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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六章

温斯顿在写日记: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一个漆黑的夜晚,在某个大火车站附近一条窄窄的小街上。她站在墙边的门口,就在一盏几乎一点也不亮的路灯下。她面容年轻,脂粉涂得很厚,事实上是脂粉吸引了我,白得像面具,还有鲜红的嘴唇。女党员从不涂脂抹粉。街上别无一人,没有电屏。她说两块钱,我——

他一时觉得很难写下去。他闭上眼睛,用手指压迫眼球,想挤出那幅不断出现的画面。他几乎有种不可遏止的冲动,想扯着嗓子喊出一连串脏话,或者以脑袋撞墙,用脚踢桌子,把墨水瓶扔出窗外——也就是做任何一种要么激烈、要么声音大、要么会带来疼痛的事,好让他有可能不再去想那些折磨他的记忆。

他想,你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神经系统,你内心的紧张随时可能会以可见的表象反映出来。他想到几周前在街上碰到的一个男人:那是个很是其貌不扬的男人,党员,年龄在三十五到四十岁之间,长得又高又瘦,手里拿了个公文包。他们相距几米远时,他注意到那个男人的左脸突然可以说是因为痉挛而扭曲了一下,他们擦肩而过时又是一下。仅仅扯动了一下,一丝颤动,就像照相机的快门喀嚓一下那样迅速,显然是习惯使然。他还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那个可怜鬼是完蛋了。最可怕的是,那一举动很可能是下意识的。然而最致命的危险是说梦话,在温斯顿看来,那防不胜防。

他吸了口气,继续写道:

我跟着她进了门,穿过后院进到一间地下室厨房。那里靠墙处有张床,桌子上有盏灯,拧得很暗。她——

他咬紧牙关,有种想呕吐的感觉。想到地下室里那个女人的同时,他还想到了凯瑟琳,他的妻子。温斯顿是已婚的——不管怎么说,他结过婚,很可能仍属已婚,因为据他所知,他的妻子还活着。他好像又闻到地下室里那种不新鲜的气味,它混合着臭虫、脏衣服和廉价的劣质香水味,但仍然诱人,因为女党员从来不用香水,也不可能想象她们会用,只有群众才用。在他看来,香水味与私通密不可分地搅和在一起。

跟着那个女人进去时,那是他大约两年来头一次行为不检点。当然,和妓女发生关系在被禁止之列,不过它是那种你间或会鼓起胆量去违反的规定。危险,但也不是事关生死。被抓到和妓女在一起,可能意味着要在劳改营待上五年。未犯其他罪行的话,不会判得更多。这件事也很容易,前提是别被当场抓到。贫民窟那里,到处是愿意出卖自己肉体的女人,甚至有些女人的索价只是一杯杜松子酒而已,群众不允许喝这种酒。党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却倾向鼓励卖淫,以使未能完全压制的本能有途径发泄。单纯的放荡并无太大关系,只要是在偷偷摸摸和缺乏乐趣的情况下进行,而且只涉及底层被鄙视阶层的女人。不可饶恕的罪行乃是党员之间的乱搞,但是——尽管在大清洗中,被告都无一例外坦白犯了这种罪——很难想象真的会发生这种事。

党的目标不仅是阻止男人和女人形成相互忠诚的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是党无法控制的,党真正的也是未曾讲明的目的,是让性行为完全没有快乐。不要爱得过分,因为性欲就是敌人,不管婚内还是婚外。所有党员之间的婚姻必须由某个专门为此成立的委员会批准,但是——指导原则却从未明白列出——如果两个人给别人造成印象,就是他们在肉体上相互吸引的话,他们总是结不成婚。婚姻唯一被承认的目的,是生出为党服务的后代。性交被视为一种有点让人恶心的小手术,就像灌肠。同样,这也从未明明白白写出来过,但它是以间接方式,向每个党员从孩童时期就开始灌输的。甚至还有像青少年反性联盟这种组织,它鼓吹男女完全独身,所有孩子都由人工受精得来(新话里叫“人受”),然后由公家抚养。温斯顿明白他们并非绝对说到做到,然而不管怎样,这与党的主要意识形态一致。党正在试图扼杀性本能,或者说如果不能完全扼杀,就扭曲它,丑化它。他不知道怎么会这样,但好像这是自然而然的事。至少在女性身上,党的努力大体上是成功的。

他又想起了凯瑟琳。他们分居已有九年、十年——差不多十一年了。奇怪的是他极少想到她,他会一连好几天忘了自己是已婚的。他们在一起才过了十五个月。党不允许离婚,不过如果没有孩子,倾向于鼓励分居。

凯瑟琳身材高挑,淡色头发,很严肃,举止极为得体。她的脸部轮廓分明,老鹰一般,如果不了解这张脸背后几乎是空洞无物,就可能认为这是一张尊贵的脸。他们刚结婚后不久,他就认定了——虽然只是因为比起其他绝大多数人,他对她更熟悉罢了——在他认识的所有人当中,她毫无疑问是最愚蠢、最俗气、头脑最空洞的一个。她的脑子里除了标语,没有别的想法,无论什么样的蠢话,只要出自于党,她一概——绝对是一概接受。他在内心给她起了个外号,叫“人体录音”。但如果不是纯粹为了某件事,他还是能忍着和她一起生活的,那就是性。

他每次一碰她,她就好像往后缩,而且绷紧了身体,抱着她就像抱着一个有关节的木头人。奇怪的是,即使在她紧搂他时,他还是有种她同时也在用尽全力推开他的感觉,她紧绷的肌肉给他造成了这种印象。她会闭着眼躺在那儿,既不反抗,也不合作,然而是顺从的。这点特别让人难堪,再过上一段时间,就变成令人讨厌的了。但即使那样,假如双方都同意保持禁欲,他还是能忍着和她一起生活的,但是怪就怪在凯瑟琳拒绝这样。她说如果能够,他们必须生出一个小孩,所以要继续有房事,得有规律地每星期一次,除非是在不可能怀孕期间。她甚至常常早上就提醒他,把它作为一件当天晚上一定要做、不可忘记的事情。她对这件事有两种叫法,一是“做宝宝”,二是“我们对党的义务”——没错,她真的那样叫过。不久,当指定的那天即将到来时,他开始有了种很恐惧的感觉。所幸未能养出孩子来,到最后她同意放弃尝试,不久就跟他分居了。

温斯顿无声地叹了口气。他再次捡起笔写道:

她一下子就躺倒在床上,然后马上没有一点前奏地,用你能想象到的最粗鄙、最丑陋的动作撩起裙子。我——

他好像看到自己站在暗淡的灯光下,鼻孔里充满臭虫和廉价香水的气味。他心里有种失败和憎恨的感觉,甚至在当时,这些感觉仍与关于凯瑟琳那具白色躯体的回忆纠缠在一起。那具躯体被党的催眠力永远施了定身术。为什么总是这样?为什么他无法拥有自己的女人,而是隔几年一次来做这种龌龊事?但是真正的恋爱几乎不可想象。女党员都差不多,在她们心里,禁欲像对党的忠诚一样根深蒂固。通过小心的早期培养,通过比赛和洗冷水澡,通过在学校、侦察队和青年团里没完没了向她们灌输的垃圾,通过演讲、游行、歌曲、口号和军乐,自然的感情已被清除出她们的内心。理性告诉他肯定有例外,然而他心里也不相信。她们一概从不动心,党也正想让她们那样。他想做的,比想被人爱的愿望更强烈的,是摧毁这道贞操之墙,一辈子哪怕就成功一次也好。带来欢娱的性行为就是反抗。欲望是思想罪。即使是唤醒凯瑟琳的欲望——如果他做到过——也算是诱奸,尽管她是他的妻子。

但是这件事的剩余部分还是要写下来。他写道:

我拧亮了灯。我在灯光下看到她时——

在阴暗中待过之后,煤油灯光好像很明亮。他第一次看清那个女人的样子。他向她迈近一步,然后停下来,心里充满欲望和恐惧。他痛苦地意识到在这种地方的危险性,巡逻队完全有可能会在他出去时抓住他,事实上,那时他们可能正在门口等着。怎么可能不达到目的就走?

一定要写下来,一定要坦白出来。在灯光下,他突然看到那个女人是个上岁数的。她脸上的脂粉厚得似乎有可能像纸板面具一样破裂开来。她头上有缕缕白发,但真正可怕的,是她的嘴唇有点儿合不拢,除了深深的黑洞别无他物。她的牙齿全掉光了。

他仓促写着,笔迹潦草不堪:

灯光下看到她,她是个很老的女人,至少有五十岁,但是我仍然没迟疑就干了那事。

他用手指压着眼皮。他终于把它写下来了,但是感觉没什么不同。这个办法没奏效。那种想扯开嗓子喊脏话的冲动跟以前一样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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