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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三十六章

剩下的事情有点儿平淡乏味。我缓缓地把车开下山坡,不久发现自己正以同样懒散的速度往跟帕金顿相反的方向行驶。我把雨衣丢在小客厅里,把我那伙计丢在浴室里了。不,那不是我会想要住的房子。我悠然地想着,要是有个天才的外科医生能让盖上被子的奎尔蒂、“无名的克莱尔”起死回生,不知他是否会就此改变自己的生涯,也许甚至改变人类的全部命运。对此我并不在意;总的说来,我希望忘掉这乱糟糟的一切——等我确实知道他死了的时候,唯一叫我感到的满足就是得到了宽慰,知道我不必在精神上一连几个月地守着一个令人痛苦、讨厌的恢复期,其间还会受到各种各样不宜提及的手术和反复的干扰,而且也许还会受到他的拜访的干扰,弄得我还得费力地找出理由来证明他不是鬼。托马斯是有点儿道理。说来奇怪,触觉本来对于人们远远没有视觉那么宝贵,然而到了紧要关头,它却成了我们主要的即便不是唯一的掌握现实的方法。我浑身都沾满了奎尔蒂——沾满了流血前他跌扑翻滚的感觉。

道路这时正穿过开阔的乡野。我忽然想到——不是作为抗议,不是作为象征或任何那一类玩意儿,而只是作为一种新奇的体验——既然我已无视人类的全部法律,干脆我也无视交通规则。于是我开到公路的左侧,看看感觉如何,还真不错。那是一种令人愉快的隔膜消融的感觉,其中有扩散开来的触觉的成分,而所有这些又被一种想法加以强化;这种想法就是没有什么比故意在道路错误的一边行驶更接近于消除基本的物理定律了。从某一点上看,这完全是一种精神上的渴望。我缓缓地、神情恍惚地挨着汽车后视镜所在的那古怪的公路一侧行驶,每小时车速不超过二十英里。路上交通并不拥挤。不时有车从我放弃给它们的那一侧开过我的身边,粗暴地冲着我直按喇叭。迎面而来的汽车先是摇摆晃动,接着突然转向,最后惊恐地大叫。不久我发现就要接近居民区了。闯一次红灯就像我小时候偷偷呷一口大人不准我喝的葡萄酒。这时纷繁复杂的情况不断出现。我受到了跟踪,又受到了护送。接着,在我前面,我看见两辆汽车正摆出阵势要把我的去路完全堵住。我动作优美地把车开出公路,狠狠地颠了两三下之后冲上一个长满青草的斜坡,开到几头吃惊的母牛当中,我就轻轻摇晃着在那儿停下。一种颇有创见的黑格尔哲学综合法把两个去世的女人联系在一起

不久,我就会给拉出汽车(嗨,梅尔莫什,多谢了,老伙计)——而且,的确,我还盼望着让许多双手来把我抓住,自己不做一点合作的努力,听凭他们把我移动、搬抬;我则像个病人,十分放松、舒舒服服、懒洋洋地听凭他们摆布,并从我的倦怠乏力和警察及救护人员给我的绝对可靠的支持中获得一种神秘的乐趣。当我停在那个高高的斜坡上等着他们向我跑来的时候,我唤起了最后一个奇怪的令人绝望的幻景。有一天,在她失踪后不久,我正在一条废弃了的旧山道上赶路,一阵难以忍受的恶心迫使我停下车子;那条山道一会儿和一条崭新的公路并行,一会儿又横越过去伸向另一个方向;那是晚夏一个淡蓝色的午后,山道边大片的紫苑花沐浴在远离尘嚣的温暖空气里。我猛烈地咳了一阵,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似的,随后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歇一会儿,想到清新的空气可能对我会有好处,就朝不远处公路陡峭的侧面上的一道低低的石头护墙走过去。小蚱猛从路旁干枯的野草中跳出来。一片薄薄的浮云正张开胳膊,向另一片略显厚实的浮云移动;这片浮云属于另一个行动缓慢、浮向天际的云系。等我走近那个友好的深渊,我感觉到各种融合汇聚在一起的和谐悦耳的声音,宛如水汽一般,正从我脚下那起伏不平的山谷里的一座小矿镇上升腾而起。你可以辨别出在一排排红色和灰色的屋顶间的几何图形的街道、苍翠扶疏的树木、一条蜿蜒曲折的小溪以及那个闪着矿石似的绚丽光彩的垃圾堆场;小镇那边,条条道路纵横交叉在好像百衲被似的深色和浅色的田野上;再往远处,是密林覆盖的群山。然而比所有这些无声而欢快的色彩更为鲜明的是——这些色彩,这些明暗深浅的色调融合在一起,似乎正自得其乐——听起来要比看上去更为鲜明、更为飘忽的,是积聚起的声音像升腾的水汽似的震颤;它一刻也不停,一直升到花岗岩石的边缘,我正站在那儿,擦干净我那发出难闻的气味的嘴巴。不久,我就意识到所有这些声音都具有同一种性质,而且没有其他的声音,只有这些声音从那座透明的小镇的街道上传来,那儿的女人都待在家里,男人则在外奔忙。读者!我所听到的不过是正在嬉戏玩耍的孩子们的悦耳动听的声音,就只有这种声音;而空气是那么清澈明净,因此在这片响亮而又微弱、遥远而又神奇地近在咫尺、坦率而又神圣地莫测高深地混杂着各种声音的水汽中——你可以不时听到一阵几乎相当清楚的活泼的笑声、棒球球棒敲击的噼啪声或一辆玩具货车的眶啷哐啷声,这一切仿佛都是被释放出来似的,但它们太远了,根本无法辨别出他们在那些模模糊糊的街道上的任何活动。我站在这高高的斜坡顶上倾听那悦耳的震颤,倾听那矜持的窃窃私语中间迸发出的不相连的喊叫,随后我明白了那令人心酸、绝望的事并不是洛丽塔不在我的身边,而是她的声音不在那片和声里面。

这就是我的故事。我重读了一遍。里面有粘在上面的些许骨髓,有血,有美丽的绿得发亮的苍蝇。在故事的这个或那个转折处,我觉得我那难以捉摸的自我总是在躲避我,滑进了比我乐意探测的更深邃、更黑暗的海洋。我已把我能掩饰的东西都掩饰了,免得伤害人们。我随意为自己设想了许多笔名,后来才找到一个特别合适的。我的笔记里有“奥托·奥托”、“梅斯麦·梅斯麦”和“兰伯特·兰伯特”,但不知为了什么,我认为我的选择最确切地表达了我的卑鄙龌龊。

五十六天前,我开始写《洛丽塔》时,先是在精神病房里接受观察,后来在这个暖融融的坟墓似的隔离室里,我想我会在审判时用上所有这些笔记,当然,不是为了救我的性命,而是为了挽救我的灵魂。然而,写到一半的时候,我意识到我不能把活着的洛丽塔暴露出来。在不公开的开庭期里,我还可以使用这部回忆录的一部分,但出版的日期则被推迟了。

因为一些比实际看来更为明显的理由,我反对死刑;我相信这种态度会跟宣判的法官是一致的。如果我站到我自己的面前受审,我就会以强奸罪判处亨伯特至少三十五年徒刑,而对其余的指控不予受理。但即便如此,洛莉·希勒大概还是会比我多活上好多年!我作出的下面这个决定具有一份签名的遗嘱的全部法律效果和力量:我希望这本回忆录只有在洛丽塔不再活在世上的时候才能出版。

因此,当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们俩都已不在人世了。可是既然血液仍然在我写字的手掌里奔流,你就仍像我一样受到上帝的保佑,我就仍然可以从这儿向在阿拉斯加的你说说话。务必忠实于你的狄克。不要让别的家伙碰你。不要跟陌生人谈话。我希望你会爱你的孩子。我希望他是个男孩。我希望你的那个丈夫会永远待你好,否则,我的鬼魂就会去找他算账,会像黑烟,会像一个疯狂的巨人,把他撕成碎片。不要可怜克·奎。上帝必须在他和亨·亨之间作出选择,上帝让亨·亨至少多活上两三个月,好让他使你活在后代人们的心里。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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