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二天早上他们很晚才起床。他俩就像一对已结婚多年的夫妇一样,一起吃早点,看报纸。等他们洗完澡,穿好衣服,时针已指向下午一点了。
“我们可以一起去多姆咖啡厅喝杯鸡尾酒,然后吃午饭。”他说,“你看怎么样?”
“这家咖啡厅的街对面有一家不错的餐厅。就是价格有点儿贵。”
“噢,价格不要紧。”
“你确定吗?”她疑惑地看着他,“我不想让你过多地破费。你对我一直都很好。我想我一直在占你的便宜。”
“别胡说了!”他脸红了。
“你不知道这两天我的感觉。我得到了彻底的休息。昨晚是我好几个月来第一次没有半夜醒来,而且没有做梦。我感觉浑身轻松,感觉自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她今天早上看起来的确是好多了。她的皮肤更有光泽,眼睛更亮了。她的反应也更快了。
“你给了我一个妙不可言的小小假期。我真的需要这样一个假期。但我肯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
“我没有把你当成累赘。”
她略带讽刺地笑了。
“亲爱的,你的修养真好。你这样说真让我感动,我已经不习惯有人对我说恭维话了,因此我感动得想哭。但毕竟你到巴黎来是想有一段快乐的时光。而你知道,你现在不太可能同我寻欢作乐。你还年轻,但青春苦短,抓紧享受吧。如果你愿意的话,今天中午再请我吃一顿饭,下午我就会离开你,回到阿列克谢家。”
“今天晚上就又回到苏丹宫去?”
“我想是这样。”
她刚要叹气,但又咽了回去,有几分快活地耸了耸肩膀,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查利摸不准她的意思,他用痛苦的眼神望着她,微微皱起了眉头。他感到自己处在一种强势地位,因而很尴尬。自己身体健康,容光焕发,充满了幸福感,振奋的精神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但他古怪地感到这些似乎是种罪过。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庸俗的富翁在向一个穷亲戚炫耀财富。她看上去很虚弱,苗条的身体裹着一件破旧的棕色衣服。美美地睡过一觉后她显得更年轻了,几乎就像个孩子。你怎么可能不帮助她呢?当你想到她的悲惨故事,当你想到她要通过自贬人格的方式为丈夫赎罪的疯狂想法,你的心弦就被拧紧了。哎,她的这种想法真是毫无意义,令人恐惧,真不愿意去想它。然而恼人的是,越不愿意想它,它越萦绕于脑海不肯离去。你觉得自己一点儿都不重要,而既然你曾经怀着非常激动的心情期待着的巴黎假日已经变得如此惨淡,最好还是忍受了吧。查利感到似乎不是他自己说出了这句迟疑不决的话,而是他身体内一个不受自己支配的力量要这样说。当他听到从自己口中说出的这句话时,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说。
“我星期一早上才要上班,我要在这里住到星期日。如果你愿意留在这儿,那你就在这儿再住几天吧。”
她的脸一下亮了起来,给你的感觉就如同一缕冬日的阳光偶然照进了房间。
“你真的是这个意思吗?”
“否则我也不会说了。”
她的腿好像突然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了,一下瘫坐在椅子上。
“噢,那可太好了。我又能好好休息休息了。我又能获得新的生活勇气了。但我不能这样,我不能。”
“为什么不能?苏丹宫那边会有麻烦?”
“哦,不是这个原因。我可以打电话告诉他们说我感冒了。是因为这样对你太不公平了。”
“这就是我自己的事了。对不对?”
对查利而言,他必须说服她去做一望可知她非常渴求,而他却宁可她不答应的事情,这似乎有点儿残酷,但他现在没有别的选择。她探寻地看了他一眼。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并不想要我,对不对?”他摇摇头。“我是活着还是死了,我是幸福还是不幸福,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吗?你认识我还不到四十八小时呢。难道是友谊?但对你而言我是一个陌生人。是怜悯?一个如你这般年纪的人又怎么会懂得怜悯呢?”
“我希望你不要问我这样尴尬的问题。”他笑了。
“我想这只是一种乐善好施的天性。人们常说,英国人对动物非常仁慈。我记得我们的女房东就曾经偷取我们不多的一点儿食物来收养一条生了癞疮的杂种狗,因为这条狗无家可归。”
“如果你不是这么娇小的一个人儿,我一定会给你的脸上来一巴掌。”他乐呵呵地反驳道,“那就说定了?”
“我们去吃饭吧。我都饿了。”
午餐时他们谈的都是些普通的话题。但他们吃完饭,查利付了钱,等待找零的时候,她对他说:“你说我能陪你待着,直到你离开,是说真的吗?”
“千真万确。”
“你不知道,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福音。我渴望你当真的心情真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那你为什么不答应呢?”
“那你就会少了很多快乐了。”
“不,不会的。”他坦率地回答,同时迷人地一笑,“这段时间肯定会很有意思。”
她笑了。
“那么,我就先回阿列克谢的家拿点儿东西。至少要拿一把牙刷和几双干净的袜子。”
他们在地铁车站分手,莉迪娅坐地铁走了。查利想应该去看看西蒙在不在家。在问了两三次路后,他找到了西蒙在香榭丽舍大街的住处。西蒙住的是栋高耸而破旧的房子,百叶窗的油漆都剥落了,露出了里面灰暗的木质。查利刚把头伸进看门人的小屋,几乎立时就要被钻进鼻孔的一股恶臭熏倒在地。室内的空气闷浊,混合着一股食物和人体的恶臭。屋里有一个瘦小的老妇人,穿着肥大的裙子,脑袋上包裹着一条肮脏的红色围巾。她用愤怒而刺耳的嗓音告诉他西蒙住在什么地方——查利问她是否可以进去看看时也是同样的嗓音,仿佛极度憎恶查利的侵入。查利按照她说的走过一个肮脏的庭院,然后爬上一个狭窄的楼道。楼道内弥漫着一股陈年尿臊味。西蒙住在二楼,查利按了门铃后他打开了门。
“唔,我正在想你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我打扰你了吗?”
“不打扰。进来吧。你最好还是穿着外套。屋里有点儿冷。”
他说的一点儿不假。屋里冰冷冰冷的。这是一间工作室,朝北的方向有一扇大窗,房间内还有一个火炉。但西蒙显然是在忙于工作而忘了它,炉中的火焰几乎要熄灭了。房间中间的书桌上零散地堆满了文件。西蒙拖过一个破旧的沙发放到火炉边,要查利坐下。
“我再去加点儿焦炭。炉子很快就会热起来。我自己并不觉得冷。”
查利发现这个沙发的一根弹簧断了,坐着一点儿也不舒服。这个房间的墙壁是冷冰冰的石板灰色,看起来像是多年没有粉刷了。墙上唯一的装饰是一幅很大的地图,地图用图钉按在墙上。房间内还有一张小铁床。床上的被褥没有整理,就堆放着。
看到查利瞅着床铺,西蒙说:“门房今天还没有上来收拾房间。”
房间内还有一张大餐桌,几个摆满书的书架,一张办公椅,两三把摞放着书的餐椅;床边上铺了一条破旧的地毯。此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物件了。这张餐桌也是二手货,西蒙将它当成写字台用。房间内毫无生气。冬季冷冰冰的光线从北面的窗户照了进来,使这个邋遢的房间还有一种阴郁的感觉。一个路边小站的三等候车室看上去也会比这个房间显得亲切一些。
西蒙拉了一把椅子到火炉边,坐下后点燃了烟斗。他敏锐的头脑早已猜到自己的房间给查利留下了何种印象,他冷冷地笑了。
“房间不太奢侈,对吗?但我不想过奢侈的生活。”查利没有回答。西蒙冷冷地瞅了他一眼,目光中带着轻蔑。“这个房间甚至谈不上舒适,但我也不想过舒适的生活。一个人不能沉溺于舒适的生活中。舒适的生活是个陷阱,许多本来应该很理智的人就是掉进了这个陷阱而毁了自己。”
查利觉得不能老让西蒙作弄他,他不无恶意地说道:
“老伙计,你看起来饥寒交迫,憔悴不堪。要不咱们打辆出租车到里兹酒吧去,在温暖的房间里靠着舒适的沙发,再来盘火腿煎蛋怎么样?”
“去你的。你跟奥尔加怎么样了?”
“她的名字叫莉迪娅。她回家去取牙刷了。在我回伦敦前,她就和我一起住在那家宾馆。”
“她真是个魔鬼。你俩的关系进展神速啊,是不是?”两个年轻人互相盯视了一会儿后,西蒙俯过身子说:“你还没有爱上她,对吗?”
“你为什么要把她介绍给我?”
“我想这会是一个笑话。我想如果你睡了一个臭名昭著的杀人犯的老婆,那对你而言肯定是一个全新的体验。告诉你实话吧,我以为她可能会爱上你。如果她真爱上了你,那我可要笑破肚皮了。你跟伯杰都是同一类型的人,但长得比他要好一些。”
查利突然想起他们在午夜弥撒后一起吃晚饭时莉迪娅的一句评论。当时他还不明白她的话是什么意思,但现在明白了。
“如果你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你的意图,你可能会感到吃惊吧。我想你恐怕该笑不起来了。”
“自打平安夜我离开后,你俩就一直在一起吗?”
“没错。”
“你俩似乎挺相投啊。你看起来一切正常。就是脸色可能有点儿苍白。”
查利试图掩饰自己的不自在。他最不愿意让西蒙知道的就是,他与莉迪娅完全是一种柏拉图式的关系。要让他知道了,少不了又是一番嘲笑。他会将查利的这种行为视为一种多愁善感的。
“让我结识这个女人,然后让我为之受到惩罚,我想这个玩笑开得有点儿过了。”查利说。
西蒙露出了难看的笑容。
“这符合我的幽默感。这件事你可以回家后告诉你父母。不管怎么说,你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呀。这一切都很不错嘛。奥尔加是很敬业的,她自然会为你提供满意的服务。她的阅历不浅,人挺聪明,谈吐也比大多数女人有趣得多。小伙子,这是一种开放式教育。你认为她还像过去一样爱着他丈夫吗?”
“我认为是这样。”
“很让人奇怪,难道是人性使然吗?你不知道,他可真是一个无赖。不知你是否知道她为什么要去苏丹宫?她希望多赚钱,好资助他逃跑。然后他俩在巴西会合。”
查利感到有些惶恐不安。她曾告诉他,她在那里是因为她想以此来赎罗伯特的罪。他相信了她的话。尽管这种意图在他看来有些过分,但还是很奇怪地感动了他。想到她可能欺骗了自己,查利感到震惊。如果西蒙说的话属实,她就是一直在愚弄自己。
“你不知道,我对那次审判做了全程报道,文章都登载在我们的报纸上。”西蒙接着说道,“这些报道在英国引起了轰动。因为伯杰杀死的是一个英国人,所以报社为这起案件的报道安排了大量的版面。对我来说则更是机会难得。之前,我在法国还从未旁听过谋杀案的审判,我非常渴望亲眼目睹这类案件的审判过程。我曾旁听过老贝利㊟的审判,我很好奇地将法国的审判过程与英国的审判过程进行了比较。我曾对此进行过详细评述。我这里现在就有登载了这些内容的报纸。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可以给你找出来读一读。”
“是的,我很感兴趣。”
“这起谋杀案轰动了法国。你看,罗伯特·伯杰不是一个小流氓之类的人物,他被视为一位绅士。他的家人都有不错的社会地位,他本人受过良好的教育,他的英语讲得相当不错。一份报纸上的文章把他称为‘绅士歹徒’。这个称呼马上就流行了起来。它吊足了公众的胃口,使他成为红极一时的娱乐明星。他的长相也很好看,很有特色;而且他很年轻,只有二十二岁,这些对他成为一个大红大紫的人物都有帮助。女人们对他迷恋得如痴如醉。上帝,想要旁听审判的人群那可真叫人山人海呀!当他走进法庭的时候,人群那个激动啊。在法官走进法庭之前,他被两名法警带到摄影记者前,好让他们先拍摄个够。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酷的人。他的服装相当讲究,穿着也非常得体。他刚刮了胡子,漂亮的深褐色头发梳理得很整齐。他微笑着面对摄影记者,并按他们的要求摆出各种侧面姿势,使他们都能拍到满意的照片。他看上去就像一个普通的富家子弟,就像一个可以在丽嘉酒吧看到的,正在陪一个女孩喝酒的小伙子。看到他这个样子,我不禁感叹,这个无赖可真是个人物啊。他是一个天生的罪犯。当然他这类人并不富裕,但他们饿不着。我想他甚至可能对一百法郎都不会太看得上眼。我为一家周报写了一篇关于他的文章。这篇文章写得相当漂亮,法新社发表了这篇文章的文摘。这篇文章还使我在这里获得了一点儿名望。我这篇文章的写作手法是,把他从事犯罪的过程作为一项体育运动来进行描写。这个主意高明吧?结果就是这篇文章读起来相当有趣。他几乎已经是一名一流的网球运动员了,已经有人在考虑培养他参加锦标赛。奇怪的是,虽然他发球质量很高,网前奔跑迅速,在一般的比赛中发挥极佳,但他一参加联赛却总是倒下。此后他就有些不对劲了。他失去了一个伟大的网球运动员必须具有的坚定意志、顽强韧劲和其他一些素质。我想,这是一个心理学上的有趣问题。不管怎么说,他想要成为一名职业网球运动员的梦想是破灭了。因为只要他在更衣室出现过,就会有人说存放在更衣室衣服内的钱不见了。尽管从未有过直接的证据,但所有失窃的人都认为钱是他偷的。”
西蒙重新点燃了烟斗。
“罗伯特·伯杰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既有些神经过敏又沉着镇定,而且还很迷人。迷人的魅力当然是一个人非常宝贵的品质,但神经质的人和非常自持的人都很难具有魅力。有魅力的人一般性格比较软弱,凡事犹豫不决。魅力是大自然赋予他们的武器,以补偿他们的缺陷。我永远都不会太信任这类富有魅力的人。”
查利有点儿被逗乐了,看了他朋友一眼。他知道西蒙是在有意贬低他认为自己不具有的品格,以树立自信心。他确信自己还有其他优势,缺点儿魅力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查利并没有打断他的话。
“罗伯特·伯杰的性格既不软弱,也不缺乏意志。他几乎逃脱了要受到的惩罚。对于警方来说,能抓到他真是一次绝顶出色的任务。他们既没有什么绝妙的方法,也没有什么惊人的手段,他们只是工作细致认真,保持耐心,才侦破了这起案件罢了。或许意外事件也给他们帮了点儿忙,但他们能够抓住这点也说明他们够聪明的了。人们必须时刻准备抓住机遇,但他们很少能抓住。”
西蒙的眼睛里又出现了恍惚,查利知道他这又是在反省自己呢。
“莉迪娅没有告诉我警方为何会怀疑上他。”
“当他们第一次询问他的时候,他们一点儿也没想到他会与这起杀人案有牵连。他们正在寻找一个块头更大的人。”
“约旦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他是一个坏蛋,但在那个圈子里他很讲义气。每个人都喜欢他。他总是愿意请人喝一杯,如果一个哥们儿陷入穷困潦倒之中,他向来都是出手相助,从不吝啬。他身材矮小,从前曾是一个赛马骑师。但在英国的时候他就受到警告而不干这一行了。后来才知道,他由于欺诈罪而被判在沃姆伍德·斯克鲁比斯监狱服刑九个月。他当时三十六岁,在巴黎已经十年了。警方猜测他参与了贩毒,但从来都没有找到证据。”
“但警察是怎么怀疑到伯杰的呢?”
“他是乔乔酒吧的常客之一,而这里也是约旦经常吃饭的地方。这里比较僻静,是赌马经纪人、骑师、赛马情报贩子、走私贩等等经常光顾之处。这里的名声不会太好,我们记者把这类地方形容为臭味相投者聚会所。警察当然要尽可能多地调查出入这里的人了。约旦在那晚肯定与某人有个约会,因为留在现场的盘子上有两个杯子和一块蛋糕,警方认为他可能会留下某个线索,可以根据这个线索查明他要见谁。警方非常怀疑他是一个同性恋,那么可能会有人在乔乔酒吧里看到他经常与某个人在一起。而伯杰与约旦相当亲密,这家酒吧的老板乔乔告诉警察,他有几次看到伯杰碰碰这个赌马经纪人,管他要钱。伯杰曾因从比利时走私海洛因到法国而受到起诉,与他合伙的两名男子都蹲了班房。但不知何故,他却逃脱了牢狱之灾。警方可以肯定他有罪。如果约旦参与了毒品走私,并因此丢了命,警方认为伯杰很可能知道凶手是谁。他是一个坏蛋。他还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判有罪——因为盗窃汽车被判两年缓刑。”
“这件事我知道。”查利说。
“他盗车的方法极为简单。他经常逗留在巴黎春天百货或波马舍百货这样的大商场附近。等候有人开着雪铁龙车停在路边,下车后走进商场。然后他就会厚颜无耻地走过去,好像他刚刚走出商店一样,大摇大摆地将车开走。”
“这些人不锁车吗?”
“很少会有人锁车。而且他有一些雪铁龙车的钥匙。他始终只偷这一个品牌的车。他把偷来的车用两三天后就丢在某个地方了。当他想要另一台车用的时候,他就重新开始偷窃。他一共偷了几十台车。他从未试图将偷来的车卖掉,他只是在需要用车的时候偷车自用。而正是他这种作案的特点使我产生了写这篇报道的灵感。他将偷车当成了一种乐趣,偷车是为了从这种聪明而大胆的行动过程中得到心理满足。审判中发现他还发明了另一种独特的作案手法。他会在商店将要关门的时段开车逗留在公交车站附近,当他看到一个女人在车站等公交车时,他就会将车停下来问她是否愿意搭个便车。我猜他非常善于观察人,清楚哪类女人愿意接受一个长相英俊的小伙子提出的搭便车邀请。好,这个女人上了车,他就会照她想要去的方向将车开走。当他们开到一条人烟稀少的街道,他就会将车子熄火。他会假装车子出故障了,要这个女人帮忙修车。他要她下车打开发动机罩,在他启动电动起动机的时候敲一敲化油器。女人们往往会照他的话去做,而将挎包和包裹留在车上。就在她准备再次上车时,发动机突然启动了,汽车急速开走,在她明白过来之前已经消失在她的视野之外了。当然有很多女人会向警方报案。但她们都是在黑暗中看到他,只能回忆说他是一个外表英俊,嗓音悦耳,文质彬彬的年轻人,开着一辆雪铁龙车。警察们所能做的就是告诫她们,搭乘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的顺风车非常不明智。他从来没有因偷车而被抓过。经过对他的审判才了解,他经常做这类事,而且非常顺手。
“接着刚才的话题说吧。有两个警察对他进行了询问。他不否认在谋杀案发生的晚上去过乔乔酒吧,而且与约旦在一起,可是他说他大约十点钟左右就离开了那里,之后就再也没有看到他。经过一番交谈,他们请他一道去警察局一趟。你要知道,负责这起案件的警官起初并没有想到伯杰可能是凶手。他认为杀害约旦的凶手要么是他带回家的某个恶棍,要么就是贩毒圈中他曾欺骗过的某个人。如果是后者,这个警官认为凶手很可能使用了哄骗、威逼和恐吓等手段,让约旦说出吞下的货物藏在哪里了,而警察可以顺藤摸瓜,抓住凶手。
“我设法对这个警官进行了一次采访。他的名字叫卢卡斯。他看起来根本就不像是干这类活的料。他是一个身躯庞大,体格肥壮的家伙。红红的脸膛,留着大胡子,一双黑眼睛闪闪发光。他天性快活,可以肯定他最喜欢的就是好酒好饭。他来自法国南方,口音很重。他可真是心宽体胖笑声爽朗啊。他是一个脾气很好,容易相处,喜欢拍着别人的背以示友好的家伙,你很容易信任他。就事实而言,他在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上确实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他身体的耐性很好,能够连续进行十六小时的审讯。在法国,警察审讯犯人不采用美国式的严刑逼供方法,也不采用精神虐待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不用牙钻或类似的东西进行逼供。他们只是把犯人带进审讯室,让他站着,不让他吸烟,不给他吃东西,只是问他问题。审讯就这样持续下去。当然他们自己吸烟,感到饿了还有人把饭送进来。审讯往往要持续一整夜,因为他们知道,夜里被审讯者的抵抗意志最弱。如果一个被审者自知有罪,但要是他早上喝了一杯咖啡,吸了一支烟,他就会非常顽固,拒不坦白交待。这个警官从伯杰口中一无所获。他承认,他曾经与海洛因走私贩子们关系友好,但他声称在那起他被无罪释放的案子中他是完全无辜的。他说他年轻的时候干了一些糊涂事,但已经接受了教训。他偷车也只是借用两三天带姑娘们去兜风,并不是重罪。而现在他已经结婚了,他要正直做人。至于毒品贩子,他说自从自己被判罪后就与他们没有任何联系了,他认为特迪·约旦也不会与他们混在一起。他回答得非常坦率。他告诉这个警官,他非常爱他的妻子,他最担心的是她会发现他的过去。为了她,也是为了他自己和他的母亲,他决意过一种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这个性格快活的胖警官继续问了一些问题,但换成了一种友好同情的口吻。我想,这会让你觉得他没有任何恶意。他对伯杰的决心大大称赞了一番,祝贺伯杰为爱情娶了一个身无分文的女孩;他希望他们能有一个孩子,这不仅能为家庭生活增色,也是对他们父母的安慰。但卢卡斯阅读过伯杰的档案,了解那起海洛因案件。虽然陪审团裁定他无罪,但他无疑是有罪的。在那天的调查中,卢卡斯还发现了他被那家经纪事务所开除的原因。要不是他母亲及时归还了他挪用的公款,他又要面临公司的起诉了。他说自从结婚后就开始过上诚实的生活,这明显是在撒谎。卢卡斯还询问了他的经济状况。伯杰承认目前经济困难。但说他母亲有一点儿积蓄,而且他很快就能找到一份工作,然后一切就会好起来。那么零用钱呢?他说他时不时地赌点儿赛马,给赌马经纪人介绍客户,以此得点儿佣金。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他结识了约旦。有时候他也会囊空如洗。
“卢卡斯警官说:‘实际上,你说过在约旦被杀前一天你说你身无分文了,从他那里借了五十法郎。’
“‘他对我很好。可怜的家伙。我真舍不得他就这样走了。’
“警官用他那闪烁的眼睛友好地审视着伯杰。在他看来,这个年轻人长着一副正人君子相。他可能是凶手吗?但千万不要以貌取人,那可是太愚蠢了。一个念头突然闪入他的脑海:伯杰说他与毒贩们断绝了一切联系是在撒谎。他毕竟很缺钱,而贩毒来钱很容易。伯杰如果继续贩毒的话,他肯定会出没于吸毒者之间。虽然无法说出缘由,但卢卡斯有一个感觉:伯杰即使不知道谁是这起谋杀案的凶手,他也有怀疑的对象。他当然不会说出自己的怀疑,但如果警方在他家里查出藏有海洛因,那么他们也许能逼迫他说出自己的怀疑对象。卢卡斯精于观察人的性格,他非常肯定伯杰会为了自己出卖朋友。他打定主意,扣留伯杰,在他可能将藏在家里的东西进行处理之前对他家进行搜查。带着同样的想法,他询问伯杰在案发当晚的活动。伯杰说,他从家里出来就比较晚了,他是步行走到乔乔酒吧的;他发现有很多人在赛马结束后已经到了那里。有人请他喝了两三杯。而约旦那天运气不错,挣了一笔钱,说晚餐由他买单。吃完饭后他又待了一会儿,但酒吧内烟雾弥漫,让他头痛,所以他去大街上散了一会儿步。大约在十一点左右他又回到酒吧,然后乘最后一班地铁回家。
“‘你在外边遛达的时间足够你杀死这个英国人了。’警官用一种玩笑的口吻说道。
“伯杰大笑起来。
“‘你不会由于这个原因而起诉我吧?’他问道。
“‘不会,不会。’卢卡斯也笑了。
“‘请相信我的话,约旦的死对我来说也是个经济上的损失。他在被谋杀的前一天借给我五十法郎,但这不是他第一次借给我钱了。说出来有点儿羞愧,在他喝了几杯后从他身上弄点儿钱花确实还是很容易的。’
“‘他那天挣了不少。他离开酒吧的时候虽然没有喝醉,但心情很好。说不定你觉得能确保一次性抢到几千法郎比时不时地去讨五十法郎来花更值呢。’
“卢卡斯警官这样说并非怀疑他是凶手,只不过是逗趣而已。他觉得让伯杰认为自己是一个被怀疑的对象并非一件坏事。这样一来如果他略有所知的话,他会更愿意说出罪犯的名字,以洗刷自己的嫌疑。伯杰将他口袋中的钱都掏了出来,放在桌子上。一共不到十个法郎。
“‘如果是我抢了约旦的钱,我口袋里现在就不会只有这几块钱了。’
“‘呵呵,小伙子,我没有假定什么呀。我只是说,你有时间杀死约旦,而你也需要这笔钱。’
“伯杰又露出了自己坦率而亲切的微笑。
“‘这两样我都承认。’他说。
“‘我完全是开诚布公地跟你谈话。’卡斯说,‘我不认为是你杀害了约旦,但我相当确信,你即使不知道谁是凶手,至少也有怀疑对象。’
“伯杰否认这一点,尽管卢卡斯警官对他施压,他也坚决不承认。现在天已经很晚了,卢卡斯警官认为第二天再重新开始谈话,效果会更好一些。他想,伯杰在囚室里待一夜后,会好好反省一番目前的处境。伯杰之前曾两次被捕过,知道对此表示抗议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你知道,毒品贩子们使用各种招数来藏毒。他们将毒品藏在空心的手杖中,藏在鞋跟里,藏在旧衣服缝补过的地方,藏在床垫和枕头里,藏在床架内。几乎任何想象得出的地方都可以用来藏毒。但警察知道他们所有的伎俩。可以有把握地说,如果有毒品之类的东西藏在家中,警察肯定能找到。结果他们没有找到任何毒品。但是,当卢卡斯警官搜查莉迪娅卧室的时候,他偶然看到了一个小手提包。他灵光一闪,心想这样一个经济窘困的女人不应该有这样一个昂贵的手提包啊。她戴着的手表看起来也价格不菲。她说,手表和手提包都是她丈夫送给她的。卢卡斯警官不禁想到,查清他是如何获得买这样贵重物品的钱一定很有趣。回到警察局后,他马上下令调查这两件物品的来历。他很快就了解到曾有几个妇女报案,说一个开着雪铁龙车的年轻男子假意让她们搭便车,然后借机偷走了她们的手提包。有一位失主还在报案记录中描述了她丢失的手提包,这个描述与莉迪娅的手提包相符。另一位失主说,她丢失的手提包中有一块金表,在报案记录中记下了这块金表的品牌和制造厂商。而莉迪娅的金表正好与此相符。显然,从来没有被警方找到踪迹的这个神秘的年轻男子就是罗伯特·伯杰了。这似乎与约旦被杀案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卢卡斯警官手中又多了一件武器,可以迫使伯杰招出他所知的凶手或嫌疑人了。他让人把伯杰带到他的办公室,让他解释手提包和手表的来历。伯杰说,一件东西是他从一个急需用钱的妓女手中买的,另一件东西是他从一个在酒吧见到的男人手中买的。这两个人的名字他都不知道。他们是两个偶然碰到的陌生人,不过闲谈了几句而已。之前没有见过他们,之后也再没有见到。卢卡斯警官之后以偷窃罪正式逮捕了他。并告诉他第二天早上可能要与这两个报案的女人当面对质,劝他招供,免得麻烦。但伯杰坚持他的说法,并说除非有一名律师在场帮助他,否则他拒绝再回答任何问题。而根据法国法律,现在他已经被捕了,那么他就有权在审讯中请律师提供帮助。卢卡斯警官别无他法,只好默许,并在当晚完成了诉讼程序。
“第二天上午,前面提到的两个女人来到了警局,她们立即认出了自己被盗的物品。伯杰被带了进来。其中一个女人立即确认,他就是那个当时提议送她一程的‘乐于助人’的年轻人。另一个女人没有把握。她说当时天已很晚了,她接受了他开车送她回家的提议,但并没有看清他的脸。但她认为能听出他的声音。伯杰按照命令读了一张报纸上的几句话。他刚读出六七个单词,这个女人就喊道,她肯定发出这个声音的人就是那个男子。我可以告诉你,伯杰的声音特别柔软和亲切。两个女人走了,伯杰也被送回了囚室。手提包和手表就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卢卡斯警官望着这两样东西发呆。突然,他的表情变得专注起来。”
查利打断了他的话。
“西蒙,你怎么知道这些的?你是在编故事吧。”
西蒙笑了。
“我说的是戏剧化了一点儿。我讲给你听的也就是我的第一篇报道。我不得不根据想象编一点儿故事情节出来,这你知道。”
“接着说吧,然后呢?”
“好。然后他找来一名手下,问他伯杰被捕时手腕上是否戴着一块手表,如果是,把手表拿来。请记住,所有这些在今后的司法审判中都要成为证据。警察把伯杰的手表拿了出来。这是一块仿金手表,是由一种叫做亚金的金属材料制造的,有一个圆形表面。报界曾大量报道了约旦被杀案的细节。例如,报道曾说,杀人的刀具还没有找到,而且恐怕永远也找不到了。报道还说,警方没有找到任何凶手的指纹。一般来说,在约旦的钱夹或门把手上可能发现凶手留下的指纹;如果没有找到指纹,则可以据此推断,凶手作案时戴着手套。其实警方在彻底搜查约旦住的房间时发现了一些手表表蒙的玻璃碎片。但警方注意保密,没有让报界知道这件事。这些碎片不一定是约旦的手表上掉下来的,也不一定就是凶手遗留下的。但有这种可能,由于紧张或匆忙,凶手不小心撞到一件家具上,撞破了他的手表表蒙。在这样一个时刻,凶手很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虽然只找到部分破碎的表蒙,但足以表明这是一块小巧的长方形手表。卢卡斯警官曾将这些碎片装进一个信封,小心翼翼地用绵纸包好。现在他将这些碎片倒在面前的桌子上。这些碎片与莉迪娅手表的表蒙正好相配。这可能只是一个巧合,同样大小和形状的手表有成千上万只。莉迪娅的手表表蒙完好。卢卡斯警官陷入了沉思。他的脑海中闪过了各种可能性。这些可能过于牵强,他不由得耸了耸肩。当然,这段时间足有四十五分钟,伯杰称他一直在大街上散步。从乔乔酒吧走到约旦所住的公寓大约需要十分钟时间,四十五分钟足够他走到那里,杀完人,洗手,整理衣服,然后走回来。但为什么他要一直戴着他妻子的手表呢?他自己也有一块手表嘛。当然,他自己的手表可能出了故障。想到这里,卢卡斯警官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查利咯咯地笑了起来。
“西蒙,你说得有板有眼,就跟真的一样。”
“闭嘴。他命令便衣警探出发,到伯杰家周围方圆两英里的每一个钟表匠那里去询问。这些警探要打听的是,上周是否有哪个钟表匠修过一块仿金手表,或者给一块小巧的女士手表换过一个长方形的表蒙。几个小时后一名警探就探访回来了,说距伯杰家不到四分之一英里的一个钟表匠修过一块这样的表。这块表是留在店里修的,在取表的时候这位客户又拿来了另一块手表,要给它换个玻璃表蒙。钟表匠当时就给这块表换好了表蒙,她半个小时后过来把表取走了。他不记得这位客户的长相了,但记得她说话带有俄罗斯人口音。这两块手表都拿去让这个钟表匠进行了辨认,他声称这两块表就是他修好的。卢卡斯警官听后不禁喜形于色,就如同在马赛旧港餐厅吃饭时给他端上了一大盘浓味炖鱼一样。他知道他已经抓到了想要抓的那个人。”
“这又如何解释呢?”查利问道。
“这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一样简单。伯杰自己的手表停摆了,他就将送给莉迪娅的手表借来戴。她几乎从不出门,不需要戴手表。你必须记住,那时她是一个言语不多,朴素,有点儿腼腆的姑娘,她几乎没有自己的朋友。我想她的生活应该是有点儿懒洋洋的。在法庭审判这个案子时,两名男子发誓说,他们曾看到伯杰戴过这块女表。乔乔其实是警察的一名线人,他知道伯杰是一个窃贼,曾想打听他是如何得到这块手表的。他曾漫不经心地指出伯杰戴了一块新表,伯杰当时告诉他,这块表是他妻子的。在凶杀案发生后的那天早上,莉迪娅去修表店取她丈夫的手表。因为她已经到了修表店,很自然地就想起给她自己的手表换一个新表蒙。她从未提起这件事,而伯杰也从来不知道他曾把这块手表的表蒙碰碎了。”
“你不会是说,这个证据就使他被判有罪吧?”
“不是。但这个证据足以使卢卡斯警官以谋杀罪名起诉他。他认为新的证据唾手可得。事实也证明,他的想法非常正确。伯杰在整个审讯过程中显示了惊人的机敏和冷静。他承认了一切可以被证明的犯罪事实,不再否认是他抢夺了那些妇女的手提包;他承认,即使被判缓刑后,只要需要,他就继续偷车。他说偷一辆车对他来说太容易了,而他喜欢冒险的性格又使他控制不住自己。但他坚决否认他与这起凶杀案有任何关系。他说玻璃碎片与莉迪娅的手表相符证明不了什么,她戴手表非常不注意,表蒙是她自己碰破的。负责这起案件的预审法官最后也感到很迷惑,因为没有找到任何伯杰偷了钱的线索,而伯杰肯定是偷了这些钱。实际上这笔钱从未被找到过。另一桩奇怪的事是,伯杰那天晚上穿着的衣服上没有任何血迹。杀人的刀也找不到。有人证明伯杰曾有一把匕首。但在他活动的那个圈子中,有一把刀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但他发誓说,一个月前匕首丢了。告诉你,警探们的工作非常出色。被盗的汽车及被盗的手提包上都没有留下指纹。他将这些手提包内的东西掏空后就随手扔到街上。其中一些包最终到了警察手中。这些事实说明,他作案时总是戴着手套。警察在他的物品中找到了一副皮手套,但他去看约旦时不大可能戴着这副手套。从尸体被发现的现场来看,约旦被杀时正在更换留声机的唱片,这说明在约旦将他让进屋的时候,伯杰并没有马上动手。此外,这副手套过大,无法装进他的口袋里。如果他在酒吧里拿着这副手套,就会有人注意到。当然,伯杰的照片早已被刊登在了各种报纸上。无计可施的警方只有请报社来帮助他们。警方希望任何一个记得曾在某个日期向一个可能穿灰色西装的年轻人出售了一副手套的人能够站出来。各家报纸大肆宣扬了这件事。他们把伯杰的照片配上说明:‘你曾卖给他一副手套吗?他就是戴着这幅手套杀死了特迪·约旦。’
“你不知道,有一件事对我总是有很深的触动,那就是人们都有一种出卖他人的凶残渴望。他们装作这是热心公益的表现,这种话我根本一个字都不相信。我相信这是一种落井下石的表现,我相信这只是把已经受伤的同类再踢上一脚,这源自人类卑劣的天性。你当然知道,在英国,人们都认为财政部和王室讼监拥有有效的情报收集系统,以监视在离婚案中可能出现的共谋逃避缴纳所得税等行为。然而事实根本不是这样。他们完全依赖匿名信的举报。很多人只要有机会,就会迫不及待地打压他人。如果有谁做了违法的事而想要侥幸逃脱,他周围肯定会有人告密。”
“这个观点太让人感到害怕了。”查利插言道。接着他又快乐地补充说:“我希望你这只是夸大其词而已。”
“好吧,就算如此。但结果还是有一个在三区交界购物中心手套部工作的女人站出来说,她记得自己在凶杀案发生的当天,向一个年轻人出售了一副灰色麂皮手套。她年龄在四十岁左右。她说当时感到这个年轻人长相很英俊。当时他想要买一副与他的灰色西装相配的手套,而且尺码要大一点儿,戴起来方便。伯杰与其他十几个年轻男子一道被带了出来,她立刻认出他来。但正如伯杰的律师指出的那样,这很简单,因为她刚刚在报纸上看到他的照片。然后警方又抓住了伯杰的那些狐朋狗友中的一个,他供认在凶杀案发生的当晚他曾遇到过伯杰。但伯杰不是在往大街方向走,而是朝着约旦住的公寓方向去。他当时还与伯杰握了握手,注意到他戴着手套。但这个特殊证人是一个十足的恶棍,前科累累。伯杰的律师在法庭上反驳说这种人的证言根本不能采信。伯杰否认在那个特定的晚上他曾看到过这个人。他的律师试图说服陪审团,让他们相信这是一个编造的故事,是这名男子为了讨好警察而杜撰出来的。该死的是这条裤子。报章上对伯杰笔挺的服装不惜笔墨,发明了很多诸如衣着考究的歹徒这类词语。你如果读了这些报纸,你会产生他的西装都是在萨维尔街定做的,他的衬衣都是夏尔凡牌的感觉。检方急于证明他非常缺钱。他们走访了所有他和他的家人采购物品的商店,看看是否有赊欠的账目急需付清。但结果发现,似乎这个家庭购买所有东西都是付的现款,没有任何欠债。至于伯杰的服饰,调查的结果表明,自打他失业后,除了一身灰色西装外,他一件衣服也没买过。当调查这个裁缝的警探询问这套西服是何时付款时,裁缝翻出了他的账本。这个裁缝的经营规模比较大,他以较低的价格接受定制服装的生意。就在这时发现伯杰在定做这套西服时额外定做了一条同样的裤子。警方有一个他衣柜中所有衣物的清单,这条裤子没有列在其中。警方立刻认识到这件事的重要性,他们决定暂不公开这个证据,要等到在法庭上拿出来,让被告方措手不及。
“当检方拿出这个证据的时候,那真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啊。毫无疑问,伯杰的灰色西装上衣配有两条西裤,而其中的一条不见了。当问他如何解释这个问题时,他似乎并不慌乱。他说不知道裤子不见了。他指出,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他在狱中已经待了几个月了,没有机会察看自己的衣柜,又怎么能够解释裤子不见的问题呢。虽然有些失礼,他想也许有某个参与搜查的警察需要一条新裤子,就顺手牵羊地拿走了。而伯杰夫人给出的解释更为合理。我不能不说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解释。她说,罗伯特穿过的裤子都是由莉迪娅来熨烫的。一次熨铁烧得太热了,她把裤子烫煳了。他对自己的衣服看得很重,而且全家人好不容易才攒下了买这套西服的钱。她俩知道罗伯特会因此发火。伯杰夫人看到儿媳吓得够戗,想让她免遭一场斥责,因此提议不要告诉他这件事。她会把这条裤子处理掉,罗伯特也许永远也不会注意到裤子少了一条。对如何处理这条裤子的问题,她的回答是,曾有一个流浪汉到她门口要钱,她就把裤子给了他。问她这条裤子烫煳的程度,她说这条裤子已经穿不出去了。公诉人指出,织补方法能够修复破损的地方,但她回答说这样修补的费用比买一条新裤子还贵。公诉人又说,考虑到他们的窘困生活,这条裤子应该还能够在家里穿。即使他不高兴,也比扔掉一条还能穿的裤子要强。伯杰夫人说,她从来没这样想过。她一时冲动就把这条裤子给了一个流浪汉。检察官直言不讳地对她说,她把这条裤子处理掉的原因是裤子上沾有血迹,她并没有把裤子给一个流浪汉,而是她自己把裤子销毁了。要是有这样一个流浪汉,他很可能会出来作证的。她激烈否认了这个说法。那么流浪者在哪里呢?他会在报上读到相关报道,知道一个人的生命危在旦夕。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一定会露面的。她转向记者席,张开双臂,摆出了一个演戏一样的姿势。
“‘记者先生们,’她喊道,‘请把这个消息传遍大街小巷。我恳求那个拿了裤子的人站出来救救我的儿子。’
“她在证人席上的表现真的很了不起。公诉人对她进行了无情的诘问,而她像一个愤怒的女神一样进行了激烈的反驳。公诉人历数了年轻的伯杰过去的违法记录,而她承认了他所有的恶劣行为。他从网球俱乐部一直偷到经纪事务所,而后者在他已经被判缓刑后出于怜悯仍然给了他一次机会。她将所有这些过失的责任都归于自己。在法国的刑事审判过程中,证人的自由发言权限远超英国。她痛心疾首地承认,他的错误是她管教不严,自幼就对孩子娇纵的结果。他是个独生子,她把他宠坏了。她的丈夫在一战中由于在火线抢救伤员而失去了一条腿。由于丈夫健康状况不佳,她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对他的照料上,因而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职责。她丈夫过早撒手人间,这使她可怜的孩子失去了父亲的教诲。她悲伤地详述了这个三口之家顶梁柱的离去给她们母子带来的打击以及他们娘俩所遭受的痛苦,以此来打动陪审团。她说儿子是她唯一的慰藉。她说她的儿子性格刚烈而任性,容易受不良伙伴的影响,但他非常注重感情,不管他犯有哪些罪行,他都不可能去杀害一个曾对他很好的人。
“但不知怎的,她并没有给陪审团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她不断以一种刺激人的方式提及她无疑是值得尊敬的家庭背景。尽管她是在为她所喜爱的儿子进行辩护,但总是抓住任何机会提醒法庭注意她是一个参谋军官的女儿。她衣着非常考究,一身黑色。但也许过于考究了,留给你的印象是她是一个死要面子活遭罪的女人。她冷酷而坚毅的面容显得十分精明,你无法相信这样一个女人施舍给一个乞丐的不是一片硬面包,而是一条西裤。这条裤子损坏了也比一片面包要值钱得多。”
“莉迪娅呢?”
“莉迪娅相当凄惨可怜。她很可能已经怀孕了,满脸泪水,声音小得像蚊子叫。你几乎听不清她说的是什么。没有人相信她说是自己打破了手表表蒙的说法,但检察官并没有像对待她婆婆那样难为她。她是一个残酷命运的无辜受害者,这一点再明显不过了。伯杰夫人和罗伯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曾无情地利用了她。法庭认为她为了拯救自己的丈夫不惜一切,这很正常。她在法庭上讲述了罗伯特对她一贯和蔼和体贴的故事,甚至感动了不少人。显然,她疯狂地爱着自己的丈夫。她在证人席上看他的眼神十分感人。要我说,在法庭审判现场所有的这些证人、警察和侦探、狱卒、酒吧里的闲人、线人、恶棍和精神病专家中,唯一有点儿人类情感的可能就是莉迪娅了。法庭找了两个心理学家对伯杰的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他们为伯杰的性格描绘了一张栩栩如生的画像。
“他们请到了迈特尔·勒莫尼耶作为伯杰的辩护律师。他是法国接手刑事案件的最优秀的律师之一。他人又高又瘦,脸色蜡黄,长着一双黑黑的大眼睛,留着一头浓密而乌黑的头发。他是我见过的最有口才的人。他身着黑色律师袍,扎着白色的领巾,非常引人注目。不知道为什么,他让我想起了隆吉画作中的那些神秘人物。他既是一名演员,也是一位演说家。他只要看你一眼,就可以对你的性格特点说上一二;只要稍加思索,他就能将死马说成活马。你要是能亲眼看到他对付恶意证人的手段就好了。他用温柔的语言引诱他们说出自相矛盾的话来,轻蔑地揭开他们的老底,对他们的证词冷嘲热讽,使他们无地自容。他的辩词一会儿娓娓动听,一会儿如急风暴雨。心理专家们在法庭上作证说,他们对监狱中的伯杰进行了反复测试,得出了对他的评价。他是一个自负、傲慢、爱撒谎、冷酷、缺乏道德意识、无道德原则和没有自责心的人。这位大律师仿佛自己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心理学家一样,跟他们进行辩论。看看他敏锐的脑子是如何工作的很有意思。他谈话的语气一般都很轻松,就像闲谈一样,但由于他非常善于选择用词,而且有一副甜美的嗓音,因此你会觉得他说的每一句话无需做任何修改便可以直接写到书本上。但到了他的辩词将要结束的时候,他会调用所有可用的资源,使他的发言产生惊人的效果。他坚持认为上述证词不堪一击。他的辩词对这些声名狼藉的证人的证词之可信性充满了蔑视;他很快就转移了话题;他辩称,控方并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有罪。现在,他又开始了闲谈式的谈话,诚恳地与陪审团的成员唠叨着,就如同面对一些老熟人一样。然后他说话的激情逐渐上升,语调越来越激昂,嗓音越来越洪亮,直到整个法庭大厅都震荡着他的声音。然后他的发言突然停顿了,使你全身的每一根神经都在期待着下文。他发言的结束语甚为华丽。他告诉陪审团,他们必须尽到自己的责任,根据自己的良心做出决断。但他恳求他们抛弃对这个年轻人以往犯罪记录的成见。他的声音很低,由于激动而颤抖。天啊!他的发言真有效果。他提醒陪审团注意,公诉人要求判处死刑的这名男子是一个寡妇的儿子,这个寡妇自己是一名曾为国献身的战士的女儿,而这儿子是个军官的儿子,他的生死就取决于他们。他提醒他们注意,这个年轻人最近刚刚结婚,是为了爱情而结婚的;现在他年轻妻子的子宫内正孕育着他们爱情的果实。难道你们能让这个无辜的孩子一生下来就带上父亲是一名杀人犯的耻辱标记吗?哗众取宠?当然,但如果你是在法庭现场,听到如此厚重的嗓音发出那些激动人心的话语,你也可能会被他的发言所打动。天啊!无数的人泪流满面。我几乎也要失去控制,但一抬头,看到伯杰的脸颊上也滚下了眼泪,他正用手绢抹着自己的眼睛,这使我感到太滑稽了。我这才冷静下来。但辩护律师的发言还是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当他坐下来的时候,听众席上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即使法警也制止不了。
“公诉人是一个身材粗壮,脸色红润的家伙,我估计岁数大概在三十六到四十之间,看起来像是一个北方地区的农民。他的发言带着一种自鸣得意的腔调。你可以感觉到他将这个案子当成了出名和进一步飞黄腾达的绝佳机会。他的发言啰里啰唆,逻辑混乱。如果不是主审法官不时插言予以提示,陪审团几乎就不知道他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他是这个情节剧中不值一提的人物。有一次,伯杰刚刚同身旁跟他一道坐在被告席上的法警说了几句话,这个公诉人就转过身去对他说道:
“‘你现在可以笑,但到了那个时候你就笑不出来了。你的双臂会被反绑在背后,在一个阴冷的早晨被带出牢房,你会发现自己走到了恐怖的断头台前。那个时候你的嘴唇就再也不会有笑意了,你的四肢会因恐怖而颤抖,那时你对你犯下的滔天罪恶会悔之晚矣。’
“伯杰被逗乐了,他顽皮地瞅了一眼身旁的法警。公诉人刚才所说的话得到的回答如此轻蔑,如果他不是非常自大,一定会惊慌起来。如果能看到勒莫尼耶对待他的方式那就更有意思了。勒莫尼耶对他大大地恭维了一番,但这番恭维话别有一番刻薄的嘲讽意味,公诉人尽管非常自高自大,但也感觉出自己被人愚弄了。勒莫尼耶的话语是如此恶毒,但遣词造句又是极为谦恭有礼,温文尔雅,可以从主审法官的眼神中看出赞赏和佩服来。公诉人能否通过接手这个案子而提升他的职业生涯,我对此深表怀疑。
“有三名法官坐在审判席上。他们的猩红色法袍和黑色方形帽非常引人注目。其中两个法官是中年男子,他们一句话也没有说过。主审法官是个小老头,长着一张猴子一样布满皱纹的脸,说话声音单调,似乎在打瞌睡。但他非常善于观察,认真地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述。他开口说话时平静而没有任何感情色彩,语气虽然并不严厉,但颇有慑服力。他是一个极度理性的人,不相信所谓的人性道德。他从往昔的经验中体会到,人是可以干出任何邪恶之事的。他觉得这就如同人都有两只胳膊和两条腿一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当陪审团离开法庭现场,闭门讨论他们的裁决时,我们这些记者也四下走开,有的聚在一起聊天,有的出去喝一杯酒或咖啡。我们都盼着陪审团能快点儿露面宣读裁决。当时天色已晚,各家报纸都腾出了版面等着我们的报道文章呢。我们毫不怀疑伯杰会被判有罪。我注意到,我旁听的这起凶杀案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这就是在法庭现场得到的印象与阅读报纸的报道所得到的印象全然不同。如果你是在报纸上看到对此案证据的介绍,你会认为证据有些不足。如果你是陪审团的一员,你就会本着疑罪从无的精神投被告无罪一票。但你没有考虑法庭现场的气氛,以及你被现场气氛所带起来的情绪。在这种气氛下,你会对同样的证据产生截然不同的看法。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后,有人告知我们陪审团已经做出了裁决。我们再次鱼贯进入审判大厅。伯杰被从监舍中带出,当三个法官一个接一个走向法官席的时候,法庭内全体起立。大厅灯火通明,拥挤的法庭内似乎有种不祥之兆。有一种不安的战栗气氛。你有没有去过老贝利旁听庭审?”
“没有,事实上,我从没去过。”查利答道。
“我在伦敦的时候经常去那里旁听庭审。那里是一个了解人类天性的好地方。你在那里旁听与在一个法国法庭上旁听,感觉截然不同。这一点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我不会假装理解这一点。在老贝利,你感觉到被告面对的是法律的威严。他要面对的是与个人感情无关的抽象的正义。产生的实际效果确实也很不错。只有亲眼目睹了那个法庭的审判过程才能领悟什么是法律的威严。我在这个法国法庭一共旁听了两天,然而在这里我被一种完全不同的气氛所包围。在这里我没有得到那种庄严而抽象的印象,我感到法庭成了一个资产阶级维护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工具,使他们的特权免遭威胁。我不是说法庭的审判不公正或陪审团的裁决不合理。我的意思是说,你在这个法庭上感受到的是这个社会由于害怕而产生的愤怒情绪,而感受不到必须坚持的司法原则。不像我们英国,被告所面对的是想要保卫自身安全和利益的大众,而我们要捍卫的是一个原则,即使天塌下来也要坚持这个原则。这不仅让人感到可怕,简直是恐怖。陪审团裁决谋杀罪成立,但有可减轻罪责的情节。”
“哪些情节可以减轻罪责?”
“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情节。但法国陪审团不喜欢判处被告死刑这样的结果。根据法国法律,如果有可以减轻罪责的情节,则不能判处被告死刑。最后伯杰被判处服十五年苦役的徒刑。”
西蒙看了看手表,站了起来。
“我得走了。我把我写的关于这桩案件审判的材料给你,你有空的时候可以看一看。看,这里是我作为消遣写的几篇关于犯罪的文章。我给你的女朋友看过,但我想她不太喜欢这篇文章。她把报纸还回来的时候对这篇文章只字未提。但把这些文章当做练习讽刺和幽默的材料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