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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意大利

接下来——是仿佛连续数小时、数天、数周的黑暗与颠簸;忽而乍见光亮,忽而进入漫长漆黑的甬道,忽而被甩东甩西,忽而被抱起来,见到亮光和巴雷特小姐贴近的脸蛋,以及细瘦的树、线条、铁轨和高耸闪亮斑斓的房屋——那是因为当时铁路运输有个野蛮的规定,旅行时必须将狗关在狗笼里。但弗勒希并不害怕;他们逃走了,远离暴君和偷狗贼!随着火车将他甩东甩西,火车不断地颠簸,发出摩擦的嘎嘎声,他私语道:尽量地颠簸、嘎嘎响吧!只要带我们离开温珀尔街和白教堂区便可。终于,光变宽了,颠簸也已停止。他听见鸟儿在唱歌和树在风中叹息,抑或是湍流的水声?等他终于张开眼睛,甩甩身上的毛皮,竟看见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奇景——巴雷特小姐竟坐在急流中的一块石头上!树木向她弯下去,河水在她身边汹涌,她正身临绝境!弗勒希纵身一跃,霎时水花飞溅,他游过河流,冲到她身边。“……他以佩特拉克之名受洗了!”当他爬上石头,挨近她身边时,巴雷特小姐这么说。原来他们已身在法国南部的沃克吕兹,而她正坐在佩特拉克喷水池里的一块石头上。

接着是更多的颠簸和嘎嘎声;然后他再度站在平稳的地板上,黑暗被拨开,光涌进,洒在他身上。他感觉自己清醒异常,生气盎然,同时又十分困惑地站在一个巨大的空房间红色的瓷砖地上,到处都是阳光。他到处跑、到处嗅、到处碰触。这里没有地毯,没有火炉,没有沙发,没有安乐椅,没有书架,没有头胸像。陌生的强烈味道搔弄他的鼻孔,令他打喷嚏。那极度刺眼、清晰的光令他目眩神迷。他从来没进过像这样又硬、又亮、又大、又空旷的房间——它真的是个房间吗?巴雷特小姐坐在房间中央一张桌子旁边的椅子上,显得更娇小。然后威尔森把他带出门,他感觉自己几乎像瞎了一般——先是阳光,然后是阴影,令他几乎看不见。街道的一半仿佛燃烧般炎热,另一半却寒冷刺骨。路上行走的女人身上裹着毛皮大衣,同时却又打阳伞遮住头,而且那条街干燥无比。尽管现在已是十一月中旬,路上却不见任何会弄湿他脚掌及黏住他脚毛的烂泥或水坑。这里没有地下室入口,也没有铁栏杆,没有温珀尔街或牛津街那种总令散步的他不断分心,浓重又混杂的味道。不过,从锐利的石头角落及干燥的黄墙传出来奇怪的新味道,也十分刺鼻,非常特别。这时从一道轻轻摆动的黑色帷幕后面,传出来一阵极甜的味道,如云朵般飘在空中。他停下来,抬高前脚,仔细品尝,决定跟进去,便从帷幕下方往里钻,猛地瞥见里面是个天花板极高、极空荡、撒满光点、发出隆隆巨响的大厅。可惜威尔森一声尖叫,立刻用力把他扯了回去。他们继续往下走;街上的噪音令人耳聋,每个人似乎都同时在高声吼叫。伦敦的声音是一片单调的、催人入眠的嗡嗡声,这里却是一片骚乱叫喊声,时而听见皮鞭在抽,时而听见铃儿在摇。弗勒希左跳右跳,威尔森也跟着左跳右跳,为了躲避拖货的马车,或一条阉牛,或一队士兵,或一群山羊,起码被迫跳上跳下人行道二十次。这么多年来,他从未感觉如此年轻、活泼过。最后,他头晕目眩却兴高采烈地倒在红色的瓷砖地上呼呼大睡,虽然以前他可以睡在温珀尔街后面房间的软枕头上,却从未睡得这么香甜过。

很快地,弗勒希便意识到比萨——这是他们现在定居的城市——与伦敦还有更大的差别:这里的狗不一样!在伦敦,即使只是散步去邮筒,一路上他也会碰见一些巴哥犬、猎犬、斗牛犬、獒犬、柯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圣伯纳犬、猎狐㹴或西班牙猎犬家族七种最著名的狗之一。他替每种狗都取了名字,也都分了等级。然而在比萨,狗虽多,却不分等级;因为全部——怎么可能呢?——都是杂种狗。举目所及,全是灰狗、黄狗、斑纹狗、斑点狗……,但无法分辨出哪一条是西班牙猎犬、柯利牧羊犬、猎犬或獒犬。难道狗俱乐部在意大利毫无势力吗?难道这里的人没听过西班牙猎犬俱乐部吗?难道这里没有法律规定头顶有冠毛是致命的缺点,有鬈耳者为珍物,脚上的羽状毛必须予以保护,并且坚持眉骨必须呈圆盖形且不可突出?显然没有!弗勒希感觉自己像一位落难王子,是一群乌合之众里唯一的贵族——他是整个比萨城内唯一的一条纯种柯卡西班牙猎犬!

多年来,弗勒希一向被教导要视自己是条贵族狗,紫碗与狗链的律法深深嵌进他的灵魂深处,因此他的大受震撼,不难想见。一个姓霍华德或卡文迪什的人,如果住到原住民村庄的泥屋中,经常忍不住唏嘘缅怀查茨沃思,想念那穿透彩绘玻璃的火红夕照下的红地毯和饰满冠冕的长廊,亦不为过。我们必须承认,弗勒希的内心有势利的一面;很多年以前米特福德小姐便已察觉到这一点。在伦敦,由于置身平辈甚至比他更优秀的狗之间,这个特性并不显著,而今却再度抬头。他认为自己鹤立鸡群,变得不可一世、十分自大。“弗勒希以为自己是皇帝,想叫人开门的时候便吠个不停,吠得你心烦气躁,”布朗宁夫人写道。“罗伯特宣称,”她继续表示,“弗勒希认为上帝创造他——我的丈夫——便是特地派他来服侍他的;看起来还真像是如此。”

“罗伯特,”“我丈夫”——,不仅弗勒希变了,巴雷特小姐也变了。现在她不但自称布朗宁夫人,还在阳光底下炫耀手上的金戒指;她的变化跟弗勒希一样剧烈。弗勒希每天听她说“罗伯特”和“我丈夫”至少五十遍,而且声调里总带着得意,令他颈毛倒竖、心跳加速。不过改变的不只是她讲话的方式而已,她整个人都变了。比方说,以前她只啜一点点波尔特葡萄酒,且老是抱怨头痛,现在她却大杯大杯地喝勤地葡萄酒,睡得既香又甜;餐桌上总摆着一大串连枝带叶刚摘下来的新鲜橙子,不再是一小粒孤零零的酸黄果子;她不再坐着轮椅去摄政公园,却穿上那双厚皮靴,手脚并用地攀岩去;她不再搭乘双头马车去牛津街逛商店,却坐上一辆破烂的出租马车,一路摇摇晃晃地到湖边去欣赏山景;累了,她不再挥手去叫另一辆马车,却坐在石头上看蜥蜴。出大太阳她高兴,天气冷她也高兴。炉火将熄,她会把从公爵森林内捡来的松枝丢进火里,然后他们一起坐在噼啪响的烈火前,用力嗅闻那股辛辣浓郁的松香味儿。她总是不厌其烦地赞美意大利,趁机贬低英国。“……我们英国人真可怜,”她慨叹,“需要学习快乐,需要经过阳光、而非炉火的净化焠炼。”在意大利,太阳蕴育了自由、生命与喜悦;你看不见任何男人打架,也听不见他们诅咒别人;你绝对看不到意大利人喝得烂醉——修尔迪奇区“那群男人的脸”又回到她眼前!她总是拿比萨和伦敦比,不断强调她是多么地喜欢比萨。漂亮的女人可以独自在比萨的街上走;贵妇先倒了自己的尿盆,再“妆扮得如火焰般炫目地”进宫去。充斥铃声、杂种狗、骆驼、松树林的比萨,比拥有桃花心木大门及羊排的温珀尔街可爱太多太多。就这样,布朗宁夫人每天一边大杯喝勤地葡萄酒和从新折的枝上摘橙子,一边赞美意大利,并为可怜、乏味、潮湿、阴霾、抑郁、生活昂贵、墨守成规的英国惋叹。

至于威尔森,刚开始时还保持英式作风,四平八稳。仆役长和地下室、前门与窗帘的记忆仍留在她脑海里,不容易抹去。因为“惊骇于维纳斯的暴露”,她会拒绝继续逛艺廊;后来因为好心朋友关照,得以从门外窥得大公爵宫廷内部之华美,但她仍忠贞拥护圣詹姆士宫廷,坚称后者的富丽堂皇更胜一筹。“那地方……跟我们英国的宫廷比起来,”她报告,“简直太不体面了。”然而一名大公爵侍卫雄赳赳的体魄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获得她的青睐。她的热情被点燃,判断力跟着动摇,个人标准全抛诸脑后——莉莉·威尔森和侍卫里基热恋了!

正如布朗宁夫人忙着探索她新获得的自由,并且尽情享受自己新的发现,弗勒希也忙着发现及探索自由。离开比萨之前(他们于一八四七年春天迁往佛罗伦萨),弗勒希面对了起初令他心烦的现实:即狗屋俱乐部的律法并非放诸四海而皆准。他学着接受淡色冠毛并非致命的缺陷,也开始采纳有关狗族社会的新观念,起初还如履薄冰,后来渐渐变得一日比一日更了解民主精神。即使在比萨,布朗宁夫人亦注意到:“……每天他都出去和小狗狗们讲意大利话。”搬到佛罗伦萨之后,就连昔日桎梏他的最后一条铁链也断了。彻底解放的重要时刻发生在卡西纳;当弗勒希在“仿佛翡翠”般的草地上驰骋,吓得“野鸡四处飞窜”时,他突然想起摄政公园的规定:狗必须系狗链。现在“必须”到哪里去了?狗链到哪里去了?公园管理员和警棍又去哪里了?全都不见了!和偷狗贼、狗俱乐部及代表腐败封建的西班牙猎犬俱乐部一起消失了!和轮椅与双座小马车一起消失了!和白教堂及修尔迪奇一起消失了!他飞奔,他驰骋;他的毛皮闪亮,他的眼睛发光。现在全世界都是他的朋友,每一条狗都是他的兄弟。在这个新世界里,他不需要狗链,也不再需要保护。如果布朗宁先生迟迟不肯出去散步——弗勒希现在跟他是好朋友了——他会大胆地命令他;“在他面前站起来,用你无法想象的跋扈德性吠叫,”令在一旁观察的布朗宁夫人有点气恼(现在她和弗勒希的关系远不如往昔亲昵)。她已不再需要借用他的红色毛皮、闪亮眼睛来弥补自己所欠缺的生活经验,因为她早已在葡萄园及橄榄树丛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牧神潘,夜晚当以松枝升火时,牧神潘也在火堆旁。就这样,倘若布朗宁先生拖拖拉拉,弗勒希便站起来吠叫;而且就算布朗宁先生宁愿待在家里写作,也没关系。弗勒希现在独立得很。爬满墙的紫藤和金链花正在盛开,洋苏木在庭院中生气勃勃地伸展着,野郁金香缀满田野。他为什么要等呢?所以他就自己跑了。如今他是自己的主人。“……他自己跑出去,几个小时都不回来,”布朗宁夫人写道:“……他对佛罗伦萨城内的每一条街都一清二楚,凡事都有自己的主张。”然后她记起住在温珀尔街的时候,只因为她一时疏忽把狗链忘在韦尔街店里,那帮贼便躲在马腿下面,伺机把他偷走,不禁微笑补充道:“现在他不在家,我从来不担心!”佛罗伦萨人从不知畏惧为何物;这里没有偷狗贼——或许她还叹口气想到:这里没有父亲!

不过老实说,圭迪府邸的门一打开,弗勒希便冲出去,可不是为了要凝视名画,探索黝暗的教堂,或仰望模糊的壁画,而是为了享受及寻找多年来他一直错过的某样东西。曾经一度,维纳斯的号角在柏克郡的田野间吹起狂野的音乐,他爱过帕崔基先生的狗,和她生下一个孩子。现在,他又听见同样的声音,响彻佛罗伦萨的窄巷,而且经过这么些年来的沉寂,那音乐变得比上次更紧迫盯人,更猛烈了。此刻,弗勒希懂得人类从来不懂的东西——纯粹的爱,简单的爱,彻底的爱,毫无负担的爱,不知羞惭、悔恨为何物的爱,如同采花的蜜蜂才懂得的、当下此刻的爱——今天的花儿是玫瑰,明天是百合,此刻是石楠荒野里的野蓟,下一刻是暖房里嘟着嘴赌气的兰花。如此博爱,如此无忧无虑,弗勒希拥抱小巷内身上有斑点的西班牙猎犬和身上有条纹的狗,还有黄狗……。对象是谁,都没有关系;对弗勒希而言,全都一样。他跟着号角声走,而号角声随风飘送。爱是一切,有爱便足够了。没有人责怪他的放浪形骸。每当弗勒希深夜迟归,甚至隔天清晨才回家,布朗宁先生只是大笑着说:“亏他还是这么高级的狗,真丢脸!”看着弗勒希倒在卧室地板上,在用人造大理石镶嵌的圭迪家族纹章上呼呼大睡,布朗宁夫人也笑了。

圭迪府邸内的房间都很空旷。所有属于他深居简出那段时日,罩了东西的家具已全部消失,如今床是床、盥洗台是盥洗台,每样东西都以本来面目见人。客厅很宽敞,只放了几张老乌木雕刻椅,壁炉上挂了一面镜子,两旁有两位丘比特抱住的两盏灯。布朗宁夫人已经把她所有的印度围巾都扔了,成天戴着一顶她丈夫喜欢的、用颜色鲜艳的丝制成的无边小帽。她的发型也变了。每天夕阳西下,窗外的活动遮板拉起时,她便穿着白色薄棉裙在阳台上踱步。她极爱坐在阳台上观看及聆听街上的人群。

搬去佛罗伦萨没有多久,有一天夜晚街上突然人声沸腾、万人空巷,他们一起冲上阳台去看发生了什么事。一大群人集合在下面,抬着大布条,又叫又唱。每扇窗子里都嵌满脸孔,每个阳台上都挤满了人。窗后的人朝街上的人丢鲜花和月桂叶,而街上的人群——表情严肃的男人,兴奋快活的年轻女人——彼此亲吻,对着阳台上的人高举怀中的宝宝。布朗宁先生及夫人倚在栏杆上,不停鼓掌又鼓掌。一片又一片的布条陆续经过,火把的火光照亮它们,其中一片写着“解放”,另一片写着“意大利统一”,还有“纪念烈士”、“皮欧·诺诺万岁”及“利奥波德二世万岁”。连续三个半小时,布条不断经过,人们不停欢呼,布朗宁先生及夫人站在阳台上,周围点了六根蜡烛,不停挥手。弗勒希也跟着站在他俩中间,前脚搭在基石上,努力跟着欢呼了好一段时间。可是后来他终于忍不住打了一个呵欠。“他终于说了老实话,表示他认为那群人的活动有点冗长,”布朗宁夫人观察道。他突然感觉疲累,心里产生一股怀疑和猥亵的欲望。这到底是在干嘛?他自问。这位大公爵是何等人物,他又承诺了什么?他们干嘛这么激动?——因为每当大布条经过,布朗宁夫人便不断挥手的激动情绪,令他感到有点厌烦。为了一位大公爵就这么热情,他感觉实在有点夸张。然后,就在大公爵本人经过时,他突然意识到有一条小狗停在门口。他当机立断,趁着布朗宁夫人反常地兴奋的当儿,溜下阳台跑了。他穿过大布条和群众,一直尾随跟踪她,她则愈跑愈远,深入佛罗伦萨的市中心。远方传来叫嚣声,但人群的欢呼声逐渐隐去,最后终至岑寂,火把的火光亦熄灭了,只剩下一两颗星光照耀在阿诺河的水纹上,弗勒希便和那条有斑点的西班牙猎犬并肩躺在河畔,依偎蜷缩在泥地上的一块旧毛毯内。为爱情迷醉的他们一直躺到旭日东升,弗勒希直到翌日早晨九点才回家。布朗宁夫人面带讥讽地迎接他,心想,他至少应该记得今天是她第一个结婚纪念日吧!但她又猜想:“他一定找到乐子了!”没错;当她为四千人的大游行、大公爵的诺言,以及布条迎风的激越而感到莫可名状的满足时,弗勒希却毫不迟疑地选择了门边的那条小狗。

毫无疑问,布朗宁夫人与弗勒希在发现的道路上分道扬镳,得到极为不同的东西——她发现了一位大公爵,他则发现一条有斑点的西班牙猎犬!然而不可否认地,他俩之间的连结仍十分稳固。尽管弗勒希已摒除“必须”这个观念,但每次在卡西纳有着金色与红色野鸡飞窜,及翡翠般绿茵的花园间驰骋时,他总会感到一阵牵制;再一次,他因某种预感而迟疑。刚开始还没什么——或许只是个小小的暗示——一八四九年的春天布朗宁夫人突然开始忙着做起针线活儿来了!这景象令弗勒希纳闷。她向来不常缝纫。他又注意到威尔森移动了一张床,然后打开一个抽屉,把许多白布放进去。他从瓷砖地板上抬起头来,专心地看与听;是否又有大事即将发生呢?他焦虑地寻找皮箱与收拾行李的蛛丝马迹。是不是又要逃亡了?但这一次要逃到哪里去,又要躲避什么呢?这里没有什么可怕的啊,他向布朗宁夫人保证。在佛罗伦萨,他们俩都不用忧虑,不用害怕泰勒先生,或是害怕看见被包在牛皮纸袋里的狗头。他感到困惑,因为他所察觉到的改变迹象,似乎并不意味着逃亡,却极神秘地代表着一种期待。他望着布朗宁夫人坐在她那张矮椅里缝纫着,如此地泰然自若、安静沉稳,令他感觉即将发生的事必定不可避免,而且是可怕的。随着时间一周一周过去,布朗宁夫人几乎足不出户。她总是坐在那儿,仿佛在期待重大事件来临。难道她在等待某个像泰勒一样的坏蛋,准备任他拳打脚踢,不向任何人求援?一想到这里,弗勒希便全身发抖。她肯定不打算逃跑,他看不见收拾好的箱盒,也没有任何人准备离开这栋房子的迹象——反倒像是某人即将抵达似的。嫉妒又焦虑的弗勒希严密监视每个新来的人,但现在这样的人很多,像是布莱格登小姐、兰多先生、海蒂·郝斯摩、利顿先生……等,如今来圭迪府邸走动的绅士淑女太多太多,布朗宁夫人却日复一日坐在安乐椅里安静地缝纫。

然后,在三月初的时候,有一天布朗宁夫人整天都没有进客厅。其他人进进出出,布朗宁先生和威尔森也进进出出,而且他们一脸心神不宁的样子,弗勒希决定藏到沙发底下。好多人忙着楼上楼下跑来跑去,压低嗓门叫,发出各种怪异陌生的絮语。他们全在楼上卧室里走来走去,他则愈来愈往沙发的暗影深处钻,他身上的每一束神经都清楚感应到变化来了,可怕的事情正在发生。他等着,就像多年前他等着神秘客上楼梯的脚步声一般,后来门终于打开,巴雷特小姐高喊:“布朗宁先生!”但现在来者又是谁呢?是哪一位神秘客?时间慢慢过去,没有人来理他。他躺在客厅里,没有食物,也没有水喝,就算一千条有斑点的西班牙猎犬来前门嗅闻,他也不会理睬,因为随着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他心里那种有外物强迫侵入家里的感觉愈来愈强烈。他从沙发布的荷叶边底下往外偷瞄,两个抱着灯的丘比特、乌木柜、法式椅子……,看起来全像被劈成两半,他自己也感觉仿佛为了让出空间给那个看不见的东西,被迫挤到墙边。这期间他看过布朗宁先生一次,但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他也看过威尔森一次,她也变了——他们似乎看到了他看不见,却感觉得出来的那个东西,他们的眼睛闪耀着奇特的光芒。

终于,脸色潮红、衣衫不整却得意洋洋的威尔森把他抱在怀里,上了楼。他们一起进入卧房。笼罩在阴影内的房里传来一阵微弱的咩咩声——枕头上有东西在挥动;是个活的东西!布朗宁夫人不靠别人,一个人待在房间里,连前门都没打开,就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了!那可怕的东西躺在她旁边,不停舞动双臂,喵喵叫。弗勒希感觉一阵妒火与怒火扑向心头,再加上一股他无法掩饰的强烈嫌恶,用力挣开威尔森的怀抱,冲下楼去。威尔森和布朗宁夫人都在叫他回去,她们用温言软语引诱他,赏他点心吃,却一点用都没有,他只想躲开那令人作呕的景象,那恶心的东西,躲到哪里都好——阴影里的沙发,黑暗的角落。“……整整两个星期,他得了严重的忧郁症,无论怎么哄他都没有用。”即使忙得无法分身的布朗宁夫人都不得不注意到这一点。我们若把人类的时间换算成狗的时间,想象一分钟如何膨胀成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又如何膨胀成一天,若说弗勒希的“严重忧郁症”持续了整整六个月,亦毫不为过。许多男人与女人可能在不到六个月的时间,便将自己的爱恨情仇全忘得一干二净了呢!

然而弗勒希已非温珀尔街时代的那条未经训练、不懂世故的狗,他早已学到教训。他挨过威尔森的打,勉强吞咽过原本是新鲜的、后来却已发霉发臭的蛋糕,然后他誓言去爱,不去咬。当他躺在沙发底下时,往事历历,在他心头翻搅。后来他终于想通了,于是他再一次受到奖赏。老实说,刚开始那个奖赏并不具体,而且还有点令他无法消受。他们把宝宝放在他背上,弗勒希得驮着他走来走去,还得忍受宝宝扯他的耳朵。可是他逆来顺受,风度极佳,即使耳朵被扯,也只转过头去“亲亲那双肥得有酒窝的小光脚”。三个月之后,那一团羸弱无助,只会乱扯和喵喵叫的小肉球,竟然变得最喜欢他——至少布朗宁夫人是这么说的。最妙的是,弗勒希发现宝宝喜欢他,居然他也喜欢上宝宝。难道他们俩没有共通之处吗?宝宝是不是有很多地方都像弗勒希?他们不是有许多相同的观点与品位吗?且拿欣赏风景这件事来说吧!对弗勒希而言,所有风景都极乏味,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没学会将视线焦点对准山峦。他们带他去瓦隆布罗萨度假,但那儿壮丽的森林只让他感觉穷极无聊。宝宝几个月大的时候,他们再度乘坐马车长途旅行。宝宝躺在保姆大腿上,弗勒希则坐在布朗宁夫人的膝上。马车走啊走,走个不停,艰困地攀上亚平宁山脉的高峰,布朗宁夫人简直喜不自禁,脸孔几乎一直贴在窗上,就算用上所有的英语词汇,仿佛也无法形容她心中的万千感触。“……亚平宁山脉的景色秀美细腻,几近梦幻,形状与颜色变化多端,奇峰更叠,各具特色,浓密的栗树林朝万丈峡谷倾斜,湍急的洪流冲下山崖,仿佛在劈开与猛抓着岩石;层峦叠嶂,仿佛是彼此竞相攀越挤压而形成的,且因太过费力而变色……”——亚平宁山脉的美使布朗宁夫人的灵感泉涌,形容词句也跟着竞相涌现,彼此攀越挤压出来。但宝宝和弗勒希却完全感觉不到灵感泉涌,或兴奋得词穷。他们俩都十分安静;弗勒希“把头从窗口转开,因为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他对于树木山峦,或类似的东西,有一种不可言喻的蔑视感”,布朗宁夫人做了以上的结论。马车继续辘辘地走,弗勒希睡他的觉,宝宝也睡觉。终于,他们见到了灯光与房舍,男男女女开始经过车窗外。马车进入一个村落,弗勒希立刻醒过来,充满兴趣。“……他的眼睛骨碌碌地转,仿佛快蹦出来似的,一会儿往东看,一会儿往西看,让你觉得他好像在做笔记一样。”令他兴奋的是人类的活动,而非美丽的事物;“美”若想碰触到弗勒希的感官,至少必须先结晶为绿色或蓝紫色的粉末,再由某位神仙以针筒注射进弗勒希的鼻孔,渗入他鼻孔后面的网状管道才行。而且弗勒希的反应也不会是语言文字,而是无声的狂喜。布朗宁夫人用眼睛看,他却用鼻子闻;她写,他嗅。

走笔至此,笔者迫于情势,必须稍作停顿。我们常觉得用两三千字都不足以形容眼睛所看见的事物——布朗宁夫人便坦承被亚平宁山脉击败了:“我实在无法形容这些景物,”——但常用来形容我们闻到的味道的字,却可能不超过两个。人类的鼻子几乎等于不存在,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也不过只闻得到玫瑰和粪便的味道而已,至于其间细微的变化,从来没有人记录过。然而弗勒希却活在嗅觉的世界里:爱情主要是味道,形状与颜色也是味道,音乐、建筑、法律、政治及科学全是味道。对他来说,宗教即味道。仅仅欲描述他每天对肉排或饼干的单纯体验,都非吾辈能力可及,即便是斯温伯恩先生,也无法描绘一个燠热的六月午后,温珀尔街上的味道对弗勒希所代表的意义。如果要形容一条西班牙猎犬的味道,而且还搀杂了火炬、月桂叶、香、大布条、蜡烛,以及一串玫瑰叶被一只摆在樟脑丸堆里的丝缎高跟鞋踩碎的味道……,或许只有当莎士比亚在编写《安东尼与克丽奥帕特拉》时,中途若停下来细细推敲,才能办得到吧;然而莎士比亚并没有停下来细细推敲。笔者在此承认力有未逮之后,只能强调,在弗勒希最充实、最自由、最快乐的那几年里,意大利对他而言,主要是一连串的味道。爱情想必逐渐丧失了吸引力,但味道永远不会。现在他们一家再度在圭迪府邸安顿下来,每个人都各得其所:布朗宁先生固定在一个房间内写作,布朗宁夫人则固定在另一个房间内写作,宝宝在育婴房里玩,弗勒希则在佛罗伦萨的街道上晃荡,享受味道所带来的狂喜。他跟随味道的带领,在大马路与后街、广场与小巷里穿梭,嗅闻着一个接一个的味道——粗糙的、平滑的、黑暗的、金黄色的味道。他进进出出、上上下下,有人在敲打乐器,有人在烘烤面包,女人坐着梳头发,堤道上高高堆栈着鸟笼,有人把红酒洒在人行道上、留下深红色的渍印,马具带着皮革与大蒜的气味,有人在拍打布匹,葡萄叶在风中颤抖,男人聚在一起喝酒吐痰掷骰子——他总是鼻子贴着地面跑来跑去,畅饮所有精华,或抬头让鼻子在风中随气味而震动。他睡在被阳光烤暖的地上——阳光会让石头蒸腾冒烟!他钻进有阴影的甬道——阴影会让石头发酸!他狼吞虎咽成串的成熟葡萄,只因为那紫色的味道;他咀嚼意大利妇人从阳台扔出来的硬山羊骨头或通心面,然后再吐出来——山羊骨头和通心面都有那种沙哑的、猩红色的味道。他跟随令人心醉的香甜味道,进入阴暗大教堂内紫罗兰色的迷宫,一边嗅闻、一边企图舔舐镶有彩绘玻璃墓穴上的金箔。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触觉较差;他熟悉属于佛罗伦萨的大理石的光滑,及沙砾与卵石的粗糙。帷幕起毛了的皱折处,及石头平滑的边缘,都接受过他舌头的舔舐与他颤抖的口鼻部的轻触。至于他极端敏感的脚掌肉垫,则被清楚地拓印上珍贵的拉丁文铭文。易言之,他对佛罗伦萨的熟稔度,没有一个人模拟得上;爱佛罗伦萨如罗斯金及艾略特者,亦不可企及。唯有不能说话的人方能领略弗勒希的感觉。他数不清的感官感觉,没有一样曾遭到文字的扭曲。

笔者虽然很乐意就此推断弗勒希的后半辈子是一场笔墨无法形容的欢宴——相对于每天多学会讲一个字,因而每天更加远离感官知觉的小宝宝,不会说话的弗勒希因此将注定永远留在所有事物的本质皆永保最高纯度、一切事物的灵魂皆赤裸裸地呈现出来的天堂里——可惜这并不是真的。弗勒希可没有活在天堂里。在星辰间翱翔的神灵、在极地冰雪与热带森林间飞行的鸟儿,因为从来不识人间烟火及人类的屋舍,或许——在我们的想象中——才能够拥有这种免疫力,享受这般完美的极乐世界。可是弗勒希睡过人类的膝头,听过人类的声音,他的体内充满属于人类的热情;他懂得各种层次的嫉妒、愤怒与绝望,因而也必须承受苦难。现在夏天到来,他开始受到跳蚤的折磨,面对一个残酷的反讽,即:使葡萄成熟的太阳,同时也带来跳蚤。“……在佛罗伦萨这里,萨伏那洛拉的殉教亦不比夏天的弗勒希受到的折磨惨烈多少。”跳蚤在佛罗伦萨每个屋舍的角落里活蹦乱跳,从每一块老石头的罅隙中、每一片旧帷幕的皱褶里、每一件外套、每一顶帽子和每一条毛毯里悄悄蹦出来,跳入弗勒希的毛皮里筑巢,慢慢啮咬,深入最里层。他拚命搔,抓破了皮,健康情形每况愈下,变得抑郁寡欢、瘦弱且常发高烧。布朗宁夫人写信向米特福德小姐求救:长跳蚤有何疗方?仍旧坐在三英里界标的温室内写悲剧的米特福德小姐将笔放下,弗勒希——一条狗的传记伍尔夫文集开始查阅老药方——要用多少五月花、多少玫瑰花蕾——然而雷丁的跳蚤一拧就死了,佛罗伦萨的跳蚤却色红强壮且繁殖力旺盛;米特福德小姐的药粉对它们而言大概只像是一种香粉吧!绝望的布朗宁先生及夫人只好跪在水桶旁,用肥皂和刷子使劲想把讨厌的跳蚤全部驱除,结果却徒劳无功。终于有一天,带弗勒希出去散步的布朗宁先生,注意到别人在指指点点,其中一个人指着他的鼻子悄悄说:“La rogna”(看那只癞皮狗)!这时“罗伯特已和我一样宠爱弗勒希,”带一位朋友下午出门散步,却听见他受到这般污辱,实在令人无法忍受;罗伯特——他的太太这样写道——“忍无可忍”。现在只剩下一个法子,但这个治疗方法与疾病本身一样激烈,很不好受。尽管弗勒希已变得十分民主,不再在意身份地位的象征,但他仍然深信锡德尼爵士所说的话:他天生是一名绅士。他的纯正血统显而易见;他的那一身毛皮对他来说,好比家道中落的乡绅怀中那枚镌有家族纹章的金表——昔日拥有万亩良田,如今却缩水到只剩这小小一圈。布朗宁先生提议牺牲他的毛皮,他把弗勒希唤到跟前,“抄起一把剪刀,从头剪到尾,把他剪得像头狮子。”

随着罗伯特·布朗宁一刀接一刀地剪,西班牙猎犬的勋章掉落地上,一副截然不同、滑稽的动物造型逐渐浮现在他颈部周围,弗勒希觉得自己仿佛遭到阉割,变得垂头丧气,羞愧得无地自容。我现在是什么呢?他对着镜子问道。镜子一如往常,残酷又诚实地答道:“你什么都不是!”他是个无名小卒,不再是一只西班牙猎犬了!但就在他凝视镜子时,他那两片光秃秃、不再卷曲的耳朵,似乎在轻轻抽搐着,仿佛真理与欢笑的精灵在透过它们絮语似的。毕竟,做个无名小卒,不正是世界上最令人满足的状态吗?他再看看镜中的自己:那是他的环状颈毛,用他来模仿、解嘲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家伙,不也是种极有潜力的事业吗?而且无论如何,他肯定再也不必为跳蚤烦恼了。他甩甩自己的颈毛,抖抖他无毛瘦弱的脚,跳起舞来,精神随之大振。此刻的他就像一位刚从病床上起身的大美人,发现自己的容貌已不再美丽,决定将所有衣裳及化妆品付之一炬,同时想到自己再也不必照镜子,或为爱人变心、情敌貌美而担心受怕,而开心地大笑;或像一位穿了二十年浆硬了的黑呢圣袍的教士,决定把硬领子扔进垃圾桶里,再从橱柜里抽出伏尔泰的书一般。就这样,被剪得像只秃狮子,却再也不必为跳蚤而苦的弗勒希,开开心心地跑走了。“弗勒希,”布朗宁夫人写信给她姊妹说:“很有智能!”或许当时她想到希腊的俗谚:快乐是痛苦的果实——真正的哲学家,就是虽然失去毛皮,却不再为跳蚤所苦的弗勒希!

不过没等多久,弗勒希的新智能便受到了考验。一八五二年夏天,圭迪府邸内再度出现各种危机即将降临的征兆——抽屉被拉开,绳头吊在箱子上……,这些无声的线索之于狗,好比预示闪电的云之于牧羊人,或预示战争的谣言之于政客。显然即将发生另一项变化、另一次旅行;但为了什么呢?皮箱都被拖下来,捆上绳索,婴儿被保姆抱在臂弯里,布朗宁先生及夫人穿着旅行装束出现,出租马车停在门口,弗勒希则像个哲学家似地等在玄关里;等他们都准备好了,他随时可以上路。现在所有人都坐进马车内,弗勒希轻盈地纵身一跃,最后一个跳上车。威尼斯、罗马或巴黎——他们打算去哪里呢?现在每个国家对他而言都一样,四海之内皆兄弟——他已经学到这个教训了。可是当他从不解中走出来时,他却发现再多的哲学也不够——因为他竟回到了伦敦!

房子从左到右排列在以规律砖头砌成、有棱有角的道路两旁,他脚底下的人行道既冷又硬,一位全身裹在紫色蓬蓬裙内的淑女从镶有黄铜门环的桃花心木大门里走出来,头发上别了一顶缀饰花朵的小花冠;她撩起大堆裙摆,带着不屑的表情朝街上乜了两眼,马夫立刻弯腰将四轮大马车的台阶放下来。整条威白克街——那儿正是威白克街——笼罩在雍容华贵的红光之中,不似意大利的光线那般清澄强烈,而是呈黄褐色,同时因为数以百万计的车轮不断碾过及数以百万计的马蹄不停践踏而灰尘飞扬。伦敦正值最忙碌的季节,如帷幕般的声浪,如云集般交织的嗡嗡声,网住整个城市,汇集成一片巨吼。前面走来一只由侍童以铁链牵着的威武猎鹿犬,一位警察踩着极有韵律的脚步经过,瞪着如牛眼般的大眼左右察看;炖锅的味道、牛肉的味道、炙烤的味道、牛肉烧甘蓝菜的味道……,从上千个地下室里飘出来;一名穿制服的仆役将一封信投进邮箱里。

震慑于大都会的繁华,弗勒希踏过门槛的脚步踌躇了片刻;威尔森也踌躇了片刻。意大利的文明,宫廷、革命、大公爵和大公爵的侍卫们,此刻似乎都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当那名警察经过时,威尔森不禁感谢上苍,到底没让她下嫁里基先生。这时一个邪恶的身影从街角一家酒馆里走出来,那男人不怀好意地斜眼看着他,弗勒希立刻冲进屋内。

几个星期以来,他几乎是一直被关在威白克街一间宿舍的客厅里。隔绝乃必要措施,因为霍乱正在流行。贫民窟内的状况虽因霍乱的流行而改善,可惜改善的程度不大,狗儿遭窃的情况仍层出不穷,而温珀尔街的狗出入仍须系链。弗勒希当然有他的社交生活,他会在邮筒旁和酒馆外碰见别的狗,它们以狗族与生俱来的良好风度及教养欢迎他归来。就像一位长住在东方,并染上若干土著习惯的英国贵族——谣传他已改信回教,还跟一名中国洗衣妇生了儿子——当他返回宫廷社交圈,发现老朋友们都愿意忘记他曾误入歧途,慷慨地邀请他去查茨沃思,而且大家当然都不提他的老婆,同时假定他会和其他人一起祷告;同样的,温珀尔街上的那些指示犬及蹲猎犬也欢迎弗勒希归来,且不计较他身上毛皮的状态。可是弗勒希却感觉伦敦的狗现在似乎都有点病态。比方说,大家都知道,卡莱尔夫人的狗尼禄曾经从顶楼窗口跳出去,企图自杀;据说因为他觉得住在钱尼路上压力太大。重返威白克街的弗勒希一点都不觉得意外;整天闭居在家,周围堆满小对象,晚上有油虫,白天有青蝇,羊排的膻味驱之不去,餐具架上永远摆着香蕉……,再加上整天和好几位穿着厚重,却不常或根本不洗澡的男人女人摩肩接踵,的确令他脾气暴躁、神经紧张。他经常躺在宿舍的食品柜下面,一躺就是几个小时。他不可能溜出门外,因为前门永远锁着;他必须等别人替他系上狗链,带他出去。

客居伦敦数周,只发生了两件事,暂时打破一成不变的生活形态。夏末的某一天,布朗宁一家赴法能去拜访查尔斯·金斯利牧师。若是在意大利,这个时节土地早已硬得像砖头,跳蚤肆虐。每条狗都会显得无精打采,拖着脚步,从一个阴影躲进另一个阴影里,若能碰上多纳太罗雕像抬起的手臂所投下的一条细细的影子,便要感激不尽了。然而法能却有绿茵覆盖的田野,蓝色的水池和絮语的树林,而且草皮细软得脚掌踏上去仿佛都会弹起来似的。布朗宁与金斯利两家人一起消磨了一整天,当弗勒希昂首阔步地跟在他们后面,昔日的号角再度响起,旧日的狂喜重新出现——那是只野兔,还是只狐狸?弗勒希在萨里的石楠丛荒野间狂奔,仿佛自住在三英里界标那段日子之后,从没有这样痛快地跑过。一只有着紫色与金色羽毛的雉迅速往上飞,他差点就一口咬住雉尾巴上的羽毛,但就在那一瞬间,有人大喝一声,抽了一下皮鞭。是金斯利牧师在高声叫他回去吗?总之,它停止狂奔;法能的树林受到严格的保护。

几天之后,他躺在威白克街的客厅内,布朗宁夫人穿好散步的服装走进来,把他从食品柜下叫出来,将狗链套在他项圈上,自一八四六年九月以来,第一次带他一起走回温珀尔街。他俩走到五十号门前,仿佛昨日一般,停下脚步。仿佛昨日一般,来应门的仆役长仍动作缓慢。后来门终于打开,躺在踏脚垫上的是凯弟郎吗?那只没牙的老狗打了个呵欠,伸个懒腰,对他们视而不见。就像当年离家下楼的时候一样,他们一声不响、偷偷摸摸爬上楼去。情怯的布朗宁夫人似乎害怕自己即将看到的景象,悄然将房门一扇接一扇地打开,脸色也愈来愈阴沉。“……那些房间看起来,”她写道,“显得又小又阴暗,家具既不搭配,又不方便。”常春藤仍旧轻扣后面卧房的窗棂,彩绘的窗帘仍旧遮蔽着光线,一切都没有变,仿佛这么多年来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似的。就这样,她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哀愁地回忆着。但早在她结束探视之前,弗勒希已无端焦虑起来。万一巴雷特先生忽然进来,发现他们怎么办?万一他眉头一皱、眼睛一瞪,转动钥匙,把他们永远锁在后面卧房里,那怎么办?终于,布朗宁夫人把所有房门都关好,静悄悄地下了楼。没错,她说,这栋房子的确需要好好清理一下。

从此,弗勒希便只有一个心愿——永远离开伦敦,永远离开英国。直到登上横越海峡,驶往法国的渡轮甲板上,他才快乐起来。那次航行风浪极大,花了八个小时才过海。随着渡轮剧烈颠簸摇晃,弗勒希的心中亦思潮起伏;他想起身穿紫色丝绒的淑女,拎着大包小包、衣衫褴褛的男人,摄政公园,维多利亚女王在骑马侍从簇拥之下浩浩荡荡地经过,英国草地的翠绿及人行道的恶臭……,一幕幕滑过躺在甲板上的他的心头;这时他抬起头,看见一位身材高大、表情严肃的男士,倾身靠在栏杆旁。

“卡莱尔先生!”他听见布朗宁夫人高喊;就在那一瞬间——各位别忘了那次航行风浪极大——弗勒希开始猛烈呕吐。水手们提着水桶及拖把冲过来,“……可怜的狗儿,立刻被赶下甲板,”布朗宁夫人说;因为甲板上仍为英国属地,禁止狗在甲板上呕吐——这便是他对祖国海岸最后的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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