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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三月十五日

01

十二点半的时候,无处可去的我,又回到了奥尔巴尼公寓楼。之前我就是在这里倒的大霉,而屋里的景象,还跟我走的时候一样:桌子上,散乱的巴卡拉纸牌戏筹码还没收起来,此外还有一些空玻璃杯,和一只塞得满满的烟灰缸。有一扇窗子一直敞开着,本来是为了把屋里的烟气放出去,结果却把外头的雾气放了进来。

拉菲兹也不过就是刚脱了宴会装,换上了便服而已,可是,看他那紧蹙的眉峰,就像是被我从床上给拖下来了似的。

“忘东西了?”看到我出现在门口,他问道。

“没有。”我也不讲什么客套了,从他身边挤了过去,然后径直进了屋,那股放肆劲儿,让我自己都很吃惊。

“你不会是回来找我算账的吧?因为我想,那也不光是我一个人的事儿,我很抱歉,关于其他人一”

此时我们面对面地站在了壁炉跟前,我打断了他的话。

“拉菲兹,”我说,“我在这个时间,以这个样子回到你面前,你肯定有点吃惊吧。我几乎都不认识你了;今晚之前,也从没有来过你这里。可是,在学校的时候,我可是你的跟屁虫师弟小兔宝,那会儿你可是说你会记着我的。当然了,那也说明不了什么,不过你能不能听我说几句话昵,两分钟行吗?”

―开始我情绪很激动,每个字都说得很费劲,不过他脸上的表情让我渐渐地安下心来,事实证明,我并没有会错意。

“当然可以,老弟,”他说,“你要讲多少分钟都可以。来支苏利文,坐吧。”他把银烟盒递了过来。

“不用,”我摇了摇头,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嗓音说道,“不用,我不要烟,也不需要坐,谢谢你。等你听完我的话之后,你也就不想这样款待我了。”

“是吗?”他把自己那支烟点上,一只眼睛瞟着我,他的眼睛是蓝色的,很淸澈,“何以见得?”

“因为到那时你就该叫我滚蛋了,”我痛苦地大声说道,“你完全有理由这样做!我就不跟你拐弯抹角了,你知道,我刚才输了两百多镑吧?”

他点了点头。

“当时我兜里没钱。”

“我记得的。”

“可是我带着支票簿,于是就在那张桌子上,给你们每个人签了支票。”

“嗯哼。”

“那些支票根本就兑现不了,拉菲兹,我的银行账户已经透支了!”

“那肯定只是暂时的吧?”

“不是的,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可是,有人跟我说,你很有钱。听说,你继承了一笔遗产?”

“是这样没错,是三年前的事儿了,那是我一切不幸的根源,现在全都没了,一个子儿也不剩了!没错,我是一个傻瓜,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傻瓜……你听了这些还不够吗?怎么还不轰我走呢?”

他没有轰我,而是来回地踱着步子,脸拉得老长。

“你家里人对此就无能为力吗?”最后,他终于开口了。

“谢天谢地,”我大声说道,“我没有家里人了!我是家里的独子,继承了全部的遗产。我的一大安慰,就是他们都已经去世了,看不到眼前的这一切了。”

我瘫坐到一把椅子上,双手掩面。

拉菲兹继续在那块地毯上踱着步,地毯很是华丽,跟这个房子里其他的摆设都很相配。他的脚步很轻,很均匀,听不出有任何的变化。

“你以前还是个文学青年昵。”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说道,“离开学校之前,你不是还编过一本杂志吗?呃,我还记得我让你帮我写过诗呢。如今,跟文学沾边儿的东西,都很流行,就算是傻瓜,也可以靠这个来养活自己。”

我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哪个傻瓜能让我的债务一笔勾销。”

“那你总得有处房产吧?”他接着往下说。

“有,在芒特街。”

“那么,家具呢?”

我痛苦地大声笑道:“每一件东西都被贴上了抵押券,已经有好几个月了!”

听到我这句话,拉菲兹停下了脚步,耸起眉毛,眼神凌厉地看着我。我现在可以跟他对视了,反正他什么都已经知道了。

接着,他耸耸肩,继续踱起步来。有好几分钟,我们都保持着沉默。不过,在他那张毫无表情的英俊脸庞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和死刑判决书。

我在心里不停地诅咒着自己的愚蠢和懦弱,诅咒自己居然会来找他。就因为在学校的时候,他对我一直很好,当时,他是板球队的队长,我则是鞍前马后追随他的师弟,所以,我现在就斗胆前来寻求他的帮助;就因为我已经彻底完蛋了,而他却很有钱,可以把整个夏天的时间,都用来打板球,其他的时间则什么也不干,于是,我就痴人说梦地,指望他能大发慈悲,指望他能同情我、帮助我!

没错,尽管我表现得很缺乏信心、异常地谦恭,内心里却是很信赖他的,而我也得到了应有的待遇:紧缩的鼻孔、僵硬的下颌,还有一双冷酷的蓝眼睛——它们根本都不往我身上瞟。我在他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的怜倘和同情,于是抓起帽子,跌跌撞撞地往外走去。

我本来可以就这样一声不响地走掉的,可拉菲兹却挡在了我和房门之间。

“你去哪里?”他说。

“那是我的事儿,”我说,“我再也不会来打扰您了。”

“你这样,我怎么帮得了你呢?”

“我没有要你帮我。”

“那你为什么来找我?”

“为什么,得了吧!”我机械地说道,“你让不让我走?”

“除非你告诉我你去哪里,要去做什么。”

“你自己猜不到吗?”我大声说道。

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我们就那样站着,大眼瞪着小眼。

“你有那胆儿吗?”他打破了僵局,刻薄的口气让我血脉贲张。

“你等着瞧好了。”我一边后退,一边从外套口袋里拽出了手枪,“现在,是你给我让道昵,还是说我就在这里下手?”

我用枪管顶着太阳穴,拇指扣住了扳机。

我早已彻底堕落、脸面丧尽,现在终于下定了决心,要了结这碌碌无为的一生。此时的我兴奋得近乎疯狂,唯一觉得意外的就是,为什么我没有早些对自己下手。倒霉的时候能拉一个人来陪着自己,应该会很开心吧。这种想法虽然卑鄙,但对我这个卑鄙的利己主义者来说,却很有吸引力。

我一边发抖一边想,如果眼前这位同伴的脸上,能闪过一丝的担心或是惊惧,那我就可以开心地死去,对我这个亵渎神灵的人来说,他的表情就是一种安慰了。

事实上,他的表情却让我停住了手。他脸上没有担心和惊惧,只有惊奇和赞叹,还有心满意足,最后,我只好诅咒着把枪放回了口袋里。

“你这个魔鬼!”我说,“我相信你是希望我下手的!”

“也不尽然。”他的回答略带着一点点惊讶,语气也终于有了些改变,“不过说实话,我一开始是有些半信半疑,而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这样地震撼过呢。我从来都没有想到,在你的身体里,还存在这样的东西,小兔宝!不行,我现在绝对不能让你走。你以后最好也别再玩这种把戏,别指望我还会在你身边陪着。我们得想个办法,让你摆脱困境。我真没想到你会是这么个家伙!来,把枪给我。”

他把一只手亲切地搭在我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滑进了我的外套口袋,我就这样让他缴了械,连句嘟哝都没有。这不只是因为拉菲兹身上有一种微妙的力量,让别人难以抗拒他的意愿。我认识的人当中,他支配他人的能力,远远超过了其他人。

不过,我的默然顺从,也不仅仅是一个弱势者向强势者的屈服。我是抱着极其渺茫的希望,来到奥尔巴尼的,现在我心里却奇迹般地充满了安全感。拉菲兹终究是会帮我的!A·J·拉菲兹是我的朋友!

刹那间,这个世界突然又眷顾起我来了。我抓过他的手,紧紧握着,之前那难以抑制的愤怒,现在,换成了一阵同样难以抑制的激动。

“愿上帝保佑你!”我大声说道,“请原谅我所做的一切吧。让我来告诉你真相。我确实相信,在我面临绝境时,你会帮助我,尽管我也非常清楚,自己无权要求你这样做。而且我想,看在学校的份上,看在过去的份上,你会再给我一次机会的。如果刚才你不愿意,我是真的会冲着自己脑袋开枪的——如果你现在改了主意,我还是会这么做的!”

事实上,即便是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我也仍然在担心事情会有变化,因为他的表情,尽管他说话的语气很温和,还用我过去在学校时的绰号来叫我——那一刻,他的口气尤其温和。不过,他接下来的话,证明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你这么匆匆忙忙地下结论,真是个小孩子啊!我有很多恶习,不过兔宝,我可不好赌钱。坐下来吧,我的好老弟,来支烟抚慰一下神经。一定得来一支。威士忌?它对现在的你来说,是最糟糕的玩意儿。来些咖啡吧,你进来的时候我刚煮好的。现在,听着,你刚才说‘再给我一次机会’,是什么意思?让你再去賭一次?我不会同意的!你觉得自己会转运,要是不转呢?那只能让事情更糟糕。不行的,我亲爱的老弟,你已经陷得够深的了。我问你:你把自己交给我了是吧?很好,这样你就不会越陷越深了。我向你保证,我不会拿我那张支票去兑钱的。倒霉的是,其他那几个人手里也有支票;更倒霉的是,兔宝,现在我跟你一样穷!”

现在轮到我瞪着拉菲玆了:“你?”我大叫起来,“你穷?你觉得我会信吗?”

“我刚才不是信你了吗?”他微笑着回敬道,“根据你自身的经历,难道你会觉得,一个人在这个地方有房子、是一两个俱乐部的会员、偶尔打打板球,他就肯定不负偾吗?我跟你说,老弟,眼下我的确跟你一样穷。我能生存下去,靠的只是我的智慧——别的什么都没有。今天晚上,我跟你一样,也必须赢到钱。我们现在可是难兄难弟了,兔宝,我们最好一起来想办法。”

“一起!”我跳了起来,“不管是什么事情,我都愿意为你去倣,拉菲兹!”我说,“只要你真的不抛弃我。想一想,你需要我去做什么吧,我会做的!来这儿的时候,我就已经孤注一掷了,现在还是一样。做什么我都不介意,只要能体面地摆脱眼下这个困境就行。”

又一次,我看清了他的模样:他在屋里的一把豪华椅子上靠着,懒洋洋的身躯十分健壮,苍白的脸庞轮廓分明,胡子刮得也很干净,―头黑色的卷发,还有一张肆无忌惮的大嘴。又一次,我感受到了他那奇妙的眼睛里投射出的清澈光芒,如一颗冷峻、明亮的星星,一直照到了我的脑子里,将我内心深处的每一个秘密,都细细地审视了一番。

“我很怀疑你这话是不是当真的!”最后他说道,“你在现在这种情绪之下,说话或许是认真的;可是,谁能保证,这样的情绪,会一直保持下去呢?当然,一个人能这么说话,那就说明还有希望。这会儿我也想起来了,你在学校的时候,是个胆大妄为的小恶棍:我想起来了,你原来还帮过我一次忙。你还记得吗,兔宝?呃,稍等片刻,也许我能够帮你一个更大的忙。给我点时间想一想。”

他站起身来,又点上一支烟,接着又在屋子里踱起步来。这一次他的步子很慢,似乎若有所思,时间也比之前长得多了。中间有两次,他在我面前停了下来,似乎有话要说,可每次又都打住了,然后继续一言不发地踱着脚步。这期间,他还把之前关上的窗户给打开了,然后在窗边站了一会儿,身子探出了窗外。

窗户外头就是奥尔巴尼的院子,此时全是雾气。其间,壁炉架上的一个时钟敲了一下,过了半点之后又敲了一下,我们俩都一直没有说话。

这半个小时里,我不止是耐心地坐在椅子上,而且还慢慢地,有了一种不合时宜的平静心情。不经意间,我已经将我自己的负担,转移到这位了不起的朋友,那宽阔的肩膀上去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的思想也在随着我的视线四下逡巡——这间屋子很大,方方正正的,有折门和大理石的壁炉架,处处都流露着奥尔巴尼特有的阴郁、古旧的风格。屋里布置得非常宜人,有着恰到好处的随意和恰到好处的品味。不过最让我震惊的是,屋子里没有板球迷家中通常会有的,那些彰显主人身份的东西,在其中一面墙上,占据了一大半位置的,是一个橡木雕花书柜,而不是通常所见的一架子久经沙场的球拍,书柜的每一层都杂乱不堪。本应该陈列板球队照片的地方,放的却是《爱神与死神》《天女》之类的复制名画,装在布满了灰尘的画框里,高高低低地悬挂着。

这个人看来是个二流诗人,而非一流运动员。不过他的个性,居然总是有那么点唯美主义的印迹。这些画当中有几幅,以前上学的时候,我还在他的书房里帮他擦过呢,这些画,让我想到了他这个人的另一面,以及他刚刚提起过的那次小小意外。

众所周知,一所公立学校的校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板球队,尤其是板球队的队长。在A·J·拉菲兹担任队长时期,我们的校风是很好的;或者说,他在努力为学校带来一些好的影响,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听谁否认过。但是,学校里也有谣传,说他夜里经常穿着花哨的格子衣服、戴着假胡子,在镇上招摇过市。这只是个谣传,没有人会去相信它。只有我知道这是真的,因为一个又一个的晚上,等宿舍其他人都已经熟睡之后,我要帮他把下楼用的绳子拉上来,然后还得一直醒着,等他给我信号,再把绳子放下去。有一次他做得太放肆,差一点点就落到了名誉扫地、辉煌不再的境地。多亏了他那绝顶的勇气和胆量,当然喽,再加上我的一点点聪明才智,我们才躲过了一场浩劫。

这种让人丢脸的意外,当然没有必要再提,可是当我在绝望之中,跑来寻求这个人的帮助时,我无法假装自己已经把这件事情抛诸脑后。我很好奇,拉菲兹对我尚有的几分仁慈,是否因为他也没有忘掉这件事儿。

我刚想到这里,他又一次在我面前停了下来。

“我一直在想那个晚上,我们侥幸逃脱的经历……”他说,“你惊慌什么?”

“因为我刚好也在想这个。”他微笑起来,似乎对我的想法早已了然于胸。

“呃,那个时候,你可真是个不错的小家伙,兔宝。不多嘴多舌,也不胆小怕事;不会问东问西,也不会到处说三道四。你现在还是这样吗?”

“我不知道。”

我说,他的那种语气让我有一点点的迷惑。

“自己的事情弄得这么糟糕,我都不敢相信自己了,别人也不会相信我。不过,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出卖过朋友,这一点我可以保证。要不是这样,今天晚上,我也许就不会那么窘迫了。”

“没错,”拉菲兹点了点头,好像在对自己心中的什么想法表示赞许,“我印象中的你,就是这样的,而且我敢保证,现在的你,跟十年前还是一样。我们都没有改变。兔宝,只是比以前更成熟了。我想,不管是你还是我,都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还是当年那个往下放绳子的你,和那个顺着绳子节节往上爬的我。为了朋友,你什么都可以做,是吗?”

“什么都可以。”我高兴地大声表白。

“甚至是犯罪?”拉菲兹微笑着说。

我停下来想了想,因为他的语气与之前有所不同,而我敢肯定,他是在捉弄我。不过,他的眼睛看上去跟之前一样地认真,而现在的我是不想有任何保留的。

“对,甚至是犯罪,”我宣布,“告诉我要犯什么罪,我马上就去。”

他看着我,神色先是惊奇,然后是怀疑,最后他甩了甩头,脸上又挂上了他特有的那种愤世嫉俗的笑容。

“你是好样的,兔宝!一个真正绝了望的人——呃?先是要自杀,接着,是去做我让你做的任何坏事!你需要的是有人来拉你一把,伙计,而你做得也很对,跑来向一个正派守法、名声不错的公民求助。不过,我们今晚还是得弄到钱——不管用什么手段。”

“你说今晚吗,拉菲兹?”

“越快越好。过了明天早上十点,就时时刻刻有风险了。只要那些支票当中,有一张回到你的银行,支票就会被拒付,而你就得名誉扫地。不行,我们得在今晚弄到钱,明天第一件事儿,就是重新开立你的账户。让我想想,我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在凌晨两点的时候?”

“是的。”

“可是都这个点儿了,我们怎么弄,去哪里弄呢?”我满怀惊诧地看着眼前的朋友。

“从我的一个朋友那里,他就在此地,在邦德街。”拉菲兹神色严肃地说道。

“他肯定是你非常亲密的朋友!”

“亲密可谈不上,我只是可以在他家自由地出入,有一把胡匙,仅此而已。”

“你要在深夜的这个时间把他叫醒?”

“如果他在床上的话。”

“我必须跟你一起去吗?”

“当然。”

“那我就去。不过我还是要说,我不喜欢这个法子,拉菲兹。”

“那你宁可接受我们面临的另一个选择吗?”我的同伴嗤笑道,“不,让它见鬼去吧,那样是不公平的!”他大声说道,口气中带了些许的歉意,“我很了解,这是种残忍的折磨,可是你老在外场待着,那是绝对不行的。听我说,在我们开始之前,你得喝上一杯,就一杯。那边是威士忌,这边是苏打水瓶,你请自便吧,我去穿上外套。”

我照他的话做了。我得说,这多少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因为虽然他这个提议让我无法回绝,但其实我自己内心,对此也并没有多少反感。不过,我得承认,一杯还没喝完,我心里的恐惧确实就少了许多。

这时候,拉菲兹也回来了,运动夹克外面套了件轻便短外套,头上随意地戴着顶软毡帽。我把酒瓶递给他,他微笑着摇了摇头。

“等我们回来再喝吧。”他说,“先干活后享受嘛。你知道今天是几号吗?”

我喝干杯中酒的时候,他伸手从一本莎士比亚台历上撕了一页下来。

“三月十五日!‘三月十五,三月十五,记住了’。呃,兔宝,伙计?你不会把这个给忘了吧?”

他大笑起来,往火炉里扔了几块煤,然后把煤气灯关掉,真是一个小心谨慎的当家人。随后,当壁炉架上的时钟敲响两点的时候,我们出发了。

02

皮卡迪利大街像一条白茫茫的战壕,里头充满了阴冷的雾气,两边是模糊的街灯,地面上铺着薄薄一层黏糊糊的泥水。我们走在空旷的石板路上,没有碰到别的行人,却有幸撞上了巡警那锐利的目光。好在警察认出了我的同伴,只是用手碰了碰头盔,跟我们打了个招呼。

“你看,警察都认识我了。”我们继续往前走,拉菲兹笑着说,“可怜的家伙,这样的晚上,他们可得保持十二分的警惕了!雾气对于你我来说,也许很讨厌,兔宝,不过对那些犯罪的家伙来说,这可是上天完美的恩赐啊,时间赶上他们出没的深夜,那就更妙了。还好,我们已经到了——嗨!我说,要是那个家伙没有在床上安然入睡的话,那我就完了!”

我们现在巳经转进了邦德街,走了几米之后,我们在路的右侧停了下来。拉菲兹盯着街对面的几扇窗子,里头一丝亮光也没有,在雾气中几乎看不出来。窗子下头是一家店铺,通过店门上的窥视孔,和门里面的辉煌灯火,我判断出那是一家珠宝店。不过,整个“楼上”,以及珠宝店隔壁那家住户的临街大门,都是黑漆漆、空洞洞的,跟此刻的天空相仿。

“今天晚上还是算了吧。”我劝拉菲兹,“早上的时间肯定就够了!”

“绝对不行,”拉菲兹说,“我有他的钥匙,我们要给他个惊喜。走吧。”

然后,他抓住我的右胳膊,拉着我快步走到街对面,拿他那把钥匙开了门,接着,很快在身后将门轻轻带上。我们身处一片漆黑当中。

外头传来了一阵整齐的脚步声,正在向我们这边靠近。

过马路的时候,我们透过雾气,听到过这个声音,现在这声音越来越近,我那同伴用手指紧紧地攥住了我的胳膊。

“来的可能就是那个家伙,”他小声说道,“他是个夜猫子。别出声,兔宝,我们会把他吓死的。啊!”

那整齐的脚步声没有停留就过去了。拉菲兹深吸了一口气,攥着我的那只手,慢慢地放松了下来。

“还是不要有声音的好,”他还是那样小声地说道,“不管他在哪儿,我们都得让他出点血!把鞋子脱了,跟着我走。”

呃,也许你会奇怪,我干吗要老老实实地照做,那是因为,你没领教过A·J·拉菲兹的厉害。他这个人有的是办法,让人乖乖地跟着他走。有这么一个人兴致勃勃地在前头带路,你是不可能不跟上去的。就算心存疑问,你也会先跟上去再说。所以现在,我听到他踢掉了鞋子,于是也就照做了,然后紧跟着他上了楼梯。

这时我才意识到,在这么个夜深人静的时刻,到一个陌生人家里拿钱,这样的方法实在是匪夷所思。不过显然,拉菲兹跟这家主人的关系,超乎寻常地亲密,所以我也只能推断,他们有彼此捉弄的习惯。

我们摸索着上楼梯,速度非常慢,在爬到顶之前,我还有时间留意到不止一个细节:楼梯上没有铺地毯,我张开的右手碰到了潮湿的墙壁,墙上空空如也;左手把着的楼梯扶手上,积着可以感觉出来的厚厚一层灰。自从进屋之后,我心里就涌上了一种怪异的感觉。现在,每往上走一步,这种感觉就加深一点。

我们前来打扰的是怎样一位隐士呢?

我们走到了一处平台上,然后顺着楼梯扶手往左拐,接着再往左拐。走上四级台阶之后,我们又到了一处平台,比刚才那一段要长。

突然之间,黑暗中燃起了一根火柴。我没有听见火柴划响的声音,突如其来的亮光,让我为之目眩。等双眼适应了亮光之后,我看见拉菲兹一只手举着火柴,另一只手挡着亮光,在他的两边是光秃秃的板壁、斑驳的墙壁,还有一扇扇开启的房门,门里是一个个空荡荡的房间。

“你这是带我到哪里了?”我大叫道,“这房子根本没人住!”

“嘘!等等!”他小声说道,然后带我走进了其中一个空房间。

我们进屋之后,火柴就熄了,他又悄无声息地点着了一根。然后他背向我站着,摸索着什么东西,我看不见那到底是什么,不过,等他扔掉第二根火柴之后,房间里又有了别的亮光,还有一股淡淡的汽油味。

我走上前去,想从他身后看个究竟,不过,他赶在我之前转过身来,把一盏小小的提灯举到了我的面前。

“这是什么?”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你要玩什么烂把戏?”

“已经玩完了。”他无声地笑了笑。

“跟我玩?”

“恐怕正是如此,兔宝。”

“那么说,这栋屋子里没有别人?”

“就我们两个,没别人。”

“你在邦德街的朋友,会给我们钱,这全是胡说八道?”

“也不尽然,丹比确实是我的朋友。”

“丹比?”

“楼下的珠宝店的店主。”

“你说什么?”我小声问道。想到他这句话中的意味,我吓得抖如筛糠,“我们要从店主那里拿钱?”

“嗯,也不尽然。”

“那又是什么意思?”

“其实就是一个意思——我们从他的店里拿。”

不需要再问下去了,一切都已经水落石出,除了我未卜的前途之外。拉菲兹给过我成打的暗示,可是我却一个也没能领会到。就在那间空屋子里,我站在那儿,盯着他看,而拉菲兹也站在那儿,手里拿着有遮光装置的提灯,还冲着我笑。

“小偷!……”我大口喘着气,“你……你……!”

“我跟你说过了,我是靠自己的才智为生的。”拉菲兹轻蔑地笑着说。

“刚才你怎么不告诉我你的打算?你为什么不信任我?为什么你要撤谎?”我质问他,心里的愤怒,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我本来想告诉你的。”拉菲兹说,“好几次我都想跟你说了。你应该还记得,我非常明确地跟你提到过犯罪的事情,不过你也许已经忘了,自己当时说的是什么了。当时我并不认为那是你心里的想法,不只是觉得可以试你一下。现在我看到了,你确实不是那么想的,而我也不会责怪你。该受责怪的人是我。离开这里吧,我的好老弟,尽快离开这里,让我自己来应付。你做什么也不会出卖我的!”

哦,拉菲兹可真是聪明!让人难受的聪明!要是他威胁我,强迫我、嘲笑我,结果肯定都会大不同。可是,他只是让我离开,自己一个人留在困境之中;他不责怪我,甚至都没有强迫我要保守秘密;他信任我,他了解我的弱点和我的长处,想怎么利用就怎么利用。

“我先不走。”我说,“是因为我,你才起意这么做的吗,还是说不管怎样,你都非得这么干?”

“不是非得这么干,”拉菲兹说,“我是拿着钥匙好些天了,不过我今天晚上玩牌赢了,本来想要把它扔了的。再说了,这活儿也不是一个人就干得了的。”

“那就这么着吧,我跟你干了。”

“当真?”

“当真……不过就今天晚上。”

“好兔宝。”拉菲兹嘟哝了一句,还拿提灯照了一下我的脸。

接下来,他就开始踉我解说他的行动计划,我连连点头,好像我俩天生就是小偷的搭档似的。

“我对这家店很熟悉,”他小声说道,“因为我在这儿买过几样东西。我对楼上这里也很熟悉。一个月前,这里说是要对外出租,我装成租客来看了看,在用钥匙之前给它留了个模子,有一件事情我还没想好,就是怎么从这里到下头去,到现在为止,还是不行的。我们也许现在能想出办法来,不过,我倒觉得地下室的希望更大。稍等片刻,我就可以告诉你了。”

他把提灯放在地上,爬到屋子后头的那扇窗子面前,几乎没发出任何声响,就打开了窗子,然后探出头去。接着,他缩回脑袋,还是那么小心翼翼地把窗子关了回去,然后摇了摇头。

“那本来可以是一个机会,”他说,“因为那扇窗子下面,是另一扇窗子,可是现在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我们又不敢把灯伸到外头去。跟我到地下室去吧,记住,虽然这整栋房子里没有别人,但你也不能弄出任何声音,再小的声音都不行,听……听……那个声音!”

又是我们在石板路上听到过的那种整齐的踏步声。拉菲兹熄了提灯,我们又一次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直到那声音慢慢消失为止。

“没准儿是个警察。”他咕哝道,“也没准儿是这些珠宝店雇来的守夜人。守夜人是我们霈要提防的,他吃的就是防小偷这碗饭。”

我们小心翼翼地顺着楼梯往下爬,虽然如此,楼梯还是在脚下咯吱作响。这之后,我们捡起过道上的鞋子,接着下了一段窄窄的石头台阶。下了台阶之后,拉菲兹点着亮光,把鞋子穿了回去,让我也照着做,这回他弄出的声音,比在楼上时要大了一些。

不一会儿,我们已经下到了街面以下相当深的地方,那里空间很局促,四面都有门。其中的三扇门半开着,透过门缝,能看到里头是空空的酒窖;第四扇门却是关着的,上头挂着一把钥匙。我们转动钥匙,打开门锁。

从这扇门出去,很快我们就感觉到,像是到了一个四方深井的井底,上头全是雾气。对面是一扇类似的门,拉菲兹把提灯举到门边,用身子挡住亮光。随后突然传来了一下短促的“咣当”声,我的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接着我就看到,拉菲玆站在打开的房门里,手里拿着根撬棍,正在招呼我过去。

“这是一号门。”他轻声说道,“天晓得前头还有几道门,不过依我看,起码还得有两道。撬开那些门,也不会发出很大动静的,在这底下危险已经小多了。”

此刻,我们身处一段窄窄的石头台阶的下方,它跟刚才走过的那一段台阶一模一样:这个院子,也可以说是井,是旁边的住户和商店之间的公共区域。不过爬上这段台阶之后,我们看到的不是开阔的通道,而是一道异常坚实的桃花心木门。

“我早就料到会是这样。”拉菲兹咕哝了一句,然后,把提灯递给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串万能钥匙,试着去开锁。摆弄了几分钟之后,他说:“弄开这把锁,得花上一个小时!”

“你不能撬开它吗?”

“不行,这样的锁我很了解,撬不开的。我们只能割开它,那得花上一个小时。”

根据我的表来判断,我们一共花了四十七分钟,其实应该说,是拉菲兹花了这么长时间,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有谁干活干得这么从容呢。我的任务很简单,就是站在他身边,一只手提着遮光提灯,另一只手拿着一小瓶石油。

这之前,拉菲兹拿出了一个有着漂亮刺绣的盒子,显然,原本是放剃须刀用的,不过现在,里头装满了他这种秘密行当需要的工具,包括这瓶石油。他从盒子里挑了个“钻头”,看样子能钻出直径两厘米的洞来,然后把它装到了一个很小,却又很坚实的钢制“支架”上。接着,他脱下外套和运动夹克,把衣服整齐地摊在最上面的那级台阶上,跪到上头,卷起衬衫袖子,然后,把那把支钻子凑到锁眼旁边,准备大干一场了。

不过,他也没忘了先给钻头弄上点油,好把声音降到最低。每次开始钻一个新的洞眼之前,他都要这么弄一下,在钻的过程当中,还时不时地给钻头再补点油。他在那把锁周围,一共钻了三十二个眼,我看到,钻完第一个圆孔之后,拉菲兹把自己的食指伸了进去。随后,等那个孔越来越大、成了一个椭圆的时候,他就把整只手伸了进去,只留了拇指在外头,这时候,我听见他轻轻地诅咒了一句:

“我怕的就是这个!”

“怎么了?”

“另一边是一扇铁门!”

“那我们怎么可能过得去呢?”我沮丧地问道。

“把锁撬开。不过,那道门上也许会有两把锁。如果是这样的话,两把锁就是一个在顶上,一个在底下,那我们就得再钻两个洞。因为这扇木门是向里开的,打开后的缝隙,也不到两厘米宽。”

我得承认,当时我没指望能把锁撬开,眼看一把锁就已经让我们耽搁那么半天了,当时我要是静下来想一想的话,肯定就会极其失望和急躁。而事实是,不知不觉之中,当时的我,带上了一种下意识的热情,慢慢投入到了我们这个邪恶的事业当中。整个过程的浪漫和危险让我着魔,整个人被迷住了,道义感和恐惧感全都不再有任何作用。

我就站在那里,手里提着灯,拿着瓶子,心情十分热切,以往任何一种正当的业余爱好,都不能让我有如此狂热的劲头。

A·J·拉菲兹跪在那里,一头乌黑的头发,脸上似笑非笑,带着一种警觉、从容又坚决的表情。这样的表情我见过——在郡里的板球比赛上,他一遍又一遍地投球时,脸上就是同样的一副表情!

一整排的眼儿终于钻完了,那把锁也整个被拧开了。透过木门打开的缝隙,拉菲兹将一整只胳膊——从指尖一直到肩膀——完全伸了过去,一直伸到了那扇铁门的栅栏后面。

“好了,”拉菲兹小声说,“如果铁门上只有一把锁的话,那就会在中间的位置。好,搞定了!只要撬开这把锁,我们就能过去了。”

他缩回胳膊,挑出一把万能钥匙,接着又把整条胳膊伸了进去。那可真是一个扣人心弦的时刻。我都能听到自己胸腔里心脏的跳动、口袋里怀表指针走动的声音,以及万能钥匙不时弄出的丁零当啷的声响,然后,终于传来了一声明确无误的“咔哒”声。

转眼之间,我们已经进了屋,身后,是那两扇洞开的桃花心木门和铁门。拉菲兹坐在一张办公桌上,擦着脸,身边的提灯射出了一道光柱。

这会儿我们所在的地方,是店面后头一个空旷的大厅,可这里跟店面之间,还隔了一道铁门帘。我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绝望。拉菲兹却一点儿也不沮丧。他把衣服和帽子挂到厅里的两个钩子上,然后,举着提灯去査看那道铁门帘。

“这个没啥大不了的,”检査了一分钟之后,他说,“这一关立马就能过,门帘的那边还有一道门,那才是真的麻烦呢。”

“还有一道门!”我呻吟了一声,“这东西,你又打算怎么打发昵?”

“拿撬棍撬开呗。用这些帘子上最容易弄坏的那个地方当支点,从下面往上撬就行了。不过这样会弄出响声来,现在,就是需要你的时候了,兔宝,这个我自己一个人应付不了。我需要你到上面去,敲击地面通知我街上是否有人。我跟你一起上去,给你照着路。”

唉,你可以想像得到,我该有多么不情愿,自己一个人去值夜啊。可是,这项极其重大的任务里,有一些非常刺激的东西。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都只是一个旁观者,现在却终于有了上阵的机会。本来我就已经不怎么考虑什么道义和安全了,这会儿一兴奋,更把它们全都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于是,我毫无怨言地上了岗——就在店面上头,那间临街的屋子里。屋里的固定陈设都还在,包括那些软百叶帘,为的是留给房客优先购买。百叶帘现在都已经拉下来了,这对我们来说,可是件好事儿。这世上最简单的事情,也莫过于此了:站在窗边,透过百叶帘的缝隙看着街道,有人过来的时候,用脚敲地面两下,等人过去了之后就再敲一下。

虽然我能听到下面的一些动静,但那些声音的确非常非常地轻,只有最开始那一下金属的撞裂声例外。不过,每次我用脚尖轻敲两下之后,那些声音马上就全部消失了。

我在窗户旁边站了有一个多小时,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有一个警察来来回回走了少说六趟,那个依我看是珠宝店守夜人的家伙,来回的次数就更多了。还真有那么一次,我吓得心都要跳出来了,不过也就只有一次而已,当时那个守夜人停了下来,透过窥视孔,往灯火通明的店铺里看。我等着他吹响哨子——等着绞刑架,或者是监狱!不过,我的同伴严格地服从了我的信号,那个家伙也平静地走开了。

最后,我终于也得到了一个信号,于是点着火柴,顺着台阶往回走,走下那段宽楼梯,再走下那段窄楼梯,穿过空地,上到了那个厅里。拉菲兹张开双臂,迎接了我的到来。

“干得好,伙计!”他说,“到了紧要关头,你也不失英雄本色,得到报酬是理所应当的。我拿到的东西,如果能找到好买主的话,能值一千英镑。都在我口袋里昵。我还在这柜子里发现了一些别的东西,很正点的波尔多葡萄酒,和一些雪茄,想来是可怜的好丹比,给他的生意伙伴们享用的吧。来,喝一口,过会儿再抽根烟。我还发现了一间盥洗室,走之前,我们得洗洗,再收拾收拾,我现在黑得跟你的靴子似的。”

铁门帘已经放下来了,不过他坚持要把它再抬起来,让我透过帘子那边的玻璃门,看看他在店里的杰作。店里有两盏整夜点着的电灯,发出了冷冷的白光。一时间,我都没看出来店里有什么异样。顺着柜台之间那条干净整齐的通道望去,我看到左边是一个空空的玻璃柜台,右边是一个玻璃橱子,里头的银器都原封未动,正对着我的,是黑乎乎的窥视孔。从街上看,透着店里灯光的窥视孔,就像是用作舞台背景的假月亮。

拉菲兹没有拿柜台里的东西,那些东西都被收进了一个丘伯保险柜里了,他看了一眼就放弃了;他也没看上那些银器,只是从里头给我挑了个烟盒。他的力气都花在了橱窗上头。橱窗分为三个部分,在夜间都加了隔板,分别用锁锁着。拉菲兹把隔板都挪开了——它们本来应该在几个小时之后才被挪开的。电灯照着固定隔板的格子,此时它就像一副掏空了内脏的肋骨架子。

橱窗里有个地方,是从门上的窥视孔无法看到的,那里所有的值钱东西,都已被一扫而空,而其他的地方,都跟一夜之前完全一样。除了那扇铁门帘之后,一连串弄坏了的门、被人不问自取的一瓶葡萄酒和一个烟盒、盥洗室里一条黑乎乎的毛巾、四处散落的烧过的火柴、留在落满灰尘的楼梯栏杆上的指印之外,再没有我们曾经造访的任何痕迹了。

破晓时分,我们悠闲地走在街上,所有人都会认为我们是刚离开一场舞会、如今正在回家的路上。

拉菲兹说:“这事儿我盘算很久了吗?没有,兔宝,大约一个月之前,我看到珠宝店的楼上空着,那时才起了这个念头。之后我又去店里买了几样东西,搞清楚了它的位置。这倒提醒我了,我还没付钱给他们呢,不过,啊,明天我就给钱,要说这样的公平正义,还不算诗意,那要什么才算呢?第一次的拜访,让我发现这个地方可以下手;第二次让我相信,没有同伙就干不成。所以,我几乎已经放弃这个计划了。然后你就来了,在这样一个夜晚、这样一个适合大展身手的时候!我们马上就到奥尔巴尼了,希望炉子里还有火。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兔宝,反正我是快被冻成济慈的那只猫头鹰了。”

犯下如此滔天大罪之后,他居然还能想到济慈!

他可以跟没事人一样向往着自己的火炉,就跟之前什么也没干过似的!

我心中涌上了千百种念头,一下子看清了我们今晚冒险经历的真面目。

拉菲兹是一个十足的大盗贼,而我则是他行窃的帮凶,所以,也成了一个小偷。可是,事实是,我还是一边站在火炉边上取暖,一边看着他把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平静得就像我们没有做过任何事情一样!

我的血液凝固了,心往下沉,脑子里一片混乱。我曾经多么喜欢这个恶棍啊!我那么景仰他!现在,我应该把自己的喜欢和景仰变成讨厌和鄙夷。我等着这样的变化,渴望那样的反感出现在自己心里。可是,我的期望和等待都落空了!

我看着他从口袋里往外掏东西,桌上已经是一片闪光“成打的戒指、手镯、挂件、羽状头饰、项链、珍珠链子、红宝石、紫水晶、蓝宝石;还有钻石,到处都是钻石,闪着剌刀般锐利的光芒,让我眼花缭乱,让我目不能视,让我至今还有难以置信的感觉,因为我再也无法忘记当时的情景了。

最后,拉菲兹又从里面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不是宝石,而是我的那把左轮手枪,这一下子触动了我。

我记得当时我应该说了点什么,还伸了一只手过去。现在我脑海里,还有拉菲兹当时的模样:他那双清澈眼睛上的眉毛,又一次高高地耸起,就那样看着我。他带着那安静、愤世嫉俗的微笑,把弹夹卸了下来,然后把我的枪还给了我。

“你也许不相信,兔宝,”他说,“以前,我从来不带装着子弹的枪。大体上,我觉得枪能让人心里更有底儿。可要是真出了什么岔子,这东西其实并不好用。你可以把它派上用场,那样游戏就完全变味儿了。不过我常常在想,杀人犯在头脑发热、扣下扳机之前,肯定有过一些非常强烈的情感。不要那么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我亲爱的老弟。我从来没有过那样的感觉,我想以后也不会有的。”

“可这事你以前肯定干过吧?”我问道,声音嘶哑。

“以前?我亲爱的兔宝,你这可让我不髙兴了!难道这次看起来像是初犯吗?以前我当然干过。”

“经常吗?”

“嗯,不是!不管怎样,我都不会经常这么干,那样就会破坏其中的乐趣。事实上,除非实在是很倒霉很潦倒了,我才会去做。你听说欣博比珠宝店钻石失窃的事儿吗?呃,那是我最近的一次——不过是一堆廉价的人造宝石而已。还有,去年亨利的多默游艇上那个小案子,那也是我干的——就是诸如此类的一些事情。我还从来没有弄出过什么大案子呢,要真是大案子,我就洗手不干了。”

那两个案子,我确实都还记得,居然是他的杰作!这可真是让人难以相信、无法容忍、根本无法想像啊。

我的视线落回到了桌子上,桌面上满是闪闪发光的小玩意儿,总得有上百个吧。看到这些,我心里的怀疑烟消云散了。

“那你是怎么开始的呢?”我问道,心里的惊叹慢慢被好奇心所取代,对这个人的兴趣,也慢慢地转移到了他的职业之上。

“啊!那可就说来话长了。”拉菲兹说,“那还是在澳大利亚的时候,当时我是去那儿打板球的。现在要讲这个事情的原委,那话可就太长了,不过今天晚上我跟你一样,陷入了困境,这是我唯一的出路。我这么做,没有什么别的目的,不过既然已经尝到过甜头,我也就欲罢不能了。既然我能偷,为什么还要去工作呢?当一种刺激、浪漫、危险而又体面的生活,在向你召唤的时候,为什么还要按部就班地,去做一份单调的、不合自己意的工作呢?这么做,当然很不正当,但是我们总不能都去当道学家吧,何况,财富的分配本身就是不公正的。再说了,你也不会一直都干这个。我讨厌再拿吉尔伯特那些歌词为自己辩护,不过,他说的那些话,确实再真实不过了。我现在唯一感兴趣的就是,你会不会也像我这么喜欢这样的生活!”

“喜欢?”我大叫起来,“我不会的!这种生活不适合我。一次足矣!”

“你下次不会再帮我了?”

“别找我了,拉菲兹。看在上帝的份上,别来找我了!”

“可是,刚才你说过,你会为我做任何事情!你让我说,要让你去犯什么罪!不过,当时我就知道,你不是认真的。就当你今天晚上没有回来找过我吧,就这样,我也应该满意了。我想我可真是不领情,不讲道理。我应该让事情到此为止,可是你就是我需要的人,兔宝,就是那个人!想一想我们今天晚上的整个过程吧,没有一点障碍,没有一点磕磕绊绊!你看,没有任何的麻烦。如果我们一起行动,就永远都不会有麻烦的。”

他站在我的面前,两只手搭在我的双肩上;他在微笑,而他一直都很清楚该如何微笑。

我转过身去,双肘支在壁炉架上,双手捧着自己发烫的脑袋。紧接着,一只比我脑袋更烫的手,搭在了我的后背上。

“好吧,伙计!你是对的,我错得太离谱了。我不会再要求你这样了。你要想走就走吧,大概中午的时候再过来拿钱。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约定,不过,我当然会帮你脱离困境的,特别是你今晚还帮了我的忙。”

我又一次热血沸腾起来:“我还会帮你的。”我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句话。

他摇了摇头:“不用你。”

对于我几近疯狂的热情,他报以轻松愉快的微笑。

“我会的。”我大声地宣誓,“只要你需要,我都会帮你的!现在,有什么关系昵?我已经做过一次了。我还会再做的,反正我已经堕落了。我没有回头路了,就算有,我也不想走了。没險大不了的!只要你需要我,我就供你差遣!”

就这样,在三月十五日这天,我和拉菲兹结成了犯罪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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