,他还戴着副眼镜。他的左眼几乎看不见东西——他说左眼是芬奇家族的灾星。每当他想要看个清楚的时候,就会偏过头去用右眼。

我们班上同学的父亲大多喜欢做的事情他连碰也不碰:他从来不去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喝酒,也不抽烟。他就爱坐在客厅里读书看报。

尽管如此,他也没有如我们所愿始终保持低调:那一年,学校里到处都有人在嘀嘀咕咕,议论他为汤姆· 鲁宾逊辩护这事儿,没有一句是称赞的话。自从那次和塞西尔较量了一个回合之后,我便采取了甘愿充当胆小鬼的策略,于是消息就传开了,说斯库特· 芬奇不再打架了,因为她爸爸不允许。这并不完全属实:我虽然不在外面因为阿迪克斯的事儿跟人打架,但私下里在家族内部就是另一回事儿了。从第四代表亲往上,不管是谁,我都能打他个满地找牙。举个例子来说,弗朗西斯心里就再清楚不过了。

阿迪克斯送给我们两杆气枪之后,却不肯教我们如何射击。还是杰克叔叔教给了我们基本要领,他说阿迪克斯对枪压根儿就不感兴趣。有一天,阿迪克斯对杰姆说: “我宁愿让你们在后院射易拉罐,不过我知道,你们肯定会去打鸟。你们射多少冠蓝鸦都没关系,只要你们能打得着,但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

那是我第一次听阿迪克斯说某种行为是犯罪,于是就去问莫迪小姐。

“你父亲说得没错,”她说,“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莫迪小姐,我们这儿是个老街区,对吗?”

“比梅科姆镇的历史还长呢。”

“我不是问这个,我的意思是说,我们这条街上的人都很老。这一带只有我和杰姆两个小孩子。杜博斯太太都快一百岁了吧,雷切尔小姐,还有您和阿迪克斯,也都很老。”

“我可不觉得五十岁就是老家伙了,”莫迪小姐尖刻地说,“我还没让人用轮椅推着到处溜达呢,对不对?你父亲也没到这份儿上呀。我得说,感谢老天眷顾,把我那座老坟墓一把火烧光了,我已经老得没力气收拾它了——也许你说得对,琼· 露易丝,这是个一成不变的老街区。你根本碰不上几个年轻人,是不是?”

“也不是,学校里有。”

“我说的是年轻的成年人。你要明白一点,其实你们很幸运。你和杰姆因为你们父亲的年龄受益不少。如果你们的父亲现在是三十岁,你会发现生活有很大不同。”

“那是当然。问题是,阿迪克斯什么也做不了……”

“那你可是低估了他,”莫迪小姐说,“他还相当有活力啊。”

“他会做什么呢?”

“怎么说呢?他能帮人把遗嘱写得滴水不漏,谁也别想钻空子。”

“还有呢……”

“嗯——你知道他是镇上最棒的棋手吗?啊——想当年在芬奇庄园,那时候我们都正当年轻,阿迪克斯· 芬奇在河两岸可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我的老天,莫迪小姐,我和杰姆每次都赢他。”

“现在你该明白,那是因为他在让着你们了吧?你知道他会吹单簧口琴吗?”

这种不值一提的才艺让我更为他感到羞愧了。

“嗯……”她沉吟片刻。

“嗯,还有什么,莫迪小姐?”

“哦,没什么了。没有了——我看光这些就足够让你为他自豪了。不是随便一个人都会吹单簧口琴的。嘿,离木匠远点儿。你最好还是回家去吧,我要去伺弄杜鹃花啦,没法照看你。木板掉下来可能会砸着你的。”

我回到自家后院,发现杰姆放着周围这么多冠蓝鸦不去打,却在射一个易拉罐,在我看来真是蠢透了。我又绕到前院,忙活了两个小时,在前廊一角修建了一个复杂的掩体,是用一只轮胎、一个装橙子的箱子,还有洗衣筐、藤椅和一面小小的美国国旗七拼八凑组合在一起的,那面国旗还是杰姆从爆米花盒子上撕下来给我的。

阿迪克斯回家来吃午饭的时候,发现我正蜷伏在那里瞄准街对面。“你要射什么?”

“莫迪小姐的屁股。”

阿迪克斯一转身,看见我那个大喇喇的目标——莫迪小姐正俯身摆弄花木。他把帽子推到脑后,朝街对面走去。“莫迪,”他喊道,“我看最好还是提醒你一下,你的处境相当危险。”

莫迪小姐直起身子,向我这边张望。“阿迪克斯,你真是地狱里的魔鬼。”她说。

阿迪克斯一回来就命令我拔营起寨。他说: “别让我再看见你用枪瞄准任何人。”

我倒希望父亲真是个来自地狱的恶魔。就这个话题我又去征求卡波妮的看法。“芬奇先生?嗯,他会做很多事情。”

“比方说呢?”我继续追问。

卡波妮挠了挠头。“这个,我不是很清楚。”她说。

杰姆问阿迪克斯是否打算代表循道宗派参加橄榄球赛,他还特意加重了语气,结果阿迪克斯说,如果他参加的话会摔断脖子的,因为他太老了,不适合进行这类运动。镇上的循道宗派教徒为了还清教堂的抵押贷款,组织了这场挑战浸信会教徒的触式橄榄球赛,后来我们发现,除了阿迪克斯,镇上所有孩子的父亲都参加了。杰姆说他没有心情去看比赛,可是他根本抗拒不了橄榄球的诱惑,于是只好阴沉着脸,跟我和阿迪克斯一起站在边线上,看塞西尔的爸爸为浸信会球队连连触地得分。

一个星期六,我和杰姆决定带上气枪去探险,看能不能找到一只野兔或者松鼠什么的。当我们从拉德利家往前走了约摸五百米远,我发现杰姆斜着眼睛在看街上的什么东西。他把头扭到一边,从眼角往外瞧。

“你在看什么?”

“那边的那条老狗。”他说。

“那不是老蒂姆· 约翰逊吗?”

“没错。”

蒂姆· 约翰逊是哈里· 约翰逊先生养的那条狗。约翰逊先生住在镇南边缘,是开大巴车的,常年往返于梅科姆和莫比尔之间。蒂姆是一条猪肝色的猎犬,在梅科姆是大家的宠物。

“它在干什么?”

“我不知道,斯库特。咱们最好回家去吧。”

“哎呀,杰姆,现在可是二月。”

“我不在乎,我要去跟卡波妮说一声。”

我们俩飞跑回家,冲进厨房。

“卡波妮,”杰姆说,“你能不能到人行道上来一下。”

“去干什么,杰姆?总不能每次你一叫我,我就跑到人行道上去吧?”

“那边有条老狗好像不太对劲儿。”

卡波妮叹了口气。“我现在不能去给狗包扎伤腿。卫生间里有纱布,你自己拿去给狗包扎一下吧。”

杰姆摇摇头: “卡波妮,它是生病了。它有点儿不对劲儿。”

“它怎么着了?转着圈儿追自己的尾巴玩?”

“不是,它在这么着。”杰姆模仿金鱼的样子,嘴巴一张一合,又耸起肩膀,身体不住地抽搐。“它老是这个动作,不过看样子不像是故意的。”

“杰姆· 芬奇,你是不是在跟我编瞎话?”卡波妮的声音变得冷硬起来。

“绝对没有,卡波妮,我对天发誓。”

“它在跑吗?”

“没有,它只是沿着那条路慢吞吞地往前蹭,你简直都看不出它在动。它正朝着咱们这边来呢。”

卡波妮把手冲干净,跟着杰姆来到院子里。“我没看见什么狗啊。”她说。

她又跟着我们走到拉德利家那边,顺着杰姆手指的方向望过去。隔着这么远的距离,蒂姆· 约翰逊看上去不过是个小点,但是它已经向我们靠近了一些。它走起路来颤颤巍巍,右腿好像比左腿短一截,让我想起汽车陷在沙地里的情形。

“它身体往一边倒呢。”杰姆说。

卡波妮紧盯着看了一会儿,抓住我们的肩膀,推着我们一路小跑回到家,一进屋子就随手关上了木门,然后跑去拿起电话,大声说道: “给我接芬奇先生的办公室。”

“芬奇先生,”她扯着嗓子喊道,“我是卡波妮。我对天发誓,街那边有条疯狗——正往我们这边来呢,没错,先生,它是——芬奇先生,我敢断定它是——老蒂姆· 约翰逊。好的,先生……好的,先生……好的……”

我们正要问她阿迪克斯是怎么说的,她挂上电话,摇了摇头,紧接着又吱嘎吱嘎地摇起电话来,然后对着听筒说道: “欧拉· 梅小姐——您听我说,我已经和芬奇先生通完电话了,请不要再为我转接——听我说,欧拉· 梅小姐,您能不能通知一下雷切尔小姐、斯蒂芬妮小姐,还有这条街上所有安了电话的人家,就说有条疯狗过来了。拜托您了!”

卡波妮听了一会儿又说: “我知道现在是二月份,欧拉· 梅小姐,但是我见到疯狗一眼就能认出来。拜托您了,请赶快打电话。”

卡波妮问杰姆: “拉德利家有电话吗?”

杰姆查了查电话簿,说没有。“反正他们也不出门,卡波妮。”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去通知他们。”

卡波妮朝前门廊跑去,我和杰姆紧随其后。“你们俩待在屋子里。”她嚷了一声。

街坊邻居们看来已经得到了消息,在我们的视线范围之内,每家每户的木门都关得紧紧的。蒂姆· 约翰逊踪影全无。我们看着卡波妮向拉德利家跑去,她的裙子和围裙都撩到了膝盖以上。只见她跑上前门台阶,砰砰砰使劲拍门。见无人应答,她索性喊了起来: “内森先生,阿瑟先生,疯狗来啦!疯狗来啦!”

“她应该绕到后门去试试。”我说。

杰姆摇摇头说: “现在已经没用了。”

卡波妮又徒劳地捶了几下门。没有人回应她,似乎根本没有人听见。

正当卡波妮飞跑着回到我家后廊上,一辆黑色的福特车急速拐进车道,阿迪克斯和赫克· 泰特先生从车里钻了出来。

赫克· 泰特先生是梅科姆县的警长。他跟阿迪克斯差不多高,只是要瘦一些。他鼻子很长,脚蹬一双带有亮闪闪的金属孔眼的马靴,身穿马裤和短夹克,腰带上别着一排子弹,手里端着一支重型步枪。他和阿迪克斯一起走到前廊上,杰姆给他们开了门。

“待在屋里,儿子,”阿迪克斯说,“卡波妮,它在哪儿?”

“它应该快过来了。”卡波妮说着,指了指街那头。

“它不是在跑吧?”泰特先生问道。

“不是,先生,它在抽搐阶段。”

“赫克,咱们是不是应该过去找它?”阿迪克斯问。

“咱们最好还是等它过来,芬奇先生。疯狗一般会走直线,不过也说不准,它也可能会顺着拐弯走——希望是这样,要不然它会直接走进拉德利家后院。咱们先等一会儿吧。”

“依我看,它进不了拉德利家的院子,”阿迪克斯说,“篱笆会挡住它的。它可能会沿着街道……”

我本以为疯狗都是口吐白沫,上蹿下跳,见人就扑上去撕咬喉咙,而且还以为只有在八月份疯狗才会发作。如果蒂姆· 约翰逊也是那样的话,我可能就不会这么害怕了。

空荡荡的街道上,人们心惊胆战地等待危险来临——没有什么比这更要命的了。树木纹丝不动,知更鸟静默无声,给莫迪小姐盖房子的木工也都四散而去。我听见泰特先生吸了几下鼻子,又擤了擤鼻子。我看见他把枪换了个位置,夹在臂弯里。我看见斯蒂芬妮小姐把脸贴在她家前门的玻璃上,莫迪小姐也冒了出来,站在她身旁。阿迪克斯把一只脚踏在椅子的横档上,手放在大腿外侧,慢慢向下摩挲。

“来了。”他轻声说。

蒂姆· 约翰逊进入了我们的视线。它迷迷糊糊地走在和拉德利家的房子平行的弯道内侧。

“你瞧它那样子,”杰姆说,“赫克先生说疯狗一般走直线,可它简直都不能顺着道儿往前走了。”

“它看起来病得很厉害啊。”我说。

“不管有什么东西挡在前头,它都会直接撞上去。”

泰特先生把手搭在额头上,身子往前探。“芬奇先生,这真是条疯狗。”

蒂姆· 约翰逊像只蜗牛一样往前挪,不过它既不是在玩耍,也没有在绿叶间东闻闻西嗅嗅;他似乎认准了一个方向,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朝我们这边慢吞吞地走来。我们看见它在抖动,就像马在驱赶苍蝇;它的下巴一张一合,身体歪歪斜斜,不过它还是被牵引着一步步向我们走来了。

“他在找地方去死。”杰姆说。

泰特先生转过身来,说: “它离死还远着呢,杰姆。它还没开始发作呢。”

蒂姆· 约翰逊来到拉德利家房前的小路跟前,这可怜的家伙仅存的一丝神志让它停了下来,似乎在考虑走哪条路。它犹犹豫豫地往前迈了几步,停在拉德利家院门前,然后它试着回转身,但是很吃力。

阿迪克斯说: “它已经在射程里了,赫克。你最好现在就干掉它,免得它跑到小路上——天知道谁会从街角拐过来。卡波妮,快进屋。”

卡波妮推开纱门走进来,随即把门闩上,接着又拨开门闩,紧紧攥住挂钩。她试图把我和杰姆挡在身后,但我们俩还是从她胳膊底下露出头来向外张望。

“干掉它,芬奇先生。”泰特先生把步枪递给了阿迪克斯。我和杰姆差点儿晕过去。

“别磨蹭了,赫克,”阿迪克斯说,“开枪吧。”

“芬奇先生,这可是一枪命中的活儿。”

阿迪克斯拼命摇头: “别在这儿干站着,赫克!疯狗不会等你一整天……”

“看在老天的分上,芬奇先生,你瞧瞧它在什么地方!一旦射偏,子弹就直接飞到拉德利家了!我射不了那么准,你是知道的!”

“我都有三十年没打过枪了……”

泰特先生几乎是把枪扔给了阿迪克斯。“现在要是由你来开枪,我心里就轻松多了。”他说。

我和杰姆糊里糊涂地看着父亲接过枪,走到街道中央。他步伐很快,但我感觉他就像在水底游动:时间变得无比缓慢,仿佛是在蠕动着往前爬,让人感到恶心。

阿迪克斯往上推了推眼镜,卡波妮用双手捂住两颊,喃喃地说: “老天爷啊,帮帮他吧。”

阿迪克斯把眼镜推到额头上,谁知道又滑了下来,他索性把眼镜扔到地上。在一片静寂中,我听见了镜片的碎裂声。阿迪克斯揉揉眼睛和下巴,我们看见他在使劲儿眨眼。

在拉德利家院门前,蒂姆· 约翰逊聚集起仅有的一点儿神志,终于做出决定,转身沿着原来的路线向我们这条街走来。它刚往前走了两步就停了下来,抬起脑袋。我们发现它的身体都僵住了。

阿迪克斯把枪架在肩膀上,扣动了扳机,一连串动作快得就像是在一瞬间同时发生的。

枪啪的一声响,蒂姆· 约翰逊往上一跳,又砰地落下,倒在人行道上,成了棕白色的一堆。它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被什么打中了。

泰特先生跳下前廊,朝拉德利家跑去。他在死狗跟前停下脚步,蹲下去看了看,又转过身,用手指敲了敲自己左眼上方的脑门,喊道: “芬奇先生,你稍微往右偏了点儿。”

“总是这样,”阿迪克斯回答说,“要是有的选,我会用猎枪。”

他弯腰捡起自己的眼镜,用鞋跟把破裂的镜片蹍碎,然后走到泰特先生身边,低头看着蒂姆· 约翰逊。

邻居家的门一扇接一扇打开了,街上慢慢活跃起来。莫迪小姐和斯蒂芬妮小姐一起走下台阶。

杰姆目瞪口呆。我掐了他一把,才让他醒过神来。可是阿迪克斯一看见我们要走过去,就冲我们喊道: “待在那儿别过来。”

泰特先生喜眉笑眼地和阿迪克斯一起回到院子里。“我让泽布来把死狗弄走。”他说,“芬奇先生,你枪法不减当年啊。他们都说这个是永远也丢不了的。”

阿迪克斯没说话。

“阿迪克斯?”杰姆喊了一声。

“怎么了?”

“没什么。”

“我都看见啦,弹无虚发的芬奇先生。”

阿迪克斯一转身,正和莫迪小姐打了个照面。他们互相看了看,什么也没说,阿迪克斯就上了警长的汽车。“过来,”他对杰姆说,“别靠近那条狗,明白吗?千万别靠近,疯狗死了跟活着一样危险。”

“知道了,先生,”杰姆说,“阿迪克斯……”

“你有什么事儿吗,儿子?”

“没什么。”

“怎么啦?小子,你不会说话了吗?”泰特先生朝杰姆咧嘴一笑,“你还不知道你爸爸是……”

“别说了,赫克,”阿迪克斯打断了他,“咱们回镇上吧。”

他们开车走了,我和杰姆来到斯蒂芬妮小姐家的前门台阶,坐等泽布把垃圾车开来。

杰姆呆坐在那儿,仍然一头雾水,这时候斯蒂芬妮小姐说话了: “啧啧啧,谁能想到会在二月碰上一条疯狗呢?也许它没得狂犬病,只是疯疯癫癫的。等哈里· 约翰逊从莫比尔出车回来,发现阿迪克斯· 芬奇射死了他的狗,我真不敢看他脸上的表情。那狗说不定只是从哪儿染了一身的虱子……”

莫迪小姐说,如果此时此刻蒂姆· 约翰逊还在这条街上走着,斯蒂芬妮小姐说起话来可就不是这种腔调了,她还说人们很快就会知道它是不是条疯狗,他们会把狗头送到蒙哥马利去检验。

杰姆终于能够含含糊糊说出连贯的话来了: “斯库特,你看到他了吗?你看见他站在那儿了吗?……然后,他突然之间全身放松下来,看上去好像那杆枪跟他是一个整体……他动作那么快,好像……我要射什么得瞄准十分钟呢……”

莫迪小姐狡黠地笑了。“怎么着,琼· 露易丝小姐?”她问,“还觉得你们的父亲一无所长吗?还为他感到羞愧吗?”

“不了。”我乖乖地说。

“那天忘了告诉你们,阿迪克斯· 芬奇不光会吹单簧口琴,想当年他还是梅科姆县的神枪手。”

“神枪手……”杰姆重复道。

“这个称号是我叫响的,杰姆· 芬奇。我看你也要改改你说话的腔调了。真奇怪,难道你们不知道他年少时有个绰号,叫作‘弹无虚发’吗?怎么说呢,他正当年轻那会儿,在芬奇庄园,如果他十五枪只打下来十四只鸽子,他都唉声叹气,说浪费了子弹。”

“他从来没有提起过。”杰姆咕哝着说。

“从没提起过,真的吗?”

“没有。”

“我真不明白他现在怎么不打猎了。”我说。

“也许我能告诉你原因。”莫迪小姐说,“如果说你们的父亲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那就是他有一颗高贵的心。好枪法是上天赐予的天赋,是一种才能——哦,当然啦,你也必须勤学苦练,才能让你的技艺日趋完美。但是,射击不同于弹钢琴或者别的什么。我想,他也许是意识到上帝赋予他的才能对生活在地球上的大部分其他生命来说不公平,于是就把枪放下了。我猜,他早就决意不再开枪,除非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今天就是一个万不得已的时刻。”

“看起来他会为此感到骄傲。”我说。

“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

我们看见泽布开车过来了。他从垃圾车后面拿出一把长柄叉,小心地把蒂姆· 约翰逊挑了起来,扔进车里,然后又拿出一个大罐子,在蒂姆· 约翰逊倒下的地方及周围撒了些什么。“你们一时半会儿别过来。”他喊了一声。

回家的路上,我对杰姆说,等到星期一去上学的时候,我们可有得说了。

“斯库特,不要张扬这件事儿。”他表示反对。

“什么?我当然要说,在梅科姆县,不是每个人的爸爸都是神枪手。”

杰姆说: “我觉得,如果他想让我们知道,早就告诉我们了。如果他以此为豪,早就跟我们说了。”

“也许他只是没想起来。”

“不是,斯库特。这个你不懂。阿迪克斯确实老了,不过,即使他什么也做不来我也不在乎——他一件事儿都做不来我也不在乎。”

杰姆捡起一块石头朝车库扔去,一副喜不自胜的样子。他欢跳着追了过去,又回头冲我喊道: “阿迪克斯是个绅士,跟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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