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不知道那天下午谁赢了那场比赛。看了一半我就离开了尼森家(那时爱国者队领先),开了十五英里到韦尔弗利特去看哈坡。他住在干货品商店上的一间阁楼里。那家商店位于一条小街上。我说“是条小街”。但另一方面,在韦尔弗利特没有一条街同其他街道相似,这就好像在大约二百多年前的一个创立日,有五个水手,每个人都在喝着自己那小桶酒,他们从海岸那边走来,漫无目的地沿着小河而上,然后又绕过了沼泽。人们在后面跟着,标记着由每个水手那古怪的散步所走过的每一条路。结果,普罗文斯敦我认识的人中,没一个能在韦尔弗利特找到过一个人。确实,我们也不时努力去碰。如今,韦尔弗利特已是个正规镇子了,我们在那里见过扬基人。个个鼻子都很长,他们鼻孔中间那交错的毛很坚实,都可以作为来福枪的枪筒,你可以坐在上面。所以,我们中有些人,过去常问哈坡他怎么能离开普罗文斯敦到韦尔弗利特去了呢。他回答说,“我不喜欢乖戾。可乖戾又在触及我。我不得不挪挪地方。”
这样,有几个人就开始管他叫瓦帕。但是,因为他有一团黄卷毛,从脑袋上耷拉到脸上,就像橡胶一样富有弹性,所以看上去像伟大的喜剧家似的(虽然更该注意的是,他脸上长了好多疤:在当过职业足球运动员以后,他又成了不戴防护帽的半职业运动员),所以人们后来一直管他叫哈帕。
不管怎么样,人们是根据鱼叉这个音给他起的这个名字,而不是为了纪念哈坡·马克斯。哈坡·维里阿克斯有句众所周知的名言,“那儿有个漂亮姑娘。我真希望我有足够的男子气,用鱼叉叉住她。”于是,有人管他叫坡恩,意思是胡桐墨角藻,有些人还管他叫鱼叉。我提到这一点,是想暗示找到他住的那个地方有多难。冬天,在科德角,一切都拐弯抹角的,没有直来直去的时候。
我找到了他那个拐角处,并且他还没出去。这叫我吃惊两次。但我还是不相信他在我身上刺过花纹,因为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在从事这样一种艺术,此外,我也不能理解,我在喝醉时怎么还能摸黑找到了他的家。但当我顺着露天楼梯爬上他的阁楼时,我的疑惑消失了。他在喂猫,抬头看了看我(他和这么五个爱畜在一起生活,用它们代替了一个漂亮姑娘),他说的头一件事就是“你胳膊感染了吗?”
“痒得很。”
他没对我说别的,用汤匙把那听罐头的剩余部分舀了出来,但他跟一对小猫聊得挺热乎。它们摩挲着他脚脖子,像一对结婚纪念小皮领似的。但是,他干完那件活儿后,就去洗了手,拆除了我的绷带,拿出一个装了些消毒水的塑料瓶,用它在我的二头肌上端洗着。“看来没怎么感染,”他说,“挺好。我很担心。就是非得打一针不可时,我也不愿意用。”
“有什么毛病吗?”我问。
“你喝醉了。”
“对。我喝酒喝得烂醉如泥。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麦克,你是成心跟我找碴儿啊。”
“我肯定是疯了。”(他太壮实了,壮实得能抓住牛尾巴把它举起来。)“我不是真想跟你过不去吧?”我问。
“嗯,你那天太能卖弄了。”
“那天有个女人跟我一块儿来吗?”
“我不知道。她有可能是在楼下小汽车里。你冲着窗户外面大声喊。”
“我说什么了?”
“你冲窗外大声喊,‘你要赌输了’。”
“你听见有人回话儿吗?”
和我一块生活的人们有个优点就是,如果某位朋友没记住一段生动时光,那谁也不会感到惊讶。
“风很大,”哈坡说,“如果是个女人,她就像报丧女一样大笑着。”
“但你认为有个女人在小汽车里吗?”
“我不知道,”他阴沉地说,“有时,树木也对我大笑。我听到好多声音。”他把消毒剂瓶子放在一旁,摇了摇头。“麦克,那时我求你别扎刺花纹,哪样东西都有可怕的形状。在你进屋前,我差不多上了屋顶。要是有闪电的话,我就将不得不上去了。”
有些人会认为哈坡是通灵的,还有些人呢,会认为他是没戴防护帽的足球运动员,所以生气勃勃,而我一直认为,他是两者的总和,并互相取长补短。他曾经去过越南。据说,他最好的伙伴,在离哈坡有二十码远的地方给地雷炸死了。“这事把我给气疯了。”这就是他对少数几个人说的。现在,他住在天堂里,天使和魔鬼的话是他生活中的主要事件。每年有好几次,当给生存带来凶兆的家族像中世纪的军队那样集结在云层中,闪电裹挟着大雨到来时,哈坡将爬到屋顶的梁木上,向上方的暴力发出挑战。“他们要是知道我正站在那儿,是会对我表示敬意的。他们不知道我是不是能把他们赶跑。但这让我哭得像小孩似的,真可怕呀,麦克。”
“我想,你只是在下雨时才上房顶。”
“遵守法规也别太死板了。”他沙哑地说。
我几乎不能肯定他在说些什么。他有一副低沉而空阔的嗓音,说话瓮声瓮气的,就像海啸似的(好像他的脑袋因为受到你永远无法承受的撞击后,仍然发出声音),以至于他张嘴要根香烟,这一要求本身就发出格言般的音响。他也能做出最杰出的忏悔来。他就像那些谈自己就跟谈第三者似的运动员一样。(“‘雨果·布莱克塔沃是NBA队值得上一百万美元的中锋’,雨果·布莱克塔沃说。”)所以,哈坡能让第一人称差不多变成了第三人称。“你妻子最迷人了。”在我们的一次夏季宴会上,他说,“可她让我害怕。你真行。”在他那儿,杰出的毒品就像一堆骰子。现在他说,“刮飓风那天,我在屋顶梁木上站了有三个钟头。这就是飓风没来的原因。”
“是你让它跑掉了?”
“我知道它要给我捣乱。不得已我就起了誓。”
“但是,是你把飓风赶跑了吗?”
“有点儿。”
任何人都会认为我用我的后一个问题挖苦了他。他知道我没有。“爱国者队,”我问,“今天能赢吗?”
“是的。”
“这是你的行家之见吗?”
他摇了摇头。“是我的印象。我是从风那儿听到的。”
“风什么时候会判断错呢?”
“一般情况下,刮七回风有那么一回。”
“特殊情况呢?”
“刮一千回只有那么一回。那时,它就在决定疑难问题了。”他抓住我的手腕。“为什么,”哈坡问,好像我们刚才什么也没说似的,“你在暴风雨到来前割了你的大麻吧?”
“谁告诉你的?”
“帕蒂·拉伦。”
“你对她说了什么?”我问。他就像个孩子。如果他准备告诉我,就会把什么都说出来。
“我说她应该警告你,”他以最庄重的声音答道,“让你那些作物荒了也比你突然砍倒它们强。”
“她是怎么说的?”
“她说,你不听。这我信。这就是两天前的晚上你喝得醉醺醺的到我这儿时,我并不见怪的原因。我猜你一直在抽自己的毒品。你的毒品里有邪。”他说了这么个字,好像邪气是条掉在了地上、在火花里扭动的高压线似的。
“我到这儿来,”我问,“是想扎个刺花纹吗?”
“不。”他猛地一摇头,“人们都不知道我有那种手艺。我只为我所崇拜的人做。”他忧郁地盯着我。“我尊敬你,”哈坡说,“因为你是个能操你老婆的男子汉。漂亮女人让我胆怯。”
“你是说,”我回答道,“我到这儿来不是为了刺花纹?”
“不,”他重复说,“我本该让你看看这扇门。”
“那么我想干什么呢?”
“你求我来次降神会。你说你想找出你妻子在上一次降神会上歇斯底里的原因。”
“你不肯帮我的忙吗?”
“噢,不,”他说,“不能有个比那更糟的夜晚了。”
“所以你说不行?”
“我说不行。然后你说我是个骗子,和一些难听的话。然后你看见了我的工具箱。我的针放在桌子上。你说你想来个刺花纹。‘我是不会空手走的。’你说。”
“你同意啦?”
“头一把没答应。我告诉你,说刺花纹是必须被尊重的。但你总是走到窗前,大声喊着,‘只要一分钟!’我想你是在对他们说话,要不就是一个人。然后你开始哭。”
“噢,胡说。”我说。
“你告诉我,说你要是开不了降神会,我就必须给你扎刺花纹。‘这是我欠她的,’你说,‘我误解了她。我必须带着她的名儿。’”他点了点头。“这我懂。你这是在请谁宽恕你。所以我说我要给你扎。你立刻跑到窗子那儿,对外面大喊,‘你要赌输了!’这可激怒了我。我怀疑起你的诚意来。但你似乎不知道我生气了。你对我说,‘把特普罗降神会上我告诉你的名儿刺上。’‘什么名儿来着?’我问。蒂姆,你记得的。”
“难道那次降神会上我没说我想和我母亲的妹妹玛丽·哈德伍德联系吗?”
“那是你对另外一些人说的,但你对我耳语说:‘真名儿叫劳雷尔。告诉他们的是玛丽·哈德伍德,可想的是劳雷尔。’”
“我就是那么告诉你的吗?”
“你还告诉我,‘劳雷尔死了。我想找到她,她死了。’”
“我不会说那些的,”现在,我对他说,“因为我希望知道她在哪儿。”
“要是你认为她活着的话,那你是想利用那次降神会。”
“我猜是这样。”
“那可能就是混乱的原因。”他叹了口气,好像这一声叹息里集中了人类的所有刚愎。“两天前的晚上,正当我开始给你扎刺花纹时,你说,‘我不会骗你——那个姑娘真名儿不叫劳雷尔。她叫玛蒂琳。’这令我大惑不解。在我扎进第一针时,我试图和我周围的暴力联系起来。那是对所有事情的基本保护。你破坏了我的注意力。接着,过了一分钟,你说,‘我变主意了。还是刻上劳雷尔吧。’你把刺花纹都给弄乱了,前后有二次。”
我默不作声。好像很赞佩他的话。我感到沉默的时间够长了,于是开口问,“我还说些什么了?”
“什么也没说。你睡着了。我给你扎完刺花纹时,你醒了。你走下楼,钻进车子,开走了。”
“你和我一块儿出来了吗?”
“没有。”
“你从窗户往外看了吗?”
“没有。但我相信有人跟你在一起。因为你一走出去,就变得大吵大嚷起来。我想,我听到了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试图让你平静下来。随后你们都开车走了。”
“三人都坐我那辆波其车里?”
哈坡熟悉马达声。“只有你那辆车。”
“我是怎么让两个人同坐在一个凹背座上的呢?”
他耸了耸肩。
我正要走,他说,“你叫她劳雷尔的那个姑娘可能还活着。”
“你能肯定吗?”
“我感到,好像她在科德角。她受了伤,可她没死。”
“唷,要是你从风里得到的这种感觉,那你有六分之一是对的。”
外面一片漆黑,回普罗文斯敦的公路被最后的枯叶抽打着,这些枯叶掠过汽车顶,从森林的一个部分飘到另一个部分。风狂怒地刮着,好像我最后对哈坡的穷开心,真的让它不高兴了,有可能已打翻了航船的狂风在猛抽着小汽车的车身。
几年前,我曾经参加过另一个降神会。哈坡的一个朋友就在这条公路上被撞死了,哈坡邀请我同我不认识的两男两女一块去了他那儿。我们坐在一张腿儿很细的茶几周围昏暗的圆圈里。我们的手掌放在茶几面上,手指对手指。然后,哈坡对茶几训了话。他对着茶几说起来,好像他的声音真的会被听到一样,他告诉它,要它翘起一边后再落下来,因此敲一次地板说声是。要是茶几想说个不字,那它必须升降两次,敲两下地板。“懂我说的意思了吗?”哈坡问。
茶几扬起两腿,样子像一条被训练过的听从命令、摇尾乞怜的狗那样驯服。然后,它敲了敲地板。我们就从那儿开始。哈坡详细地解释了一项简单的规则。敲第一下表示字母A,第二下表示字母B,一直到第二十六下表示字母Z。
由于他必须弄清楚他是与他那个降神会举行前一周被撞死的朋友交谈,所以他开始询问,“你在那儿吗,弗雷德?”茶几,停了一会儿,敲了一下。为了核实这一点,哈坡问,“你名字的头一个字母是什么?”茶几慢慢敲了六下,表示出字母F。
我们继续来。那次降神会是在十一月的一个夜里。我们坐在哈坡那韦尔弗利特的小阁楼里,从夜里九点到第二天早晨两点,一直没离开桌子。除了哈坡外,我们彼此都是陌生人。这是观察幻术的每一种可能性的良机。可我还是看不漏任何一个。我们的膝盖是可见的,我们的手轻轻地放在桌面上,太轻了,谁都无法弄翻那个茶几。我们坐得这么近,以至于谁都会发觉他人身体的一举一动。不,茶几应我们的问题而轻轻敲着,像水从一个杯子里倒到另一个杯子里那样自然。它看上去并不是不可思议的。倒是有点儿单调乏味呢。拼每个字都要费好长时间。
“感觉怎样,”哈坡问,“你在哪儿?”
敲了七下。我们得到了一个G。停了一会儿,接着,开始了一连串的敲击,茶几翘起两条腿,就像一半吊桥,慢慢地,慢慢地升了起来,接着,缓慢悠闲地降了下来,砰地敲了一下地板。接下来,又敲了十八下,用了几分钟。现在,我们有了个字母R。这样就形成了GR……
“是伟大这个字吗?”哈坡问。
茶几敲了两次:“不!”
“实在抱歉,”哈坡说。“继续来。”
现在我们又得到了十五下。我们有了个G,有了个R,还有了个O。
正当我们得出G—R—O—O—V时,哈坡说,“绝妙的?”茶几敲了单个一下,作为回答。
“弗雷德,它真是绝妙的吗?”哈坡问。
茶几再次扬了起来,又落了下去。这就像是在和计算者对话一样。
我们这样干了五个小时,听到了一点儿弗雷德在另一个世界的情况。我们没得到将会动摇来世学或因果报应说基础的有关材料。那天早晨刚过两点,我开车回家,风像现在这么大,我们认识到,那是张多么平常的茶几,它无视物理学的许多法规,能够升降几百次,为的就是送出来一两个词。这些词横穿了一条我们无法测量的鸿沟。车子沿着公路孤零零地转动着,这时,我脖子后面的毛发竖了起来,我知道我刚才度过了一个可怕的,叫人难以理解的夜晚。不管是什么使它成为现实,它都可能还存在于我周围的空气里。在这条被风吹打着的公路上,我孤独地和它为伴,这条公路离海的深处不远——不,在我一生中,我从没感到这么孤独过。在这条公路上,在它发生时我几乎没有体验到的畏惧,现在都在缠绕着我。
但是,第二天,我是这么麻木,好像我的肝脏已经被摔在一面水泥墙上击碎了一样。的确,我的情绪是这么低落,以至直到我们在特普罗出丑那天晚上以前,我没再参加过一次降神会。我相信活人能跟死人对话。但我付不起和死人对话所需的费用。
回到家,我生起火,倒了杯酒,开始搜寻我能想起来的关于我到韦尔弗利特的一次旅行的蛛丝马迹。我是两天前晚上到那儿的。我在一台小波其车里载了另外两个人,这时,门环砰地响了一声,我起誓是门环响。门给吹开了。
到如今,我还是不知道什么东西进来了,也不知道在我闩门时,它是不是离开了,但我听到了好像是法庭传唤似的声音。我又一次闻到了那股难闻的腐臭,这和我在女儿墙下面闻到的一模一样。我可能会冲着对我的要求的无情的逻辑大叫起来,我必须回到特普罗那片森林里去。
我尽可能地拖延时间。我喝了一杯,又倒上一杯,我知道,不管我喝酒花掉了一个小时还是三天,也不管我最终是清醒还是烂醉如泥,的确,我都必须出去找那个藏人头的地洞。要是我不去,我是不会解脱的。现在,控制茶几敲地板的那种力量抓住了我——我的肠子,我的心脏。我别无选择。没什么能证明,留在这里,挨过这个夜晚的几个钟头,继续待下去,会比出去找那个地洞更好些。
我知道。曾经有一次,我被抑制在一个比我自己更专横的吸引力之中。那是二十年前的一个星期。那时,我每天都要到普罗文斯敦纪念碑那儿去散步,肺里有冷油,胃里有虚热。我抬头瞅着高塔,意气消沉地往上看着,简直丧失了全部理性,打算要往上爬。在我所能看到的高处,一个把手连着一个把手,灰泥面上,有些锯齿形凹痕,而在花岗岩那段,表面则是参差不齐,像些小壁架似的。爬上去没问题。我能爬上去。我在塔底下尽力往上瞅——你会相信我吗?——瞅得很细,结果没细心观察一下那个悬垂。我所知道的就是我必须爬上去。如果我不实现这个打算,那么比恐慌更糟糕的什么事儿就会落到我身上。也许,我从过去那些恐怖的捕捉物中没学到别的。半夜里,我常常直挺挺地坐在床上,但是,最起码,我拥有了(我能那么称呼它吗?)某种程度的同情,同情那些受到想出去做绝对不该去做的事儿的难以抑制的冲动折磨的人——不管它是诱奸小男孩还是强奸黄花少女——至少,我知道了一种噩梦,它照亮了那些处于麻木状态中的人们的心。这些人从不敢往自己身边走近一点,他们迈一步,就会灾难临头。所以,在整整那一周里,当我同对我自己来说头一把遇到的奇怪念头苦苦斗争,试图战胜这个外来的精灵,就算是我不必去爬这座纪念碑时,我也得知了人类孤独的各种滋味儿。为了避免见到那个魔鬼,那个深深地隐藏在我们灵魂深处的魔鬼,我们就开始酗酒、抽大麻、扎可卡因、吸尼古丁、吃镇静药、服安眠药,我们就有了我们的习惯、我们的教堂、我们的成见和我们的固执。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愚蠢——孤独的最大活力!——在我试图去爬纪念碑以及克服我心中那难以对付的欲念之前那一周,我差不多和它们都遭遇过了。我的大脑因为思维旋转得太快都发烫了,大麻把它推到一边,酒精又把它扶正过来。而我自己的灵魂呢,就像个快要降生的孩子,生怕在子宫里闷着,拼命挣扎,连哭带嚎。我感到就像日本武士一样,充满杀气。我爬上纪念碑。我后来感到,不管这件事的结局有多荒唐,爬完后心里还是挺舒服的,就连在闭上眼睛前后,噩梦也少了。
那次冒险是值得的。现在,我知道,那一定是真的。我必须回去看看那个死去的金发女人的脸。确实,我一定得去看看,尽管我不知道她的末日究竟是出自我的手还是得归因于别人。你会理解我吗,如果我说,这样认识仍是一种冲动?这种认识对我的自我保护至关重要——我是处在被法律惩罚的危险中呢,还是处在法律之外那些东西带给我的危险中?这种冲动出自我所意识到的心灵最深处——我害怕到森林中去看那个人脑袋证明了一定得去的重要性。
为了省时间,我不想把我进行思想斗争的细节逐一讲给你听。我只能说,快到半夜了我才完全控制了我的恐怖,去开始我的精神旅行。在我的想象中,我整装待发,离开房子,钻进小汽车,开出去,开上那条公路,这时候,公路上面那被风刮掉的树叶子像幽灵的一次大袭击。可是,在开始我的实际旅行之前,这一幕幕可以预想到的细节,构成了我的精神旅行。我现在才在我那恐怖的中心处发现了构成这次精神旅行所带来的平静。所以我终于把自己武装起来,要出发了,走到了门口,准备走进黑夜的真正的空气中,这时,敲门声又一次响了起来,就像榔头敲在我的坟墓上那么有力。
有些打扰太深奥莫测了,反而不能扰乱你的平静。当一个人遇上刽子手时,他的胳膊腿儿不一定打战儿。我拨开门闩,拽开门。
雷杰西走了进来。最初那一瞬间,我看到他脸上的紧张和眼睛里那愤怒的亮光,以为他是来逮捕我的。他站在门厅里,盯着起居室里的家具,来回晃着头,但他晃头晃了那么长时间,以至于我终于搞懂了,他正在转动着脖子,是想以此来缓和一下他的紧张心情。
“我到这儿来不是为了喝酒,伙计。”他终于说话了。
“噢,你可以来一杯。”
“一会儿再说。我们先来谈谈。”他那愤怒的眼光射进了我的眼睛,然后,让人意外地——因为我不认为他看到了我显露出这样的坚定来——他把眼光转到了别的地方。他不会知道我正准备干什么去。
“你,”我问,“星期天还在工作吗?”
“你今天到西头儿去了,是吗?”
我摇了摇头。
“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不知道。”
“每一个警察都在望夫台酒家那儿。镇子里的每一个警察。”他打量了我一下,“我坐下你不介意吗?”
我不介意。我表示了一下,暗示了这个意思。
他坐了下来。
“瞧,马登,”他说,“我知道你日子过得相当忙碌,但你大概会想起来今天早晨你接到过一个叫默温·芬尼的打来的电话吧。”
“望夫台酒家的老板?”
“你总是在那儿吃饭,还不知道他的名吗?”
“嘿,”我说,“别打断我。”
“行,”他说,“你干吗不也坐下来呢?”
“因为我准备出去。”
“芬尼给你打电话是关于一辆小汽车的事儿,对吗?”
“小汽车还在那儿?”
“你告诉默温·芬尼,”阿尔文·路德说,“说你记不住和潘伯恩在一块的那个女人的名字了。
“我现在还是想不起来。它很重要吗?”
“可能不太重要。除非她是他妻子。”
“我想她不是。”
“唷,很好。你是人民的精明法官。”
“我不够机敏,猜不着现在发生了什么事。”
“噢,我会告诉你的,”他说,“可我不想歪曲你的观点。”他又死死地瞅着我的眼睛,“对潘伯恩,你能说点儿什么?”
“一个大公司的律师。反应敏锐。一个和一个金发女人同游的游客。”
“他出事了吗?”
“不太可能。”
“为什么?”
“因为我想和杰西卡一块儿到别的地方去,可他妨碍了我们。”我停了下来。要说得有好多呢,因为雷杰西是个警察。精神压力从他那儿跑掉了。不久,你就会出错儿的。“噢,”我说,“那就是她的名儿。我刚想起来。杰西卡。”
他记了下来。“她的姓氏呢?”
“想不起来。她可能从来就没告诉过我。”
“她长得什么样?”
“社交界的妇女。我说是南加利福尼亚上流社会。没有真正的地位。就是有钱。”
“但你喜欢她吗?”
“我有种感觉,她的一举一动就像个色情明星。”我说这句话,就是要去震惊他。其结果比我期望的更成功。
“我不赞成色情女人,”他说,“我不去她们那儿。但我杀死五个或十个色情明星也不在乎。”
“这就是我喜欢的法律的强制性。”我答道,“让一个杀人犯穿上军服,他再也不会杀人了。”
他扬起头。“粗卑的嬉皮士哲学。”他说。
“你从来也经不住辩论,”我告诉他,“你满脑子布雷区。”
“也许是这样,”他神情狡诈地眨了眨眼睛说,“还是让我们说说潘伯恩。你认为他反复无常吗?”
“不,好像不是这样。我想说一点也不是这样。”
“不对。”
“不对?”
“从任何一种意义上说,你觉得他是一个搞同性恋的男人吗?”
“性交完后,他可能会洗手,但是,不,我不会把他称作搞同性恋的男人。”
“他爱杰西卡吗?”
“我说,他喜欢她是因为她能提供给他的东西,并且他有点累了。她的劲太足,他对付不了她。”
“你不认为他在难以抑制地爱着杰西卡吗?”
我刚想说,“我不是这样认为的,”马上又改口问他,“你说‘难以抑制’是什么意思?”
“我说,它是指爱某人爱到了你无法控制你行为的地步了。”
在我心中的什么地方,一个自私的推测出现了。我说,“阿尔文,你要引出什么事来?潘伯恩杀了她?”
“不知道,”雷杰西说,“没人见过她。”
“他在哪儿?”
“今天下午,默温·芬尼打电话来,问能不能把小汽车从他那儿挪走。但它合法地停放在了最初的地方。所以,我告诉他,说我们得在车子挡风玻璃上贴张通告。今天下午,我绕着镇子转了一圈。我想我应该去看看。我看,它有点不对头。有时你看到的是一辆完全坏了的汽车。所以我试着打开车后行李箱。没锁。潘伯恩在里面。”
“被谋杀了?”
“听你说这句话倒蛮有趣的。”雷杰西说,“不,我的朋友,他是自杀。”
“怎样自杀的?”
“他钻进行李箱,关上门儿。然后,躺在毛毯下面,把左轮手枪插进嘴里,扣动了扳机。”
“让我们喝上一杯吧。”我说。
“好。”
他的双眼愤怒地瞪着,“真是件奇怪的事。”他说。
我管不住自己那张嘴。A.L.雷杰西有势力。“你相信是自杀吗?”我问,尽管我知道问这个问题对我自己没什么好处。
更糟糕了。我们的眼光清清楚楚地碰到了一块儿,没什么可掩藏的,很明显:两个人都想起了同一个情景。我看到了我的小汽车右边座位上的血。
他沉默一会儿,说:“无疑是自杀。他嘴上和腭上,火药粉的痕迹到处都是。除非有人先给他服了药。”——雷杰西拿出个笔记本,记下几个字——“只是,我不知道你怎么会把一只枪捅进一个人的嘴里,崩了他,然后重新安顿了他的尸体,还没因为崩出来的血浆暴露了自己。四溅到地板上和行李箱边儿上的血全都和自杀的迹象不矛盾。”他点了点头。“但是,我可并不,”他说,“很佩服你的聪明。你把潘伯恩给看错了。”
“我当然不认为他是自杀。”
“忘了它吧。他是个性变态的男性同性恋者。马登,你甚至没有一条线索说明谁是幕后策划者。”
他看了看起居室,好像要清点门窗,把家具归类。用他的眼睛去看这个地方是不舒服的。大多数家具是帕蒂选的,她的口味是花哨的,都是用在坦帕挣来的钱买的——那就是,白色的家具,颜色扎眼的坐垫、帷幔、小地毯,在蒙布上有一大堆花,许多膨起的人造革酒吧工具——在她的闺房里,在她的会客厅里,分布着淡红色、柠檬灰色、橘黄色、象牙色——真是冬季普罗文斯敦的一幅条纹图案。要是我承认好多天来,我的情绪一直平淡、消沉,根本不像尼森的房子和我的房子之间的色彩那样差异悬殊,那这会使你了解我现在的精神状态吗?
雷杰西仔细地瞅着我们的家具,嘴里还不住地嘟囔着。
我不能就此了结。“是什么让你这么肯定,说潘伯恩是个同性恋者呢?”
“我不会那么称呼的。”我管潘伯恩叫同性恋者。这个词可把他给气坏了!“他们应该管它叫‘性变态综合征。’”他从口袋里拽出一封信,“把他们自己叫成同性恋者,他们四处走动,有计划,存心要传染给别人。他们正贮藏着一场瘟疫。”
“唷,不错,”我说,“列举一下你的瘟疫。我也列举一下我的。”他特别自负,和他辩论使我产生了一种争斗的快感。你说你的核污染,我说我的性疱疹,但现在并不是时候。
“看看信封里装的是什么,”他说,“到底潘伯恩是同性恋者还是他是同性恋者?读读它!”
“你敢肯定是他写的?”
“我对着他的通讯册核对了他的手迹。是他写的这封信,完全正确。大约一个月以前吧。上面有日期。但他从没寄出去。我猜,他犯了个重新读它的错误。这就足够把枪筒正正当当地放在你嘴里,把它打烂。”
“他写给谁的?”
“噢,你了解男性同性恋者。他们彼此那么亲密,不在乎谁叫什么名儿。他们心对心地闲聊。也许在结束时,他们会屈尊用一下你的名儿。这样,收到信的那束花便会知道放在正确的那个花盆里。”他马一样地嘶嘶笑了一阵,走到一旁。
我开始读这封信。信是用浓浓的紫蓝色墨水写的,笔迹流畅、有力:
我刚刚拜读了你的诗卷。关于诗歌和古典音乐的最完美的鉴赏,我知道的是这么少,但我知道我喜欢什么。我喜欢交响乐,从阴部飘升上去的交响乐。我喜欢Sibelius(西贝利乌斯)、 Schubert(舒伯特)、Saint-Saens(圣桑)㊟以及所有的名字第一个字母是S的人,是的,是的,是的。我知道,我喜欢你的诗,因为我总想给你写封回信,叫你回来,母狗。我知道,你恨我粗劣的那一面,但我们永远不要忘了,朗尼是一个穷途末路的人,他不得不费点力气,去和他的联号店铺女继承人结婚。联号是谁弄来的呢?
我喜欢你那首《度过》,因为它让我同情你。在那里,你喝得烂醉,为自己担心,总是,这么可怕地把自己锁起来,唷,你正服刑呢,我当时在越南,在中国海巡视。你知道那儿的日出吗?你把在你写完《度过》之后来到你眼前的彩虹说得如此美丽,但我在全身心地感受那些彩虹。你的诗是多么鲜明生动啊,它让我回忆起我在西贡㊟度过的那芬芳华美的性欲横流的几个月,是的,情人,度过!你写了你周围的那些重型武器,你告诉读者:“我感到他们里边有火,装填很坚实的火,就要烧破皮肤的火,烧热了夏天的空气。”噢,哥们儿,只有你们这样的执枪杀人犯才不想这是真的。对于许多我认识的海员,我也有同样的想法。有好多火焰,烧热了我的手和脸。放弃你想做的事儿,使你几乎要发疯了,但是,当时你是个绅士啊。勉强说得上吧。但是我寻觅着,我找到了。我扮演一条雄性母狗,不分青红皂白地和别人性交。朗尼根本没有失去理智,谢谢你。他够聪明的,从他那同性恋血液中,得到了大多数东西。
在那些中国海里,你失去了多少东西啊。我记得,黑眼睛的卡迈因来到离岘港不远的半圆拱形活动房屋的门口,声音软软地叫道,“朗尼,宝贝,出来呀!”我记得那个从得克萨斯的博蒙特来的瘦高挑金发的小伙子,他要我把他的信送给他妻子。她离他而去了,我不得不读这封信,我是他的信件检查员,天黑时,他是如何徘徊在船长室边的。我喜爱他谈论养鸡场的那种样子,直到后来我伸过手去爱抚他,他大字形躺着,变得松弛起来。心肝儿,直到第二天晚上天黑时他又徘徊在船长室之前,他并不想替他那养鸡场要求比那还要多的东西。饥饿着的我不能填饱他的肚子。我还记得那个从伊普西兰蒂来的名叫桑尼的可爱小伙子,他嘴里那满含着爱的雪利酒味儿,那双可爱的眼睛,他的恬静、温柔,写给我的那封甜信里,全是蹩脚文法不通的病句。那封信是我离开那条船那天他写给我的,他走上桥,把它给了我。
要不就是那个从伊利诺斯州的马里恩来的信号兵,他用信号给了我他多情的第一个表示,并不知道我能够跟上他发送信号的巨大速度:“嘿,宝贝儿,今晚咱俩到我船里怎么样?”我答道:“什么时候,宝贝儿?”我现在还能看到他脸上那惊喜的目光。他那令人愉快的气味——一股汗气加法国香水。
你的诗让我回忆起多少事情来呀。那是些令人愉快的日子。没有法律诉讼。没有人去拍上流社会的子弟——别以个人的观点看待它——的马屁。就是海军将官和海军陆战队士兵。真遗憾你从不认识海军陆战队官兵,也不认识特种兵。他们都很年轻,情意绵绵的,过去,我没工夫去细想这些事,可现在可以。你的诗让我想起了他们。我想起在西贡布莱瓦特区的“蓝象”里遇到的那个海军总院医务兵。我想起了后来我带他去一家内部装饰毁坏得够呛的旅馆的那个房间,他乘我不注意,一把把我抓住,接着,他在我帽子里找我的名字,这样他就会再次见到我了,尽管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名字,而且我也这么告诉了他。把我的鼻子插进他的床铺里,它那使人发狂的气味又一次把我脑袋里的全部感觉甩到九霄云外。
是的,他们内心深处烈火中烧,烧热了感觉的空气。无数根巨大的、乞求的、湿淋淋的刺棍,像公火鸡的垂肉那样的愤怒的红色,可爱的,可爱的令人愉快的日子。那时,攻读《雷丁监狱之歌》,叫你疲惫不堪,可怜的沃德利,你正同痛苦的失败作斗争,因为你不能去做你的身心大声疾呼要你去做的事。
也许我最好别再去谈你的优秀诗作了。你看到,它们使我怎样地粗卑。永远不要抛弃像我这样的可爱的朋友,也不要对我怀有戒心,不然你将永远失去我。但是,你已经这么做了!!!这时,他不是一个从空军来过周末的小伙子,我也不是很谨小慎微地去对待一个搞同性恋的牧师,他是那么让人害怕地热衷于不得体的同性恋,不,我一直很惊奇,沃德利。我和一个金发女人搞起来了。你认为我醉得很厉害吗?我是这样的。
永远不害怕。这个女人看上去和莱纳·特纳一样娇柔,但也许她并不是这样,不完全是这样。也许她已经做了一次性改变手术。你信吗?我们共同的一个朋友看到她和我在一块,厚颜无耻地说她是那么豪华艳丽,她肯定是个骗子。她曾一度是个他吗,他们问。噢,对你们大家来说是个坏消息,我说,她并不是。她是个地道的真正的女人,王八蛋!那就是我对我们共同的朋友说的。事实上,自从我和我那位廉价货联号商店的女继承人结婚以来,她是我曾有过的第一个女人,所以我了解联号的束缚。我已经在它们中间混了好多年了。让我告诉你,沃德利,离开他们后在你眼前的是一片乐园。和这位新的女人在一起充满淫欲,这和它在西贡布莱瓦特区常常表现出来的一样,纯粹淫欲的动情——性交——抽吸的乐园对于一个男性同性恋者——我应该说前同性恋者?——像我这样的,确实如此。性别的变化是多么令人陶醉啊!沃德利,对于这个女人来说我是个男人。她说从没有一个男人比我强。宝贝,她叫你感到精力充沛,热血沸腾,这你是不会相信的。热恋归热恋,但我是疯狂地爱着。要是有人试图带走我的金发妇人,我会杀人的。
明白我什么意思吗?热恋!但你为什么变得心烦意乱呢?你曾顺着这条路朝下走过,你没走过吗?沃德利,也和你的金发美妇一起生活过。噢,没有难以忍受的感情。我们可能是心灵的前同屋人,但让我们保持亲爱的老朋友的关系吧。朗尼是上帝赐给女人的礼物。
附言。你肯定曾看过电动剃刀商业广告节目,名叫——。我没有写出名字,是因为我不敢告诉你是哪一个。毕竟我是他们的代表。但你知道是哪一个。打开电视找到它。有个21岁的男孩——躯体先生!——给自己刮脸,在他刮脸的整个过程中,他看上去像性欲达到了高潮那样兴奋。广告商都被这一商业广告节目的结果迷住了。噢,那么,我迷恋的是非同性恋者,对所有那些不得不说声再见。
再附言。我认识那位21岁的小伙子。信不信由你,他是我那位金发女人的儿子。事实上,我是他在想着的男朋友。你不认为他现在对他妈妈和我有点嫉妒吗?
再再附言。所有这些都是极其机密的绝顶秘密。
我把信递回去。我想,当时我们俩都极力回避对方的眼睛,但它们还是相遇了。老实说,它们撞击后又从对方那儿把目光弹回来,这就像磁铁同极相遇后互相排斥那样。同性恋感就像两个人要打架时嘴里呼气的气味一样,十分明显地待在我们中间。
“我要报复,上帝说。”雷杰西说。他把信放回胸袋里,气呼呼地说。“我真想杀掉那些男性同性恋者,”他说,“不让一个漏网。”
“再来一杯。”
“信里有股堕落的邪味。”他说,拍了拍胸膛,什么酒也冲刷不掉。
“我这个人不爱多说话,”我说,“可你曾问过你自己你应不应该是警察局长吗?”
“干吗要这么说?”他问。立刻,他全力提防起来。
“你应该知道。你在这儿的时间不短了。夏天,这个镇子是个庞大的同性恋营地。只要葡萄牙人想挣他们的钱,你将不得不接受他们的习惯。”
“知道我不再做代理警察局长这一消息可能会让你感兴趣的。”
“什么时候?”
“今天下午。我读了那信封时。瞧,我就是个乡巴佬。你知道我对西贡布莱瓦特区了解些什么?每晚两个妓女,一连干了十个晚上。那就是全部。”
“接着讲。”
“我看到有许多好男人被杀死了。潘伯恩死了,这很好。我自己也可能会干这种事。”
你会相信他的。由于意外的消息,我们的谈话又转了话题。
“你是正式辞职吗?”我问。
他伸出双手,好像要推开所有的问题。“我不想细说这件事。我从来就没想当什么警察局长。我手下那个葡萄牙人实际上是在做这一工作。”
“你在说些什么呀?你的职称是个掩护吗?”
他掏出手帕,擤了擤鼻子。这么做时,他上下晃动着脑袋。这是他向我说“是的”的方式。真是个乡巴佬。他一定是从毒品稽查局来的。
“你相信上帝吗?”他问。
“是的。”
“不错。我知道我们会谈谈的。一会儿让咱们俩扯扯。先喝醉了,然后再谈。”
“行。”
“我想效忠上帝,”他说,“人们不了解的是,要是你想效忠上帝,你就不得不培养你的睾丸,让它们大到能继承他的属性。包括执行复仇义务的履行能力。”
“咱们以后谈谈吧。”我说。
“好。”他站起来,想走,“你清楚沃德利这男人是谁吗?”
“我猜他是个老情人。挺富又很神经质的乡下老爷。”
“我欣赏你的敏锐。哈,哈,哈。说我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个名字。它太不平常了,你忘不了。有人只是顺便提到沃德利这个名字。可能是你妻子说的吧?”
“你去问她吧。”
“看见她时,我会问她的。”他拿出笔记本,记下一则东西。“你认为这个叫杰西卡的妇人在哪儿?”他说。
“大概她回加利福尼亚去了。”
“现在,我们正在核对这件事。”
他伸出一条胳膊,绕着我肩膀,好像要来安慰我,因为我不知道那些事儿。我们俩一块儿穿过起居室走到门口。由于我的个儿高,我从来不必去想自己是个小个子,但是,他确实比我粗大。
在门口,他回过身,说,“我尊敬你,这是因为我妻子的缘故。”
“我知道你妻子名儿吗?”
“她叫玛蒂琳。”
“噢,”我说,“玛蒂琳·福尔特?”
“都一样。”
街面流行的头条行为准则是什么?要是你想早点死的话,那你就跟一个警察的老婆穷扯吧。对她的过去,雷杰西都了解些什么?
“是的,”我说,“过去曾经有一段时间,她常在一个地方喝酒,我在那儿当酒吧侍者。好多年以前了。但我清清楚楚记着她。她是一个多可爱的姑娘,一个多好的妇人啊。”
“谢谢夸奖,”他说,“我们有两个可爱的孩子。”
“真让人惊奇,”我说,“我不知道……你有孩子。”差点说走嘴。我刚才是想说,“我不知道玛蒂琳还会生孩子。”
“噢,是的,”他说,掏出皮夹子,“这是我们家的照片。”
我看看雷杰西又瞧瞧玛蒂琳——这当然是十年前我最后一次见到的玛蒂琳——还有两个头发淡黄的男孩子,他们看上去有点像他,但一点也不像她。
“太棒了,”我说,“问玛蒂琳好。”
“沙扬娜拉㊟!”雷杰西说,然后走了。
现在,我不能启程去特普罗森林了。我不能再一次鼓足勇气,集中精力去走完想象中的路程。在这个时候,我做不到。我的思想正像小山上的风那样摇摇摆摆地前进着。我不知道是不是要去想想朗尼·潘伯恩,沃德利,杰西卡或玛蒂琳。接着,忧伤来袭击我的心头了。我在想着一个我曾爱过的女人,心都要碎了。爱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它本来应该永存的。
我郁郁不乐地想着玛蒂琳。也许是一个小时以后,我到了顶楼上书房里,打开一个文件箱。在那儿,从一堆旧手稿中,我找到了我要找的那几页,然后又读了一遍。我差不多是在二十年前写的这几页——写这些东西时,我有二十七岁吗?——是以一个相当自信的年轻人的风格写成的,那时我努力要做那种人。这在当时并没有什么。如果你不再是个以整体存在的人,只是一堆未完稿的散篇,每篇作品都有它自己的风格,当一个人充满着自我的存在,甚至是虚假的自我存在时,那么,仅仅去回头看这些作品手稿,就能使你在短时间感到自己又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了。我在重读这些旧手稿时就是这样。然而,我一读完,就沉浸在一个旧时的烦恼中了。因为我曾做过一件错事,在好多年前,把这些手稿给玛蒂琳看了,这件事加速了我们关系的破裂:
我在无意中发现,在厄普代克写的名叫《邻居的妻子》的一个短篇作品里,有着对于女性生殖器的最精彩描写。
这是一节对一片森林的美丽的描绘,并且,它让你去估摸那规模的神妙。有人曾写到,塞尚改变了我们对于大小的观念,直到桌上的一条白毛巾就像高山深谷中的积雪,一块皮子成为一片沙漠中的峡谷。真是个有趣的看法。打那以后,在塞尚的作品里,我总是能悟出更多东西,就凭这一点,约翰就将是我特别喜欢的作家之一。
他们说,厄普代克过去当过画家,在他的风格里你是会看到这一点的。没人像他那样精细地研究过事物的外观。他所运用的形容词比今天用英语来写作的任何人所用的形容词都更有区别作用。海明威说不要用形容词,海明威是对的。形容词仅仅是作家对正在进行中的事物的看法。要是我写到“一个壮汉子走进这间屋里”,那仅仅意味着,他比我强。除非我已对读者确定了我的身份,我可能是酒吧间里仅有的一位伙计,刚进来的那条汉子给我留下了印象。最好是说:“一个男子进来了。他正拎着一条手杖。由于某种原因,他像折断了一根细枝儿似的把它折成两截。”当然,这样讲用的时间更多些。所以,形容词导致了一种告诉你如何去生活的迅捷的写法。广告业靠着它兴盛起来。“超效能的、无声的、敏感的、能换五挡的汽车排挡。”在名词之前放上二十个形容词,没一个人会知道你是在描写一个粪蛋儿。形容词满天飞。
因此,让我在它下面画上线吧。厄普代克是少数几个能用形容词来增强作品魅力而不是滥用它们的作家之一。他有着别人少有的才能。他也让我讨厌。甚至是他对女性生殖器的描绘。他会轻而易举地把它描写成一棵树(地衣的棉绒在我四肢聚会的丫叉里,藻类的装饰在我树皮的街心公园,等等)。
例如,现在,我正在琢磨厄普代克描绘的女性生殖器和实际女性阴部之间的不同之处。那就是我这一瞬间正想着的事。它是玛蒂琳·福尔特的,由于她正挨着我坐着,我只要伸过手去,手指尖就能摸到那个活生生的东西。但我仍旧宁愿保持一个作家的白日梦状态。如果不竞争就什么都不是了——哪个没事先声称自己是作家的作家不是这样?——我正试图用仔细斟酌好了的词句把她的阴部栩栩如生地描述下来,以在文学的桂冠之中插上一朵散文的小花,让他人效仿。
只要我和玛蒂琳性交,她都常常是另外一个姑娘,一个靠在我胳臂上,跟我在街上散步的可爱的浅黑型姑娘,她已不再存在了。她的腹部和子宫成了她的全部——都很肥胖,圆润,多脂肪,热情,都充满了淫荡的现世欢乐的热情战栗。我可不能说,在冥想女性阴部时,我不用形容词就能把它描绘出来。我能和世上所有露着肚子的舞女与黑发娼妓一起漂浮——她们的肉欲,她们的贪婪,她们靠卖身挣来的血汗钱,她们拼命挣钱是基于她们对大千世界的黑黝黝的野心,所有这些现在全部在我心中。
玛蒂琳读到这时说,“你干什么要写我这样的事儿呢?”然后,以我无法忍受的方式哭了。
“只是在写写罢了,”我说,“这并不是我对你的感觉。我不是个能把我真正感受到的东西写出来的好作家。”然而,我恨她,因为她使我否定了我手稿的价值。但是,在当时,我们发生一些摩擦。就在她读过那些手稿后一星期,我们决定去参加一次半狂欢的换妻游戏(我知道我没有更简洁的方法来表述它),我劝玛蒂琳跟我一块出席。运用“出席”一词一定得归因于我在埃克塞特学的法语。我们不得不从纽约一直开到北卡罗来纳,此外,我们都不认识那两个人。我们所掌握的全部东西是《螺旋》杂志里的一则广告,地址是个邮政信箱号。
一对年轻但性机能已经成熟的白人夫妇,男的是个妇科医生,正在寻觅一个奇情妙趣的周末。不要年岁大的,不要性虐待狂与性受虐狂。他寄张照片及回邮信封来,要求参与换妻游戏的另一对必须是结婚的。
我没告诉玛蒂琳就回了封信,寄了张我俩的打扮得很好、站在街上照的照片。他们寄回来一张他俩的光纸照片。他俩穿着游泳衣。男的个子很高。半秃顶,长了个特别糟糕的长鼻子。膝盖上疙瘩很多,一个小罗汉肚,脸色灰黄。
玛蒂琳看着照片说,“在基督教徒里面,他的那个家伙一定是最长的。”
“干吗那么说?”
“对他没别的解释。”
他妻子很年轻,穿了件镶着荷叶边的游泳衣。她看上去很俏丽。关于她,照片本身就向我说明了某些东西。我一时冲动,就说:“咱俩去看看吧。”
玛蒂琳点了点头。她有一对黑色的大眼睛,亮晶晶的,它们充满了悲剧性的经历——她家在黑手党里很有地位,在她离开家(她家在昆斯)去曼哈顿时,家里人都诅咒她一定会遇到灾祸。她就像穿着一件天鹅绒外套似的,背负着那些由于背叛家庭的意志而带来的心灵创伤。她很庄重,为了抵消这种庄重,我会忍受巨大的痛苦去使她笑起来,甚至试图双手拄地绕着我们那间放家具的屋子来回走。她片刻的欢乐赠给了我的情绪一束鲜花,这种伴有鲜花的情绪会持续几个小时。这就是我会堕入情网的原因。在她心灵深处,有一种柔弱的活力,这是我在别的女人那儿没发现过的。
但是我们的关系太近乎了。她开始让我感到腻烦。我看上去肯定变得太苛刻了,太爱尔兰化了。在一块待了两年后,我们进入不是结婚,就是分道扬镳的时刻。我们谈论着跟别人约会的事。我一次又一次地欺骗了她,她也整宿想法以同样的方法治我,因为我一周在酒吧间里工作四次,每次都是从晚五点到早五点,十二个小时是可以充分地做爱的。
所以,当她点头去南部旅行时,我就不再需要她以其他的方式的认可。她的天赋之一是,她那讥讽诙谐的一点头,就可以把一切表达清楚。“现在告诉我那个坏消息吧。”她说。
这样,我们就到了北卡罗来纳。我们彼此都假装成我们可能不会喜欢另外那一对,会很快就跑出来的样子。这样,我们就会在归途中狂荡上一两宿。“我们将停在钦考蒂格,”我对她说,“我们得想方设法,骑上一匹钦考蒂格矮种马。”我还向她解释,为什么说它们是最后一批野马了,就在密西西比河东岸。
“钦考蒂格,”她说,“我喜欢那个地方。”她声音洪亮、干哑,她的音色会在我心中产生共鸣。她说钦考蒂格时,每个音节都让我感动。因此,我们彼此给对方上点安慰药,以使我们在未来婚姻这段肉体上刚刚砍下的伤口愈合。然后继续往前走。
就是在那儿,我第一次遇上了帕蒂·拉伦(那是在她遇到沃德利老早以前了),她原来是大斯都坡的妻子(她这样称呼他)。大斯都坡果然是(1)一个真正的长阴茎的所有者;(2)一个说谎的人,因为在那个县里,他不是最拿手的妇科医生,而是个按摩疗法医生。他还是个酷爱女性生殖器的家伙。你能想象出他潜进玛蒂琳玉腹里有多深吗?
在隔壁卧室里(对于换妻游戏,他是讲究卫生的——不能有第三个或第四个人在场),帕蒂·厄伦——她还没有改名叫帕蒂·拉伦——和我开始了我们自己的周末。我还有足够的勇气把它描绘出来,但现在,我想的是,在坐车回纽约的路上,我想起了她。我和玛蒂琳从没在钦考蒂格中途下过车。那些天我也没抽烟。我的第一个打算就是甩掉这个附加物。所以我经历了自我的迅捷的上升和自由的下降,经历了两天一宿的调对游戏(大斯都坡不知道我和玛蒂琳没结婚,但说实话,从这次换妻周末给我们带来的损失程度上看,我们已经结婚了)。那段时间我从没抽一支烟。我感到刺穿了——用这个词是因为我听到了另外一个男人和她性交时,她兴奋得叫出了声(玛蒂琳呻吟得那么动听)。没有一个男性在听到那样的接连不断的女性叫喊,由于一根陌生的新(很长)阴茎给予她的兴奋的叫喊后会无动于衷。“一个性受虐狂比一个男性同性恋者要好一些。”那两天我不止一次对自己说。然而我也有自己的销魂时刻,因为那个按摩疗法医生的妻子,他以前的护士,这个帕蒂·厄伦,她的身段就像《花花公子》里十九岁的模特那样柔软,令人难以置信地站在你面前。我们分享着性欲很强的高中生式的浪漫情趣。那就是,逼她把她的嘴放进她发誓说她以前从没放进过的地方。我们拱在彼此的胳肢窝里,我们俩抱成团,老练、柔密、下流,而又这么让人销魂(像加利福尼亚人所说的那样)。上帝,帕蒂·厄伦太美妙了,你会连续和她性交一直累死才肯罢休。甚至现在,十二年以后,我又一次回想到那第一个夜晚,但同时又不愿意去想它,好像只想帕蒂的优点会使我再次背叛玛蒂琳。
接下来,我咀嚼着关于我和玛蒂琳回纽约的长长归途的痛苦记忆。这段归途特别长。我们吵了起来,当我有几个弯儿拐得太快时,玛蒂琳对我尖叫起来(那实在太违背她的性格了),最后——我把它归咎于我试图摆出冷冰冰的臭架子,不抽烟的结果——在拐一个无法预料的急转弯时,我控制不住车子了。它是道奇牌或博克牌或水星牌——谁能想起来?它们在拐险弯时,行动全都像海绵状橡皮似的,我们尖叫着,往前拖了一百多码,撞到一棵树上。
我感到身子与车子没有什么两样。一部分被碾着了,一部分被拉开了,有一阵像拖尾消音器一样的可怕吵闹声在我耳朵里敲击着。除此而外,一片静默。当虫子的骚乱震撼了田野时,这是乡间静默的一种。
玛蒂琳情况更惨。她从没告诉我,但我知道她子宫受了伤。确实,在她从医院出院时,她腹部有块难看的伤疤。
我们的关系维持到第二年,又过了几个月以后,我们分道扬镳了。我们迷上了可卡因。它填充了我们的裂隙。不久,毒瘾也失去其作用了,我们的关系的岩石被毒瘾撞碎了。裂隙变大了。在我们分了手以后,我因卖可卡因被抓了起来。
眼下,我坐在普罗文斯敦我的书房里,呷着没掺水的波旁威士忌。那些过去的痛苦连同一点点波旁酒证明它们是对全部我所理解的由震惊到开始,再由开始到转变,然后到彻底混乱组成的够三天用的镇静剂,能是这样吗?坐在椅子里,我开始感到睡意像赐福一样飘然而降。那已经消逝了的东西的嘟囔声笼罩了我,这是一次灌输,往昔岁月的色彩变得比现在的色彩还深。睡觉会是洞穴的入口吗?
没多久,我就给从睡眠中拉了回来。甚至在我看到一个岩洞的洞口时,我能做些什么呢?这并不足以让我的思绪从特普罗森林的隐藏处移开。
然而,我还是呷着波旁酒,一些智谋又回到了我身上。我开始琢磨潘伯恩先生自杀这件事的冲击力了吗?因为,现在看来,潘伯恩可能就是干这件事的疯子,这不是不可能的。这封信当然可能被看成一个罪犯的预言。“要是谁想带走我的金发妇人,我会杀人的。”但是杀谁呢?是新情人还是那个妇人?
这为工作提供了一个前提。当它与波旁酒混在一起时,它变成了我所必需的镇静剂,最后,我深深地沉入了梦乡。迷迷糊糊地,浑身都是伤,好像我还在为那个埃克塞特队打球,为那个总不及格的球队打球,在睡眠里沉得这么深,以至于当我醒来时,鬼城里的声音甚至从我这儿消逝了。反而,我清晰地想起来,三天前的晚上——是的,一定是!——杰西卡,朗尼还有我,我们三人差不多同时迈出望夫台酒家。他们从餐厅出来,我从休息室出来,接着,在那儿,在停车处,我们又扯了起来——非常违背潘伯恩的意愿,但倒是很对她的口味——我们谈了起来,杰西卡和我笑了这么多,这么快活,以至于不一会儿我们就决定我们必须到我们家里去,来杯睡前酒。
然后,我们开始谈车子的事儿。我们是分坐两辆车还是就坐在一辆车里?杰西卡说要坐两辆车走,朗尼坐他那辆租来的轿子,她跟我坐那辆波其车。但他会察言观色,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并且也不想被人甩了,所以,他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坐进波其车的旅客座上。不得已,她只好坐在他腿上,靠着他,把她的腿搭在我的膝盖上。这样,我的手在她膝盖中间,在她大腿下面换挡。然而,到我家只有两英里多点的路。我们一到我家,谈了好一会儿普罗文斯敦的房地产,房地产的价值,帕蒂和我的房子为什么会值这么多钱。这房子只是由两个盐盒子、两个库房和一个我们自己为三楼那间书屋而建的塔楼组成,但是屋前空地,我告诉他们,是重要因素。我们有一百英尺长的海湾空地,房子走向和海岸平行。这在我们镇子里可是少有的。“是的,”杰西卡说,“太有意思了。”我发誓,她的双膝又分开了一点儿。
现在,我也说不好是记忆还是梦,因为要说它有着那个真实事件的全部明晰性,那么它的逻辑似乎属于睡眠的活动场所,在那儿,发生了那些不可能的行为,这些行为在白天来说,可是太尖刻了。现在我所想起来的是,当我们坐在我的起居室里喝酒时,我开始感到只要朗尼一动身上便散发出一股香粉味儿。他喝得越多,酒吧联盟那种似乎能够支撑他的男性门面的东西就越少。想到这儿,我在椅子里醒来,在他们最初消失后的第三个早晨,我发誓有过这种事:在那天夜晚,在我的起居室里,我正看着她,看着他,我的阴茎硬起来,——这是我极为自豪地记得的几次之一——我对这种意外礼物的理解是这么肯定,以至于我决心把它放出来,让它钻进这长时间的、丰富的——我必须这么说——意味深远的沉默的经纬中去。是的,我把它掏出来,对着他们举起它来,就像个六岁的孩子或一个幸福的疯子一样。如果这个记忆确实是真的,那么就是,她从她坐着的地方站起来,靠着我跪下,把头放进我大腿中间,朗尼叫了一声,地道的半兴奋、半痛苦的嚎叫。
然后,似乎是,我们又钻进了我那辆波其车,开始了到韦尔弗利特那儿去的古怪的旅行。就在我们到达哈坡的房子那儿之前,有一次我把车子停在树林里,在车子的前挡泥板上做起爱来。是这样的,因为今天早晨,当我在三楼书房的椅子里醒来时,我把这件事全都想起来了,我仍然能感觉到,帕蒂·拉伦滚蛋吧!好像杰西卡和我早已经在天国的某个车间里,一部分,一部分地制作好,我们两个人根本无法分开,而朗尼只是在那儿看着!他哭了出来。要是我还记着的话,我从没感到比这更残忍了。那就是我在被老婆抛弃了将近四周时的性爱状态。
接着,我们三个人又在车子里谈了起来。他说他必须单独和这个女人在一起,他必须和她谈谈——我会让他们谈吗?为了顾全面子,我会让他们谈吗?
“行,”我说,“但是,然后咱们必须来一次降神会。”为什么呢,我不知道。“我敢肯定,”我说,“跟你谈完后她还会跟我的。”我记得,我到了楼上,走到哈坡跟前,然后做了这个刺花纹。是的,扎针时,哈坡嘴里哼着曲子。他那漂亮而清瘦的脸上挂着一副女裁缝的表情,然后——不,我记不得是不是把车子停在特普罗森林,带他们去看我的大麻地了。但我们一定是去了——是的,现在,我知道我不会没做成那件事。
以后发生了什么呢?我丢下她,让她一个人跟他在一块儿了吗?今天早晨醒来时,我对爱的平衡是多么小,私心又是多么重!现在,我希望我丢下她,让她跟他在一块儿了,是她的脑袋——是的,我希望在那个地洞里找到她的脑袋。因为如果放在那儿的是她——现在我确信,那不能不是杰西卡——那么,我就能找到其他线索。要是他在某家汽车旅馆的房间里杀了她,把她的尸体(或者只是她的脑袋?)带回到我的大麻地上,那么在那条沙土路的路边应该还有轮胎印才是。我能开到他的车旁,不管现在它被没收放在了哪儿,检查一下它的轮胎。是的,最后我像个侦探似的想着,所有这些,像我不久之后逐渐认识到的那样,是一次练习,练习把我的心理开向我所害怕的垂直的高墙,直到我感到又有了足够的勇气,是的,在心理方面有足够的勇气以使在大脑中进行第二次旅行,这样真正的旅行就会成为现实。所以,今天早晨八点钟我在椅子里醒来时,靠着杰西卡的所有的淫欲刺激的作用打起精神来,把我每一个充满淫欲的想法的高度健全的肾上腺素改造成这样一个欲望:把我自己从堕落中拯救出来。这整整用掉了整个白天的时间,整整一上午,一下午。即使我不希望在黑暗中到那儿去,我也没办法。那天,有好长时间,我的意志一直保持沉默。我坐在椅子里,或在低潮时到海滩上散步,体验到了好多痛苦,好像我必须再爬一次我们那座纪念碑似的。然而,傍晚时,我自己再次回到了二十四小时前雷杰西敲门时我待的那个地方。所以,我钻进了我的波其车,是的,又一次,我甚至认为,潘伯恩可能在杀了杰西卡之后,开着我的车子来了,用她最后的血液涂抹了车子前座——我怎么能证实这一点呢?——我把车子开出去,开到林子里,停下,走上那条小道。我的心像头在教堂门口乱撞的公羊那样怦怦乱跳着,汗水从我脸上往下淌,像常流水的水源似的。我呼吸着特普罗夜晚的雾气,挪开石头,伸出胳膊往里掏,可一点东西也没掏出来。我不能告诉你我是怎么摸索那个地洞的。我的手电筒都快要把地照出个大窟窿。但我把军用床脚箱搬出来后,洞里空空的,什么东西都没有。那个人脑袋没了。只有军用床脚箱和它里面的大麻瓶子还在。趁眼下正聚集起来的那些鬼魂还没包围我,我逃离了那片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