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百万英镑
二十七岁那一年,我在旧金山一个矿业经纪人那儿当办事员,对证券交易的业务和规则一清二楚。我只身一人到这里闯荡,除了倚仗自己的聪明头脑和清白声誉,我可以说一无所有。不过,正因为如此,我一步一个脚印,从来不做那些白日梦,只管一心一意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个周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我就可以自由打发自己的时间了。我喜欢驾驶着游艇到海湾里去度过这段时光。有一天我不小心将船开得远了点儿,结果漂到了茫茫大海上。那时候正好临近黄昏,就在我差不多放弃希望的时候,一艘去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那次航行真的是路途迢迢,风狂雨暴自不必说。他们把我当成普通水手来使唤,让我干活儿补偿航行的费用。船抵达伦敦的时候,我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口袋里只剩下一块钱。连吃带住,我靠这点钱撑了一天一夜。再往后的一天里,我就食不果腹,流落街头了。
第二天早上十点左右,破衣烂衫、饥肠辘辘的我在波特兰大道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一个孩子从我身边经过,那孩子手上拿着大个儿甜梨,刚咬了一口就扔进了下水道。我站在旁边,眼巴巴地望着臭水沟中的“美味”,口水直流,恨不得肚子里都伸出手来捧起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伸手想去捡梨,过路人就好像知道我要干什么似的,开始用异样的眼光上下打量我。没办法,我只好跟没事人一样,又站得笔直笔直的,似乎自己根本就不稀罕那个烂梨。这幕情景重复了一次又一次,我始终吃不到那个梨。我饱受煎熬,正准备豁出去、不顾一切去抓梨的时候,忽然,我身后的一扇窗子被打开了,里面的一位先生冲我喊道:
“请进来一下!”
一个穿着华丽的仆人把我领到一个装饰豪华的房间里,两位上了年纪的绅士坐在那儿。他们把仆人打发走,让我坐下。看着桌上那些残羹剩饭,我激动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很显然他们刚刚用完早餐。在这些饭菜面前,我根本无法集中注意力,不过人家并未发话请我品尝,我不得不竭力忍着。
事先说明一下,这里刚刚发生一件事,我过了很长时间以后才知道,不过现在我就讲给你听。这两位老人是一对兄弟,他们俩为一件事已经争辩了两天了,一直谁都不服谁。最后他们决定打个赌来分出输赢——对待任何事,英国人都喜欢用这种方式解决。
你或许记得,出于和某国对外交易之类的特殊原因,英格兰银行专门发行过两张面额为一百万英镑的大钞。可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这两张大钞中有一张被使用,然后又被注销了;而另一张则一直安安稳稳地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中。这两兄弟说起这件事,说着说着,就突发奇想:如果一位聪明而又诚实的外地人流落在伦敦街头,他无亲无故,浑身上下就只有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自己的——这种情况下,他的命运将会如何呢?大哥认为这个人肯定饿死;弟弟却说不一定。大哥说,这人无论去银行还是去哪儿,都不可能花掉那张大票,因为他只要一亮出来,就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俩就这个问题争执不休,最后弟弟说他愿意出两万英镑作赌注,无论怎样,那人靠那张大钞也能活一个月,而且保证进不了监狱。大哥答应打赌,弟弟就从英格兰银行把那张百万英镑买了回来。你瞧,英国男人做事就是这样有魄力!接着,他叫秘书用漂亮的字体把自己口述的内容誊下来;然后,两兄弟就坐在窗前等,希望等到一个能消受这张大钞的合适人选。他们已经坐了一天了。
每一张经过窗前的脸都没有逃过他们的检阅。有的看起来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看起来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一些既聪明又老实的,可是不够穷;好不容易等到一个穷光蛋,又不是外地人——总是差那么一点儿。就在这时候,我出现了。他们俩一致认为我符合所有条件,于是选择了我;而我呢,正在等着他们告诉我叫我进去的原因。他们问了我一些问题,很快就摸清了我的底细。最后,他们说,我是最佳人选。我不明就里,可还是说了一些感谢的话。这时,他们当中的一位递给我一个信封,说答案就在里面。我正准备打开,他们又阻止我;让我回到住的地方去好好地看,不要不当回事,也不必慌张。我一头雾水,完全莫名其妙,想再问明白些,可是他们什么也不说。我非常懊丧,有一种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这些有钱人显然是自己找乐子,拿我寻开心;不过,此时此地,我还是得依着他们,当下的处境由不得我在这些阔佬大亨面前耍性子。
本来,我可以把那个大梨拾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吃进肚子里去,可现在那个梨已经不见踪影;就因为那不走运的差事,把我的梨搞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兄弟俩就气不打一处来。我刚一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角落,就把那信封打开,天,里面装的竟然是钱!说实在的,这让我对他们马上另眼相看了!我连忙地把信和钱塞进马甲兜里,撒腿就朝离我最近的小餐馆跑去。好一顿猛吃呀!最后,胃里实在装不进东西去了,我把那张钞票掏出来摊开,只瞅了一眼,我就差一点昏倒。一百万英镑!乖乖,我晕了。
我呆呆地盯着那张大钞,差不多足足过了一分钟才回过神来。一抬头,我看见小餐馆老板也直勾勾地盯着大钞,一动不动,像五雷轰顶一样。他正在诚心诚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动弹不了了。我灵机一动,做了一件按人之常情都会做的事。我将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故作镇定地说:
“麻烦您找钱吧!”
这下,他清醒过来,连连道歉说他没法找开这张大钞,不管我怎么说他都不肯接。他心里想看,不停地打量那张钞票,仿佛怎么看也看不够;可就是小心翼翼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平民百姓一碰那票子上的贵气就会折寿似的。我说:
“给您添麻烦了,实在抱歉,可这账还得付哪。请您找一下钱吧,我只带了这一张票子。”
他却回答说没关系,这点账何足挂齿,回头再说吧。我说我短时间内不会再到这里来了;可他说那也没关系,他愿意等着,而且,无论我想什么时候来都行,随便点我想点的,这账呢,什么时候结都没有问题。他说我肯定是个幽默的人,专门打扮成这个模样来跟平民开个玩笑,连他自个儿都差点上当呢。这时候店里又来了顾客,小餐馆老板示意我把那张“巨无霸”收起来,然后点头哈腰地一直把我送到门外。我径直奔向那所宅子去找那两个人,希望让他们在警察逮捕我之前纠正这个错误。虽然这不是我的错,但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话,简直是胆战心惊。我见过这种事,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自己把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错当成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一贯的做法就是把对方骂个狗血喷头,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看过去,那宅子跟平常一样平静,我想应该还没有人发觉这错误,稍稍放心了一些。我摁了门铃。刚才那个仆人出现在门口。我要求见见那两位先生。
“他们出门了。”他一副冷冰冰的口气,脸上毫无表情。
“出门了?去哪儿了?”
“去旅行了。”
“可——上哪儿了?”
“可能是去欧洲大陆了吧。”
“欧洲大陆?”
“是的,先生。”
“往哪个方向走的——走哪条路呀?”
“那我可不知道,先生。”
“去多长时间呢?”
“一个月,他们说的。”
“一个月!唉,这可坏了!劳驾想想办法,帮我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得很。”
“实在不行。他们上哪儿了我毫不知情,先生。”
“那,让我见一下他们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不在;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印度和埃及了吧。”
“伙计,出了件错得离谱的事儿。他们等不到天黑就会返回。请你转告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处理好,我还会继续来,让他们不用担心。”
“他们回来的话,我一定转告,不过我想不可能。因为他们说过,不到一个钟头你就会回到这里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没出什么事;到时候,他们自然会在这儿跟你见面。”
我只好无奈地走开了。搞什么啊!我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到时候”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也许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在脑后的那封信抽出来,信上的内容是这样的:
从面相上看得出来,你是个既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测,你身无分文,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内找到一笔钱。这笔钱随你使用,不计利息,期限三十天。期满时来此地通报。我们拿你打了一个赌。如果我赢了,你就能在我的任命权范围内任意择一职位——也即是说,只要你能证明自己熟悉或胜任,任何职位都可以。
落款、地址、日期,统统没有。
天啊,这真是一团糟!现在你当然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可当时我并不知情。这个谜对我来说深不可测、难以捉摸。这出把戏我一点也不晓得,完全无法预知祸福。我在一个公园里坐下来,试图理清头绪,考虑下一步怎么办。
经过一个钟头的推理,我得出了如下结论。
那兄弟俩对我是好心还是歹意?不知道——这先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游戏,设陷阱,做测试,还是搞其他勾当?不知道——先不去管它;他们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赌什么?不知道——先不去管它;把这些无法确定的部分排除完毕,剩下的事就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了,可以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如果我用那人的名号把这钞票存入英格兰银行,银行会照办的;可是下面的问题就跟着来了,银行一定会质问这张钞票怎么会落在我手上。照实说,他们会送我去收容所;编谎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如果我用这钞票到任何一个地方换钱,或者是拿它去借钱,那也同样会导致一样的后果。无论乐不乐意,我都得捧着这个烫手山芋走来走去,直到期满为止。虽然这东西于我一点用也没有,形同垃圾,但是我却不得不一边乞讨过活,一边细心看护好它。就算我想把它让出去,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他是老百姓还是江洋大盗,没有人会收这个东西,甚至连摸都不会摸一下。那兄弟俩可以高枕无忧了。即使我把这张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仍旧没一点儿事,因为他们可以挂失,银行保证让他们分文不少;与此同时,我却要平白遭受一个月的罪,没报酬,也没什么好处——除非我能帮他赢了那个赌局,谋到那个承诺给我的职位。我当然希望谋得这职位,这种有钱人赏下来的职位,无论什么都值得一试。
那份美差让我浮想联翩,期望值也随之上升。不消说,薪水绝不是个小数目。一个月后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一帆风顺了。顿时,我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心情大好。于是,我在大街上闲逛了起来。路过一家服装店时,一种强烈的欲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服,给自己来一身体面的行头。我买得起吗?不行;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除了那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于是,我压抑住自己,从服装店前径直走了过去。但是,不一会儿我又折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实在痛苦。我在服装店前面走了足足六个来回,以一个男人的气概奋勇挣扎着。最后,我终于投降了——我只能投降。我走进那家服装店,询问店员有没有顾客试穿不合适退回来的衣服。我一连问了两个伙计都没人搭理我,一直问到第三个人,他才懒洋洋地回了一句:
“这就来。”
我等了老半天。他终于忙完了手头的活儿,把我领到后面的一个屋子,在一堆退货之间翻了一通,给我拣出一套最差劲的来。我把这套衣服换上。衣服不合适,更别说体面了,可它好歹是新的,而我正需要衣服穿呢;不挑三拣四了,我犹犹豫豫地说:
“不知可否行个方便,能让我过两天再结账?现在我身上没带零钱。”
那店员摆出一副刻薄势利的嘴脸说:
“啊,没带零钱?哦,我猜您也没带。像您这样的先生出门只带大票子呢!”
他的态度把我给惹火了,我忍不住反驳道:
“朋友,对外地人,你们不能这样以貌取人啊!这套衣服我支付得起,就是怕你们换不开大票,添麻烦。”
他稍微收敛了一点,可那种鄙薄口气依旧暴露无遗。他说:
“我并非有意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刁难的话,告诉您,您一开口就说我们换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真是多虑了!恰恰相反,我们找得开!”
“哦,那太好了,”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对不起了。”
他满脸堆笑地接过钱,这笑容在整张脸上荡漾开来,笑里带有皱褶,皱褶里又带着笑,就像往河里扔了一块砖头那样荡起一圈圈的涟漪。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立刻凝固了,脸色瞬间大变,就像你所见到的维苏威火山山麓上那些起伏成波状的、像虫子蠕动着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哪张脸窘成这般模样。这家伙捏着钞票站在那儿,保持着一副架势定定地看。老板走过来,兴致勃勃地问道:
“哎,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您想要点什么?”
我说:“没什么问题。我正等着找零钱呢。”
“快点,快点!给他找钱,托德,给他找钱!”
托德回嘴说:“给他找钱?说得轻巧,先生,您自个儿瞧瞧吧。”
那老板瞧了一眼,低低地吹出一声动听的口哨,然后一头扎进那堆卖不出的衣服里翻找起来。一边翻,一边不住唠叨,又好像在自言自语:
“把这么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这么有品位的大富豪!托德这个笨蛋!——生就的笨蛋。总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有钱人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哪个是富豪,哪个是流浪汉,永远都分不清。啊,我找的就是这套。先生,请把您身上衣服脱下来,都扔到火里头烧了吧。请赏我一个面子,试试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不过了——简洁、考究,而且庄重,绝对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原本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殿下,先生也许认识。他把这套衣服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服,因为他母亲快死了——可后来又好好的了。不过这不影响,事情哪能老按我们——哦,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很合您的身,先生;再试下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套——上帝!看看,天!绝了——真是绝了!我做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完美的衣服哪!”
我也表示满意。
“您真有眼光,先生。我敢保证,这套衣服还能先顶一阵子。不过,您稍等,我们这就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服。快,托德,拿纸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如此等等。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赶制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式各样的衣服。我瞅个空子插话说:
“亲爱的先生,我没法定做这些衣服,我还没法确定什么时候才能换开这张票子。”
“不定时候!这是什么话,先生?永远不定——这才对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服做出来,一刻也别耽误,尽快送到府上去。先让那些不要紧的顾客候着。别忘了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
“我马上搬家了。我过几天来再留新地址吧。”
“您圣明,先生。稍等一下——先生,我送您。好——您走好,先生,请慢走。”
喏,往后的事你也猜到了吧?我随心所欲,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挑完了,就说一声“找钱!”不到一个星期,我就把所需要的各种体面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全,并在汉诺威广场一家豪华旅馆安顿下来。晚上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饭我喜欢到哈里斯家的小餐馆去,当初我就是在那儿凭着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了第一顿饱饭。我成了哈里斯的福星。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装着百万大钞的阔老爷是这儿的主顾。这就够了。这一家苦苦支撑、勉强维持的小餐馆,现在生意兴隆,顾客招呼不过来。哈里斯对我感激万分,非得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拒绝;所以,我尽管囊中空空,却应有尽有,日子过得又舒坦、又气派。我心中十分忐忑,想着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露馅儿,不过事已至此,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你瞧,这件荒唐到极点的事情,因为有了这种危机感,居然显得严肃和悲伤起来。夜幕降临后,这种悲剧感总是在黑暗中袭上心头,提醒我,威胁我;使我长吁短叹,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可是,一到白天,这些悲哀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这种梦一样的生活让我晕头转向,我感觉自己好像就是一个真正的百万富翁,每天跟喝醉了酒一样飘飘然,忘乎所以。
说来也并不奇怪,我已经是这个世界大都会的名人了。随便你翻开一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或者爱尔兰的,你都能看到一两条关于“身携百万英镑者”的最新消息。起初,我的相关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后面;很快我的地位就赶超过各位爵士:二等男爵,最后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就这样,我的地位越来越高,名气也越打越响,直到达到一个无法再高的高度才停了下来。此时的我虽然还不能和全英大主教相提并论,但足可傲视除他以外的所有神职人员,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切记,截至目前,我名声在外,但还根本谈不上声望。就在这时,幸运降临了——仿佛封侯拜将一样——转眼间,我那虚无缥缈的名气化作了经久不衰的黄金般的声望:《笨拙》画刊出了关于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可算是功成名就、地位稳固了。当然免不了还有人调侃,可都带着尊重,既不出格也不粗俗;免不了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当面嘲笑了。那种日子已经成为过去。《笨拙》上的我衣服都开了线,正在伦敦塔前和一个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象一个一直籍籍无名的年轻人,突然间,他随口的只言片语都被到处传扬;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人们相互转告:“看,就是走路的那个人!”吃早饭时,我被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一进包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不约而同地扫了过来。嘿,我从早到晚出尽了风头——简直可以说是独领风骚。
你知道吗?我还保留着那套破衣服呢,偶尔穿出去,只为回味一下以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不起眼儿的小东西,等受一肚子气之后,就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震晕。可是,我的这种乐趣享受不久了。画刊把我的那身行头搞得尽人皆知,只要我一穿上它上街,就被一大群人认出来,跟在屁股后头;我刚准备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掏出那张大票,老板就已经主动要把整个店铺都赊给我了。
大概在出名以后的第十天,我去拜望美国公使,打算为祖国履行一点儿义务。他以符合我这种身份的人的相应礼节接待了我,并怪我为祖国效力姗姗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有一个宴席,恰好有一位嘉宾因病没来,我获得公使原谅的唯一方法,就是补这位嘉宾的缺。我答应了,接着和公使坐下来聊天。一谈起来,我才发现他和我爸爸小时候是同学,后来又同在耶鲁大学就读。一直到我爸爸过世,他们的交情都不错。所以,他叮嘱我只要得空,就来他府上做客;我当然乐意啦。
说真的,岂止乐意,我简直求之不得。因为如果将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说不定能救我,让我不致丢了小命。他到底如何救我我不清楚,不过他或许能想出办法来。事已至此,我已经不能拿自己的底细去冒险。若是在这场伦敦奇遇一开始时就碰到他,我会马上坦白一切;但是,现在不行,我不敢说。我陷得太深以致无法对刚认识的朋友讲真话;不过,还没有深到离谱的地步。你知道,虽然我借了不少钱,但是我尽量不让它超出我的支付能力——换句话说,不超出我的那份薪水。我当然不清楚那份薪水究竟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我敢肯定,也可以想见:假如我帮那位大亨把这个赌打赢了,我就能在他的任命权范围里随便选择一个职位,只要我能胜任就行——我当然能胜任啦;这一点我毫不怀疑。至于他们打的那个赌,我才不关心呢;我一向运气不错。说到薪水,我想年薪应该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便第一年只有六百英镑,以后每过一年就能加薪,等我的能力获得证实的时候,薪水总能涨到一千英镑了吧。每个人都想借钱给我,可是,我用各种理由婉言谢绝了他们。如此一来,我才不过欠了三百英镑现款;还有三百英镑,是生活费和赊东西欠下的。我相信,只要我继续小心节俭,靠我明年的薪水一定能补上这个月剩下几天的亏空,何况我的确非常谨慎,从不胡乱挥霍。到这个月底,那两位先生一回来,我就万事大吉了。到时候,我就能立即用头两年的薪水把各位债主的账还上,也就能马上开始工作了。
那天的宴会真是妙不可言,一共有十四个人出席。绍勒迪希公爵和夫人——还有一串什么——纽格特伯爵和夫人、契普赛德子爵、布拉瑟斯凯特爵士和夫人,几对没有头衔的男女嘉宾,以及公使女儿的朋友、二十二岁的英国女子波蒂娅·朗姆。不到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这一点我不用看就知道。此外还有一位美国客人——我把后面的故事提前说了。大家在客厅里等候入座,一边准备着胃口,一边冷眼观察后到的客人。这时仆人进来报告:
“劳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
一番客套的寒暄过后,赫斯廷斯看见了我,热情地伸出手,径直朝我走了过来。忽然他停了下来,尴尬地说:
“抱歉,先生,我还以为咱们是老相识呢。”
“怎么,您肯定认识我啦,老朋友。”
“不。莫非您就是——是——”
“怀揣百万英镑的怪物吗?是,就是我。你放心喊我的外号,我习惯了。”
“哈哈哈,这可太意外了。我经常看到你的名字跟这个称呼放在一起,我从来没想过那个亨利·亚当斯就是你。怎么?半年前,你还在旧金山为布莱克·霍普金斯打工,为了多挣点钱加班加点,帮我整理核查加利和古尔德矿业公司的材料呢。谁知道你竟然会到了伦敦,变成百万富翁、成了名人了!好嘛,这不是天方夜谭吧?伙计,这真是匪夷所思!让我冷静一下,我脑袋里头好像一团乱麻。”
“明摆着,你混得也不赖啊!我自己也稀里糊涂的。”
“好家伙,真让人想不到!哎,上次咱们去矿工饭馆,才不过是两三月之前的事呢——”
“不对,是去快活林。”
“哦,没错,是快活林。是半夜两点钟去的,咱们用六个小时赶完增资文件,然后去那儿一边啃肉骨头,一边喝咖啡。那时我想劝你跟我一起来伦敦,还提出替你请长假,负责你的全部路费,只要那笔生意搞定了,还会再给你分些钱;不过你没答应,说我会失败,还说你的工作不能断,一断就接不上茬了。可现在你却到这儿来了。啧啧!你是怎么来的?你这种尊贵的地位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啊,纯属偶然。说来话长——怎么说来着?简直是一部传奇。我会一五一十告诉你,可是眼下不行。”
“那什么时候行?”
“这个月末。”
“离月末还有半个月呢。我太好奇了,这胃口吊得可太大了。就一周吧!”
“不行。将来你就明白究竟是为什么了。哦,你的生意进行得怎么样?”
他的精神头一下子消失,长叹一声说:
“你说得对,亨利,说得很对。我原本就不该来。现在我不想谈这件事。”
“你不谈可不行。等宴会结束,咱们一块儿走,去我那儿待一晚,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我。”
“啊,我没听错?你是认真的吗?”
“不错,我要知道所有事情,一个字也不落下。”
“我太感动啦!我在这儿混成这样,不曾想还能从别人的话语和眼神中感受到关心——上帝!就为这个,我真该拜倒在你脚下!”
他振作起来,用力握住我的手,然后就一脸坦然、开开心心地准备入席。不过,问题又出现了——在英国,这种问题时常发生——座次问题不解决,就不开席。这也是英国人出外赴宴时一般先吃了饭再去的原因,因为他们知道麻烦何在;但是并没有人提醒外来的客人,这些外来客就只好自讨苦吃了。不过,这一次没人吃苦,因为大家都有过赴宴经验,除了赫斯廷斯以外全部都是,而赫斯廷斯本人在接到邀请时也听公使讲过:为了尊重英国人的习俗,他压根儿就没有准备正餐。
按照规矩,所有客人都挽着一位女士,依次进入餐厅;然而,分歧就此出现了。绍勒迪希公爵想出风头,要坐首席,他声称自己的地位高过公使,因为公使只代表一个国家代表不了一个王朝;可是我也坚持自己的权利,不肯退让。在杂谈栏里,我的排名比皇室以外的所有公爵都靠前,据此我要求坐那个位子。我们吵得不可开交,问题解决不了。然后他自作聪明地地想炫耀自己的出身和先人,我估计他的王牌是征服者威廉,就用亚当来对付他。我声称亚当是我的的祖先,有姓为证;而他仅仅不过是个支系的,从他的姓和他并不悠久的诺曼人血统看得出来。然后大家又鱼贯回到客厅,站在那儿吃——端着沙丁鱼碟子和草莓,几个人一组,就这样站着吃。在这儿座次问题没有那么严重。两位身份最尊贵的客人先掷硬币来赌,赢者先吃草莓,输者获得那枚硬币。接着,地位次之的两个人赌,然后又是下面两位,依此类推。用过食物之后,搬过桌子开始打牌,我们打克利比,六便士一局。英国人玩牌从来不为玩而玩。要是不赢点什么或输点什么——至于胜负倒无所谓——他们绝不玩。
我们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当然“我们”说的是——朗姆小姐和我。我已经魂不守舍,只要手中的牌超过两顺,我就数不过来,自己的分已经到了顶也发现不了,又接着从外边的一排开始,这样打下去本来是每局必输,幸好那姑娘也是如此,她和我的情形一模一样,你懂得吧?所以我们俩的得分总是到不了顶,分不出个胜负来,我们都不在乎、也不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只感觉彼此都很高兴,其他的我们统统不管不问,也不希望让人搅了兴头。我索性告诉她——我的确那样做了——我说我爱她;她呢——嘿,她害羞得连头发根都红了,可是她喜欢听我这样说——这是她告诉我的。啊,我从未经历过如此美妙的夜晚!每打完一局,我算分的时候,总要添上一个尾巴;她算分时,也心照不宣地和我一样数牌。喏,就算我讲一句“跟两张牌”,也要加上一句“哇,你真美!”她呢,一边说“十五点得两分,十五点得四分,十五点得六分,还有一对加八分,又添分就是十六分”,一边问“你算算对吗?”——她的眼睛从睫毛后头望着我,你不知道,多么温柔,多么可爱!哎呀,那真是太妙了!
不过,我对她可是真心实意,完全坦白。我告诉她,我一无所有,除了那张她听说的被炒得满城风雨的百万大钞,而且,那张大钞并不是我的,这让她十分好奇。我就悄悄地把事情的经过给她讲了一遍,把她笑得差点喘不过气来。我搞不明白她到底在笑什么,反正她就是一直咯咯咯笑个不停;每隔半分钟,就会出现新的情节让她发笑,于是我只好停下来,等她笑完了再接着讲。嘿,她笑得难以自制——的确如此;我还第一次见人这样笑的。我是说从来没看过一个悲惨的故事——一个人的痛苦、烦恼和担心——竟然会产生这样的反应。不过,这却让我更加喜欢她了。你看,我当时就希望马上拥有这么一位太太呢!当然,我也跟她讲了,我们还得等两年,等到我用自己的薪水把亏空补上以后;不过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只希望我能在开支问题上注意一点,不要让我们第三年的花销存在任何一点风险。然后,她开始有些担心了,她想确定我有没有弄错,把第一年起薪估计得太高。这话使我原来十足的自信减少了几分。气馁之余,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我说:
“我亲爱的波蒂娅,等到我去见两位老先生那天,你愿意陪我一起去吗?”
她有一点迟疑,不过还是说:
“只要我和你一起能让你踏实一点,我愿、愿意。不过——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我不清楚合不合适——我也担心这不大合适。可是,你要知道,你去或不去,关系可大着呢,所以——”
“那就无论合不合适,我都答应去,”她用一种可爱的豪爽口吻说,“啊,一想到能帮上你点儿忙,我就很高兴!”
“亲爱的,哪里是帮点儿忙?嘿,这事全看你了。你这么美丽、这么可爱,有你陪着我,我一定能把薪水提高一大截,让那两位好好老先生倾家荡产了,还心甘情愿。”
嗨,你真应该见见她当时的样子:一脸喜色,眼睛幸福得闪闪发光!
“讨厌鬼,就会说好听的!不管怎么样,我还是陪你一起去。也许这能让你记着:别指望别人也像你这么看待人。”
我的疑问还存在吗?我重拾信心了吗?你可以根据下面的事来判断:我当时就私下把第一年的薪水增加到一千二百英镑。不过我没告诉她:我要留着到时候给她一个惊喜。
回家的路上我全身轻飘飘的,赫斯廷斯不停地在说话,可我一句也没有听见。直到赫斯廷斯跟着我进了客厅,对我豪华舒适的房间赞不绝口的时候,我才有所清醒。
“让我在这儿待会儿,开开眼界。好家伙!这简直是个宫殿呀——就是宫殿!应有尽有,热乎乎的炭火,连晚餐都准备妥当了。亨利,这不仅让我知道了你究竟有多阔气,还让我终于知道了自己究竟有多穷——穷困潦倒,悲惨至极,废物,没出路,失败透了!”
天杀的!他这一说让我打了个寒战。这些话让我如梦初醒,我意识到自己正站在半英寸厚的地壳上,脚下就是火山口。我以前不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也就是说,我没给自己足够时间来弄个明白;可是现在——乖乖!欠了一屁股债,身无分文,把一个姑娘的幸福攥在手心里,自己却前途未卜,只有一份也许是望梅止渴的薪水——唉,可能根本——就兑不了现!唉唉唉!我算是完了,没希望,没救了!
“亨利,你每天挣的钱只要随便地散那么一丁点儿,就能——”
“哼,我每天挣的钱!来,干了这杯热酒,振作点。咱们喝一杯吧!哦,不行——你还饿着哪。坐下,来——”
“我不觉得饿,饿过去了。这一段我一直吃不下;不过,我绝对陪你喝个够,喝到倒下为止。干!”
“一人一杯,我奉陪到底!准备好了?干杯!劳埃德,我一边调酒,你一边讲讲你的经历。”
“我的经历?怎么,再说一遍?”
“再说?什么意思?”
“嗨,我是指,你要从头到尾再听一遍?”
“我要再听一遍?这可把我弄迷糊了。等等,你不能再喝了。”
“嗨嗨,亨利,别开玩笑了。来这儿的路上我不是把一切都告诉你了吗?”
“你?”
“是啊,我。”
“我发誓,我一个字都没有听见。”
“亨利,这事很严重。别折磨我了。刚才在公使那儿你究竟搞什么鬼来着?”
这时我才彻底清醒,我敢作敢为,也就如实交代了。
“我得到了这世界上最可爱的姑娘!”
于是他猛地冲过来跟我握手,握啊,握啊,握得我的手都疼了。我们走了三英里,他讲了三英里,可我只字未听:这件事他不生我的气了。然后,这个老实人坐下来,又把故事重复了一遍。简单点说,他的经历大致如下:他刚到英国时,原本以为到处都是机会。他当上了加利和古尔德矿业公司的招股代理,负责出售开采权给勘探商,一百万以上的部分都归他。他竭尽全力,搭上了所有关系,试遍了一切正常的手段,几乎花光了所有的钱,可是没有一个资本家肯听他的游说,而他的代理权截至这月底,他就要完了。说到这里,他跳起来大声叫道:
“亨利,帮帮我!现在这世界上只有你能救我了。你一定会拉我一把的,对吗?”
“你想让我怎么帮你,朋友?”
“我把‘代理权’出让给你!你给我一百万,外加回家的路费。别,你可别拒绝!”
我有苦难言。话几乎到了嘴边:“劳埃德,我自己也是个穷光蛋——一分钱都没有,还欠着债。”可是,这时我脑子里迅速闪出一个念头来,我拼命深呼吸让自己冷静,和资本家一样冷静。我用生意人特有的沉稳口气说:
“朋友,我拉你一把——”
“那我就得救了!上帝保佑你!终有一天——”
“劳埃德,听我说完。我会拉你一把,可不是你想的那样;你这么辛苦,冒了这么多风险,那样处理对你来说不公平。我不用买矿山,在伦敦这种商务中心,我不用那样做也能赚钱。以前、现在我都不做这样的生意,可是我有一个办法。我对那座矿山的情况了如指掌,那座矿山非常有价值,为了它,我可以对任何人赌咒发誓。你可以用我的名义大胆去推销,在两三周内就能赚得三百万现款,到时候我们平分。”
你不知道,当时要不是我把他绊倒,用绳子把他捆起来的话,他一定会在欣喜若狂中把我的家具踩成劈柴,把所有物品全部打个稀巴烂。
最后,他说:
“我能用你的名义!你的名义——那还得了!嘿,这些伦敦有钱人一定成群结队地往这儿赶,为了认购股份非大打出手不可!我赚了,我发财了,这一辈子我都忘不了你!”
不出二十四小时,伦敦城就炸开了锅!我每天什么事也不干,只是坐在房间里对来打听的人说:
“对,是我告诉他,有人问的话就来找我。我了解这个人,也了解这座矿山。他的人品没的说,那矿山比他要的价钱值多啦!”
与此同时,我每个晚上都去公使府上陪波蒂娅。有关矿山的事我没跟她提:我准备给她一个惊喜。我们谈薪水,除了薪水和爱情其余什么都不谈;有时谈薪水,有时谈爱情,有时候两者一块儿谈。啊,那公使夫人和千金对我们体贴入微,尽量不让我们受打扰,而且一直瞒着公使,让他毫不起疑——你看,她们多可爱呀!
待到月底,我在伦敦国民银行的户头上已经有了二十万英镑,赫斯廷斯的钱数也跟这差不多。当我坐着车子从波特兰大道那所房子经过时,根据种种迹象判断,那兄弟俩已经回来了。我穿上自己最体面的衣服,到公使府接了我最亲爱的姑娘,一边往那儿赶,一边兴奋地谈论薪水的事。激动加上急切,使波蒂娅看上去格外动人。我说:
“亲爱的,依你现在的美丽,我提的薪水要是低于三千英镑都是罪过。”
“亨利,亨利,你可别害了咱们哪!”
“你别怕。把这美丽保持住,瞧我的吧。准保一切顺利!”
结果,这一路上反倒要我不停地鼓励她给她打气,她只是不停地给我泼冷水。
“哎,你要记住,如果我们要价太高,可能半点儿薪水都捞不着;那么我们就走投无路、苦无生计了,到时候可怎么办呢?”
还是当天那个仆人把我们带了进去。当那两位老先生看见一个仙女跟着我进来时,他们惊讶极了。对此我说:
“这没什么,先生们。她是我今后的妻子和好帮手。”
然后我把他们介绍给波蒂娅,提到他们时,一律直呼其名。他们对此倒是并不奇怪,因为他们知道我一定会去查姓名录。他们请我入座,对我非常客气,还非常热情地让波蒂娅不要拘束,让她尽可能放松。这时我说道:
“先生们,我开始汇报了。”
“我们很高兴听你的汇报,”那个弟弟说,“这样我哥哥和我之间的赌就能见分晓了。你要是让我赢了,就能在我的任命权范围内得到一个职位。你把那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带来了吗?”
“在这里,先生。”我把钞票交还给他。
“我赢了!”他喊了起来,并且拍着哥哥亚贝尔的后背,“哥哥,现在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我只好承认,他活得很好,我输了。真让人难以置信!”
“还有一事汇报,”我说,“不过说来话长。希望你们让我再来一次,从头到尾地把我这个月的经历讲一遍,我保证这绝对值得一听。另外,看看这个。”
“哇,好家伙!二十万英镑存款的账户。这是你的吗?”
“没错。我用阁下那笔贷款周转了一下,在一个月之内赚了这笔钱。至于这钞票本身,我只靠它买过小东西,付账让他们找零头的时候用。”
“哈,这太高明了,简直不可思议,小伙子!”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全部有根有据,绝不是在天方夜谭。”
这时候,轮到波蒂娅惊讶了。她眼睛睁得圆圆地问:
“亨利,这钱真是你的吗?一直以来你都瞒着我?”
“我是瞒着你呢,不过,亲爱的,我相信你会原谅我的。”
她噘起嘴,说:
“别太确定哦。你这个讨厌鬼,敢这样骗我!”
“啊,没多久你就会把它忘了的,宝贝,很快就忘了。你知道吗,就是为了好玩。好了,咱们可以走了。”
“等下,等下!那个职位呢?我说过给你职位的。”我的那位“老板”说。
“好吧,”我说,“我衷心感谢,可是,我现在用不着那份差事啦。”
“在我的任命权范围之内,你可以任意选一个上好的职位。”
“谢谢,我不胜感激。承蒙您的好意,不过,多好的职位我也不打算要啦。”
“亨利,我都替你感到不好意思了。不要辜负了这位好先生的盛情,让我替你向他表示谢意吧!”
“当然可以,亲爱的,只要你能做得更好。看你的啦!”
她朝我的那位先生走去,倚在他怀里,并且用胳膊搂住他的脖子,对着他的嘴唇亲吻了起来。那两位先生开怀大笑,我却目瞪口呆,几乎傻掉了。波蒂娅说道:
“爸爸,他说在您的任命权范围内没有他需要的职位,我真难过,就比如——”
“什么?宝贝,他是你爸爸?”
“是,他是我继父,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亲爱的父亲。那天在公使家里,你还不晓得我的家世,当时你说起,我爸爸和亚贝尔伯伯的把戏让你多么烦恼、多么不安;现在你知道我当时为什么笑了吧?”
这么一来,我自然不再闹着玩了。我直截了当地说:
“噢,我亲爱的先生,请允许我收回刚才的话。您有个空缺的职位,我非常想应聘。”
“说说是什么职位。”
“女婿。”
“哈哈哈,可是你要知道,你从来没做过这份差事,那你一定是毫无优势可言了,因此——”
“让我尝试一下吧——啊,请务必让我试试,求您了!我只要试三四十年就可以了,如果——”
“哦,行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带她一起走吧。”
你说我们俩高兴吗?就算是把整本的词典翻烂了也凑不够词来形容啊!一两天过后,整个伦敦的人都听说了我和百万英镑一个月里的传奇,他们是不是都在兴致勃勃地议论纷纷呢?答案是肯定的。
那张帮了大忙而且好客的大钞,被我的波蒂娅的爸爸送回英格兰银行换成了现金;接着,银行注销了那张钞票并当作礼物赠给了他;而他又在婚礼上把钞票送给了我们。从此以后,那张大钞就被镶在镜框里,一直放在我们家最令人敬重的位置上。是它为我送来了我的波蒂娅。如果没有它,我哪能留在伦敦,哪能在公使家出现呢?更不要说遇到她了。所以我总是说:“对,您没看错,这的确是一百万英镑。可它自从制造出来以来只用过一次,没买过任何东西。后来,我只出了大概十分之一的价钱,就把它弄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