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奥斯丁·多布森㊟
考据癖者探赜索隐一些不足为道的问题,且以此为乐,《理智与情感》书名所引发的问题正属其中之一。在达尔布莱夫人㊟小说《塞西莉亚》的第三卷卷尾,好说教的吕斯特博士总结道:“整桩不幸的事件,皆因傲慢与偏见。”读过此句的人,一眼便知,这与奥斯丁的开山之作《傲慢与偏见》的书名息息相关。如果说奥斯丁对达尔布莱夫人不是顶礼膜拜,但在创作上还是深受其影响,加之奥斯丁小姐也承认对其作品了如指掌,世人难免会断定,奥斯丁出版的第二本小说《傲慢与偏见》,书名正是出自《塞西莉亚》中的这句话。因而出现了开篇让考据癖者刨根究底的小问题。《傲慢与偏见》最初称为《初次印象》,它确实先于《理智与情感》创作完成。随后在1797年,作者仿照小说家塞缪尔·理查逊㊟的书信体风格,全身心投入创作《埃丽诺与玛丽安》,后改之为《理智与情感》。众所周知,它是作者出版的处女作,且不论其名与《塞西莉亚》书中的那句话有没有渊源,可以肯定的是,《傲慢与偏见》与《理智与情感》二者书名密切相关。如果奥斯丁小姐在修改《初次印象》的书名之前已把《埃丽诺与玛丽安》更名为《理智与情感》(而事实上她极有可能是这么做的),那么《傲慢与偏见》之名就绝不会来源于先其出版二十年的《塞西莉亚》。
综上所述,《傲慢与偏见》书名和达尔布莱夫人小说中同时出现“傲慢与偏见”之词,极有可能纯属巧合,奥斯丁小姐不过是仿效旧时道德剧中给角色命名的做法,在《理智与情感》以及之后出版的《傲慢与偏见》中,用主人公的显著特征予以命名。小说也开门见山,不遗余力地叙述了埃丽诺的沉着理性,以及玛丽安的感情用事。但给后续作品命名时,奥斯丁小姐摒弃了用押头韵的方式来博读者眼球,此举非常明智。《爱玛》、《劝导》还有《诺桑觉寺》这些书名更符合作者轻松幽默和含蓄内敛的艺术风格。
《埃丽诺与玛丽安》最初写于1792年前后。在《初次印象》完成后,(或许当时只是部分完成,因为1811年作者又对其修改),奥斯丁小姐重塑了《埃丽诺与玛丽安》中的人物,再用书信体的格式完成了这部作品。一写完,她又紧接着创作《诺桑觉寺》。1811年,在《理智与情感》出版前,她又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为其面世做准备。显然这次除了勘正,还有对手稿的初步修订,因此我们非常好奇她早在1797年至1798年究竟对《理智与情感》进行了多大程度的修改。更让我们好奇不已的是,小说定稿中的一些章节,比如:第十章达什伍德小姐和威洛比之间的精彩对话,是早在1797年至1798年的第二次修改后已经成型,还是从她移居巴思(1801—1806)和南安普敦(1806—1809)时,获得灵感后再行修改?那段时期,她显然辍笔不耕,没有任何创作。但遗憾的是,关于这些,文献中并无记载。1884年,布雷伯恩爵士㊟发表了奥斯丁小姐和友人来往的书信,仔细查阅,仅找到两处明确地提及《理智与情感》,且对于解开上述谜团并无多少价值。1811年4月,奥斯丁小姐提到修改了《理智与情感》中的两页,但对此书能否在两个月后出版不寄希望;同年九月,在其家人的一篇日记中,暗示书在彼时已经出版。该日记简要提及,从奥斯丁姐姐卡桑德拉寄来的一封信中,她求通信的人不要“提到奥斯丁姑妈写过《理智与情感》”。除了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作者也说过,此书收益丰厚,远胜其付出,这在《傲慢与偏见》的序言中也有提及,除此之外,对于出版这第一部作品,她究竟倾注了多少心血,她的后人显然没有保留任何记录。对于她为何不首先出版《傲慢与偏见》,由于没有相关文献,所以研究奥斯丁的评论家也是众说纷纭。他们认为作者并未视其为她自己的杰作。正所谓当局者迷,古往今来,作家总是不能准确判断自己的最优秀作品,这种事在文学史上屡见不鲜。评论家如是论断也很自然,但前提是,作者的确视《理智与情感》为代表作,关于这一点,现已无从考证,因为除了小说出版先后顺序的风波外,我们对其他信息一无所知。因此,作者为何不选择《傲慢与偏见》为其处女作,比较简单的解释是,到1811年,她已经写好或至少完成三部小说的雏形,但出版商没有认真审阅,便拒绝出版《傲慢与偏见》,令她羞愧难当,自然不再对它倾注全部热情,而《诺桑觉寺》则一直被巴思的另一位出版商束之高阁。在这样的情况下,对《理智与情感》寄予厚望,实属明智之举。最后,1811年春,机缘巧合,她去伦敦拜望哥哥,结识了白厅“军事图书馆”的埃杰顿先生,这位务实的出版商就成了奥斯丁的伯乐。
奥斯丁小姐在《理智与情感》出版后,又回到了乔顿。如前所述,小说销量不错,出版商付给奥斯丁一笔可观的稿酬,就如《远大前程》中葛吉瑞先生提到的“150英镑这么一大笔钱”,但竟然没有关于此书评论的只言片语,实在令人不解,要是搁到现在,那评论肯定如潮水一般,各种意见不绝于耳。埃杰顿先生之前造访过奥斯丁小姐位于斯隆街的住所,后来肯定告诉过她《理智与情感》广受好评。但即便真是这样,现在也无从考证。奥斯丁—李是奥斯丁小姐的第一位传记作家,也是迄今最优秀的一位,即使是他,也无从查找《理智与情感》出版后的评论,抑或作者本人的各种感受。能确定的是,此书出版后的主要评论,皆出自作者的亲朋好友,他们反响不一,如果确信是她本人将其编纂成册——奥斯丁—李也从中摘录部分出版,那么这些朋友对《理智与情感》的评价,多是贬低批驳之语,而非褒扬赞誉之词。后来,文化界对她的作品,赞誉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可惜她活着的时候,并未听闻,在她有生之年,欣赏她作品的读者实在少之又少。19世纪初,《评论季刊》发表了两篇关于她作品的评论,她生前只读到1815年出版的那篇,是由瓦尔特·司各特㊟爵士所撰写,另一篇发表于1820年,出自大主教惠特利博士之手,他是对奥斯丁小姐赞誉有加的第一人,可惜那时奥斯丁已去世三年。惠特利博士的这篇评论主要针对《曼斯菲尔德庄园》和《劝导》,而1815年司各特爵士的评论尽管对《理智与情感》和《傲慢与偏见》作了简要的概述,但主要评述的是《爱玛》。
奥斯丁—李对1815年司各特爵士的评论,语气也许过于轻蔑。那则评论,虽然在一些问题上,见解不够中肯,观点也不充分,但对奥斯丁小姐较之同期作家的过人之处,司各特爵士还是给予了准确而又公正的肯定:她细致入微地描绘了普通人的悲欢离合,虽然叙述的是日常生活的情景,也像情节浪漫复杂的小说一样,让读者兴致盎然。仅凭这些特点,尽管同时期还有另两位女性作家埃奇沃思㊟和布伦顿小姐㊟,他在《评论季刊》中也非常中肯地指出,这类作品“虽然缺乏贝叶斯所说的‘带给人惊喜并使心灵得以升华’的元素,但作者在小说中展现出的博闻多识及娴熟的叙事手法足可以弥补其不足。”纵有这些特点,司各特爵士还是毫无顾忌地宣称“奥斯丁是卓尔不群的。”尽管他没有强调奥斯丁冷静的判断力,大力赞赏她拿捏得恰到好处的语言表达,含蓄机智的反讽以及细腻的艺术笔触,我们大可不必追究,奥斯丁小姐作为划时代的小说先驱,评论界一直对她褒贬不一,对其才华也未给予全面的认可。
然而,仅仅因为《理智与情感》是她出版的处女作,就声称它是奥斯丁小姐最伟大的作品,未免偏颇。事实上,有人欣赏《劝导》,有人喜欢《爱玛》和《曼斯菲尔德庄园》,还有很多人称颂《傲慢与偏见》,更有人大力推崇《诺桑觉寺》,称之为其最出色的作品。但《理智与情感》却未受青睐,更别说被置于奥斯丁作品之首,相信作者本人也持同样的观点。鉴于奥斯丁的作品自成一格,衡量《理智与情感》,自然要参考她的其他作品,《傲慢与偏见》的主人公同样也是两姐妹,通过与之比较,给予其中肯的评价。《理智与情感》中的埃丽诺与玛丽安俩姐妹历来为读者所推崇,她们只是和《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和简两姐妹相比,才稍逊一筹。或许《理智与情感》多少有些感伤小说的印记,显得有些老套过时,相比其中代表人物玛丽安·达什伍德小姐,读者自然更喜欢《傲慢与偏见》中美丽动人、亲切随和的简·贝内特小姐。此外,(用昆斯伯里夫人的话说,)比起乏味的爱德华·费拉斯以及外表刻板的布兰登上校,达西和宾利先生更“讨人喜欢”。但是在体现托马斯·哈代所说的“生活的小讽刺”方面,达什伍德两姐妹刻画得显然比贝内特两姐妹更出色。这么说也不无道理,不是人人都能遇上宾利先生或是拥有庄园的达西先生,更可能遇到的是令人怜悯的爱德华·费拉斯先生,大多数像埃丽诺那样理性的姑娘要是能嫁给他,都会感到心满意足的。而像玛丽安一样对爱情充满向往的姑娘,最终难免会接受穿着法兰绒背心的中年上校。可以想象,乔治·艾略特㊟肯定也认为埃丽诺与玛丽安的命运比起贝内特两姐妹显得更加真实。对比两部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尽管《傲慢与偏见》中的贝内特先生以及凯萨琳·德·布尔夫人,抑或是那位活灵活现的柯林斯先生,刻画得如此惟妙惟肖,难以超越,但《理智与情感》中的人物也不逊色:不论是言语粗俗、乐于做媒的詹宁斯太太,从酒窖里拿出陈年的康斯坦雪陈酒,作为“医治内伤的特效秘方”给玛丽安减轻痛苦;还是以饮酒为乐的约翰·米德尔顿爵士,这位乡绅最怕冷清,哪怕只有埃丽诺与玛丽安两人到访,都能令他喜出望外,好似整个伦敦城的人都驾临一般。此外,对帕尔默夫妇的刻画也很精彩,同样出彩的人物还有卑鄙虚伪、自私自利的斯蒂尔姐妹。而小说中描绘得最精彩绝伦的人物,当属对牙签盒眼光挑剔,品味怪异罗伯特·费拉斯先生,(他第三十六章中还谈及他对于乡村小屋生活的一番见解)以及臭味相投、令人叫绝的约翰·达什伍德夫妇。在奥斯丁小姐的所有作品中,最妙趣横生的场景莫过于约翰·达什伍德夫妇商量该给继母和三个妹妹多少资助的大问题,这段对话写得妙不可言,一直为人津津乐道。此外,小说第三十三章和三十四章中,描写诺兰庄园的主人(约翰·达什伍德)自称一度要为几千镑而蚀本抛售股票时那副哭穷的样子,令人过目不忘,和罗杰·德·科弗利爵士谈起他的先人没能战死沙场时故作惋惜的情形,简直如出一辙,事实是“他在伍斯特战役打响头天,收到家人消息而离开战场,才在英国内战中侥幸逃脱。”
无论是《理智与情感》,还是《傲慢与偏见》,对当地风貌的描写都少之又少。值得一提的是,在埃克塞特的北部,离闻名遐迩的伊兹利家族的庄园㊟所在地阿普顿派恩不远处,确有一个巴顿屋舍。在诺兰庄园的描绘中一定有作者记忆中家乡史蒂文顿的影子。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她在小说中借詹宁斯太太之口描写了德拉福:“德拉福是个好地方,完全像我说的那样,是个风景优美、古色古香的好地方。条件舒适、设施便利,四周围着园墙,大花园里种植着乡下最优良的果树。有个角落长着一棵好棒的桑树!”此时,浮现在作者脑海里的情景,必定是汉普郡或是德文郡的乡村屋舍。不论怎样,那里的风景比她笔下描绘的景色更美丽如画。“此外还有一座鸽棚,几口可爱的鱼塘,和一条非常美的河流;总之,只要人们想得到的,应有尽有。何况,又挨近教堂,离公路只有四分之一英里,什么时候也不会觉得单调无聊,因为屋后有一块老紫杉树荫地,只要往里面一坐,来往的车辆一览无余。”最后几句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这样的场景:乘马车出行的日子,常能看到路边古雅的露台和亭子,人们坐在里面,注视着往来于多佛和坎特伯雷的马车一辆辆驶过。无论是夏洛特·帕尔默在学校创作的“彩绸风景画”(第九章),还是治疗失恋的旧式药方“薰衣草药水”(第二十九章),选词都相当典雅。第九章中,以“little hop”来指代舞会,乍一读很新潮,像是维多利亚中期刚开始使用的俚语。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即使是在小说中,“hop”一词作“舞会”的用法至少可追溯到1742年出版的小说《约瑟夫·安德鲁传》㊟。
(邓月萍译)